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地質協會
A. 在哪一年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八十周年
中國地質學會於1922 年2月3日在北京成立
據此推斷2002年已是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八十周年了
地質學(回Geology)是對地答球的起源、歷史和結構進行研究的學科。主要研究地球的物質組成、內部構造、外部特徵、各圈層間的相互作用和演變歷史。在現階段,由於觀察、研究條件的限制,主要以岩石圈為研究對象,並涉及水圈、大氣圈、生物圈和岩石圈下更深的部位,以及涉及其他行星和衛星的太空地質學(Astrogeology)。
B. 中國地質學會是什麼意思
中國地質學會是來一源個由地質科學工作者組成的群眾性團體,這個學會的前身是1909年創辦的中國地學會,1922年以原中國地學會為基礎,在北京創建中國地質學會。中國地質學會的主管單位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掛靠單位是原國土資源部,學會總部設在中國地質科學院。
C. 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頒發的地質災害治理培訓證國土資源部認可嗎
不認可 地質災害治理的培訓證書都是蓋國土資源部章的
D. 中國地質學會的理事成員
屆 次年 度理事長(會長)秘書長(書記)11922章鴻釗謝家榮21923丁文江謝家榮31924翁文灝孫雲鑄41925王寵佑孫雲鑄51926-1927翁文灝周贊衡61928丁文江李四光71929李四光孫雲鑄81930朱家驊孫健初91931翁文灝孫雲鑄101932 —1933李四光孫雲鑄111934謝家榮孫雲鑄121935葉良輔楊鍾健131936楊鍾健黃汲清141937楊鍾健黃汲清151938黃汲清田奇x161939李四光尹贊勛171940尹贊勛黃汲清181941翁文灝朱 森191942朱家驊計榮森201943孫雲鑄尹贊勛211944李春昱尹贊勛221945李四光尹贊勛231946 —1947謝家榮尹贊勛241948俞建章尹贊勛251948 —1949李春昱尹贊勛261949 —1950李四光孫雲鑄271951李四光孫雲鑄*1952孫雲鑄王鴻禎281953李四光王鴻禎291954 —1956李四光侯德封301957 —1962李四光侯德封311962 —1979李四光朱效成321979 —1982黃汲清王澤九331982 —1988程裕淇王澤九341988 —1992朱 訓王澤九351992-1997張宏仁趙 遜361997 -1999宋瑞祥王弭力372000 -2005田鳳山王弭力382006-2008孫文盛朱立新382008-2011徐紹史朱立新392011- 今徐紹史朱立新
E. 中國地質學會怎樣加入
是要加入中國地質學會會員嗎?全國各省都有省級地質學會,您是哪個省的就找哪個省地質學會。經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同意後,在會員證上加蓋中國地質學會鋼印,即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
F. 中國地質學會的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本學會名稱為中國地質學會,英文譯名為「geological society of china」,縮寫為gsc。第二條 中國地質學會(以下簡稱本會)是由中國地質科學技術工作者自願組成、依法登記成立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組成部分,是發展我國地質科技事業的重要社會力量。本會代表中國地質學界參加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及其下屬學術組織。第三條 本會宗旨是團結廣大地質科技工作者遵守憲法,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在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指導下開展活動;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堅持民主辦會的原則;積極倡導獻身、求實、創新、協作的精神和優良學風;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地質科學技術的普及與推廣,促進地質科學技術人才的成長和提高,促進地質科學技術與經濟相結合,促進人類與自然的和諧發展,為我國地質事業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做出貢獻。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以及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北京市西城區百萬庄大街26號(中國地質科學院內),郵政編碼:100037。第二章 業務范圍第六條 本會圍繞我國地質科學技術與相關領域開展以下業務活動:一、開展國內外學術交流,加強同國內外地質科技團體和地質學家的聯系;二、組織和承擔地質科學技術研究工作;三、編輯、出版、發行本會主辦的地質科技期刊;四、向社會普及地質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方法和科學思想;五、開展繼續教育,組織和承辦各類技術培訓或技術研討班、研討會等,推廣新理論、新技術和新方法;六、受掛靠單位國土資源部委託,負責中國注冊地質師的資格認證的相關日常管理工作等;七、開展地質科技咨詢服務和地質科技開發工作;接受委託,對國家地質科技發展戰略、政策和經濟建設中的重大決策進行科技咨詢;開展地質科技項目論證、成果鑒定和獎勵評審、文獻和標準的編審、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的評定等;八、發現和舉薦地質科技人才,表彰、獎勵在地質科技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的會員和科技工作者;九、向黨和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地質科技工作者的意見和建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十、承擔上級單位交辦的相關事宜和開展為會員服務的其他活動。第三章 會員第七條 本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體會員兩部分。第八條 個人會員包括:榮譽會員、會員、學生會員、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本會章程,並符合下列不同類型會員條件之一者,均可提出入會申請,按審批程序批准後,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會員。(一)會員1、獲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地質科技人員;2、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及以上或具有相當技術職務的地質科技人員;3、從事科技、教育、生產等地質科技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並熱心和積極支持本會工作,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管理人員。(二)學生會員1、高等院校地質類專業本科二年級及以上;2、在校碩、博研究生(不含在職研究生)。(三)榮譽會員凡年齡在70周歲及以上,並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人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授予本會榮譽會員。1、為地質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2、為地質學會發展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四)通訊會員現居住在港、澳、台地區或旅居國外並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學術成就的中國籍地質科技工作者。(五)外籍會員在地質專業領域有較高造詣,並熱心參與和協助組織本學科學術交流的外籍專家、學者。二、入會程序(一)會員、學生會員,本人應向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由所在省級地質學會審批後報中國地質學會備案,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二)榮譽會員,經本人同意,由學會分支機構、省級學會、常務理事單位提名,常務理事會批准,可成為中國地質學會榮譽會員。(三)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由本會會員兩人書面推薦、本人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個人會員申請表」,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後頒發中國地質學會會員證。外籍會員報中國科協備案。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優惠的會議注冊費;3、免費或優惠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4、享有申請本會有關獎勵或推薦有關獎勵資格的權利;5、享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6、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2、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3、完成本會交辦的任務;4、按規定繳納個人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及會籍管理(一)本會榮譽會員、通訊會員、外籍會員的會籍由本會直接管理;本會普通會員、學生會員由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管理。(二)會員調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時,應及時到原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辦理會籍轉移手續;(三)會員應自覺繳納會員會費,在會員資格有效期滿六個月後仍未能及時繳納會費的將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四)會員被剝奪政治權利者,自動取消其會員資格;(五)會員退會或被取消會員資格後要求重新入會的,按原審批程序重新進行審批。第九條 單位會員一、入會條件凡承認中國地質學會章程,與本會行業領域有關,願意參加和支持本會組織的學術交流、科學普及、技術咨詢、人才舉薦、教育培訓等有關活動的,並具有一定科技隊伍和一定比例的本會會員,從事科研、教學、生產、服務的企事業單位和教學機構、社會團體。二、入會程序向本會提出書面入會申請、填寫「中國地質學會團體會員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審議批准,即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三、權利和義務(一)權利1、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2、理事會換屆選舉時,擁有理事候選人的提名權;(新增)3、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國內外學術交流與科學考察、科技咨詢、科技培訓等;4、擁有申請本會有關獎項、獎勵的資格;5、優先和優惠訂閱本會主辦的學術期刊或有關資料;免費獲得本會內部刊物;6、免費在學會網站和內部刊物上刊登團體會員單位的人才、科研、教學、生產等成果有關信息;7、擁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8、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二)義務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的合法權益;2、及時向本會提供相關學術動態,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及科學普及活動;3、按規定繳納團體會員會費;四、會員資格和會籍管理(一)團體會員單位會籍由本會統一管理;(二)不能按期繳納會費的團體會員單位將取消本會團體會員單位資格,取消會員資格後需重新入會的,需按原審批程序進行重新審批。第十條 會員會費的管理與使用一、本會各類會員會費應按財務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專款專用;二、收取會費需向繳費人開具由財政部門監制、民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社會團體會費收據」;三、個人會員會費由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負責收繳與管理使用;團體會員單位會費和學會理事會費、通訊會員和外籍會員會費由本會負責收繳及管理使用;四、會員會費主要用於為會員服務性支出和補貼本會工作支出;五、本會按年度會費繳納標准收取會費,可一次性繳納五年會費,也可按年度繳納;六、會費繳納和使用情況每年向常務理事會報告,並接受會員監督。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單位應設立1-2名聯系人,負責本單位的會員發展申報、團體會費繳納及日常事務管理;第十二條 本會遵循中國科協制定的會員統一編碼規則,對個人會員進行統一編碼;第十三條 不按規定繳納會費的個人和單位,不得參與本會各項獎項的評選、不得擔任本會理事。
第十四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第四章 領導機構和負責人第十五條 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是本會最高權力機構。一、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一)制訂、修改本會章程;(二)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四)制定本會工作方針和任務;(五)決定章程規定的其他重大事宜。二、會員代表的產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按規定分配的名額,由會員單位民主選舉產生,部分代表可由團體會員單位推舉產生,理事會現任理事和新擬任理事候選人為當然代表。三、工作程序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召開,應由常務理事會議決定後,報中國科協批准,但提前或延期召開一般不得超過一年。第十六條 理事會理事會是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國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工作,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負責。一、理事選舉程序和條件(一)程序理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學會,各專業委員會、研究分會、工作委員會,各團體會員有關部門及單位按規定分配名額推薦候選人,經上屆常務理事會議審議後,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提出理事候選人名單,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新一屆理事會理事。(二)條件理事人選年齡應在70周歲以下,且在本行業領域有一定學術造詣、學風正派的專家、學者;在產學研第一線工作的科技工作者以及熱心學會工作並具有一定業務管理水平的地質礦產行政主管部門和企事業管理人員,理事可以連選連任,但不能超過兩屆,隔屆可再任。二、理事會行使的職權(一)執行全國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或罷免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向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情況;
(四)制定本會發展規劃;
(五)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變更、注銷;
(六)籌備召開全國會員代表大會;
(七)決定會員的入會和除名;
(八)決定副秘書長和各分支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九)向國家推薦重大學術成果和優秀人才;決定本會表彰和獎勵事項;
(十)審定內部管理制度、籌集學會活動經費;
(十一)審議、決定本會其他重要工作。
三、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出席理事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理事不能到會,可委託代表參加,並有委託投票權。
第十七條 常務理事會
本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第一、四至十條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一、由理事會提出常務理事候選人名單(常務理事人數不得超過理事人數的1/3),並採取無記名投票方法,選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常務理事若干名、秘書長一名組成常務理事會;理事長可委託一位副理事長擔任常務副理事長。
二、常務理事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可以通訊方式舉行。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的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八條 學會負責人
一、理事長、副理事長和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行業領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權威性;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任職時年齡一般不超過62周歲且為專職;
(四)熱心學會工作,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刑事處罰;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學會換屆後一般不增補或變更秘書長以上負責人,確需增補或更換的,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議,向中國科協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按學會章程規定進行選舉,並到民政部辦理備案等相關手續。
三、理事長、副理事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任不得超過兩屆。對任期內業績突出的秘書長,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名,全國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中國科協審查並經民政部批准,可再延長一屆任期。
四、理事長為本會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特殊情況下,經理事長委託、理事會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可由秘書長擔任本會法定代表人。
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五、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理事長因故不能履行職權,可委託常務副理事長代行職權。
六、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監督、檢查各機構開展工作情況;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機構主要負責人,提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十九條 名譽理事
名譽理事只授予對本會工作做出重大貢獻的人士,且已退離本會工作崗位,經理事長提議,常務理事會審批,方可授予。
一、條件
名譽理事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方可授予:
(一)曾任本會常務理事、年齡60周歲及以上並已退離工作崗位;
(二)曾連任兩屆本會常務理事;
(三)曾連任三屆副秘書長且曾任本會理事。
二、名譽理事除享有會員的權利外,還具有以下權利:
1、優先參加本會主辦的國際、國內學術交流、考察、培訓等活動,並享有低於其他會員的會議注冊費;
2、免費獲得本會相關資料和主辦的出版物;
第五章 辦事機構
第二十條 本會根據工作需要設立辦事機構處理日常事務。辦事機構是在本會常務理事會領導下,日常工作由秘書長具體負責的常設專職業務機構。
辦事機構設在中國地質科學院,工作人員由中國地質科學院派出。
第二十一條 本會由常務理事會聘任的專職副秘書長協助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會可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實行流動的動態人事管理,建立流動人員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其人事檔案、社會保險、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等委託北京(或部委)有資質的中介公司代為管理。
第二十三條 本會對社會聘用的合同制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福利待遇等按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本會根據學科專業的發展及業務活動的需要,設置若干分支機構(專業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研究分會、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分支機構是理事會領導下的非法人學術工作機構,承擔組織本專業學術交流、科學普及、咨詢服務、人才舉薦、培訓及專業研究等方面的任務。
第二十五條 分支機構設主任委員一人、副主任委員數人、秘書長一人和委員若幹人。主任委員和成員由有關方面協商、推薦,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聘任。
第二十六條 分支機構應按學會章程規定每五年換屆一次,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和秘書長年齡不得超過70周歲,連任不得超過兩屆。黨政機關副處級以上幹部兼任學會分支機構主任委員的,應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報批。
第二十七條分支機構的設立、變更和注銷,需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審議同意,報中國科協審查並民政部批准。
第七章 經費及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二十八條 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國內外個人、團體和單位的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撥款;
七、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條 本會開展表彰獎勵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一條 本會合法收入享有法人財產所有權,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佔、私分或挪用。
本會財產必須用於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第三十二條 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第三十三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第三十四條 本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采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 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第三十五條 本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需依法接受民政部和中國科協認可的審計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三十六條本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建議,報國土資源部審查同意後經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中國科協審查批准。
第三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需在中國科協和國土資源部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與清算無關的活動。
第三十八條 本會在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三十九條 本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中國科協、民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九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條 對本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全國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並在通過後15日內報中國科協審查,經同意,報民政部核准後生效。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於2011年11月1日經第十一次全國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理事會。
第四十三條本章程自民政部核准之日起生效。
G. 國際或有關國家地質組織或機構名稱
ISO14000 環境管理體系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14000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System
愛爾蘭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Ireland
澳大利亞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Australia
澳大利亞礦產資源局 Bureau of Mineral Resources Australia(BMR)
北極理事會 Arctic Council (AC)
大陸鑽探協調委員會 Coordinating Com-mittee of Continental Drilling
德國科學院 Deutsche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DAdW)
地學信息管理與應用協會 Commission on the Management and Application of Geoscience Information (COGEOIN-FO)
地質資料存儲、自動處理和檢索委員會 Committee on Storage, Automatic Pro-cessing and Retrieval of Geological Data (CDGEODATA)
東南亞石油工程學會 Southeast Asian Society of Oil Engineering(SEASOE)
東南亞石油勘探學會 Southeast Asia Pe-troleum Exploration Society
東南亞石油勘探組織 South East Asia Petroleum Exploration Group (SEA-PEX)
東亞大地構造與資源研究會 Study of East Asia Tectonics and Resources (SEATAR)
俄羅斯科學院 Russian Academy of Sci-ences
發展中國家科學與技術委員會 Commit-te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Devel-oping Countries(COSTED)
法國地質、地球物理和礦物研究局 Bu-reau de Recherches Geologiques, Geo-physiques et Minerales(B.R.G.G.M.)
法國地質調查局 Bureau de Recherches Geologiques (BRG)
法國科研中心 Centre National de la Re-cherches Scientifique (CNRS)
非洲地質調查協會 Association of Afri-can Geological Surveg(AAGS)
非洲地質學會 Geological Society of Af-rica (GSA)
工程地質學家協會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Geologists (AEG)
古生物學家和礦物學家學會 Society of Economic Paleontologists and Mineralo-gists (SEPM)
國際孢粉學會基金會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Palynological Societies(IF-PS)
國際孢粉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Palynology (ICP)
國際北極科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Arc-tic Science Committee (IASC)
國際標准化組織 International Standard Organization (ISO)
國際冰川學會 International Glaciological Society
國際沉積學會議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Sedimentology (ICS)
國際沉積學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dimentologists (IAS)
國際大地測量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odesy (IAG)
國際大地測量與地球物理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of Geodesy and Geo-physics (IUGG)
國際大湖研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reat Lakes Research (IA-GLR)
國際地層劃分分會 International Subcom-mission on Stratigraphic Classification (ISSC)
國際地層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Stratigraphy (ICS)
國際地磁和超高層大氣物理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Geomagnetism and Aeronomy (IAGA)
國際地理聯合會 International Geograph-ical Union (IGU)
國際地理學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of Geography (IUG)
國際地球動力學聯合會 Inter-Union Commission on Geodynamics (IUCG)
國際地球化學與宇宙化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eochemistry and Cosmochemistry (IAGC)
國際地球科學史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the History of Geological Sciences (ICHGS)
國際地球科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Earth Sciences (ICES)
國際地球物理機構 Geophysical Service International(G.S.I.)
國際地球物理委員會 International Geo-physical Committee (IGC)
國際地球物理學會議 International Geo-physical Assembly (IGA)
國際地熱協會 International Geothermal Association (IGA)
國際地震工程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Earthquake Engineering (IAEE)
國際地震與地球內部物理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ismology and Physics of the Earth's Interior (IAS-PEI)
國際地震預報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Earthquake Prediction (ICEP)
國際地質會議 International Geological Congress (IGC)
國際地質科學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of Geological Sciences (IUGS)
國際第四紀研究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Quaternary Research (IUQR,INQUA)
國際第四紀研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Quaternary Research (IAQR, INQUA)
國際斷裂研究會議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Fracture (ICF)
國際發展地學工作者協會 Association of Geoscientists for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GID)
國際分析化學會議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n Analytical Chemistry (ICAC)
國際乾旱半乾旱陸地研究中心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Arid and Semiarid Land Studies
國際工程地質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Engineering Geology (IAEG)
國際供水協會 International Water Sup-ply Association
國際構造 - 大地構造地質學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tructural/Tec-tonic Geologists (IASTG)
國際古生物聯合會 International Palae-ontological Union (IPU)
國際古生物協會 International Palaeon-tological Association (IPA)
國際海底管理局 International Sea Bed Authority
國際海嘯信息中心 International Tsuna-mi Information Center (ITIC)
國際海洋科學咨詢委員會 International Advisory Committee on Marine Sciences (IACOMS)
國際海洋探查理事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for the Exploration of the Sea (ICES)
國際海洋物理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physical Sciences of the Ocean
國際海洋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on Oceanography (ICO)
國際湖沼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Limnology (IAL)
國際環境和發展研究所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IIED)
國際環境資料查詢系統 International Referral System for Sources of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INFOTERRA)
國際火山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Volcanology (IAV)
國際火山學研究所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Volcanology
國際結晶學聯合會 International Union of Crystallography
國際科學聯合會理事會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Scientific Union (ICSU)
國際空間研究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n Space Research(COSPAR)
國際礦床成因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n the Genesis of Ore Deposits (IAGOD)
國際礦物學協會 International Minera-logical Association (IMA)
國際礦物學協會 - 新礦物與礦物名稱委員會 IMA-Commission on New Minerals and Mineral Names (IMA-CNMMN)
國際煤岩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Coal Petrology (ICCP)
國際黏土研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lay Research (IACR)
國際氣象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eteorology (IAM)
國際潛在有毒化學品登記中心 Interna-tional Register of Potentially Toxic Chemicals (IRPTC)
國際熱流委員會 International Heat Flow Commission(IHFC)
國際山崩研究組 International Landslide Research Group
國際數學地質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athematical Geology (IAMG)
國際數字地球物理協會聯合會 Inter-As-sociation Committee on Mathematical Geophysics (IACMG)
國際水文地質學家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ydrogeologists (IAH)
國際水文科技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Hydrology (IASH)
國際水文科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ydrological Sciences (IAHS)
國際水文組織 International Hydrogra-phic Organization (IHO)
國際天文調查與地球科學研究所(荷蘭)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of Aerospace Survey and Earth Sciences
國際天文學聯合會 International Astro-nomical Union (IAU)
國際天文學聯合會 Union Astronomique Internationale (UAI)
國際土壤科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il Science (IASS)
國際土壤力學與基礎工程學會 Interna-tion Society for Soil Mechanics and Foundation Engineering
國際土壤學學會 International Society of Soil Science
國際行星學協會 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Planetology (IAP)
國際岩石圈聯合委員會 Inter-Union Commission on the Lithosphere (I.C.L)
國際岩石學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m-mission for Petrology (ICP)
國際永久凍土協會 International Perma-frost Association (IPA)
國際月球研究協會 Inter-Union Commis-sion for Studies of the Moon (IUCM)
國際制圖學協會 International Cartog-raphic Association (ICA)
國際自然與自然資源保護協會 Interna-tional Union for Conservation of Nature and Natural Resources (IUCN)
國家地質分析研究中心 National Re-search Centre of Geoanalysis
國家科學基金會(美國) National Science Foundation(NSF)
國家礦產儲量委員會 National Commis-sion of Mineral Reserves
國家礦產資源委員會 National Commis-sion of Mineral Resources
國科聯環境規劃地質科學委員會 Com-mission on Geologic Sciences for Envi-ronmental Planning (Co-geoenviron-ment)
國科聯環境問題科學委員會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Problems of the Environ-ment (SCOPE)
國科聯太陽 - 地球物理學專門委員會 IC-SU Special Committee on Solar-Terres-trial Geophysics(SCSTG)
海灣沿岸地質科學聯合會 Gulf Coast Association of Geological Societies (GCAGS)
海洋協調委員會 Ocean Coordinate Com-mittee(OCC)
海洋研究科學委員會(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Oce-anic Research (SCOR)
海洋資源機構聯合委員會 Interagency Council on Ocean Resources (ICOR)
荷蘭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the Netherlands
環太平洋能源與礦產資源理事會 Cir-cum-Pacific Council for Energy and Mineral Resources
環太平洋能源與礦產資源會議 Cirum-Pacific Energy and Mineral Rescurces Conference(CPEMRC)
加拿大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Canada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經合組織)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
喀爾巴阡 - 巴爾乾地質協會 Carpathian-Balcan Geological Association
勘查地球化學家協會 Association of Ex-ploration Geochemists (AEG)
勘查地球物理學家學會 Society of Ex-ploration Geophysicists (SEG)
礦產地質應用學會 Society for Geology Applied to Mineral Deposits (SGAMD)
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the Limits of the Continental Shelf
聯合國防止荒漠化會議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Desertification
(聯合國)國際原子能機構 International Atomic Energy Agency(IAEA)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 United Nations Envi-ronment Programme (UNEP)
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UNCED)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 United Nations E-cational Scientific and Cultural Organi-zation (UNESCO)
聯合國經社理事會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ESC,Ecosoc)
聯合國開發計劃署 United Nations De-velopment Programme (UNDP)
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uman Environment
(聯合國)世界氣象組織 World Meteoro-logical Organization(WMO)
(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
(聯合國)世界知識產權組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WI-PO)
聯合國水環境會議 United Nations Wa-ter Conference
聯合國亞太經濟理事會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and Social Commission for Asia and the Pacific(ESCAP)
聯合國原子能委員會 United Nations Atomic Energy Commission(UNAEC)
聯合海洋研究公司 Joint Oceanographic Institutions Incorporated (JOI)
綠色和平組織 Green Peace
倫敦地理學會 Ge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GSL)
美孚石油公司 Standard Oil Company (SOC)
美國地球物理聯合會 American Geo-physical Union (AGU)
美國地質調查局 United States Geolog-ical Survey (USGS)
美國國家地球定位局 National Earth Orientation Service, USA
美國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Earthquake Engineering Research, USA
美國國家地質委員會 U.S.National Committee on Geology
美國國家科學院 National Academy of Seiences(NAS)
美國科學工作者協會 American Associa-tion of Scientific Workers(AASW)
美國科學院 American Academy of Sci-ences(AAS)
美國礦業局 U.S.Bureau of Mines (USBM)
美國宇航局 National Aeronautics and Space Administration (NASA)
美國月球與行星研究所 Lunar and Plan-etary Institute, USA
南非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South Africa
南極研究科學委員會(國際科學理事會,ICSU) Scientific Committee on Ant-arctic Research (SCAR)
南太平洋地區礦產資源聯合勘探協調委員會 Committee for Co-ordination of Joint Prospecting for Mineral Resources in the South Pacific Area (CCOP/SOPAC)
南太平洋應用地學委員會 South Pacific Applied Geoscience Commission
挪威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Norway
歐洲地球科學聯合會 European Union of Geosciences
歐洲地球物理學會 European Geophysi-cal Society
歐洲地質學家聯盟 European Federation of Geologists(EFG)
歐洲勘查地球物理學家協會 European Association of Exploration Geophysi-cists
歐洲石油科學家協會 European Associa-tion of Petroleum Geoscientists
全球沉積地質學協會 Commission on Global Sedimentary Geology
日本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Japan
日本國家地質委員會 Japanese National Committee of Geology
日本火山學會 Volcanological Society of Japan
瑞典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Sweden
深海取樣聯合會 Joint Oceanographic In-stitutions for Deep Earth Sampling (JOIDES)
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 Oil Procing and Exporting Countries (OPEC)
石油輸出國組織(歐佩克) 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 (OPEC)
世界冰川監測局 World Glacier Monito-ring Service (WGMS)
世界地質圖委員會 Commission for the Geological Map of the World (CGMW)
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 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 (WCED)
世界黃金理事會 World Gold Council
世界科學工作者協會 World Federation of Scientific Workers(W.F.S.W.)
世界氣象組織 Organization Meteoro-logique Mondiale (OMM)
世界數據中心 A:冰川學(雪和冰) World Data Center A: Glaciology (Snow and Ice)
世界數據中心 A:固體地球物理學 World Data Center A: Solid Earth Geo-physics
世界數據中心 A:海洋地質學與地球物理學 World Data Center A: Marine Ge-ology and Geophysics
世界數據中心 A:海洋學 World Data Center A: Oceanography
世界數據中心 World Data Center
世界野生動物基金會 World Wildlife Fund (WWF)
世界自然基金會 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 (WWFN)
太平洋沿岸天然氣協會 Pacific Coast Gas Association(PCGA)
泰國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Divi-sion Thailand
西南太平洋地震學會 Seismological Soci-ety of the South-West Pacific(SSSWP)
現代地殼運動委員會 Commission on Recent Crustal Movements(CRCM)
香港地質調查所 Hong Kong Geological Survey
新能源與工業技術發展組織 New Ener-gy and Instrial Technology Develop-ment Organization(NEDO)
亞洲寶石科學學院(泰) Asian Institute of Gemological Sciences (AIGS)
亞洲岩土工程信息中心 Asian Informa-tion Center for Geotechnical Engineer-ing(AICGE)
亞洲近海礦產資源聯合勘探協調委員會 Committee for Co-ordination of Joint Prospecting for Mineral Resources in Asian Offshore Areas (CCOP)
亞洲岩土工程信息中心 Asian Geotecch-nical Engineering Information Center
伊朗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I-ran(GSI)
以色列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Israel
義大利寶石研究所 Italian Gemolegical In-stitute
義大利國家地質調查局 National Geo-logical Survey of Italy
英國地質調查局 British Geological Sur-vey
英國地質調查所 Geological Survey of Great Britain(G.S.G.B.)
英國皇家學會 Royal Society(RS)
英國科學院 British Academy(B.A)
英國科學促進協會 British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BAAS)
越南地質調查局 Geological Survey of Viet Nam
隕石學會 The Meteoritical Society
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 Intergovernmental Oceanographic Commission (IOC)
政府間海洋學組織 Intergovemmental Oceanographic Organization (IOO)
中國地質調查局 China Geological Sur-vey (CGS)
中國地質科學院 Chinese Academy of Geological Sciences
中國科學院 Chinese Academy of Sciences
中國全國地層委員會 All China Commis-sion of Stratigraphy
中央地質調查所(中國台北) Central Ge-ological Survey
H. 中國地質學會的學會會歌
大哉我中華!大哉我中華!東水西山,南石北土,真足誇。泰山五台國基固,震內旦水陸容已萌芽,古生一代滄桑久,礦岩化石富如沙。降及中生代,構造更增加,生物留跡廣,湖泊相屢差。地文遠溯第三紀,猿人又放文明花。錘子起處發現到,共同研討樂無涯。大哉我中華!大哉我中華!?
1940年,理事會通過了中國地質學會會歌歌詞,1941年3月在重慶舉行的第17屆年會上試唱。
I. 1982年的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六十周年紀念的郵票值多少錢
J79 中國地質學會成立六十周年 售價2元/枚 發行日期:1982.9.251—1 學會會徽 8分 1 223萬枚郵票規格:30×版40mm齒孔權度數:11.5×11度整張枚數:50枚版 別:影寫版設 計 者:許彥博印 刷 廠:北京郵票廠
J. 獲中國地質科學院和中國地質學會十大科技進展項目
(一)西藏發現淺成低溫熱液型銅金礦床地質特徵綜合研究
項目來源:中鋁資源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委託項目;中國地質調查局工作項目(編號:12120113093);國家「973項目」課題(編號:2011CB403103);青藏專項優選項目(編號:12120113037400)。
主要完成人:唐菊興、孫興國、陳紅旗、王勤、李彥波、衛魯傑、李玉彬、丁帥、王藝雲、楊超、段吉琳、楊歡歡、張志、宋俊龍、高柯
主要完成單位: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中鋁資源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地質礦產勘探開發局地質五隊、成都理工大學
主要成果:
近些年,世界范圍內與斑岩成礦有關的淺成低溫熱液礦床的勘查評價和綜合研究已經取得長足的進步,發現了眾多的超大型礦床,如Lepanto、El Indio、Goldfield等世界級銅金礦床。我國著名的紫金山就是一個典型的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銅金礦床,淺部以淺成低溫熱液型金礦為主,深部以斑岩型銅金礦為主。
2011年以來,增生造山成礦系統中的斑岩、淺成低溫熱液型銅金礦床的成礦機制與找礦突破研究分別獲得青藏專項優選項目、地調項目工作項目、中鋁資源勘查項目、國家「973」項目的資助。
研究內容包括:①西藏主要成礦帶是否存在與斑岩型銅金成礦系統有關的淺成低溫熱液礦床;②多龍礦集區的淺成低溫熱液礦床的保存條件;③榮那銅金礦床類型釐定和找礦突破。
取得新進展如下:
1.在多龍礦集區(鐵格龍南榮那礦段)發現超大型的淺成低溫熱液銅金礦床,基本查明其礦體地質特徵
鐵格龍南榮那礦段銅(金銀)礦床是2013年中鋁資源西藏金龍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個取得重大突破的銅(金銀)礦,該礦床具有淺成低溫熱液礦床所特有的礦物組合、蝕變組合和礦化特徵,是西藏第一例得到確認的淺成低溫熱液礦床,其現已控制的資源規模及推測的資源潛力遠比紫金山銅金礦大(張德全等,1991,2005;邱小平等,2010;劉羽等,2011)。
榮那礦段礦體總體呈北東向分布,控制礦體北東延長超過1200米,南東—北西向約800米,中部鑽孔施工至1136米(ZK3205孔)以上尚未穿透礦體(礦體厚度914.77米,Cu品位0.62%),礦體總體向北緩傾斜,剖面上為中間厚向外變薄的趨勢,呈一漏斗狀。
走向上、傾向上、垂向上均未控制住礦體,礦床規模有待進一步確定,有望實現超大型礦床規模。礦體Cu平均品位大於0.5%,伴生金銀,伴生Au平均品位在0.1克/噸左右,伴生銀平均品位在2克/噸左右。礦石以典型的細脈浸染狀為主,局部發育星散浸染狀—稠密浸染狀礦石,礦石礦物由銅藍、藍輝銅礦、硫砷銅礦、斑銅礦、黝銅礦、黃銅礦組成,從淺部至深部,銅藍、藍輝銅礦大量發育,交代黃鐵礦、黃銅礦、斑銅礦、硫砷銅礦和黝銅礦。銅礦物的含量:銅藍>藍輝銅礦>硫砷銅礦>斑銅礦>黃銅礦>黝銅礦>輝銅礦。黃鐵礦總體含量在3%~35%之間,在礦體中上部發育,上部黃鐵礦呈星點狀,浸染狀;中下部黃鐵礦呈脈狀,個別脈體厚達20厘米以上,黃鐵礦多發育在硅化脈、粘土脈體的邊緣或中心,表面發育溶蝕孔。顯微鑒定表明,黃鐵礦形成早於所有銅礦物。主要脈石礦物有明礬石、地開石、絹雲母、石英、硬石膏、粘土礦物等。在淺部發育條帶狀、層紋狀、皮殼狀、不規則狀明礬石、地開石,這在斑岩成礦系統中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常可見到(Hedenquist et al.,1994,1999;Sillitoe et al.,2003)。
榮那礦區24號勘探線地質、蝕變及礦化分布圖
地開石(正交偏光)
明礬石(正交偏光)
令人感興趣的是,礦石中發育大量銅藍、藍輝銅礦交代其他硫化物現象,甚至在深達1100米孔深的礦石中也十分發育,此種產狀的銅藍和藍輝銅礦是傳統意義上的硫化物次生富集帶的產物,還是淺成低溫條件下交代作用形成的,這關乎對傳統硫化物次生富集成礦理論的挑戰,需要深入研究。
2.完善了「產學研」機制和商業性勘查評價技術體系,建立了礦床地質模型、估算了資源量,開展了礦床深邊部及外圍找礦預測,預測尕爾勤、地堡拿木崗礦區可以找到類似的礦床類型,為區域找礦指明了方向
(1)指導中鋁資源制定勘查質量監控標准化和規范化體系,按照N43-101和國家行業規范進行勘查評價,研究工作全程參與,並指導勘查評價。
(2)在尕爾勤、地堡拿木崗礦區發現孔洞狀、塊狀、條帶狀的石英、玉髓等,顯示深部存在淺成低溫熱液型銅金礦體和斑岩型礦體,為企業勘查評價指明方向。
(3)採用Micromine軟體,估算了鐵格龍南榮那礦床銅金銀資源量,銅金屬量528.6萬噸,平均品位0.55%;金金屬量74.8噸,平均品位0.08克/噸;銀金屬量1115.0噸,平均品位1.17克/噸。其中,工業礦的含量為:銅金屬量451.1萬噸,平均品位0.64%;金金屬量59.1噸,平均品位0.08克/噸;銀金屬量881.2噸,平均品位1.24克/噸。為一些礦業公司獨立技術報告的完成和科學決策做出了重要貢獻。
3.本項研究的重要意義和啟示
(1)科學新認識:榮那斑岩礦化疊加淺成低溫熱液型銅金礦化,K1m安山岩、玄武質安山岩形成於成礦後,蓋在已經遭受淺剝蝕的礦體之上,起到保存礦體的作用,導致高硫型礦體未被剝蝕。
(2)找礦新發現:發現多龍礦集區存在斑岩型+角礫岩型+淺成低溫熱液型的「三位一體」礦體組合,尕爾勤、地堡拿木崗發現硅帽,為區域找礦指明方向,為科學決策提供了依據。
(3)勘查新思路:為高光譜蝕變組合尋找淺部找礦標志;為大功率激電確定礦化強度;為國際標准進行勘查質量監督;形成基於「產學研」結合新模式優化勘查部署。
(4)找礦新突破:鐵格龍南榮那礦段從一個小礦點到500餘萬噸銅的超大型礦床,短短一年達到詳查程度,並提交了基於N43-101標準的獨立技術報告。
硫砷銅礦的能譜圖(硫砷銅礦是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中的標志性礦物)
注釋:RN1604-171.6-3-003Cu3.29(Fe0.1)As1.15S4硫砷銅礦
明礬石的能譜圖(明礬石是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中的標志性蝕變礦物)
注釋:RN1604-171.6-2-005K1.02Al3.31S2.44O14≈KAL3(SO4)2(OH)6明礬石
4.結論
(1)榮那銅(金、銀)礦礦石組構及礦物組合具典型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特徵,是斑岩—淺成低溫熱液成礦系統的產物,中淺部為典型淺成低溫熱液型銅金礦,深部過渡為中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化疊加在斑岩礦化之上。
(2)該礦床類型的發現及取得的重大找礦成果,結束了西藏至今沒有發現典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的歷史,對區域找礦具有極其重要的指導意義。該礦床是西藏地區發現的首例超大型淺成低溫熱液銅(金)礦床,從礦床的礦石特徵及礦體規模來看,與福建紫金山銅金礦床具有高度可比性。是我國「第二個」超大型高硫型淺成低溫熱液礦床,規模比紫金山還要大得多。
(3)礦體規模巨大,礦石具明礬石、地開石蝕變組合,黃鐵礦的含量在3%~35%之間,銅礦物由銅藍、藍輝銅礦、硫砷銅礦、斑銅礦、黝銅礦、黃銅礦組成,特別是銅藍和藍輝銅礦在孔深1100多米處大量發育,從礦物組合分析,銅藍和藍輝銅礦是低溫熱液成礦階段的產物,推斷深部存在斑岩型銅(金銀)礦體。
(4)外圍尋找該類礦床潛力巨大,尕爾勤、地堡拿木崗將是下一步找礦突破的重點地區。
該項目入選中國地質科學院2013年度十大科技進展項目和中國地質學會2013年度十大科技進展項目。
在尕爾勤礦區發現的多孔狀石英(典型的淺成低溫熱液頂部的硅帽)
(二)全國重要礦產總量預測
項目來源:全國礦產資源潛力評價項目
主要完成人:肖克炎、葉天竺、楊毅恆、陳建平、丁建華、孫莉、陰江寧、唐攀科、牛翠禕、汪新慶、叢源、婁德波、李楠、商朋強、李景朝、齊帥軍、白萬成、張瑩、王春艷
主要完成單位:中國地質科學院礦產資源研究所
主要成果:
礦產預測評價是整個礦產資源潛力評價成果的落腳點,該項目經過近八年工作,主要按照礦產預測評價「五統一」的指導原則,通過技術理論研發、方法示範、技術培訓、多層次指導、成果驗收、成果匯總等,確保全國資源潛力評價項目的順利進行。主要成果是建立或完善了具有我國特色,符合我國地質條件,以我國特有的成礦系列理論為基礎的區域礦產預測理論與方法體系;依託GIS技術,研發了以計算機空間資料庫技術、數據挖掘技術為基礎的礦產預測全流程信息方法技術;以省級預測成果為基礎,完成了全國22種重要礦產的資源預測評價,初步摸清了資源潛力;在資源潛力預測的基礎上,在全國范圍內對重要成礦帶劃分了找礦遠景預測區,提出了找礦工作部署建議。主體成果可反映在如下幾個方面:
1.礦產預測理論框架
在前期國家支撐項目和「863」項目的基礎上,發展了成礦系列理論、成礦動力學理論和綜合信息礦產定量預測為支撐的礦床模型綜合地質信息礦產預測方法。發展了三個預測理論、三個基本預測流程和三個基本預測成果的礦產預測框架,提出了礦床模型綜合地質信息礦產預測方法。以多島弧板塊構造理論為指導,開展以成礦動力學為基礎建造構造編圖,構建扎實的成礦構造環境預測基礎;以成礦系列礦產預測類型為綱,建立礦床綜合信息找礦模型;以綜合信息礦產定量預測方法為指導,開展靶區(最小預測區)圈定和未發現資源量估算。
全國礦產資源潛力評價預測軟體培訓班(西部)
全國重要礦產總量預測項目驗收會議
本次預測由於一輪、二輪區劃和礦產預測方法積累,特別是趙鵬大、陳毓川、王世稱、李裕偉、朱裕生等國內知名專家長期實踐總結預測方法,使得預測評價一開始就有頂層設計,保證了全國預測一盤棋和成果匯總的一致性。
2.礦產預測方法
結合具體礦產預測實踐,礦產預測方法創新很多。編制礦產資源定量預測方法、23種礦產預測方法工作指南、預測資源量估算方法、MRAS礦產預測方法、礦產預測成果匯總方法等技術文檔。先後在地學前緣、吉林大學、地質通報、地質學刊等刊物出版預測方法成果。主體預測成果創新是地質預測方面創新,特別是成礦系列指導下礦床模型系統的定量預測方法。
(1)成礦系列在礦產預測全面應用。在前人成礦系列「缺位預測」等理論預測的基礎上,全面地將成礦系列理論在礦產預測類型劃分、預測工作區圈定、預測模型建立、綜合預測區預測成果匯總等進行系統應用和發展。真正做到理論預測與集體實際信息資料預測結合在一起。
(2)以成礦系列關鍵成礦地質作用為基礎,總結了六大礦產預測方法類型。包括沉積礦產預測方法、侵入岩體型預測方法、岩漿熱液型礦產預測方法、層控內生型礦產預測方法、變質礦產預測方法、綜合內生型礦產預測方法等。它們在基礎編圖、預測要素提取、定量預測方法等有明顯不同。這樣使預測有可靠地質基礎,又有方法指導性和普適性。
(3)礦產預測類型是本次預測綱領。借鑒美國地質調查局預測模型,我們總結了23種礦產77個全國性模型。各省在此基礎上,以成礦系列礦床式為基礎,劃分了近千個地區礦產預測類型,以此為基礎,開展預測工作區劃分、預測模型建立、預測要素圖編制等工作。
(4)開展礦床模型地質體參數法新方法研究,並全面應用。應用礦床成礦系統理論,將成礦地質體、礦床、成礦地質異常作為整體,改進和發展了地質體積參數法。研究了控制資源潛力關鍵要素,認為成礦系統規模越大,礦床資源潛力越大。通過已知礦床系統的參數進行類比,預測未發現的礦產資源及其潛力。
(5)提出綜合預測要素圖編圖的模型及方法。建立預測區綜合預測要素圖編制方法及模型,認為只有建立好綜合編圖模型,有可能使預測要素圖能夠充分利用物、化、遙綜合信息。
(6)提出了資源量三維立體預測方法。盡管本次沒有進行系統三維建模方法研究,但在利用深部地球物理資料、深部地質鑽探資料等進行預測方面有一的定進展。如資源量估算過程中我們重點設計了預測地質體深度參數。對於該參數我們設計了7種確定依據,包括使用地球物理反演得到成礦地質體參數等。
3.計算機礦產預測全面應用
計算機空間資料庫技術及數據挖掘技術全面應用是本次預測評價的一大特色。所有的基礎數據都建立在GIS上空間資料庫,這些數據通過數據模型得到有效管理和使用。MRAS礦產資源評價系統在本次預測評價中得到了充分應用,它高效快捷地完成地質數據成礦信息提取和綜合。協助地質專家進行最小預測靶區圈定和資源量估算。如果沒有計算機空間數據管理工具,那麼完成25種礦產預測這項繁雜工程是不可想像的。同時預測成果數字化將為今後常態化工作提供方便的使用基礎數據。
4.全國23個礦種預測成果
全國重要礦種資源潛力評價成果是在省級和大區重要礦產總量預測成果的基礎上,從全國的層面進行了匯總,並劃分了全國層次的3級預測區。其主要內容包括,從全國層面上,按照累計查明資源儲量、不同省(自治區和直轄市)預測資源量、不同深度預測資源量、不同地質可靠程度預測資源量和不同利用程度預測資源量針對鐵、鋁土、銅、鉛鋅、鎢、錫、鉬、稀土、金、銀、銻、錳、鉻鐵礦、鎳、菱鎂礦、鋰、鉀鹽、磷、硫、螢石、重晶石和硼礦等23個礦種進行了匯總,並對重要3級預測區進行了評述。經過對全國23個礦種的匯總和綜合分析,全國重要礦種的查明資源儲量,以及預測資源量等一些重要特徵如表所示:
我國23個礦種預測區資源量統計表
續表
5.人才培養
通過多年項目技術培訓和實際工作,培養了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一大批礦產預測年輕人員。這些年輕地質礦產預測人員既懂成礦規律、礦產預測,又懂計算機信息處理技術。據不完全統計直接參與該項目的博士、碩士近50人,全國培養的預測評價人員近500人,為以後礦產區劃常態化提供人才保障。
該項目入選中國地質科學院2013年度十大科技進展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