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問責制
『壹』 農村災害綜合防範業務有哪些
4月22日,省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現場會在臨汾召開。圖為吉縣西關地質災害集中治理搬遷點,負責地災治理的相關部門人員在觀摩學習。 李闊攝
4月22日,第47個世界地球日,省國土資源廳廳長許大純(左一)與國土系統幹部職工共同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倡導「節約集約利用資源倡導綠色簡約生活」理念。 張艦攝
2014年4月22日,吉縣吉昌鎮西關村百浪溝黃土崩塌,造成7人死亡。
位於黃土區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2015年5月19日,臨縣兔坂鎮移民新村黃土崩塌,造成7人死亡。
防治思路
●「全面防範」向「重點防治」轉變。全面開展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力爭「十三五」期間全面消除大型以上高危隱患點。
●「防範為主」向「搬遷為主」轉變。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避讓搬遷作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關鍵環節,堅決完成年度搬遷任務。
●「天災無責」向「違法問責」轉變。對因違建引發地質災害的有關監管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啟動問責程序,嚴查責任單位和責任人。
●「審批管理」向「公共服務」轉變。用好地災危險性評估成果,擴大預警預報覆蓋面做好公共服務。
●「常規管理」向「技術防範」轉變。用好專業隊伍,建立完善應急聯動、技術支撐、專業防範機制,盡快建成全省地質災害實時監測預警系統。
『貳』 實行疫情防控不力問責制有什麼重要意義
問責制能夠直接落實防疫責任,積極開展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從制度層面強化疫情防控力度,全國上下一盤棋,最快最有效進行防控疫情。第二,加強上級部門對於基層疫情防控工作的有效指導,第一時間把我國疫情防控控制在有效范圍。第三,增強戰鬥力,提升執行力效果。
『叄』 問責制是怎樣形成的政府該承擔什麼責任
政府是通過全國人大產生,對全國人大負責,也就是說政府權力來自於人民,由於行政權高效和直接對民,為防止行政權的擴張,政府職能在法律規定的職能內行政,無法律規定就不得行政,這是為了保護公民免受政府迫害。同樣的道理,為了保證行政透明,保護公民,必須有一種力量能監督政府,而公民作為政府的權力來源和基礎,同時接受政府的公共服務,有權利對政府的行政作出評價和批評。問責應運而生,公民直面政府,對政府行政的相關事項,進行責問,檢驗政府職能的履行。如果政府不能就公民問責的事項作出合理的回應,就說明政府存在不足,政府職能官員不稱職,按照政府官員的管理辦法予以整頓,嚴重不稱職的,接受紀委調查,涉及違法的移送司法。
『肆』 土地問責制的問責疑點
一、土地價格:理性變動還是高價地歸來?
國慶節前夕,上海長風生態商務區三幅熱門地塊順利出讓,樓板價均超過2萬元/平方米,其中最高的長風8號東地塊的樓板價為25966元/平方米,成為長風地區新高價地。
不過,三幅地塊的成交溢價率最低為45%,最高73%,較去年同期動輒超過100%的水平相比,已經明顯下降,相比於今年1-8月上海純住宅用地的平均溢價率也是大幅回落。
全國情況也是類似。中國指數研究院新發布的數據顯示,今年1-4月,全國105個城市住宅用地樓板均價曾由2175元/平方米下降到1526元/平方米,5、6兩月短暫「回暖」,但7月跌至1504元/平方米,8、9兩月則連續沖高,其中9月達到2731元/平方米。
但這些城市住宅用地的溢價率持續走低,同比增幅也明顯下滑:5月溢價率環比增幅僅為5%,而6-9月則連續出現溢價率同比負增長態勢。中國指數研究院副院長陳晟說,這表明在調控之後,開發商拿地愈發理性,對於拿地成本的控制和目標地塊品質的要求也愈發嚴格,從而導致高品質地塊頻頻交易,而總體溢價水平卻持續走低。
不過,此過程中高價地時而冒頭,尤其是8月以來蘇州、杭州、南京、合肥等二三線城市地價躥升之勢更為顯著,對市場影響不容小覷。
近日,國土資源部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同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要求「嚴格執行商品住房用地單宗出讓面積規定,不得將兩宗以上地塊捆綁出讓」「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競買人參加招拍掛出讓土地時,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繳納競買(投標)保證金外,還應提交競買(投標)保證金不屬於銀行貸款、股東借款、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等。
復旦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認為,九十月份是土地出讓高峰期,「地根」調控新政策的及時出台、加碼,對抑制新高價地的產生會有一定作用。
二、閑置土地:處置能否「擲地有聲」?
閑置土地是樓市歷次調控遭遇的頑症。根據國土資源部公布的數據,截至今年5月底,全國共上報閑置土地宗數2815宗,面積達16.95萬畝。業內人士認為,實際閑置地塊可能比上報的數量更多。
上述《通知》明確,要求嚴格查處囤地炒地閑置土地行為,「對企業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必須依法堅決查處;對政府及部門原因造成土地閑置的,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積極配合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限期查辦;對囤地炒地的行為,要及時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一旦查出,如何處置?「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土地閑置、改變土地用途和性質、拖延開竣工時間、捂盤惜售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監管力度,如有違法違規記錄,要暫停其發行股票、公司債[126.96 0.02%]券和新購置土地等」。
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說,在房地產發展過程中,如何處理違法違規的事情,非常重要,這並不僅僅關系著某一個問題能否得到公平公正的處理,而且還會在社會上起到一種示範效應,引發連鎖反應。
SOHO中國董事長潘石屹分析認為,閑置土地清理會起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即使只有8%、10%的閑置土地被收回,對市場都會造成很大的震撼。這對其餘的閑置土地都會形成很大的壓力,促進這些土地的開發,結果就是增加市場上住房的供應量。
國土資源部今年6月曾公布對閑置土地處理「7月督察,8月約談,9月問責」的時間表。今年「國慶」前夕,國土資源部等三部委決定,對省級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和住房保障工作進行考核與問責。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
「問責」能否「問」出究竟、「責」到根本,閑置土地處置情況如何,有多少違法違規的「囤地房企」會被曝光、處置?各方拭目以待。
三、土地供應:「紙面蛋糕」能否轉為實際增量?
根據國土資源部公布的計劃,今年除西藏以外的全國30個省區市2010年度住房用地計劃擬供應量約18萬公頃,與去年全國住房實際供地76461公頃和前五年平均年度實際供地量54650公頃相比,增幅不可謂不大;其中,保障性住房用地為24000多公頃,比去年增加一倍多。土地計劃的「開閘」曾讓市場大呼「過癮」。
大半年過去,計劃落實如何?中原地產的統計顯示,截至9月上旬,除上海外,一線城市只完成今年供地計劃的二三成,成都、武漢等多個城市實際供應土地面積僅相當於2009年供應量的三至五成。住房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秦虹日前也表示,2010年全國計劃住房建設用地供應總量遠遠超過去年,但是有些城市依然出現完成不到位的現象。她不無憂慮地說:「政策設計是好的,如果落實不了,就成空的了。」
業內人士還擔心,今年計劃土地供應數量明顯大於往年,如果不改變土地市場管理的現狀,會不會出現「邊供應邊閑置」的情況?
有關部委近日強化了住房用地和住房建設的年度計劃管理,要求各地「根據年度計劃實行宗地供應預安排,共同商定將確定的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年度建設任務落實到地塊」「沒有完成上述住房供地計劃的地方,不得向大戶型高檔住房建設供地」,並要求「各地要加大對2010年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供應計劃實際完成情況的督察考核力度」。
『伍』 責任制,負責制和問責制的區別
責任制:
各項工作由專人負責,並明確責任范圍的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內第一章第十容四條:「國家通過提高勞動者的積極性和技術水平,推廣先進的科學技術,完善經濟管理體制和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實行各種形式的社會主義責任制,改進勞動組織,以不斷提高勞動生產率和經濟效益,發展社會生產力。」《河南日報》1981.8.20:「這次來主要是了解三中全會後農村的新變化,幫助穩定、完善各種受群眾歡迎的責任制,進一步發展農村大好形勢。」
負責制,是指由負責一類事件或主管全權負責的領導責任制。
負責制,即在對事件進行最終承擔責任的制度。
『陸』 什麼是問責制
問責復制是指問責主體對其管制轄范圍內各級組織和成員承擔職責和義務的履行情況,實施並要求其承擔否定性後果的一種責任追究制度。
英文名稱是Accountability System。這個在西方社會早已實施的人事制度,意思是從民選中當選的國家首長親自選出合適的官員來負責各項事務;當政策出現失誤時,那麼犯錯的官員將要離職以示向首長問責;如果因犯錯而引致政策失誤過於嚴重的話,首長便須下台;向其他官員和市民問責。
另外,這個制度亦可引入體育比賽以提升每位運動員的責任感、紀律、自律和平等機會(每位隊員都有獲得參加比賽的權利)。
『柒』 問責制是什麼意思
英文名稱是Accountability System。這個在西方社會早已實施的人事制度,意思是從民選中當選的國家首長親自選出合適的官員來負責各項事務;當政策出現失誤時,那麼犯錯的官員將要離職以示向首長問責;如果因犯錯而引致政策失誤過於嚴重的話,首長便須下台;向其他官員和市民問責。
另外,這個制度亦可引入體育比賽以提升每位運動員的責任感、紀律、自律和平等機會(每位隊員都有獲得參加比賽的權利)。
法律術語的問責制
法律術語的問責制稱之為法律責任的追究。根據憲法和法律,政府及其公務員必須承擔應由它(他們)承擔的責任,包括道義責任、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同時,政府還必須接受來自內部和外部的監督,以保證責任的實現。這是為增強官員的責任感而設置的一道「緊箍咒」,從而使這些人民公僕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行政問責制
所謂行政問責制,是指一級政府對現任該級政府負責人、該級政府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所管轄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由於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制度。
『捌』 什麼是問責,什麼是問責制
問責是追究政府官員的責任,意即權責對等,是政治文明的體現,要建立責任政府,需要建立完善的行政問責制,最近的一系列問責事件,反映了高層治理官員隊伍的決心。
問責制是指問責主體對其管轄范圍內各級組織和成員承擔職責和義務的履行情況,實施並要求其承擔否定性後果的一種責任追究制度。
問責制特點
首先,它區分了責任,是誰的責任由誰來承擔。
其次,它重點追問的是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領導者,
既不會「一竹篙打一船人 ,把所有的責任人同等處理,更不會「只拍蒼蠅不打老虎」, 只是拿具體責任者問罪。
第三,
問責制問的是「責」,追究的是具體問題的具體過錯,不問功勞苦勞,不搞將功抵過,是真正的賞罰分明。
行政問責
所謂行政問責制,是指一級政府對現任該級政府負責人、該級政府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在所管轄的部門和工作范圍內由於故意或者過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以致影響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貽誤行政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給行政機關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行為,進行內部監督和責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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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對於人為的地質災害政府該如何處理
政府應該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