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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坡地質災害監測規范

發布時間: 2021-02-26 23:41:39

『壹』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1)滑坡地質災害監測規范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貳』 地質災害工程治理編制依據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T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102I9—專2006)
泥石流災屬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170220—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17022-2006)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10222—2006)
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詳細調查規范(1:50000)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程(Dz/T0223—2004)
滑坡、崩塌監測測量規范(Dz/T0227—2004)
地質災害分類分級(試行_)(DZ0238—2004)
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設計規范(Dz/T0239—2004)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40—2004)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T024l-2004)

『叄』 請那位高人給我一些關於山體滑坡地質災害報告範文

工程治理目的:有效防治上射垛村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對上射垛村的危害,保護該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主要任務:通過修建擋牆、截水溝、修坡卸載和山體錨噴等工程措施有效防治滑坡地質災害對上射垛村的危害。
(二) 以往工作區研究程度
該工作區以往地質工作研究程度較低,除前人做的地質普查工作曾涉及過該地區外,專門對該地區的地質工作較少,目前山東省濟南地質環境監測站正在編制的《章丘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覆蓋本工作區。
山東省地礦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編制了《章丘市垛庄鎮上射垛村山體滑坡治理方案》,對該地質災害點的治理做了詳細的治理方案設計,主要採用修坡卸載、錨噴支護及擋牆、截水溝等工程措施對地質災害現狀進行治理,確保山體滑坡的穩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治理工程項目部根據《章丘市垛庄鎮上射垛村山體滑坡治理方案》,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治理方案中各工程措施以及各工序、工藝進行了細化設計,並編制了《章丘市垛庄鎮上射垛村山體滑坡地質災害治理施工方案》。
(三)完成工程及工程量
本工程施工主要分為施工准備、修坡卸載、錨噴支護、截水溝施工及、擋牆施工等工序。由於場地條件較差,施工准備用時較長,2007年8月13日機械設備、人員進駐現場, 2007年11月10日工程竣工,施工期間由於連續陰雨導天氣導致工程停工10天。
本工程主要完成工程量見工程量完成情況一覽表。

『肆』 崩塌地質災害勘查需要哪些規范

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102I9—2006) 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170220—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17022-2006) 地質災害

『伍』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主要任務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如圖7.1所示。

7.3.1 國家、省、市、縣級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站網建設

縣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承擔地質災害監測任務,負責業務技術管理,並可受政府委託行使部分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職能,發布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地質災害監測機構是公益性事業單位。

(1)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

國家級地質災害監測站負責全國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網、信息網的建設與運行工作,並承擔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任務;承擔全國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相關的調查研究工作;擬編全國地質災害監測規劃、計劃、工作規范和技術標准;開展科技交流與合作,研究和推廣新技術、新方法;承擔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數據、成果報告的匯總、分析、處理和綜合研究,為政府決策部門和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對省(區、市)級地質災害監測業務的指導、協調和技術服務。

(3)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試驗區

針對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具有區域性、同時性、突然性、暴發性和危害大等特點,結合國土整治規劃和資源能源開發,在代表性地區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在試驗區建立自動遙測雨量觀測站網,逐步建立試驗區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區域爆發的降雨臨界值,為突發性災害的區域預警提供依據。同時,在試驗區開展降雨期斜坡岩土體滲流觀測,研究降雨誘發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的機理。

2010年前,進一步完善和建設三峽庫區立體式監測預警示範區。完成三峽庫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的立體監測網建設,在庫區60處地質災害點實現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實時傳輸和自動分析;完善庫區20個縣級監測點建設;完成1∶1萬航攝飛行;建立全庫區的遙感(RS)監測系統,完成全球定位系統(GPS)控制網、基準網建設。

2010年以前重點在重慶市區、北京市、甘肅蘭州市、陝西安康市、四川雅安、雲南新平、雲南東川、浙江金華市、江西宜春市等地區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研究。

(4)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

1)國家級地面沉降監測網選址原則:①跨省區的地面沉降災害區域;②有一定的監測工作和設施基礎;③地方政府有積極性,並提供配套資金;④具有較為完善的法規和管理體系。

2)工作部署:2010年之前,重點開展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關中平原、淮北平原和松嫩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建設;2010年以後逐步開展汾河谷地、遼河盆地、珠江三角洲以及全國其他主要城市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的調查及監測網的建設。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上海市全部,江蘇的蘇錫常地區、南通地區和鹽城地區南部的三個縣(市),浙江的杭嘉湖平原,控制面積近5萬km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包括北京、天津市的平原區,河北省的環渤海平原區和山東的魯西北平原,控制面積5萬多km2

關中平原和汾河谷地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網的覆蓋范圍自六盤山南麓的寶雞,沿渭河向東,經西安到風陵渡轉向北東,沿汾河經臨汾、太原到大同,寬近100km,長近1000km,包括渭河盆地、運城盆地、臨汾盆地、太原盆地、大同盆地等,涉及近50個(縣)市。

7.3.3 群測群防體系建設

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主要針對地質災害較嚴重的山區農村,以縣為單位,在專業隊伍指導下,建立由當地政府領導下的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體系。在各級地方政府的組織和領導下,充分發揮各級監測站的技術優勢,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參與程度,完善監測預報制度,到2010年,建成1400個縣(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群測群防網路體系。

(1)群眾監測網路建設

1)監測點選定原則:①危險性大、穩定性差、成災概率高,會造成嚴重災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②對集鎮、村莊、工礦及重要居民點人民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③一旦發生將會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④威脅公路、鐵路、航道等重要生命線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⑤威脅重大基礎建設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體。

2)監測點的建設:根據上述原則確定需要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後,由專業調查組及時向當地政府提出監測方案,同時協助搞好監測點的建設工作。①監測范圍的確定: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不穩定斜坡本身的變形跡象進行監測外,還應把該災害點威脅的對象和可能成災的范圍,納入監測范圍。②監測方法與要求:對當前不宜進行治理或暫時不能進行治理的隱患點,危害大的應建立簡易監測點,同時要對宏觀地面變形、滑坡體內的微地貌、地表植物和建築物標志等進行觀察。以定期巡測和汛期強化監測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定期巡測一般為半月或每月一次,汛期強化監測將根據降雨強度,每天或24小時值班監測。③監測點的設置:簡易監測點一般採用設樁、設砂漿貼片和固定標尺,對滑坡體地面裂縫相對位移進行監測,對危害大的隱患點,如有條件也可用視准線法測量監測點的位移。

3)監測網點的管理與運行:①監測責任落實到具體的單位與個人。被監測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的鄉(鎮)、村和有關單位為監測責任人,在其領導下,成立監測組,監測組由受危害、威脅的居民點或有關單位的群測人員組成。②建立崗位責任制,縣、鄉(鎮)、村應逐級簽訂責任書。調查過程中,採取多種方式進行宣傳與培訓,教會監測責任人、監測組成員和群眾,如何監測、如何判斷災害可能發生的各種跡象和災情速報及有關應急防災救災的方法。③信息反饋與處理。縣(市)國土資源主管行政部門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上報到市(地、州)國土資源行政部門(或地質環境監測站)進行綜合整理與分析,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或省地質環境總站)將上報的資料與信息錄入省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進行趨勢分析,同時對下一步監測工作提出指導性意見。④預測有重大險情發生時,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應立即採取應急防災減災措施,同時應立即報告省、市、縣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派出專業人員赴現場協助監測和指導防災救災。⑤建立地質災害速報制度,按國土資發[1998]15號文附件執行。

4)資料的收集與監測數據的整理:①監測數據包括地質災害點基本資料、動態變化數據、災情等。②所有監測數據均應以數字化形式儲存在信息系統中,同時,必須以紙介質形式備份保存。③監測點必須進行簡易定量監測,並須整理成有關曲線、圖表等。應編制有關月報、季報和年報,同時,對今後災害發展趨勢進行預測。④監測數據應按有關程序逐級匯交。

(2)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建設

1)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和指導群眾監測網路,負責監測資料與信息反饋的收集匯總。

2)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地質環境職能部門應根據氣象、水文預報和監測資料進行綜合分析,預測地質災害危險點,並及時向有關鄉(鎮)、村和礦山及負有對重要設施管理的有關部門發出預警通知。

3)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各鄉(鎮)、礦山、重要設施主管部門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編制全縣(市)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負責組織實施。

4)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活動和基層幹部培訓工作。

7.3.4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網建設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與防治數據是國家與地方進行地質災害防治,保障社會與經濟建設的重要信息,具有數量大、更新快、用途廣等特點。通過信息網的建設,實現數據的採集、存儲、分析和發布,切實做到為政府、研究人員和社會提供所需的地質災害信息,為國家經濟建設宏觀決策提供基礎的科學依據。

到2010年,在完善中國地質災害信息網與各省地質災害信息網及部分地(市)地質災害信息網的同時,建成集地質災害監測、地下水環境監測等為一體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實現地質災害監測數據的自動採集、傳輸、存儲、數據管理、查詢、應用和信息實時發布系統。

到2020年,以科學技術為先導,不斷完善全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系統,結合氣象、水文、地震等相關因素,建成多專業領域、多信息處理技術的信息系統;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水平,滿足社會和民眾對地質災害信息的需求,實現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等重要決策功能。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依託於各級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具有統一要求、統一流程、分級管理等特點,是一個與現代計算機技術緊密結合的系統工程。本書在第11章(全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研究)全面討論了包括地質災害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在內的整個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系統的建設問題,本節不再贅述。

7.3.5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制建設與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1)應急反應機制建設

從現在(2004年)起,國家、各省(區、市)要組建以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中心,以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為主體,地(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和地方專業隊伍協同作戰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應急反應系統。

1)應急反應系統要配置必備的應急設備,每年汛前對防災預案中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主要縣(市)進行險情巡查,重點檢查防災減災措施、群測群防網路、監測責任制是否落實到位,並對主要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中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查。

2)發現險情和接到險情報告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進行險情鑒定,同時能夠及時對災害進行動態監測、分析,預測災害發展趨勢,根據災害成因、類型、規模、影響范圍和發展趨勢,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危險區內人員和重要財產撤離,情況危急時,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接到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臨災報告,指揮部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迅速組織應急調查組趕赴現場,調查、核實險情,提出應急搶險措施建議。

(2)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與應急指揮系統建設

隨著國家經濟建設規模的日益擴大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日趨突出,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必須針對重大地質災害及時作出反應,提出科學的決策意見,及時指揮應急處理工作。

突發性重大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及應急指揮系統,是針對突發重大地質災害的預報和應急指揮,在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的基礎上,構建連接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地質災害數據中心與重點地質災害發生區的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網路化多媒體環境及地質災害應急數據傳輸環境,形成一套信息化的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流程。

其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1)對重大地質災害預報和應急指揮相關的信息進行提取、加工、整理、集成與分析,建立地質災害綜合資料庫。信息內容包括地理、地質背景數據;氣象分析數據;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數據;地質災害情況資料;救災條件信息等。

2)建立地質災害信息發布平台。開發和建設重大地質災害信息預報與應急指揮相關的動態信息發布系統、空間信息提取與發布系統、多媒體信息發布系統。

3)構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的網路和多媒體運行環境。包括多點、多級視頻會議系統、大屏幕顯示系統及有關音像、電話系統;國家與重點地質災害區域之間的網路信息傳輸系統;構建地質災害重點區域應急調查數據快速傳輸環境。

4)研究與制定形成一套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規范。分析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工作的特點,提出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系統工作的模式,建立一套相關的工作規范。

『陸』 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規劃的指導思想、編制依據、基本原則和目標

6.2.1 指導思想

遵循自然地質環境規律,滿足社會經濟發展需要,以科學技術為依託,以促進全社會減災行動和增強減災效果為目的,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效減輕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證重大工程的安全。

6.2.2 編制依據

1)《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9號,2003.11.24)

2)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中長期鐵路網規劃;

3)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城鎮化發展重點專項規劃;

4)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個五年計劃水利發展重點專項規劃。

6.2.3 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重點突出

地質災害調查的部署需要與國家中長期規劃目標相結合,分階段、有步驟地開展工作。在當前應首先進行社會經濟發展亟須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然後逐步開展對今後國民經濟建設發展有重大影響的基礎性、前瞻性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全面布置,分層次、分階段、按計劃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在全面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的同時,對重點地區提高調查精度;在部署調查時,優先安排山區,尤其是重大工程區的調查。

(2)深化調查內容,拓展服務領域

在注意地質災害自然特徵調查分析的同時,尤其要注意地質災害社會經濟屬性的調查研究;在注意地質災害直接破壞損失的同時,要加強地質災害深遠破壞和對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影響的調查分析;在對地質災害自然動力過程和直接原因調查分析的同時,要加強地質災害成災的人為因素和社會經濟背景的研究;在進行地質災害歷史和現狀調查的同時,要加強動態分析和預測評價;在進行定性分析的同時,要加強定量分析評價。

6.2.4 目標

(1)調查周期的確定

據不完全統計,近50年來,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形成了1951~1962年、1963~1975年、1976~1987年和1988以後的4個周期性變化過程,每個周期延續時間為11~13年。據統計,在以10年為單位的不同時段中,自20世紀50~90年代,其發生頻次以每年3.3~4.8次的速率呈階梯狀增加。同時氣候變化的周期也為10年。因此,地質災害調查的周期為10年。

(2)規劃目標

1)總體目標。查清我國地質災害,尤其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地質災害發生的條件、特點與規律,為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精度、降低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的發生率,為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防治工作的合理布局提供基礎數據,為國土整治開發和重大工程建設提供防災資料,促進和保障我國人口、資源、環境和經濟的協調發展。

2)階段目標。近期目標(2004~2010年):①繼續開展全國山區和丘陵區地質災害普查,全面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系統;②開展平原區地質災害調查;③查清我國重要經濟區帶、地質災害高發區、重要交通干線地質災害發育分布規律,劃定地質災害高風險區;④查清我國重點建設的人口密集城市、礦業城市、地質災害高發的縣(市)地質災害發育分布規律,為縣(市)的城鎮(縣)的合理布局、功能區劃、土地利用規劃和各地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和修編提供依據;⑤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面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⑥編制不同比例尺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或標准、規范。遠期目標(2010~2020年):更深入地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依據國家經濟建設的整體布局,在重點建設區和地質災害高發區,有針對性地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柒』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的必要性、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

7.2.1 必要性

《中國21世紀議程》提出了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在我國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的過程中,人類活動的強度和范圍達到前所未有的程度,其對包括地質環境在內的人類生態環境的干擾與破壞也日益增強,在許多地區引發的不同程度的自然地質災害造成了危害和損失成倍增加的現象,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等的開發利用以及各種工程活動誘發的地面沉降、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人為地質災害也較為普遍,對城市、公共基礎設施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特別是地面沉降多發生在我國經濟最發達、人口密度最大、公共基礎設施最密集的東部地區,成為這些地區乃至國家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制約因素。因此,保護生態環境、進行生態環境建設和防災減災,已經成為國家長期的目標和任務。為此,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進行全國地質災害監測與預警體系建設的規劃,在監測基礎上,實現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與對地質環境的保護,不僅是防災減災的需要,而且也是國家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和進行生態環境建設的最基本的保障,是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和公益性的國家地質工作。現就從我國社會經濟的發展的幾個重要方面,對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監測的必要性,進行簡要論述:

(1)保障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安全與西部大開發戰略的需求

全國有20餘條鐵路干線和所有山區公路不同程度地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危害或威脅。大型水庫岸邊,河流傍岸,尤其是峽谷段,常因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而阻塞航道,並引起洪災。中東部沿海平原和盆地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嚴重威脅和破壞基礎工程設施。加強這些基礎工程設施和沿大江大河危險地段的地質環境監測,採取科學的分析方法進行預測預報,是一項長期的工作。

西部大開發戰略把加快水利、交通、能源和通訊等基礎設施建設放在首位,其中包括:長江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大江大河上中游干(支)流控制性水利樞紐工程、內河航運通道、青藏鐵路、西電東送工程、西氣東輸工程等。這些重大工程地域跨度大,多處在或穿越地質災害易發區,為保障上述工程安全施工和運營,必須加強地質環境監測工作。

(2)城市化發展對地質災害監測的需求

目前,我國有城市668座。預計2020年左右,我國城鎮化水平將提高到45%~50%,我國城市數將達到1000~1100座。城市是人類活動最集中,環境地質問題最突出的地區。為了保障城市化進程,指導城市規劃,預防由於不合理的工程活動引發的地面沉降、地裂縫、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和其他環境地質問題,必須加強對城市地下水環境和地質災害的監測。

(3)礦產資源開發對地質災害監測的需求

我國礦產資源開發帶來了很多環境地質問題,產生大量的地質災害隱患。每年礦石開采量57億~60億t,礦山企業每年產生固體廢棄物133.8億t、產生尾礦26.5億t,處置率僅為6.95%。礦山固體廢棄物任意堆放形成了嚴重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隱患,地下采礦活動誘發的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突出。礦山地質環境監測十分薄弱,礦山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任重道遠。為了保障礦產資源的安全開發和礦山地質環境的有效治理,必須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監測。

7.2.2 指導思想

應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和人口、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一系列方針政策。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總體目標和要求,充分認識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動員社會各方面的力量,從我國地質災害發生發育的實際出發,尊重自然規律和經濟規律,正確處理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依靠科技進步,運用新思路、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實現對地質災害的有效監控和預報預警,為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和資源環境的可持續利用提供有力支撐。

7.2.3 基本原則

(1)與國家國民經濟社會發展進程相適應的原則

建立和完善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相適應的、符合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為國家和地方宏觀調控和指導國土資源開發與整治提供依據。

(2)突出「以人為本」

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山區、平原和不同災種的監測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在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的地區,應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保障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作為主要目的;緩變性地質災害應以專業監測為主要手段進行監測與規劃。

(3)群、專結合的原則

建立以縣、鄉、村為基礎,全民參與、群專結合的群策群防體系,是多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總結出來的寶貴經驗,也是避免人員傷亡,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的重要保證。

(4)統籌規劃、分步實施、分級管理

密切結合生產力布局和人口分布狀況,對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制定切實可行的分階段實施方案,明確各級政府和企(事)業單位在地質災害監測中的責任和義務,建立統一管理和分級(國家、省、市、縣)管理相結合,處理好全部與局部、長遠與當前的關系,優先實施重點地區和重要經濟區(帶)的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5)監測網建設與保護並重

擯棄重建設、輕保護的觀念,嚴禁邊建設、邊破壞,通過法律、經濟等手段,明確保護責任,落實保護費用,切實保護監測儀器、設備、設施的建設成果。

(6)站網建設與能力建設並舉

在不斷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網基礎硬體設施建設的同時,加強機構建設、法規制度建設、技術規范建設、信息系統建設、人力資源建設和研究能力建設。

(7)專業服務功能與公眾服務功能並重

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既要為國家決策和專業調查評價提供支持,也要為社會公眾提供地質災害現狀信息和防災減災信息。

(8)依靠科技創新、提高監測工作質量

加強科學研究,改進監測設施,依靠科技進步,全面提升監測能力和服務水平。

(9)建立多渠道籌資機制

各級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的監測經費要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多渠道籌集監測資金,設立各級地質災害監測專項經費,確保監測工作的順利實施。

7.2.4 目標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以保障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國家及地方宏觀調控和指導國土資源開發與整治提供依據;從地質環境可持續開發利用角度提出地區發展戰略建議;為改善人居環境,保障交通大動脈安全暢通,水電工程正常運行等提供保障;為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提供決策參考。在基本掌握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立並逐步完善全國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網路體系。

(1)總體目標

從現在起到2020年,在逐步查明我國地質災害分布狀況與危害程度的基礎上,建成覆蓋全國的較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建成以省(區、市)及部分縣(市)地質環境監測站為骨乾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反應體系;建成我國較完善的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骨幹網路,重點地區及重要經濟區(帶)達到監測數據的實時採集、分析、預警預報的水平。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以被動救災為主的局面得到根本性扭轉,人為有效控制地質災害,使損失逐年攀升的趨勢得到有效控制。

(2)階段目標

1)到2010年,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的目標如下:①群測群防監測網路覆蓋到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易發區的1400個縣(市),形成縣、鄉、村三級監測體系。②初步建成由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參與的全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骨幹網路。③初步建成重要交通干線和水利工程區的專業監測預警系統。充分推廣高新技術在地質災害監測中的應用,利用計算機技術、3S技術等先進手段,提高監測預報的自動化水平。④在進一步完善群、專結合,群測群防監測網路的同時,完成分布在全國各省(區、市)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警預報示範系統。⑤建成較完善的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網路系統,重點地區及重要經濟區(帶)的專業監測要初步達到監測數據的實時採集、自動分析、自動預警預報的水平。⑥初步建成重點地區及重要經濟區(帶)地面沉降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網路系統。力爭使我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的儀器、設備達到國際水平。

2)到2020年,在地質災害監測管理法規、規章的支持下,要使國土資源部門對地質災害監測監督管理的職能全面到位,並逐步納入科學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使地質災害監測體系的科學理論與技術方法達到國際先進水平,建成覆蓋全國的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突發性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預報網路;建成全國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緩變性地質災害的實時監控體系;建成完善的地質災害監測信息網路,實現地質災害監測數據的自動化採集、傳輸、存儲和信息的實時發布。建成比較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指揮系統。

『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

1.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

1)進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根據區內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和地質環境復雜程度的異同,按照區內相似、區際相異的原則進行分區,可分為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地質災害低易發區和地質災害不易發區。具體分區要求應以相關規范為准。地質災害易發程度相同、位置相鄰的各區可歸並為一個區。地質災害易發程度相同、位置不相鄰的各區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相同但災種不同的各區應視為該易發程度的亞區。

2)進行分區評估並符合以下要求:

·闡明存在的主要環境問題;

·分析影響致災地質體穩定性或誘發地質災害可能性的地質環境因素;

·分析地質環境因素各自或相互作用的特點,明確主導因素;

·分析致災地質體對未來不同類型的人類活動的敏感度;

·判定不同工況下的穩定性或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及危險性。

3)應根據致災地質體對未來不同類型的人類活動的敏感程度,有針對性地提出用地規劃建議。並遵循下列原則:

·地質災害高易發區:對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前不宜規劃建設工程項目;確需規劃建設工程項目時,應先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或規劃具有地質災害防治功能的建設工程項目。

·地質災害中易發區:建(構)築物的布局應避免或減輕誘發因素對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的影響。

·地質災害低易發區:建(構)築物的布局應注意減輕誘發應素對地質災害發生可能性的影響。

·地質災害不易發區:適宜規劃各類建設項目,但應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2.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

1)現狀評估:應對評估區內已有致災地質體或致災地質體作用(如滑坡復活、危岩崩塌、泥石流形成、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斜坡及邊坡失穩)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和危險性進行評估。

2)預測評估:應對評估區內工程建設中和建成後誘發或加劇地質災害(如造成滑坡復活、危岩崩塌、泥石流形成、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斜坡及邊坡失穩)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和危險性進行評估。應從含水層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與特點、地下水位及其動態、地下水的開采量與回灌量等方面綜合分析,進行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評估,根據地面沉降原因、現狀及采灌格局的變化,對地面沉降的趨勢進行分析,作出危險性評估。

3)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見表10-5。

表10-5 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分級

注:1.損失大小判定的三因素中,有一個因素達到某較高等級的標准時,損失大小級別即為該等級。

2.地質災害發生後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受威脅人數,應是地質災害涉及范圍內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受威脅人數;當有正式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時,可只考慮防治方案實施前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

4)綜合評估:應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結果,按照致災地質體發生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區內相同、區際相異原則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各區地質災害危險性應根據相應區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和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判定(表10-6)。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應根據相應區各致災地質體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進行綜合判定。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大小應根據相應區各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之和進行判定。

表10-6 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級

5)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議和用地適宜性評估: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應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議,並作出建設用地適宜性評估(表10-7)。

表10-7 建設用地適宜性劃分

3.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

(1)露天開采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露天開采礦山采礦影響范圍以礦山開采最終地面境界加上外延寬度確定,當采深小於200m時,外延寬度不小於實際采深;當采深大於200m時,外延寬度不小於200m。當有臨空外傾結構面時,應考慮臨空外傾軟弱結構面的影響。

·當已有致災地質體的分布和類型,境界邊坡高度和地質情況以及保護對象的分布和重要性等因素的差異較大時,應進行分段評估。

·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應根據各致災地質體發生地質災害的可能性綜合確定,地質災害發生可能造成的損失應是各致災地質體發生地質災害後可能造成的損失之和。

·地質災害危險性應根據露天開采礦山或各區段的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和發生後可能造成的損失按表10-5確定。

·應根據地質災害危險性及地質災害防治難度確定開采適宜性(表10-8)。

表10-8 開采適宜性劃分

·對開采導致的地表水位、地下水位變化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應進行分析評價。對采礦影響范圍內未達到穩定標準的致災地質體,應提出防治措施建議。

(2)地下開采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下開采礦山采礦影響范圍按開采境界及開采礦層位置,用邊界角劃定。

·采礦影響程度宜採用工程類比法確定,不具備工程類比條件時採用模糊綜合評判法或概率積分法確定。採取了保護性開采設計的區段采礦影響程度可定為不強烈。對改擴建礦山或生產礦山,已達到充分采動時,繼續開採的采礦影響程度按現狀條件下的影響程度確定。未達到充分采動但現狀條件下采礦影響強烈時,繼續開採的采礦影響程度應定為強烈;未達到充分采動且現狀條件下采礦影響較強烈或不強烈時,采礦影響程度不應低於現狀。

·礦山地質災害危險性應根據采礦地表移動致災危險性判定結果和采礦影響范圍內其他致災地質體致災危險性綜合判定結果的大者確定。

·采礦地表移動致災危險性的判定應符合以下規定:①采礦影響不強烈時,采礦地表移動致災的危險性小;②采礦影響強烈或較強烈時,采礦地表移動致災的危險性應根據表10-6確定。

·地下開采礦山開采適宜性應按表10-8確定。

·對采礦影響范圍內未達到穩定標準的致災地質體應提出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議;對重要或較重要的保護對象應提出保護性措施建議。

『玖』 山體滑坡的防治措施

1、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工程。

2、建立專業人員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隊專伍,對重要的地質災害點建屬立專業隊伍為主的監測網點。

3、對其它地質災害點建立群測群防為主、並與專業隊伍指導和定期巡查相結合的監測網點,通過專業監測系統、群測群防監測系統、信息系統。

4、建立山區地質災害專家分析制度。

5、確定預警信息的發布部門、規范預警信息的發布形式。

6、建立聯動機制。山體滑坡的防災救災工作,涉及監測、預警、處置、救災等方方面面,需要各單位、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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