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群芳群策貫徹落實情況
Ⅰ 我要寫一篇 防範地質災害的工作方案 應該怎麼寫
x xx街道2008年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方案
當前汛期將至,為了切實做好2008年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貫徹落實我市召開的防汛抗旱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結合實際,特製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地質災害概況
xxx街道地質災害以洪澇為主,由於轄區地勢低,基礎設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庫一放水,地勢較低的民房、廠房及倉庫等容易被淹。
二、地質災害情況
(一)重點防範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庫放水等活動。預測今年地質災害的重點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點。根據轄區地質災害分布,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重點為火車站南頭沿河民房、廠房及倉庫。重點防災地段是工業南路101號至114號,省一建靠河邊平房地勢較低,較易被淹。
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穩定性和危險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等因素,確保做好轄區地質災害防範工作。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針對轄區基本情況,要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群策群防」的防禦工作方針,並嚴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體系和監測預報網路,落實地質災害群策群防責任制,及時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值班表,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街道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及發生地質災害後及時組織轉移群眾撤離工作。
(二)廣泛宣傳,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充分利用公開欄、宣傳欄、科普畫廊等社區文化宣傳陣地,廣泛深入地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以此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強動態監測和險情巡查,做好預警預報。汛前,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檢查,並落實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並充分發揮社區平安中心戶長和樓幢長的作用,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信息反饋、宣傳等工作。
2、落實社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並制定和完善社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治工作預案,使受地質災害威脅范圍內的每個居民了解災害隱患、撤離路線、防災避災措施等事項。
3、各社區要督促居民、基層單位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尤其是汛期加強監測頻率,密切觀察地質災害的發展趨勢,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上級部門及領導報告,如情況緊急要立即報告,並迅速組織人員撤離。
4、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險情巡查,做好防範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並做好值班記錄。對重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減災措施。
5、要建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機制。當天氣情況發生變化時,立即將相關信息通知到轄區各有關單位、企業、地災監測人和受威脅的群眾,並做好有關防災減災工作。
(四)嚴格汛期值班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具有突發性的特點,要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轄區企、事業單位要嚴格實行值班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表,以便在災害發生後能在第一時間知悉災害情況,確保上報下達、傳遞到位。一旦發現地質災害險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力爭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x x x街道辦事處
2007年4月15日
Ⅱ 國家現在退田還湖的政策
你好題主,土地是集體所有制,你是從集體手中承包的,土地補償也是專先給集體。不過屬,你和集體有承包合同,退田還湖是國家現在的政策,通過正常手續招標,現在很顯然,你受到了損失,集體應該補償你,可以通過談判,達成共識,看看該給你多少補償合適,如果協商不成,你可以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不過,法院要通過調查,證據,也就是你的損失情況,來判定,問題比較復雜,如果不好解決,建議題主提前咨詢律師,找個靠譜的律師,他會提前給你一些指導。
如果能幫到你,請給個點贊採納,謝謝
Ⅲ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71 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別是國務院第 157 次常務會議對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11 年 6月,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大力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汛期防範工作,並取得了明顯進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 《決定》的同時,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治體系建設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相關部門和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 《決定》貫徹落實和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及其特徵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蹤,137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0 億元。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5 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 7.2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與過去 5 年同期平均數相比,發生數量相當,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質災害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為主,累計 13092 起,占總數的 90%。9月份,陝西、四川等省連續出現較強降雨過程,局部地區出現多日強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4 億元。
二是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全國共計發生11474 起,占總數的73%。滑坡規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強降雨條件下呈現群發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響區的南江縣受降雨影響,引發地質災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蹤,多處基礎設施受損。
三是地質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發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區,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 7 省 (區)共發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質災害多發,從 6月至 10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072 起,累計造成 21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96%和 79%。
各地通過組織開展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共確認新生地質災害隱患點 1.9 萬處,威脅人員 76.4 萬人。對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開展了應急處置,並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體系。
二、防範工作部署早落地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最高價值准則。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011 年 2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5月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為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提供防災信息。7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今年以來,我部針對降雨、雨雪冰凍、融雪等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129 次,發出通知 份。
二是檢查指導突出重點。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個由部領導、司局長帶隊的工作組,汛期啟動了 7 大片區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407 次,組織專 業 技術 人員 4.1 萬 人 指 導 各 地 開展 地質災害 隱患 排 查 巡 查 復 查工作。
三是監測預警及時准確。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共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
四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針對突發地質災害,我部派出 30 個應急工作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派出 3106 個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堅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參與應急值守,報送有關信息 600 多條。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通過加強群測群防、預警預報、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強
一是通過開展以縣 (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 「十有縣」建設,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目前,全國 「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今年累計有 4.1 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應急處置宣傳培訓工作。
三是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基地建設、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汶川地震帶科學鑽探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是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針對甲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開展防治施工與監理培訓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單位、8000 多人參加培訓。
五是各地加強了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目前,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 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 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及時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2011年全國成功避讓地質災害 400 多起,避免 3.5 萬人傷亡。
(二)綜合採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質災害威脅
我部積極指導各地在扎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手段,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一是通過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共實施2260 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脅 87.8 萬人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保護經濟財產240 多億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應對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綿竹市清平鄉文家溝,通過實施科學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還復雜的情況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災害再次發生。
二是通過搬遷避讓有效規避地質災害。各地結合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等開展受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今年全國共實施 6438 處 28.1 萬人的搬遷避讓。福建省將 「造福工程」搬遷避讓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計劃通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實現 13 萬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搬遷任務。陝西省則結合陝南地區生態移民工程,計劃用 5 ~10 年左右時間,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 60 萬群眾逐步搬遷至安全地帶。
三是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各地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和責任管理制度創新,技術力量和保險制度引入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廣西梧州市積極探索治理與搬遷避讓相結合的辦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利用、市政建設、城市景觀改造、城鄉增減掛鉤相結合,由點及面,化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既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點百姓所受的威脅,又通過建立新的社區讓百姓安居樂業。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重慶、山西靈石等地政府積極引導、吸引社會技術力量和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
《決定》作為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得到各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深入推進。
(一)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狠抓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具體防治任務部署,加強演練培訓等手段運用。一是從組織機構上,全國已有 24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7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4 個市及近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山東、陝西、甘肅等省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從經費投入上,省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 50 多億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省財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實上,各地加緊部署調查工作,廣東省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勘查目標。四是應急演練上,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563 次,參加人數達到 100 多萬人。通過演練示範,險情出現時,地方決策果斷,避險路線場所明確,防災減災效果明顯,對今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訓教育上,各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大力開展防治知識宣傳與培訓。四川省在汛期培訓群眾 200 多萬人,浙江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安徽省開展 「六個一」貫徹學習 《決定》活動,編制 《學習問答30 題》,對 《決定》 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
(二)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各相關部門全力支持,認真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內的地災防治,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力度,部門分工協助的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中編辦積極支持,我部在相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牌子,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二是財政部進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億元增加到 25 億元; 交通運輸、鐵路系統分別投入資金 16.6 億元和 10 億元,開展 6585 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和鐵路沿線山洪地質災害防治; 民政部、財政部加大地質災害救災資金投入。三是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等部門在制定實施有關規劃和工程建設過程,重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易災地區生態環境評估和監管,國務院三峽辦積極推進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實施。四是水利部先後派出 19 個檢查組赴各地督促檢查山洪災害的防禦及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工作; 氣象部門在重點地區建設 1300 個鄉鎮自動氣象站、5000 個暴雨監測站,加強雨情動態監測; 鐵道部組織開展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排查。五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共出動兵力 10526 人、民兵預備役 11972 人、車輛機械 1420 余台、直升飛機 11 架,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累計轉移、解救群眾 2.9 萬人。
五、精心謀劃,扎實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且我國地質地貌復雜,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還需一段時間,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們將在謀劃長遠的同時,扎實做好當前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 《決定》的貫徹落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積極主動指導、督促各地制定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 《決定》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配合國辦開展 《決定》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繼續開展以提升縣級防治能力為目標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規范化建設,開展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調查評價、防治工程等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編制實施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防治項目的實施。《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已徵求相關省和部門意見,將盡快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報國務院,同時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三峽辦組織實施好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三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治,扎實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過會商、動員、檢查等部署開展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在做好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區、市)地質災害防治情況統計表 (略)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5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011 年 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 〔2011〕94 號),要求牽頭部門加強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 《決定》精神
國發 〔2011〕20 號文件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指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國發 〔2011〕20 號文件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和分解重點工作,明確本地區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將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責任人,要提出具體時間要求,確保國發 〔2011〕20 號文件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並將省級貫徹落實決定的意見和分工方案於 2011 年 11月底前報部。
三、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各地要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能,全面開展隱患調查評價和動態巡查,在此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群測群防水平; 加快實施搬遷避讓,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災害的防控機制,加大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力度。
四、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與氣象、水利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與工信、廣電等部門合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 要求相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內容,在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加強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五、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各地要以學習貫徹國發 〔2011〕20 號和國辦函 〔2011〕94 號文件為契機,將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Ⅳ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5)地質災害群芳群策貫徹落實情況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Ⅵ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2011〕9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以下簡稱 《分工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落實。
各有關部門要將 《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門、本系統的工作進一步細化和分解,組織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牽頭部門要加強協調,形成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
一、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一)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組織山洪地質災害調查和評價、做好調查成果綜合集成工作,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隱患點調查評價; 水利部負責組織山洪災害調查評價)
(二)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國土資源部負責組織重大隱患點勘查,指導督促各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制定落實重大隱患點監測防治措施)
(三)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等加強督促指導)
二、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四)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加快構建國土資源、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國土資源部、氣象局、水利部負責建立監測預報會商、信息共享和預警聯動機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五)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工業和信息化部、廣電總局、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民政部、氣象局等負責指導地方人民政府完善地質災害防治群測群防體系,制定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組織開展群測群防員防災技能培訓)
三、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七)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國土資源部、水利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國資委、林業局、氣象局、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環境保護部、林業局、水利部、農業部、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氣象局、林業局、能源局等分別負責)
(八)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民政部等加強指導)
(九)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民政部、林業局等加強支持、指導)
四、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加強支持、指導和監督)
(十一)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有關省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三峽辦加強支持、指導)
(十二)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水利部、總參作戰部、武警總部、電監會、能源局等部門、單位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部加強指導監督)
(十三)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環境保護部、水利部、農業部、安全監管總局、林業局、氣象局等加強支持、指導)
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國土資源部負責)
(十四)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有關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
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國土資源部、水利部負責)
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水利部、林業局負責完善相關審批程序,制定、完善有關規范標准和技術規程; 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人民防空辦公室等部門和單位制定地下空間管理辦法)
五、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五)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財政部、國土資源部、水利部、民政部等加強支持、指導)
(十六)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水利部等相關部門加強支持、指導)
(十七)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六、健全保障機制
(十八)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各省級人民政府負責推動完善和制定配套地方性法規規章; 國土資源部牽頭負責制定相關規范標准,完善相關技術要求和規程)
(十九)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加強支持、指導)
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發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負責)
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國土資源部負責)
(二十)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財政部、國土資源部負責)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二十一)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科技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等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基金和行業科研專項等對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進行支持; 科技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各方面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技術裝備研製應用以及對外國際交流合作。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二十二)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科技部、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等通過相關科技計劃、基金和行業科研專項等對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工作進行支持; 科技部、國土資源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組織各方面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研究、技術裝備研製應用以及對外國際交流合作。有條件的地方政府也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
(二十二)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加強宣傳普及和培訓。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培訓; 教育部負責將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納入國民教育體系,組織開展中小學學生防災演練)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三)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
Ⅶ 如何貫徹落實《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立案》
憂百姓之憂,慮百姓之慮,解百姓之困,鑄百姓之安。省委、省政府決心加大力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0年11月,省政府率全國之先,下發了《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加大防治投入、建立健全規劃、深入開展調查評價、全面提高監測預警能力、加強隱患動態巡查排查、提高分類治理水平、提高應急能力、提高科技防災水平、廣泛開展宣傳教育、完善工作機制「十項重大措施」作了明確要求,實現由被動救災向主動防災的轉變;2011年以來,每年汛期前省政府組織召開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會議安排部署工作;2013年,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通知》,對群測群防工作責任分工、監測員制度、工作體系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為省委、省政府重點督查的20個重大事項之一。出台並實施《雲南省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3-2020年)》。力爭「十二五」期間全省地質災害年均損失比「十一五」期間降低15%,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減少20%。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大力支持下,我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迎來了重大歷史機遇。
基本情況
山地佔全省國土面積的94%
級以上烈度地區占國土面積的84%
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和中易發區占國土總面積的78.68%
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發現地質災害隱患22469個,其中因自然因素引發的20526個,人為因素引發的1943個;滑坡約占隱患總數的75%
Ⅷ 上篇 全國地質災害及應對總體情況
1 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64 起,其中滑坡 11490 起、崩塌 231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60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 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119 起,277 人死亡失蹤、138 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 40. 1 億元。本篇為全國地質災害通報編寫工作內容,所用數據來源於 2011 年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局)地質災害月報,涉及數據均未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2011 年地質災害發生在我國 27 個省 (區、市)境內,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國的中西部、西南局部、華南局部、華東部分地區。行政區劃上是陝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東部和中東部,湖南北部,浙江、江西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區 (圖 1)。上海、天津、寧夏和海南 4 省 (區、市)沒有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陝西 (圖 2); 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陝西、四川和廣西 (圖 3); 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甘肅和雲南(圖 4)。
2 地質災害特點
與常年相比,災害發生數量偏少、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災害點多面廣,但局部地區受災嚴重; 全年都有災害發生,但 6 月和 9 月最嚴重;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多,災情嚴重。
2. 1 災害數量較常年偏少,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與 2005 年以來近 7 年相比,2011 年災害發生數量低,僅高於 2009 年; 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第三高,低於 2010 年和 2006 年。死亡失蹤 10 人以上的重大災害事件僅發生 3 起,是近 7 年來最少的年份之一。總的原因是 2011 年全國降水偏少,尤其是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的南方地區降水偏少尤為明顯,引發的地質災害相對較少。另外,防災減災行動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直接經濟損失相對較高的主要原因是,9 月出現秋季異常強降雨在四川巴中等地區引發大量大規模滑坡,造成嚴重財產損失。
2. 2 災害點多面廣,陝西、四川等局部地區受災嚴重
2011 年地質災害廣泛分布在我國的 27 個省 (區、市),發生數量 1. 5 萬多起,災害點多面廣。但受災地區不均勻,人員傷亡主要集中在陝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東部和中東部、廣西東北部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區。經濟損失主要集中在四川、甘肅、雲南、湖南、陝西、湖北、貴州和遼寧。
2. 3 全年都有災害發生,6 月和 9 月最為嚴重
1 ~ 5 月災情較輕,6 月因旱澇急轉而出現地質災害由輕變重的急轉。1 ~ 5 月全國許多地區乾旱少雨,地質災害發生少、災害輕,但 6 月長江中下游地區旱澇急轉。據氣象部門信息,6 月我國東南地區先後出現 5 次 (3 ~7 日,9 ~11 日,13 ~16 日,17 ~ 19 日,22 ~ 24 日)強降雨過程。月降水量普遍為 200 ~ 400mm,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東南部、浙江西北部等地達 400 ~700mm,局部超過 800mm。在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引發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尤其是湖南,發生地質災害 8727 起,致使6 月全國地質災害災情突然加重。
年內相比,9 月地質災害最嚴重,為歷年罕見。多年來,6 ~ 8 月是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最多、災情最嚴重的月份。但 2011 年 9 月卻是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月份,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高於 1 ~ 8 月的任何一個月份。此種情況歷年罕見。主要原因是2011 年1 ~8 月我國很多地區,尤其是南方地區降水偏少,而9 月我國華西北部、西南東部等地區遭遇強度大、持續時間長的秋季強降雨天氣。在陝西南部和中南部以及四川東部等地質災害易發區引發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其中,陝西發生地質災害 537 起,死亡失蹤47 人,直接經濟損失 1. 1 億元; 四川發生地質災害 1213 起,死亡失蹤 24 人,直接經濟損失 11. 8 億元。
2. 4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多,災情嚴重
全國 15664 起地質災害中,自然因素引發的有 13902 起,占總數的 89%; 人為因素引發的有 1762 起,占總數的 11%。強降雨是引發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並導致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嚴重的主要原因。如 6 月和 9 月的災情之所以如此嚴重,主要是強降雨引起的。
3 應急避險情況
國土資源部門不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推進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增強專業技術力量,擴大了群測群防隊伍體系的建設,加大了對防災避險科普知識的宣傳及普及,使得廣大幹部群眾防災避險意識逐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得到了提升。2011 年全國共成功應急避險地質災害 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7. 2 億元。
4 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2011 年 6 月 14 日印發了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以下簡稱 《決定》),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9 月7 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地質災害防治成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經濟協調持續發展的一項全局性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以貫徹落實 《決定》為重點,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力,特別是在專業隊伍、專家和群測群防監測員守護生命、守護家園的辛勤努力下,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4. 1 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密切
已有20 多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3 個市及近 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部分省 (區、市)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內容。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逐步加大,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投入力度較大。重慶、廣西、貴州、江蘇等地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區的調查,廣東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隱患點的詳細勘查。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600 次,參加人數達100 多萬人,應急演練對本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四川在汛期培訓群眾200 多萬人。浙江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國務院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經中編辦批復,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
4. 2 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效
2011 年 2 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 月下發通知,提出工作總體要求。4 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7 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國土資源部全年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7 大區片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405 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 3. 8 萬人指導各地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復查工作。針對突發地質災害,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及時派出現場專家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件。
4. 3 群專結合提升應對能力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監測員作用,全面提升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能力。目前,全國「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成功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
充分發揮專業隊伍、專家作用,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得到一定提高。開始系統加強各級地質環境監測與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機構的建設,建立健全全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網路,開展專業應急防治能力建設。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 (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包括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總之,2011 年是著力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一年,是堅決執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的一年,也是成效顯著、能力建設顯著進步的一年。
Ⅸ 地質災害防治 事關百姓 怎麼重視都不為過
一、地質災害概況
xxx街道地質災害以洪澇為主,由於轄區地勢低,基礎設施差,以至只要到汛期,雨量增多,上流水庫一放水,地勢較低的民房、廠房及倉庫等容易被淹。
二、地質災害情況
(一)重點防範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是5-7月份的降雨、上流水庫放水等活動。預測今年地質災害的重點主汛期是5月至7月。
(二)防治重點。根據轄區地質災害分布,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重點為火車站南頭沿河民房、廠房及倉庫。重點防災地段是工業南路101號至114號,省一建靠河邊平房地勢較低,較易被淹。
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穩定性和危險性,以及是否容易造成人員傷亡等因素,確保做好轄區地質災害防範工作。
三、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針對轄區基本情況,要認真貫徹執行「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群策群防」的防禦工作方針,並嚴格按照以下措施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禦工作: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體系和監測預報網路,落實地質災害群策群防責任制,及時安排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值班表,做到任務到人,責任到人。街道主任為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及發生地質災害後及時組織轉移群眾撤離工作。
(二)廣泛宣傳,提高全民防災意識。充分利用公開欄、宣傳欄、科普畫廊等社區文化宣傳陣地,廣泛深入地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及地質災害防治科普知識,以此提高廣大群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加強動態監測和險情巡查,做好預警預報。汛前,對轄區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一次檢查,並落實好以下工作:
1、成立了街道防汛抗旱、預防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並充分發揮社區平安中心戶長和樓幢長的作用,切實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信息反饋、宣傳等工作。
2、落實社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並制定和完善社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治工作預案,使受地質災害威脅范圍內的每個居民了解災害隱患、撤離路線、防災避災措施等事項。
3、各社區要督促居民、基層單位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尤其是汛期加強監測頻率,密切觀察地質災害的發展趨勢,並做好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上級部門及領導報告,如情況緊急要立即報告,並迅速組織人員撤離。
4、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險情巡查,做好防範突發性地質災害工作,並做好值班記錄。對重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及時協調有關單位,落實群測群防責任制,並採取有效的減災措施。
5、要建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機制。當天氣情況發生變化時,立即將相關信息通知到轄區各有關單位、企業、地災監測人和受威脅的群眾,並做好有關防災減災工作。
(四)嚴格汛期值班和災情速報制度。地質災害具有突發性的特點,要做好應急搶險救災工作。轄區企、事業單位要嚴格實行值班報告制度,及時上報值班電話和值班人員表,以便在災害發生後能在第一時間知悉災害情況,確保上報下達、傳遞到位。一旦發現地質災害險情,要按照分工要求,立即協調有關單位,做好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力爭最大限度減少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