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調查局會議管理辦法
A. 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 到底怎麼樣
中國地質調查局發展研究中心於2002年7月日正式成立。加掛「全國地質資料館」的牌子。負責管理國土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和國土資源部十三陵培訓中心。
發展研究中心隸屬於國土資源部,是中國地質調查局的正局級直屬事業單位,承擔地質和礦產勘查工作方向、發展戰略、境外地質工作規劃和部署研究,負責全國地質資料接收、保管和服務,承擔地質調查信息化建設工作。接受上級委託,對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等有關重大專項進行技術支撐。
發展研究中心現有職工205人,其中正高級職稱50人,副高級職稱47人;博士45人,碩士68人;離退休職工100人。現設處室25個(不含國土資源實物地質資料中心和國土資源部十三陵培訓中心),其中綜合管理處室5個,業務處室17個,其他處室3個。
發展研究中心參與了《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全國地質勘查規劃》、《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等重要文件的研究
起草工作。為地質調查工作部署提供支撐工作,為部、局機關提供了大量情報資料。編輯《中國地質》和《地質通報》,為地勘行業提供了良好的科技交流平台。建
設了全球礦產資源信息系統資料庫,為地質工作走出去提供信息服務。研發了數字地質調查系統、國家地質空間數據網格服務系統、多元地學空間數據管理與分析系
統等;先後牽頭完成了1:20萬地質圖空間資料庫等數十個不同比例尺、不同主題的資料庫建設工作;牽頭完成一批地質信息化標準的編制;建設並維護地調局的
網路系統和網站,對地質調查信息化起到了引領和推動作用。承擔地質資料接收與保管工作,努力實施地質資料的社會化服務工作。支撐完成的全國礦業權實地核
查、全國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項目獲國土資源部通報表揚;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全國礦產資源潛力評價等專項提供卓有成效的業務支撐。
發展研究中心獲省部級科學技術獎24項,其中一等獎6項,二等獎18項;獲國家發明專利6項。2002年~2008年連續7年獲得「中央國家機關文
明單位」,2009年獲「2008年度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標兵」榮譽稱號。2004年建成部「合格職工之家」,2006年成功創建部「先進職工之家」。
2005年至今連續7年獲得「首都文明單位」榮譽稱號,2010~2011年繼續保持「首都文明單位」和「中央國家機關文明單位標兵」稱號。
B. 改進國家地質工作運行的體制和機制
1.關於國家地質工作
中國地質調查局領導在健全完善中國地質調查局工作會議上提出的「國家地質工作」,我認為很確切。我的理解是:第一,國家地質工作不光搞公益性地質調查,還可以根據國家宏觀管理的需要,開展各種戰略性的地質工作,以及重要的地質科研等,其涵蓋的范圍,在不同時期可以有不同的需要。第二,公益性地質調查不光國家一級要搞,地方各級政府都有自己的公益性地質工作,都要搞,只不過是誰搞由誰出錢,國家地質工作不能包攬一切。因此,隨著國家地質工作的提出,地方應當提出和規劃自己的公益性地質工作。
2.關於承擔國家地質工作任務的隊伍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承擔國家地質工作任務的隊伍,不必都由國家組建的事業單位來完成。充分利用社會地質調查資源,包括企業、院校、科研機關等,來從事國家地質工作,這在國內外都是一條成熟的經驗。中國地質調查局成立之後,通過「項目聯系」,利用現有地質勘查隊伍完成地質大調查的任務,已經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有這樣一個很好的「買方市場」,無須再為單獨組建國家地質隊伍而操心。要樹立一個新觀念:凡是承擔國家地質工作的主力,或者按照合同,長期從事國家地質工作的骨幹隊伍,都是地質野戰軍,不必強調它是事業單位還是企業,是屬地化還是中央直管,是直屬單位還是項目聯系,關鍵在於運行機制的改革。
3.關於國家地質工作的運行
中國地質調查局領導在健全完善中國地質調查局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已經提出:「中國地質調查局在組織項目實施時,分別採取計劃下達、委託和招標等多種形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對直屬隊伍採取計劃下達方式;對省級、地勘行業地質調查隊伍,採取委託、招標等不同形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在這里,局領導已經把國家地質工作運行的基本原則肯定了,即實行地質項目管理,利用社會地質調查力量承擔國家地質工作任務。實際上,幾年來,中國地質調查局在這方面已經進行了有益探索。現在的問題是要在認真總結現有經驗的基礎上加以完善和提高。對項目管理,科技部有一套比較完整的規定,其中有些做法可以作為地質項目管理的參考,如關於項目的確立、關於項目責任人的制度、關於項目的依託單位、關於項目經費管理。對這幾個問題,我想談幾點意見。
(1)國家地質工作的立項管理。立項管理的關鍵是解決「結合」問題,即國家地質工作必須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需要緊密結合,實現由供給驅動型向需求驅動型的轉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地質工作最主要的弊端是結合得不好,根源就發生在「立項」上,即在確定地質工作計劃項目時,基本上是在地質部門內部打轉轉,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自己能做什麼,就立項申請什麼。「地質大調查」項目開展以來,雖然這方面有所改進,但地質項目的申請還是主要來自地勘單位和地質專家,而他們都屬於供給方,所以仍然是供給驅動型。現在,要真正實現轉型,就必須從立項管理入手,在確定國家地質工作項目時,聽取需求方的意見。國家地質工作的需求主要表現在3個方面:一是國家宏觀管理的需求;二是國家重要基礎工程(或產業)的需求;三是科研創新的需求。每一個計劃進行的地質項目都必須反映這些需求之一,並且盡快轉化為應用。如果某一個地質項目完成之後,根本沒有人利用,那將是最大的浪費。
(2)國家地質工作的項目責任人。實行項目責任人負責制是國家科研計劃實施中的重要規定,把它移植過來用於地質項目管理是可行的。但國家地質工作的項目責任人不宜是自然人而應當是法人,即以現有的地質調查院為基礎,按照統一規定的條件,改造成項目責任人。項目責任人對地質項目組織實施單位(中國地質調查局)全權負責,並在批準的計劃任務和預算范圍內享有充分的自主權。項目實施可實行兩級管理,即項目—子項目或課題。項目責任人依據項目的分解,選好子項目的工作組組長,並在合同或任務書中明確組長的責任權利,且不得隨意變更。中國地質調查局應當把重點放在項目責任人的審查、確認和監督檢查上,並逐步建立一種長期的誠信制度。對項目責任人條件的要求,不要追求大而全、小而全,重點要看其技術條件、人員素質。至於裝備條件、管理條件,可通過依託單位解決。
(3)國家地質工作的依託單位。一個地質項目只能確立一個依託單位。依託單位必須具備項目實施過程中所需要的技術裝備條件,並有健全的生產、技術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資產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中國地質調查局應當根據地質項目實施所需要的條件,對依託單位提出具體要求,並經過認可後方能成為地質項目實施的依託單位。鑒於當前地勘單位屬地化和企業化的現狀,可以把省級地勘局作為依託單位。因為這一級技術手段齊全、管理制度健全、經濟實力比較強,能夠承擔起依託單位的責任。同時,這樣做可以解決在組建地質調查院問題上中國地質調查局和地勘局的矛盾,更有利於合理利用地勘局的資源,有利於公益性地質工作和商業性地質工作的融合。
(4)國家地質工作的項目經費。根據國家地質工作項目的運作方式不同,應當制定不同的預算標准和採取不同的管理監督方式。對通過計劃下達方式運作的地質項目,其預算標准應當與直屬單位經常性經費的分配辦法結合起來制定,以免重復計算;對通過委託、招標方式運作的地質項目,其經費標准應當參照市場價格制定,實行量價分離,及時進行調整,以體現公平、合理的原則;對某些國家需要的地質項目,企業或地方政府也同時需要的,可實行定額補貼的辦法,讓企業或地方去做,成果共享,不一定每項國家需要的地質成果都由自己組織實施。對這種國家補貼的地質項目,也需要制定一套預算資助標准。
總之,要管好國家地質工作經費,首要環節是抓好預算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在此基礎上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監督制度。
C. 年度重要活動
徐紹史部長與汪民副部長來中國地質科學院調研
2月2日上午,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副部長、黨組成員、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汪民一行來到中國地質科學院進行調研。徐紹史、汪民視察了國土資源部同位素地質研究重點實驗室、大陸動力學重點實驗室和鹽湖資源與環境重點實驗室,聽取了中國地質科學院黨委書記張陟對全院工作的匯報,並與李廷棟、陳毓川等院士、專家進行了調研座談。徐紹史對中國地質科學院50多年來為國家經濟建設所作出的重要貢獻給予了充分肯定,強調要進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創新,切實加強科技和人才建設。汪民副部長在講話中強調要做好地質工作,需要加強地調和科研的結合,把調查和科研工作統一部署,回歸地質工作本來面目。
徐紹史部長聽取中國地質科學院工作匯報後做講話
徐紹史部長與汪民副部長來中國地質科學調研
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度工作會議在京召開
4月1~2日,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度工作會議在京召開。會議認真學習貫徹十七大、兩會、全國國土資源管理工作會議、全國地質調查工作會議、中國地質調查局工作會議精神,系統回顧了2007年工作,周密部署了2008年工作,提出「解放思想、服務大局,建設一流地學科研機構」的目標,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精神,站在推動地質事業大發展的高度,研討了事關中國地質科學院發展的重大問題。此次會議是一次解放思想、開拓創新、明確任務、求真務實的大會。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兼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汪民出席會議並作重要講話,科技部政體司體改處處長翟立新出席會議並作講話。中國地質科學院老領導陳毓川院士、國土資源部國際合作與科技司司長彭齊鳴出席會議並作發言。出席大會的領導還有中國地質調查局鍾自然副局長、國土資源部有關司局領導、中國地質調查局有關部室負責人等。沈其韓、裴榮富、趙文津等部分院士應邀出席會議。院領導班子成員,所黨政領導,院各處室負責人及各所有關處室負責人等60餘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院黨委書記張陟主持,朱立新常務副院長作題為「解放思想、服務大局,努力實現建設一流地科院新跨越」的工作報告。會議期間還套開了院2008年度黨風廉政建設會議,院2008年外事工作會議,討論修改了《院外事工作管理辦法》;對獲得中國地質科學院2007年度十大科技進展項目進行了表彰;簽訂了黨風廉政、安全生產、保密工作、社會治安與綜合治理責任書。
最後,張陟書記做了會議總結並對貫徹落實會議精神,進一步轉變觀念、建設一流的中國地質科學院提出了明確要求。
2008年院工作會議大會
2008年院工作會議總結會
2008年院外事工作會議
2008年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試點動員大會
眾志成城抗震救災心靈感言暨整頓作風增強執行力交流大會上局(李明祥)、院(張陟、董樹文)領導、盧耀如院士與凱旋而歸的四川災區考察專家組成員合影
地質研究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
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
根據中央部署,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研究所、礦產資源研究所、地質力學研究所、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和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同步開展了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試點工作(2008年3月~2008年8月)。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作為河北省第一批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2008年9月~2009年3月)開展了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在整個試點工作過程中,院、所黨委始終堅持以構建保障科學發展新機制為核心,以解決思想認識和影響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為主線,重點解決領導班子和黨員幹部在思想觀念和工作作風中存在的不適應、不符合科學發展觀的突出問題;解決阻礙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問題;解決基層和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立足用利學發展觀武裝頭腦、指導實踐、推動工作,堅持把理論學習和「解放思想、改革創新」、「整頓作風、增強執行力」兩個學習大討論有機結合起來,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改造主觀世界與改造客觀世界結合,使學習領會科學發展觀與做好本職工作、推動科學發展緊密結合,相互促進。各單位黨委高度重視、周密計劃、精心組織、狠抓落實、廣開言路,廣大幹部職工認真學習、調查研究、積極獻計獻策。各單位學習利學發展觀活動,按照各自的活動方案,圓滿完成了既定動作和自主動作,通過此次試點活動,凝聚了人心、理清了思路、明確了目標、完善了制度、解決了部分問題,取得了預期成效,為推動事業發展奠定了基礎。
礦產資源研究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總結大會
地質力學研究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
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動員大會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總結大會
組織參加第39個「世界地球日」宣傳活動
2008年4月22日,第39個「世界地球日」當天,中國地質科學院在主會場布放了30塊展板,宣傳2007年度院十大科技進展和重點實驗室,普及地學知識,11個重點實驗室和李四光紀念館對外開放,部、局領導及50餘名大學生、社會公眾來參觀。
第39個地球日社會公眾參觀我院展板
第九屆全國礦床會議在北京成功舉辦
由礦產資源研究所與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等承辦為期3天的第九屆全國礦床會議於2008年11月8~10日在北京勝利召開。本次會議的主題是「主攻深部,挺進西部,走出國門,為國家發展提供資源保障」。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鍾自然宣讀了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黨組書記、局長汪民的書面講話。中國地質學會礦床專業委員會主任陳毓川院士致開幕詞,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校長吳淦國教授致歡迎詞,中國地質學會礦床專業委員會秘書長、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副所長毛景文研究員主持了開幕式。
國內50餘家科研院所、高校和勘查及礦業部門單位的700餘名代表以及來自美國、俄羅斯、加拿大等國家的12名國外礦床學家參加了本屆會議。開幕式後陳毓川院士、翟裕生院士、美國地質調查局David Leach博士做了大會報告。
本次大會共收到論文摘要372篇,會議共計327人次對21個專題進行了學術交流,內容涉及區域成礦規律、礦床成因、成礦模擬與實驗、找礦勘查理論與方法、礦產資源評價理論與方法和資源戰略與可持續發展等礦床學各個研究領域。會後部分專家學者分別到膠東地區、長江中下游地區、三江等地進行了實地考察。
從本次大會看,成礦研究具以下發展趨勢:一是成礦理論研究從單個礦床到成礦系列、成礦系統轉變;二是符合中國地質實際的成礦理論初步形成,成礦基礎研究水平逐步提高;三是找礦勘查與成礦理論的結合更加緊密;四是勘查技術和評價方法研究取得了長足進步。會議首次評出了15個「優秀青年學生學術報告」,對青年學生給予物質獎勵並頒發證書。
第九屆礦床大會會議現場
陳毓川院士在第九屆礦床會議上發言
會議代表野外考察
本次大會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與礦產資源研究所等多家單位發起和承辦。礦產資源研究所領導王瑞江、張佳文、王宗起出席了大會開幕式。礦產資源研究所有關部門參與了大會服務。在同時召開的本屆礦床專業委員會全體會議上,決定第十屆全國礦床會議將於2010年在吉林長春舉行。
中國地質科學院保密工作研討會在京召開
2008年5月29~30日,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保密工作研討會在京召開。院及各研究所(中心)辦公室、科技處、資料室、網路管理等部門40餘人參加了會議。會議邀請了國家保密技術研究所所長杜虹教授、中國測繪科學研究院地理信息系統研究所副研究員印潔分別主講了《增強信息安全保密意識,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地形圖保密及應用》。會議還邀請了國土資源部礦產資源儲量司資料處劉斌處長作了關於《涉密地質資料管理細則》的學習輔導,解答了與會人員的有關問題。部辦公廳秘書處景天輝處長結合當前國土資源部門保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就如何做好保密工作提出具體要求。會上,各單位還簡要匯報了本單位的保密工作情況,交流研討了有關工作經驗,提出了實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工作建議。朱立新常務副院長作了會議總結,對進一步做好保密工作要求,全體職工要高度重視保密工作,各單位要堅持加強保密宣傳,切實落實保密責任、完善機構,不斷完善相關保密制度。
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保密工作研討會現場
院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中期評估檢查會在北京召開
2008年9月26~28日,中國地質科學院2006~2007年度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中期評估與檢查會議在北京召開。李廷棟院士、趙文津院士、鄭亞東教授、劉傳正等專家和院黨委書記張陟、常務副院長朱立新、副院長董樹文、紀委書記王潔,中國地質調查局科外部主任葉建良參加了中期評估與檢查,項目負責人、院屬各單位科技處管理人員等40多人參加了會議。17個項目組依據《中央級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中國地質科學院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實施細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匯報了一年來的科研進展情況、經費使用情況、存在的問題與建議等。與會領導、專家認真聽取了各項目組的匯報,就工作進展、科研經費運行管理情況、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提問,並與項目負責人進行了討論,並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議。經專家、領導評議,地質研究所曾令森研究員負責的「碰撞造山帶的深熔作用及其構造動力學與成礦效應的研究」和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湯麗玲高級工程師負責的「礦物學方法在生態地球化學評價中的應用」2個項目獲中期評估優秀,其餘15個項目均評為良好;11個項目財務執行情況良好,6個項目財務執行情況中等。本次會議是院對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第一次進行中期評估與檢查,通過這次會議進一步積累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管理經驗,為做好下一步基本科研業務費管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院基本科研業務費項目中期評估檢查會議現場
D. 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裝備管理現狀
我國地質技術裝備經過幾十年的努力,在常規裝備上具有一定基礎,自主開發了第二代航空物探技術系列、地面高精度重磁勘查系列、油氣地球物理勘查技術、小口徑金剛石鑽探技術等,這些技術在提高我國地質調查水平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近20年來,由於地質勘查裝備投入減少,多數設備處於老化的狀態,技術含量不高,結構不盡合理,許多重要裝備尚處於空白狀態,與發達國家相比,還處於20世紀70~80年代的水平。面對地質技術裝備現狀,為了實現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精兵加現代化」的目標,國家發改委於2003年啟動了為期3年的《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建設專項計劃》。該專項計劃,總投資15億元,2003~2005年每年5億元。國土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對此項工作高度重視,專門組織力量,在全面了解裝備現狀和今後需求、分析研究地質裝備的發展趨勢、廣泛徵求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先後編制了《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規劃》、《地質隊伍「野戰軍」2003~2005年技術裝備計劃》及《地質隊伍「野戰軍」2003年技術裝備建設啟動方案》。明確了這次裝備建設的目標是「國內一流、國際先進」,基本實現地質隊伍「野戰軍」常規技術裝備的更新換代,完成「十五」乃至「十一五」國家地質調查工作重點項目關鍵設備的配置。目前規劃、計劃、方案已正在實施之中。預計專項計劃完成後,我國地質技術裝備的情況是:裝備種類齊全(除油氣裝備外),基本消除空白;裝備的技術水平處於發達國家本世紀初的水平;基本能夠滿足國家地質調查工作的需要。
地質技術裝備建設專項計劃的實施,應急性地解決了地調局所屬隊伍的裝備問題。如何全面、充分、高效地發揮裝備的效益,提高地質科研和地質調查工作的水平,迫切需要加強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工作。
一、地質技術裝備管理機構與人員狀況
為進一步了解中國地質調查局27家局屬單位裝備管理機構和人員現狀,項目組對這27家單位進行了電話訪問調查,並對各單位根據自身裝備情況,是否需要建立裝備管理機構等問題徵求了各單位裝備管理負責人的意見和建議。具體情況見表7-1和圖7-3。
表7-1 中國地質調查局局屬單位裝備管理機構與人員狀況表
續表
續表
圖7-3 中國地質調查局局屬單位裝備管理機構建設情況圖
由於中國地質調查局27家局屬單位職責不同,裝備現狀和需求也不一樣,裝備管理機構形式存在差異。通過調查,有8家單位建立了專門的裝備管理機構,佔33%;4個單位建立了由單位領導組成的裝備管理領導小組或管理委員會等臨時性組織,指導「野戰軍」裝備的采購和管理工作,如裝備規劃、計劃、使用、報廢等,佔15%;其餘15個單位將裝備管理職責掛靠在其他機構並設立裝備管理崗位,如辦公室或財務處,佔52%。
另外,沒有建立專門管理機構的單位,其裝備實物形態管理基本上放在了辦公室、後勤處、財務處等部門,或者委託各科研處室進行實物管理,大多數單位裝備的價值形態管理都由財務處統一進行;地科院機關、海洋局、水環所、測試所5個單位雖然沒有建立專門的裝備管理機構,但將裝備全部納入質量管理體系,每台設備都落實到具體使用人,較好地發揮了裝備的使用效率。
27家局屬單位的裝備專職管理人員共51人,兼職管理人員42人。多數單位的技術裝備專門管理人員為1~2人(含已建立裝備管理機構的單位),全面負責裝備采購、使用和管理工作;兼職管理人員基本上分布在財務處或辦公室等部門,財務部門兼職人員主要負責裝備價值形態的管理。如航遙中心除在財務處設專職裝備管理人員具體負責裝備使用和管理工作外,在各業務部室還有一名兼職人員負責本部門的裝備管理、驗收、審核等工作。從裝備管理機構和人員來看,27家局屬單位都相應地採取了管理措施,但多數單位還沒有建立系統的裝備管理機構體系。
根據調研情況,將各單位意見歸納為3種情況(表7-2):一是認為有必要建立專門機構的有12個單位,其中有2家單位認為根據裝備價值量發展趨勢,應該建立專門管理機構;二是認為沒必要建立的有3個單位,原因是裝備規劃建設只是3年暫時性工作,或本單位現有裝備價值量小等;三是關於建立裝備管理機構的其他意見,如北京地質研究所認為應該將裝備實物管理與財務管理統一,資源所和南京地礦所認為應將「野戰軍」裝備與其他固定資產一並管理等。
表7-2 建立專門管理機構的調研結果表
二、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建設
1.制度建設概況
中國地質調查局組建以來,在裝備管理方面先後出台了3個辦法。一是《中國地質調查局裝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側重於裝備的實物管理和技術管理。二是《中國地質調查局基本建設與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該辦法側重於裝備的價值管理。三是《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的管理范圍是由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建設專項資金形成的裝備。它包括裝備的實物管理、技術管理和價值管理三個方面。涵蓋裝備的規劃、計劃、預算的編制,裝備的采購、驗收、使用、維護、處置等各個環節。
《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管理暫行辦法》實施後,大多數直屬單位在原有裝備管理經驗和繼承已有管理制度基礎上,結合《地質隊伍「野戰軍」技術裝備管理暫行辦法》的要求,制定了《裝備管理實施細則》或《設備管理辦法》等制度,為裝備管理奠定了制度基礎。如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制定了《廣州海洋地質調查局設備管理制度》,此項制度含蓋了設備管理機構及職責、設備計劃、采購、使用與維修、調度與報廢、設備事故等全過程管理,對設備管理基礎工作和管理分析指標、獎懲措施也都作了詳細規定;航遙中心制訂了《航空物探遙感中心設備和物質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制訂了《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設備(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儀器設備控制與管理程序》等規章制度。
2.我國大型儀器的共享與共用情況
我國政府非常重視大型科學儀器的共享和共用,出台了很多鼓勵共享和共用的政策措施。
2004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科技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教育部《2004~2010年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按照《綱要》的要求,科技部會同財政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等20多個部門和地方有關部門,加強統籌規劃,科學部署,採取增量資金帶動存量資金,共建共享等多種機制,整合1000多家科研機構、高等院校相關科技基礎條件資源,推進科技共享平台建設,
目前,平台建設的組織領導、頂層設計、制度規范、試點等工作取得了突破性進展,初步形成了平台建設體系。2004年,科技部與財政部等有關部門出台了《中央級新購大型科學儀器設備聯合評議工作管理辦法》,將「科技條件資源」管理的有關內容納入《科技進步法》,制訂了《大型科學儀器設備管理條例》、《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管理辦法》和《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經費管理辦法》等。
制訂了一系列標准規范。主要包括《全國大型科學儀器分類標准》、《國家自然科技資源平台資源分級歸類與編碼標准(試行)》、《國家自然科技資源平台自然科技資源共性描述規范(試行)》等標准300餘項;初步完成科學數據共享指導標准、通用標准和專用標准等三大類共23個標准;已完成我國數字圖書館標准規范89項,並在網上發布試用;制訂並推廣網路信息化建設規范6項。
在平台建設《綱要》的指導下,各有關部門、全國各地政府都積極加入到平台建設中。目前,全國有20多個省(區、市)、十幾個計劃單列市和地級市建立了大型儀器共享共用平台,其他省(區、市)也在積極籌備建立中。
三、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存在的問題
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是國土資源部原所屬單位建制劃轉形成的,這些單位原來是以科研和服務為主的事業單位,擁有的資產較少,缺少對大量裝備的管理經驗。加之預算管理、政府采購等新財政制度改革不斷深化,對地質技術裝備建設專項資金形成的大量技術裝備的管理,存在很多不適應性。
根據調研情況,結合研討交流,對局屬單位裝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綜合歸納如下。
1.管理理念和制度建設滯後
關於如何加強地質技術裝備管理,有些單位思想准備不充分。大多單位對申請裝備積極性很高,對裝備使用也有所准備,但對裝備管理卻考慮不多,責任意識不強,總體約束不強。諸如裝備到貨以後,相應的責任制度、管理制度、操作制度不及時、不到位。大多數單位沒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只設立裝備管理崗,安排一名專門管理人員實際負責,造成裝備綜合性、全局性管理缺失,不能實現裝備統籌管理。總之,各單位都積極爭取能夠佔有更多的裝備資源,而缺乏對經濟效益和使用效益的預測和分析,管理滯後。
2.管理基礎薄弱
大量配備技術裝備,對原來裝備比較差的單位是一次前所未有的充實。很多單位原有裝備管理的基礎很不適應突然的變化,面對許多技術含量高的裝備,既缺乏管理經驗,也缺少管理人才。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業務能力需要培訓和加強。
3.大型裝備的運行費用、維護費用難解決
地質技術裝備大量到位以後,管理、運行、維修、保養需要大量經費,但是相應的資金卻沒有穩定的來源渠道。
4.管理機制不適應
實現地質技術裝備管理目標,需要運用經濟、法律和行政等多種手段。但是現行的事業單位管理機制,只強調單位、個人的責任制,很多手段無法採用。如:有些單位過去通過裝備使用、維護的單項獎勵,很有成效,現在無法實施了,因為現行的財務管理制度不允許提獎金。這反映了管理手段過分單一,對提高裝備管理效果很不適應。
裝備管理是任何性質單位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要追求較高的裝備完好率,而且要實現裝備使用效益最大化。因此,必須實現從裝備實物管理轉變為裝備實物管理和價值形態管理並重。目前,按照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地調局系統的地質技術裝備只有實物形態管理,按年限考核,到規定期限即申請報廢。裝備的財務管理只限於按原值記賬,不提取折舊,導致價值形態管理的缺失。
5.地質技術裝備信息系統建設不配套
地質技術裝備信息是管理的基礎。當前,地質技術裝備信息的獲得不及時,不系統,不能全面真實反映地質技術裝備的實際情況,使地調局裝備管理部門無法全面、系統地掌握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及運營狀況,無法對各級領導決策和管理提供依據。
四、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隊伍地質技術裝備管理經驗
根據調研了解到,各局屬單位在地質技術裝備管理方面都有各自的長處和經驗,通過綜合分析研究,可主要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1.設置專門的裝備管理機構和人員
依據基層單位的工作性質、任務以及佔用裝備的主要使用方向,對裝備實施分級管理。對重要裝備實施一級管理,對其他裝備實施二級管理;在領導組織結構中,有專人分管裝備管理工作;設立裝備管理處並配備專職人員(含物資、倉庫管理),負責單位的裝備、物資管理工作,並配備有分管裝備的負責人和兼職的裝備管理人員;大型、精密、貴重的儀器設備都配有專職的技術人員具體負責日常使用、維護與管理工作。
2.注重裝備的使用管理
強調裝備的充分利用是裝備管理的核心。運用「壽命周期費用理論」指導裝備的選型、改造、更新乃至使用。
以完成調查任務目標為考核的標准,並根據基層單位的工作性質和任務,以及裝備類別和主要使用方向,實行專管使用。如:某單位勘查技術裝備統一由技術方法所使用、維護、管理;水工環調查裝備由環工所使用、維護、管理;數據處理及成圖裝備由資料處使用、維護、管理;化學測試裝備由實驗測試所使用、維護、管理;信息技術裝備由信息所使用、管理;各類解釋技術軟體由各相關業務所使用、管理;調查船舶則由船舶大隊使用、維護、管理等等。各基層單位還結合其業務特長和工作需要,設立了裝備專業組,定員上崗進行裝備的日常使用與管理。數十種類型1900多台(套)的儀器裝備,藉助於基層專業所這個平台實行分類管理專人使用,並通過執行國家專項和地質大調查項目主體任務實行裝備資源組合共享,充分提高了地質技術裝備的利用率。
3.突出裝備管理的制度建設
一些基層單位在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制度建設方面作了積極探索,從裝備管理制度、裝備選型論證制度、裝備采購制度、裝備驗收制度、裝備維修保養制度、裝備檢測校驗制度到每台儀器裝備的操作規程等多方面、多層次地制定了地質技術裝備管理制度、措施和專項管理辦法,在裝備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積累了經驗。
4.樹立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
首先抓裝備使用責任的落實,對單人單機、多人一機、輪班用機,都有專門的責任落實要求;其次對裝備運行有嚴格規定,嚴禁裝備超負荷運轉,對閑置裝備也要做好保養,並定期開展裝備大檢查;第三,在內部經營責任制中把裝備使用費用(包括折舊費、大修理費、維修費等)、裝備技術狀況等技術經濟指標,列入承包內容,並加以監督考核。
5.建立裝備管理資料庫
根據單位內部裝備數量多、價值高、流動性大等特點,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建立了裝備物資管理資料庫,對每台裝備的使用情況、現有狀況等記錄在檔,實施跟蹤管理;每台裝備都落實到具體使用人,方便各級領導及相關人員對裝備情況隨時了解和掌控,對重要裝備及專業儀器裝備重點監控,如每年定期送到相應的鑒定部門進行質量技術鑒定等,確保每台裝備都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6.設置裝備管理的考核指標
有些單位設置了裝備管理目標的考核指標。如:裝備凈值增長率、裝備完好率、裝備新度系數、裝備資產收益率和裝備資產利潤率、野外工作裝備完好率、室內工作裝備完好率、裝備維修計劃完成率等,並以這些指標進行考核,極大提高了裝備的管理效率。
7.注重裝備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狠抓操作人員技能的培訓,要求做到「四懂三會」(懂原理、構造、用途、性能;會操作、維修、排除障礙),並經考試合格方能上崗。
對新購大型儀器人員配備都有全面安排,重點監控,確保每台裝備都落實到具體責任人,同時對有關管理和使用人員進行操作、維護培訓,對野外作業用工程車等重要裝備派專人到廠家參加培訓,做到合理使用、科學維護、精心管理,發揮裝備的最大使用效益。
對引進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備時都派出技術人員到廠方進行技術理論學習和維護使用技能培訓;在執行野外生產任務時嚴格對新上崗人員進行崗前裝備操作培訓;根據工作需要也經常派出裝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參加廠家舉辦的裝備用戶大會和一些技術專業會議,多方面、多層次地了解地質勘查技術發展的動態,有序地學習、積累裝備使用和管理經驗,不斷增強裝備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業務素質,提高裝備使用與管理水平。
E. 2020國考中國地質調查局什麼時候面試
根據公務員錄用工作有關規定,現就2020年中國地質調查局考試錄用工作人員面試有關回事宜通知如下。答
一、面試人員名單
見附件1。
二、面試確認
請進入面試的考生於2020年7月3日17:00前,以發送電子郵件的形式明確是否參加面試。具體要求如下:
1.電子郵件發至指定電子郵箱。
2.電子郵件標題欄中註明「XXX(姓名)確認參加中國地質調查局面試」字樣。面試確認信息表見附件2。
3.網上報名時填報的通訊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如有變化,請在電子郵件中註明。
4.逾期未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放棄面試的考生請填寫《放棄面試資格聲明》(見附件3),經本人簽名,於2020年7月3日17:00前傳真至中國地質調查局人事教育部或將掃描件發至指定電子郵箱。
F. 地質工作新體制的建議
當前中央政府對地質工作的行政管理體系如下圖所示:
地勘工作體制改革實踐調查研究
屬地化地勘單位分別由省(區、市)國土廳和其他工業口的廳局管理,原行政局級的地勘單位直屬省政府,中國地質調查局通過項目聯系,進行業務指導。未屬地化的地勘單位與國土廳只有業務聯系,不享受地方相關政策待遇。這些地勘單位仍保持事業性質,但都開展了面向社會服務的企業化經營活動,經營收入超過財政撥款很多。
由於地質工作多頭管理,國土資源部只能依靠探礦權登記了解全國地勘項目實施情況,無法統籌協調,極大地影響了地勘工作的效率和效益。多數地勘專項在具體項目立項後缺乏監督檢查和技術指導,難以保證勘查工作質量和預期效果,不利於人才的成長和地質找礦水平的提高。
理順地質工作新體制,首先要明確,政府負責基礎性、公益性地質工作,負責戰略性礦產勘查,包括能源礦產、非能源礦產和地下水資源的調查和普查評價。由國土資源部統領全國地質工作和礦產開發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具體抓立法、規劃、制定政策、宏觀調控、指導服務、執法監督。相應調整行政機構,減少職能重復和缺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在國土資源部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和管理全國陸地和海洋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按照國發〔2006〕4號文的規定,具體包括:負責全國能源和其他重要礦產資源遠景調查與潛力評價,全國性、跨區域、海域基礎地質和環境地質的綜合調查與重大地質問題專項調查。主要任務是:
(1)戰略性礦產勘查方面。能源礦產是重要的戰略資源,必須放在地質勘查的首要位置,貫徹深化東(中)部、發展西部、加快海域、開辟新區、拓展海外的方針;國內緊缺的非能源礦產(鐵、銅、鋁、鉛、鋅、錳、鎳、鎢、錫、鉀鹽、金),要貫徹東部攻深找盲、中部發揮特色、西部重點突破、境外優先周邊的方針。以上戰略性礦產的勘查,一般做到普查程度,即通常所說的前期礦產勘查工作,以便既降低商業性礦產勘查的風險,又避免與地勘企業或礦山企業在探礦權上爭利。在勘查市場尚未完善的情況下,對急需的礦產資源國家可以投資進一步勘查,以加快開發,但勘查成果要有償轉讓。
(2)基礎地質調查方面。在重要經濟區域、重點成礦區帶、重大工程建設區、重大地質問題區和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等,系統開展區域地質、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和遙感地質等綜合地質調查,更新地質圖文,做好各類地質信息的收集、存儲、處理和傳遞,為社會提供有效快捷的地質信息服務。
(3)海洋地質調查方面。進行海岸帶、大陸架和海底地質情況探測,系統掌握海洋地質基礎數據,摸清海域油氣等資源潛力,並積極參與國際海洋地質調查計劃和國際海底礦產資源勘查活動。同時,開展極地地質考察和研究工作。
(4)拓展社會服務方面。強化地質災害和地質環境調查監測,全面推進農業地質、城市地質、礦山環境地質等的調查工作。推進地質資料開發利用,依法及時向社會提供地質信息服務。
(5)勘查方法技術方面。從傳統方法技術到新方法新技術,推進探測和分析測試技術向更深、更高、更精的層次發展,發展資源立體探查技術;開展替代資源和新能源研發與應用;發展基於「3S」和數值模擬技術的信息、數據集成體系,實現數字地球數字地質的現代化新模式,提高地質工作的效果和質量。
根據以上地質工作任務,組織制度上建議:根據中國地質調查局是副部級國家局,是國家級的地質調查機構的定位,是組織實施國家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和戰略性礦產勘查的事業單位。應在國土資源部領導下,統一管理中央財政支持地質工作的項目和經費,統一規劃協調、統一組織實施、統一監督檢查,向國土資源部負責,成為國土資源部地質調查和研究方面的技術支撐。為此將目前歸口中國地質調查局管理的27個部屬院所和事業單位,改為直屬中國地質調查局管理。中國地質調查局與中國地質科學院實行「兩塊牌子、一套機構、一班人馬」,局長就是院長,副局長就是副院長,凡屬地質調查和礦產勘查工作用局的名義上對國土資源部下管各事業單位,凡屬地質科研和科技創新方面的工作可用院的名義上對國土資源部、科技部下管各研究所。目前中國地質科學院直屬國土資源部又歸口中國地質調查局管理,實際運作中多了一道程序,還不利於克服調查與研究「兩張皮」現象。進一步充實院屬各所力量,組建油氣地質、非金屬地質和物化探隊伍,以六個大區研究所(中心)和海洋、遙感等隊伍為基礎,從社會公開招聘專業骨幹人才,抓住當前有利時機,大量招聘大學畢業生和研究生,充實野外一線力量,組建東海、黃海和南海海洋地質調查隊伍。按照六個大區各自的地質構造和成礦條件,在國家地質勘查長遠規劃指導下,通過三五年實踐鍛煉,迅速成長為世界一流國家級地質調查隊伍。隊伍規模應該力爭在兩三年內達到3萬人。首先要向中編辦申請擴大編制,各地按需要申報,經中國地質調查局審核後由國土資源部批准。
省級國土資源廳主要負責本地區地質工作和礦產開發的行政管理和行業管理,負責為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的基礎地質、礦產地質和環境地質調查,有固定的副廳長(兼任地礦局長)分工管理全省(區、市)地質工作。省級地質調查局(院)受中國地質調查局和省廳雙重領導,除參加和配合中國地質調查局的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和戰略性礦產勘查工作以外,可以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地質礦產條件和已有地質工作程度,自主決定地質工作上的職責許可權、隊伍規模和組織制度。估計全國省級地調院合計3萬~5萬人。
屬地化地勘局、隊和中央企業未屬地化地勘局、隊,必須堅持企業化取向,以省級地勘局和中央企業管理的地勘總局為單元分類重組隊伍。第一步,剝離離退休人員和其他社會職能,使其實現社會化;第二步,事企分開,剝離公益性的地調(局)院,各專業性勘查院由差額撥款逐步向企業發展,主要從事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工程勘查、礦產勘查開發和技術服務等,成為地勘市場的主體,也是走出國門勘查開發礦產資源的主體,並在市場競爭中跨地區兼並重組,做大做強。近期和今後相當時間內,通過委託或競爭方式也可承擔國家基礎性、公益性地質調查工作和戰略性礦產勘查任務。各省(區、市)地勘單位企業化要積極引導,循序漸進,方法途徑應該因地制宜,轉制進度不必劃一,可以成熟一個過渡一個。
礦山地質工作,主要由礦山企業自主進行,勘查支出按有關規定據實列支,進入礦山成本。礦山企業應該向上游地質找礦延伸,也可以通過地勘市場,選擇社會地勘單位,承擔礦山地質工作,特別是礦山深部和外圍擴大找礦工作。
理順後的全國地質工作管理體系如下:
地勘工作體制改革實踐調查研究
G. 國際合作與學術交流
2008年我院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活躍,全年執行外事項目總計為137項,447人次,其中派出項目94項,301人次,請進項目43項,146人次。
中國地質科學院2008年度對外交流與合作數據統計表
重要外事活動
國際岩溶研究中心(IRCK)協議簽署儀式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巴黎總部舉行:2008年2月11日,國土資源部領導王壽祥同志受徐紹史部長委託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在巴黎簽署了在中國廣西桂林建立由UNESCO冠名支持的「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的協議。這是UNESCO在地球科學領域批准成立的第一個國際二類中心,也是對我國岩溶科研工作的充分肯定。中國常駐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使銜代表師淑雲、UNESCO負責科學助理總幹事埃德倫和負責對外事務助理總幹事薩亞德、國土資源部巡視員李志堅、中國地質科學院副院長董樹文、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時任所長單海平和岩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袁道先等出席了簽字儀式。
國土資源部領導王壽祥同志(中)受徐紹史部長委託與UNESCO總幹事松浦晃一郎在巴黎簽署在中國桂林建立「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的協議
國際岩溶研究中心啟動掛牌儀式暨第一屆理事會會議在廣西桂林成功舉行:2008年12月15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在廣西桂林市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掛牌成立。該中心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首次設立的地球科學研究中心。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汪民、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助理總幹事埃德倫博士、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陳章良為國際岩溶研究中心掛牌。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奧地利、越南、瑞士、波蘭的地質學家共同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中國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全國委員會、科技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及桂林市政府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掛牌儀式。
經國土資源部批准和教科文組織同意,中心第一屆理事會由16人組成,分別來自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中國政府有關部門和國內外高等院校及研究機構。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汪民任第一屆理事會主席。
此前於2008年12月13日召開的中心第一屆理事會會議宣布了中心第一屆理事會成員名單、討論通過了《國際岩溶研究中心財務、行政和人員管理辦法》、審議通過了由理事會主席與UNESCO共同提名的中心主任人選,中心秘書處向理事會詳細展示了2009年工作計劃。經討論,會議確定理事會第二次會議於2009年11月在桂林召開。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第—屆理事會成員名單如下:
(1)理事會主席:
汪民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
(2)理會成員:
汪民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中國地質調查局局長
羅伯特·米索騰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生態與地球科學部全球觀測處負責人、國際地學計劃(IGCP)秘書長
周兆東 廣西壯族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黃俊華 桂林市政府副市長
彭齊鳴 國土資源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司長
鍾自然 中國地質調查局副局長
董樹文 中國地質科學院副院長,研究員,國際地球科學計劃(IGCP)科學執行局委員,中國IGCP全委會秘書長
張宏仁 原中國地質礦產部副部長、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前主席、國際地科聯執行委員會成員、提名委員會主席
威赫穆·斯圖克梅爾 德國地調局高級水文地質學家,國際水文地質學家協會主席
克里斯·格若斯 美國西肯塔基大學地理地質系教授、霍夫曼環境研究所所長
彼塔·米拉諾維克 知名岩溶水文地質與岩土力學咨詢專家、國際水文地質學家協會岩溶委員會常任委員
德瑞克·福特 加拿大麥克馬斯特大學地理地質系教授
袁道先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盧耀如 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研究員、中國工程院院士
汪集暘 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科學院院士
王焰新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副校長、教授
(3)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岩溶研究中心主任名單:
姜玉池 中國地質科學院岩溶地質研究所所長、研究員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汪民(左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副主席陳章良、桂林市市長李志剛與UNESCO助理總幹事埃德倫為國際岩溶中心揭牌
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參加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收獲豐碩:2008年8月6~14日,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在挪威首都奧斯陸召開。以李廷棟院士為團長、董樹文副院長為副團長的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一行共82人赴挪威參會。在中國地質代表團的統一部署和領導下,我院代表團積極參與大會的學術活動,成為學術交流的主力。共提交論文摘要83篇,口頭發言論文52篇,展講論文31篇。在大會「每日專題」學術報告會的「地質災害」專題會上,董樹文副院長應邀作了題為「汶川地震災情與中國地質科學家反應」的報告。共參加了36個專題研討會,廣泛交流地質科學各領域最新研究成果。其中7位代表為6個專題研討會召集人。
中國地質科學院年報.2008
35名代表分別於會前、會後赴挪威、冰島、芬蘭、瑞典、俄羅斯參加了大會組織的10條野外地質考察路線。利用這次會議的機會,我院科學家在展示研究成果的同時,加深了對全球地學發展動態的了解,直面國際地學新局面,受益匪淺。頻繁的交流,也帶來了更多的合作機會,一些新的合作意向將陸續簽署,新一輪國際地學合作將迎來又一高潮。
地質研究所代表赴俄羅斯參加會後地質考察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代表赴芬蘭參加會後地質考察
地質力學研究所代表赴北極參加會後油氣地質考察
地質力學研究所副所長趙越在北極考察油氣地質
國際科技合作項目進展
近年來我院科學家組織實施了若干大型國際科技合作項目,包括中俄蒙哈韓五國「1:250萬亞洲中部及鄰區地質圖系」編圖項目、「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IGMA5000)」項目、中美德英合作「INDEPTH-IV深部地球物理綜合探測」、「中圭合作地球化學填圖研究及資料庫建立」,以及一批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等。
中國地質科學院承擔的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項目
中俄蒙哈韓五國編圖項目:
(1)項目編圖成果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成功展出:由中國、俄羅斯、蒙古、哈薩克、韓國五國共同承擔的「1:250萬亞洲中部及鄰區地質圖系」項目第一階段編圖成果在2008年8月挪威召開的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科學展覽會上展出。中俄兩國展台相對而置,中方展台展出了由中方負責印刷出版的《地質圖》與《能源礦產成礦規律圖》,俄方展台展出了由俄方負責印刷出版的《構造圖》與《非能源礦產成礦規律圖》,該圖系成為中、俄兩國展台的最大亮點,引起了廣泛關注,諸多地質學家在圖系前駐足瀏覽,紛紛要求訂購,大會「每日通訊」還對該圖系進行了相關報道。
(2)「亞洲中部及其鄰區地質演化與礦產資源研討會」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期間召開:我院與俄羅斯全俄地質研究所(VSEGEI)以「五國編圖項目」為依託,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期間聯合組織召開了「亞洲中部及其鄰區地質演化與礦產資源研討會」,共有30餘位代表作學術報告。五國編圖項目各國負責人在研討會期間交換了圖件。
「地質過程及災害發生機理預測」項目通過驗收: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科技合作計劃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牽頭,中國IGCP全國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寒區旱區環境與工程研究所、青島海洋大學、中國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國家海洋預報中心等單位共同承擔。2008年11月21日,科技部基礎研究司組織專家在北京召開會議,對該項目六個課題進行了結題驗收。專家組認真聽取了各課題的執行情況報告,查閱了項目提交的成果資料,認為項目各課題按計劃開展了國際科技合作與學術交流,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取得大量寶貴的觀測資料和創新成果,實現了預期工作目標,項目順利通過結題驗收。
董樹文副院長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向俄羅斯代表介紹中國展台展覽內容
五國編圖項目各國負責人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上合影
趙越研究員在第33屆地質大會ASl-2會場作學術報告
「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編圖項目」進展:基本完成了國際亞洲地質圖草圖和資料庫建設框架。其主要進展包括:(1)基本完成了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地理底圖編稿圖和資料庫建設框架;(2)進一步完善了國際亞洲地質圖圖例;(3)開發了Arc GIS平台下圖面標注與圖形屬性內容邏輯關系轉換程序,建立了1:500萬國際亞洲地質圖圖例庫(包括符號、色標、花紋等);(4)基本完成了中國地質圖編制和資料庫建設框架;各大國際編圖組和境外各國也基本完成了編稿圖。對各大國際編圖組和境外各國提供的編稿圖和數據,按1:500萬國際亞洲編圖圖例和資料庫建設細則進行了數據整理,對圖面標注和資料庫屬性內容等按規范進行了統一編輯,並對編輯、整理後的各國際編圖組和各國提供的圖件進行了拼接。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的展出期間,該圖得到各國地質學家的廣泛關注。
在第33屆國際地質大會展出的國際亞洲地質圖
「青藏高原油氣地震探測技術實驗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研究所承擔。2008年項目組按計劃完成了年度任務,利用先進的SN408千道地震儀器採集了合計約220km的地震反射剖面;橫過羌塘地體布置了寬頻帶儀器30台。取得主要進展包括:(1)橫過羌塘盆地中央隆起實施了反射地震剖面探測(100km)。(2)引進先進理念並開發新技術(如多尺度震源動態協同觀測、層析成像靜校正、近地表疊前偏移等),提升了青藏高原復雜含油氣地下構造數據採集與處理的能力,掌握了具有創新價值的先進技術,實現了跨越性進步。(3)與美籍華人DAPENG ZHAO教授合作完成遠震P波層析成像反演,在長度超過300km的剖面上,發現了印度板塊地幔向北俯沖到羌塘地體之下的證據,這對評價印度板塊與亞洲板塊碰撞及其對青藏高原油氣影響等前沿科學問題研究具有創新意義。(4)擴展了國際合作領域:促進與美國基金「大陸動力學」大科學計劃天山項目(負責人J.H.Knapp)合作在青藏高原北緣實施主動源地震觀測剖面120km,探究板內匯聚深部過程,發現了我國陸內推覆造山深部動力學過程的證據。(5)發表4篇SCI,2篇核心及2篇中美雙邊國際會議報告。(6)汲取美方F.T.Wu、K.Simon、L.Brown、J.H.Knapp等教授提出的混合源動態觀測技術、深井大葯量激發和大偏移距觀測方案。
通過國際合作,促進了國際交流,實現了我國地震探測及處理技術跨越式發展,加快了人才培養進度,提升了我國在國際地學領域的地位,帶動了地球科學理論的發展。
「國際地球化學填圖」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重點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地球物理地球化學勘查研究所承擔。項目由中國牽頭,聯合南美大陸的資源大國巴西和哥倫比亞、非洲大陸的資源大國埃及和南非及中亞的哈薩克開展了以下三個層面的合作研究:(1)技術培訓與人員交流:先後為南美、非洲和亞洲等40餘個國家舉辦了5次地球化學填圖培訓班,培訓的學員達260餘人次。(2)技術標準的制定:制定了針對南美熱帶雨林地區和非洲與中亞乾旱半乾旱地區的國際地球化學填圖技術規范(中英文版1.0)。該規范涵蓋國際地球化學填圖從采樣、樣品加工、樣品分析測試、直到數據管理和圖件製作全過程。這是首次由中國牽頭制訂這一領域的國際技術標准。(3)合作填圖示範研究:指導哥倫比亞開展了全球尺度地球化學填圖,指導哈薩克開展了1:100萬比例尺的國家尺度地球化學填圖。(4)發表SCI論文8篇,培養博士4人。在這一項目帶動下,除了原五國願意繼續合作以外,又有蒙古、蓋亞那、印度等國也要求加入該計劃。這是中國向最終建立全球地球化學資料庫邁出實質性的一步。
「鄂爾多斯能源基地能源開發與地質環境互饋效應調控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國家科學技術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承擔,取得的主要成果包括:
(1)中方查明了鄂爾多斯能源基地能源開發造成的環境地質問題,採用室內模擬試驗研究了採煤塌陷條件下土壤水分運移狀況,以及利用微生態技術進行原位修復石油污染土壤試驗,能源開發與地質環境的互饋機制研究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對解決研究區能源基地開發引起的一些關鍵生態環境問題提出建議,並建立水—土—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技術應用示範點。
(2)德方在石油污染地下水及土壤治理研究方面取得了理想成果,並且在地下水和土壤生物化學、污染物的多相反應與轉化、原生和污染地下環境的原位研究方法的開發和應用,有機污染物測試分析方法具有國際一流水平。
(3)根據雙方協議,應德方的邀請,選派了以中方項目負責人張發旺研究員為團長的6人項目組成員,赴德國重點研討和考察:1)交換雙方研究成果並商討雙方各自研究成果的合成事宜;2)學習德方有機物測試和污染機理研究的理論、方法;3)由德方講授地下水和土壤有機污染物測試分析方法,以及地下水和土壤生物化學、污染物的多相反應與轉化、原生和污染地下環境的原位研究方法的開發和應用技術;4)考察魯爾地區煤炭地下開采所帶來的環境問題和礦山環境恢復治理情況。已經合作項目資助1人,在美國馬薩諸塞大學環境土壤化學實驗室進行了為期1年的培養及訪問研究。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研究所代表團考察德國魯爾地區礦山環境治理
「大型城市水土環境污染機理與綜合修復技術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承擔,取得的主要成果有:項目在調查分析天津市大畢庄地區地質與土壤情況和污染歷史的基礎上,主要研究了6種重金屬污染物在土壤中的分布特徵,進行了土壤質量評價、成因分析和風險評估。創新性地提出利用植物組織的內部結構的變化來評價重金屬對農作物危害效應,通過小規模試驗獲得了蔬菜葉OCT指標與重金屬Cd污染程度的關系。通過實驗研究了土壤中重金屬的生物穩定性和水穩定性,通過礦物穩定性及其形態變化研究了土壤重金屬的熱(表生)穩定性。通過分析不同粒徑和形態的土壤中重金屬含量的變化情況以及在表生條件下重金屬元素擺脫礦物中各種鍵的束縛溶解到土壤溶液中的能力,研究了土壤重金屬在表生條件下的熱穩定性和水穩定性,初步弄清了在研究區礦物組分、粒徑、形態和吸附劑對重金屬的活動性的影響。研究了利用炭石灰進行土壤重金屬污染治理的新技術。詳細了解了法國大型城市水土環境污染綜合修復的理念與技術,引進了水土污染綜合管理制度,引入了「利用土壤中重金屬污染物的長期穩定性進行土壤污染治理」的先進理念和技術。在城市垃圾處理管理與處理方面,強調了「廢物利用」、「分揀增值」、「固定化」和綜合環境效應。
「東北重工業城市地球化學環境生態安全檢測與修復治理的技術研究」項目進展:該項目為科技部國際合作計劃項目,由國家地質實驗測試中心承擔。項目自實施以來,從大量的實驗數據已初步判定:造成沈陽地區河流污染的主要無機元素是溴、砷、鎘、銅、錳,有機污染物主要以六六六、苯系物和鹵代烴為主;特殊地方病病因與當地飲用受污染的淺層地下水和食用淺層地下水灌溉的農產品有關。項目組與美國地質調查局、美國佛羅里達大學、日本國立綜合產業技術研究院建立了合作關系。利用國際合作研究了沈陽細河工業開發區的水—土污染監測和修復治理等問題,採用的新技術包括磷酸鹽岩化學固定法對土壤污染治理技術、全氟有機化合物分析測試技術、重金屬形態分析及生物有效性分析、黑麥草對污染農田的修復治理技術以及生物監測技術。2008年4月項目組對美國地質調查局進行了訪問。2008年10月美國佛羅里達大學曹心德博士來華就土壤修復問題親赴沈陽地區採集了土壤、植物、水等樣品,並對項目組成員進行了現場培訓。目前項目組已有多名青年科技人員赴國外合作實驗室進行培訓,開展實驗研究工作,消化吸收了國外的先進技術,並獲得大量資料和數據。
國家地質測試中心研究生在日本進行學術交流與合作研究
簽署一批雙邊(多邊)合作協議,進一步加強國際合作
(1)與美國聖路易斯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署具體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9月15~25日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成功訪問美國華盛頓大學,與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訂了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確定了雙方在月岩樣品年齡測定、隕石地球化學分析、行星遙感、南極天然地震觀測、鹽湖調查研究、人員交流培訓六個方面的合作意向。為具體實施鹽湖調查(火星試驗場研究)的合作內容,2008年5月礦產資源所鄭綿平院士與華盛頓大學地球與行星科學系簽署了合作諒解備忘錄。
中美科學家在大柴旦考察鹽湖
鄭綿平院士和華盛頓大學王阿蓮教授在小柴旦湖採集鹽類樣品
根據工作計劃安排,中美雙方分別組織研究小組於2008年9月24日~10月8日共同赴青海地區進行鹽湖野外考察。主要對大柴旦湖地區、小柴旦湖地區和大浪灘、小梁山地區進行了地質、地貌、鹽類礦物以及生物等多方面考察,採集了大量鹽湖沉積、鹽類礦物、鹵水以及生物等樣品,明確了近期主要進行以下三個方面的研究工作:(1)研究柴達木鹽湖區的氣候、地貌、地質及礦物學,與火星上的地質、地貌及礦物,特別是硫酸鹽礦物進行類比研究。(2)對採集的柴達木鹽湖的樣品進行生物學研究,分離鑒定生物類型,研究其在極端環境下的代謝特徵,研究在柴達木鹽湖中的生命體系對火星生命體系的潛在意義,提供火星生命存在及演化研究的一種新的類似模型。(3)研究柴達木盆地鹽湖沉積的年代學、礦物學,與火星上極端環境下形成的沉積環境進行對比研究。
(2)與義大利米蘭—比考克大學簽署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
2007年11月張陟書記率中國地質科學院代表團訪問義大利米蘭—比考克大學期間,帶去了雙方商定起草的合作諒解備忘錄文本。米蘭—比考克大學正式簽字後,於2008年8月將正式文本寄給我院簽字。
(3)與澳大利亞柯廷理工大學簽署科技合作諒解備忘錄
澳大利亞柯廷理工大學與我院地質研究所有長期的交流往來關系,尤其是在地質年代學研究方面。為加強雙方的進一步合作,2008年10月地質研究所與柯廷理工大學簽署了科技合作備忘錄。
(4)與德國弗萊堡理工大學專家簽署合作諒解備忘錄
地質研究所王濤研究員等與德國弗萊堡大學有關專家簽訂了有關秦嶺—大巴山造山帶的構造和地球動力學研究合作諒解備忘錄,根據工作計劃安排,中德科學家於2008年10月聯合開展了野外地質工作。
(5)與德國標准計量機構、義大利國家計量院簽署協議合作進行阿伏加德羅常數項目
此項研究由德國標准計量機構、義大利國家計量院、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合作實施。為了保證該研究工作的順利進行,經過參與方的磋商,擬定了有關合作協議。
加強外事管理並出台《中國地質科學院外事工作管理辦法》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院外事工作的管理,提高國際合作成效,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國土資源部及中國地質調查局等部門頒布的有關外事工作管理規定的精神,並結合我院開展國際合作與交流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台了《中國地質科學院外事工作管理辦法》並編制完成《外事文件匯編》。該管理辦法的出台完善了我院外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建設,對規范和加強院外事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學術報告會」在我院成功召開
由科學技術部接待的台灣「2008兩岸自然災害防治訪問團」一行6人於2008年9月23日來我院訪問,訪問團由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研究所教授陳正宏先生為團長。董樹文副院長會見訪問團,李廷棟、肖序常、陳毓川、許志琴院士,劉敦一、高銳研究員,地質研究所侯增謙所長、地質力學研究所趙越副所長等參加了會見。
董樹文副院長主持了兩岸地球科學家共同參加的「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學術報告會」。中國地質科學院地質研究所許志琴院士作了「5·12汶川地震斷裂科學鑽探」、地質力學研究所張岳橋研究員作了「汶川地震地表破裂與發震背景分析」、彭華研究員作了「地震前後的地應力波動現象」報告,台灣學者陳文山博士作了「台灣造山帶前緣褶皺逆沖斷層帶的斷層特性研究」、陳於高教授作了「從大地震的研究經驗中找到新希望:以台灣集集大地震為例」學術報告。
海峽兩岸自然災害防治座談會
我院科學家在國際學術機構任職情況
中國地質科學院科學家在國際學術機構任職一覽表(以漢語拼音為序)
H.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管理由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質調查中心和項目承擔單位共同負責。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由中國地質調查局統一組織,分級實施。中國地質調查局負責組織計劃項目和重大工作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大區地調中心受地質調查局委託組織計劃項目的成果報告審查,按規定接收大區內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實施單位負責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集成、整合工作項目成果,提交計劃項目成果報告;承擔單位受實施單位委託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及規定的原始資料,保管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和實物資料。
一、項目成果報告的評審
1.評審程序
地調項目成果報告評審已經有比較成熟的程序,目前主要依據中地調發〔2003〕187號《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具體程序如下:
(1)地質調查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准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
(2)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完成項目報告並進行初審後,向組織審查單位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單位初審意見。申請評審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全面完成了設計書的任務;
2)通過了野外驗收或相關檢查;
3)各類技術資料齊全;
4)形成文字報告和各類圖件。
(3)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工作分為評審和審查兩部分。評審形式分函審和會審兩種,以函審為主。組織審查單位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確定評審形式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會審時評審委員會通過審閱成果報告,查閱各類資料,聽取項目組匯報、答辯,並與項目組在交換意見的基礎上,由主審專家主筆並匯總其他評委的意見,提出評審意見初稿和報告質量評分建議,經評審委員會討論形成最終評審意見。函審時由評審委員分別審閱成果報告、進行報告質量評分、形成書面評審意見,由組織評審單位匯總,形成評審意見。
(4)成果報告評審和審查依據為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評審意見書、設計審批意見書和有關技術標准。報告評審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質量、講求實效的原則,保證評審工作的嚴肅性和科學性。
(5)評審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審查單位據此簽署評審意見書,下發項目成果報告提交單位。
(6)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收到評審意見書30日內按照評審意見書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後,送組織審查單位審查。
(7)評審委員會一般由5~9人組成,經費較少的項目,人數可酌情減少,組成人員應覆蓋項目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
(8)組織審查單位在收到修改後的成果報告15日內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成果報告,由審查單位下發審查意見書,同時報地質調查局業務主管部門和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各一份。對審查未合格的報告通知成果報告提交單位限期完成修改。
(9)技術方法和研究類成果報告的評審除按本要求進行外,還應參照國家科委下發的《科學技術成果鑒定辦法》、《軟科學研究成果評審辦法》執行。
2.評審的主要內容
(1)技術資料是否齊全、准確;
(2)成果和原始資料的吻合程度;
(3)成果是否符合設計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規定;
(4)項目工作任務和預期成果目標的完成情況;
(5)成果的綜合研究水平;
(6)成果報告和綜合圖件的質量;
(7)成果的社會經濟效益、推廣應用前景;
(8)存在問題及建議。
二、項目成果資料匯交程序及要求
(1)承擔單位為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各項目承擔單位是地調成果的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中國地質調查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為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管理部門。
(2)大區地調中心負責接收轄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接收全國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3)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應在成果報告審查意見書下發之日起18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資料,並向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紙介質和電子文檔資料各一式兩套。
(4)匯交的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准和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辦法要求。
(5)地質調查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在每季度開始10日內向地質調查局上報上季度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情況統計報表。
(6)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三、項目成果的登記
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負責部門的科技成果登記、科技成果資料庫管理、科技成果統計分析和國內外科技信息跟蹤等。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也屬於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一部分,完成成果報告評審和原本檔案歸檔後,應及時到部成果管理辦公室進行登記。
各項目承擔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機構,負責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管理工作,對已歸檔的科技成果逐步實現社會共享;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報送本單位需要登記的科技成果有關材料。
(1)各項目承擔單位在科技項目驗收之前,必須向本單位的科技成果管理部門匯交科技成果原始檔案,然後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成果登記手續。
(2)科技成果的原始檔案包括各種原始觀測記錄、野外觀測數據、野外記錄本、原始分析測試數據、有注釋文檔的源程序和操作手冊、文字報告及有關的電子版本資料。
(3)各項目承擔單位在完成科技成果原始檔案歸檔後,方可到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4)各項目承擔單位在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科技成果登記時,必須提交下列材料:
1)項目合同書或設計書一份;
2)完整的科研報告兩份及公開刊物發表論文復印件;
3)科技成果原始資料歸檔證明;
4)按合同書規定的關鍵科學數據、技術文件等相應的電子版;
5)《國土資源部科技成果登記表》兩份;
6)文字報告及其附件、附表的規格為:長27cm、寬19cm(標准16開本)或標準的A4版本。附圖應按同樣規格進行折疊,圖簽折在外面。正文、附表、附件等應採用線裝訂,不得用易銹蝕的金屬物裝訂。
(5)凡符合登記要求的科技成果,經正式登記,由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出具《科技成果登記證明書》。
(6)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其第一承擔單位負責,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辦理登記手續。
(7)對於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如果得到專家、中介機構、應用單位的評價,可在兩年內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補交相關證明材料;如果根據驗收委員會及有關專家的意見,對科研報告作重大修改的,應及時向部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提供新版本的報告。
(8)已登記的科技成果,凡涉及國家機密的,主管部門將按照保密的有關法律法規實行管理。
地質調查項目成果作為科技成果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管理已經形成了比較完善的體系。在組織管理上,科學技術部統一領導全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國土資源部和中國地質調查局科技主管部門設有專門的管理機構,對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實行分級管理。在管理流程上,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各項工作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同時科技成果和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又貫穿於科技活動和地質調查的全過程。在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制定階段,技術檔案、保密及地調成果的統計與分析,為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的制定提供決策依據;在地質大調查實施階段,地質調查成果管理工作為計劃的過程管理提供各項職能服務,及時反饋地質大調查計劃的進展。
I. 國土資源部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0〕10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各相關單位:
為了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規范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的遴選和管理,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部進一步增補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制定了《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將《辦法》、《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名單》、《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2010年工作要點》和《七個區片及專家組安排》印發你們,並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健全完善各級專家管理相關規定。各地要參照《辦法》,進一步健全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有關制度,強化國土資源部門組織、指導和監督地質災害防治的職能。
二、加強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體制、機制,努力做到專家管理有機構、有領導、有人員、有經費,切實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培訓、交流和信息溝通工作。
三、落實應急裝備。積極協調安排資金,落實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裝備,保障應急處置工作的順利開展。
附件:1.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2.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專家名單
3.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2010年工作要點
4.七個區片及專家組安排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日
附件1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保障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有效開展工作,規范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的遴選和管理,健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決策咨詢機制,為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根據《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及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是指入選國家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以下簡稱「專家庫」)的專家。
專家組和專家庫由國土資源部負責管理和建設。
專家組由國土資源部按本辦法從專家庫中遴選產生。
第三條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以下簡稱「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具體負責專家組和專家庫的建設、聯絡和管理工作,具體工作如下:
(一)建立專家信息庫,記錄專家的主要學術活動、學術研究成果和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二)協助專家組組長組織和召集專家組專家會議;
(三)組織和協助專家完成國土資源部委託的工作;
(四)組織專家開展學術交流和有關培訓活動;
(五)聯絡專家,處理其他相關事宜。
第四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由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環境地質、應急管理、基礎地質、岩土工程、地基與基礎工程及其相關專業等領域的國內知名學者組成。
第五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方針和政策,堅持原則、廉潔奉公、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良好的學術道德。
(二)熟悉突發事件應對和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政策標准,了解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及基本程序,能以科學嚴謹、認真負責的態度履行職責,能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或其他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提出技術指導和政策咨詢。
(三)具有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在所在專業領域10年以上工作經驗,熟知其所在專業或者行業的國內外情況和動態,專業造詣較深,享有一定知名度和學術影響力,具有現場處置和一定管理經驗。
(四)年齡一般不超過65周歲(資深專家和兩院院士除外),健康狀況良好,能夠保證正常地參加各類地質災害應急咨詢、技術支持工作和有關活動。
第六條入選專家庫及專家組成員聘任程序:
(一)各省(區、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第五條之規定向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推薦專業領域相應專家的後備人選名單。推薦應當事先徵得被推薦人同意。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根據被推薦人的具體情況,決定入選專家庫的人員,並且在入選專家庫的人員中遴選出專家組專家,報國土資源部審定。
(三)經批准後的專家組專家和專家庫專家名單將分別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公示。
第七條專家組專家實行聘任制,由國土資源部頒發專家組專家聘書。
專家組專家每屆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任期屆滿,自動離職或重新辦理有關手續。
根據工作需要增補的專家組專家,從專家庫中遴選,並按程序報批。
第八條專家組專家因身體健康、工作變動等原因不能繼續參加地質災害應急咨詢等相關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報國土資源部批准,可退出專家組。
連續1年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國土資源部組織的有關活動的,視為自動退出。
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不遵守本管理辦法規定的專家組專家,國土資源部有權解聘。
第九條各地方政府國土資源部門可以根據需要從專家庫中選取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參與有關地質災害應急咨詢工作。
第十條有關部門和單位邀請地質災害應急專家以國家地質災害應急專家身份擔負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須事先應徵得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的同意。
未經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批准,專家組成員不得擅自以專家組的名義組織或參加與地質災害應急有關的其他活動。
專家組專家參加除國土資源部以外的其他單位委託的地質災害應急咨詢工作,其意見或建議不代表國土資源部的意見或建議。
第十一條派請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參加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現場處置和地質災害應急咨詢工作的單位,應當為專家提供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必要的工作條件,保障專家人身安全;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和法律法規政策的相關規定供專家參考。
第十二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應當認真履行工作職責,按照本管理辦法,積極參加各類地質災害應急咨詢工作,為全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提供切實可行的決策建議、專業咨詢、理論指導和技術支持。
受國土資源部委託,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協助處理突發地質災害事件,指導和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必要時到事發現場參加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專家參與應急工作後,應將應急工作開展情況及時書面報告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
(二)參與特別重大或重大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的評估、性質和責任認定;
(三)參與地質災害應急管理重大課題研究,參與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提供依據;
(四)參與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
(五)承擔其他與地質災害應急有關的工作。
第十三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應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保守國家秘密和被調查單位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未經授權不得向任何人發布所承擔的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信息,違反有關規定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專家資格,如造成損失,將視具體情況,追究法律或經濟責任。
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專家庫和專家組專家在不擔任專家之後,也需按照有關要求不得泄露擔任專家期間獲知的被調查單位的商業和技術秘密,違者由當事人承擔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專家組在國土資源部應急中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日常工作方式為:
(一)定期或不定期召開專家組專家會議,總結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工作,表彰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專家,開展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應急處置技術的研討和交流等。
(二)組織有關行業或領域的專家座談或會商,研究有關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專項工作。
(三)受委託開展其他專項工作。
第十五條國土資源部和有關部門或單位在指派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執行任務時,應當同時通知專家所在單位。專家接到任務通知後,應如期抵達指定地點執行任務,專家如不能承擔任務或不能按時到達,需在事前及時說明。第十六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所在單位應積極支持專家參加國土資源部組織的各項活動,為其提供必要的時間和不低於原工作同等待遇保障。
第十七條對工作優秀和作出突出貢獻的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國土資源部給予表彰或獎勵。
第十八條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受委託執行突發地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調查任務或參加有關會議和培訓等相關工作,所需經費由指派部門或聘請單位按照國家規定標准報銷。
第十九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負責解釋。
附件2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名單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附件3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2010年工作要點
一、應急專家組職責任務
依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0〕49號)、《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和《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應急中心)地質災害應急技術響應工作實施方案》以及國務院應急辦《關於印發<應急管理專家組2010年工作要點>的通知》(應急辦函〔2010〕60號)要求,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組織聯系應急專家,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2009年,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組(以下簡稱「應急專家組」)認真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緊緊圍繞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工作重點,較好地發揮了決策咨詢和技術服務作用。特別是對三峽庫區涼水井滑坡險情、「6·5」重慶武隆山體崩塌災情和「7·23」四川康定泥石流災情等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應急響應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2010年工作重點
2010年是地質災害應對形勢異常嚴峻的一年,應急專家組應認真履行職責,發揮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技術咨詢、指導和服務作用,緊緊圍繞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根據需要積極參與重大突發地質災害事件應急處置的決策咨詢服務工作。
(二)針對2010年的極端天氣增多等情況,重點協助、指導汶川和玉樹震區、三峽庫區和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協助做好「十二五」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准備工作,參與修訂、完善《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指導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開展預案制修訂工作,參與制定、完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制度。
(四)協助、指導各省(區、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及相關單位開展應急演練工作,協助研究制定應急演練規程、評估指南。
(五)結合2010年地質災害應急重點工作,圍繞進一步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等重點和熱點問題,適時開展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召開相關探討會,針對性地提出工作建議。
(六)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標准化體系建設,協助、指導建立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標准、規程、模式等。
(七)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培訓教材的編寫及培訓工作。
(八)選擇近年來發生的一些典型的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事件,組織專家組成員以客觀、科學、全面的態度進行匯總和分析評估,編輯《重大突發地質災害事件典型案例分析》,供各級領導和地質災害應急管理人員借鑒和參考。
(九)充分利用各種渠道,跟蹤掌握、消化引進國際上先進的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經驗和科學技術,進一步加強與境外學術機構及專家學者之間的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我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要進一步做好專家組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積極支持專家組成員深入基層調查研究,並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進一步建立健全專家組內部信息通報、業務交流、保密規定製度。加強與國家、地方和其他部門應急管理專家的交流學習,互通情況,共同探討研究相關問題。
附件4
地質災害防治這一年2010
J. 中國地質調查局關於績效工資管理
中國國家地質調查局的區域中心,大事業單位,各方面條件不錯,尤其是版目前資源景氣時權代。
具體待遇,分幾塊,主要是績效工資,也將由你的表象確定。
其招生情況,你只能看中心年度招生說明。一般此類單位,招本科生少了,多碩博以上。但以單位說明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