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地震及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Ⅰ 江山市年水庫搶險和小流域山洪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增強防大汛、抗大災的意識,提高和檢驗我市各級防汛機構應急指揮能力及應急響應能力,進一步規范和理順我市防汛指揮和地質災害應急響應體系和指揮程序。
二、演練背景
近年來氣候異常。去年我市降雨頻繁,全年全市平均降水2656.5毫米,較多年平均降水1820.5毫米偏多46%;其中1~7月,全市平均降水1753.5毫米,較同期多年平均1392.7毫米偏多25.9%。全市主要遭受3月早春汛、4月29日、6月9日、6月22日至24日及8月8日等5次大暴雨的襲擊,給我市的水利、農業、交通等基礎設施和工農業生產造成了較大的災害。短時強降雨引發的山塘水庫出險、突發性地質災害依然是我們防汛和應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為此,本次演練的背影就是我市大橋鎮普降大暴雨,山塘水庫水位爆滿,小流域山洪暴發,蘇源水庫水位持續上漲,溢洪道發生山體滑坡,泄洪受阻,嚴重影響大壩安全,水庫下游的70名群眾受到威脅需緊急轉移;滑坡體不斷被山洪沖擊,通往庫尾道路也被滑下的泥石堵塞,存在較大的泥石流隱患,有危險的庫區常住村民4戶12人需要轉移撤離;大橋溪發生多處堤防被沖毀、群眾被洪水圍困等險情。
三、演練時間和地點
(1)時間:擬於2013年×月×日8:50;
(2)地點:大橋鎮芳源村蘇源水庫
四、主辦、承辦方
1.主辦單位:
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江山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
2.承辦單位:
江山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辦公室
江山市水利局、江山市國土資源局
江山市大橋鎮人民政府
五、參加人員(約200人)
(1)市政府、市防汛防旱指揮部領導、成員單位(32人);
(2)各鄉鎮長(街道辦主任)、分管領導、水利員、國土員,市水利局中層幹部、市國土局地環科人員(70人);
(3)大橋鎮全體幹部,行政村黨支部書記、村委主任,水庫下游村兩委幹部(80人);
(4)大橋鎮蘇源水庫庫底附近撤離戶25戶70人,庫區居住撤離戶4戶12人;大橋溪小流域山洪災害撤離戶3戶11人;
(5)新聞單位人員。
六、演練總指揮和主持
(1)演練總指揮:由徐文副市長擔任
(2)主持人:由大橋鎮黨委書記陳國平主持
七、演練內容
模擬大橋鎮范圍連續多日暴雨,小流域山洪暴發,大橋鎮蘇源水庫大壩溢洪道左側山體先出現裂縫,後山體局部發生滑坡阻塞溢洪道,嚴重影響大壩安全,水庫庫尾及下游的70名群眾受到威脅需緊急轉移;滑坡體不斷被山洪沖擊,通往庫尾道路也被滑下的泥石堵塞,存在較大的泥石流隱患,有危險的庫區常住村民3戶11人需要轉移撤離;大橋溪發生多處堤防被沖毀、群眾被洪水圍困等險情,市鎮兩級立即組織分析研判、指揮決策、開展搶險,重點圍繞「防、避、搶、救」開展演練,著重開展巡庫查險、溢洪道疏通、臨時堰壩修築、人員轉移等方面場景。
Ⅱ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為了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造內成的損失,維護人容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國家頒發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明確了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出現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需要由國務院負責處置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時,根據國務院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建議,國務院可以成立臨時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總指揮部,負責特大型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的指揮和部署。
Ⅲ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是及時發現臨災跡象、及時撤離、減少人員財產損失的有效措施。由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編制本縣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生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應包括:
(1)總則
說明編制預案的目的、工作原則、編制依據、適用范圍等。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明確應急處置各級機構、負責人及各自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以突發事故應急響應全過程為主線,明確事故發生、報警、響應、結束、善後處理處置等環節的主管部門與協作部門;以應急准備及保障機構
為支線,明確各參與部門的職責。
1)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圖5-1);
2)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3)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4)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5)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6)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圖5-1 應急機構構成圖
(3)預警和預防機制
明確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信息監測體系及監測負責人,報告制度、預警預防行動負責單位,預警支持系統、預警級別及發布,災情險情報告(明確報告程序、內容、接收報告的部門及應當做出的反應)。
(4)應急響應
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或險情後,首先由所在地鄉鎮政府負責做出應急反應,組織人員趕赴現場搶險救援。縣政府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同時,縣指揮部率各相關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統一指揮現場搶險救援。縣指揮部在核實地質災害或險情的初步情況後,向縣政府提出預警級別建議,由縣政府發布預警。發生大型、特大型突發性地質災害,或縣政府對事態難以完全控制,由縣政府決定向省、市人民政府請求緊急援助。
(5)後期處置
包括善後處置、社會救助、保險、事故調查報告和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6)保障措施
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建立各級別地質災害信息採集、處理制度),應急支援力量與裝備保障,技術儲備與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習,監督檢查等。
(7)責任追究
對於在應急搶險中不按規定執行和引發地質災害的相關責任人進行責任追究。
Ⅳ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Ⅳ 誰有《重慶市突發地質災害專項應急預案》全文謝謝!!!
重慶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減輕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地質災害。
(三)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以人為本、快速反應,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依靠科學、因地制宜,未雨綢繆、有備無患的原則。
(四)本預案所稱地質災害應急是指發現災害的災前應急、災害發生過程中應急和災害發生後應急。
(五)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重慶市境內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和搶險救災工作。
二、地質災害等級劃分
地質災害按照因災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本預案適用於以上四個等級的地質災害,同時對減輕一般性地質災害的行動具有指導作用。
三、應急機構和職責
(一)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
市政府成立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和搶險救災工作。
1、指揮部組成:
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
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市計委、經委、建委、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公安局、水利局、民政局、衛生局、交通局、安監局、地震局、氣象局、旅遊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同志。
2、指揮部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市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2)調動、整合全市救災力量,決定並組織制定搶險救災對策和措施;
(3)根據搶險救災工作需要,啟動《重慶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二)指揮部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1、辦公室組成:
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由市國土資源局分管副局長兼任。成員由市國土資源局地質環境處及有關處室的負責同志組成。指揮部辦公室設江南、江北應急分隊。
2、辦公室職責:
(1)迅速了解、收集、匯總及分析災情,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2)傳達指揮部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
(3)負責與上級地質災害應急機構保持聯系,協調市政府的應急救災工作;
(4)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會商災害發展趨勢,對災害損失及影響進行評估,為指揮部決策提供依據;
(5)負責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的信息發布,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信息,做好宣傳、報導等工作;
(6)負責處理指揮部日常事務,辦理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有關部門的職責
市計委、經委:負責重大救災項目和應急治理項目計劃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
市建委:組織發生或可能發生地質災害地區的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危房檢查,指導群眾安全轉移;組織災區供水、供氣、城市道路、排水等有關設施的防護、巡查、搶修和排險,保障災區供水、供氣;組織行業主管部門搶修因災受損的市政公用設施,幫助災區制定和實施重建規劃。
市國土資源局:承擔重慶市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汛前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預警體系、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查檢查制度和災情速報制度,構築群測群防網路;組織應急調查、災情核查和災害監測工作並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預測;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助的部署、監督和技術指導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災害評估,確定地質災害應急治理項目。
市財政局:負責籌集救災應急資金及其下撥、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為救災應急工作提供資金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應急工作的治安管理,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組織災區群眾安全撤離或轉移,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防止因地質災害引發的群體性治安事件的發生。
市水利局:組織和督促主管部門開展庫周、水利設施沿線地質災害的監測、搶險、救助工作;負責被毀水利工程的修復。
市民政局:及時掌握災民安置動態,組織調運救災物資,協助災區各級人民政府及時設置避險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制定應急救災款物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及應急救災款物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應急救災捐贈款物的接受、下撥和管理工作;妥善安置和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並及時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災民救助和安置情況。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急救和衛生防疫隊伍,調集必要的衛生器械、葯品等,及時趕赴災區投入搶救治病和防疫工作;保證災區飲水和食品衛生安全;負責災區疫情監測和信息收集報告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壞的干線公路、水路等基礎設施,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標志,警示過往車輛和行人;負責組織車輛運送救災應急物資,做好搶險救災人員、物資以及需轉移災民的緊急運輸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災區企業的生產安全,並指導、監督災區迅速恢復生產;負責尾礦庫、尾礦壩、尾沙池、地下礦井等安全檢查、監督,並向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報告。
市旅遊局:負責組織恢復被毀的旅遊基礎設施;負責旅遊區旅遊資源的保護和排險。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災害預警所需的氣象資料信息,對災區的氣象條件進行監測預報。
其他有關部門:通訊部門負責組織和協調災區受損通信設施的搶修,保證應急指揮的通信暢通;電力部門負責幫助災區搶修和恢復電力設施,保證災區電力供應;視災情需要,武警部隊在市政府指揮下,負責迅速調集部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並協助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轉移災民、維護災區社會治安;其他有關部門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搶險、救助工作。
Ⅵ 什麼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專汛期地質災害防災應急屬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包括:①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②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③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④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⑤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⑥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針對湖南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的實際,建立健全隱患點的防災責任制和群測群防體系。對災害隱患點進行徹底排查,逐點檢查防災預案落實情況,制定防災預案和群測群防措施,督促各礦山企業落實防災責任制,將涉及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明白卡」發至村民手中。各級黨委、政府落實好防災減災的資金和物資,健全省、市、縣、鄉、村、社六級聯動防災責任制,盡力減少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活動。
Ⅶ 什麼是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內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容防災應急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主要包括:①是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②是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③是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④是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⑤是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⑥是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進行嚴格管理(廣西容縣當中村,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