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概念
① 地質災害的概念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范疇。為了討論地質災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確何謂災害。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地能夠領悟或感受到災害的存在和災害的威脅,然而,對於災害的定義卻有不同的說法。
(一)災害的內涵
在自然災害學中,有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由種種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壞性因素引發的、突然的或在短時間內發生的、超越本地區或本團體防救能力所能解決的大量人員傷亡與物質財產損毀的事件」。此外,還有學者認為,「災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導致人類社會遭受的損害」。1984年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對災害作了如下定義:「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上述定義在文字表述上雖不完全相同,但在內涵上卻有共同之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災害就其本意是指後果,而不是現象本身。鑒於人們對某些事物產生的後果有先驗的認識,所以,常把具體現象與其對人的損害、威脅聯系在一起,不再嚴格區分它們之間的語義差異,直接把有關的現象視為災害,如洪水災害、地震災害。
(2)從人的利益或者價值取向角度審視,許多客觀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異,而能夠稱之為災害的,是指其後果對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級)的,即造成人員傷亡的那些事物。
(3)災害具有突發性和能量集中的特點,正是因為突然發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則使人難以抵禦,釀成嚴重後果。
(二)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災害是災害的一種特殊類型,其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符合災害定義的要件;二是具地質學屬性。缺少其中任一個方面都不能稱為地質災害。
目前有關地質災害的定義有許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地球科學大辭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球科學大辭典》中地質災害的解釋是:「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地質災害種類繁多、對其范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應該指出,上述兩個定義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①一個准確的定義其邏輯規則應是內涵明確,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義存在用災害定義災害的同義反復之嫌;②對定義災害的要件,即災害的本質特徵表述不夠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義中更多的是陳述地質災害的成因或外延(具體災種),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質災害的基本屬性和特徵。或許正是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們對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理解上的混亂。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認為地質災害是指:可對人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危害後果的突發性的地質現象及地質過程。
弄清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的關系,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社會管理方面的需要。
② 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概念及其內涵
中國地質災害防災體系是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要求來建立的。因專此,中國屬地質災害危險性定義應符合條例相關要求。
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是指地質災害危險區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內涵:
①危險性評價單元是地質災害危險區。
②危險等級劃分標準是根據條例中地質災害危險等級劃分標准一致,見上圖表。
③危險性評判因子:地質災害危險區內險情或災情計算因子,即:
a)地質災害承災體人或物。
b)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系數(損毀率)。
地質災害危險區內:
受威脅總人數=∑易損系數x計算單元人口密度值x計算單元面積;
受威脅總財產值=∑易損系數×計算單元財產密度值×計算單元面積。
④地質災害易損性是指地質災害承災體抵抗地質災害損毀的能力,用承災體易損系數(損毀率)表示,為O一1,0=無毀,1=全毀。
地質災害危險區內承災體易損系數是變化的,是無法通過計算求得的。
⑤中國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系數=1,相當於按最危險考慮,全毀。
⑥如果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系數<1,則計算出的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受威脅人數和受威脅財產值<受威脅總人數和受威脅總財產值,不能用條例中危險等級劃分標准進行地質災害危險等級評判。
⑦中國地質災害易損性無法分組。
③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人為因素的作用或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地質作用(現象)。
地質災害的形成是致災地質作用與受災對象(人、財、物、設施)相遭遇的結果。沒有致災地質作用,災害無法發生;而若致災地質作用遇不到有價值的受災對象,造不成損失,也不稱為災害。致災地質作用是主導因素,受災對象是被動客體。地質災害的類型常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特點進行劃分,而災害大小則以受災對象的損失大小進行評估。我國地質災害種類很多常見的有10類30多種。
地質災害可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類。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分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類。緩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影響范圍大,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常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容易產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易發區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且可按照災害種類劃定,不同災種其易發區范圍不同,有點、帶、區域性易發區。一般說,崩塌、滑坡易發區為點狀;地裂縫易發區為條帶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發區呈區域性分布。易發區的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地質災害專門調查,按照易發區劃定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劃定,並經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致災地質作用處於臨界穩定狀態或不穩定狀態,有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造成較多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地區。危險區需進行監測和應急調查,提出預防措施,危險區范圍一般較小,且多指突發性災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所影響的范圍。危險區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專門調查或勘查,對致災地質作用的穩定性作出評價後劃定,並經縣(市)人民政府地礦主管部門審查認定。危險區應有明顯預警牌和告示,以防災害發生,造成人員傷亡。
【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主要對省內重要城市、重點礦山、重要交通干線等災害作出初步評價預測,對其防治提出原則建議;對影響特別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隱患點,盡可能提出較為具體的預報意見,提出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建議;作出汛期突發災害陷患巡迴檢查計劃。
市(地)、縣級防災預案,主要應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地質災害預報制度是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針對不同地質災害實行事先預報的一項基本制度。防治地質災害應該是「預報」重於「治理」。預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成災范圍、影響強度。預報分為長期、中期、短期和臨災預報。
地質災害長期預報,是指5年以上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報,包括地質災害區劃和易發區的圈定;地質災害中期預報,是指幾個月到5年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短期預報,是指幾天到幾個月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臨災預報,是指幾天之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各期預報按有關規定分別由縣以上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發布。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發生地質災害後,要把准確情況迅速上報,其要求如下:
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及時向地區(市)主管部門上報,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發生較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48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由地區(市)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將詳情上報省主管部門;發生重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省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並將詳情上報國務院主管部門;發生特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在24小時內提交的速報報告,應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並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所採取的對策和措施。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後,應及時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①發生位置,包括行政區、縣、鎮、鄉、村等;②發生時間、傷亡人數;③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④地質災害類型;⑤地質災害規模;⑥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發展趨勢;⑧已經採取的防範對策、措施;⑨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地質災害險情巡視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險情巡視制度,要求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汛期要組織技術力量對重點危險區進行地質災害巡迴檢查,發現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作現場調查、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督促當地政府採取必要的應急防災措施。特別要加強連續降雨後或暴雨後的險情巡迴檢查,防患於未然。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當地人民政府要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過程中,進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建設。初步建立起群眾監測網路、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的防災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危險區管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國土資源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開展建設。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從我國國情出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促進經濟發展和地質環境保護的綜合決策,保障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要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著重落實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包括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的防災體系;堅持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組織,形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體系;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因地制宜,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災害險情是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質災害實施防治工作前,為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據。必須做好勘察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險情狀況,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及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確定防治目標。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指防治對象的范圍、部位;安全目標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
要多方案比選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要妥善確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實行信息法施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於順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要不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的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較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有地質情況與設計圖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中的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監測內容依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期限,堅持連續監測,並須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做出定期動態評價;發現險情要及時上報。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質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非標准化特殊的地質工程。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上述幾項辦法明確規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三級資質單位應具備的具體條件。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對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分析、評估工作,主要評估地質災害的破壞能力。地質災害危險性通過各種危險性要素體現。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歷史災害性是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要素有: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災害活動頻次、災害分布密度、災害危害強度。其中危害強度指災害活動所具有的破壞能力,是災害活動的集中反映,是一種綜合性的特徵指標,只能和災害等級進行相對量度。
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指未來時期將在什麼地方可能發生什麼類型的地質災害,其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以及危害的范圍、危害強度有多大的一種分析、預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受多種條件控制,具有不確定性。地質災害活動條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候條件、水文條件、植被條件、人為活動條件等。歷史地質災害活動對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具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具有雙向效應,有可能在地質災害發生以後,能量得到釋放,災害的潛在危險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動特點,災害發生後其活動並未使不平衡狀態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災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條件下將繼續發生。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資源毀壞以及社會經濟系統失控等一系列社會——經濟現象稱為災情。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是指對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自然環境惡化,人類生命財產損毀或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現象進行調查統計、分析、評估的工作。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要素包括:致災環境要素、地質災害活動要素、受災體要素、破壞損失要素。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有多種類型:根據評估時間分為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災後總結評估;根據評估范圍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區域評估。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或一個潛在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期望損失)的預測性評估,它的目的除了為減災決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據外,還可對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等提供依據;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都是在災害發生後,對已經出現的災害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其目的是為及時、有效地進行抗災救災提供依據;點評估是指對一個地質災害體或一個具有相同活動條件和特徵的相對獨立的災害群的災情進行評估;面評估是對一個具有相對統一特徵的自然區域或社會經濟區域進行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區域評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區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中都明確規定,建設用地審批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所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就是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導致工程建設場地及其附近地質災害發生的危險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和估量,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止地質災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減輕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之所以會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基本有兩種情形:一是工程選址不當,將居民點、重要工程選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脅的地方;二是不適當的工程活動誘發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從而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設前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因工程選址不當或不恰當的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損失,這是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進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規范、約束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評估結果必須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查批准手段時,必須持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凡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具有專門資質的單位按統一的技術要求進行評估工作。
④ 地質災害與地貌災害的區別專家性問題,layman別來
首先我覺得要搞來清地自質災害與地貌災害的區別,必須先搞清楚地質與地貌的區別,那麼在地質災害跟地貌災害上面的區別就更好理解了。
地貌又稱地形,說的通俗一點就是地球表面的樣貌,如冰川地貌,山地地貌,高原地貌,河流地貌,平原地貌等。
而地質包括描述地球(地殼)的物質成分,內部構造,表面特徵及地球演化歷史,是個涉及范圍很廣的概念。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貌災害是指:在地貌發育過程中,由於自然條件的變化以及人類活動的影響,使地貌惡化,以致對生態環境和人類生產生活產生災害性的破壞,這種現象稱為地貌災害。地貌災害的種類有崩塌、塌陷、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火山和地震等。
從這4個概念來看,地質災害包含范圍更加廣闊比如煤層自燃,可能發生在地球內部,而地貌災害主要是表現在地球外表的一些災害。
⑤ 地質災害概念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版損失的地質作用(權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希望採納
⑥ 自然災害的概念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它們之中既有突發性災害;也有漸內變性災害;還有人類活動導致容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
主要的自然災害有:
洪澇、乾旱災害,台風、冰雹、暴雪、沙塵暴等氣象災害;
火山、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
森林草原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許多自然災害,特別是等級高、強度大的自然災害發生以後,常常誘發出一連串的其他災害接連發生——災害鏈。如海底的大地震,往往會引發海嘯這樣的次生災害;山區的大地震後,往往會引發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
⑦ 地質災害風險性概念與內涵
中國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險情(危險等級)的概率。
中國回地質災害風險性答內涵:
①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概率;
②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單元是地質災害危險區;
③中國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系數=1,按最危險考慮,全毀;
④風險概率用暴雨頻率代替;
⑤地質災害風險性只比地質災害危險性多1個「風險概率"。
⑧ 地質災害風險基本概念及內涵
一、地質災害定義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一種類型,目前對災害尚無公認的嚴格定義。聯合國災害管理培訓教材將其定義為:自然或人為環境中,對人類生命、財產或活動等社會功能的嚴重破壞,它引起普遍的人類、物質或環境損失,這些損失超出了受影響的社會只利用其本身的資源所能應對的能力。
韋氏字典的定義是:一個突然發生的、造成巨大物質破壞和損失以及危難的不幸事件。
牛津字典定義為:突然發生的巨大災禍或不幸事件。
從以上定義可知,災害是一種自然的或人為因素引起的不幸事件(或過程),它對人
類的生命財產、社會經濟活動和發展的基礎——資源與環境造成了危害和破壞,是自然界的一種災變過程。它的發生往往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也就是說,災害是由危害人類的生命財產以及資源環境損失構成的。危害是自然或人為環境中對生命財產以及資源環境或活動產生不利影響並達到造成災害程度的罕見的或極端的事件。危害是致災因子,只有造成生命財產損失的危害才稱其為災害。
對地質災害的概念有不同的理解,代表性的有:
地質災害是由於地質作用使地質自然環境惡化,並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毀損或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事件(或過程)。
地質災害是指各種(天然的和人為的)地質作用對人民生命財產和國家建設事業(人類的生存與發展)造成的災害。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地質災害活動及其對人類造成破壞的可能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土資源部行業標准《地質災害分類分級》採用的地質災害的定義,側重於地質災害發生結果的評估等級,其定義為:地質災害(geological disaster)是地球在內動力、外動力或人類工程活動作用下發生的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產生活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與環境的不幸的地質事件。主要包括地震、火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其次包括煤層自燃、礦井突水、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國務院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內涵應該包括以下兩方面內容:第一,強調致災的動力條件,主要由地質作用形成的災害事件才是地質災害;第二,強調災害事件的後果,即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損毀的地質事件稱為地質災害,而那些僅僅是地質環境惡化,但並沒有直接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產、生活環境的地質事件,稱其為環境地質問題。
在上述地質災害定義的各種描述中,國務院頒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有關規定,是具有法律地位的,可作為確定研究內容的依據。
二、地質災害風險定義
「災害」是指在某一特定時間內,一定規模的事件的發生概率。災害具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具有潛在損害性的物理過程或行為;二是表明其發生可能性的威脅狀態或條件。災害造成的後果有大有小,有的是直接的影響,有的是間接的。這取決於災害發生區內承災體的屬性特徵及其受到影響的程度(即易損性)。因此,就提出了「災害風險」的概念,其通常包含兩層意思,一是災害發生的可能性,二是如果發生災害,可能造成的後果。災害風險水平則是二者作用的綜合結果(圖1-1)。
圖1-1 災害、風險因素、易損性和風險之間的概念關系(據Alexander,2002)
許多學者和機構提出了各種各樣的風險定義,其中最有影響並得到普遍公認和應用的是,聯合國人道主義事務部(UNDHA)於1991年和1992年兩次正式公布的自然災害風險的定義:「風險是在一定區域和給定時段內,由於某一自然災害而引起的人們生命財產和經濟活動的期望損失值」。地質災害風險就是地質災害破壞產生不良後果的可能性,包括地質災害發生破壞的可能性及其所產生的後果(損失)兩個方面。這是當今國際上最具有代表性和權威性的地質災害風險的基本定義,它是1984年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一項研究計劃中,由美國著名的滑坡專家Varnes提出,隨後得到了國際地質災害研究領域的全面認同,成為對災害風險評估的基本模式。
根據Varnes(1984):「一定地區、一定時期內因特殊毀害性現象造成的生命傷亡、財產損失和經濟活動中斷的預期值」。當考慮物理損失是(特定)風險可以定量表示為承災體的預期損失(易損性乘以承災體的價值或數量)與一定規模/強度的災害事件發生的概率之積。總風險則是所有類型承災體的預期損失綜合乘以一定規模/強度災害發生概率。
根據以上的闡述,可將「地質災害」定義為其特殊的影響特徵及其規模和頻率而造成損害的可能的物理過程;因而,「地質災害風險」則是伴隨著地質災害事件(如滑坡)的預期影響或損害、損失或代價。
根據上述「災害風險」概念的闡述,以及Varnes(1984)、Fell(1994),Leroi(1996),Lee和Jones(2004)等對風險的定義,目前世界上對地質災害風險計算,普遍採用了簡單但功能強大的計算公式:
風險度(risk)=危險度(Hazard)×易損度(Vulnerability)
地質災害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雙重屬性。地質災害風險可以表達為危險性和易損性的乘積。因此,地質災害的風險特徵一方面是自然屬性,表現為地質災害發生、發展內在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地質災害風險的不確定性,反映了自然界本身固有的不確定性與人類對自然界的認識能力之間的關系。地質災害發生和危害的不確定性是導致地質災害存在風險的主要原因。地質災害的發生受內在不確定性因素影響,使人類無法准確預測和完全控制,這就構成了風險的自然屬性;另一方面是社會屬性,表現為地質災害的危害對象——受災體的承受能力的不確定性,各種防災工程的可變性,人類社會和經濟活動的日益加劇而導致不確定因素增加等,構成了風險的社會屬性。
地質災害風險程度主要取決於兩方面條件:一是地質災害活動的動力條件,主要包括地質條件(岩土性質與結構、活動性構造等)、地貌條件(地貌類型、切割程度等)、氣象條件(降水量、暴雨強度等)、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工程建設、采礦、耕植、放牧等)。通常情況下,地質災害活動的動力條件越充分,地質災害活動越強烈,所造成的破壞損失越嚴重,災害風險越高。二是人類社會經濟易損性,即承災區生命財產和各項經濟活動對地質災害的抵禦能力與可恢復能力,主要包括人口密度及人居環境、財產價值密度與財產類型、資源豐度與環境易損性等。通常情況下,承災區(地質災害影響區)的人口密度與工程、財產密度越高,人居環境和工程、財產對地質災害的抗禦能力以及災後重建的可恢復性越差,生態環境越脆弱,遭受地質災害的破壞越嚴重,所造成的損失越大,地質災害的風險也越高。上述兩方面條件分別稱為危險性和易損性,它們共同決定了地質災害的風險程度。基於此,地質災害的風險要素亦由危險性和易損性這兩個要素系列組成。危險性要素系列包括地質條件要素、地貌條件要素、氣象條件要素、人類工程經濟活動要素以及地質災害密度、規模、發生概率(或發展速率)等要素。易損性要素系列包括人口易損性要素、工程設施與社會財產易損性要素、經濟活動與社會易損性要素、資源與環境易損性要素等。
⑨ 地質災害的概念及特徵
(1)地質災害的概念
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1984)對災害的定義是: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災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生活生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災害的種類很多,根據主導成因可分為自然災害、人為災害、自然人為災害、人為自然災害,每一類災害又可進一步劃分出多個災種。
地質災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
地質災害包含了致災動力條件和災害事件的後果兩個方面的含義。動力條件包合了外營力、內營力及人為活動的影響。災害事件的後果強調的是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影響或破壞。若某種地質過程僅僅改變地質環境,並沒有破壞人類生命財產或影響生產、生活,則不是地質災害。
(2)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
地質災害既有自然屬性,又有社會經濟屬性。自然屬性是指與地質災害的動力過程有關的自然特徵,如地質災害的規模、強度、頻次以及孕育條件,變化規律等。社會經濟屬性主要指與成災活動密切相關的人類社會經濟特徵,如人口和財產的分布、工程建設活動、資源開發、經濟發展水平、防災能力等。
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主要有:①地質災害的必然性與可防禦性;②地質災害的隨機性和周期性;③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漸進性;④地質災害的群體性和誘發性;⑤地質災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復發性;⑥地質災害的區域性;⑦地質災害的破壞性與「建設性」;⑧地質災害影響的復雜性和嚴重性;⑨人為地質災害的日趨顯著性;⑩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性和迫切性。
⑩ 急…地質災害和自然災害分別有什麼兩者有什麼區別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它的主要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震等等。
滑 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 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滑坡發生的前兆:1、泉水復活;2、土體上隆;3、岩石開裂或被剪切擠壓的音響;4、坍塌和鬆弛;5、變形發生突變;6、裂縫急劇擴張;7、動物異常驚恐、植物正常生長發生變化。
泥石流的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的前兆:泉、井的異常變化;地面變形;建築物作響、傾斜、開裂;地面積水引起地面冒氣泡、水泡、旋流等;植物變態;動物驚恐。
滑坡、崩塌、泥石流三者除了相互區別外,常常還具有相互聯系、相互轉化和不可分割的密切關系。
1、滑坡與崩塌的關系
滑坡和崩塌如同孿生姐妹,甚至有著無法分割的聯系。它們常常相伴而生,產生於相同的地質構造環境中和相同的地層岩性構造條件下,且有著相同的觸發因素,容易產生滑坡的地帶也是崩塌的易發區。例如寶成鐵路寶雞?綿陽段,即是滑坡和崩塌多發區。崩塌可轉化為滑坡:一個地方長期不斷地發生崩塌,其積累的大量崩塌堆積體在一定條件下可生成滑坡;有時崩塌在運動過程中直接轉化為滑坡運動,且這種轉化是比較常見。有時岩土體的重力運動形式介於崩塌式運動和滑坡式運動之間,以至人們無法區別此運動是崩塌還是滑坡。因此地質科學工作者稱此為滑坡式崩塌,或崩塌型滑坡、崩塌、滑坡在一定條件下可互相誘發、互相轉化:崩塌體擊落在老滑坡體或鬆散不穩定堆積體上部,在崩塌的重力沖擊下,有時可使老滑坡復活或產生新滑坡。滑坡在向下滑動過程中若地形突然變陡,滑體就會由滑動轉為墜落,即滑坡轉化為崩塌。有時,由於滑坡後緣產生了許多裂縫,因而滑坡發生後其高陡的後壁會不斷的發生崩塌。另外,滑坡和崩塌也有著相同的次生災害和相似的發生前兆。
2、滑坡、崩塌與泥石流的關系
滑坡、崩塌與泥石流的關系也十分密切、易發生滑坡、崩塌的區域也易發生泥石流,只不過泥石流的暴發多了一項必不可少的水源條件。再者,崩塌和滑坡的物質經常是泥石流的重要固體物質來源。滑坡、崩塌還常常在運動過程中直接轉化為泥石流,或者滑坡、崩塌發生一段時間後,其堆積物在一定的水源條件下生成泥石流。即泥石流是滑坡和崩塌的次生災害。泥石流與滑坡、崩塌有著許多相同的促發因素。
影響泥石流形成的因素很多也很復雜。它們包括岩性構造、地形地貌、土層植被、水文條件、氣候降雨等。泥石流既然是泥、沙、石塊與水體組合在一起並沿一定的溝床運(流)動的流動體,那麼其形成就要具備三項條件,即水體、固體碎屑物及一定的斜坡地形和溝谷,三者缺一不可。水體主要源自暴雨、水庫潰決、冰雪融化等。固體碎屑物來自於山體崩塌、滑坡、岩石表層剝落、水土流失、古老泥石流的堆積物及由人類經濟活動,如濫伐山林、開礦築路等形成的碎屑物。其地形條件則是自然界經長期地質構造運動形成的高差大、坡度陡的坡谷地形。
當具備了泥石流發生的三項條件,泥石流又是如何形成暴發的呢?一般有三種形式:
(1)地表水在溝谷的中上段侵潤沖蝕溝床物質,隨沖蝕強度加大,溝內某些薄弱段塊石等固體物松動、失穩,被猛烈掀揭、鏟刮,並與水流攪拌而形成泥石流。
(2)山坡坡面土層在暴雨的浸潤擊打下,土體失穩,沿斜坡下滑並與水體混合,侵蝕下切而形成懸掛於陡坡上的坡面泥石流。北京山區農民常稱之為「水鼓」、「龍扒掌」。
(3)溝源崩、滑坡土體觸發溝床物質活動形成泥石流。既崩、滑體便發生潰決,強烈沖擊並帶動溝床固體碎屑物的活動而形成泥石流。
自然災害
「自然災害」是人類依賴的自然界中所發生的異常現象,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觸目驚心的。它們之中既有地震、火山爆發、泥石流、海嘯、台風、洪水等突發性災害;也有地面沉降、土地沙漠化、乾旱、海岸線變化等在較長時間中才能逐漸顯現的漸變性災害;還有臭氧層變化、水體污染、水土流失、酸雨等人類活動導致的環境災害。這些自然災害和環境破壞之間又有著復雜的相互聯系。人類要從科學的意義上認識這些災害的發生、發展以及盡可能減小它們所造成的危害,已是國際社會的一個共同主題。
地球上的自然變異,包括人類活動誘發的自然變異,無時無地不在發生,高低溫試驗箱當這種變異給人類社會帶來危害時,即構成自然災害。因為它給人類的生產和生活帶來了不同程度的損害,包括以勞動為媒介的人與自然之間,以及與之相關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災害都是消極的或破壞的作用。所以說,自然災害是人與自然矛盾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自然和社會兩重屬性,是人類過去、現在、將來所面對的最嚴峻的挑戰之一。
世界范圍內重大的突發性自然災害包括:旱災、洪澇、台風、風暴潮、凍害、雹災、海嘯、地震、火山、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災、農林病蟲害等。
中國自然災害種類繁多。地震、台風、暴雨、洪水、內澇、高溫、雷電、大霧、灰霾、泥石流、山體滑坡、海嘯、道路結冰、龍卷風、冰雹、暴風雪、崩塌、地面塌陷、沙塵暴等等,每年都要在全國和局部地區發生,造成大范圍的損害或局部地區的毀滅性打擊。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形成與發展
凡危害動植物的各類事件通稱之為災害。縱觀人類的歷史可以看出,災害的發生原因主要有二個:一是自然變異,二是人為影響。因此,通常把以自然變異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自然災害,如地震、風暴,海嘯;將以人為影響為主因的災害稱之為人為災害,如人為引起的火災、交通事故和酸雨等。
自然災害形成的過程有長有短,有緩有急。有些自然災害,當致災因素的變化超過一定強度時,就會在幾天、幾小時甚至幾分、幾秒鍾內表現為災害行為,像火山爆發,地震、洪水、颶風、風暴潮、冰雹等,這類災害稱為突發性自然災害。旱災、農作物和森林的病、蟲、草害等,雖然一般要在幾個月的時間內成災,但災害的形成和結束仍然比較快速、明顯,所以也把它們列入突發性自然災害。另外還有一些自然災害是在致災因素長期發展的情況下,逐漸顯現成災的,如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等,這類災害通常要幾年或更長時間的發展,則稱之為緩發性自然災害。
許多自然災害,特別是等級高、強度大的自然災害發生以後,常常誘發出一連串的其他災害接連發生,這種現象叫災害鏈。災害鏈中最早發生的起作用的災害稱為原生災害;而由原生災害所誘導出來的災害則稱為次生災害。自然災害發生之後,破壞了人類生存的和諧條件,由此還可以導生出一系列其它災害,這些災害泛稱為衍生災害。如大旱之後,地表與淺部淡水極度匱乏,迫使人們飲用深層含氟量較高的地下水,從而導致了氟病,這些都稱為衍生災害。
當然,災害的過程往往是很復雜的,有時候一種災害可由幾種災因引起,或者一種災害因會同時引起好幾種不同的災害。這時,災害類型的確定就要根據起主導作用的災因和其主要表現形式而定。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特徵
突然、是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通常是劇烈的,其破壞力極大。持續時間有長有短。災難包括了很多因素,它們會引起受傷和死亡,巨大的財產損失以及相當程度的混亂。一次災難事件持續時間越長,受害者受到的威脅就越大,事件的影響也就越大。另一個影響災難程度的主要特徵,是人們是否獲得了足夠的預警。
自然災害有許多重要的特徵,它們突然、有力,無法控制,引起破壞和混亂,通常很短暫,有最低點,有時可以預報。
[編輯本段]自然災害的影響
災難影響行為和精神健康的方式有多種:
⑴災難會帶來實質性的創傷和精神障礙;
⑵絕大多數的痛苦在災後一兩年內消失,人們能夠自我調整;
⑶由災難引起的慢性精神障礙非常少見;
⑷有些災難的整體影響可能是正面的,因為它可能會增加社會的凝聚力;
⑸災難擾亂了組織、家庭以及個體生活。
自然災害會引起壓力、焦慮、壓抑以及其它情緒和知覺問題。影響的時間以及為什麼有些人不能盡快適應仍然是未知數。在洪水、龍卷風、颶風以及其它自然災害過後,受害者表現出惡念、焦慮、壓抑和其它情緒問題,這些問題可以持續一年。
一種極度的災難的持續效果,稱為創傷後應激障礙,即經歷了創傷以後,持續的、不必要的、無法控制的無關事件的念頭,強烈的避免提及事件的願望,睡眠障礙,社會退縮以及強烈警覺的焦慮障礙。
[編輯本段]中國的自然災害
我國是世界上自然災害種類最多的國家,其中對我國影響最大的自然災害有七大類。
1、氣象災害
氣象災害有20餘種,主要有以下種類:
(1)暴雨:山洪暴發、河水泛濫、城市積水;
(2)雨澇:內澇、漬水;
(3)乾旱:農業、林業、草原的旱災,工業、城市、農村缺水;
(4)乾熱風:乾旱風、焚風;
(5)高溫、熱浪:酷暑高溫、人體疾病、灼傷、作物逼熟;
(6)熱帶氣旋:狂風、暴雨、洪水;
(7)冷害:由於強降溫和氣溫低造成作物、牲畜、果樹受害;
(8)凍害:霜凍,作物、牲畜凍害,水管、油管凍壞;
(9)凍雨:電線、樹枝、路面結冰;
(10)結冰:河面、湖面、海面封凍,雨雪後路面結冰;
(11)雪害:暴風雪、積雪;
(12)雹害:毀壞莊稼、破壞房屋;
(13)風害:倒樹、倒房、翻車、翻船;
(14)龍卷風:局部毀壞性災害;
(15)雷電:雷擊傷亡;
(16)連陰雨(淫雨):對作物生長發育不利、糧食霉變等;
(17)濃霧:人體疾病、交通受阻;
(18)低空風切變:(飛機)航空失事;
(19)酸雨:作物等受害。
2、海洋災害
海洋災害主要有如下種類:
(1)風暴潮:包括台風風暴潮、溫帶風暴潮;
(2)海嘯:分遙海嘯與本地海嘯2種;
(3)海浪:包括風浪、涌浪和近岸浪3種,就其成因而言又分台風浪、氣旋浪;
(4)海水;
(5)赤潮;
(6)海岸帶災害:如海岸侵蝕、滑坡、土地鹽鹼化、海水污染等;
(7)厄爾尼諾的危害。
3、洪水災害
(1)暴雨災害;
(2)山洪;
(3)融雪洪水;
(4)冰凌洪水;
(5)潰壩洪水;
(6)泥石流與水泥流洪水。
4、地震災害
(1)構造地震;
(2)陷落地震;
(3)礦山地震;
(4)水庫地震等;
5、農作物生物災害
(1)農作物病害:主要有水稻病害240多種,小麥病害50種,玉米病害40多種,
棉花病害40多種及大豆、花生、麻類等多種病害;
(2)農作物蟲害;主要有水稻蟲害252種,水麥蟲害100多種,玉米蟲害52種,棉
花蟲害300多種,及其它各種作物的多種蟲害;
(3)農作物草害:約8000多種;
(4)鼠害。
6、森林生物災害
(1)森林病害:2918種;
(2)森林蟲害:5020種;
(3)森林鼠害:160餘種。
7、森林火災
國家科委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自然災害綜合研究組將自然災害分為七大類: 氣象災害、海洋災害、洪水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農作物生物災害和森林生物災害和森林火災。但與我們日常生活關系密切的災害主要有:
一、地質災害
自然變異和人為的作用都可能導致地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當這種變化達到一定程度時,所產生的諸如滑坡、泥石流、地面下降、地面塌陷、岩石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土壤鹽漬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後果,會給人類和社會造成危害。將這種現象稱為地質危害。地質危害也包括派生的災害。
(一) 泥石流。泥石流是在山區溝谷中,因暴雨、冰雪融化等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洪流。
泥石流的形成: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陡峻的便於集水、集物的地形地貌;豐富的鬆散物質;短時間內有大量的水源。
泥石流按期物質成分可分為三類:由大量粘性土和粒徑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泥石流;以粘性土為主,含少量粘粒、石塊、粘度大,成稠泥狀的叫泥石流;由水和大小不等的砂粒、石塊組成的叫水石流。
泥石流的危害:對居民點的危害;對公路、鐵路的危害;對水利、水電工程的危害;對礦山的危害;
(二) 滑坡。滑坡上的岩石山體由於種種原因在重力作用下沿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地向下滑動的現象叫滑坡。俗稱「走山」「跨山」「土溜」等。
滑坡的條件:斜坡岩、土只有被各種構造面切割分離成部連續狀態時,才可能具備向下滑動的條件。
滑坡的活動強度:主要與滑坡的規模、滑坡速度、滑坡距離及其蓄積的位能和產生的動能有關。
滑坡的活動時間:主要與誘發滑坡的各種外界因素有關,如地震、降雨、凍融、海嘯、風暴潮及人類活動等。
(三) 崩塌。崩塌也叫崩落、垮塌或塌方,是陡坡上的岩體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或溝岩)的地質現象。
按崩塌體物質的組成,崩塌可分為土甭和岩崩兩大類。
崩塌的活動時間:崩塌一般發生在暴雨及較長時間連續降雨過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強烈地過程中;開挖坡腳過程中之中或稍後一段時間;水庫蓄水初期及河流洪峰期;強烈的機械振動及大爆破之後。
崩塌的地域性:西南地區為我國崩塌分布的主要地區。
(四)地面下沉。地面下沉是由於長期乾旱,使地下水位降低,加之過量開采地下水等導致的地殼變形現象。
(五)地震。地震是一種破壞力極大的自然災害。除了地震直接引起的山崩、地裂、房倒屋塌之外,還會引起火災、水災、爆炸、滑坡、泥石流、毒氣蔓延、瘟疫等次生災害。
二、 洪澇及其它災害
(一) 雨澇。雨澇是指大范圍的暴雨或特大暴雨所造成的山洪暴發,江河水位陡漲,洪水泛濫,致使農田、房舍、人畜及交通設施等遭到淹沒的洪澇災害,以及低地積水難排,造成作物減產失收的漬澇災害。
(二) 洪水。洪水災害是指水流脫離水道或人工的限制並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現象。
(三) 凌汛災害。凌汛災害是因冰凌對水流產生阻力而引起江河水位明顯上漲並引起災害的現象。
(四) 地震災害。地震水災是指因地震而誘發的滑坡堵塞河流或震垮堤壩造成的洪水災害。
三、大風災害。風力達到足以危害人們的生產活動、經濟建設和日常生活的風,成為大風。
大風的危害:危害性大風主要指台風、寒潮大風、雷暴大風、龍卷風。
根據大風對農業生產的影響,可歸納為機械損傷、風蝕、生理危害、影響農牧業生產活動等幾個方面。台風在大風危害中的破壞力最為突出。
四、熱帶氣旋災害。熱帶氣旋是一種發生在熱帶或副熱帶海洋上的氣旋性渦旋。
強烈的熱帶氣旋伴有狂風、暴雨、巨浪、風暴潮,活動范圍很廣,具有很強的破壞力,是一種重要的災害性天氣系統。我國是世界上少數幾個受熱帶氣旋嚴重影響的國家之一。
五、冰雹災害。冰雹是從發展強盛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塊或冰球。據冰雹大小及其破壞程度,可江寶還分為輕雹害、中雹害和重雹害三級。我國是世界上雹災較多的國家之一。
六、海洋災害
(一) 風暴潮。來自高緯地帶的冷空氣與來自海上的熱帶氣旋通過交互影響,使沿海大風與巨浪接連發生,因此形成風暴潮。西太平洋是生產風暴潮最多的地區。
風暴潮的類型:台風型;冷高壓配合黃、渤海氣旋型;橫向冷高壓型;強孤立黃、渤海氣旋型;強蒙古低壓型;
風暴潮災害的空間分布。我國的風暴潮遍及沿海各地,但主要集中的地段從北到南是:萊州灣;江蘇小洋河口至浙江的德海門;溫州、台州、沙埕至閩江口;廣東汕頭至珠江口;雷州半島東岸及海南島東北部沿海。
(二) 災害性海浪。在海上引起災害的海浪叫災害性海浪。
災害性海浪的形成:由台風、溫帶氣旋、寒潮等天氣系統引起並在強風作用下形成的。
災害性海浪按天氣系統類型:冷高壓型(也稱寒潮型);台風型;氣旋型;冷高壓與氣旋配合型。
(三) 海冰。海冰是有害水凍結而成的,也包括流入海洋的河冰和冰山等。海冰是極地海域和某些高緯度區域是突出的海洋災害之一。
海冰造成的災害。推倒海上石油平台,破壞海洋工程設施、航道設施,或撞壞船舶造成重大海難;阻礙船舶航行,損壞螺旋槳或船體,並實施其失去航行能力。海冰封鎖港灣,使港口不能正常運作或大量增加使用破冰船破冰引航的費用;使漁業休漁期過長和破壞還是養殖設施、場地等,造成經濟損失。
海冰災害主要出現特點:我國冬季易於結冰的渤海、黃海北部和遼東半島沿海海域,以及山東半島部分海灣。
(四) 海嘯。海嘯主要是太平洋沿岸國家遭受的由於猛烈的地震所引起的海洋災害。
海嘯形成的條件:引起海嘯的海底地震震源較淺,一般要小於20公里至50公里;震級一般在里氏震級的6.5以上;必須有海底的大面積垂直運動;發生海底地震的海區要有一定的水深,尤其是橫跨大洋的大海嘯,一般水深都在1000米以上。
海嘯的危害:海嘯在濱海區域的表現形式是海水陡漲,驟然形成向岸行進的「水牆」,並伴隨著隆隆巨響,瞬時侵入濱海陸地,吞沒良田和城鎮、村莊,然後還海水又驟然退去,或先退後漲,有時反復多次,對人類造成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
(五) 赤潮。赤潮的概念:赤潮是因海水中一些微小的浮游植物、原生動物或細菌,在一定地環境條件下突發性的增值,引起一定范圍內在一段時間中的海水變色現象。
赤潮的危害:引起海洋異變,局部中斷海洋食物鏈,威脅海洋生物的生存;有些赤潮生物的體外排泄或死亡後分解的粘液,翻蓋海洋動物濾食和呼吸,從而使其窒息死亡。或赤潮生物所含毒素被海洋動物攝食後造成魚、蝦、貝類等中毒死亡。有的還會使脊椎動物和人類在食用後中毒死亡;在以下幾節中,我們將對幾種常見的,危害面積大的自然災害進行介紹,同時介紹一些防災救災的措施。
七、其它災害
除了地震、洪水、台風、瘟疫等災害嚴重影響了我們的生活乃至威脅我們的生命以外,我們對雷電、大霧、冰雹等其他災害也要不斷提高防範意識,加強防範能力。
雷電
(一)雷電的形成
伴有雷聲和閃電現象的天氣,氣象上成為雷暴。雷暴天氣時,當雲層與地面之間的電位差達到一定強度時,就會發生放電想像,閃電擊到地面或擊中某些物體就造成雷擊。據研究,雷擊的電流強度通常可達幾萬安培,溫度可達攝氏兩萬度,如此強大的電流和高溫,其危害程度可想而知。
(二)預防雷擊的措施
1、在雷雨天,人應盡量留在室內,不要外出,關閉門窗,防止球行閃電穿堂入室。
2、盡量不要靠近門窗、爐子、暖氣爐等金屬的部位,也不要赤腳站在泥地或水泥地上,腳下最好墊有不導電的物品坐在目椅子上等。
3、不要在河裡游泳或劃船,以方雷電通過水介擊中人體。
4、在野外遇雷雨時,盡快找一低窪或溝渠蹲下,不要在孤立的大樹、高塔、電線桿下避雨。
5、一旦有人遭到雷擊,應及時進行搶救,救護方法同觸電急救相同,及時作人工呼吸和體外心臟按摩等,同時急送醫院。
防濃霧
在近低層空氣中懸浮大量小水滴或冰晶微粒,使人的視線模糊不清,當事人的水平能間距離下降到1000米以下時,就稱霧。霧有等級之分,能間距離小於1000米大於500米時稱為輕霧;能見距離不足500米時稱為大霧;能見距離不足200米時稱為濃霧。
霧災的防護措施:
1、盡量不要外出,必須外出時,要戴上口罩,防止吸入有毒氣體。
2、盡量少在霧中活動,不要在霧中鍛煉身體。
3、行人穿越馬路要當心,應看清來往車輛。
4、駕駛車輛和汽車要減速慢行,聽從交警指揮,乘車(船)不要爭先恐後,遇渡輪停航時,不要擁擠在渡口處。
冰雹
(一)冰雹的概念
冰雹是從發展強盛的積雨雲中降落到地面的冰塊或冰球。
(二)冰雹的危害
根據冰雹大小及其破壞程度,可將雹害分為輕雹害、中雹害和重雹害三級。冰雹對農作物的危害相當大,我國是世界上雹災較多地的國家之一。
(三)我國冰雹的地理分布特點
1、多雹區:
青藏高原多雹區、北方多雹區、南方多雹區。
2、少雹區:
我國的少雹區主要分布在大平原、大沙漠、大盆地。
3、冰雹的時間分布特徵:
我國降雹集中的季節主要是春夏季早秋時期。
根據各地降雹季節的變化特徵,可分為以下四種類型:
春季多雹型、夏季多雹型、春末夏初多雹型、雙峰型。
降雹日變化主要有幾種類型:午後多雹型;夜雹型;中午多雹型;多峰型等。
(四)冰雹的強度特徵
降雹范圍大小,冰雹的大小及重量,降雹持續時間及堆積厚度。
(五)冰雹的預測和防禦
1、冰雹是比較難以預報的災害性天氣,氣象台以天氣雷達、氣象衛星監測和天氣圖等大量實時氣象信息對冰雹天氣進行追蹤和外推預報。民間也有許多預報經驗,如「旱年多冰雹」「春季多陡風,夏季多冰雹」「烏雲寶塔形,下邊泛紅雲,冰雹到眼前」等,總結起來預測的方法有六點:
(1)感冷熱;(2)辨風向「不刮東風不天潮,不刮南風不下雹」;(3)看雲色;(4)聽雷聲;(5)識閃電;(6)觀物象。
2、冰雹的防禦:
(1) 避雹;(2)防雹;(3)抗雹;(4)消雹
避雹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而後三項則需要專門的部門和人員來進行,如今隨著技術的進步,人工消雹已能取得較好的效果。
3、冰雹來時的應對:
(1) 得知有關冰雹的天氣預報,應將人畜及室外的物品都轉移到安全地帶。
(2) 冰雹來時盡量不要外出,不得已要出門時,應注意保護頭、面部。
(3) 若冰雹來時你正在室外,應馬上尋找可以躲避的地方,最好是堅固的建築物。
(4) 若你正在駕駛汽車,或在車內,應立即將車停在可以躲避的地方,切不可貿然前行以免受到不必要的傷害。
(5) 有時,冰雹會伴有狂風暴雨,需特別注意預防及躲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