知識產權地理標志
❶ 什麼是地理標志知識產權
是標示商品來源地的商品性標記。是指標明某商品來源於某一締約方的地域或該地域的某一地區或地點的標志,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與該地理來源有實質上的關聯
❷ 地理標志和商標之間的區別是什麼
商標區別的主要是同類或類似商品或服務的不同生產經營者,表示商品出自何「人」;專而地理標志區別的是不屬同產地,表明商品源自何「地」。
商標可許可給他人使用,商標權也可轉歸他人所有。地理標志則不可轉讓,只能由該地域內的人使用。
商標的權利主體是獲得商標注冊的企業或個人。地理標志的權利主體,包括所有權和使用權主體。
地理標志具有永續性,不受時間限制。即使一段時期產地里的生產者不使用,只要地理標志仍被消費者認可,它就依然有效。而商標注冊有效期為10年,其續展是有嚴格條件限制的。須連續使用,且還不能違規使用以至被撤銷。
❸ 地理標志的專用標志有哪些,各有什麼區別
地理標志的專用標志有哪些各有什麼區別?比如國和國之間傭金為維度的契約,城市之間都有不同的標志。
❹ 地理標志是什麼
地理標志是鑒別原產於一成員國領土或該領土的一個地區或一地點的專產品的標志屬,但標志產品的質量、聲譽或其他確定的特性應主要決定於其原產地。因此,地理標志主要用於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即是該產品的產地標志。地理標志也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❺ 《知識產權法》中的什麼叫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商標是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並且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是目前國際上保護特色產品的一種通行做法。通過申請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與保存自然資源、人文資源和地理遺產,有效地保護優質特色產品和促進特色行業的發展。
《商標法》第十六條規定,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志,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志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不予注冊並禁止使用;但是,已經善意取得注冊的繼續有效。
前款所稱地理標志,是指標示某商品來源於某地區,該商品的特定質量、信譽或者其他特徵,主要由該地區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決定的標志。
(5)知識產權地理標志擴展閱讀:
在商品上使用地理標志,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地理標志是確實存在的地理名稱,而不是臆造的、虛構的地名;
2、地理標志的使用人,是該產地利用相同自然條件、採用相同傳統技藝的生產經營者;
3、地理標志所附著的商品是馳名的地方特產,在原產地以外的廣大地域范圍內為公眾所知曉。
地理標志權不具有個體專有的獨占性。地理標志並非由其所屬的某個經營者排他性的享有專利權,而是由某一地區內經營者的代表機構進行注冊和管理。
凡該地區內的經營者,符合條件的都可以使用,但不允許由個人獨自注冊,若獨家作為商標注冊則勢必剝奪該地域內其他經營者的使用權。
地理標志權不具有時間性,地理標志權無保護期間的限制,是一項永久性的財產權利。地理標志權不具有可轉讓性。
❻ 什麼是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是鑒別原產於一成員國領土或該領土的一個地區或一地點的產品的標志,該標專志產品的質量屬、聲譽或其他確定的特性應主要決定於其原產地。因此,地理標志主要用於鑒別某一產品的產地,即是該產品的產地標志。地理標志也是知識產權的一種。
2019年10月1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官方標志。根據商標法、專利法等有關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予以登記備案,並納入官方標志保護。原相關地理標志產品專用標志同時廢止,原標志使用過渡期至2020年12月31日。
(6)知識產權地理標志擴展閱讀
基本特徵——
地域性
知識產權都具有地域性,只有一定范圍內才受到保護,但地理標志的地域性由顯得更為強烈,因為地理標志不僅存在國家對其實施保護的地域限制,而且其所有者同樣受到地域的限制,只有商品來源地的生產者才能使用該地理標志。
集團性
地理標志可由商品來源地所有的企業、個人共同使用,只要其生產的商品達到了地理標志所代表的產品的品質,這樣在同一地區使用同一地理標志的人就不止一個,使得地理標志的所有者具有集團性。
❼ 地理標志權是否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
屬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對象。
地理標志權作為一種新型知識產權,具有知識產權的一般性特徵,但同時又體現了其自身的獨特性特點,主要體現在地理標志權有一個由公權和私權相互融合、相互滲透的內容豐富的權利體系,是一種對國際市場失靈和國家間政府失靈進行雙重矯正的產物,是市場調節和國際宏觀調控關聯耦合的結果。
所謂地理標志權是指為國內法或國際條約所確認的或規定的由地理標志保護的相關權利。 在法律層面上對地理標志予以保護不僅僅是對地理標志的一種技術上的鑒別和判斷,更主要的是注重對地理標識進行法律保護的終極目標,明確附著在地理標志上的權利特點和權利內容,從而最終指導立法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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❽ 農業知識產權的地理標志
《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規定》第2條規定:「地理標志產品,是指產自特定地內域,所具有的質容量、聲譽或其他特性本質上取決於該產地的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經審核批准以地理名稱進行命名的產品。」《農產品地理標志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農產品地理標志是指標志農產品來源於特定地域,產品品質和相關特徵主要自然環境和人文歷史因素,並以地域名稱冠名的特有農產品標志。」
農業生物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
農業領域的遺傳資源和傳統知識保護。CBD第2條對 遺傳資源的定義為:「具有實用或潛在使用價值的遺傳材料」;而「遺傳材料」是指「來自動物、植物、微生物或其他來源的任何含有遺傳功能單位的材料」。
❾ 知識產權的基本內容包括( ) A、商標權 B、版權 C、地理標志權 D、專利權
您好!
狹義的知識產權只包括:ABD
但廣義的知識產權包括:ABCD等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