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地理信息發布
⑴ 柏林的主要地理信息
一校區:陽光假日城一樓、二樓都有教室,二校區:雲步街雲峰醫院對面
⑵ 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或管轄的其他海域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由國務院___
--------------測繪
正解請採納
⑶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的實施時間
本規定自2003年5月1日起實施。
⑷ 淮河線含有哪些重要地理信息
秦嶺-淮河一線,就是人們常說的中國南方和北方的地理分界線。秦嶺淮河緯度位置32°N~專34.5°N。 秦嶺-淮河屬一線是我國800MM年等降水量線, 水田旱地分布分界線,一月份0℃等溫線,水稻小麥種植分界線,亞熱帶與暖溫帶的分界線,濕潤與半濕潤的分界線,亞熱帶季風氣候與溫帶季風氣候的分界線。以及河流結冰與不結冰的分界線。
淮河是中國的一條大河,全長1000公里。上淮河作為南北分界線提出主要是依據其地理分區的意義。
⑸ 德國的漢堡主要地理信息
漢堡是德國三大州級市(柏林,漢堡,不來梅)之一,德國第二大城市,也是德國最重要的海港和最大的外貿中心、德國第二金融中心,同時是德國北部的經濟和文化大都市。有著「世界橋城」的美稱。
漢堡是德國北部重要的交通樞紐,是歐洲最富裕的城市之一,也已成為德國的新聞傳媒與工業製造業中心。漢堡是世界大港,被譽為「德國通往世界的大門」。世界各地的遠洋輪來德國時,都會在漢堡港停泊。
除美國西雅圖外,漢堡是世界上第二大飛機製造區,生產「空中客車」。漢堡大多數工業和外貿有關。
地理坐標北緯53度33分、東經10度0分 。面積755平方公里,人口173萬,其中14%為外國人。漢堡是一座擁有1000多年歷史的城市,是德國的古老城市之一。早在公元前4世紀,漢堡一帶已成為居民定居點。公元8世紀末到9世紀初,羅馬帝國的查理曼大帝在這里修築古堡設施,建立城鎮,稱為漢馬堡。到12世紀後期,由於港口和工商業的發展,促進了城市的繁榮。進入13世紀後,漢堡同英國、荷蘭、挪威、西班牙,葡萄牙等國建立貿易往來,並先後同北德和北歐地區100多個港口城市組成對中古歐洲經濟起過積極作用的自由貿易聯盟——「漢撒同盟」,被稱為「自由貿易市」。16世紀後期,漢堡是僅次於荷蘭阿姆斯特丹的歐洲重要物資集散地。17世紀,漢撒同盟解體後,漢堡仍是北德地區保存下來的3個貿易市中的最大貿易市,迄今仍稱為「漢堡自由漢撒市」。
⑹ 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的第三章 利 用
第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積極推進公眾版測繪成果的加工和編制工作,並鼓勵公眾版測繪成果的開發利用,促進測繪成果的社會化應用。
第十五條使用財政資金的測繪項目和使用財政資金的建設工程測繪項目,有關部門在批准立項前應當書面徵求本級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徵求意見材料之日起10日內,向徵求意見的部門反饋意見。有適宜測繪成果的,應當充分利用已有的測繪成果,避免重復測繪。
第十六條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商軍隊測繪主管部門,依照有關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測繪成果的秘密范圍和秘密等級。
利用涉及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開發生產的產品,未經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保密技術處理的,其秘密等級不得低於所用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
第十七條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需要利用屬於國家秘密的基礎測繪成果的,應當提出明確的利用目的和范圍,報測繪成果所在地的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同意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告知測繪成果的秘密等級、保密要求以及相關著作權保護要求。
第十八條對外提供屬於國家秘密的測繪成果,應當按照國務院和中央軍事委員會規定的審批程序,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批;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在審批前,應當徵求軍隊有關部門的意見。
第十九條基礎測繪成果和財政投資完成的其他測繪成果,用於國家機關決策和社會公益性事業的,應當無償提供。
除前款規定外,測繪成果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制度。但是,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和軍隊因防災、減災、國防建設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無償使用測繪成果。
依法有償使用測繪成果的,使用人與測繪項目出資人應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測繪成果涉及著作權保護和管理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建立以地理信息數據為基礎的信息系統,應當利用符合國家標準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第四章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審核與公布第二十二條國家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實行統一審核與公布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第二十三條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包括:
(一)國界、國家海岸線長度;
(二)領土、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面積;
(三)國家海岸灘塗面積、島礁數量和面積;
(四)國家版圖的重要特徵點,地勢、地貌分區位置;
(五)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實體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地理信息數據。
第二十四條提出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建議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議材料。
對需要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提出審核意見,並與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軍隊測繪主管部門會商後,報國務院批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五條國務院批准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以公告形式公布。
在行政管理、新聞傳播、對外交流、教學等對社會公眾有影響的活動中,需要使用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應當使用依法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⑺ 國家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實行什麼制度
國家對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實行統一的審核公布制度。
為了確保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准確性和權威性,必須實行統一的審核公布制度。
⑻ 什麼是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重要自然和人內文地理實體的容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位置信息和重要屬性信息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包括:(一)國界、國家海岸線長度;(二)領土、領海、毗連區、專屬經濟區面積;(三)國家海岸灘塗面積、島礁數量和面積;(四)國家版圖的重要特徵點,地勢、地貌分區位置;(五)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商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確定的其他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實體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地理信息數據」。
⑼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的規定全文
本規定所稱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管轄的其他海域內的重要自然和人文地理實體的位置、高程、深度、面積、長度等位置信息數據和重要屬性信息數據。主要包括:
(一)
涉及國家主權、政治主張的地理信息數據;
(二)
國界、國家面積、國家海岸線長度,國家版圖重要特徵點、地勢、地貌分區位置等地理信息數據;
(三)
擬冠以「全國」、「中國」、「中華」、「國家」等字樣的地理信息數據;
(四)
經相鄰省級人民政府聯合勘定並經國務院批復的省級界線長度及行政區域面積,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岸線長度;
(五)
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需要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的其他重要地理信息數據。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為建議人)提出的審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建議。
建議人也可以直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審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建議。省、自治區、直轄市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將建議轉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 建議人建議審核公布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應當向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提交以下書面資料:
(一)
建議人基本情況;
(二)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詳細數據成果資料,科學性及公布的必要性說明;
(三)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獲取的技術方案及對數據驗收評估的有關資料;
(四)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資料。
建議人為各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的,可以不提供前款(一)規定的資料。 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組織對建議人提交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進行審核。審核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公布的必要性;
(二)提交的有關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
(三)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可靠性與科學性;
(四)重要地理信息數據是否符合國家利益,是否影響國家安全;
(五) 與相關歷史數據、已公布數據的對比。 國務院批准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由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公布。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以公告形式公布,並在全國范圍內發行的報紙或者互聯網上刊登。 國務院有關部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擅自發布已經國務院批准並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二)擅自發布未經國務院批準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單位和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給予警告,責令改正,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擅自發布已經國務院批准並且授權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二)擅自發布未經國務院批準的重要地理信息數據的。
⑽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的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令 第 19 號 《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已經版2002年12月權12日國土資源部第6次部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3年5月1日起施行。《重要地理信息數據審核公布管理規定》,由國家測繪局負責監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