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地質災害備案
❶ 取消地質災害評估備案制意味著不用做地質災害評估嗎
不是,只是國土局不管這事了,相當於行業准入門檻低了。類似工勘報告,報告還是要做的。
可能以後這個方面的管理工作更多的由行業協會來管了。推測是這樣。
❷ 地質災害治理甲級資質省外施工是否要備案
任何施工包括援助、幫建等施工任務,都需要備案。
地質災害治理施工內容是,國家遭受到大自然不可抗力情況時,造成的國家損失而後由個人或企業自發產生的工程有時候是不需要備案的。
❸ 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及平台應用探討
馬卓敏 王 蕊
(山東省國土資源資料檔案館)
摘 要 本文總結了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現狀及平台應用基本情況,分析了地質資料匯交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了工作經驗和體會,並從管理體制、監管平台建設、業務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想法。
關鍵詞 山東省地質資料 匯交監管 平台應用 經驗 問題及建議
1 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現狀及平台應用概況
1.1 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現狀
截至 2012 年 3 月底,我省館藏各類成果地質資料 8166 檔,其中 2001—2011 年間形成的資料 4005 檔。近年來我省把地質資料匯交納入礦證管理里,把監管職能向市地延伸,礦權人只有依法履行匯交義務並取得匯交憑證才能辦理礦權的終止、變更、轉讓及申報科技獎項。
從 2009 年開始加大對往年地質資料清理清欠力度,採用分年度分地區的方法進行資料清理清查。自2009 年至 2011 年,連續 3 年對全省 1998 以來形成的地質資料匯交情況進行集中清查,清查范圍包括地勘項目、礦產勘查、兩權項目、環境治理及壓覆礦等,共清查欠交資料上千檔。截至目前,此項工作進展順利。
1.2 平台應用概況
作為第一批試點省,我省積極開展平台測試工作,總結了測試期間監管平台使用情況,寫出了《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測試報告》,提出了修改意見和改進建議。為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建設有關工作的函》(國土資廳函 [2011]1079 號)文件精神,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山東省地質資料監管平台建設實施方案。
為在全省開展好監管平台建設工作,資料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文件精神和監管平台操作流程使用手冊及各項功能,並用實際數據進行了試用。從 2012 年 1 月開始,資料館安排 2 人進行匯集憑證補錄工作,截至目前已補錄到 2003 年,共補錄數據 444 條,其中地勘項目 7 條,探礦權 383 條,采礦權 54 條。
2 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及平台應用工作詳析
2.1 嚴格執法,建立通報制度,全面提升監管水平
地質資料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國務院第 349 號令)及實施辦法進行管理,嚴把質量關,前移管理關口,把監管職能向市縣延伸,充分發揮市縣兩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地質資料管理中的作用,積極開展專項清理,逐步加大監管力度,轉變匯交人匯交意識,較好地解決地質資料欠交和滯後問題。
把全省地質資料匯交情況匯交數量、質量,利用省廳和資料館網站、《山東省國土資源導報》、《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動態參考》進行發布,對依法按時匯交且質量好的單位進行表彰和獎勵,對欠交嚴重、匯交質量差的單位進行通報批評,對逾期匯交或者拒不匯交的單位進行處罰。
2.2 任務明確,分工合理,職責明晰
為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好地質資料匯交監管,我省制定了切實可行的《山東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實施方案》。該方案任務明確,分工合理,職責清晰。其中:廳儲量處負責統籌管理、模板數據的整理、資料的催交、憑證的發放等;廳財務處負責落實我省專項工作經費;廳地勘處與礦管處負責提供礦業權及非礦權類地質工作項目信息;廳信息中心負責我省數據和技術維護;省國土資源檔案館負責協助省廳落實監管平台使用和實施,主要負責接收、驗收、轉送和保管地質資料等。各部門根據分工有條不紊地開展工作,避免了重復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為我省地質資料匯交監管體系的建成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2.3 擴大地質資料匯交監管范圍
全國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只監管國家(中央、地方)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以及部、省級頒發礦業權的地質工作形成地質資料,工程地質、城市地質、地質災害、環境評價與質量、壓礦資料等不在監管范圍內。就目前山東省情況看,匯交人只有取得了資料匯交證明,才能辦理後期的礦權變更、延期、轉讓,項目評獎也要有匯交證明,所以我省國家(中央、地方)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和兩權項目形成地質資料基本上能按時匯交。而那些工程地質、城市地質、地質災害、環境評價等項目形成的地質資料不在監管平台的監管范圍內,這些項目大多是由企業及個人出資,欠交情況比較嚴重。為了加大地質資料監管力度,我省逐步要把這部分資料加入到監管的范圍內。
2.4 建立地質資料匯交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為規范管理,提升地質資料匯交質量,我省擬建立地質資料匯交人員持證上崗制度,凡參與地質資料匯交的工作人員都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從源頭上提高地質資料製作水平,保證地質資料質量。
2.5 加強業務學習,提升資料管理人員技術力量和工作能力
在高速發展的信息社會中,地質資料管理工作在工作任務、環境、服務對象、管理模式方面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資料管理人員必須是高素質的復合型人才,不僅具備較強的地質和檔案專業知識和技能,還要具備廣博的學識,具備操控計算機等現代設備的能力,具備能用科學的方法解決問題的能力。我們要求資料管理人員一定要加強業務學習,定期上黨課、保密課和微機課,提升履職能力和工作技巧。
2.6 加強技術培訓,提高地質資料匯交人技術與能力
從 2001 年開始,我省堅持每年至少舉辦一期由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地勘單位、礦山企業以及有關人員參加的業務培訓班,詳細講解與地質資料有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原始、成果和實物地質資料的具體製作方法。近來我們相繼出版了《國土資源資料管理工作手冊》、《山東省礦產資源儲量報告編制指南》、《地質圖件編制國家標准與規范匯編》等書籍,建立了全省電子文檔經驗交流群,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溝通。
3 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3.1 存在問題
3.1.1 地質資料管理體系不順暢,資料欠交現象嚴重
山東省國土資源資料檔案館為獨立的公益性事業單位,在省國土資源廳資源處的監督和指導下開展工作。地質資料製作單位大都為各地勘單位、礦山企業和社會團體,這些地勘單位、礦山企業分屬地礦、冶金、建材、化工等各個部門。實際工作中,責任和權責界定不夠清晰,容易造成多頭管理、交叉管理等現象,大大影響了地質資料的管理。
目前市場項目較多,這些項目周期短,人員變換頻繁,管理人員重視程度不夠,多數地勘單位只注重實際經濟效益,對最後的資料匯交關口不夠重視,導致地質資料漏交、欠交現象嚴重。
3.1.2 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匯交不規范
經過近 10 年的不斷工作,山東省成果地質資料質量已經排在全國前列,但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管理還比較滯後。實物中心剛剛成立,庫房等基礎設施薄弱,不具備接收能力。
原始地質資料匯交也不太規范,好多單位單純為匯交報告而製作資料,有很多單位來到省館匯交資料被告知缺少原始資料目錄,大多數僅作稍微修改,個別單位甚至當場製作。由於缺少對原始地質資料的驗收檢查,資料管理人員對資料的齊全性很難判定。
3.1.3 地質資料憑證補錄工作問題較多
我省地質資料匯交憑證是從 2003 年開始發放的。2003 年以前的都是三聯單形式的。經過近 3 個月的時間,對2001—2010年度3423份匯交證明進行核對,只有433條數據符合要求。此項工作數據核對量較大,平台中的信息和館藏資料信息存在較大的出入,需要把報告一個個的拿出來進行核對,大大影響了工作進度。經分析主要原因是:
(1)館藏資料與平台信息項目名稱不一致。特別是采礦權項目名稱只有簡單的礦區名稱,無法核對。
(2)館藏資料中礦權證號與平台不一致。同一個報告礦權經過幾次變更,其中的礦權證有的平台里有,館藏報告里沒有;有的平台里沒有,館藏報告里也沒有,工作人員核對時無從下手,給補錄工作造成很大的不便。
(3)同一個項目經過礦權多次變更,每一次變更信息平台上都有顯示,補錄工作過程中,我們對其中任意一條進行補錄合格後,平台上其餘幾條依然保留。這樣核對起來容易出現重復工作,大大延緩了工作進度。
3.2 建議
3.2.1 簡化匯交流程,優化監管平台各項功能
沈陽和武漢會議後山東省立即開展准備工作,向匯交人傳達了部對於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的工作部屬,演示平台各項功能。他們普遍認為利用監管平台匯交資料,需要先往部實物中心和省級館報實物目錄清單,然後再進行原始和成果地質資料的驗收,行政主管部門看到三種資料全部合格後才能發放匯交憑證,匯交周期大大延長。目前工作模式他們已經對資料匯交產出了畏懼和抵觸情緒,如果再使用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很多匯交人表示將不敢匯交資料了。
地質資料匯交監管的立足點是充分調動資料匯交人的積極性,提升地質資料匯交率,提高地質資料管理水平。平台建設應充分考慮各地實際工作,優化和合並平台中各功能項,簡化資料匯交流程,充分調動匯交人的主觀能動性,使其感覺到匯交資料是一件很容易和愉快的事情,這樣才能從源頭上真正解決問題。
3.2.2 制定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製作和驗收標准
《原始地質資料立卷歸檔規則》(DA/T 41-2008)和《實物地質資料管理辦法》(國土資發 [2008]8 號)規定了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的分類、歸檔立卷要求,但相對籠統,沒有詳細的製作方法,建議像成果地質資料一樣制定詳細的匯交格式要求及使用說明。
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目前大多提交目錄,資料管理人員不能到基層進行驗收,不能認定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建議增加對原始和實物地質資料驗收,管理人員對照驗收意見進行驗收,杜絕資料造假和不全的現象發生。
3.2.3 為更好地開展工作,建議平台增加些功能項
(1)平台中只有數據導入功能,缺少信息導出功能,建議增加此項功能。
(2)模板中增加地質資料報告名稱。
目前清單模板中只有項目名稱,項目名稱是立項時的名稱,實際工作中可能發生變化,最終的成果報告和項目名稱很多時候存在出入,建議增加地質成果報告名稱,以便更好地進行監管。
(3)增加資料匯交統計分析功能。
監管平台只能查詢資料匯交情況,不能對匯交情況自動統計和分析。建議監管平台加上此功能,地質資料管理者就可以根據礦權人、勘查單位、許可證號、項目名稱、礦權(項目)有效期等項進行匯總、統計和分析,以便更好地掌握匯交進度。
(4)增加修改、刪除功能。
監管平台的信息一經錄入,就不能進行修改和刪除,實際工作中難免會出現錯誤,一旦出現錯誤就得重新導入,所以應增加修改和刪除功能,以方便工作。
(5)原始資料驗收中應增加補充、修改通知和退回通知功能。
在我省實際驗收過程中,經常發現原始資料目錄清單中有資料缺失和漏報現象,需要讓匯交人進行補充和修改,應和成果地質資料一樣增加補充、修改通知和退回通知功能。
(6)增加《地質資料修改、補充通知書》簽發次數統計功能。
(7)增加《地質資料修改、補充通知書》和匯交證明簽發文號自動編號功能。
(8)《地質資料修改、補充通知書》和匯交證明的編輯器,建議與 WORD 等工具軟體相關聯,以方便對通知書文本的編輯。
❹ 山東省地質災害治理施工資質單位有哪些
這個資質屬於國土局批,建議去國土局網站查詢。
迪博資質網 解答
❺ 山東省地質災害省政府那個部門驗收嗎
省國土資源廳組建專家組驗收
參考新聞:煙台市1:5萬地質災害調查報告通過省廳驗收
http://www.sd.xinhuanet.com/gt/2012-09/12/c_113053786.htm
新華版網山東頻道9月12日電(權崔煜峰)近日,山東省煙台市萊陽、牟平、蓬萊、龍口等10個縣(市、區)1:5萬地質災害調查報告順利通過省國土資源廳專家組的驗收。
❻ 地質災害評估是否需要立項審批
要看是哪一種地質災害評估。建設項目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不需要立項審批內,已容有地質災害的地評估一般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立項報批。
建設項目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程序一般是:項目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手續時,根據政府部門的需要,找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對該建設項目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三級評估由評估單位組織經家評審,一級和二級評估由省、區、市專門評審機構組織評審,修改後由評估單位或建設單位拿到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一級和二級評估在省級,三級評估在地/市級)備案即可。
❼ 《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正式施行
吳國棟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資源處)
摘要 地質資料是廣大地質工作者辛勤勞動的結晶,是地質工作成果的具體體現和歷史記錄,是國家經濟建設、社會與科學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礎信息。
《地質資料管理條例》頒布實施十多年來,山東省在地質資料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進展,但也面臨一些亟待解決的新情況、新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地質資料管理機構分散,尚未實現統一匯交;二是部分地質資料匯交人難以履行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三是地質資料缺失不利於推進地質資料信息化建設;四是地質資料管理職能無法向基層國土資源(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延伸;五是山東省尚不能有效掌握國家在境外投資的地勘項目相關情況。
綜上所述,由於《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的規定過於原則,《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屬部門規章,具有一定的部門局限性。因此,山東省有必要結合十年來的地質資料管理工作實踐和經驗,通過地方立法,對上述問題做出明確規定和細化,使其更便於執行和操作。
關鍵詞 地質資料 信息化 管理 服務
2014年1月9日,山東省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2月10日,郭樹清省長簽署第273號省人民政府令予以發布。4月1日,《辦法》正式施行,這是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國土資源法制建設的一項重要成果,對於進一步強化地質資料管理,提升社會化服務水平,保護地質資料匯交人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新的法治保障。
1 《辦法》出台的重要意義
地質資料是廣大地質工作者辛勤勞動的結晶,是地質工作成果的具體體現和歷史記錄,是國家經濟建設、社會與科學發展不可缺少的重要基礎信息。隨著地質科學的不斷發展和人們認識的不斷深入,地質工作服務的范疇不斷擴大,幾乎遍及國家建設的方方面面,大到國家的經濟計劃,小到每一項工程的具體實施,都離不開地質資料,尤其是農業地質、旅遊地質、環境地質、城市地質等新的邊緣學科的不斷涌現,地質資料也因此更加豐富,更加全面。
我國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地質資料管理工作,早在1957年,國務院就確立了統一管理地質資料的制度。其管理范圍,不僅包括地質勘查和礦產開發各部門,還覆蓋了鐵路、公路、水利、電力等基礎設施行業形成的地質資料。2002年國務院頒布實施的《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又確立了地質資料「統一匯交、公開利用和權益保護」三項基本制度,進一步提高了地質資料管理的法律地位。
山東省是礦產資源大省,地質工作程度高,地質資料豐富,截至2013年底,山東省資料檔案館已保存各類成果地質資料10784種。這些地質資料,既是全省地質工作者半個多世紀以來艱辛努力取得的寶貴成果,也是國家投入大量的資金和人力物力而形成的無形資產,在山東省礦產資源規劃、城鄉建設、道路交通、地質找礦、農田水利、抗旱打井、地質災害防治和地球科學研究等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
但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政府職能的轉變,有些地質資料的管理制度明顯束縛了地質資料服務經濟建設、造福社會的潛在作用發揮,已不能完全適應山東省國土資源管理事業發展新形勢和社會各界對地質資料公開利用、信息共享的要求,突出表現在:一是部分地質資料尚未納入統一匯交、集中保管利用的軌道;二是部分地質資料匯交人難以履行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三是地質資料缺失不利於推進地質資料信息化建設;四是地質資料管理職能無法向基層國土資源(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延伸;五是國家境外投資形成的地質資料尚未實現統一管理。
《辦法》的出台,既是現代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也是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的需要;既是山東省多年來地質資料管理工作實踐和經驗的總結,更是新時期、新條件下對地質資料管理機制的一次積極探索和創新,必將對山東省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以及經濟社會的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2 《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共分5章33條。具體包括:總則、地質資料的匯交、地質資料的保管和利用、法律責任和附則等內容。
2.1 關於總則
一是強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開展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利用的科學研究、宣傳教育和信息化建設,並將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二是明確了市級國土資源部門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職能。三是建立了地質資料委託保管制度,由受委託的地質資料保管單位,具體承擔地質資料的保管和提供利用工作。四是建立了地質資料匯交共同責任機制,即發展改革、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海洋與漁業、地震等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協助做好有關地質資料匯交的監督管理工作。五是明確了地質資料匯交監管要求,即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地質資料匯交監管平台和信息化服務體系,加強對地質資料匯交的全程監管,提高地質資料利用效率和服務水平。
2.2 關於地質資料的匯交
一是明確了地質資料匯交人。《辦法》就從事礦產資源勘查開發,政府出資、社會出資、多方出資、中外合作的地質工作項目,以及轉讓探礦權、采礦權的地質資料匯交人分別作出了具體規定。二是建立了地質資料代交制度,即匯交人可以書面委託承擔地質工作項目的單位代為匯交地質資料。三是明確了原始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和實物地質資料向部、省、市三級匯交的范圍、方式和要求。四是規定了地質資料匯交期限。《辦法》對勘查許可證、采礦許可證延續或注銷等,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其他地質工作項目,其地質資料的匯交期限分別作出了明確規定。五是規定了地質資料匯交驗收的程序和期限。
2.3 關於地質資料的保管和利用
一是規定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地質資料驗收、整理、轉交、保管、保密、利用等制度,配置保存、防護、安全等設施,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信息化管理和社會化服務能力。二是對不同地質資料的保護期限、公開條件、利用方式及其辦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確規定。三是明確了地質資料利用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地質資料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的法定義務。
2.4 關於法律責任
《辦法》對匯交人未按規定報送成果地質資料目錄和實物地質資料目錄清單、未按規定期限匯交地質資料、偽造地質資料或者在地質資料中弄虛作假,利用人損毀、散失地質資料以及造成保密地質資料泄密,管理部門、館藏機構和保管單位非法披露、提供利用、封鎖地質資料、造成地質資料損毀散失等違法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在上位法規定的范圍內,都進行了進一步細化。
2.5 關於附則
一是授權省國土資源廳制定並公布應當匯交的原始地質資料、成果地質資料和實物地質資料匯交細目。二是規定了境外地質資料的匯交,即山東省的地質勘查單位在境外承擔政府出資的地質工作項目形成的地質資料的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3 《辦法》的主要特點
《辦法》從起草到出台,數易其稿,不斷修改完善,充分體現了改革創新精神,符合山東省實際,可操作性強,特點鮮明突出。
3.1 有特色,創新力度大
解決本地實際問題,體現地方特色,是地方立法的重要使命,也是地方立法的生命力所在。我們立足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工作實際,針對現實中問題進行制度設計,在管理體制方面進行了大膽創新,將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監管職能向下延伸。因為按照上位法規定,地質資料實行國家和省級兩級監管。這在工作實踐中導致了兩個問題:一是由市、縣主管部門發證、組織評審礦種的地質資料無人管理,導致地質資料流失,給礦政管理帶來很大難度。二是市、縣主管部門對本轄區內地質資料匯交人是否履行了匯交義務,無從查知,無法作為,不能有效協助國家、省主管部門對地質資料匯交工作進行有效監管。山東省是礦業大省,地勘單位、礦山企業、冶金、化工等單位較多,僅從省級層面對地質資料進行管理,監管難度大,現實中問題突出。而從實踐來看,將監管職能關口下移也是符合山東省實際情況的。鑒於此,我們經過調研和論證,規定設區的市地質礦產主管部門負責國家、省監管以外的地質資料匯交、保管和利用的監督管理,並予以具體明確,以便於更好地對地質資料進行全面監管。以省政府規章的立法方式對地質資料監管職能進行延伸,這在全國是第一家,必將有利推動全省地質資料工作再上新台階。
3.2 重實務,可操作性強
《辦法》針對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的實際情況,按照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重實效的立法原則,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在內容設置上,注重實務和可操作性。一是在地質資料的匯交方面。從落實地質資料匯交人的責任、建立匯交資料監管平台、創新地質資料管理體制、強化地質資料統一匯交制度等方面入手,加強了對地質資料匯交工作的監督管理;為了便於匯交人匯交,結合山東省工作實際,對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匯交程序和匯交期限進行了規范和細化,使之更具可操作性,為實現地質資料的社會共享和有效利用奠定基礎。二是在地質資料的保管、利用方面。明確了地質資料集中保管、共享服務利用新機制,避免重復投入,方便利用人,節約社會成本;考慮到匯交人在地質資料的獲取過程中投入了一定的經濟成本,所獲得的地質資料具有財產屬性,規定了保護期制度和有償利用制度;對政府出資形成的公益性地質資料予以公開,供全社會無償利用,同時,對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因搶險救災等公共利益需要,則規定可以無償利用保護期內的地質資料。這樣設置使得各個環節環環相扣,更具針對性和操作性,增強了山東省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的規范性和權威性。
3.3 重民意,社會參與度高
地質資料管理工作關系國計民生,社會各界對此高度關注。《辦法》從起草到出台,始終堅持民主立法,開門立法,採取多種形式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一是召開了多次立法座談會。聽取了基層管理部門、相關部門和管理相對人的意見,更好地保證了制度設計的科學性。二是通過網路、報刊等媒體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拓寬意見徵集渠道,擴大意見徵集范圍。《大眾日報》、《齊魯晚報》等十幾家媒體對此作了廣泛報道,公眾積極參與,收集到了很多好的意見和建議,對《辦法》的不斷豐富完善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三是廣泛開展立法調研。通過立法調研,了解和掌握了山東省實際情況,借鑒吸收了外省的經驗做法,對《辦法》的修改完善起到了重要作用。
《辦法》的實施,為山東省依法做好地質資料管理工作提供法治保障,但是地質資料管理工作的任務還十分艱巨。山東省將以《辦法》的頒布為契機,抓好宣傳,抓好落實,要重視地質資料管理與服務的基礎工作,進一步理清工作思路;要加強地質資料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提升整體業務水平;要加強地質資料業務體系建設,提升地質資料社會化服務能力,為山東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❽ 地質災害甲級資質省外施工是否要備案
都需要的
問外省的相應資質管理部門吧
不過,估計也有逃避的
❾ 地質災害調查備案和地質災害評估備案有什麼區別
調查備案 是去現場當地國土局填表 評估備案是報告寫出來了 在負責評審的國土部門進行備案
一個調查過程去當地備案說明你在當地進行了現場工作
一個是報告評審結束說明項目已經完成了後的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