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現場勘察
① 工程地質勘察中常用的野外實驗有哪些
工程地質室外測試的主要方法有:靜力載荷試驗、觸探試驗、剪切試驗和地基內土動力特性試容驗等。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與手段也是不一樣的。但總的來說,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工程地質測繪;如:地面測繪、航測、衛測等,是基礎,是根本。
2.工程地質勘察;包括物探、化探、鑽控等。
3.工程地質室內試驗和野外試驗;大型現場試驗、室內土工試驗等。
4.工程地質長期觀測;對房屋變形、地下水位、地面沉降等進行動態的長期觀測。
5.勘察資料的室內整理及計算。
工程地質勘察是為查明影響工程建築物的地質因素而進行的地質調查研究工作。所需勘察的地質因素包括地質結構或地質構造:地貌、水文地質條件、土和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和天然建築材料等。這些通常稱為工程地質條件。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後,需根據設計建築物的結構和運行特點,預測工程建築物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即工程地質作用)的方式、特點和規模,並作出正確的評價,為確定保證建築物穩定與正常使用的防護措施提供依據。
② 工程地質勘察
1.概述
工程地質勘察是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編制勘察文件的活動。它是工程建設的前期工作,旨在為工程建設的正確規劃、設計、施工和運行等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以保證工程建築物的安全穩定、經濟合理和正常使用。
工程地質勘察的方法包括工程地質測繪、工程地質勘探、原位測試與室內實驗、現場檢驗與監測等。工程地質勘察現場工作如圖4-13所示。
2.工程地質測繪
工程地質測繪是運用工程地質理論,通過系統地野外工作,對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各種地質現象進行觀察和描述,初步查明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並將所獲取的資料反映在地形底圖上,編制工程地質圖件,為編寫報告書提供准確依據。
圖4-13 工程地質勘察現場
3.工程地質勘探
工程地質勘探是獲取地下深處地質資料的重要手段,也為野外取樣、原位測試提供場所。工程地質勘探常用方法有工程地質物探、鑽探和坑探等。
4.原位測試
在岩土體原有位置保持岩土的天然結構、含水量及應力狀態條件下測定岩土性質稱為原位測試。其主要方法有載荷試驗、點荷載強度試驗、壓水試驗、抽水試驗、注水試驗、標准貫入試驗、旁壓試驗、波速測試、回彈試驗、圓錐動力觸探試驗、靜力觸探試驗(圖4-14)、現場十字板剪切試驗(圖4-15)等。
圖4-14 靜力觸探試驗
圖4-15 十字板剪切試驗
5.室內試驗
室內試驗是為了正確取得岩土物理力學性質指標,供設計和施工使用。室內試驗有含水率試驗、密度試驗、界限含水率試驗、顆粒分析試驗、滲透試驗、擊實試驗、固結試驗、直接剪切試驗及三軸壓縮試驗等。
6.現場檢驗與監測
現場檢驗與監測旨在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提高工程效益。現場監測工作如圖4-16、圖4-17所示。
圖4-16 現場監測(沉降觀測)
圖4-17 現場監測(基坑變形監測)(http://www.senkee.cn)
通過檢驗與監測可以預測一些不良地質現象的發展趨勢及其對建築物的危害,以便採取防治對策和措施;通過它對岩土工程施工質量進行監控,以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安全。
③ 工程地質勘查與釺探是何區別,為什麼勘查在設計前,而釺探在設計後
工程地質復勘察是為了查制明場地的工程地質情況,為施工圖的設計提供依據(詳細勘察),具體的就是查明場地的土層什麼的是否能滿足工程安全的需要,然後設計根據地勘報告提供的數據建議什麼的做具體的施工圖設計。而釺探是設計後挖了基坑,但是基底的地層不均勻,各處的承載力有區別,此時地勘報告也不能提供確定的數據供設計施工參考,為了確定地基土是否能滿足工程安全的力學要求等,就做釺探。釺探是勘察的一種具體操作方法,可以獲得具體的工程地質數據,屬施工勘察的范疇。
④ 甲方怎麼監督管理工程地質勘探現場
甲方要注意一下五個方面:
1、勘察綱要報總工程師審批時,應提供以下資料:勘察合同書、任務委託書(應有詳細的擬建物特徵參數和甲方蓋章)、附有地面整平標高和布設有勘察點的擬建物總平面圖、地形圖、鄰近勘察資料和填寫完整的勘察綱要,由於業主的原因上述資料無法提供齊全的,經總工程師批准後,可在外業施工結束前補齊。
2、當場地確無鄰近勘察資料無法編制勘察綱要時,經總工程師批准,可先進場施工但對福州市區內的勘察項目,要求在施工完第一個鑽孔後立即編制勘察綱,勘察綱要經審批後,方可施工後續鑽孔;對市區以外的勘察項目應在施工完一個孔後,由現場技術採用電話向總工程師或總工辦匯報,並按電話記錄要求進行施工,且應在外業結束後1天內補全勘察綱要內容並交回電話記錄稿進行核對。
3、勘察施工過程中若發現地層變化大,勘察綱要要求需要較大變更時,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總工程師匯報,並按總工程師審批的變更意見對勘察綱要進行適當修改。
4、總工程師批準的勘察綱要和電話記錄稿,項目負責人應及時發放到現場技術員和鑽探班報表記錄員,並要求隨身帶到工地,以便核對外業施工工程量和便於總工辦檢查。
5、特殊情況下,總工程師可以授權副總工程師或總工辦處理綱要審批及相關事宜。
⑤ 一項工程去地質勘察部門干什麼流程大概怎麼樣的工程地質勘察
地質勘察主要是查明工程場地范圍內地下地層情況,確定各層土力學性質參數,如內抗剪強度,固容結系數等,為設計做為依據。
一般流程是先現場踏勘,然後cad布孔,再現場放樣,安排勞務隊伍現場取樣或原位測試,然後收集資料,畫平面、剖面圖等,確定力學參數,做出勘察報告。
一般還要與甲方簽訂合同,去住建局系統備案,然後提交勘察報告給圖審,回復意見。差不多就這樣了
⑥ 工程地質勘察的方法
工程地質勘察方法或手段,包括工程地質測繪、工程地質勘探、實驗室或現場試驗、長期觀測(或監測)等。
工程地質測繪
在一定范圍內調查研究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的各種工程地質條件,測製成一定比例尺的工程地質圖,分析可能產生的工程地質作用及其對設計建築物的影響,並為勘探、試驗、觀測等工作的布置提供依據。它是工程地質勘察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測繪范圍和比例尺的選擇,既取決於建築區地質條件的復雜程度和已有研究程度,也取決於建築物的類型、規模和設計階段。規劃選點階段,區域性工程地質測繪用小比例尺(1:10萬,1:5萬);設計階段,水庫區測繪大多用中比例尺(1:2.5萬,1:1萬),壩址、廠址則用大比例尺(1:5000,1:2000,1:1000,1:500)。工程地質測繪所需調研的內容有地層岩性、地質構造、地貌及第四紀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天然建築材料、自然(物理)地質現象及工程地質現象。對所有地質條件的研究,都必須以論證或預測工程活動與地質條件的相互作用或相互制約為目的,緊密結合該項工程活動的特點。當露頭不好或這些條件在深部分布不明時,需配合以試坑、探槽、鑽孔、平洞、豎井等勘探工作進行必要的揭露。
工程地質測繪通常是以一定比例尺的地形圖為底圖,以儀器測量方法來測制。採用衛星像片、航空像片和陸地攝影像片,通過室內判讀調繪成草圖,到現場有目的地復查,與進一步的照片判讀反復驗證,可以測制出更精確的工程地質圖。並可提高測繪的精度和效率,減少地面調查的工作量。
工程地質勘探
包括工程地球物理勘探、鑽探和坑探工程等內容。
①工程地球物理勘探。簡稱工程物探,其目的是利用專門儀器,測定各類岩、土體或地質體的密度、導電性、彈性、磁性、放射性等物理性質的差別,通過分析解釋判斷地面下的工程地質條件。它是在測繪工作的基礎上探測地下工程地質條件的一種間接勘探方法。按工作條件分為地面物探和井下物探(測井);按被探測的物理性質可分為電法、地震、聲波、重力、磁法、放射性等方法。工程地質勘察中最常用的地面物探為電法中的視電阻率法,地震勘探中的淺層折射法,聲波勘探等;測井則多採用綜合測井。
物探的優點在於能經濟而迅速地探測較大范圍,且通過不同方向的多個剖面獲得的資料是三維的。以這些資料為基礎,在控制點和異常點上布置勘探、試驗工作,既可減少盲目性,又可提高精度。測井則可增補鑽探工作所得資料並提高其質量。開展多種方法綜合物探,根據綜合成果進行對比分析,可以顯著提高地質解釋的質量,擴大物探解決問題的范圍,縮短工程地質勘探周期並降低其成本。由於物探需要間接解釋,所以只有地質體之間的物理狀態(如破碎程度、含水率、喀斯特化程度)或某種物理性質有顯著差異,才能取得良好效果。
②鑽探和坑探。採用鑽探機械鑽進或礦山掘進法,直接揭露建築物布置范圍和影響深度內的工程地質條件,為工程設計提供准確的工程地質剖面的勘察方法。其任務是:查明建築物影響范圍內的地質構造,了解岩層的完整性或破壞情況,為建築物探尋良好的持力層(承受建築物附加荷載的主要部分的岩土層)和查明對建築物穩定性有不利影響的岩體結構或結構面(如軟弱夾層、斷層與裂隙);揭露地下水並觀測其動態;採取試驗用的岩土試樣;為現場測試或長期觀測提供鑽孔或坑道。
鑽探比坑探工效高,受地面水、地下水及探測深度的影響較小,故廣為採用。但不易取得軟弱夾層岩心和河床卵礫石層樣品,鑽孔也不能用來進行大型現場試驗。因此,有時需採用大孔徑鑽探技術,或在鑽孔中運用鑽孔攝影,孔內電視或採用綜合物探測井以彌補其不足。但在關鍵部位還需採用便於直接觀察和測試目的層的平洞、斜井、豎井等坑探工程。
鑽探和坑探的工作成本高,故應在工程地質測繪和物探工作的基礎上,根據不同工程地質勘探階段需要查明的問題,合理設計洞、坑、孔的數量、位置、深度、方向和結構,以盡可能少的工作量取得盡可能多的地質資料,並保證必要的精度。
原位測試和實驗室試驗
獲得工程地質設計和施工參數,定量評價工程地質條件和工程地質問題的手段,是工程地質勘察的組成部分。室內試驗包括:岩、土體樣品的物理性質、水理性質和力學性質參數的測定。現場原位測試包括:觸探試驗、承壓板載荷試驗、原位直剪試驗以及地應力量測等(見岩土試驗、工程地質力學模擬)。
設計建築物規模較小,或大型建築物的早期設計階段,且易於取得岩、土體試樣的情況下,往往採用實驗室試驗。但室內試驗試樣小,缺乏代表性,且難以保持天然結構。所以,為重要建築物的初步設計至施工圖設計提供上述各種參數,必須在現場對有代表性的天然結構的大型試樣或對含水層進行測試。要獲取液態軟粘土、疏鬆含水細砂、強裂隙化岩體之類的、不能得到原狀結構試樣的岩土體的物理力學參數,必須進行現場原位測試。
現場檢測與監測
用專門的觀測儀器對建築區工程地質條件各要素或對工程建築活動有重要影響的自然(物理)地質作用和某些重要的工程地質作用隨時間的發展變化,進行長時期的重復測量的工作。觀測的主要內容有:岩、土體位移范圍、速度、方向;岩、土體內地下水位變化;岩體內破壞面上的壓力;爆破引起的質點速度;峰值質點加速度;人工加固系統的載荷變化等。此項工作主要是在論證建築物的施工設計的詳細勘察階段進行,工程地質作用的觀測則往往在施工和建築物使用期間進行。長期觀測取得的資料經整理分析,可直接用於工程地質評價,檢驗工程地質預測的准確性,對不良地質作用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工程安全。
⑦ 現場勘察的目的和內容各是什麼(寫出四條
現場勘察目的是:
1、查明工程地質條件;
2、分析存在的地質問題;
3、對建築地區做出工程地質評價;
4、為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和運營提供可靠的地質依據,以保證工程建築物的安全穩定、經濟合理和正常使用。
工程地質勘察的任務主要有下列幾個方面:
1、查明工程建築地區的工程地質條件,闡明其特徵、成因和控制因素,並指出其有利和不利的方面。
2、分析研究與工程建築有關的工程地質問題,做出定性和定量的評價,為建築物的設計和施工提供可靠的地質資料。
3、選擇工程地質條件相對優越的建築場地。建築場地的選擇和確定對安全穩定、經濟效益影響很大,有時是工程成敗的關鍵所在。在選址或選線工作中要考慮許多方面的因素,但工程地質條件常是重要因素之一,選擇有利的工程地質條件,避開不利條件,可以降低工程造價,保證工程安全。
4、配合工程建築的設計與施工,據地質條件提出建築物類型、結構、規模和施工方法的建議。建築物應適應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施工方法和具體方案也與地質條件有關。
5、提出改善和防治不良地質條件的措施和建議。任何一個建築場地或工程線路,從地質條件方面來看都不會是十全十美的,但從工程措施角度來看幾乎任何不良地質條件都是能克服的,場地選完之後,必然要制定改善和防治不良地質條件的措施。只有在了解不良地質條件的性質、范圍和嚴重程度後才能擬定出合適的措施方案。
6、預測工程興建後對地質環境造成的影響,制定保護地質環境的措施。大型工程的興建常改變或形成新的地質營力,因而可以引起一系列不良的環境地質問題,如開挖邊坡引起滑坡、崩塌;礦產或地下水的開采引起地面沉降或塌陷;水庫引起浸沒、坍岸或誘發地震等,所以保護地質環境也是工程地質勘察的一項重要任務。
中鐵城際具有工程勘察甲級資質,專業從事地質勘察工作。
⑧ 現場工程地質勘察的目的和任務是什麼
1、選址勘察工作目的在於從總體上判定擬建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能否適宜工程建設項目。任務是通過取得幾個候選場址的工程地質資料進行對比分析,對擬選場址的穩定性和適宜性作出工程地質評價。
2、初步勘察的目的是:對場地內建築地段的穩定性作出評價;為確定建築總平面布置、主要建築物地基基礎設計方案以及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方案作出工程地質論證。根據選址報告書了解建設項目類型、規模、建設物高度、基礎的形式及埋置深度和主要設備等情況。
3、詳細勘察的目的是提出設計所需的工程地質條件的各項技術參數,對建築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評價,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和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等具體方案作出論證和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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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測的主要內容有:
岩、土體位移范圍、速度、方向;岩、土體內地下水位變化;岩體內破壞面上的壓力;爆破引起的質點速度;峰值質點加速度;人工加固系統的載荷變化等。此項工作主要是在論證建築物的施工設計的詳細勘察階段進行,工程地質作用的觀測則往往在施工和建築物使用期間進行。
長期觀測取得的資料經整理分析,可直接用於工程地質評價,檢驗工程地質預測的准確性,對不良地質作用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工程安全。
⑨ 建築工程中現場勘察是什麼
建築工程勘察是建設中非常重要的一個階段,其任務是確定建設項目場地的地質條件、自然環境是否適宜於進行工程建設,其成果為單體建築設計和施工提供所需的工程地質水文地質資料,也為全過程建設提供各種技術服務。
如地基基礎方案論證、工程監測等。工程勘察工作要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勘察單位來承擔,並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進行工作,一般工程勘察可按工作要求劃分為可行性研究勘察、初步勘察和詳細勘察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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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踏勘是投標者必須經過的投標程序。按照國際慣例,投標者提出的報價單一般被認為在現場考察的基礎上編制的,一旦報價單提出之後,投標者就無權因為現場勘察不周,情況不了解不細或因素考慮不全面而提出修改投標、調整報價或提出賠償等要求。
踏勘現場是指招標人組織投標申請人對工程現場場地和周圍環境等客觀條件進行的現場勘察,招標人根據招標項目的具體情況,可以組織投標申請人踏勘項目現場,但招標人不得單獨或者分別組織任何一個投標人進行現場踏勘。
投標人到現場調查,可進一步了解招標人的意圖和現場周圍的環境情況,以獲取有用的信息並據此作出是否投標或投標策略以及投標報價。招標人應主動向投標申請人介紹所有施工現場的有關情況。 投標申請人對影響工程施工的現場條件進行全面考察,包括經濟、地理、地質、氣候、法律環境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