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治理責任廉政風險點
『壹』 如何進一步深化廉政風險點防範管理工作
風險防控管理機制是新時期預防腐敗的新探索、新途徑,是從源頭預防腐敗的治本之策和實踐創新。當前,全面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是稅務系統適應新形式新任務、扎實推進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深化作風建設,促進幹部隊伍廉潔從政的必然要求。
一、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思想意識層面不到位,風險查找不精準
稅務部門開展廉政風險防範管理,主要通過採取風險查找、准確評析、有效防控、檢查評估和考核追究等方法,將風險管理理念引入以規范和制約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為核心的單位廉政建設管理工作實際,努力消除稅務部門開展各項工作過程中的風險源。
但是,由於幹部思想認識、素質能力參差不齊,對開展廉政風險管理重要性的意義理解不同,部分黨員幹部存在抵觸心理或敷衍心態,尤其部分重要崗位、重要環節和重點人員,在查找風險點時由於思想認識不到位,導致思想風險點、職能風險點和崗位風險點等查找不精細,不全面、表述不準確,或泛泛而談,或無關痛癢,一些深層次的思想風險未能准確查找,起不到該有的警示和防控作用。
(二)制度機制建設滯後,防控針對性不強
廉政風險防範管理是建立和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重在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構建科學懲防體系的重要機制。稅務部門高度重視建章立制工作,也圍繞兩權監督制約制定了很多制度辦法,這些制度辦法在一定時期、一定范圍內有效保障了各項稅收工作健康發展,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工作動態的變化,風險點也在不斷變化,部分制度辦法不能適應工作的需要,或制定的有些制度辦法照搬照抄,不能因地制宜地地結合單位職能、崗位和隊伍情況動態跟進,適時總結、改進該項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可能致使廉政風險防範工作指導錯位,防控針對性不強,尤其是風險查找和措施制定間隔時間過長,導致部分風險過時、新增風險遺漏、措施過於理論和滯後,對實際思想道德風險、崗位風險、職能風險及制度漏洞風險等防控錯位,實際工作中需要不斷完善廉政風險防範管理制度,健全廉政風險防範工作開展的方式、方法。
(三)實際執行力不到位,業務介入能力不足
近年來,稅務系統一直非常重視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自覺堅持把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放在與稅收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常抓不懈,尤其嚴格執行領導幹部的個人重大事項報告、述職述廉、民主評議、談話誡勉、經濟責任審計和稅務人員廉潔從稅制度、稅收執法管理制度和稅務行政管理制度等,有效促進了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和發展。
但是,仍然存諸多執行力不足問題,部分黨員幹部廉政風險防範教育和黨員幹部自身主觀能動性方面、風險防控的配套措施制定方面、中期監控和後期處置方面,一定程度上存在人為因素,彈性較大,難以定性定量測評,且缺乏精細衡量標准,容易在執行過程中產生問題和不足。尤其是紀檢部門對稅收業務工作介入能力和力度不夠,對各類信息化軟體運用不熟練,對部分重點業務工作的監督檢查不能深入,對稅收執法風險防範有限,同時,由於稅收征管軟體各流程運行未能與廉政風險防範工作有機結合起來。目前,仍然存在事前預警少,事後補救多,對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預警不夠及時,化解不夠及時,導致廉政風險多樣性和復雜性兼備,具有不易監管的特點,以及需要防範對象配合執行等特點,也使廉政風險防範工作的執行難度系數有所提高,執行過程中出現瓶頸和問題的幾率上升。
二、大力推進實施廉政風險預防管理的有效措施
開展廉政風險防控管理,要以規范和制約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權力運行為核心,起始於查、立足於防、著眼於控,提升廉政風險防控管理的制度化、科學化水平。
(一)堅持教育防腐,細化防控措施
一是強化廉政風險教育。把深入感知、認知廉政風險作為提升防控水平的前提,做到過程和結果並重。「排雷」、「掃雷」是崗位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的目標,但活動開展過程中的教育、警示作用同樣不能忽視,風險查擺的過程也是自我教育和自我防範的過程。要充分利用日常政治學習等機會,開展理論教育、典型教育、崗位教育等形式多樣的廉政文化教育活動,從而提升廉政教育的滲透,增強自我發現、自我糾正的風險意識,增強黨員幹部的風險認知能力、防險意識,使幹部職工在耳濡目染中受到了文化熏陶和廉政教育。此外,還要通過開展政風行風評議,深入基層開展「大走訪」進行查訪核驗等工作,開門評稅,及時發現和解決存在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做到教育在先、防微杜漸,築牢思想防線。
二是釐清風險種類,規范流程運用。制定細化嚴格財務管理的相關實施辦法和黨組議事規則,對行政審批流程進行再造,製作工作規程,對權力運行節點的每一項權責進行精細化分工和管理,建立權力相互監督制約,流程環環相扣的基本流程,別是要加強部門預算管理,完善各項審批程序,定期分析評估,並採取多種形式將運行過程和結果進行公開公示。突出稅收執法權監控,在運行過程中堅持以定崗定責為基礎,對稅收征管職能進行梳理,對涉及的職能進行合理分權和確認,明確稅收執法等環節的工作職責和文書審批流程和審批許可權,嚴格劃分不同權力的使用界限,明確各部門各崗位職責,優化運行程序,准確利用各類征管軟體,實施流程科技控制,使每項權力的行使過程有章可循,基本做到可視、可防、可控。
(二) 強化監督檢查,促進機制運行
一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相結合。在加大崗位廉政教育、風險防範教育的同時,必須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超前防範。要圍繞「人、財、物、征、管、查、減、免、罰」九個環節,將廉政風險防範與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進行有機結合,把領導幹部遵守《廉政准則》、三重一大事項決策、經費使用、票證管理、稅收執法等作為主要監察項目。積極健全監督體系,創新監督檢查方式,建立起黨內和黨外監督相結合,組織和群眾監督相結合,上級監督和下級監督相結合,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相結合的全方位、主輔交叉的監督網路,讓稅務幹部權力運行始終處於有效的監督之下。對外,採取意見箱「集意見」、座談會「求意見」、個別走訪「談意見」、信訪接待「詢意見」進行查訪核驗等工作,收集解決納稅人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處理解決,增加監督檢查的實地效果。
二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目標考核相結合。要將風險防範管理納入目標考核范圍,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通過硬化考核指標,突出考核重點,嚴格內部檢查等手段,強化各項制度落實和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近年來,目標考核雖在治理「慵懶散」方面起到了一定成效,但由於受考核指標太粗不具體、量化標准不統一、檢查面寬時間緊、考核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及人情面子等諸多因素影響,致使監督檢查整體效果不佳。尤其是決策權和監督權的一體化,使監督主體和客體時常錯位,以致對權力的監督難以實施。整體監督的乏力,給以權謀私、以稅謀私者帶來可乘之機,也使廉政風險居高不下。因此,在行政管理權方面:要加強對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幹部任用、經費使用、資產管理、大宗物品采購、基建維修等重點工作的監督,加大對重大事項集體研究決定、相關制度落實、政務公開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以考核促進執行,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促使各級領導幹部認真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對風險防範工作落實不力的,年終取消評先資格,對拒不落實風險防範管理或單位出現廉政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並對責任人和單位領導進行責任追究。從而切實發揮出制度的效力。
三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稅收專項檢查相結合。在稅收執法權和自由裁量權方面:重點抓好對稅務行政處罰、延期繳納稅款、減免稅事項、核定應納稅額、發票領用、稅款徵收等重點崗位的監督。加大對稅收管理員的稅收征管行為、稅收政策執行、日常辦稅程序等環節的計算機考核和人工考核,對稅務行政處罰、個稅雙定、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稅款、減免稅事項的審核審批,嚴格落實減免稅集體審批制度和重大稅務案件集體審理制度,加強對各項稅收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完善各項工作程序和規則,要圍繞稅額核定、稅款徵收、發票管理、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環節加強監督,通過納稅評估、執法檢查和集中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對稅收執法環境的整治,查找稅收征管工作漏洞,了解規范執法情況,杜絕不按程序和規定辦事,隨意執法及以權謀私損害納稅人利益的問題,圍繞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減免稅、所得稅稅前列支等審核、審批環節加強監督,進行納稅評估、匯算檢查、稅負調查,數據比對的形式,檢驗各單位稅收征管質量,對出入較大的嚴格實行問責制,進一步強化稅收管理員的責任意識和風險意識,杜絕失職瀆職及違法違紀問題發生。
(三)嚴格責任追究,加強制度落實
在懲防體系建設中,教育、預防、監督、懲治是基本原則,相互促進,缺一不可,沒有懲治的教育是空頭的教育,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少監督手段不執行,也會形同虛設,只有嚴肅懲治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隨意變通、惡意規避等破壞制度的行為,才能突顯教育的效果,維護制度的嚴肅性。通過利用考核和檢查結果,建立檢查底稿、匯總存在的問題和風險,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執法過錯預警糾錯和過錯責任追究,對發現的征管漏洞進行歸納梳理分析,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處理。通過定期通報、警示提醒、誡勉談話、行政處理等手段,加大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及以權謀私損害納稅人利益問題的查處。加大自辦案件查辦力度,嚴肅查處在審核審批、稅額核定、納稅評估、徵收管理等關鍵環節徇私舞弊、失職瀆職的案件;嚴肅查處在重大涉稅案件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案件,嚴肅查處和糾正不作為、亂作為及「吃、拿、卡、要、報」 侵害納稅人利益等不正之風,通過嚴厲打擊違規違紀行為,達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目的,促使幹部自覺抵禦風險、廉潔從稅。
如何實行廉政風險防控管理,提高拒腐防變能力,遠離職務犯罪,保護好稅務工作人員,是基層稅務機關的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特別是在稅收工作中的行政管理和稅收征、管、查等各個環節,仍然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廉政風險,值得我們深入探析,認真關注和改進。
『貳』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2)地質災害治理責任廉政風險點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叄』 廉政風險的防範措施
廉政風險的防範措施有:思想道德、崗位職責、領導個人。具體如下
一、思想道德
1、潛在風險:
政治理論學習不夠,理想信念不堅定、政治素質下降等風險。工作思想保守、不求上進,責任心不強,缺乏開拓創新精神,工作一般化,難以開拓工作新局面的風險。缺乏「一盤棋」思想和大局意識,導致不團結、不和諧問題,影響全站各項業務的正常開展的風險。
2、防範措施:
工程造價咨詢資質初審堅持班子集體把關。標准造價行政處罰類案件處理,堅持公開聽證管理,並由委法規科等相關科室共同按程序辦理。嚴格執法監督,檢查和調查取證必須2人以上,且亮證執法;堅持法律法規適用、自由裁量權使用的集體研究制,案件檢查結論堅持集體定案。
(3)地質災害治理責任廉政風險點擴展閱讀:
為了有效預防和減少這種可能性,近年來各地各部門根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做了一些有益的實踐探索。在實際工作中,預防關口前移,通過查找風險部位、評估風險指數、界定風險等級、建立預警系統。
完善相關制度、反饋實施結果等,建立健全融教育、制度、監督於一體的有效防控廉政風險新機制,進一步加強了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取得了較好成效。
『肆』 如何採取措施,加強廉政風險防控
(一)進一步加強幹部對防控機制建設重要性的認識。繼續加強幹部的教育,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大力宣傳防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和作用,正確引導幹部加強內控、防範風險意識,糾正幹部對防控機制建設的不理解、不配合等錯誤認識和傾向,增強幹部對防控機制建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使幹部充分認識加強防控機制建設,是應對稅收管理、稅收執法和行政管理中的各類風險,加強權力運行的監控制約,打造廉潔、高效的稅務幹部隊伍,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制度建設,防範稅務部門行政管理和稅收執法兩權運行風險的重要保證。認識到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出於對幹部的愛護和保護,就是要我們的幹部在履職、執法、廉政方面不出問題或少出問題。
(二)強化廉政風險防控的規范化管理,建立長效防範內控機制。
1.科學合理設置內部機構,明確部門職責,以考核促規范。嚴格按照《稅收征管質量評價體系》的要求,科學規范的設置部門科室,重點圍繞容易產生不廉行為的部門、重要崗位和薄弱環節,實行以職定崗、以崗定責、以責定酬,構建完整的崗責體系,結合實際積極將廉政風險防範管理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和績效考核工作中,視每一個崗位為一個廉政風險崗,每一個崗位所持有的每一項執法權或管理權為一個廉政風險點,量化廉政風險防範管理考核分值,採取定期考核。堅持預警預防為先,各部門設置有兼職預警信息採集員,負責對部門成員進行相關執法風險事前提醒,對有價值的預警信息進行比對;紀檢部門積極參與到稅收征管質量評價體系的檢查考核中,對檢查和考核中發現的不良行為及時預警,下達整改通知和建議,責令限期整改,並實施有效獎罰。
2.樹立學習就是責任的意識,做好乾部教育培訓工作。引導幹部加強道德修養,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自覺抵制各種腐朽落後思想的侵蝕。重視開展警示教育,可通過「廉政風險防控大討論、大推進」活動,組織開展
「知恩、知足、知責」的「三知」教育活動等舉措,讓幹部樹立知足常樂的情懷和依法治稅為國聚財的責任感、使命感。大力發揮廉政文化的作用,可通過製作電腦廉政警句提醒、公開廉政防控承諾、利用走廊、樓體牆體精心製作廉政圖集等形式,大力營造廉政文化宣傳氛圍。
3.抓源頭治理,預防在先。要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力結構,把合理配置、授權明責、科學管理和有效監督密切結合起來,把握好政策,做到科學規范。結合地稅部門的職能職責,從強化部門內部管理入手,以稅收「兩權」運行廉政風險管理為中心環節,以各部門協調運作為紐帶,以自我完善為特徵,以防控廉政風險為目的,以量化考核和責任落實為保障,在稅收征、管、查,減、免、罰,人、財、物,清、銷、欠「十二個節點」創造性地引入了廉政風險管理機制,通過在各環節加強廉政風險排查,狠抓警醒、監控、制約、懲戒,築牢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和後期處置的「三道防線」,引導幹部職工正確規避思想道德、制度機制、崗位職責、業務流程、外部環境等「五類風險」,做好了警戒預防工作。
4.通過整合監督力量,增強整體監督合力。一是強化內部監督。對稅收定額核定、減、免、緩稅審批、稅務違法處罰等稅收執法權的每一個環節及每一個工作崗位的范圍、職責、程序、責任等方面予以梳理確認,使稅收執法有章可循,有據可依。積極推行政務公開、黨務公開、稅務公開,充分調動社會監督力量,通過效能監督員、舉報電話、門戶網站、網上投訴、建立舉報獎勵機制等形式,讓稅務幹部的行為始終置於社會的監督之下。二是引導家庭監督。把「兩權」的監督由單位延伸到家庭,充分發揮家庭監督的作用。三是按照《稅收征管質量評價體系》工作要求,依託數據管理平台,各部門各司其責,認真梳理部門及各崗位權力事項,針對容易產生問題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各類廉政風險,確定廉政風險點、風險內容和風險來源,按照「思想道德、制度機制、崗位責任」三個方面並開展風險評估,並建立廉政風險點台帳,明確風險點所處的風險層面、風險點可能面臨的法紀責任分析等。四是建立個人崗位風險防控監督台,將個人崗位職責、查擺的潛在廉政風險點、確定的風險級別、具體防範措施進行公開,實現社會監督、自我監督、自我防範的有力結合。
5.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落實到位。嚴格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更加註重治本,更加註重預防,更加註重製度建設」的要求,不斷探索源頭防腐新途徑新方法。一是嚴格執行制度。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嚴格執行制度甚至破壞制度的,要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二是不斷完善制度。要建立動態的、開放的、發展的監督管理制度,及時補救和堵塞缺陷和漏洞,決不給腐敗分子機會可趁。首先,要重視制度的修訂。現有的制度該完善的完善,該廢止的廢止。其次,要注意制度的系統配套。既要注意單項制度的制定修訂,又要注意與其他制度的協調配合;既要充實完善懲戒性、約束性規定,又要建立健全激勵性、保障性規定;既要制定實體性制度建設,又要重視程序性制度建設,發揮整體效能。要將目前推行的征管質量評價體系、稅收執法責任追究制、崗位目標管理考核等,形成制度化,且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三是實現制度為管理服務。要深入推進績效考核,把幹部廉政行為納入考核,列為一票否決,凡查出幹部有不廉行為者,視情節半年或一年不予考核,同時,其部門負責人及分管領導一定要承擔一定連帶責任,激勵和迫使幹部自覺遵紀守法,突出了制度約束和組織保障。
6.實施有效檢查和考核,規范執法,依法履責。一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執法監察和效能監察相結合。在加大崗位廉政教育、風險防範教育的同時,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對內,通過監督檢查、誡勉談話、述職述廉、民主評議、明察暗訪等手段擴大權力運行的公開化和透明度。對外,通過與國稅、工商等部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加大預警信息的採集、預測和評估,讓稅收執法權始終處於有效的監督之下。二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績效考核及征管質量評價體系考核相結合。將風險防範管理納入單位和部門績效考核和征管質量評價體系考核范圍,同安排、同檢查、同考核,通過硬化考核指標,突出考核重點,嚴格內部檢查等手段,強化各項制度落實和關鍵部位、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三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執法責任制考核相結合。將風險防範管理理念融入稅收征管業務系統,重點抓好對稅務行政處罰、減免稅事項、核定應納稅額、稅前扣除項目審核、稅款徵收等重點崗位的監督;加大對稅收管理員的稅收征管行為、稅收政策執行、日常辦稅程序等環節的計算機考核和人工考核;加強對各項稅收政策特別是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完善各項工作程序和規則,杜絕越級、越權執法可能導致的瀆職、失職及以稅謀私問題。四是將風險防範管理與稅收專項檢查相結合。圍繞稅額核定、稅款徵收、發票管理、行政處罰等稅收執法環節加強監督,通過納稅評估、執法檢查和集中開展專項檢查活動,加大對稅收執法環境的整治,查找稅收征管工作漏洞,杜絕不按程序和規定辦事、隨意執法及以權謀私損害納稅人利益的問題,合理規避風險,嚴防失職瀆職及違法違紀問題發生。
『伍』 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違法行為有哪些如何處罰
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是城市、農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重點工程設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線、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等。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違法行為主要有以下6個方面:
建設單位不履行地質災害評估義務、不履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義務等。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第41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生產、施工或者使用,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或者個人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不履行治理義務。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42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賠償對他人造成的損失。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等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43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賠償對他人造成的損失。
在地質災害勘查、評估、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中弄虛作假。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44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部門依據職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或者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評估費、勘查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處工程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賠償對他人造成的損失。
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45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收繳或者吊銷其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依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46條的規定,對上述違法行為,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陸』 什麼是廉政風險防控點
下面給你篇網上的一篇,你參考修改下!!!採納吧,謝謝~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實施細則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員會文件
江水黨〔2011〕7號
中共江山市水利局委員會
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實施細則
根據《江山市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市委辦〔2011〕116號)精神,現就我局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提出如下實施細則: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要求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以廉政風險排查為基礎,以積極防範為核心,以強化管理為手段,按照科學評估、超前預防、改革創新、等級管理、務求實效的原則,逐步建立廉政風險防範和權力運行監控長效機制。通過評估崗位職責風險、明確權力運行流程、查找廉政風險點、制定防控措施,切實加強對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減少黨員幹部在執行公務或日常生活中誘發不廉潔問題的可能性,全面實現廉政風險防控的標准化、規范化,真正從源頭上有效遏制和減少腐敗行為的發生,為我市「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體與對象
廉政風險是指黨員幹部在行使公共權力中發生腐敗行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風險、崗位職責風險、業務流程風險、制度機制風險和外部環境風險等。廉政風險防控機制是將現代管理學理論、方法應用於反腐倡廉實際,圍繞如何有效預防和控制廉政風險轉化為腐敗行為的可能性而建立的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其核心是將黨員幹部在執行公務和日常生活中發生腐敗行為的可能性,作為一種風險進行有效控制,為預防黨員幹部腐敗建立「防火牆」。針對因教育、制度、監督不到位及黨員幹部不廉潔自律而產生的廉政風險,通過梳理權力清單、評估風險等級、規范權力運行、加強風險預警、強化考核追究等環節,採取前期預防、中期監控、後期處置等措施,形成以崗位為點、程序為線、制度為面的覆蓋各級機關、所有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
對象是局屬各單位,各科室,全局幹部所處的崗位。重點是具有審批權、執法權、管理權的科室和單位。
三、實施方法和步驟
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注重實效,根據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積極穩妥、有序推進的原則,主要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排查廉政風險點階段。(2011年7月-8月)按照個人崗位、內設機構、單位三個層面,突出關鍵崗位和重要環節,全面梳理權力清單,逐一排查廉政風險點,確定廉政風險等級,加強廉政風險信息檔案庫管理。
1. 梳理權力清單。對照法律法規和「三定」方案,按照「誰行使、誰清理」的原則,對單位、內設機構和崗位權力事項自下而上進行清理規范,逐項審核確定權力事項的類別、行使依據、責任主體。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和規定的職權,原則上予以取消;確因工作需要保留的,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和規定加以設定。雖有法律法規依據和規定的職權,但實際並不需要或不適應實際要求的,要盡可能凍結或取消。在清理過程中,要進一步規范項目審批,精簡辦事環節,防止已壓縮的權力事項擴張、已取消的事項反彈。在此基礎上,針對崗位的工作性質和業務特點,編制崗位職權目錄、制度目錄和業務流程目錄,繪制權力運行流程圖,進一步優化權力運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簡便」。
2. 廉政風險點排查。各單位、各科室要採取「自己查、大家提、群眾指、領導點、組織議、集體定」等形式,對本單位、本科室廉政風險進行認真排查的同時,切實督促抓好內部黨員幹部個人廉政風險點的排查工作,著重從單位(科室),崗位和個人三個層面展開,其中,個人廉政風險點,要在個人自查的基礎上,通過上級為下級點,下級為上級提,同事之間互相找方可進和進行完善,組織新生活集體討論後確定,單位(科室)和崗位廉政風險點,在個人及單位(科室)自查的基礎上,依據風險多少,權力重要程度等要素,經班子會議研究研究,具體查找的重點為:
(1)單位(科室)廉政風險,結合單位、科室工作職能及業務流程特點,著重從工作規范,內部管理,制度建設,監管措施等方面查找可能客觀的廉政風險。
(2)崗位廉政風險,對領導崗位,重點查找重大事項決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大額度資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風險,對機關科室,基層單位負責人的崗位,重點針對審批、管理、執法等環節,查找行使行政審批權,自由載量權和現場決定權,內部管理權等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對其他崗位,則主要對照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查找在履行崗位職責,執行制度等過程中存在的廉政風險;
(3)個人廉政風險。個人廉政風險的排查,從《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准則》為依據,嚴格對照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謀取不正當利益,從事營利性活動,選拔任用幹部,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案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違返規定干預和接手市場經濟活動等8個方面、52個不準,認真查找個人廉政風險點。
3. 確定風險等級。在查找風險點後,按照風險發生的機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評估廉政風險。廉政風險可分為三級:一級風險為發生機率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觸犯國家法律、構成犯罪的風險。主要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項、涉及人財物管理等權力較大、有自由裁量權的崗位,以及各科室和崗位存在的共性問題。二級風險為發生機率較高,或者一旦發生可能造成較為嚴重損害後果,有可能違反黨紀政紀和相關法規,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風險。主要涉及不直接擁有人財物的支配權,但可藉助工作中的權力和機會謀取私利的崗位。三級風險為發生機率較小,或者一旦發生造成的影響程度較低,在單位或崗位內部,通過一定手段很快能解決的風險。主要涉及沒有人財物等權力、工作內容較公開透明的崗位。各單位要負責抓好黨員幹部個人風險點的等級把關牢定工作。同時,局紀委將對基層各單位等班子成員,機關各科室及黨員幹部廉政風險點評定等級嚴格把關,對避重就輕級別確定不準確的廉政風險點要重新評估定級。
4. 建立廉政風險信息檔案庫。對梳理出來的職權,按照風險發生機率和風險等級進行分類登記、匯總並統一備案。對查找到的廉政風險要加強綜合分析和研判,連同平時掌握的信訪舉報、考核檢查等相關信息,形成廉政風險信息檔案庫。
(二)制定防範措施階段。(2011年9月-10月)各單位、各科室及黨員幹部個人要針對排查的廉政風險,找准風險根源,制定防控措施,個人同時要做出廉政風險防控承諾,有針對性地自覺加強廉政風險防範,建立起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重點抓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1. 完善工作規范。針對存在的突出問題,科學確定崗位工作內容,工作程序,工作標准,工作要求,使每一項工作都有規可循。
2. 完善管理制度,針對暴露的管理問題,剖析原因,查漏補缺,完善制度,努力形成制度化,規范化管理的長效機制。一是崗位廉政教育制度,從容易滋生腐敗、產生利益沖突的領域入手,積極開展廉政教育、廉政承諾、談心談話、民主測評、辦事公開等活動,突出抓好廉政行為規范教育、廉政風險防控教育和法紀教育,引導黨員幹部牢固樹立廉潔意識、風險意識和責任意識,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二是大力推進陽光政務、政務公開和黨務公開工作制度,公開辦事內容、辦事流程、權力依據、辦事結果等「清單」,對單位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執法、行政服務、行政監督、主要人事任免、財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項進行公開。三是加大分權制約力度,凡權力相對集中、風險較高的重大事項決策權、選人用人權、行政審批權、行政執法權、行政處罰權等,必須按照法律規定和實際需要科學、合理地分解到若干個單位、科室、崗位和環節,使相互之間既制約監督又銜接協調,防止權力過於集中。對權力較大、廉政風險較高的關鍵崗位實行定期輪崗交流,原則上不超過五年。
3. 落實防範責任,充分整合各種監督資源、對黨員幹部行為、制度機制落實、權力運行過程進行動態監控,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充分運用科技手段和信息化技術,推進電子政務建設和電子監察系統建設,對政務事項推行網上公開和網上辦事,構建行政審批陽光運行平台和監督機制,實時監控廉政風險,提升廉政風險防控工作的科技含量,促進權力運行的規范化、公開化、程序化,保證公共權力在陽光下運行。強化社會監督。在水利網站上開設網上信訪舉報專欄,公開監督舉報申報,及時收集幹部群眾意見,同時,定期匯總信訪舉報,群眾投訴的有關情況,對反映突出的問題,是和跟蹤調查。廉政風險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一級廉政風險由單位主要領導負責,二級廉政風險由單位分管領導負責,三級廉政風險由內設機構領導直接管理和負責。
4. 強化預警機制。嚴格執行《江山市廉政風險預警制度》,加強工作研究,強化日常監督。做好監控結果的運用,針對中期監控發現的問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視情節輕重分別作出無過錯預警、過錯預警。對群眾有舉報、社會有反映的,及時向有關單位或崗位個人發出警示提醒,採取督導、糾錯、誡勉談話、打招呼提醒等處置措施,化解廉政風險;對發現制度不落實,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及時指出,責成整改;對整改不力,造成後果的,要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有關規定,追究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和其他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加強廉政風險的動態管理,及時堵塞漏洞,逐步建立健全監督檢查、糾錯整改和責任追究機制,防止問題擴大化、嚴重化,避免廉政風險演化為違紀違法行為。
5. 認真公示備案,對於確定的廉政風險點,各單位、各科室要定期將廉政風險防控信息,針對風險點建立健全的相關制度,內部監管措施及處理結果及時上報局黨委,經在適當范圍內予以公示後,上報市廉政風險防控辦公室備案,接受監督。
6. 注重信息保管,建立廉政風險防控信息庫,定期收集整理相關風險防控信息,資料,局屬各單位及其領導班子成員,機關各科室及其黨員幹部個人的廉政風險信息由局黨委保管存檔。
(三)考核修正階段。(2011年11月-12月)將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作為評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推進懲防體系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通過信息監測、專項檢查、日常監控、社會評價等方式,對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考核。重點對防範承諾,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同時將各單位、各科室廉政風險防控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實行日常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將綜合運用於單位、科室年終考核及黨員幹部的選拔、任用等工作中。具體考核內容:一是風險點排查全面、准確、深入,防範措施科學有效,落實及時到位;二是承諾等信息健全,工作材料齊全,備案及時規范;三是結合單位(科室)職能和具體工作實際,及時總結修正廉政風險內容,相關制度機制健全。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範專項活動,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關於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深入推進我市水利系統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有效抓手,是提高領導幹部拒腐防變能力的有效途徑。每位對象應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自覺參加學習教育活動,帶頭查找廉政風險點,帶頭制定和落實防範措施,積極推進崗位廉政風險點防範機制的構建工作。
(二)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為進一步抓好我局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我局廉政防控機制建設成立由局長伍朝武任組長,局紀委書記姜科貴任副組長,局其他領導班子成員任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紀委書記姜科貴任辦公室主任,相關科室人員任成員,負責抓具體工作。廣大黨員幹部要充分認識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的重要意義,明確工作程序、工作方法,確保工作質量。
(三)完善機制,務求實效。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防範專項活動要務求實效,防止走過場。各單位和個人要認真查找在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上的各個節點,是否存在風險、存在什麼樣的風險、怎麼樣預防風險。要正確處理好開展專項活動與推動當前各項工作的關系,堅持與推動當前工作相結合,與反腐倡廉建設相結合,高質量地完成專項活動的各項任務。局紀委要加強監督檢查,對自我查找不到位、預防措施不力、應付了事的人員和單位,要進行批評教育,責成其重新查找。廉政風險排查評估制度(附件1)中的《個人崗位廉政風險點自查及防控承諾表》、《內設機構廉政風險點自查及防控承諾表》和《單位廉政風險點自查及防控承諾表》於8月20日前交局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在水利局網站和政務公開欄進行公開。
2011年7月25日
主題詞:廉政風險 防控機制 實施細則 通知
抄送:市委辦,市紀委黨風室。
江山市水利局辦公室 2011年7月25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