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地質工程 »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年限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年限

發布時間: 2021-02-24 03:38:26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②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減輕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意見的通知》,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預防為主,以人為本。建立健全群測群防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各級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的管理體制。

二、組織體系和職責

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

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省級人民政府可以參照國務院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成立相應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發生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相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報預警信息

1.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

各級人民政府要加快建立以預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設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和專業監測網路,形成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國務院國土資源、水利、氣象、地震部門要密切合作,逐步建成與全國防汛監測網路、氣象監測網路、地震監測網路互聯,連接國務院有關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州)、縣(市、區)的地質災害信息系統,及時傳送地質災害險情災情、汛情和氣象信息。

2.信息收集與分析

負責地質災害監測的單位,要廣泛收集整理與突發地質災害預防預警有關的數據資料和相關信息,進行地質災害中、短期趨勢預測,建立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等資料資料庫,實現各部門間的共享。

(二)預防預警行動

1.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本級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成員單位,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每年年初擬訂本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要標明轄區內主要災害點的分布,說明主要災害點的威脅對象和范圍,明確重點防範期,制定具體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確定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2.地質災害險情巡查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路的作用,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檢查,加強對地質災害重點地區的監測和防範,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當地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災害危險區,設置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根據險情變化及時提出應急對策,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避災疏散。

3.「防災明白卡」發放

為提高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已查出的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將群測群防工作落實到具體單位,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要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到村民手中。

4.建立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制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氣象主管機構要加強合作,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並將預報預警結果及時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發布。當發出某個區域有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預警預報後,當地人民政府要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各單位和當地群眾要對照「防災明白卡」的要求,做好防災的各項准備工作。

(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

1.速報時限要求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2.速報的內容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分級

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1)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2)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3)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4)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

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五、應急響應

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作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

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六、應急保障

(一)應急隊伍、資金、物資、裝備保障

加強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建設,確保災害發生後應急防治與救災力量及時到位。專業應急防治與救災隊伍、武警部隊、鄉鎮(村莊、社區)應急救援志願者組織等,平時要有針對性地開展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練,提高應急防治與救災能力。

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費用按《財政應急保障預案》規定執行。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儲備用於災民安置、醫療衛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搶險救災專用物資。保證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

(二)通信與信息傳遞

加強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信息系統建設,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建立覆蓋全國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信息網,並實現各部門間的信息共享。

(三)應急技術保障

1.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

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分別成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組,為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應急工作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2.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科學研究

國土資源部及有關單位要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方法、技術的研究,開展應急調查、應急評估、地質災害趨勢預測、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技術的研究和開發,各級政府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的工作力度和投資,同時開展有針對性的應急防治與救災演習和培訓工作。

(四)宣傳與培訓

加強公眾防災、減災知識的宣傳和培訓,對廣大幹部和群眾進行多層次多方位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教育,增強公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發布

地質災害災情和險情的發布按《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應急預案》執行。

(六)監督檢查

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對上述各項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保障工作進行有效的督導和檢查,及時總結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實踐的經驗和教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各部門、各單位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七、預案管理與更新

(一)預案管理

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參照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應急預案應當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二)預案更新

本預案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每年評審一次,並根據評審結果進行修訂或更新後報國務院批准。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更新期限最長為5年。

八、責任與獎懲

(一)獎勵

對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中貢獻突出需表彰獎勵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執行。

(二)責任追究

對引發地質災害的單位和個人的責任追究,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相關規定處理;對地質災害應急防治中失職、瀆職的有關人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

九、附則

(一)名詞術語的定義與說明

地質災害易發區:指具備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和氣候條件,容易發生地質災害的區域。

地質災害危險區: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次生災害:指由地質災害造成的工程結構、設施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水災、爆炸及劇毒和強腐蝕性物質泄漏等。

生命線設施:指供水、供電、糧油、排水、燃料、熱力系統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用設施。

直接經濟損失:指地質災害及次生災害造成的物質破壞,包括建築物和其他工程結構、設施、設備、物品、財物等破壞而引起的經濟損失,以重新修復所需費用計算。不包括非實物財產,如貨幣、有價證券等損失。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注:本預案引發日期為2006年1月13日

③ 什麼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內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容防災應急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包括:①是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②是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③是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④是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⑤是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⑥是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嚴格管理(廣西容縣當中村,2005)

④ 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1〕38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辦公室,辦公廳、信息中心、宣傳教育中心、中國國土資源報社:

為進一步做好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國家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要求,我部組織擬定了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現印送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使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特編制本程序。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 8月。

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2003 年 11月。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5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12月。

5.《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06 年 6月。

6.《國土資源部 突 發地質災害 應 急 響 應 工作 方案》,國土資源部,2009 年5月。

7.《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 應 急 專家 管理 暫 行 辦 法》,國土資源部,2010 年7月。

(三)適用范圍

國土資源部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台灣、香港、澳門除外)重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主要對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重大地質災害。

重大地質災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國務院指令的其他突發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統一協調,屬地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體系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系包括決策指揮、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撐等。

決策指揮機構為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 「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部長擔任,指揮部副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以下簡稱 「應急辦」)、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以下簡稱 「應急中心」)等有關領導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組織協調機構和技術支撐機構。組織協調機構為應急辦,由專職人員組成。技術支撐機構主要為應急中心,必要時請部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管單位 (國家測繪局)及相關省級應急技術力量作為技術支撐。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應急值守

應急辦實行全年 24 小時應急值班,負責災情險情信息的接收、核實、上報等工作。根據氣象、雨情、水情等信息,應急辦將通知相關地區做好應對工作,特別是確保節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間通訊聯絡暢通。

1.接收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負責接收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報送的災情險情信息; 接收相關部門發送的信息; 收集新聞媒體、網路的信息,並做好記錄。

2.核實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接收災情險情信息後,應立即向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核實情況,並了解當地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採取的措施。必要時,可與民政、交通、鐵路、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聯系,了解災情險情情況,以及相關部門採取的措施。

3.上報信息

值班人員核實災情險情信息後,立即向應急辦領導報告,視災情險情實際情況,由應急辦領導報告應急指揮部領導決策,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值班人員在接到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的名義編發《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通過部值班室報國務院總值班室,同時報送應急指揮部領導及其他部領導,分送辦公廳 (督查室、新聞處)、地質環境司。辦公廳負責做好新聞報道,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重大地質災害處置進展; 做好政務信息發布,並根據災情險情發展及應急工作情況及時續報 《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報信息的跟蹤反饋。

(二)應急准備

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等。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工作。

1.制定方案

應急辦在接到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按照應急響應級別,組織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成立前、後方工作組。

2.落實方案

應急辦根據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通知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做好應急准備; 通知赴現場工作組人員做好出發及應急准備,並安排行程; 通知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赴現場工作組情況等事項。

3.調配資源

根據需要,應急辦組織協調應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有關省國土資源廳 (局)等單位調配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等。

4.通訊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應急指令後安排專人保障與災區省份的視頻通信暢通,以備急需。

(三)響應啟動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辦災情險情報告後,根據災情險情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應急辦負責傳達應急指令、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辦公廳負責組織發布災情險情和應急工作信息等。

1.下達指令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災情險情報告後,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以及應急響應級別,下達應急指令。應急響應啟動後,應急指揮部應視情況向國務院領導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響應情況。

2.傳達指令

應急辦接到應急指揮部應急指令後,立即向災情險情發生地國土資源廳(局)、相關技術支撐單位、相關應急專家印發 《國土資源部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通知》,明確提出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

3.派出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部赴現場工作組 24 小時內趕赴災區,核查災情險情,開展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災情評估和應急處置等,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現場響應

部赴現場應急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組,組長由指揮部選定,在指揮部的授權下負責指導和協助地方開展前方應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並同時報告應急辦。前方工作組應明確具體聯系人與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將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應急辦。

1.應急調查

前方工作組到達災害現場後,應立即了解最新災情、險情,以及地方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協助、指導制定現場應急調查工作方案,並開展應急調查。

2.應急監測

前方工作組根據需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並指導應急監測,觀測地質災害的整體動態狀況,保證應急工作的需要。

3.災情評估

前方工作組根據調查監測情況,分析災害成因,評估災情險情,預測災害發展趨勢。

4.技術會商

應急辦組織前方工作組和後方工作組,根據災害現場調查監測情況,通過遠程會商系統進行技術會商,形成會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5.決策指揮

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根據技術會商意見,結合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信息,視情況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商會議與地方政府交換意見,對專家提出的應急處置建議進行決策,並下達應急響應指令。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6.應急處置

前方工作組綜合各類現場信息,初步判斷地質災害成因和穩定性,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現場協助、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響應終止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災情基本清楚,應急指揮部商當地人民政府後,宣布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終止,並上報國務院。

(六)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災害總體情況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應急辦、應急工作組應全面總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為後續的日常防災減災工程以及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參考,為完善減災規劃、災情險情評估,改進應急預案等提供借鑒,並從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應急辦將所有應急響應形成的材料歸檔。

四、應急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人員、應急裝備、應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國相關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確滿足應急工作需要。

(一)人員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人員的選配工作。應急人員包括應急管理與技術專家、應急技術人員。

應急專家是按照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經過一定程序遴選的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目前共有 124 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全國各個省份,確保能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

應急技術人員包括應急調查、應急監測、信息處理、遠程傳輸和工程處置等方面人員,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保持高效精乾的隊伍。

(二)裝備保障

應急裝備根據不同用途進行分類配置和保管,保障應急工作的需要。根據應急裝備用途,分為調查裝備、監測裝備、測繪裝備、遠程會商裝備、防護裝備等。根據空間用途分為空中裝備、地面裝備、水上裝備、水下裝備等。

部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

應急辦定期向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直屬單位、國家測繪局等有關單位了解應急裝備配備及更新情況,根據需要提出調用無人小飛機等技術裝備建議。

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

(三)資料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技術資料的准備工作。應急技術資料分為基礎資料、專業資料、專門資料等。

應急技術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數據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應急資料的准備工作。

本程序從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和內容

⑤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每年都要制定嗎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一般指的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由縣以上國土專資源管理部門屬負責編制的,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縣級以上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目前屬於保密文件,一般不對外公布。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一般指的是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預案,需要制定地質災害隱患發生時的具體巡查、監測、應急處置、預警信號、逃生路線、避險救險措施,並將責任落實到人,確保預案到位、人員到位。防災預案應公布於眾,並組織進行應急演練。

⑥ 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編制初探

陳向陽1戴全福2

(1福建省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勘察研究院,漳州,363000;2泉州市國土資源局,泉州,362000)

摘要編制地區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明確要求,也是地方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本文在編制《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過程中對應急預案的特性進行了探索,並初步提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具有全面性和預見性、統一性和程序性、協調性和靈活性、權威性和強制性、開放性和可擴展性的特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特性

前言

目前,各地都在針對經濟社會生活中可能出現的緊急狀態訂計劃、做預案,以期能在突發事件發生前做好充分的准備工作,在事件中協調、有序地採取應對行動,在事件後盡快恢復秩序。

所謂的應急,是指需要立即採取某些超出正常工作程序的行動,以避免事故發生或者減輕事故後果的狀態,有時也稱為緊急狀態。而應急預案則是經一定程序事先制定的應對突發性災害的行動方案。

泉州市是福建省地質災害的高發區,據統計,1990~2002年平均每年發生129.1處地質災害,共造成117人死亡,占本市因自然災害死亡的22.33%,由於泉州市地質災害的群發性、突發性特點表現十分明顯。對泉州市特別是山區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如2000年6月18日,惠安縣輞川鎮後任村居民屋後發生突發性滑坡,造成了9死1傷的嚴重傷亡事故。2000年6月17日~19日安溪縣發生地質災害187處,8月23~26日發生地質災害286處,兩次災害數量占該縣災害點調查總數的79.76%。針對泉州市地質災害的這種群發性、突發性的發災特點及其造成的嚴重災情,泉州市今年發布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希望能在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盡力降低災害損失。

1應急預案的特性

在編制過程中,我們認為一個較為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應當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性:

1.1全面性和預見性

泉州市地質災害大都具有突發的特點,事件的發生往往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全年的各個時期都可能出現突發性的地質災害,因此在對本地區所面臨的地質災害威脅進行認真的分析研究後,《應急預案》將全年地質災害的應急准備分為四種狀態,見表1。

表1地質災害應急准備一覽表

在應急准備時,既要注重那些已經出現災害前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通過「地質災害防災明白卡」及「地質災害避險明白卡」的發放達到預警目的),又應該對那些不曾發生但卻可能發生的事件(如地質災害次生災害),盡可能地考慮意外的情況,設想各種復雜的可能。如我市地質災害多發生在山區農村,這些地方多數交通、通訊條件較為不便,搶險救援力量、裝備等較為薄弱,因此《應急預案》規定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首先在第一時間組織、動員基幹民兵組織及受災地村民搶險、自救,並根據地質災害的實際情況,通過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請求當地駐軍、武警部隊等力量參與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危險區(點),應開展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的基本知識培訓,並進行訓練演習。在臨災應急狀態時,應組織有關人員值班管理,保證救援力量可隨時投入搶險救災應急工作。

1.2統一性和程序性

應急反應統一指揮和應急處置的程序性是非常重要的。因為指揮的混亂、失當,反應延誤都可能造成災情的擴大,所以首先應保證突發事件發生時的統一指揮權。《應急預案》制定時首先明確了泉州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為泉州市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並成立了搶險、評估、治安、通訊、宣傳、物質保障等10個專業小組,這些小組在地質災害應急時都具有其獨立的應急任務,每個小組由特定機構領導,並指定若干輔助機構。同時《應急預案》還制定了事件發生時的調查、報告與應急處置的基本程序,並根據地質災害可能的危害程度、災情等因素建立統一的地質災害分級標准,詳見表2。

表2地質災害危害程度、災情分級表

註:1.危害程度採用受威脅人數和可能的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2.災情分級採用死亡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兩個指標評價;

3.表中只要兩個指標達到一項,即可作相應的災情和危害程度判定。

1.3協調性和靈活性

協調性包含兩個方面的含義:首先預案要與上一級政府乃至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落實上一級政府和國家對應急反應的總體要求以及各項有關的措施。其次要與同級各部門的應急反應計劃相協調,以便在事件范圍涉及不同轄區時聯合行動。與協調性相關的是要有統一的預警信號並保障各有關單位通訊、聯絡的暢通。

靈活性是指由於泉州市突發地質災害在發生時其規模、影響范圍、災害損失的方式等各有不同,因此,應急預案的制定應當具有一定的靈活性。《應急預案》強調對緊急事件既要作出統一的、協調的反應,同時也根據應急工作的實際情況在遇到不同類型和規模的地質災害緊急事件時,可視情況啟動全部或部分專業組的職能。這種組織結構方式使執行各職能的專業小組專長得到發揮,同時能保證這樣一種應急體系在組織結構上具有最大限度的靈活性。

1.4權威性和強制性

應急反應關繫到公眾的安全和整個社會的穩定。因此,在落實預案的過程中應樹立預案的權威性,應急預案應由同級政府發布,在預案的編制過程就應以相關的法律法規為依據,正因為如此才可保證預案的執行具有強制性的屬性。如在緊急情況下,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就是預案強制性的最好體現。

1.5開放性和可擴展性

開放性是指預案的制定應當吸收社會各個方面的參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我市對地質災害的防治還存在多頭管理的現象,特別是那些需要有關部門、機構、組織(如交通、建設、水利、旅遊等部門)配合才能加以實施的措施,一定要充分溝通和交流。第一,開展經常性的宣傳、教育活動,使公眾認識到地質災害的嚴重威脅,了解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機構的職能、責任、工作程序,爭取公眾的支持和監督,為公眾在事件發生時尋求相應的幫助提供方便。第二,要建立公共的地質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用及時、准確、權威的信息穩定公眾的情緒,消除他們的恐懼,引導他們配合應急行動,傳遞正確的自我防護知識,切斷謠言的傳播,維護社會的穩定。同時,密切關注媒體對突發性地質災害事件的反應,發現偏差及時糾正。第三,要有對預案進行事後評估的機制,發現問題及時修訂,使其不斷完善。

擴展性是指應急行動應當特別注意與上一級政府和國家的應急反應計劃、與各類非政府組織如,紅十字會、志願者組織、慈善機構等相關計劃相互銜接。一方面可以利用上述單位的技術優勢彌補本地的不足,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各種渠道充分利用一切可利用的資源。

2結語

綜上所述,一個完善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並不是獨立的,它和其他部門的應急計劃(或預案)是應對社會經濟生活突發性事件的有力保障,是地方統一的災害綜合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它能使我們在遇到各種突發的緊急情況時迅速啟動預案,按程序執行對策,使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⑦ 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可以用幾年

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無須規定用多少年,如果非常完善可以長期用下去。但實專際上,各屬方面情況不可能一成不變,如災種、災情、縣里的機構、抗災的情況等,新的情況和問題每年甚至隨時都會出現。因此,應急預案應作不定期修改,有的縣甚至每年都有一個應急預案。

⑧ 什麼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專汛期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屬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包括:①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②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③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④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⑤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⑥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針對湖南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的實際,建立健全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制和群測群防體系。對災害隱患點進行徹底排查,逐點檢查防災預案落實情況,制定防災預案和群測群防措施,督促各礦山企業落實防災責任制,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至村民手中。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好防災減災的資金和物資,健全省、市、縣、鄉、村、社六級聯動防災責任制,盡力減少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活動。

⑨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及時發現臨災跡象、及時撤離、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由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本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1)總則

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應急處置各級機構、負責人及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准備及保障機構

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1)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圖5-1);

2)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3)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4)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5)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6)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圖5-1 應急機構構成圖

(3)預警和預防機制

明確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信息監測體系及監測負責人,報告制度、預警預防行動負責單位,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災情險情報告(明確報告程序、內容、接收報告的部門及應當做出的反應)。

(4)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或險情後,首先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做出應急反應,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搶險救援。縣政府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縣指揮部率各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援。縣指揮部在核實地質災害或險情的初步情況後,向縣政府提出預警級別建議,由縣政府發布預警。發生大型、特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或縣政府對事態難以完全控制,由縣政府決定向省、市人民政府請求緊急援助。

(5)後期處置

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各級別地質災害信息採集、處理制度),應急支援力量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責任追究

對於在應急搶險中不按規定執行和引發地質災害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熱點內容
鹿特丹港國家地理 發布:2021-03-15 14:26:00 瀏覽:571
地理八年級主要的氣候類型 發布:2021-03-15 14:24:09 瀏覽:219
戴旭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發布:2021-03-15 14:19:37 瀏覽:408
地理因素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發布:2021-03-15 14:18:30 瀏覽: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發布:2021-03-15 14:16:36 瀏覽:425
工地質檢具體幹些什麼 發布:2021-03-15 14:15:00 瀏覽:4
東南大學工程地質考試卷 發布:2021-03-15 14:13:41 瀏覽:840
中國地質大學自動取票機 發布:2021-03-15 14:13:15 瀏覽:779
曾文武漢地質大學 發布:2021-03-15 14:11:33 瀏覽:563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網 發布:2021-03-15 14:10:10 瀏覽: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