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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應急管理局地質災害的工作安排

發布時間: 2021-02-25 18:56:39

❶ 市縣應急管理局人員是怎樣的崗位

市縣應急管理局局機關在編人員使用行政編制,為公務員,其餘人員一般為事業編,安置在二層機構。

在行政設置上,市級應急管理局為正處級,縣應急管理局為正科。新組建的應急管理局人員,以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班底,按照」原則,根據職能劃轉整合安置人員,原公務員繼續保持行政編制;參公身份,部分根據職能需要轉為公務員劃歸機關,其餘人員分流到下屬二層事業單位安置,繼續保持參公身份直至退休;事業身份則直接轉置二層事業單位,保持身份屬性不變。在今後一段時間,遵循」原則,逐步消化超額超編混崗人員,直至符合三定方案要求。

❷ 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1〕38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辦公室,辦公廳、信息中心、宣傳教育中心、中國國土資源報社:

為進一步做好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國家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要求,我部組織擬定了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現印送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使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特編制本程序。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 8月。

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2003 年 11月。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5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12月。

5.《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06 年 6月。

6.《國土資源部 突 發地質災害 應 急 響 應 工作 方案》,國土資源部,2009 年5月。

7.《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 應 急 專家 管理 暫 行 辦 法》,國土資源部,2010 年7月。

(三)適用范圍

國土資源部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台灣、香港、澳門除外)重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主要對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重大地質災害。

重大地質災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國務院指令的其他突發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統一協調,屬地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體系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系包括決策指揮、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撐等。

決策指揮機構為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 「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部長擔任,指揮部副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以下簡稱 「應急辦」)、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以下簡稱 「應急中心」)等有關領導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組織協調機構和技術支撐機構。組織協調機構為應急辦,由專職人員組成。技術支撐機構主要為應急中心,必要時請部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管單位 (國家測繪局)及相關省級應急技術力量作為技術支撐。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應急值守

應急辦實行全年 24 小時應急值班,負責災情險情信息的接收、核實、上報等工作。根據氣象、雨情、水情等信息,應急辦將通知相關地區做好應對工作,特別是確保節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間通訊聯絡暢通。

1.接收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負責接收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報送的災情險情信息; 接收相關部門發送的信息; 收集新聞媒體、網路的信息,並做好記錄。

2.核實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接收災情險情信息後,應立即向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核實情況,並了解當地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採取的措施。必要時,可與民政、交通、鐵路、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聯系,了解災情險情情況,以及相關部門採取的措施。

3.上報信息

值班人員核實災情險情信息後,立即向應急辦領導報告,視災情險情實際情況,由應急辦領導報告應急指揮部領導決策,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值班人員在接到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的名義編發《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通過部值班室報國務院總值班室,同時報送應急指揮部領導及其他部領導,分送辦公廳 (督查室、新聞處)、地質環境司。辦公廳負責做好新聞報道,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重大地質災害處置進展; 做好政務信息發布,並根據災情險情發展及應急工作情況及時續報 《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報信息的跟蹤反饋。

(二)應急准備

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等。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工作。

1.制定方案

應急辦在接到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按照應急響應級別,組織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成立前、後方工作組。

2.落實方案

應急辦根據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通知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做好應急准備; 通知赴現場工作組人員做好出發及應急准備,並安排行程; 通知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赴現場工作組情況等事項。

3.調配資源

根據需要,應急辦組織協調應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有關省國土資源廳 (局)等單位調配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等。

4.通訊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應急指令後安排專人保障與災區省份的視頻通信暢通,以備急需。

(三)響應啟動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辦災情險情報告後,根據災情險情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應急辦負責傳達應急指令、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辦公廳負責組織發布災情險情和應急工作信息等。

1.下達指令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災情險情報告後,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以及應急響應級別,下達應急指令。應急響應啟動後,應急指揮部應視情況向國務院領導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響應情況。

2.傳達指令

應急辦接到應急指揮部應急指令後,立即向災情險情發生地國土資源廳(局)、相關技術支撐單位、相關應急專家印發 《國土資源部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通知》,明確提出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

3.派出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部赴現場工作組 24 小時內趕赴災區,核查災情險情,開展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災情評估和應急處置等,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現場響應

部赴現場應急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組,組長由指揮部選定,在指揮部的授權下負責指導和協助地方開展前方應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並同時報告應急辦。前方工作組應明確具體聯系人與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將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應急辦。

1.應急調查

前方工作組到達災害現場後,應立即了解最新災情、險情,以及地方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協助、指導制定現場應急調查工作方案,並開展應急調查。

2.應急監測

前方工作組根據需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並指導應急監測,觀測地質災害的整體動態狀況,保證應急工作的需要。

3.災情評估

前方工作組根據調查監測情況,分析災害成因,評估災情險情,預測災害發展趨勢。

4.技術會商

應急辦組織前方工作組和後方工作組,根據災害現場調查監測情況,通過遠程會商系統進行技術會商,形成會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5.決策指揮

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根據技術會商意見,結合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信息,視情況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商會議與地方政府交換意見,對專家提出的應急處置建議進行決策,並下達應急響應指令。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6.應急處置

前方工作組綜合各類現場信息,初步判斷地質災害成因和穩定性,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現場協助、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響應終止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災情基本清楚,應急指揮部商當地人民政府後,宣布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終止,並上報國務院。

(六)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災害總體情況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應急辦、應急工作組應全面總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為後續的日常防災減災工程以及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參考,為完善減災規劃、災情險情評估,改進應急預案等提供借鑒,並從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應急辦將所有應急響應形成的材料歸檔。

四、應急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人員、應急裝備、應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國相關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確滿足應急工作需要。

(一)人員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人員的選配工作。應急人員包括應急管理與技術專家、應急技術人員。

應急專家是按照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經過一定程序遴選的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目前共有 124 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全國各個省份,確保能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

應急技術人員包括應急調查、應急監測、信息處理、遠程傳輸和工程處置等方面人員,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保持高效精乾的隊伍。

(二)裝備保障

應急裝備根據不同用途進行分類配置和保管,保障應急工作的需要。根據應急裝備用途,分為調查裝備、監測裝備、測繪裝備、遠程會商裝備、防護裝備等。根據空間用途分為空中裝備、地面裝備、水上裝備、水下裝備等。

部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

應急辦定期向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直屬單位、國家測繪局等有關單位了解應急裝備配備及更新情況,根據需要提出調用無人小飛機等技術裝備建議。

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

(三)資料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技術資料的准備工作。應急技術資料分為基礎資料、專業資料、專門資料等。

應急技術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數據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應急資料的准備工作。

本程序從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和內容

❸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8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現就做好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的嚴峻形勢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強等特點,防範難度極大。近年來,受極端氣象、地震、工程建設加劇等因素影響,我國地質災害頻發群發,造成的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各地要以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懈怠情緒,充分認識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嚴峻形勢,以更加昂揚的精神狀態、更加務實的工作作風、更加有力的防災措施,做好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中共中央關於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明確要求,要加快建立地質災害易發區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加大重點區域地質災害治理力度。近期,國務院將公布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治、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總體規劃》,計劃用 5 年時間,開展調查評價、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重點治理等工程。《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也正在加緊編制。各地要認真謀劃本地區的各項目標和任務,抓緊編制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經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部備案。

三、切實加強機構建設

中編辦批准我部成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並增加司局級領導職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也即將掛牌成立。各地要以此為契機,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將其作為 2011 年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努力建立健全我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體系。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 2011 年取得突破性進展,已建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的省份,要向地市延伸。

四、強化特大型防治項目管理

近年來,中央財政逐年增加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預算資金。各地要積極推動加大本級財政對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並嚴格按照財政部、國土資源部 《關於印發 〈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財建 〔2009〕463號)和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關於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管理的通知》(國土資廳發 〔2009〕81 號)的要求,加強資金、項目管理,按規定上報資料。對存在數據弄虛作假、未按規定管理使用專項資金、未及時向部報送等情況的省份,部將扣減或取消下年專項資金預算指標,並予以通報批評。

五、繼續提高基層防災能力

推進防災能力建設,提高基層地質災害防範的意識和預警預報、組織協調、應急避險、軟硬體支持等方面能力。一是要繼續扎實深入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地質災害防治 「五條線」、基層 「五到位」建設,部將繼續邀請 100 名特別優秀群測群防監測員來京進行經驗交流。二是會同氣象部門,進一步將預警預報工作向縣 (市、區)延伸,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質災害多發易發市 (地、州)、縣(市、區)應在今年完成。三是開展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演練。要通過演練明確受威脅群眾撤離的信號、路線、應急避災場所等,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要求。四是繼續完善地質災害應急平台。按照國土資源應急平台體系建設標准,整合已有資源和基礎,更新數據,實現地質災害應急防治遠程會商和應急指揮。

六、做好汛期防治工作

各地要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重點做好排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做好排查巡查,汛期前開展一次全面的隱患排查工作,將所有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納入防範體系,加強對在建施工場所防災工作的監督指導,特別要注意上游發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形成壅塞體,後期降水使壅塞體突然潰決,形成高落差、大體量、快速度的特大泥石流災害。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情況。二是做好值班和信息報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報送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根據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規定,特別重大和重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在事件發生後 4 小時內向部報告。對尚未抵達現場、無法核實的災情險情,要將已掌握的情況通過傳真、電話等多種方式報部。三是做好應急處置,遇有災情、險情要及時啟動應急響應,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搶險救災,重點要做好受威脅人員轉移和二次災害的防範。

七、強化重點地區防治

三峽庫區要做好庫水位漲落期間的地質災害防範,尤其是高水位以及汛前降水條件下庫岸的穩定性監測,做好三峽庫區後續規劃中地質災害防治的相關工作。汶川及玉樹地震災區和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區,應充分依託以群測群防為主的監測體系做好日常防範工作,重點時段要派駐專業隊伍指導協助地方做好防災工作,確保安置點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東南、華南、西南等山地丘陵區要著重防範台風和強降雨引發的點多面廣的突發性災害,要特別防範引發人員傷亡崩塌、泥石流災害。華北、西北黃土地區要做好黃土塬邊緣崩塌、滑坡、溝口泥石流災害的防治。

八、探索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

各地要積極探索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結合本地實際制訂鼓勵政策,吸引社會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要加大統籌力度,推動地方整合地質災害防治與山區脫貧、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小流域整治、土地整治、礦產資源開發等方面的政策,請各省 (區、市)於4月底前將本地區在地質災害防治好的做法和經驗報部地質環境司。2011 年,部將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調研活動,並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經驗交流會,推廣先進典型經驗。

2011 年,是 「十二五」 的開局之年,又是建黨 90 周年,做好今年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事關我國經濟平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意義深遠、責任重大。各地務必要立足於抗大災、應大急、救大險,切實將各項防災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聯系人: 地質環境司 卓弘春

電話及傳真: 010 -66558322,010 -66558316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❹ 前郭縣應急管理局62號文件

還沒那麼快,省級的還都沒成立呢,到現在還不知道是否叫應急管理廳還是什麼名字。再等等,年後應該就會到省一級了。

❺ 年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第8期

2013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方黨委、政府認真負責,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積極努力,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757起,避免人員傷亡18.8萬人,挽回經濟損失19億元,高效應對了數次重大突發地質災害及地震、台風襲擊等突發災害事件。

一、提前部署,加強研判與督導

根據部黨組在年初提出總體工作要求,2月組織各省(區、市)和相關部門專家召開了全國地質災害趨勢會商會對全國形勢作出研判分析,有針對性地作出全面部署。汛期,19次發文、發電,動員部署應對各類極端事件。在1月雲南彝良地震、4月四川蘆山地震、7月四川強降雨、甘肅漳縣岷縣地震、8月東北強降雨、10月「菲特」台風等極端事件期間,及時下發通知,督促指導有關地區有效應對極端事件引發的地質災害。多次會同民政、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對地質災害發育趨勢進行提前研判與預測。全國31個省(區、市)均在汛前進行了趨勢會商與預測,進一步落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5月中旬至6月上旬,派出22個檢查組,對重點地區地質災害巡查排查、監測預警、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等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7月,針對上半年地質災害特殊性,邀請地調局及其直屬單位專家召開研討會,系統分析了上半年地質災害特點和傷亡特點,並再次徵求地調局、應急中心、相關省(區、市)廳(局)及成都理工大學、長安大學專家意見後,形成了《2013年上半年地質災害災情及人員傷亡情況分析》,對下半年地質災害應急和防治工作起到了重要指導作用。

二、多點著力,推進體系與能力建設

進一步完善應急值班制度,修訂了《應急值守工作手冊》。對各地應急值守情況進行不定時檢查,保證各地汛期應急值守工作質量和信息通暢。加強應急值班和信息報送,編制《地質災害災情險情日報》167期,報送《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61期,編寫《國土資源通報》13期。各地均將信息報送作為工作重點,向部報送信息共計1119件。除甘肅因基層遲報、河北因省政府定性問題造成兩次遲報,信息報送均及時、准確,為地質災害應急與防治決策提供了有力支撐。

召開2013年全國地質災害應急管理工作暨應急技術培訓會,部署全年應急管理工作,從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進行技術探討。與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與技術人員就多部門協同作戰,應急管理及遠程會商應急指揮系統、物聯網、移動信息化、航天技術支撐等內容進行交流。

組織遴選了200名第二批國家級地質災害應急專家,更新應急專家庫,編制《應急專家管理辦法》,召開應急專家管理工作會。督促各省(區、市)建立相應應急專家庫並加強指導。全國省級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已達1853名,全年各省(區、市)組織召開專家培訓與交流累計135次。

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指南》,對開展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演練的基本程序、內容、組織、實施、評估、總結與成果運用等方面做出規定。在吉林敦化市、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與兩省(區)政府聯合舉辦了大型綜合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全國各省(區、市)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的地質災害應急演練1.7萬次,參加人數達129萬餘人,鍛煉了應急隊伍,提高了基層幹部群眾的防災減災意識。演練形勢多樣,福建、四川、甘肅、寧夏、山東等省(區)實現了桌面、專項、綜合演練形式全覆蓋,有效檢驗了各級預案完備程度。

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統計標准》和統計報表制度。召開全國地質災害災情與地質環境綜合統計會,部署地質環境綜合統計年報及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月報填報工作,交流報表指標和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月報直報系統填報問題與經驗。

利用專題講座、案例分析、情景模擬、預案演練、對策研究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培訓。全國共組織科普宣傳6216次,向147.2萬人普及了地質災害知識,專業培訓3100次,對39.8萬人次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了培訓。在「氣象日」、「4.22地球日」、「5.12防災減災日」等主題活動中均開展了地質災害防治與應急科普知識的宣傳。做好「五步避險法」宣傳及先進典型事跡徵集,共徵集五步避險法作品40件,典型材料257份,形成材料匯編並專函予以宣傳。

三、全國動員,積極應對突發災害

地質災害災情險情發生後,緊急組織專家及工作組趕赴現場,調查災情、指導搶險救災。共啟動一級應急響應1次,二級應急響應4次,三級應急響應2次,成功應對了雲南昭通鎮雄1·11滑坡、西藏墨竹工卡3·29滑坡、蘆山4·20地震、四川都江堰三溪村7·10滑坡、甘肅漳縣岷縣7·22地震及「天兔」、「菲特」台風襲擊等重大突發事件。

地方黨委、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高度重視,各省(區、市)級領導專門針對地質災害防治共作出批示248次,各省(區、市)下發專項通知2122次,啟動三級以上應急響應365次,派出應急專家3435人次,有效避免了因災造成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四川蘆山「4·20」7.0級強烈地震發生後,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領導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會同四川省迅速組織全國26家單位500餘名專業技術人員趕赴地震災區及其周邊區域10個市(州)、51個縣(市、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排查評估工作。共排查核查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4319處,對2277處臨時或過渡安置點組織開展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還及時組織災區514所中小學校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及1298處已建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運行及受損情況現場復查復核。迅速恢復重建群測群防監測網路,逐點編制防災避險預案,並在險情重大地段設置了警示標識和標牌。在寶興縣冷木溝、教場溝迅速建成了國內最先進的自動化泥石流監測預報預警系統。

7月,四川遭受強降雨襲擊。部迅速從地調局成都地調中心、西安地調中心、水環地調中心、成都工藝所、地質環境監測院(應急中心)等5個單位,緊急抽調70餘人,組成11個應急排查組和1個專業監測技術指導組,支援四川地質災害應急排查工作。對人口集聚區(鄉鎮)、重要工礦企業和重要基礎設施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排查,並逐點提出專業監測預警方案。

10月7日第23號強台風「菲特」於浙閩交界處登陸,部及時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函》,要求浙江省迅速按照應急預案,及時開展排查、落實監測責任,在災情發生時要果斷採取措施。台風期間,浙江省各級共撤離2177處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員43809人。由於撤離及時,全省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4起,避免了116人的傷亡,防災成效顯著。「菲特」過境後,又及時組織省內16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單位,組成58個小分隊、180人的專業人員,以及25名省級區片專家對災情和險情進行了全面排查和復查,排查新增隱患點291處。

四、做好總結,深化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

在北京召開了「地質災害風險預警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第二次會議,在湖北宜昌召開了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現場會,對下階段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進行了部署。完成《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十年工作總結》報告,對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機制、預警技術方法與工作方法、預警成效和經驗和教訓等方面進行回顧總結。

全國31個省(區、市)、303個市、1578個縣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服務歷時165天,製作預警產品166份,其中,紅色預警19份、橙色預警88份、黃色預警49份、另10份無預報區。在中央電視台發布107份,在地質環境信息網、手機簡訊、手機報等渠道發布166份。在166份預警產品中,日常預警153份,應急預警13份(共啟動3次)。全國各省召開了市級及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交流會1102次,將氣象預警落到實處。

2014年地質災害防治形勢依然嚴峻,在進一步做好應急值班、突發事件應對、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風險預警預報、災情統計等工作同時,2014年將著力加強推進地質災害應急隊伍、專家隊伍、應急技術及地質災害應急平台建設和標准體系建設;努力提升基層防災能力,探索縣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工作的標准化道路;推動應急裝備研究、應急監測預警設備研發、應急處置設備研發;做好國家級綜合演練,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附件:各省(區、市)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情況統計表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月27日

❻ 防汛抗旱工作劃入應急管理局將如何開展工作有何好方案

組建應急管理部。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版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權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中國地震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

❼ 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局屬於哪個部門管

防災減災和應急管理局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管理。應急管理部組織編制國家應急總體預案和規劃,指導各地區各部門應對突發事件工作,推動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預案演練。建立災情報告系統並統一發布災情,統籌應急力量建設和物資儲備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組織災害救助體系建設;指導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承擔國家應對特別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

指導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公安消防部隊、武警森林部隊轉制後,與安全生產等應急救援隊伍一並作為綜合性常備應急骨幹力量,由應急管理部管理,實行專門管理和政策保障,採取符合其自身特點的職務職級序列和管理辦法,提高職業榮譽感,保持有生力量和戰鬥力。應急管理部要處理好防災和救災的關系,明確與相關部門和地方各自職責分工,建立協調配合機制。

(7)縣應急管理局地質災害的工作安排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災害多發頻發的國家,為防範化解重特大安全風險,健全公共安全體系,整合優化應急力量和資源,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中國特色應急管理體制,提高防災減災救災能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將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務院辦公廳的應急管理職責,公安部的消防管理職責,民政部的救災職責,國土資源部的地質災害防治、水利部的水旱災害防治、農業部的草原防火、國家林業局的森林防火相關職責,中國地震局的震災應急救援職責以及國家防汛抗旱總指揮部、國家減災委員會、國務院抗震救災指揮部、國家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職責整合,組建應急管理部,作為國務院組成部門。

❽ 應急管理局將如何開展防汛抗旱工作

當前正值汛期,防汛抗旱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為全面掌握我市防汛抗旱工作準回備情況,進答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近日,市應急管理局成立4個組分別由局黨組成員帶隊,深入5個縣市區及市直相關單位開展防汛抗旱工作督辦檢查。
各檢查組通過實地查看、查閱資料、問題反饋等方式,重點對防汛抗旱責任落實、防辦能力建設、在建涉水項目度汛、防汛抗旱重點工程、汛前隱患排查整治和鄉鎮防汛抗旱准備等6個方面的內容進行檢查,同時對水利部門前期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督辦。
通過檢查,進一步強化了我市各級防汛責任人的責任意識,有效推動了各地各單位防汛抗旱工作的落實。

❾ 縣自然災害防治救援中心主要職責是什麼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鄉鎮、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擬訂相關地方標准,組織編制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長子縣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縣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管理縣級應急救援隊伍,指導各縣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組織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級劃撥和縣級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縣有關部門、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縣級直接負責的洗(選)煤廠,配煤、型煤加工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組織實施有關安全監督管理標准。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國內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國際救援工作和省、縣際之間應急救援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縣發展和改革局(縣糧食局)等部門建立健全全縣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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