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隱患點避讓搬遷
⑴ 政府下達地質災害隱患點房屋搬遷通知書,有補貼嗎,怎麼補貼
地質災害隱患點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專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屬災情四級。而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⑵ 雲南省為避讓地質災害共搬遷近10萬人
據報道,近日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發布通報稱,自2013年以來,我省已搬遷避讓受地質災害隱患威內脅容群眾5萬多戶、25萬餘人,據透露,今年搬遷10萬人,截至6月28日,今年我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4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1178.2萬元。
據介紹,解決地質災害威脅的最好辦法是搬遷,雲南省自2013年以來,已搬遷避讓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群眾5萬多戶、25萬餘人,據透露,2017年一共搬遷了10萬人。
⑶ 應急搬遷避讓
應急搬遷避讓是減少農村地質災害損失最為有效的措施之一。但是,由於以往基礎工作不夠扎實,有時出現從一個隱患點搬遷到另一個隱患點上的現象,仍沒有避開地質災害的威脅,亦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地質災害應急搬遷避讓新址的選擇應杜絕這一現象的重演。
地質災害應急搬遷避讓新址選擇,可以從區域宏觀區劃和主要地質災害點擬應急搬遷避讓場地評價兩個層次來開展。區域宏觀規劃主要是依據地質災害詳細調查結果、地質災害類型和發育特徵、地質災害形成條件與分布規律等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搬遷避讓新址工程地質區劃,編制搬遷場址建議分布圖,劃分出適宜、基本適宜區作為建設新址的區域,為搬遷避讓和應急搬遷避讓提供宏觀依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擬應急搬遷避讓場地評價主要是根據地質災害分析與評價、地質災害形成機理分析等方面對遴選出的應急搬遷避讓新址進行場地穩定性和安全性評價,確定主要地質災害點擬選擇應急搬遷避讓新址的適宜性。
縣域的低中山、黃土梁峁丘陵溝壑、河流谷地三種地貌類型,直接影響著本區的工程地質條件,進而控制本區的建設場址的適宜性。按地貌及岩土體特徵可劃分為三個區域:河流川穀地區、黃土梁峁丘陵溝壑區和黃土塬區。
達溪河和黑河河谷的一級和二級階地地形坡度平緩(2°~3° ),地勢相對開闊,岩性為全新世沖積粉質粘土、Q3黃土和古土壤、砂土及卵石層,下伏基岩,並且黃土和古土壤厚度小,地基承載力較高,不存在黃土濕陷、滑坡及崩塌等不良地質問題和現象。河谷的一級階地雖可作為建築場地,但在雨季可能遭受洪水威脅,作為建設場地中等;河谷的二級階地為建設場地適宜區,但應與黃土梁峁邊坡保持安全距離,避免開挖坡角或在廢棄變形窯洞陡坎前進行建築。
黃土梁峁丘陵溝壑區,在縣域內廣泛分布,地形坡度變化較大,一般不具備新址建設的場地條件;相反,在此進行工程建設,因開挖坡腳、斬坡等改變斜坡結構及應力狀態,極有可能引發新的地質災害;梁峁區地層岩性為更新世黃土,具有濕陷性及崩解性,易受侵蝕,厚達數十米至百餘米,下伏上新統三趾馬紅土和基岩。梁峁區地形破碎,溝壑縱橫,地質災害頻發,工程地質條件較差,不適宜直接建設城鎮、重大工程和基礎設施,在地形地貌相對平緩寬闊地區,採取相應的工程治理措施後可作為鄉鎮、村莊、基礎設施等建設場址,為建設場地基本適宜區。
黃土塬區主要分布在縣域北部的獨店-什字-朝那一帶,塬面平坦開闊,呈長條形東西向展布,海拔1250~1450m,以4°~5° 坡度自西向東傾斜,是主要的農作區和人口密集區,工程地質條件良好,基本無地質災害發生,可作為鄉鎮、村莊等建設場址,為建設場地適宜區。
⑷ 地質災害觀察點和地質災害避讓搬遷是一樣的嗎
不一樣,觀察點是提前的預防,做好有效的預防,而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為有效避開地質災害威脅,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⑸ 國家一般對地質災害的農戶補助資金多少
這個沒有具體答案。
現在的國家政府對於這類情況一般都是給於搬遷的做法比較多,很少補助錢的,有補助的項目名稱叫「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搬遷安置工程」,受災戶自己拆除舊房還耕,異地重建房屋,經驗收合格後國家給予一定的補助,具體金額按當地政策文件執行。
⑹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6.1 實施原則
搬遷避讓是傳統而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在廣大農村地區地質災害點多面廣,而且突發性地質災害分布較多的地區是老、少、邊、窮地區,以及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的災害點,結合小城鎮建設和山區脫貧致富,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實施搬遷避讓工程的原則如下:
1)對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工程治理投入大於搬遷避讓投資,而且具備搬遷避讓條件的災害點,實行搬遷。
2)經濟不發達、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的地區,實行搬遷避讓。對受到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居民點要及時安排村民避災、搬遷;有條件的地方應推行「移民建鎮」,使受到地質災害危害與威脅的居民點永久性地遷離危險區。在安置群眾搬遷的工作中,必須重視居民地選址中的地質環境評價工作,科學地進行場地規劃,落實地質環境保護措施。
3)對有明顯變形跡象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處的居民點,優先安排搬遷避讓。對那些災害徵兆已較明顯、面臨災難威脅的村莊,盡早選擇搬遷地點,組織群眾主動撤出危險區,以免臨災條件下陷於被動局面。
4)搬遷避讓與國家扶貧開發相結合。結合國家易地扶貧(生態移民)計劃,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需要搬遷避讓的居民搬離地質災害危險區。
5)搬遷避讓與小城鎮建設相結合。根據全國小城鎮建設規劃,對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分散居民實行移民搬遷,將城鎮建設與地質災害減災結合起來。
9.6.2 主要任務
根據縣(市)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和經費數,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
(1)近期(2006~2010年)
結合國家扶貧開發和全國小城鎮建設,對有明顯跡象直接威脅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有計劃的搬遷避讓工程。優先安排威脅人員較多,且工程治理投資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搬遷避讓工程。原則上應完成急需的搬遷避讓工程。
根據全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成果,對不同類型地質災害大區,統計、類推各大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的人口數,確定需要搬遷避讓的人口數。2006~2010年,因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全國實施搬遷避讓人口約160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約70萬。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投入,中央財政對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按搬遷費用的1/3給予財政補貼。2006年至2010年,全國地質災害搬遷工程費用約29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補貼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工程費用35.2億元。各省(區、市)受地質災害威脅的規劃搬遷避讓人數和投資額見表9.2。
表9.2 2006~201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續表
1)突發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對邊遠貧困山區受突發性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在經濟發達區,工程治理投資遠大於搬遷避讓投入、治理綜合效益差的突發性地質災害點的搬遷避讓。
2)緩變性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①汾渭盆地地裂縫區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②環渤海地區地面沉降災害嚴重地區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③山西煤礦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④淮北礦區采空塌陷災害嚴重的分散居民點的搬遷避讓。
(2)遠期(2011~2020年)
對遭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的居民點全部實施搬遷避讓,搬遷人口約226.1萬人,其中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境內的搬遷避讓人口96.5萬人(表9.3)。
表9.3 2011~2020年搬遷避讓工程規劃表
⑺ 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
搬遷避讓是傳統而有效地避免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重要措施。我國地域遼闊,廣大農村地區地質災害點多面廣,而且突發性地質災害分布較多的地區都是老、少、邊、窮地區,興建治理工程極不經濟。因此,把防治地質災害與山區脫貧致富結合起來,實施有步驟的搬遷避讓,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有效減災措施。總而言之,搬遷避讓適於治理難度大、人口較為稀疏、容易發生大面積山體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的地區。
目前尚未見到有關全國搬遷避讓總體情況的完整統計資料。筆者通過對以下幾個省或地區搬遷避讓資料的介紹,說明我國地質災害搬遷避讓現狀。
3.3.1 搬遷避讓的行政管理工作
巴東縣以各滑坡體上的搬遷實物指標為依據,參照《湖北省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搬遷避讓處理及規劃報告》中投資計算辦法,將搬遷避讓處理投資一次性分解到鄉鎮,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出台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搬遷避讓處理投資測算方案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搬遷避讓農村移民安置方案,對搬遷避讓范圍、安置原則、實物指標處理、生產安置、搬遷安置、資金管理及滑坡避讓區的管理進行了具體規定。
3.3.2 搬遷避讓的實施概況
(1)北京市
北京市有兩個地質災害易發區,即北京北山泥石流易發區和北京西山礦山地面塌陷易發區。通過20世紀九十年代的大規模避險搬遷,經調查確認的北京北山與西山的潛在泥石流受害村莊和北京西山的潛在礦山地面塌陷受害村莊已基本搬遷完畢,只有少數村莊未採取減災措施,如軍餉的呂家村、齋堂的王龍口、清水的李家莊、澗昌村。另外,北京北山的雲蒙山景區和西山的清水河流域景區恰好是泥石流易發區,北京地區的旅遊避暑又恰好與降雨高峰相逢,依山溝建設的許多居住與游樂設施,絕大部分都沒有考慮防災避險的要求。
(2)山西省
采礦引發的地面塌陷、地裂縫等佔地質災害總數的60%以上。已有45個村莊舉村搬遷。
(3)福建省
已完成地質災害搬遷避讓項目近300項,搬遷人口約2萬人,尚有750處需要搬遷,搬遷人口4萬多人。
(4)湖北省
竹山縣17個鄉鎮有地質災害點451處(2000年8月),使3155戶13651人受到威脅。通過統籌規劃,縣里以「向基地靠近,向集鎮靠近」為目標,組織受威脅住戶進行搬遷,採取避讓方式防治地質災害。2002~2003年,共有429戶1778人遷出地質災害點,遷出地質災害點的農民住得安心,致富步伐加快。竹山縣計劃再用3年時間將地質災害點上餘下的住戶全部遷出。
巴東縣為防治滑坡地質災害,須對3個鄉鎮6個滑坡點的193戶759人進行避讓搬遷安置,涉及各類房屋面積3.37萬m2、圍牆61m2、混凝土曬場3658.2m2、水井7眼、沼氣池18個、豬圈74處、糞池207處、地窖211處、水池427處、節能灶193戶。目前已搬遷7戶29人。另有39戶172人正在辦理搬遷手續。
(5)廣東省
五華縣共有17個鎮存在地質災害點43處,其中嚴重危害點8處,受威脅人口達1.1萬多人。該縣在積極採取削坡減載、恢復植被、覆膜開溝、砌築防護牆等工程治理方法治理地質災害的同時,出台優惠政策,動員受災害威脅的農戶搬遷避讓。2003年,該縣共投資7萬多元幫助16戶受威脅農戶搬遷建新房。另籌集10多萬元,為地質災害嚴重的橋江鎮溜沙村征地5畝,統一規劃興建居民新村,用於解決受災農戶的安置用地。
(6)陝西省
商南縣對清油河下瓦房受滑坡威脅的3戶10人實施集體搬遷。丹鳳縣及時組織應急調查組對3處災險情進行處理,劃定危險區,安置災民,加強監測,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鎮安縣調動企業積極性,投資47萬元對礦山地質災害進行有效治理,並搬遷受災群眾。
截至2002年7月底,商洛市累計動遷227戶983人,消除了20處地質災害隱患。
3.3.3 搬遷避讓效果與效益
據對福建省257處採取搬遷避讓措施的地質災害治理點的統計,共投入避讓搬遷費用14364萬元,搬遷人口18364人,平均每人搬遷費0.78萬元,其中人均搬遷費超過1.5萬元的搬遷避讓項目共29個,占搬遷項目總數的11%。
⑻ 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確定與撤銷
3.1.1地質災害隱抄患點(區襲)的確定
3.1.1.1隱患點的確定
(1)由專業隊伍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主要類型的地質災害點進行調查的基礎上確定。
(2)對群眾通過各種方式報災的點,由技術人員或專家組調查核實後確定。
(3)由日常巡查和其他工作中發現的有潛在變形跡象且對人員和財產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體,並經專業人員核實後確定。
3.1.1.2隱患區的確定
(1)居民點房前屋後高陡邊坡的坡肩及坡腳地帶;
(2)居民點鄰近自然坡度大於25度的斜坡及坡腳地帶;
(3)居民點上游匯水面積較大的溝谷及溝口地帶;
(4)有居民點的江、河、海侵蝕岸坡的坡肩地段;
(5)其他受地質災害潛在威脅的地帶。
已經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在當年的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當年新發現並確定的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明確並納入下一年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3.1.2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撤銷
已經工程治理、搬遷、土地整治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區),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撤銷。
⑼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和目標
9.3.1 指導方針
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依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為核心,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以科技為依託,以健全法規和管理體制為手段,堅持「以人為本、人地和諧共處」的原則,把地質災害防治與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不斷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
9.3.2 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和分布特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資源總體規劃,確定我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原則如下:
(1)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應根據成災環境、致災因素與危害對象的不同,因地制宜地確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重點,因害設防,合理選擇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方法與技術,使有限的投入產生盡可能大的減災效益。
(2)「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既有威脅人口聚集地和重大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也有威脅邊遠貧困山區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措施治理地質災害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國家每年只能拿出有限的資金用於重點防治。因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需依法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分別採取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
在區域調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分布、危害程度和災害損失情況,綜合考慮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和不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全面統一的規劃,集中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地區和重大工程進行重點防治,分步實施。
(4)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事關國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發揮中央、地方和各行各業的積極性,減災工程費用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鼓勵企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除特大型地質災害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進行治理外,省、市、縣各級政府根據管理許可權和防治責任分別負責本轄區內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的減災工程。
因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誰引發誰治理,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5)綜合治理,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系統建設,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提高整個社會的綜合減災能力;對危害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實行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減災工程項目規范化管理與市場運行機制相結合的原則
健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法規體系和技術規范,加強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監督管理,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申報、審批、資質管理、工程施工、質量監理、項目經費決算審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匯交等規范化管理。
運用市場機制,對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
(7)典型示範與普遍推廣的原則
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示範治理,使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具有示範性和推廣性。
9.3.3 目標
依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規劃期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制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
減災工程規劃目標分兩個階段,近期目標為2004~2010年,遠期目標為2011~2020年。
(1)近期目標(至2010年)
1)以提高減輕地質災害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綜合能力為核心,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2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20%;
2)使威脅縣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有效治理;
4)對700個已調查縣(市)境內,威脅零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范化管理,推廣應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新技術、新方法。
(2)遠期目標(2011~2020年)
1)在實現近期目標的基礎上,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地質災害的發生率低於「十五」期間的水平;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5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50%;
2)使威脅鄉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根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4)對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零散居民點全部完成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為地質災害防治、土地資源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提供堅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