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大學五四評優
『壹』 中國地質大學mba 春季集中班安排在什麼時間上課
——首先,作為個人意抄見,如果不是被調劑的專業,還是堅持你的選擇比較好!畢竟轉了專業容易,再轉回來就很難了!
不論什麼公司,現在用人單位現在對本科生都沒什麼要求,如果是打算招本科生,無非就是拿到學歷學位,專業對口!剩下的公司都會在自己的面試和篩選中進行考核,什麼社團經驗、幹部經驗、黨員積極分子、評優評先、獎學金,這些都不重要!公司在校園招聘的時候會有介紹,各類公司又相差很大,所以建議你找准方向了再具體關注一下他們的要求!
剩下的兩年:很重要的——找方向,如果你決定轉行了,就盡快確定自己要干哪一行,然後去大量的了解一下行業的方方面面,看你對什麼有興趣了!可是,現在很多學生們關鍵的問題是,沒有方向,不知道對什麼有興趣,哪條路適合自己!這是很要命的!當然這也不是個人單方面的問題,跟中國的社會、家庭、教育制度有很大關系!因此,我的個人建議是,如果是你當初自己選擇的專業,那就堅持一下,不要自己把自己搞暈了——專業的不想干、轉行的不會干、思來想去沒的幹了!呵呵~~據我所知,你所在的行業,機會很多啊!關鍵是你要費點心思去多上網找找!而且你這行的待遇工作環境都相對來說很不錯!
『貳』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分積點怎麼算
學分積點=(考試成績-50)/10
考60就是1.0
用學分積點乘以學分
『叄』 能夠在中國地質大學就讀是怎樣的一種體驗
是十分不錯的體驗,校園環境優美,教育、科研、學術氛圍濃厚。
中國地質大學位於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腹地,現有南望山校區、未來城校區等兩個校區,校園佔地總面積1435545平方米,校舍總面積807575平方米。學校擁有國家4A級旅遊景區——逸夫博物館,校園環境優美,教育、科研、學術氛圍濃厚,擁有現代化的教學樓群、圖書館、學生公寓、體育場館等相關配套設施,為莘莘學子提供了良好的學習、生活和成長的環境。
2、學校擁有「學士-碩士-博士」完整的人才培養體系。其中全日制在校學生28635人,包括本科生18092人,碩士研究生7774人,博士研究生1764人,國際學生1005人;成教及網路教育注冊學生6萬餘人。
3、有23個學院(所)、65個本科專業;有16個一級學科博士點,33個一級學科碩士點,15個博士後科研流動站;有工程碩士、MBA、MPA等10個專業學位授予權,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包涵14個工程領域。
『肆』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條例》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2012〕29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條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和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條例(2012年5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5月14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評選條例
(2012年5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激勵學生刻苦學習,在德、智、體、美各方面全面發展,培養「品德優良、基礎厚實、知識廣博、專業精深」的高素質人才,實現我校「特色加精品」的辦學理念,特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凡在我校學習,取得正式學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符合下列基本條件者,均可申請學生先進個人的評定。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二、熱愛學校,自覺執行國家法規和學校制度,維護社會公德,行為文明,本學年內未受過任何處分。
三、熱愛所學專業,學習勤奮努力,參評年度內各門課程(含選修課)考試、考查成績沒有不及格現象。
四、關心集體,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體育鍛煉。
五、一年級學生不參加評選。
第三條 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評選原則:公平、公正、公開、擇優。
第二章 獎項設置及評選條件
第四條 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的分類一、綜合類:包括地大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和地大自強之星。
二、單項類:包括學風標兵、文藝標兵、體育標兵、公益標兵、科技創新標兵和社會實踐標兵。
三、集體類:包括優秀班集體、十佳班集體和優秀學生宿舍、十佳學生宿舍。
第五條 評選條件
一、綜合類
(一)十佳本科生
地大十佳本科生是本科生的校級最高榮譽,簡稱「十佳本科生」。符合下列條件的本科生可以申請:
1.當年被推薦為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號。
2.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在本年級本專業前三名。
3.德育素質評分為優。
4.學習成績優異,並且在文藝、體育、社會實踐或科技創新等任一方面有突出表現。
5.本科階段有擔任學生幹部的經歷。
6.有良好的人際關系。
(二)十佳研究生
地大十佳研究生是研究生的校級最高榮譽,簡稱「十佳研究生」。符合下列條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請:
1.研究生階段,思想積極進步,學習態度端正,認真完成學習科研任務,具有良好的學風和科研作風,在學習和科研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或有突出進步。
(1)課程學習階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能否按時修完培養計劃中第一學年安排的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優良;同等條件下,科研、體育、文藝、公益、志願服務、社會實踐等各項活動成績突出者優先。
(2)進入論文撰寫階段的研究生:主要考察學位論文進度是否正常,科學研究中成績是否突出。具體考察發表論文的質量與數量、是否榮獲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是否有發明專利,或科研工作是否創造直接經濟效益以及有無取得其他創新成果者。
2.碩士或博士申請者在相應階段有擔任學生幹部的經歷。
3.當年被推薦為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稱號,或獲得其他校級榮譽稱號。
4.積極參加社會實踐、體育、文藝等各項活動。
5.在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及其他方面有被公認的突出成績,思想積極上進,學習科研工作表現良好者,可以優先考慮。
(三)三好學生
1.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在本班前三名。
2.德育素質評分為優。
3.學習成績平均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0分。
4.研究生在符合第二條基本條件基礎上主要考察學習、科研、論文等方面的成績。
5.有良好的人際關系。
(四)優秀學生幹部
1.思想積極要求進步,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
2.工作能力和服務意識強,有突出工作成績,參評年度學生幹部考核為優秀。
3.積極進取,關愛同學,責任心強,有開拓和創新精神,在學生中有比較強的影響力,人際關系良好。
4.任期至少滿一年。
5.學年綜合素質測評在班內前30%之內(研究生不受此條件約束)。
(五)地大自強之星
1.政治思想素質好,為人正直、積極進取、樂觀向上。
2.具備勤儉節約、誠實可信、樂於助人的優秀品質。
3.學習態度端正,有良好學風,上學年成績在本年級本專業10%以前。
4.家庭經濟困難,但勇於克服在經濟上或其他方面面臨的困難,表現出頑強的毅力和拼搏進取精神,事跡突出。
二、單項類
(一)學風標兵
1.學習努力,學習能力強,在同學中起模範帶頭作用,能夠帶領同學共同進步。
2.學習態度端正,上課出勤率高。
3.品學兼優,各門功課成績優秀,平均分達到90分,單科成績不低於80分。
4.大三、大四學生須一次性通過英語四級,四級成績優秀或通過六級者優先考慮。
5.在校級及以上學習、科技競賽或學科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優先考慮。
6.在公開發行學術期刊發表論文的優先考慮。
(二)文藝標兵
1.至少有一項非常突出的文藝才能,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文藝活動,起到帶頭作用。
2.在各級文藝演出或競賽中表現突出。
3.同等條件,在省部級或全國等獲獎者優先考慮。
(三)體育標兵
1.有突出的體育才能,並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體育活動,起到帶頭作用。
2.在各級別的體育比賽中為學校爭得榮譽。
(四)公益標兵
1.積極熱心投身於校園和社會公益事業、志願服務等並有突出表現者。
2.一學年中,在見義勇為、助人為樂、拾金不昧、愛護公物、搶險救災、維護校園秩序、義務勞動等方面表現突出者。
(五)科技創新標兵
1.本科生
(1)有突出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積極投入到創新科研中,起到帶頭作用。
(2)在各種科技創新的活動和比賽中有突出表現,獲優異成績者。
2.研究生
申請者在讀期間學術科研成果突出,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理工類研究生:博士生至少1篇SCI收錄論文(第一作者)並不少於2篇核心期刊論文;碩士生至少1篇三大檢索收錄論文(第一作者)。
(2)文科類研究生(文、管、經、法、教育學類):博士生至少4篇核心期刊論文,碩士生至少2篇核心期刊論文。
(3)作為主要參加者(列入項目合同名單前五名)參加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863」計劃項目、國家攻關項目;或承擔了省、部級(由科技主管部門下達的科技發展項目)項目,以及其他同等項目,項目已取得階段性成果並作為第一作者公開發表論文。
(4)獲得省、部級(或相當級別)及以上科技獎勵,在完成人中排前五位且在學生中排名第一。
(5)以第一發明人身份獲得授權專利。
(6)科研工作創造直接經濟效益。
(7)有其他形式的重要創新成果。
(六)社會實踐標兵
1.社會責任心強,並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起到帶頭作用。
2.利用假期或實習期間積極開展調查研究、科技扶貧、「三下鄉」等活動,成績突出且有社會影響力。
3.有優秀的成果報告。
三、集體類
(一)優秀班集體
評選條件參考《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班集體達標創優考核評比辦法》(校學發〔2011〕9號)。
(二)十佳班集體
評選條件參考《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班集體達標創優考核評比辦法》(校學發〔2011〕9號)。
(三)優秀學生宿舍
參評年度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宿舍可以申請:
1.宿舍成員關系和諧友愛,凝聚力強。
2.宿舍成員學習氛圍濃厚,成績良好,無不及格記錄。
3.有相應的宿舍管理公約,且執行良好。
4.宿舍環境衛生成績良好,平均成績在80分以上。
5.宿舍所轄學生遵守學生公寓管理規定且無違規違紀行為,無宿舍樓內吸煙、違章使用電器及危險品等現象。
(四)十佳學生宿舍
參評年度符合下列條件的學生宿舍可以申請:
1.符合優秀宿舍的基本條件。
2.宿舍所轄學生平均成績80分以上。
3.大三、大四的英語四級通過率100%。
4.宿舍環境衛生平均成績在85分以上。
5.宿舍所轄學生在校級及以上學習、科技競賽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優先考慮。
6.宿舍溫馨舒適,富有特色,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 評選名額
一、十佳本科生:全校共10名。
二、十佳研究生:全校共10名。
三、三好學生:評定比例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5%。
四、優秀學生幹部:評定比例不超過參評學生幹部數的10%。
五、地大自強之星:全校共10名。
六、單項類:各類標兵總和不超過參評學生數的1%。
七、優秀班集體:評定比例不超過參評班級總數的10%。
八、優秀學生宿舍:評定比例不超過參評學生宿舍總數的2%。
九、十佳班集體、十佳學生宿舍:各10個。
第七條 獎金額度
一、十佳本科生、十佳研究生為1000元。
二、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為500元。
三、地大自強之星為800元。
四、單項類為500元。
五、優秀班集體1000元,十佳班集體1500元,優秀學生宿舍500元,十佳學生宿舍800元。
第八條 獎金發放
一、綜合類獎項中榮譽可以兼得,但獎金按其額度最高的一項發放。
二、單項獎項的評選中,榮譽可以兼得,獎金也可以重復發放。
三、兼獲綜合類、單項類獎項的,榮譽可以兼得,獎金按其額度最高的一項發放。
四、集體類獎項中榮譽可以兼得,但獎金按其額度最高的一項發放。
第三章 評選程序
第九條 綜合類獎項、單項類獎項的評選
一、學生向本學院輔導員提出申請,由各班班委和黨、團支部以學年素質測評為基本依據,在廣泛聽取同學、老師等多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通過聯席會議提出推薦名單(從申請學生名單中產生),並整理申報材料。
二、經輔導員、導師和學院學工組審核、鑒定,學院學工組長同意並公示,報學生工作處評審。
三、最後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復審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在全校范圍公示。
第十條 集體類獎項的評選
一、優秀班集體、十佳班集體的評選按照《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班集體達標創優考核評比辦法》(校學發〔2011〕9號)進行。優秀學生宿舍、十佳學生宿舍的評選,由宿舍全體成員向學院提出申請,輔導員會同學院團總支、學院學生分會等有關方面按規定條件提出推薦名單(從申請宿舍名單中產生),寫出詳細的事跡材料和鑒定,經學院學工組長同意並公示,報學生工作處審核。
二、學生工作處復核無誤後,報校學生工作領導小組評審和主管領導批准,並在全校范圍公示。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一條 學生先進個人、先進集體每學年評定一次,根據學生參評年度一學年的綜合表現評定,評定時間一般安排在十月中旬。
第十二條 在評選過程中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況的,一經核實,收回證書及獎金,取消在校期間評優資格,並根據學校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三條 本條例自2012年9月1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伍』 關於印發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
(中地大京發〔〕62號)
各單位、各部門:
現將修訂後的《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並遵照執行。
附件: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2012年8月修訂)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012年8月30日
附件: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
(2012年8月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激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根據《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90號)、《國家獎學金評審辦法》(教財〔2007〕24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與材料填報工作的通知》(教財廳函〔2010〕16號)及《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17號)文件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國家獎學金由中央政府出資設立,用於獎勵我校全日制本科(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中特別優秀的學生。
第二章 評審組織機構管理
第三條 為加強對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的領導,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評審工作,規范國家獎學金評審行為,保證評審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確保評審結果的權威性,結合我校實際,決定成立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和評審委員會。
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全面領導評審工作,研究決定有關評審工作的重大事項,成員如下:
組長:劉志方
副組長: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評審工作,向評審領導小組提出評審國家獎學金評審意見,成員如下:
主任:劉志方
副主任:王果勝
成員:黨委學生工作部(處)、紀檢辦公室、教務處、研究生院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學院學生工作負責人。
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設在黨委學生工作部(處),具體負責國家獎學金評選的日常事務等。
第四條 評審委員會組成人員應遵循以下職責:
(一)嚴格按照評審標准和規定程序認真審閱材料,聽取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提出中肯的評審意見。
(二)發現與評審對象存在直系親屬關系、直接經濟利益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評審工作的情形,應當主動向評審委員會申請迴避。
(三)受理評獎過程中的爭議事項,接收申訴和組織復議。
(四)不得利用評審委員的特殊身份和影響力,單獨或與有關人員共同為評審對象獲獎提供便利。
(五)嚴格遵守保密規定,不得擅自披露評審結果、其他評審委員的意見和相關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獎勵標准與評選條件
第五條 國家獎學金的獎勵標准為每人每年8000元。
第六條 國家獎學金評選條件:
(一)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三)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四)在校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學生。
(五)參評年度內學習成績優異,平均成績85分以上,單科成績不低於75分,且學習成績排名和綜合測評排名均在本年級本專業位於前10%。
(六)對於學習成績排名或綜合測評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於前30%的學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可申請國家獎學金,但需提交詳細的證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現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風尚、學術研究、學科競賽、創新發明、社會實踐、社會工作、體育競賽、文藝比賽等某一方面表現特別優秀。具體如下:
1.在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中表現突出,具有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奉獻愛心、服務社會、自立自強的實際行動,在本校、本地區產生重大影響,在全國產生較大影響,有助於樹立良好的社會風尚。
2.在學術研究上取得顯著成績,以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錄,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學術專著(須通過專家鑒定)。
3.在學科競賽方面取得顯著成績,在國際和全國性專業學科競賽、課外學術科技競賽等競賽中獲一等獎(或金獎)及以上獎勵。
4.在創新發明方面取得顯著成績,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以上獎勵或獲得國家專利(須通過專家鑒定)。
5.在體育競賽中取得顯著成績,為國家爭得榮譽。非體育專業學生參加省級以上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高水平運動員(特招生)參加國際和全國性體育比賽獲得個人項目前三名、集體項目前兩名。集體項目應為主力隊員。
6.在重要文藝比賽中取得顯著成績,參加國際和全國性比賽獲得前三名,參加省級比賽獲得第一名,為國家贏得榮譽。集體項目應為主要演員。
7.獲全國三好學生、全國優秀學生幹部、全國社會實踐先進個人、全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青年五四獎章等全國性榮譽稱號。
第四章 評審程序及要求
第七條 國家獎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根據教育部下達指標實行等額評審,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每年9月1日前下達我校的國家獎學金名額,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於每學年初按各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將獎學金名額分配給各學院。
第九條 每學年開學後兩周,凡符合第六條基本申請條件的學生均可以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
各學院召開由學生代表、輔導員、學工組長等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對本學院學生申請情況進行充分討論,根據下達名額進行擇優推薦,並在本學院事務公告欄的顯著位置公示一周,無異議後將推薦學生名單、申請表及學院推薦意見上報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室匯總整理各學院上報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研究審定,提出評審意見,形成評審報告,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在校內進行一周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評選結果立即生效。學校於每年10月31日前,將評審結果報教育部。
第十一條 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獎學金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同時申請並獲得國家助學金,但不能同時獲得國家勵志獎學金。
第五章 獎學金發放、管理與監督
第十二條 學校於每年11月30日前根據上級撥款情況將國家獎學金一次性發放給獲獎學生,頒發國家統一印製的獎勵證書,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十三條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管理,認真做好國家獎學金的評審和發放工作,確保國家獎學金用於獎勵特別優秀的學生,並引導獲獎學生用好所獲獎學金。
第十四條 有關部門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對國家獎學金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占、挪用,同時應接受財政、審計、紀檢監察、主管機關等部門的檢查和監督。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校國家獎學金評審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國家獎學金管理實施辦法》(中地大京發〔2010〕63號)同時廢止。
『陸』 中國地質大學軍樂團的簡介
地大軍樂團成立於1992年3月15日。21年來,軍樂團一直以參加升國旗儀式、新生軍訓閱版兵、各級運動會、迎接國際國權內貴賓等重大禮儀活動為主要任務。同時還走出校園,參加了第四屆全國大學生運動會開幕式、第九屆世界大學生羽毛球錦標賽、首屆國際攀岩比賽開幕式、湖北省科技節和大學生電腦節開幕式、湖北省紀念五四運動七十七周年演出;並應邀到同濟醫科大學,華中農中大學,中南民族大學,武漢體育學院等高等院校參加校慶慶典,到機場迎接國家重要領導同志等;並出色地完成各種其他重要任務,受到學校、兄弟院校、兄弟社團和社會各界人士的一致好評。軍樂團一直是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和文藝戰線的排頭兵,校長張錦高教授親切的稱之為「地大軍樂團現象」。
『柒』 請哪位同學幫忙傳給我一張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網路教育的畢業證,必須是2017年1月畢業的。
人家去查,就知道真假了
『捌』 黨發文件
中地大京黨發[2012]1號 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隊2011年度考核工作方案
中地大京黨發[2012]2號 於對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開展創先爭優活動情況進行群眾評議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號 關於張大林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4號 關於高世臣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5號 關於公布2011年度學生工作系列評優結果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6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中共北京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方案
中地大京黨發[2012]7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評選北京高校2010~2012年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的工作方案
中地大京黨發[2012]8號 關於印發《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學雷鋒行動計劃》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9號 關於成立數字圖書館的決定
中地大京黨發[2012]10號 關於楊建華同志免職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1號 關於周玉傑、金勝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2號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主要任務分工》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3號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2012年工作要點》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4號 關於調整民族宗教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5號 關於開展2012年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月活動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6號 關於加強和改進學校工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的意見
中地大京黨發[2012]18號 關於學習溫家寶總理回母校視察重要講話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19號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教職工代表大會章程
中地大京黨發[2012]20號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工會委員會章程
中地大京黨發[2012]21號 關於成立校學術委員會學位評定專業委員會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2號 關於成立餐飲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3號 關於開展2012年師德先進評選活動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4號 關於印發《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第十次代表大會選舉和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第十屆委員會委員、紀委會委員候選人預備人選推薦提名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5號 關於資產處更名為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6號 關於成立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第十次代表大會籌備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7號 關於成立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28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對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分黨委選舉結果的批復
中地大京黨發[2012]29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對信息工程學院分黨委選舉結果的批復
中地大京黨發[2012]30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對水資源與環境學院分黨委選舉結果的批復
中地大京黨發[2012]31號 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委員會關於對數理學院分黨委選舉結果的批復
中地大京黨發[2012]32號 關於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直屬高校「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3號 關於轉發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加強首都教育系統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4號 關於做好迎接《北京普通高等學校黨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基本標准》集中檢查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5號 關於成立中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第十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6號 關於迎接教育部直屬高校「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貫徹執行情況監督檢查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37號 關於表彰2010~2012年創先爭優先進基層黨組織和優秀共產黨員的決定
中地大京黨發[2012]38號 關於表彰中國地質大學(北京)2012年師德先進個人的決定
中地大京黨發[2012]39號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黨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中地大京黨發[2012]40號 關於成立60周年校慶工作專項指揮部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41號 關於印發《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十八大」期間校園安全防控方案》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42號 關於在全校范圍內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43號 關於做好「首都百萬師生微黨課」微博工作的通知
中地大京黨發[2012]44號 關於轉發駐教育部紀檢組監察局《關於轉發中央紀委〈關於加強廉政風險防控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通知
『玖』 在中國地質大學就讀是一種怎樣的體驗
珠寶專業來的考試,學校自自編自演,考些名詞解釋,基本儀器使用。一些只有初中文化文化程度的中職生,在學校期間都已通過。
不過GIC,FGA這種證書只對有門路有政治經濟背景的學生有點作用。如果家裡經濟不厚實,基本上只能當個營業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