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避災預案
㈠ 躲避地質災害應做何准備
(1)預先選定臨時避災場地。在危險區之外選擇一處或幾處安全場地,作為避災的臨時用地。要把地質安全放在第一位,避免從危險區又遷到另一處危險區內。
(2)預先選定撤離路線、規定預警信號。通過實地踏勘選擇好轉移路線,轉移路線要盡量少穿越危險區,沿山脊展布的道路比沿山谷展布的道路更安全。事先約定好撤離信號(如廣播、敲鑼、擊鼓、吹號等),同時還要規定信號管制辦法,以免誤發信號造成混亂。
(3)落實公布責任人。要事先落實並公布地質災害防災避災總負責人,以及疏散撤離、救護搶險、生活保障等各項具體工作的負責人。通過村民大會、有線廣播等辦法,對擬定的避災措施進行廣泛宣傳,做到家喻戶曉。必要時還應組織模擬演習,以檢驗避災措施的實用性,針對發現的問題,對方案進行完善。
汛期要指定專人進行災害巡查監測,發現險情及時報警,通知村民迅速轉移(4)預先做好必要的物資儲備。有條件時,應在避災場地預先搭建臨時住所,使群眾在避災過程中擁有基本的生活條件。群眾的財產和生活用品可以提前轉移到避災場所,這樣既能方便群眾生活又可減少財產損失。交通工具、通訊器材、雨具和常用葯品等,也應根據具體情況提前做好准備。地質災害大多發生在雨季,特別是夜晚入睡後造成的損失更大。因此,暴雨期間,夜晚不要在高危險區內留宿。
㈡ 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初探
陳向陽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編制地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明確要求,也是地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編制《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過程中對應急預案的特性進行了探索,並初步提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具有全面性和預見性、統一性和程序性、協調性和靈活性、權威性和強制性、開放性和可擴展性的特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針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態訂計劃、做預案,以期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在事件中協調、有序地採取應對行動,在事件後盡快恢復秩序。
所謂的應急,是指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減輕事故後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而應急預案則是經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應對突發性災害的行動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質災害的高發區,據統計,1990~2002年平均每年發生129.1處地質災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災害死亡的22.33%,由於泉州市地質災害的群發性、突發性特點表現十分明顯。對泉州市特別是山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縣輞川鎮後任村居民屋後發生突發性滑坡,造成了9死1傷的嚴重傷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縣發生地質災害187處,8月23~26日發生地質災害286處,兩次災害數量占該縣災害點調查總數的79.76%。針對泉州市地質災害的這種群發性、突發性的發災特點及其造成的嚴重災情,泉州市今年發布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希望能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盡力降低災害損失。
1應急預案的特性
在編制過程中,我們認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當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預見性
泉州市地質災害大都具有突發的特點,事件的發生往往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全年的各個時期都可能出現突發性的地質災害,因此在對本地區所面臨的地質災害威脅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後,《應急預案》將全年地質災害的應急准備分為四種狀態,見表1。
表1地質災害應急准備一覽表
在應急准備時,既要注重那些已經出現災害前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及「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放達到預警目的),又應該對那些不曾發生但卻可能發生的事件(如地質災害次生災害),盡可能地考慮意外的情況,設想各種復雜的可能。如我市地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農村,這些地方多數交通、通訊條件較為不便,搶險救援力量、裝備等較為薄弱,因此《應急預案》規定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首先在第一時間組織、動員基幹民兵組織及受災地村民搶險、自救,並根據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等力量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點),應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並進行訓練演習。在臨災應急狀態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值班管理,保證救援力量可隨時投入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1.2統一性和程序性
應急反應統一指揮和應急處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指揮的混亂、失當,反應延誤都可能造成災情的擴大,所以首先應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的統一指揮權。《應急預案》制定時首先明確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為泉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並成立了搶險、評估、治安、通訊、宣傳、物質保障等10個專業小組,這些小組在地質災害應急時都具有其獨立的應急任務,每個小組由特定機構領導,並指定若干輔助機構。同時《應急預案》還制定了事件發生時的調查、報告與應急處置的基本程序,並根據地質災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災情等因素建立統一的地質災害分級標准,詳見表2。
表2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情分級表
註:1.危害程度採用受威脅人數和可能的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2.災情分級採用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3.表中只要兩個指標達到一項,即可作相應的災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協調性和靈活性
協調性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首先預案要與上一級政府乃至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落實上一級政府和國家對應急反應的總體要求以及各項有關的措施。其次要與同級各部門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以便在事件范圍涉及不同轄區時聯合行動。與協調性相關的是要有統一的預警信號並保障各有關單位通訊、聯絡的暢通。
靈活性是指由於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在發生時其規模、影響范圍、災害損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應急預案的制定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應急預案》強調對緊急事件既要作出統一的、協調的反應,同時也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遇到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地質災害緊急事件時,可視情況啟動全部或部分專業組的職能。這種組織結構方式使執行各職能的專業小組專長得到發揮,同時能保證這樣一種應急體系在組織結構上具有最大限度的靈活性。
1.4權威性和強制性
應急反應關繫到公眾的安全和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在落實預案的過程中應樹立預案的權威性,應急預案應由同級政府發布,在預案的編制過程就應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正因為如此才可保證預案的執行具有強制性的屬性。如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就是預案強制性的最好體現。
1.5開放性和可擴展性
開放性是指預案的制定應當吸收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我市對地質災害的防治還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特別是那些需要有關部門、機構、組織(如交通、建設、水利、旅遊等部門)配合才能加以實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溝通和交流。第一,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公眾認識到地質災害的嚴重威脅,了解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構的職能、責任、工作程序,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監督,為公眾在事件發生時尋求相應的幫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質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用及時、准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的情緒,消除他們的恐懼,引導他們配合應急行動,傳遞正確的自我防護知識,切斷謠言的傳播,維護社會的穩定。同時,密切關注媒體對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的反應,發現偏差及時糾正。第三,要有對預案進行事後評估的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擴展性是指應急行動應當特別注意與上一級政府和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與各類非政府組織如,紅十字會、志願者組織、慈善機構等相關計劃相互銜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單位的技術優勢彌補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
2結語
綜上所述,一個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不是獨立的,它和其他部門的應急計劃(或預案)是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突發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統一的災害綜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們在遇到各種突發的緊急情況時迅速啟動預案,按程序執行對策,使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㈢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3)地質災害避災預案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㈣ 地質災害來臨時有哪些防範措施
(復1)發現前兆時,應立即報制告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通知其他受威脅的群眾。
湖南省地質災害避險應急手冊
(2)當地政府部門應該在災區設立警示標志。監測技術人員應立即分析資料,整理分析,掌握規律,為發布災害警告提供可靠依據。找出原因及時制止致災動力破壞作用,如因采礦而誘發的崩塌,應立即停止采礦活動;如因開挖坡腳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開挖活動。
設立警示標志,行人及車輛不得進入或通過有警示標志的危險區內
停止開挖坡腳
(3)政府部門視險情緊急情況搭建臨時避災場所。根據不同災情選擇安全避災場地,避災場地距原居住地越近越好,地勢越開闊越好,交通和用電、用水越方便越好。
發生泥石流時要選擇平整高地做為營地
設定預警信號
選定撤離路線
㈤ 年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撤離演練方案
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分局
(2011年8月)
主辦: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
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分局
承辦: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街道辦事處
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
為認真落實《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提高我區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部門的快速反應能力、決策應對能力及廣大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防災避災能力,完善搶險救災體系。由蘭州市城關區人民政府和蘭州市國土資源局城關分局主辦,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街道辦事處和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領導小組辦公室承辦的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擬於2011年8月25日進行。為確保此次演練活動圓滿成功,特編制本方案。
一、目的意義
地質災害具有不可預見性、突發性,且成災快、來勢兇猛,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守護生命,執政為民的重要體現,是解決民生問題的基本要求。火車站接到紅山根社區是全區地質災害重災區之一,近年來,相繼發生了10多次滑坡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目前,地質災害隱患點仍沒有消除,威脅著企事業單位、學校以及居住區人民生命財產安全。「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以來,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政府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更加註重提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水平和搶險救災應急反應能力,更加重視群測群防體系建設,通過各種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目前,正值地質災害多發的主汛期,開展好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撤離演練工作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二、應急預案演練的任務
本次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的任務是:受連續降雨和強降雨的誘發,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紅四村241號南側山體裂縫突然加大,邊坡前緣局部發生小滑塌,情況十分緊急,需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組織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在最短的時間安全地撤離隱患點區域內住戶於安全區域,盡快採取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
三、應急預案演練的原則
以人為本、守護生命的原則。
持之以恆、避讓為主的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的原則。
部門配合、密切協作的原則。
四、演練時間
(1)預演練時間:2011年8月25日;上午09:00;
(2)正式演練時間:2011年8月25日下午15:00。
五、演練地點
(1)災害隱患點: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紅四村241號。
(2)撤離安置點:區環衛局肥料隊場地。
六、演練內容
成立應急搶險救災臨時指揮部,總指揮:王勝太(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副總指揮趙培根(區政府副區長)、郭世宗(國土分局局長),各相關成員單位負責人在指揮台就位。演練總指揮王勝太副區長宣布:「2011年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撤離演練開始」。
場景一:
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3名監測員鳴鑼示警、手拿高音喇叭呼喊,發生地質災害險情,請所有住戶按撤離標示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區環衛局肥料隊)同時由社區負責人向119(消防科)、120(衛生局)、區應急辦、區國土部門報告:「蘭州市城關區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紅四村241號發生滑坡,請速到現場」。
1.國土部門向政府辦速報災情。同時向市國土資源局上報災情。
2.政府辦向區委、區政府領導報告,並向地質災害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下達趕赴災害現場指令。
場景二:
城關區火車站街道辦事處報告災情後,立即啟動街道辦事處應急預案,組織危險區域內所有居民按規定路線撤離。
場景三:
所有撤離居民到區環衛局肥料隊院內集中。
場景四:
消防部門、120到達現場,立即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說明:消防部門負責災害現場,搶救5名受傷人員(擔架);120對5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包紮(將受傷人員抬至救護車)。
場景五:
各演練單位按到達現場先後順序,向現場臨時總指揮(王勝太副區長)報到,王區長下達指令。例:
(1)「報告總指揮,×××單位到達現場,請指示」
(2)「請立即進入災害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說明: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單位在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路口東至備戰路,北至備戰路地段集結,聽後現場指令。
場景六:
王區長召開應急處置會議,宣布因災害已經達到較重(Ⅲ)級預警黃色標示,決定啟動《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成立現場指揮部和6個應急行動組,分別是避險撤離組、醫療救護組、警戒保衛組、物資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和善後處理組,按自己的分工職責立即組織搶險救援工作。並向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報告災情。
各組根據分工分別開展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避險撤離組
組長:曾毅(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書記兼主任)
副組長:張余榮(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副主任)
成員:社區工作人員(10人)
職責和任務:制定撤離路線,組織遇險居民(186人)撤離危險區到安全區域(區環衛局肥料隊院內)。
2.醫療救護組
組長:李春玲(局長)
成員:區衛生局、區醫院(6人)
職責和任務:負責傷者醫療救治及衛生防疫相關工作。
3.警戒保衛組
組長:楊建清(城關公安分局副局長)
副組長:王生堂(區行政執法局局長)
成員:城關公安分局、東崗交警大隊、區行政執法局(各10人)
職責和任務:組織執法力量對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周邊實施警戒,配合街道辦事處做好人員疏散和安全疏導工作。
4.物資保障組
組長:鄧海燕(區民政局局長)
副組長:閆琳(區財政局局長)
李嬿嬿(區工信局局長)
郜偉(區建設局局長)
成員: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工信局、區建設局(各5人)
職責和任務:根據搶險救災需要,安排搶險救災通信、物資及應急資金的籌措撥付。
5.善後處理組
組長:溫兆軍(火車站街道辦事處書記)
副組長:陳曉霞(火車站街道辦事處主任)
成員:辦事處工作人員(10人)
職責和任務:在街道(社區)部分工作人員的配合下,對受傷人員及財產損失進行統計,對傷者家屬進行安撫。
6.災害調查組
組長:郭世宗(國土城關分局局長)
副組長:高忠平(國土城關分局副局長)
成員:國土城關分局、甘肅有色勘察設計院、省地質三勘院、省地質環境監測院(35人)
職責和任務:對災害體周邊實施警戒,懸掛警示標志,進行24小時監測;組織相關專家對滑坡體進行實地勘察,防止次生災害。
場景七:
經過各部門和應急救援隊伍的通力協作,事故已得到初步控制,各應急行動組向現場應急指揮部報告應急處置情況。
(1)避險撤離組報告:報告總指揮,遇險所有居民已全部撤離到安全區域,危險區內現共有居民186人,現已全部撤出。
(2)醫療救護組報告:報告總指揮,6名受傷人員已全部送至醫院進行救治,目前傷情穩定,無生命危險。
(3)警戒保衛組報告:報告總指揮,已對火車站街道辦事處紅山根社區紅四村241號周邊800米范圍建立警戒線,禁止與搶險救災無關人員出入。
(4)物資保障組報告:報告總指揮,根據救援需要,已在安全區域內(環衛局肥料隊院內)搭建臨時居住帳篷5頂。下一步,根據需要,及時調集各類物資,保證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善後處理組報告:報告總指揮,在街道及社區的共同努力,相關部門的配合幫助下,我們對災害造成的損失進行了核實,該危險區域內共有186人,除6人受傷外,其餘180人均安然無恙;6名傷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並派工作人員前往醫院進行安撫。
(6)災害調查組報告:報告總指揮,我局會同省、市有關專家對現場進行了初步勘查,此次滑坡是由於近期集中降雨造成。目前,已在滑坡體周邊設置了警戒線、警示標志,在滑坡體周邊設置四個觀察點,24小時進行監測,避免二次成災。並提出二條建議:一該滑坡體極不穩定,隨時可能發生二次滑坡,災害區周邊200米范圍內的住戶進行搬遷避讓;二是盡快委託專業單位對滑坡體進行勘察設計。
場景七
經現場應急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參演單位在指揮台前方集結,演練總指揮王勝太副區長點評,並宣布:「2011年蘭州市城關區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撤離演練結束」。
七、演練注意事項和要求
(1)這次綜合演練,參演單位和人員多,車輛多,各單位負責人一定要站在政治的高度,思想上重視,組織上嚴密,確保演練成功。
(2)為保證演練的效果和形象,所有參演車輛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演練現場紀律,服從領導指揮,除設定的動作外不準私自行動,自由出入。
(3)進入危險作業區的人員必須佩戴好防護裝具,所有參演人員、車輛在遇到特殊危險情況時,要靈機果斷處理,確保安全。
(4)各組負責人要細化細節,責任到人,確保演練工作順利進行。
㈥ 韶關市(樂昌)地質災害避險應急演練方案
樂昌市人民政府
根據《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轉發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地環電〔2011〕197號)文件要求,為檢驗前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質量,查找漏洞,切實提高地質災害防治的應急反應能力,最大限度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特製定如下演練方案:
一、指導思想
從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的高度,提高我市臨災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完善我市群測群防體系,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演練目的
(1)通過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檢驗我市群測群防建設工作實效,檢驗各部門職責的分工落實、應急隊伍的協調能力、技術裝備的合理配置、受災群眾的防災自救意識,發現災害發生時應急處置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並找出解決辦法;
(2)培訓參與演練的鄉鎮有關工作人員和群眾,進一步熟悉應急處置程序,提高應急處置的快速反應能力,從而能迅速、高效、有序做好地質災害的防災和搶險救災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3)宣傳教育群眾,強化防災意識,提高自救技能。
三、應急演練的原則
以人為本、避讓為主的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反應迅速、措施果斷的原則。
部門配合、密切協作的原則。
四、應急演練現場地質背景
大源鎮永濟橋村高粱頭組後山山體陡峭、土體風化強烈,極易受降水影響發生災害,此前曾出現過小型滑坡,由於應對及時,未出現人員、財產損失。目前,因連日強降雨出現了地質災害險情前兆,很大程度上可能發生大面積山體滑坡,災情預警等級達到4級,該組20戶居民近100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嚴重威脅。
根據有關氣象和地質災害災情預警信息,大源鎮已啟動相應應急預案。
五、應急演練的組織安排
(一)成立指揮部
韶關市國土資源局局長劉傑任演練總指揮,樂昌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鄧偉榮任指揮長、國土資源局局長譚均伯、大源鎮黨委書記周杏林任副指揮長,大源鎮鎮長連曠怡任現場指揮,國土資源局相關人員、演練所在鎮、村組負責人為成員組成的樂昌市地質災害應急演練指揮部,負責協調、指揮演練。
指揮部設綜合聯絡組、宣傳報道組、治安管理組、應急搶險組、災險情調查監測組、醫療衛生組、後勤物資保障組7個工作組。
參與本次演練的有上級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家和兄弟縣(市、區)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同志、樂昌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以及各鎮(街道辦)分管領導,組成觀摩指導團。
(二)各職能組及工作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國土資源局局長牽頭,全面負責各項准備工作的協調與籌劃。主要是搞好演練方案的制訂,參與演練人員的組織與分工,演練現場的布置、現場解說員的落實等。
(2)宣傳報道組:由樂昌廣播電視台分管宣傳報道工作的副台長負責,現場解說1名、2組攝像記者組成。
(3)緊急搶險組:由一名大源鎮副鎮長牽頭,大源鎮應急小分隊配合。任務為:及時掌握和報告現場處置和險情處理情況,盡快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
(4)監測調查組:由樂昌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牽頭負責,由地礦股、大源國土所工作人員和當地監測員組成,請韶關市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參加。任務為:調查、核實險情,組織監測、預測災害威脅,提出對策和措施。
(5)後勤保障組:由一名副鎮長牽頭負責,鎮幹部、村幹部組成。任務為:模擬發放應急安置的撤離群眾所需的基本生活保障物品等。
(6)醫療衛生組:由主管醫療衛生副鎮長牽頭,大源鎮衛生院院長、醫生等參加。任務為:提供現場醫療衛生安全保障,模擬搶救傷員。
(7)治安保衛組:由大源鎮派出所所長負責。任務為:負責封閉進村道路,維護災區秩序、治安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演練活動流程及時間安排
8月5日上午9:00開始,詳見演練流程及時間安排表
七、應急撤離演練現場布置
(1)樹立標示牌:包括演練指揮部1塊、應急撤離路線指示牌2~3塊、應急安置點1塊、危險點警示牌、應急救助點1塊等;
(2)演練現場橫幅:內容為:韶關市(樂昌)主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演練現場;
(3)臨時安置簡易帳篷2頂;
以上由大源鎮政府負責。
(4)指揮、觀摩現場:要求地面平整寬敞,視野開闊,便於參演人員集中和觀摩演練習過程,為確保安全,需對樂昌峽左、右岸公路實施臨時交通管制,時間約30分鍾。
此項由國土資源局報市政府協調,公安交警負責。
八、應急演練的前期預備
為確保應急預案演練的成功,切實體現統一指揮、迅速、高效和部門協調的一體性,召開應急預案演練預備工作會議,討論演練方案實施的有關問題,為應急演練工作做准備並落實工作任務,確保演練過程順利、目標圓滿。
大源鎮認真組織高粱頭組參與演練的群眾,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的要安排好安全照顧事宜。
2011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㈦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和專業監測網路,形成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國務院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國防汛監測網路、氣象監測網路、地震監測網路互聯,連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資料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二)預防預警行動
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範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路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後,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准備工作。
(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後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於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
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四)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發布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發布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六)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七、預案管理與更新
(一)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二)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並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後報國務院批准。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八、責任與獎懲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二)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九、附則
(一)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築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注:本預案引發日期為2006年1月13日
㈧ 如何寫礦山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礦山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抄急預案按照目錄編寫
一、總則
(一)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是因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發生在企業區域范圍內的,危害企業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二)本預案編制的指導思想:
(三)本預案編制目的:
(四)編制原則:
(五)編制依據:
(六)適用范圍:
二、 組織機構與職責
三、應急保障
(一) 應急資源:
(二)應急通訊系統
(三) 資金保障:
(四)人員保障
四、 應急響應
(一) 響應程序:
(二)預警信號:
(三)地質災害避災線路
(四) 應急響應的一般規定:
(五)人員的撤離
㈨ 如何編制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
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包括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監測預報及應急避險撤離回措施等。
(1)災害隱患點基本答情況
介紹地質災害隱患點位置、規模及變形特徵、危險區范圍、誘發因素及潛在威脅對象等。
(2)監測預報
明確防災責任單位、防災責任人、監測員、監測的主要跡象並做好監測記錄。發生臨災前兆時,必須盡快查看,做出綜合判定,迅速疏散人員,並報告當地政府部門。
(3)應急避險撤離措施
指定預定避災地點、預定疏散路線、預定報警信號、報警人。由縣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