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地質災害評估招標
Ⅰ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是哪個部門需要
按照之前國土部的規定,建設項目預審中,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是必備的申報內材料。。但容是目前有些省內規定,土地預審可不提供,但是審批階段必須提供。
Ⅱ 地質災害評估報告到底是哪個部門需要
按照之前國土部的規定,建設項目預審中,地質災害評估和壓覆礦產資源評估是內必備的申報材料容。。但是目前有些省內規定,土地預審可不提供,但是審批階段必須提供。
Ⅲ 國土部地質災害治理招投標甲乙的區分
根據2015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地質災版害治理工程監理權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甲、乙資質等級主要從業務業務范圍進行區分:
(一)甲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二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二)乙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3.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Ⅳ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單位甲級資質審批公告
國土資源部公告 2011 年 第 8 號
根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 394 號)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29 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30 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 (國土資源部令第 31 號)的規定,經審查和公示,決定授予下列單位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甲級資質單位 (名單附後),現予公告。
請獲得資質的單位於 2011 年 2月28日~3月11日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辦理領證事宜,領取資質證書時請攜帶單位介紹信。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聯系人及電話: 地質環境司: 胡 傑 (010)66558318
政務大廳: 王兆豐 (010)66558748
附件: 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3.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4.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5.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1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附件 2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附件 3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附件 4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附件 5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甲級資質單位名單
Ⅳ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資質取消沒
根據國土資源部復《關於取消地質災制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的公告》(2014年第29號),取消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備案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不再報送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和備查。
按照國土資源部有關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由評估單位自行組織具有資格的地質災害防治專家對擬提交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進行技術審查,並由專家組提出書面審查意見。
Ⅵ 投標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需要哪些專業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主要依據《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要求,相關技術要求依據《通知》附件1"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通知》規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分級進行;對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報告應經具有資格的資質災害防治專家進行審查;對評估成果實行備案制度。
評估成果根據評估級別的不同分別由縣級、市級和省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並按要求抄報部、省、市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
(2)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
(3)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作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Ⅶ 地質災害評估費用取費標准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級依據國土資源部文件《國土資源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內險性評估工作容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實行,具體收費標准如下:
註:報告評審費為:一級評估2.0萬;二級評估1.5萬;三級評估1.0萬。
Ⅷ 河南地質災害評估項目30萬以內可以不招標嗎
哇```有錢的老闆啊``老闆``您想要開採煤礦應當符合《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治理辦法》或者《礦產資源開采登記治理辦法》規定的有關探礦權申請人或者采礦權申請人的條件。按照該兩辦法中所規定的申請人在申請時所應提交的資料來看,只有依法設立的勘查單位和礦山企業才有資格成為探、采礦權的主體。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探礦權、采礦權招標、拍賣、掛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采礦權競得人辦理采礦登記手續時,需提交以下資料: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及其復印件;3.營業執照及其復印件;4.采礦權價款票據及其復印件;5.建設項目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其復印件;6.礦產資源儲量報告;7.礦產資源儲量報告評審意見;8.礦產資源儲量評審備案證明;9. 采礦權評估報告書;10.采礦權評估報告備案表; 11.開發利用方案;12.開發利用方案評審意見;1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說明書; 1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說明書備案登記表。以上材料分2個階段提交,其中第一階段為劃定礦區范圍階段,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劃定礦區范圍的申請報告;2、與礦山建設相適應的地質儲量報告、儲量報告評審意見書及備案證明;3、企業名稱預先登記批准文件,已設立企業的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第二為采礦登記階段,要求提交以下材料:1、采礦權申請登記書;2、礦區范圍圖、儲量計算圖、採掘工程平面圖;3、開發利用方案及評審意見;4、發地礦山安全監督部門對開發利用礦山安全部分的評審意見;5、環境影響報告(表)及環境部門的審批意見;6、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及確認意見;7、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企業加公章);8、采礦權價值評估報告及確認(備案)書;9、申請人辦礦資質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