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檔案由檔案局保管
⑴ 填寫檔案保管部門,我該填哪個
你的第三張圖片蓋的是大慶市人事局的章,日期是2013年9月,我很奇怪,應該在2010-2011年左右回就都改名人力資廅社會保答障局了,原來的章應該都銷毀了,這個章是從哪兒來的?
你填這個的目的是為了職稱考試么?一般來說,人才中心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下屬事業單位,你的檔案是由人才中心具體保管,你可能不是醫院的正式員工,而是簽了勞動合同,在人才中心做代理吧。那樣你名義上的單位是醫院,法律上的單位就是人才中心,在你職稱評審表上蓋章的單位也是人才中心,所以我認為寫人才中心肯定不會錯的。
但各地政策不同,你最好還是咨詢下業務主管部門或單位,分享下其他同事的經驗。
⑵ 大學生的檔案可以自己保管嗎
關於檔案http://..com/question/92045902.html
關於報到回證答http://..com/question/91636098.html
⑶ 05年畢業 檔案由學校託管 09年檔案回保定 2011年回縣人事局 現在提檔原籍要求補齊七年的保管費 合理嗎
看你的派遣證,派遣單位或者其所在的人事檔案託管部門收費,一般你的檔案要是打到保定市人社局,肯定會給你改派到你原籍所在地的人社局,人事檔案託管收費有標准,不超標就不是亂收費。
⑷ 畢業生的個人檔案可以自己保管嗎
畢業生的檔案不能自己保管。畢業生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的,到單位報到即可,未落實就業單位的,檔案發回生源地後,畢業生完成網上報到,一般11月份之後,就可以在網上查詢到自己的檔案信息。
但是,有些學校會在畢業時將檔案交給學生自己保管,這是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畢業生不要接收,如果發給了畢業生個人,也應將檔案返回學校,由學校通過機要交通的方式寄至人社部門,人社部門不接收任何個人自帶的檔案。
(4)測繪地理信息業務檔案由檔案局保管擴展閱讀:
管理機構
高校畢業生檔案管理,可通過縣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所屬機構進行保管。人事檔案在個人手中保存或在無檔案管理權單位保存的,
應憑就業報到證先到當地政府人事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補辦有關手續,完善檔案材料,然後再將檔案移交到人才市場,及時辦理人事代理和檔案託管相關證明
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具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一般由委託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託管。
畢業生也可以以個人名義委託人才交流機構託管人事關系。
高校畢業生到具有檔案管理許可權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就業的,由單位直接接收、管理檔案。到無檔案管理許可權的單位(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等)就業的,
可由各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負責提供檔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務。
⑸ 土地測繪資質分為哪幾個等級,具體的的劃分標準是什
以下是測繪資質的等級以及專業。
一、測繪資質的概念
測繪資質等級認定是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主管下的資質認定,該認定屬於行政審批的范疇。凡是從事測繪相關業務的企業,應當取得該資質的認定,否則不得從事該領域的經營活動。
測繪資質是對從事測繪相關業務的企業的人員素質、管理水平、資金數量、業務能力等進行審查,以確認其承擔任務的范圍,發放相應的等級資格證書。而測繪資質作為決定企業競爭力、影響企業發展命運的關鍵因素之一,應受到企業的高度重視。
二、測繪資質證書
測繪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由國家測繪地理信息局統一印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測繪資質證書有效期不超過5年。編號形式為:等級+測資字+省級行政區編號+順序號+校驗位。
測繪資質單位應在有效期滿60日前,向測繪資質審批機關申請辦理延續手續。
三、測繪資質等級
測繪資質分為甲、乙、丙、丁四級。
甲級最高,丙級最低。測繪資質首次申請認定,最高可以從乙級開始(只設置甲級的除外),可以跳過丙丁級。
四、測繪資質的主業范圍劃分
測繪資質的專業范圍劃分為:大地測量、測繪航空攝影、攝影測量與遙感、地理信息系統工程、工程測量、不動產測繪、海洋測繪、地圖編制、導航電子地圖製作、互聯網地圖服務。
⑹ 檔案的整理有什麼規定嗎~~~~謝謝各位
檔案整理制度
一、按照國家檔案局的要求,嚴格執行部門立卷、整理制度。
二、課題結束、基建工程竣工、大型儀器設備驗收完後,各課題組、基建部門、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將文件收集齊全,分類組卷,歸檔。管理部門應做好當年文件收集、整理的預立卷工作,次年歸檔。
三、參照標准:
科研檔案按《中國科學院科研檔案工作規范》(1998年12月1日實施)的要求。
文書檔案按國家檔案局(國檔發[1987]27號文)《機關檔案工作業務建設規范》的要求。
基建檔案按(科發建字[1997]0227號文)《中國科學院基本建設項目(工程)檔案資料竣工驗收要點》的要求。
設備檔案按(國科發財字[1998]198號文)《國家大型科學儀器中心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
會計檔案按財政部、國家檔案局(財會字[1998]32號文)《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要求。
檔案整理歸檔制度
一、本局實行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按檔案法的有關規定,由各處室收集齊全,並進行整理、立卷、定期移交局檔案室。由檔案人員負責審查把關,分類排列上架、編制檢索工具,妥善保管。任何部門、個人不得將檔案材料據為己有長期存放或拒絕歸檔。
二、歸檔范圍
凡屬本機關職能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文件材料、圖紙、表格、聲像實物等各部門類、各載體文件材料都應列入歸檔范圍。在內容上包括黨、政、人事、財務、宣傳、紀檢、監察、土地利用、地籍、規劃等管理性、業務性文件材料,也包括基建活動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及辦公、交通設備檔案。在來源上既有上級機關和本機關的文件材料又有同級機關和非屬機關及下級機關的文件材料,此外還有部分未經收文登記的「帳外」文件和內部文件。在載體形態上既有紙質文件材料又有照片、錄音、錄像帶等音像材料;歸檔率達到100%,具體歸檔范圍詳見本局《檔案分類方案》。
三、歸檔時間
各職能科室要按時收(搜)集、整理各類文件材料。文書檔案在次年三月底前整理歸檔。會計檔案由會計室保存一年後隔年歸檔。基建歸檔在工程竣工後三個月內歸檔。業務檔案在業務工作結束後歸檔。設備檔案和聲像檔案、實物檔案隨時歸檔。
四、歸檔要求
凡歸檔的文件材料必須齊全、完整、准確、行文規范、書寫工整、字跡清晰、簽署手續完備、並一律使用碳素墨水或藍黑墨水書寫。不得使用鉛筆、圓珠筆或純藍墨水。卷內文件排列遵循正文在前底稿在後、結論在前調查材料在後、文字在前圖紙在後的原則有序排列。歸檔文件做到字跡清晰、內容項目齊全、鑒章手續完備、保管期限准確。歸檔的照片要附簡要說明(內容、時間、地點、人物、拍攝者),錄像帶要附內容提要和解說詞。
五、歸檔份數
本單位發文一般歸檔兩份,其中一份組入案卷內,另一份編制「本局發文匯編制」。
六、歸檔手續
各業務部門立卷歸檔後按規定移交局綜合檔案室,並辦理交接手續,填寫交接清單、交接雙方在清單上簽字,以備管理。
⑺ 教育局保管的人事檔案封面都有些什麼內容
有以下10大類材料:
第—類:履歷材料
1、幹部、後備幹部(提拔)、黨群機關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工人。教師、學生、公安人員、醫務人員、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隊員、學員等各類人員的履歷表、登記表、簡歷表;
2、軍人履歷書,在重新裝訂時可按履歷、自傳、鑒定、政歷問題審查結構四個部分分別歸入一、二、三、五類。其第一類履歷部分可包括本人履歷、家庭情況、愛人情況、社會關系。軍銜等級登記表等項、中間空白頁如不影響材料內容的可以取出。
3、主要反映個人經歷的各類登記表、調查表、審查表;
4、個人參加革命活動簡歷材料;
5、更改姓名材料(包括個人報告、組織批復、旁證材料);
6、其他由本人填寫反映個人經歷情況的各種表格;
7、履歷表、簡歷表中兼有組織鑒定、意見等其他內容的,可按其主要內容、材料性質歸入第一、三、九類。
第二類:自傳材料
1、幹部本人在各個時期所寫的自傳;
2、其他由本人寫的敘述經歷、家庭情況、社會關系的自傳性質的材料。
第三類:鑒定、考核、考察材料
1、個人鑒定;
2、幹部、黨群機關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黨員、團員、學生等各類人員的鑒定材料;
5、畢業、結業、出國、出境、調動、療養、勞動鑒定及其他一些鑒定性質的材料;
4、組織正式出具的鑒定性幹部表現情況材料;
5、民主評議幹部的綜合材料;
6、黨員民主評議表;
7、幹部任職考察綜合材料,組織審定的考察材料(考察材料附幹部任免表後的歸入九類);
8、領導幹部年度工作考核表,年度考核登記表(國家公務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9、高等學校招生政治思想品德考察表;
10、幹部個人的審計報告或審計意見材料,離任審計考核材料。
第四類:學歷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材料(包括學歷、學位、學績、培訓結業成績表和評聘專業技術職務、考績、審批材料)
1、各類學校的報考書、報考表;
2、各類學校選拔學生登記表、審查表;
3、畢業生登記表、高等學校畢業生統一分配工作登記表;
4、學習成績單、記分冊(包括自學考試、業務培訓成績單),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合格登記表;
5、教育部門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
6、中國人民解放軍院校出具的學歷證明材料;
7、幹部本人業務自傳;
8、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
9、聘任、套改、晉升、解聘專業技術職務(稱)審批表、登記表;
10、幹部創造發明、科研成果鑒定材料、各種著作及有重大影響的論文目錄;
11、畢業論文的評語及論文獲獎通知書;
12、各大學畢業生學位評定書、晉升學位審批表;
13、反映千部學歷才識、專業技術方面情況的其他材料。
第五類:政治歷史情況審查材料(包括甄別、復查材料和依據材料、黨籍、參加工作時間等問題的審查材料)
1、有關幹部本人歷史重要關節問題的審查材料(審查材料是指包括調查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復、本人對結論的意見、檢查交待或說明情況的材料,主要證明材料);
2、黨籍、黨齡、國籍、參加革命工作時間的審查材料(個人申請、組織審查報告及所依據的材料、上級批復等材料);
3、更改民族、出生日期、家庭出身、本人成份的審查材料(個人申請、調查報告、審查結論、上級批復、本人對結論的意見、主要證明材料);
4、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證明材料、平反通知、平反決定或復查意見等(父母親走資派平反通知、平反決定歸入十類);
5、帶有組織上政治歷史審查意見的登記表、調查表、審查表;
6、各類學校學生(考生〕政治情況審查表;
7、應征公民政治情況登記表;
8、幹部愛人情況登記表;
9、入伍時間批註、入伍時間證明;
10、政治歷史問題與違紀錯誤混同一起的結論、調查報告、處分決定等材料,一律放第八類,凡未給予處分的,以政治歷史問題為主,歸第五類,以違紀錯誤為主的歸第八類。
第六類:參加國共產黨、共青團及民主黨派的材料
1、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入團志願書、入團申請書,退團報告和上級團組織批復;
2、團員登記表、團員民主評議申請登記表;
3、中國共產黨入黨志願書,入黨申請書(1—2份),轉正申請書;
4、培養對象考察表;
5、中國共產黨黨員登記表,黨員重新登記表;
6、民主評議黨員中形成的組織意見或黨員登記表;
7、黨員暫緩登記表,認定不合格黨員被勸退或除名的主要事實依據材料和組織審批材料;
8、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材料:如果預備黨員被取消資格時,沒有單獨形成處理意見、處分決定等材料,只在「入黨志願書」中註明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的,經有關黨委批准蓋章後,其「入黨志願書」歸幹部檔案(並在目錄上註明已取消預備黨員資格),以備查考。凡是單行材料中已明確取消預備黨員的,只收集單行材料歸檔,不再收集「人黨志願書」歸檔。
9、保留中國共產黨黨員籍的批復及報告;
10、退黨材料;
11、加入民主黨派的材料,一般只收集一份登記表(申請書或批准吸收為該黨派人員的通知材料)之類的材料即可,不需要收集全部過程的材料。
第七類:獎勵材料(包括科學技術和業務獎勵、英雄模範先進事跡)
1、正式命名授予各種榮譽稱號的審批(呈報)表和事跡材料,如勞動模範、戰斗英雄、三八紅旗手、新長征突擊手、有突出貢獻優秀專家、國家科技獎、中國青年科技獎、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團員等;
2、先進工作者審批表,事跡材料;
3、立功受勛,嘉獎表彰材料;
4、創造發明事跡獎勵材料;
5、各種業務、技術獎勵材料;
6、授予各系統三十年榮譽證書登記表。
第八類:處分材料(包括甄別、復查材料,免予處分的處理意見)
1、處分決定(免予處分的處理意見),上報批復,本人對處分、處理的意見和檢查、交代材料;
2、清查「文革」中「三種人」的審查結論,綜合報告,處分決定,上報批復,本人對審查結論、處分的意見及檢查材料。
3、「文革」中犯有一般性錯誤的上級批復、決定、報告、專題考察材料。主要證明材料;
4、行政處分材料,如記過、記大過等材料;
5、通報批評材料;
6、法院的刑事判決書;
7、勞動教養審批材料;
8、撤銷處分材料;
9、雖不作處分,但錯誤比較嚴重,如道德品質、生活作風、經濟等問題,並經組織查實,本人也有交代的材料;
10、原定「右派」、「中右」或因「右派言行」受處分,經復查改正的,其復查結論、報告和所依據的主要證明材料,以及原結論(或決定)材料(其他材料抽出銷毀,其中少數有其他問題的,有關的原主要證明材料,仍應存於本人檔案);經復查仍維持原結論的,其檔案材料不做處理。
11、原定為「右傾機會主義」或「右傾機會主義錯誤者」,經平反、改正後,其平反改正結論材料(原組織結論、決定,調查報告、調查證明材料、揭發批判材料,抽出銷毀);如果過去已經甄別平反,本人對甄別結論沒有意見,或這次復查仍維持甄別結論的,只保留甄別結論。
第九類:錄用、任免、聘用、轉業、工資、待遇、出國、退(離)休、退職材料及各種代表會議登記表等材料
1、工資
(1)工資級別登記表,工資核定表;
(2)見習期、試用期、定級、晉級、升級等各種工資變動審批表、登記表;
(3)關於工齡津貼年限說明;
(4)獎勵工資登記表、審批表;
(5)享受專家特殊津貼的呈報表;
2、任免
(1)錄用、招聘、選舉、提拔、轉乾等登記表、審批表;
(2)幹部任免、調動、辭退、退職、離休、退休、解決各種待遇問題的審批表;
(3)公務員過渡登記表,聘用幹部合同書,續聘、解聘審批材料;
(4)上山下鄉人員登記表,兵役(入伍)登記表,入伍、退伍審批表;
(5)軍(警)銜晉升、評級登記表,審批表;
(6)復員軍人登記表,軍隊轉業幹部審批表;
(7)組織員、紀委委員、黨委(總支、支部)委員呈報表、登記表。
3、出國、出境
(1)出國、出境人員審批表;
(2) 因公出國(境)人員備案表。
4、其他
(1)出席縣團或相當於縣團級以上單位的黨代會、人代會、工會、婦聯、共青團代表會議及民主黨派會議代表登記表;
(2)政協委員提名表。
第十類:其他可供組織上參考的材料
1、有嚴重慢性病、身體殘疾的體驗表、工傷致殘診斷書,確定殘廢等級材料;
2、新錄用幹部黨群機關工作人員、國家公務員體檢表。畢業生分配工作體檢表;
3、民事糾紛調解書、判決書、離婚材料;
4、工會會員及各種協會會員、理事登記表;
5、領取《獨生子女證》登記表;
6、歷次運動中普遍寫的思想總結、思想檢查(有組織鑒定的歸第三類);
7、幹部逝世後報紙報道的消息及訃告、悼詞或生平;
8、專業技術幹部的農村家屬遷往城鎮申報表;
9、非正常死亡的調查報告及記載有關情況的遺書等;
10、其他對考察了解使用幹部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⑻ 測繪單位測繪成果及檔案管理制度
丁級測繪資質的業務范圍僅限於工程測量、地籍測繪、房產測繪、海洋測繪,且不超過上述范圍內的三項業務。
通用標准
一、主體資格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法人中的甲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於500萬元;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於200萬元;丙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於100萬元;丁級測繪單位注冊資金不低於50萬元。申請導航電子地圖製作資質的企業注冊資金不低於6000萬元。
2、以規劃、勘察、設計、施工等為主要業務的單位,應當設有相對獨立建制的測繪生產機構和主管測繪生產的負責人。
3、申請測繪資質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主體資格,依照《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來華測繪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專業技術人員1、本標准所稱高級、中級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是指經具備相應職稱評定資格的機構頒發或認可的具有相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
2、未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其他測繪從業人員,應當通過測繪職業技能鑒定。
3、本標准所稱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是指地質、水利、勘察、物探、道橋、工民建、規劃、海洋勘測、土地資源管理、計算機等工程技術人員,或者能夠提供其在校期間所學專業開設測繪專業為必修課程證明的工程技術人員,但不得超過本標准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50%。申請地理信息系統工程、互聯網地圖服務資質的單位,測繪相關專業技術人員不得超過本標准對專業技術人員要求數量的70%。
4、同一單位申請兩個以上測繪專業的,對人員數量的要求不累加計算。
5、法定退休人員、兼職人員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不得計入專業技術人員。
三、儀器設備按各專業標准核算儀器設備數量時,非本單位所有的儀器設備、租借的儀器設備、檢定有效期已過的儀器設備或者不能正常使用的儀器設備等,均不能列入。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性能指標更優越的儀器設備可以替代某一專業標准所規定的相應儀器設備。
使用通用測繪專業軟體的,應當通過國家測繪局組織的測評。
四、辦公場所各等級測繪單位的辦公場所:甲級不少於500平方米,乙級不少於250平方米,丙級不少於80平方米,丁級不少於40平方米。
五、質量管理1、質量保證體系認證:甲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ISO9000系列質量保證體系認證或者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
2、配備專門的質量檢驗機構和質檢人員:甲、乙級測繪單位質檢機構、人員齊全,丙級測繪單位配備專門質檢人員,丁級測繪單位配備兼職質檢人員。
六、檔案和保密管理
1、有健全的測繪成果及資料檔案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和相應的設施:有明確的保密崗位責任,與涉密人員簽訂了保密責任書;明確專人保管、提供統計報表;建立測繪成果核准、登記、注銷、檢查、延期使用等管理制度;有適宜測繪成果存儲的介質和庫房。
2、資料檔案管理考核:甲、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省級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丙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丁級測繪單位應當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考核,取得通過考核的證明文件。
七、測繪業績凡申請測繪資質升級和變更業務范圍的,應當具有以下業績:
1、獲獎情況
申請甲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於2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申請乙級:近3年內獲得不少於1項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優秀測繪工程獎。
2、業務規模和質量水平
申請甲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於1200萬元,且有3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省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於400萬元,且有2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設區的市(州)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申請丙級:近3年內承攬的測繪服務總值不少於80萬元,且有1個以上測繪工程項目通過縣級以上測繪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質量認可。
⑼ 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可以解決哪些土地問題
為加快推進我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按照國家2017年前基本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2015《伊春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近年來關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農業部等六部辦局《關於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見》(農經發〔2015〕2號)要求,進一步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明晰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屬,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妥善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空間位置不明和登記簿不健全等問題,把土地承包關系、承包地塊面積、空間位置、合同、證書等落實到戶。
二、目標任務
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的意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要求,開展全市一市一縣十一區(有農村集體土地的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任務。2015年11月全面開展工作(已啟動),2016年12月完成全部村的前期准備及內業工作,完成一市一縣及部分區的外業調查及建庫工作。
三、主要內容
以農村土地二輪延包為基礎,以形成現有土地承包關系的土地承包台賬、承包合同、權屬證書以及有效的裁判文書等為依據,結合土地承包經營權現狀調查和查田斟界成果開展確權登記。
(一)解決農戶承包地確權不到位問題。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現狀調查,統一組織實測,查田斟界,解決承包地塊面積不準、四至不清等問題,把承包地塊、面積、合同、權屬證書落實到戶。全面排查土地承包中的突出問題,把糾紛解決在當地,將矛盾化解在基層。
(二)解決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不健全問題。依法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由縣級以上政府組織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並向承包方頒發省級統一印製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做到登記內容完整規范,數據准確無誤,圖、表、冊一致,戶、地、證相符。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設立、轉讓、互換、變更、抵押等登記制度。
(三)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管理科學化。及時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檔案整理和歸檔,加強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登記、流轉和糾紛調解仲裁管理,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資料庫和應用管理平台,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化。
四、方法和步驟
(一)組織發動階段
1.制定方案。各有關縣(市)、區要根據全市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要求,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報市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備案。
2.宣傳發動。分級召開登記工作部署動員會議,統一思想,部署開展工作。藉助各類新聞媒體,採取積極有效的方式,切實加強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的宣傳,為登記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3.組織培訓。層層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專題培訓,重點培訓鄉(鎮、街道)有關工作人員以及村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使之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工作程序和操作規程。
(二)調查摸底階段
1.查清承包土地現狀。對照第二次土地調查成果,對各村二輪土地延包台帳、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土地承包相關原始檔案資料進行清查整理。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
2.查清農戶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
3.完善土地承包關系。對農村土地承包政策落實情況進行檢查,提前發現並解決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完善土地承包方案、合同等。
(三)測繪公示階段
1.勘測定界。組織具有資質的專業隊伍或測繪人員,採用與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成果相一致的坐標系統,測繪編制農戶承包地空間位置圖。
2.公示確認。將地籍草圖對應戶籍信息進行公示確認。確認無誤後由承辦單位匯總報本級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有鄉鎮建制的由鄉鎮匯總,無鄉鎮建制的由本級農業部門匯總)。
(四)登記頒證階段
1.建立健全登記簿。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根據承辦單位上報資料,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2.頒發證書。按照「申請、審核、登記、發證」的登記程序,由各縣(市)、區向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提出審核申請,經省、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審核通過後,由縣(市)、區政府核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建立管理信息系統。根據登記過程中形成的各種資料,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化。
4.歸檔保存。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有關資料歸檔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為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農委主任任副組長,市農委、市財政局、市國土資源局、市婦聯、市水務局、市畜牧獸醫局、市信訪局、市資源林政局、市政府法制辦、市檔案局等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的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我市農村土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委,承擔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各成員單位職責:農業部門承擔牽頭職責,負責綜合協調、組織實施和工作指導;財政部門主要負責統籌安排相關資金、將土地確權登記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和加強資金監管等工作;國土資源部門主要負責免費提供最新的全國土地調查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等成果、調處土地權屬爭議,配合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與不動產登記工作的有效銜接工作;政府法制部門主要負責參與研究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中的法律問題;檔案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指導確權登記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歸檔、移交、業務培訓等檔案工作;其他成員部門依據相關職能做好配合工作。
各縣(市)、區也要比照市領導小組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不得向農民和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收取任何費用。按照國家、省、縣(市、區)分級負擔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經費要列入縣(市、區)財政預算,國家和省級財政將對這項工作給予資金補助(國家和省級財政補助標准10元/畝,驗收合格後一次補助到位)。由於國家和省級財政補助資金要在驗收後到位,前期運行所發生的經費需要市、縣(市)、區財政按照工作進度先期支付(嘉蔭縣、鐵力市資金自行管理使用,可在當地財政設立專戶列支,自行墊付;其他區按照每畝5元標准,將資金匯到市財政專戶,統一管理使用,國家補助的10元/畝由市財政墊付),待國家補助資金到位後拔付到市(縣、市)財政。此項工作結束後根據實際發生費用,扣除國家和省補助資金,超額部分由相關縣(市)、區承擔。
(三)各地要嚴格執行農業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規程》等「三項行業標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資料庫建設技術指南》、《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資料庫成果匯交辦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檢查驗收辦法(試行)》等規范要求,堅持速度服從質量的原則。按省里要求,土地確權登記影像底圖要使用比例尺1:2000的數字正射影像圖,坐標系統採用2000國家大地坐標系,地塊間關鍵界址點要進行實測且精度等級不得低於二級。市政府通過招標程序確定作業單位(專業技術單位)進行全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測繪工作,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作業單位進行審核把關和備案。市、縣兩級可聘請具備資質的專業技術單位或組織作為監理方,全程監督指導本地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中的重要技術環節工作。
(四)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技術指導組、政策咨詢組對各地進行指導和檢查,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成績突出的,將及時總結並宣傳推廣;對不符合標準的,限時糾偏矯正,責令限期整改;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上訪和發生群體性事件的,將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責任。市政府對各縣(市、區)確權登記各環節、各流程開展質量監控,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情況報告和成果核查驗收制度。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啟動後,各縣(市、區)要在每季度末向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1次工作進展情況。
(五)依據農業部和國家檔案局聯合下發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堅持統一領導、分級實施、分類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則,認真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檔案的收集、整理、鑒定、保管、編研和利用等工作。縣、鄉、村三級要分別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包括紙質檔案和電子檔案),建全檔案管理配套制度,做到組織有序、種類齊全、保管安全,確保管有人、存有地、查有序。
(六)要加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成果的保密管理,保護土地承包權利人的隱私。認真學習貫徹保密法、測繪法等法律法規,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要與專業公司簽訂保密協議,明確各自保密職責,特別是要嚴格做好航片、衛片等基礎地理信息資料保密工作。軟體開發公司要提供符合國家保密要求的資料庫和管理軟體,並設定嚴格保密程序,制定嚴格的保密規則,確保在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中不違規、不泄密。
⑽ 檔案由人事局免費保管還是自己交錢保管好
免費保管???
我明確的告訴你絕對沒有免費保管一說,如果是教育局還有可能,不過便宜沒好貨不能享受工齡計算條件。
你同學其實也不懂,如果你是在市直單位見習1年,估計人事局可以提供免費保管1年的優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