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地質災害防控
❶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極端異常,南方持續強降雨,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預警預報,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認真做好排險防治工作,強化應急搶險處置,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
當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期,特別是南方岩土體含水偏飽和、部分地區前旱後雨,西北地區黃土穩定性脆弱,三峽庫區水位明顯漲落,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岩石破碎,再遇強降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深刻了解地質災害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各級政府要把防治地質災害作為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進一步部署和落實各項防範應對工作。
二、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
各地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5號)的要求,重點針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城鎮、鄉村等人員聚集區,公路、鐵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等,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和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和組織,發動群眾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落實防範和治理措施,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
對所有威脅群眾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監測手段和方法,切實落實巡查人員和責任,並將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公開、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監測頻率,對重大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測,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發出預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裝備,組織廣大群測群防員上崗到位。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安全和生活。
四、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
凡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基層政府和單位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並做好安置工作,對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防止群眾在轉移後擅自再次進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地質災害發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技術指導,進一步組織開展災害點周圍的隱患排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物資、資金、設備等各項應急准備工作。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
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特別是要加強縣鄉兩級責任制的落實,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和人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並會同氣象部門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利、交通、鐵道、建設、安全監管、旅遊、教育、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指導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和排危除險工作。
六、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提高幹部群眾的臨災自救和互救能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險情發生後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❷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76 號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局):
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 年 5月20日至 24日,南方地區將出現一次中到大雨降雨過程,局部地區有大雨或暴雨。請各地高度重視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作出部署,切實做好應對准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有關地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尤其要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二、做好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密切關注雨情,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應急避讓。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極端降雨條件下,要果斷組織隱患點周邊受威脅人員提前撤離。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力爭第一時間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❸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建議
地質災害防治,應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達到保護地質環境,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損失為目的。下面依據不同地質災害類型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
1.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擬建成品油管道線路工程,一般採取避讓措施,管道遠離或者繞避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難以繞避應在施工前進削坡減載。在峽谷地段建議採取漿砌塊石護坡,防止崩塌對管道工程的破壞,也可採用隧道方式避讓。
2.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擬建成品油管線工程河南段,途經觀音堂、 義馬、 新安、 平頂山等煤田較多。據野外調查訪問,採煤等采礦活動還在繼續進行,各地采空塌陷區還沒有穩定,管道線在礦區和塌陷區經過,可能遭受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其危險性大,因此,建議在該段採取改線避讓措施。其避讓措施有:管線繞過采空區,進入到煤層以外。無法繞避地段,應針對該工程路線的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的情況,建議建立管線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指派專人或委託專業隊伍對管道路段地質災害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呈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3.泥石流和洪水沖蝕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要盡量減少對周圍地質環境條件的破壞,破壞植被要盡快恢復,損毀的耕地盡快恢復耕種。洪水沖蝕災害在暴雨大洪水是不可避免的,管線根據地形地質條件,可採用跨越或深埋穿越措施以防洪水沖蝕對管道的破壞。
4.特殊土地面變形防治措施
由於成品油管線經過黃土丘陵區時,擬建工程可能遭受黃土濕陷、潛蝕災害。對自重濕陷黃土,應採取換土或強夯法處理;對非重濕陷黃土,應採取沖擊、碾壓夯實的方法處理,在工程建設時及建成後,採取必要的排水設施,以確保工程建設不發生黃土濕陷、潛蝕災害。
膨脹土和膨潤土的防治措施:管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附近5m以內不宜灌溉。防治措施主要為在管道兩側修建鋼筋水泥防護牆,增加結構鋼度,增設沉降縫等。
5.成品油管線經過采礦、採石場地段的防治措施成品油管線在信陽以南K290+3.5km~K290+5.4km段管線附近有大小數百個采礦場,成片分布,而且在本段有膨潤土礦,由於采礦范圍較大,無法避讓,只能從礦區通過,因此,首先要對礦區進行勘查,管道應盡可能在無礦段通過,或在礦體埋深較大的地段通過,並要禁止確管道經過地段的采礦。在確山縣常興鎮南(K230-6.0km~K230-7.1km),管線緊鄰採石場,因此建議管線改線向西移 200~300m,避開採石場的影響。另外在澧河、淮河和浉河采砂活動比較強烈,管道應採用避讓,繞過采砂河段,並對管道經過的河進行管理,防止在管道經過地段采砂。
圖7-8 河南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圖
6.地面沉降防治措施
擬建管線在許昌市地段處於地面沉降范圍內,對該段管線和分輸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目前累積沉降量級較小,為控制其發展,應控制開采深層孔隙承壓水量,並加強監測。
表7-7 河南段管線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一覽表
續表
續表
續表
❹ 如何加強城市地質災害的風險管理
解決城市地質災害問題,不僅需要"事後"應對,更需要進行"事前"風險防範與控制。加強城市地質災害調查與監測、創新理論方法、健全制度、完善法規,有效約束人類行為,是控制城市地區地質災害發生的根本對策。
——以城市為基本單元,與生態文明建設相銜接,做好長遠謀劃和頂層設計。一是做好地質工作規劃,做好頂層設計,結合規劃做好銜接;二是在頂層設計基礎上,列出城市地質安全工作清單,與相應的地質環境規劃配套,按計劃穩步推進,融入規劃建設和城市安全管理要素;三是配套相應的制度、辦法、規范。
——與城市地質安全工作相適應,扎實做好基礎地質工作。大力推進不同精度的區域地質調查、水土污染普查、地質環境監測等工作,做好監測與城市地質安全風險防控的銜接。
——與城市規劃建設相融合,推進地質工作創新和成果有效利用。一是不同精度的區調工作與不同層次、不同類型的規劃相匹配,結合城市規劃建設需求的主要指標和要素提供相應的針對性成果;二是把地質成果融入到規劃中去,即城市規劃精細化工作中融入地質元素,包括基礎地質支撐因素和城市風險防控因素;三是以存在問題和成果應用為導向,引進相應規劃元素,推進地質工作創新,如地質承載力和規劃容積率銜接、地質格局指導規劃優化、地質成果以規劃應用為目的來開展等。
——加強交流與合作,取長補短,大力推進地質工作改革創新。橫向上,需要和規劃、三防、環保、農業部門及大專院校、研究單位加強交流與合作;縱向上,需要與省、部的地質系統單位加強交流與合作。以整體部署為依託,以存在問題為導向,結合地質工作特點,推進地質工作模式和成果等方面創新。順應城市地質安全工作需求,不斷推進地質工藝創新。同時研發或引進新設備、裝備,滿足地質安全需求,以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產安全。
❺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❻ 如何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我國今年抄地質災害成功預警688起】從1999年到現在為止,地質災害成功預警預報了5100多起,避免了25萬人的傷亡。今年是地質災害比較嚴峻的一年。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一些隱蔽性較強的地質災害依然存在預報困難的問題,防治任務面臨四大困難
【地質災害根在「人為」治在人為】地質災害作為一種阻礙正常經濟建設、危害社會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自然災害,其危害性已日益受到社會廣泛的關注和重視。
❼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7)加強地質災害防控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❽ 地質災害如何防範
要想防範地質災害,就要在平時的日常生活中積極地提高防範意識,在災害來臨的時候及時撤離,聽從管理人員的指揮,不要輕易在危險地帶停留,並且各地方要做好防治能力監測工作,進行主動防範。
一、地質災害的分類地質災害主要指的是自然或者人為因素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產生威脅、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規律與自然環境和人類活動都有密切相關的聯系。一般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泥石流、山體滑坡、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水土流失、地震、火山等。
對於我們老百姓來說,在發生泥石流、塌方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在危險的地方停留,一旦發現險情,應及時向地方相關部門報告。親愛的讀者朋友們,你們明白了嗎?
❾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通知
國土資廳發〔2011〕54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011 年 9月7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國辦函 〔2011〕94 號),要求牽頭部門加強協調,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加強組織領導和督促檢查,並組織制定本地區貫徹落實措施,確保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學習領會 《決定》精神
國發 〔2011〕20 號文件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視,是以人為本、關注民生的重大舉措,是指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各地要認真組織學習,深刻領會國發 〔2011〕20 號文件提出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措施等方面的精神。
二、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分工方案
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實際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同級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細化和分解重點工作,明確本地區地方人民政府和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將具體任務、目標和措施落實到單位,落實責任人,要提出具體時間要求,確保國發 〔2011〕20 號文件的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並將省級貫徹落實決定的意見和分工方案於 2011 年 11月底前報部。
三、扎實推進各項工作
各地要強化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職能,全面開展隱患調查評價和動態巡查,在此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加強監測預報預警,提高群測群防水平; 加快實施搬遷避讓,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協助相關部門做好搶險救災,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災害的防控機制,加大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力度。
四、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各地要加強溝通協調,與氣象、水利部門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共享平台; 密切與工信、廣電等部門合作,加強預警信息發布; 要求相關部門編制和實施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要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內容,在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 加強人口密集區、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努力形成「分工明確、各負其責、聯防聯動、協同防災」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構建部門間密切協作機制。
五、督促檢查貫徹落實情況
各地要以學習貫徹國發 〔2011〕20 號和國辦函 〔2011〕94 號文件為契機,將督促檢查各地、各相關部門貫徹落實情況作為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項重點工作,總結和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進一步提升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❿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
國土資源部成立以來,大部分監測機構在交通設施、信息系統建設方面有較大改善,但目前從總體來看,監測工作的基礎設施薄弱,技術方法還不夠先進和現代,監測設施仍主要是幾十年前採用的測繩、測鍾、羅盤,較為先進的是手持遙感定位儀,基本沒有滑坡監測儀、地裂縫監測儀等精密而現代的監測儀器。各級監測站之間,監測站與管理部門之間還沒有建立網路系統。現有的監測機構物質基礎及技術方法科技含量還不高,遠遠不能滿足實現《規劃》目標的需要,因此迫切需要改善監測機構的監測、交通、信息設施,實現監測隊伍「精兵」加「現代化裝備」。
國土資源部保定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技術方法研究所等單位做過大量的監測新技術新方法研究。國際上也有較為先進的監測技術方法。但主要是由於同目前國家的投入及監測機構的經濟能力相比,價格昂貴,監測儀器在性能方面可能也還存在一定問題等原因而沒有被普遍使用。今後要加強成本低、方便有效的監測儀器的研製,加以推廣。
國土、鐵道、科學院、院校等的有關專家都在滑坡、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形成機理方面做過大量研究,也有相當多的成果,為提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水平打下了良好的基礎。但目前的研究成果形不成理論和體系,地質災害防治中關鍵的技術問題、難題,如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等諸多問題沒有解決。
應立足於「穩定隊伍、提高素質、改善裝備、提高成效」,不斷地加強我國地質環境監測隊伍建設。要逐步實現監測隊伍「精兵」加「現代化裝備」,重點是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儀器、交通工具、通訊設備、信息系統建設,提高監測質量、預警預報水平與應急處置的能力,通過市場競爭等機制,促進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單位不斷完善自我,提高防治工程技術水平。
充分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方法和手段,提高地質災害綜合防治的能力。特別要做好致災地質體的綜合勘查、評價和評估,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提高災害信息採集和快速處理水平;發展信息網路、數字化等新技術,建立災害防治信息系統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災害防治研究,提高抗災應急能力。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技術研究。特別是要分輕重緩急解決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關鍵技術問題、難題。近期首先要通過專門的研究,總結出斜坡穩定性、岩溶分布區地面穩定性判別的宏觀標志等,迅速提高群測群防的科技含量;其次,要在資料積累的基礎上,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判據的研究,逐步使高科技的監測技術從試驗階段逐步過渡到實用階段;第三要逐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理論研究、致災地質作用過程模擬與過程式控制制研究,加快成本低而方便有效的地質災害監測儀器的研製與推廣,積極推廣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
充分發揮科研單位與院校的技術力量,實行「產學研」相結合,組織科技攻關,解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難題。
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吸收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