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應急救援設備包括
A. 什麼是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就是對地質災害造成的房屋損壞、倒塌等需要外界救援力量介入,對受災群眾、物資等進行搶救性轉移並妥善安置的活動
B. 應急救援器材有哪些
1、【消抄防設備設施】
(1)輸襲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後勤保障組
(2)個人防護設備: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2、【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救援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3、【拆除設備設施】
破拆設備、叉車、推土機、金屬切割機、電焊機、後勤保障組
4、【高空搶險設備設施】
起重提升設備-塔吊、單繩卷揚機、多繩卷揚機;登高車、梯子、安全繩、緩降器、救生氣墊、
後勤保障組
5、【建築搶險設備設施】
(1)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工程運輸車、清障車、行車信號工具等設備;
(2)後勤保障組、運輸站段、分局調度指揮室
6、【 地下救治設備設施】
強光照明、防護裝備、通風機、發電機、後勤保障組
7、【消防設備設施】
(1)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後勤保障組
(2)個人防護設備: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8、【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救援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9、【通信聯絡設備】
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電報、指揮部辦公室等
C. 地質災害救援需要哪些設備
你說單人的還是大型設備?國外的 主要是生命對講機、探測器、破拆版器、繩索、消防斧、防塵權口罩或面罩,防毒面具、各種供水及其他後勤保障車輛(發電、食物、應急通信),急救車輛,國內的多是武警用手刨。搜救犬也是主要的救援協助夥伴。
D. 應急救援需要用到哪些設備
應急救援一般分為現場和路上兩種情況,這種通訊設備不僅要具備衛星鏈路的功能還要具備回現場的便攜使用和答路上的車載使用,有一款衛星便攜通訊箱就可以實現這個功能;
衛星應急通訊箱,主要功能是通過衛星與外界通話、或者視頻,可以隨身攜帶,不僅可以手持便攜使用,還可以車載使用,車在行駛中依然可以通過衛星與外界聯絡,通過衛星通信全天候性強、不易受到地面自然災害的影響。
醫療是一個及其重要的行業,因為他的每一點滴都要關繫到人的生命的安危,可以說醫療救援深入到每個行業,只要有人在的地方就得有醫療的存在,為了保全人的生命的安危需要時時刻刻與外界保持聯系和暢通,一套衛星通訊的系統是十分有必要的。關鍵時刻能保全一個患者的生命。
森林防火一般是大概半年的時間,所以資費就得合適,同時,森林地處偏遠,一般需要開車巡視,要求設備在開車途中也能使用才可以,下車之後可以隨身攜帶使用,那麼現在有一款攜帶型應急通訊箱能實現這樣的功能。
E. 應急救援裝備包括哪些
這個確實有很多的來,源大概有以下一些分類吧
1、個人防護類的,比如空氣呼吸器
2、破拆類的,比如斧頭,切割鋸
3、逃生疏散類的,比如緩降器
4、輸轉類的,比如化學品輸轉車
5、起吊類的,比如吊車,搶險救援車
6、偵測類的,比如生命探測儀,毒氣探測器,紅外熱像儀
7、醫療救護類的,比如擔架
8、通訊類的,比如衛星電話
9、保障類的,比如應急食品
10、照明類的,比如照明燈和照明車
F.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有哪些
一、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C、D和E(常規方案)等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我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兩種情況,B級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質環境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3)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4)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5)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6)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3)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4)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7)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8)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1)調查監測裝備
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
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
手持GPS、激光測距儀
三維激光掃描儀
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2)通訊裝備
遠程視頻會商系統
衛星電話
對講機
(3)相關軟體
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
快速模擬演示軟體
智能方案系統軟體
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4)車輛
車載發電機
車載應急系統
(5)勞動防護及其他
帳篷、野外工作服裝
醫葯和勞保用品
野外作業安全裝備
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3.資料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paGIS和JPG)
地質圖(Mpa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職責
當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時,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和應急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1.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啟動;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國務院的事宜;3.領導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4.部署國務院交辦的應急任務;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6.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在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時,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地質環境司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各級國土資源系統以及應急隊伍的聯系;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並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4.協調部工作組、各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6.協助、指導當地政府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審報和組織實施;8.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9.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質環境司
當啟動A級應急響應,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與辦公廳聯合組成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任務;當啟動A級方案,不成立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承擔相當於上述辦公室職責,完成部領導交辦任務;當啟動B級以下級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地質環境負責全部協調工作任務。
(四)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是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單位,在現有技術支撐機構「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掛「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達到實體運行目的,其主要職責為:1.組建專家組,進行應急專家庫建設、管理;2.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災情匯總工作及上報;3.開展現場應急調查等技術工作;4.架構地質災害事發地與部之間的遠程會商通信網路,確保現場與後方的信息暢通以及會商的順利進行;5.為現場應急工作和專家會商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支持,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6.提出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議措施;7.開展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8.開展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9.技術指導省級相關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10.協助編制年度國家地質災害預案,起草相關技術工作規程和要求,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應急處置技術培訓;11.承擔指揮部、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地質災害專家庫
遴選國內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分院士專家、正高職專家和一般專家等3個層次,分級分類入庫,依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選取不同層次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G. 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清單
1
拆除設備設施來
破拆設備、叉車、推源土機、金屬切割機、電焊機
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2
高空搶險設備設施
起重提升設備-塔吊、單繩卷揚機、多繩卷揚機;登高車、梯子、安全繩、緩降器、救生氣墊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3
建築搶險設備設施
挖掘機、推土機、裝載機、工程運輸車、清障車、行車信號工具等設備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運輸站段、分局調度指揮室
4
地下救治設備設施
強光照明、防護裝備、通風機、發電機
施工現場自備
後勤保障組
5
消防設備設施、器材
輸水裝置軟管、噴頭、攜帶型滅火器、抽水泵、照明車、指揮車、高壓水槍、登高車
消防部門、施工現場
後勤保障組
6
個人防護設備
氧氣呼吸器、防毒面具、防護服、救生衣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搶險搶修組
7
醫療支持設備
救護車、擔架、夾板、氧氣、急救箱
應急救援隊伍自備
醫療救護組
8
通信聯絡設備
對講機、行動電話、電話、傳真機、電報等
現場自備
指揮部辦公室
H. 應急救援器材包括哪些
中國救援裝備網:
1.通信設備和器材 1.現場示意圖(a.存放危險物資的地點;b.安全回設施的位
置;c.消防答系統和附加水源;d.污水和排水
系統;e.廠區道路和出口)
2.安全檢測儀器 2.生產操作及檢維修人員的名單表 物資和資料
3.消防設施、器材及材料 3.搶險救災人員的地址及聯絡方式 內容
4.防爆工具及堵漏器材 4.地方醫療、消防服務的地址、電話及其它聯絡方式
5.個人防護、救護器材
6.照明設施及破拆工具
7.其它搶險救災所需物資
I. 地質災害應急設備有哪些
地災應急裝備比較先進,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等多種調查監測裝備,在這些應急設備中,有兩大類值得我們去關注。望遠鏡和激光測距儀。
J. 地質災害應急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二十六條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第二十七條 發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質災害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發生其他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組成,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八條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第三十條 地質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民政、衛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應當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葯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鐵路、交通部門應當保證地質災害應急的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葯物、食品的運送。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後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