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地質災害排查
1.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辦發明電〔2010〕2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有關部門:
今年以來,我國氣候極端異常,南方持續強降雨,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死群傷事件時有發生。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此高度重視,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加強地質災害隱患巡查和預警預報,及時轉移受威脅群眾,認真做好排險防治工作,強化應急搶險處置,落實各項防範應對措施,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國務院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
當前正值主汛期,也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期,特別是南方岩土體含水偏飽和、部分地區前旱後雨,西北地區黃土穩定性脆弱,三峽庫區水位明顯漲落,汶川、玉樹地震災區岩石破碎,再遇強降雨極易引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形勢的嚴峻性,深刻了解地質災害的隱蔽性、復雜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進一步細化、實化、深化各項防災措施,切實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地區各級政府要把防治地質災害作為一項刻不容緩的重要任務,進一步部署和落實各項防範應對工作。
二、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
各地要按照《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95號)的要求,重點針對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城鎮、鄉村等人員聚集區,公路、鐵路等交通要道沿線地區和重大工程項目施工區等,在專業技術隊伍的指導和幫助下,依靠基層政府和組織,發動群眾迅速開展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工作,確保不留死角。對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逐一登記造冊,落實防範和治理措施,納入群測群防工作體系。
三、進一步加強監測預警
對所有威脅群眾和重要設施安全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採取有針對性的監測手段和方法,切實落實巡查人員和責任,並將防災負責人和監測責任人公開、公示。要加大汛期巡查監測頻率,對重大隱患點實行24小時監測,一旦發生險情要及時發出預警。各地要重視和加強群測群防隊伍建設,配備必要的裝備,組織廣大群測群防員上崗到位。同時,要關心他們的安全和生活。
四、強化臨災避險和應急處置
凡出現地質災害險情,基層政府和單位要迅速組織群眾轉移並做好安置工作,對危險區域要設置警戒線,防止群眾在轉移後擅自再次進入,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避免群死群傷事故發生。地質災害發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部門和救援力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強化技術指導,進一步組織開展災害點周圍的隱患排查,防止發生次生災害。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做好物資、資金、設備等各項應急准備工作。
五、落實地質災害防治責任
要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要求,進一步明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責任,特別是要加強縣鄉兩級責任制的落實,把責任層層落實到基層和人員。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和指導工作,並會同氣象部門加強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水利、交通、鐵道、建設、安全監管、旅遊、教育、電力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組織指導做好相關領域的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監測預警和排危除險工作。
六、加大防災知識宣傳普及力度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部門要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通過開展貼近實際、簡便易學和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形式,全面普及預防、辨別、避險、自救等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知識,提高幹部群眾的臨災自救和互救能力。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立警示牌和宣傳欄,及時向受威脅群眾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確險情發生後撤離轉移的路線和避讓地點。
國務院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
2. 國土資源部關於組織開展「全國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0〕95號
今年入汛以來,受極端天氣影響,我國南方的福建、江西、湖南、廣西、重慶、廣東、浙江等多個省(區)連續遭受強降雨襲擊,局部地區降雨強度達到百年一遇。高密度、大強度降雨造成山洪暴發、河水泛濫,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交通干線等國家重要基礎設施造成極大危害。對此,中央領導同志高度關注,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國土資源部、各地國土資源廳(局)和相關地方黨委、政府採取緊急措施,切實加強對地質災害的調查和防範,盡最大努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經部黨組研究,決定從即日起,聯合教育部、民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鐵道部、安監總局、地震局、氣象局、電監會、國家防辦、三峽辦等相關部門,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一次系統的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並在此基礎上,全面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次行動的主要任務是,在汛前排查基礎上,結合汛情變化、氣象預報等因素,對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進行一次全面再排查,排查范圍為全國31個省(區、市)所有可能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城鎮、鄉村、醫院、學校、集市等人員集中地,重要鐵路、公路等交通干線沿線和重要工程建設活動區等。
二、本次行動由部統一組織,部地質環境司負責日常聯絡、協調等具體工作。部將於7月中下旬,組派31個由部機關司局級領導幹部帶隊、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參加的排查工作組,分赴全國31個省(區、市),進行排查工作的實地指導、檢查工作。
三、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參照部組織形式,加強對本次行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根據本通知相關要求,制定本地「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實施方案」,確定排查行動覆蓋區域,做好本轄區內的各項組織工作,保證行動按時完成。要積極主動溝通、協調、邀請相關部門參加,共同搞好本次再排查行動。
四、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將本通知及時轉發至本次行動覆蓋區域的市(地、州)、縣(市、區)兩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所有鄉鎮國土所,並督促他們向地方黨委、政府及時匯報,爭取支持,積極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和鄉(鎮)、村(社)基層幹部以及骨幹群眾參加排查行動,充分發揮基層幹部群眾在本次排查行動中的主體作用。同時,要立即組織省內相關單位,按照分縣負責的原則,迅速組成排查小分隊進駐負責縣域,參與縣級排查工作組的排查工作,並通過地方政府向社會公布小分隊負責人通訊聯絡方式,接受群眾報災和咨詢,負責對各鄉鎮排查工作組提供技術支持。廳(局)領導班子成員要親自帶隊對排查工作進行巡迴指導,及時發現、排查工作出現的各種問題。
五、本次行動,主要採取基層組織自查、報告和專業地質勘查單位核查、指導的方式進行。納入排查范圍的縣(市、區),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縣級排查工作組,負責縣城及縣域內重要交通干線和重要工程建設活動區的隱患排查。要以鄉鎮為單位,組成以鄉鎮幹部、國土所幹部和村幹部為主要成分的鄉鎮級排查工作組,逐村逐戶開展實地排查。排查結果及防災措施落實情況要逐點登記造冊並經鄉鎮政府同意後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六、對於排查發現的各類隱患點,縣、鄉兩級排查工作組要及時就地確定防災責任人,進一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編制、完善隱患點防災預案,落實各項防災措施。各隱患點防災措施落實情況要逐點登記造冊,並報縣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同級政府報告排查結果,確保各項防災減災措施全面落實。對必須撤離的要堅決搬遷避讓,對必須治理的要採取措施緊急處置,對採取監測措施的,要在積極採取科技手段同時,高度重視、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的作用,切實搞好監測預警。
七、本次行動時間為從即日起至9月底主汛期結束。7月底之前為第一階段,主要任務是開展實地排查和防災措施落實。8月至9月為第二階段,主要任務是由各地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按照排查確定的隱患點及防災措施,組織、督促各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群測群防體系,全面實施汛期地質災害防範工作。
八、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本次緊急排查行動的宣傳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到「電視有畫面,廣播有聲音,報紙有文章」,引導廣大群眾自覺參與和支持排查行動。
九、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十有縣」建設、鄉鎮國土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培訓等,抓先進、典型。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都要認真搞好總結。
各省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總結報告,納入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全面工作總結,於10月15日前一並報部地質環境司。
各省(區、市)「汛期地質災害隱患再排查緊急行動方案」請於6月30日前報部地質環境司。
部地質環境司聯系人:
熊自力 010-66558313
胡傑 010-66558318
卓宏春 010-66558322
電子郵箱 [email protected]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3.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有關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
2012年入冬以來,部分地區出現持續雨雪冰凍異常天氣。當前,由於氣溫逐漸回升,冰雪融化下滲極易引發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突發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任務艱巨。根據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關於春節和「兩會」期間務必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範工作的指示精神,部領導要求堅決貫徹落實,切實做好當前突發地質災害防範應對工作,最大程度減少地質災害給人民群眾帶來的生命財產損失。現就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繼續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加強指導,完善群測群防體系,充分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監測員的作用。
二、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預報預警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做好群測群防隊伍的組織和動員,密切關注危險區、隱患點。通過各種手段,及時發布預報預警信息,重點加強偏遠地區及地災高發區預警信息的發布。
三、加強應急值守,確保聯絡暢通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春節和「兩會」期間的應急值守工作,值班同志要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要進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同志要輪流帶班指導,加強應急值守工作。
四、及時報送信息,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繼續強化信息報送工作,確保信息渠道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一旦出現重、特大地質災害災情險情,要及時核送信息,立即報告並即時啟動應急響應,要第一時間組織應急工作組趕赴現場,幫助和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五、妥善處置災情,准確發布信息
各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信息發布工作,要有針對性地制定周密的應急處置預案,開展應急演練,確保一旦遇有重、特大突發地質災害,要以最快速的反應,及時處置。突發自然災害會造成人員傷亡,極易造成較大范圍社會恐慌,各地應做好應急准備,要在第一時間公開相關信息,引導社會輿論,以免影響社會穩定。
國土資源部
2013年1月29日
4. 如何做好汛前地質災害隱患排查
1)在本年度地質災來害防治方案編制源前完成轄區地質災害排查,確定地質災害隱患點(區),落實汛期各項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和制度,為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提供基礎依據。
2)排查災種主要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已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威脅的山體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3)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4)排查結束後,及時編制地質災害排查報告,並將報告主要內容通報當地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報告主要內容包括:
Ⅰ)地質災害隱患點(區)位置;
Ⅱ)危害對象及范圍;
Ⅲ)地質災害類型、規模及基本特徵;
Ⅳ)地質災害引發因素及發展趨勢;
Ⅴ)已採取的防治措施;
Ⅵ)防治工作建議。
5. 地質災害隱患排查事項指的是什麼
地質災害是一種地質學專業術語,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回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答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6.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76 號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局):
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 年 5月20日至 24日,南方地區將出現一次中到大雨降雨過程,局部地區有大雨或暴雨。請各地高度重視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作出部署,切實做好應對准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有關地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尤其要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二、做好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密切關注雨情,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應急避讓。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極端降雨條件下,要果斷組織隱患點周邊受威脅人員提前撤離。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力爭第一時間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