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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險情調查報告

發布時間: 2021-02-20 12:19:50

㈠ 貴州省地質災害風險評價系列成果有那些應有效果及前景

貴州省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方法見豆丁網「中國地質災害風險評價的理論與方法」。該方法強調成果的實用性,方法的針對性與可操作性。
一、地質災害危險源識別成果
1、地質災害危險源識別新方法;
2、工作區地質災害危險源分布圖。
我國已有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均建立了群策群防監測預警,幾乎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人員傷亡的多是隱蔽的、未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因此,工作區地質災害危險源的識別非常重要。地質災害危險源分布圖可為地方人民政府減災防災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二、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預測成果
1、工作區不同暴雨頻率的降雨強度值匯總表;
2、不同暴雨頻率下,地質災害危險源的危險區范圍進行了預測。編制了工作區不同暴雨頻率的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分布圖。
應用前景:
①暴雨頻率一降雨強度一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范圍分布圖,可為縣(市)地質災害風險氣象精準預警提供科學依據。
②為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應急預案編制、安全撤離路線、警界線設立等提供了科學依據。
三、地質災害承災體調查研究成果
1、人口分布調查方法;
2、工作區人口分布密度圖;
3、財產分布調查方法;
4、工作區財產分布密度圖;
5、中國地質災害易損性特徵分析研究報告,得出我國地質災害承災體易損系數=1。
上述成果直接用於地質災害險情計算,根據險情大小判定其地質災害危險等級。
四、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成果
1、地質災害險情計算公式;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方法與評價指標;
3、工作區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評價圖。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指地質災害危險源危險區及其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危險等級是根據災情大小或險情大小來判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成果的危險等級與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地險等級劃分標准一致,不同危險等級對應國家級、省級、地區(市)級、縣級等不同級別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
五、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成果
1、風險概率,用暴雨頻率代替風險概率。
2、不同風險概率(暴雨頻率)工作區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分區圖。
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險情(危險等級)的概率。
可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災害風險決策與風險管控等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㈡ 我國地質災害營救體系怎麼樣

到目前為止,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國特點、符合中國國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質災害營救體系。其主要內容如下: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災害災情速報制度
建立災害災情速報制度。按照《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預案報告災害,確認災害方向位置。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公開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三、災害災情分類體系
為更好地應對地質災害,有序組織營救工作,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4級,以作為制定應急救援響應預案的依據。此外,在《縣市地質災害地質調查實施細則》中還詳細劃分了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的分級標准。胡廣韜(1988)對滑坡動態的階段性差異進行了總結。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災害應急響應預案
災害應急響應預案是實施災害營救行動的重要指導。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9年5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了《中國構建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和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在長期的減災救災實踐中,中國建立了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減災救災工作機制。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五、災害營救行動啟動
災情發生後,災區自動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上級部門按照災情和預案響應方案,啟動不同級別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災害營救行動。
國土資源部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Ⅰ級)、B(Ⅱ級)、C(Ⅲ級)、D(Ⅳ級)和E(常規方案)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信、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調查監測裝備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儀、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通信裝備包括遠程視頻會商系統、衛星電話、對講機。
相關軟體包括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快速模擬演示軟體、智能方案系統軟體、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車載發電機、車載應急系統、帳篷、野外工作服裝、醫葯和勞保用品、野外作業安全裝備、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資料保障: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點是背景信息和基礎地質災害資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區劃圖(MpaGIS和JPG)、地形圖(MapGIS和JPG)、地質圖(MapGIS和JPG)。基礎地質災害資料包括地質災害分布、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pa-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歷史災害情況(Word)、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資料包括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四)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國土資源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
六、應急營救(處置)具體實施
(一)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
主要是對受災人員進行現場搜索、營救、撤離和現場醫療。災情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重點是保障災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災民的生活保障,災民心理的測知。保護重要目標安全及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二)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
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對災情進行勘查、評估,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提出應急治理措施。
1.災情預判和速報
提供具體位置、類型、級別;確定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確定響應級別;為啟動應急反應及救援決策服務。
2.災區環境判斷
進行地質環境調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不良地質現象等調查。對死傷人員救護處理與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受災財產轉移路線確定,同時根據地質環境的特點,依據不同的地貌特徵為提供物質保障做好准備。
3.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防範及監測
主要由專家隊伍負責指導排查現場隱患。預防二次災害傷及救災人員和周邊地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應急排查及防範。要熟悉災害的主體情況,拿出方案,落實責任人。同時,查清原因,判斷哪裡有險情,需不需要撤離,向何處搜救,等等。
4.分析災害成因
主要是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指導協助救災工作。
5.災害危險性評估
進行致災地質體分析,針對不同地質災害類型分別進行評估。
(1)滑坡
應調查滑坡要素及變形特徵,分析滑坡的規模、類型、主要引發因素及滑坡影響范圍,評價其現狀及不利工況下的穩定性。
(2)危岩崩塌
應調查陡崖的形態、岩性組合、岩體結構、結構面性狀、危岩體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變形情況,分析危岩的形態、類型、規模及崩塌影響范圍,評價其穩定性。
(3)泥石流
應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水文條件、植被發育情況、人類活動的影響,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條件、規模、類型、活動特徵、侵蝕方式、破壞方式及泥石流影響范圍,預測泥石流的發展趨勢。
(4)地面塌陷
對岩溶塌陷和黃土濕陷應調查塌陷形態、邊界、形成的地質條件和地下水動力條件、洞穴充填、建築變形及處理情況。對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應調查塌陷所處地下采(挖)空區的位置、邊界、埋藏深度、開採挖空時間、處理方法、積水等情況。應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載作用、震動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響范圍,地面塌陷的影響范圍。
(5)地裂縫
調查地裂縫的幾何特徵與活動特徵,單個地裂縫與群體地裂縫的規模、性質及分布,地裂縫對地面、地下建築物的破壞特點,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劃分地裂縫成因類型,判斷引發因素,預測發展趨勢,分析與同地區其他地質災害的關系。
(6)地面沉降
調查地面沉降區的位置、原因、歷史、地下水采灌情況,累計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區內的岩土組成及均勻性,各類土層的性狀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產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計量及沉降速率,預測沉降發展趨勢。
(三)應急處置工程實施—地質災害營救基本方法
根據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的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程施工。應急處置工程針對不同災害和人、設備、環境等破壞程度,包括應急教育、避險、撤離、疏導、施救、處置、修繕、善後等內容。為有效組織應急處置工程,營救人員應了解並掌握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時或發生後營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據互聯網(見主要參考文獻及資料所列)及有關災害處理、處置資料等總結,不同類型地質災害應急營救和處理(處置)基本方法如下:1.發生崩塌時的應急處置
(1)視險情將人員物資及時撤離危險區
當崩塌、滑坡由加速度變形階段進入臨滑階段時,崩滑災害在所難免,不是人力在短時間內可以制止的,此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當地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組織將險區內居民、財產及時撤離險區,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及時制止致災的動力破壞作用
為爭取搶險、救災時間,延緩崩塌、滑坡發生大規模破壞,監測技術人員應立即分析資料,及時制止致災動力破壞作用,如因采礦而誘發的崩塌,應立即停止采礦活動;如因開挖坡腳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開挖活動;如因渠道漏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對渠道進行放水。
(3)事先有預兆者,應盡早制定好撤離計劃
崩塌、滑坡災害在大規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種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應盡早制定好險區人民疏散、撤離計劃,以防造成混亂而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事故。
2.發生滑坡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在滑坡體上時,首先應保持冷靜,不能慌亂。要迅速環顧四周,向較安全的地段撤離。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動迅速,都有可能逃離危險區段。跑離時,向兩側跑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動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險的。當遇無法跑離的高速滑坡時,更不能慌亂,在一定條件下,如滑坡呈整體滑動時,原地不動,或抱住大樹等物,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發生在甘肅省東鄉縣的著名的高速黃土滑坡——灑勒山滑坡中的倖存者就是在滑坡發生時,緊抱住滑坡體上的一棵大樹而得生。
2)當處於非滑坡區,而發現可疑的滑坡活動時,應立即報告鄰近的村、鄉、縣等有關政府或單位。例如,群測群防站或縣、市、地區及省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該機構應責無旁貸地擔當此項責任,並立即組織有關政府、單位、部隊、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3)政府部門應立即實施應急措施(計劃),迅速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及可能的影響區,並通知鄰近的河谷、山溝中的人們做好撤離准備,密切注視災情的蔓延和轉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轉化為泥石流災害(次生災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線工程(如水庫、干線鐵路、干線公路、發電廠、通信設備、干線渠道等)所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第三次災害的發生,例如,火災、洪水等。注意調查滑坡是否有間歇性活動特點,盡可能確定其再次活動的可能性和時間。如果必要的話(需經有關專家或科技人員論證),應迅速設立觀測點(站)或觀測網,密切注視其變化動態,「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3.發生泥石流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於泥石流區時,應迅速向泥石流溝兩側跑離,切記不能順溝向上或向下跑動。當處於非泥石流區時,則應立即報告該泥石流溝下游可能波及(影響)到的村、鄉、鎮、縣或工礦企業單位。
2)有關政府部門應立即組織有政府、單位(村、鄉、鎮)、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的搶險救災活動。
3)擬定並實施應急措施(或計劃)。例如,酌情限制車輛和行人通行;組織危險區群眾迅速撤離等。
4)密切注視該泥石流災害可能引發某種生命線工程(如水庫、鐵路、公路等)的次生災害甚至第三次災害,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觀測站(網)進行長期動態監測,掌握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並做出決斷。
4.發生地裂縫時的應急處置
1)地裂縫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穩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
2)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等進行危房鑒定後才能確定採取的措施。
5.發生地面塌陷(沉降)時的應急處置
1)塌陷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的穩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經一段時間的下沉壓密後用粘土夯實補平。
2)對建築物附近的地面裂縫應及時堵塞,地面的塌陷坑應攔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待進行危房鑒定後才確定應採取的措施。
6.發生地震時的應急處置
地震的應急處置詳見第三章第一節,本章不再贅述。
7.火山爆發時的應急處置
火山爆發活動多有相對長時間的預兆,即使是突然爆發的火山,其對人員和財產的損害也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因此,人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在火山爆發時,常見的應急處置工程主要包括:①應對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種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對生命的威脅最小,因為人們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線。②應對噴射物危害。如果從靠近火山噴發處逃離時,建築工人使用的那種堅硬的頭盔、摩托車手頭盔或騎馬者頭盔將給予你一定的保護。在更廣闊的區域,逃離也許沒有必要。③應對火山灰危害。戴上護目鏡、通氣管面罩或滑雪鏡能保護眼睛(但不是太陽鏡)。用一塊濕布護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話,用工業防毒面具。到庇護所後,脫去衣服,徹底洗凈暴露在外的皮膚,用干凈水沖洗眼睛。④應對氣體球狀物危害。如果附近沒有堅實的地下建築物,唯一的存活機會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鍾左右,球狀物就會滾過去。⑤火山在噴發之前常常活動增加,伴有隆隆聲和蒸汽與氣體的溢出,硫磺味從當地河流中就可聞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聲或從火山中冒出的縷縷蒸汽都是警告的信號。駕車逃離時要記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峽谷路線,它可能會變成火山泥流經過的道路。
(四)後勤生活保障
災區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的維護與修復;災區治安保障、災區衛生防疫及災區基本生活保障。
(五)組織災後重建工作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的方案、規劃,開展災後重建工作,一般由專門的部門組織實施。

㈢ 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突發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概要

昌吉市國土資源局

(2011年9月)

一、演練時間

2011年9月8日北京時間12:00。

二、演練地災的類型

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三、演練地點

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礦區。

四、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原則,突出「以人為本」的工作思路,以突發性地質災害臨災應急救援為重點,強化組織領導,通過認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自救能力和防災意識,健全群測群防體系,更好地指導地質災害易發區地災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五、應急演練的原則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工作應遵照以下五項原則:①以人為本、避讓為主的原則;②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③反應迅速、決策果斷的原則;④部門配合、分工協作的原則。⑤簡捷高效、安全第一的原則。

六、演練目的

通過應急演練,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應對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的反應能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防止災害造成群死群傷。增強工作主動性,認真總結實踐演練取得的效果和經驗,從認識、組織、實踐訓練等方面做好預防和處置准備工作,提高應變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七、演練措施及要求

當發生地質災害險情時,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辦公及職工居住生活區立即做出應急反應,應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規定的時間內立即上報,加強地災監測頻率,並不斷地向鄉政府或主管部門報告險情變化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

(一)演練措施

(1)當發生險情或災情,救災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立即組建地質災害救災現場指揮部。

(2)現場廣播礦區人員要迅速撤離災區,廣播喇叭不斷發出「鳴--嗚」的地災警報信號,要緊急組織、引導職工,向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辦公及職工居住區附近的安全地帶疏散、撤離。

(3)應急避災組要做好安全、迅速有序的疏散撤離工作,防止人為混亂,降低效率。

(4)地災監測人員要做好監測工作,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化。

(5)宣傳報道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有關信息,將有關文字、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二)演練要求

(1)參加避災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避災應急演練指揮部的要求,迅速集合,服從組織,統一指揮。

(2)參加避災演練的阿什里鄉人民政府(包括鄉武裝部、公安派出所、衛生院、民政、企業辦等)、市國土資源局、市應急辦、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等單位,以及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辦公及職工居住生活區全體職工聽候命令。

(3)觀摩人員按要求到指定地點觀摩,除參加避災演練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干擾和破壞避災演練活動,避災演練結束前不得離開現場,避災演練結束後,立即召開現場避災應急演練總結大會,總結避災應急演練的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

八、參加應急救援演練的單位及人員

昌吉市國土資源局、市應急辦、阿什里鄉人民政府(包括鄉武裝部、公安派出所、衛生院、企業辦、民政、宣傳等)、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的全體職工等,以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專、兼職人員參加演練。

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突發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組織機構及任務

一、組織機構

為加強應急演練的組織領導,確保突發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順利進行,並收到預期效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指揮部,指揮部下設應急避災組、醫療急救組、治安保衛組、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宣傳報道組共五個工作組。

1.指揮部

總指揮:周賢洋昌吉市國土資源局局長

成員:朱敏宇昌吉市應急辦主任

唐成天 昌吉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蔡昌建 昌吉市阿什里鄉人民政府副書記

許建平 昌吉市阿什里鄉武裝部部長

阿力克 昌吉市阿什里公安鄉派出所所長

李聚海 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

梁吉山 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礦長

串詞:市國土資源局負責

解說:廣播員

策劃:唐成天

編輯:楊浩禮

演練:昌吉市國土資源局(承辦),昌吉市應急辦、阿什里鄉人民政府等部門單位(協辦),昌吉市菏澤騰達礦業有限責任公司煤礦(主辦),應急避災演練有菏澤騰達煤礦職工居住區全體人員參加。

2.應急避災分五個工作組

(一)應急避災組

組長:梁吉山礦長

成員:李其平、魯進法、高繼軍、肖鋒、司冠昌等

任務:由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全體職工及家屬等組成的模擬演練人員編為4個疏散撤離區,即煤場為第一片區、生產樓為第二片區、公寓樓為第三片區、車間倉庫為第四片區。以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生產、辦公、居住生活區為模擬演練場地,統一聽從應急演練指揮部演練現場指導組的安排,積極配合突發地質災害避災應急演練全部過程。

(二)醫療急救組

組長:王春新阿什里鄉衛生院院長

成員:救護及防疫人員。

任務:對傷員包紮救助,及時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做好疫情檢疫工作,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的安全性,採取有效措施防控災區疫情;迅速調集和運送災區所需葯品和醫療設備。

(1)搶救傷員,等待救護傷員(120救護車趕赴現場),協調醫院、血站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2)做好傷亡人員家屬思想工作和有關善後處理事宜。

(三)治安保衛組

組長:阿力克阿什里鄉公安派出所所長

成員:公安派出所全體人員

任務:做好現場警戒和治安秩序的維護工作,對地質災害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確保避災應急演練工作順利進行;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群眾和圍觀人員。保障一定數量現場通信聯絡設備,對爆炸物品現場進行控制,並負責現場應急處置。

(四)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

組長:戴永旭總工程師

成員:靳恩光、陳成軍、蔡依強、丁志剛、楊浩禮等

任務:在地質災害現場對災害的趨勢進行跟蹤、預測,充分發揮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的職能。①對地質災害險情進行調查,確定其等級、成災范圍,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險情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②對可能出現的險情隱患,分析發生前兆特徵,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地質災害的發生;③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

做好滑坡體穩定性的動態監測工作,及時匯報監測情況;准確掌握氣象信息和汛期天氣預報,為地質災害預報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做好地質災害預測預警預報工作。

(五)宣傳報道組

組長:黃岩春市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

成員:蘭蓉、左瓊鴿、潘恆遠、符桂平、那扎爾

任務:①負責聯系的新聞媒體報道人員,組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②協調媒體宣傳的其他相關事宜。

二、其他事項

(1)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負責演練橫幅布標、安置調試好報警器裝置,布置演練指揮場地等。

(2)提供播音員、無線話筒等播音設備。

(3)阿什里鄉公安派出所提供警戒帶、布控警力,維護好警戒帶周邊的治安秩序,並對演練場地四周的部分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4)阿什里鄉衛生院提供救援醫療人員及車輛等。

(4)昌吉市菏澤騰達煤礦辦公及職工居住生活區布設相關標志牌、導向牌等。

菏澤騰達煤礦井上礦工、家屬等人員按照避災路線迅速撤離至地災應急避災安置點

菏澤騰達煤礦搶險人員按照搶險任務及職責迅速到達預定搶險區域開展工作

㈣ 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人為因素的作用或影響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的地質作用(現象)。

地質災害的形成是致災地質作用與受災對象(人、財、物、設施)相遭遇的結果。沒有致災地質作用,災害無法發生;而若致災地質作用遇不到有價值的受災對象,造不成損失,也不稱為災害。致災地質作用是主導因素,受災對象是被動客體。地質災害的類型常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特點進行劃分,而災害大小則以受災對象的損失大小進行評估。我國地質災害種類很多常見的有10類30多種。

地質災害可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類。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分為緩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類。緩變性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緩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影響范圍大,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常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地質災害易發區】是指容易產生地質災害的區域。易發區是一個相對的概念,並且可按照災害種類劃定,不同災種其易發區范圍不同,有點、帶、區域性易發區。一般說,崩塌、滑坡易發區為點狀;地裂縫易發區為條帶分布;地面沉降、泥石流易發區呈區域性分布。易發區的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地質災害專門調查,按照易發區劃定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劃定,並經縣(市)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認定。

【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致災地質作用處於臨界穩定狀態或不穩定狀態,有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造成較多人員傷亡和較大經濟損失的地區。危險區需進行監測和應急調查,提出預防措施,危險區范圍一般較小,且多指突發性災害,即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災害所影響的范圍。危險區劃定要通過專業隊伍進行專門調查或勘查,對致災地質作用的穩定性作出評價後劃定,並經縣(市)人民政府地礦主管部門審查認定。危險區應有明顯預警牌和告示,以防災害發生,造成人員傷亡。

【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國土資源部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每年汛期前必須編制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這是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的一項防災減災的有效措施。

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主要對省內重要城市、重點礦山、重要交通干線等災害作出初步評價預測,對其防治提出原則建議;對影響特別大、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嚴重財產損失的隱患點,盡可能提出較為具體的預報意見,提出可行的防災、減災措施建議;作出汛期突發災害陷患巡迴檢查計劃。

市(地)、縣級防災預案,主要應參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級防災預案對本地區地質災害的趨勢預報和防災要求,圈定重點防範區段;對重要災害隱患點,作出中長期預報,對其可能造成的危害進行預測。逐點落實包括監測、報警、疏散、應急搶險等內容的預防措施,防災責任要落實到具體的鄉鎮、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具體負責人;作出群測人員培訓計劃和重要隱患點巡迴檢查計劃。

【地質災害預報制度】地質災害預報制度是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地質災害給人民生命財產造成損失,針對不同地質災害實行事先預報的一項基本制度。防治地質災害應該是「預報」重於「治理」。預報的內容主要包括:發生時間、發生地點、成災范圍、影響強度。預報分為長期、中期、短期和臨災預報。

地質災害長期預報,是指5年以上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的預報,包括地質災害區劃和易發區的圈定;地質災害中期預報,是指幾個月到5年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短期預報,是指幾天到幾個月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地質災害臨災預報,是指幾天之內將要發生地質災害的預報。

地質災害各期預報按有關規定分別由縣以上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發布。

【地質災害速報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要求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發生地質災害後,要把准確情況迅速上報,其要求如下:

發生一般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及時向地區(市)主管部門上報,並由縣人民政府組織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發生較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48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由地區(市)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將詳情上報省主管部門;發生重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主管部門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省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並將詳情上報國務院主管部門;發生特大級地質災害,所在縣人民政府應於24小時內上報地區(市)主管部門並同時越級上報省和國務院主管部門,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或委託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部門組織及時調查和作出應急處理。在24小時內提交的速報報告,應根據已獲得信息說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時間、傷亡人數、地質災害類型,並盡可能說明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誘發因素、地質成因和發展趨勢等。同時提出主管部門所採取的對策和措施。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結束後,應及時提交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報告內容應包括:①發生位置,包括行政區、縣、鎮、鄉、村等;②發生時間、傷亡人數;③已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的間接經濟損失;④地質災害類型;⑤地質災害規模;⑥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包括地質條件和誘發因素(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⑦發展趨勢;⑧已經採取的防範對策、措施;⑨今後的防治工作建議。

【地質災害險情巡視制度】國土資源部國土資發[1998]15號《關於加強汛期地質防治工作的緊急通知》等文件中,特別強調要進一步完善險情巡視制度,要求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部門,汛期要組織技術力量對重點危險區進行地質災害巡迴檢查,發現危險點和群眾提供的險情線索,要作現場調查、迅速作出危險性、危害性判斷,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督促當地政府採取必要的應急防災措施。特別要加強連續降雨後或暴雨後的險情巡迴檢查,防患於未然。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地質災害嚴重的縣(市),當地人民政府要在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過程中,進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建設。初步建立起群眾監測網路、群專結合的預報預警系統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的防災指揮系統。

【地質災害危險區管制】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縣(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國土資源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同意方可開展建設。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禁止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並進行監督檢查。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從我國國情出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要求,促進經濟發展和地質環境保護的綜合決策,保障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突出「以人為本」的思想,要把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減輕災害損失;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原則,著重落實建立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包括地質災害防治法律法規體系、監督管理體系、監測預報和群測群防的防災體系;堅持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負責制度,依靠地方政府組織,形成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體系;堅持按客觀規律辦事,因地制宜,東、中、西部防治重點各有側重的原則。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查明災害險情是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前提。地質災害實施防治工作前,為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提供依據。必須做好勘察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險情狀況,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及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

要合理確定防治目標。防治工程的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指防治對象的范圍、部位;安全目標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

要多方案比選防治工程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

要妥善確定施工方法和施工程序實行信息法施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方法,既要有利於順利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要不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的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較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有地質情況與設計圖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

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中的監測工作。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監測內容依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期限,堅持連續監測,並須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做出定期動態評價;發現險情要及時上報。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質管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非標准化特殊的地質工程。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上述幾項辦法明確規定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三級資質單位應具備的具體條件。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備案。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對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分析、評估工作,主要評估地質災害的破壞能力。地質災害危險性通過各種危險性要素體現。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歷史災害性是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要素有: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災害活動頻次、災害分布密度、災害危害強度。其中危害強度指災害活動所具有的破壞能力,是災害活動的集中反映,是一種綜合性的特徵指標,只能和災害等級進行相對量度。

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指未來時期將在什麼地方可能發生什麼類型的地質災害,其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以及危害的范圍、危害強度有多大的一種分析、預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受多種條件控制,具有不確定性。地質災害活動條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候條件、水文條件、植被條件、人為活動條件等。歷史地質災害活動對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具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具有雙向效應,有可能在地質災害發生以後,能量得到釋放,災害的潛在危險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動特點,災害發生後其活動並未使不平衡狀態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災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條件下將繼續發生。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資源毀壞以及社會經濟系統失控等一系列社會——經濟現象稱為災情。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是指對由於地質災害造成的自然環境惡化,人類生命財產損毀或人類賴以生存發展的資源、環境發生嚴重破壞的現象進行調查統計、分析、評估的工作。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要素包括:致災環境要素、地質災害活動要素、受災體要素、破壞損失要素。地質災害災情評估有多種類型:根據評估時間分為災前預評估、災中跟蹤評估、災後總結評估;根據評估范圍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區域評估。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或一個潛在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期望損失)的預測性評估,它的目的除了為減災決策和防治工程提供依據外,還可對地區經濟發展規劃、城市建設規劃以及土地利用規劃等提供依據;災中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都是在災害發生後,對已經出現的災害進行調查、統計、分析,其目的是為及時、有效地進行抗災救災提供依據;點評估是指對一個地質災害體或一個具有相同活動條件和特徵的相對獨立的災害群的災情進行評估;面評估是對一個具有相對統一特徵的自然區域或社會經濟區域進行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區域評估是指跨流域、跨地區的地質災害災情評估。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管理辦法》中都明確規定,建設用地審批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所謂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就是對在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導致工程建設場地及其附近地質災害發生的危險性,或者在已知的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評價和估量,提出切實可行的防止地質災害發生的必要措施,以避免或減輕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之所以會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基本有兩種情形:一是工程選址不當,將居民點、重要工程選在受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威脅的地方;二是不適當的工程活動誘發了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從而對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危害。如果在工程建設前進行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避免因工程選址不當或不恰當的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減輕損失,這是做好地質災害的預防工作最有效的手段。

進行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對規范、約束人類工程經濟活動,減少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的發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評估結果必須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申請辦理建設用地審查批准手段時,必須持經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凡省級以上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需要具有專門資質的單位按統一的技術要求進行評估工作。

㈤ 附錄一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國務院令(第394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第三條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和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第四條 地質災害按照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大小,分為四個等級:

(一)特大型: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

(二)大型: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

(三)中型: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四)小型: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

第五條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應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的防治經費,在劃分中央和地方事權和財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有關人民政府的財政預算。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制定。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

第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組織有關部門採取措施,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公眾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第八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地質災害防治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的科學知識。

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違法行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

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人民政府給予獎勵。

第二章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第十條 國家實行地質災害調查制度。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

第十一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依據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國務院批准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和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專家論證後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公布,並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

修改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

第十二條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包括以下內容:

(一)地質災害現狀和發展趨勢預測;

(二)地質災害的防治原則和目標;

(三)地質災害易發區、重點防治區;

(四)地質災害防治項目;

(五)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等。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中的防護重點。

第十三條 編制和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以及水利、鐵路、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設工程項目規劃,應當充分考慮地質災害防治要求,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將地質災害防治規劃作為其組成部分。

第三章 地質災害預防

第十四條 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加強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動態監測。

因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建設單位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監測。

第十五條 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

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

第十六條 國家保護地質災害監測設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

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

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發布。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

第十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

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主要災害點的分布;

(二)地質災害的威脅對象、范圍;

(三)重點防範期;

(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五)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責任人。

第十九條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第二十條 地質災害險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並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條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第二十二條 國家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取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有一定數量的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和岩土工程等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進行評估時,應當對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可能性和該工程建設中、建成後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具體的預防治理措施,並對評估結果負責。

第二十三條 禁止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禁止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

第二十四條 對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

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第四章 地質災害應急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縣級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二十六條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第二十七條 發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質災害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發生其他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組成,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八條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第三十條 地質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民政、衛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應當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葯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鐵路、交通部門應當保證地質災害應急的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葯物、食品的運送。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後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第五章 地質災害治理

第三十四條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災害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治理。

第三十五條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

責任單位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對地質災害的成因進行分析論證後認定。

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確定,應當與地質災害形成的原因、規模以及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適應。

承擔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取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有一定數量的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等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完善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責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時,應當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參加。

第三十九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負責治理的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造成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依法給予開除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編制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要求採取有關措施、履行有關義務的;

(二)在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未按照規定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

(三)批准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

(四)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或者擅自發布地質災害預報的;

(五)給不符合條件的單位頒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資質證書的;

(六)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有其他瀆職行為的。

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建設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生產、施工或者使用,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照規定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建設工程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

(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對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不予治理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責令限期治理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所需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單位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或者其他部門依據職責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對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或者監理單位處合同約定的評估費、勘查費、設計費或者監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罰款,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處工程價款2%以上4%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資質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一)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地質災害真實情況的;

(二)在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以及監理活動中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

(三)無資質證書或者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及監理業務的;

(四)以其他單位的名義或者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的。

第四十五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收繳或者吊銷其資質證書,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六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監測設施或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補救措施,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形成的地質資料,應當按照《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的規定匯交。

第四十八條 地震災害的防禦和減輕依照防震減災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防洪法律、行政法規對洪水引發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防治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九條 本條例自2004年3月1日起施行。

㈥ 地質災害應急

第二十五條 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擬訂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國務院批准後公布。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擬訂本行政區域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公布。

第二十六條 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包括下列內容:

(一)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

(二)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

(三)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

(四)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

(五)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

(六)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第二十七條 發生特大型或者大型地質災害時,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必要時,國務院可以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發生其他地質災害或者出現地質災害險情時,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

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由政府領導負責、有關部門組成,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十八條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第二十九條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第三十條 地質災害發生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啟動並組織實施相應的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將災情及其發展趨勢等信息報告上級人民政府。

禁止隱瞞、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謊報地質災害災情。

第三十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原因、影響范圍等情況,提出應急治理措施,減輕和控制地質災害災情。

民政、衛生、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商務、公安部門,應當及時設置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妥善安排災民生活,做好醫療救護、衛生防疫、葯品供應、社會治安工作;氣象主管機構應當做好氣象服務保障工作;通信、航空、鐵路、交通部門應當保證地質災害應急的通信暢通和救災物資、設備、葯物、食品的運送。

第三十二條 根據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的需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緊急調集人員,調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的設施、設備;必要時,可以根據需要在搶險救災區域范圍內採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因救災需要,臨時調用單位和個人的物資、設施、設備或者佔用其房屋、土地的,事後應當及時歸還;無法歸還或者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三十三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地質災害災情和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統籌規劃、安排受災地區的重建工作。

㈦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演練方案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

(2013年7月29日)

進入汛期,我省地質災害進入高發期,為提高地質災害應急應對能力,省廳決定省、市、縣三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實戰演練,擬邀請省氣象局相關人員參加,現制定如下演練方案。

一、演練目的

鍛煉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隊伍,檢驗應急裝備和能力,提升技術響應能力,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水平。

二、演練任務

主要任務是模擬一次單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通過演練檢驗有關部門及相關人員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反應能力和應急調查能力,測試我省地質災害應急技術平台建設及相關應急裝備的技術保障程度。

具體任務是:

(1)進行一次地質災害調查部門、應急測繪部門、氣象信息服務部門的應急拉動。

(2)實施濟南市歷城區仲宮鎮卧虎山水庫北壩肩滑坡(崩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

(3)試用前期地質災害應急技術平台建設的系統和裝備。

(4)模擬地質災害視頻聲頻遠程會商與指揮。

(5)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調查技術報告、應急處置措施建議和信息發布初稿。

三、演練地點、時間、背景

演練地點:濟南市歷城區仲宮鎮卧虎山水庫北壩肩。

演練時間:2013年7月29日13:00-18:00。

演練背景:卧虎山水庫北壩肩災害點群測群防員發現滑坡險情,經初步調查,受威脅人員3戶、12人,威脅卧虎山水庫北壩肩和水庫下游居民安全。群測群防員立刻將災情逐級上報各級國土資源部門,並直報國土資源廳應急值班人員,值班人員認為險情緊急重大,快速編制了應急工作方案,並及時報告了國土資源廳應急管理辦公室。省國土資源廳接報後,啟動一級地質災害技術響應,立即要求濟南市國土資源局開展先期調查,採取先期應急處置。

四、參加單位

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氣象局,濟南市國土資源局,山東省氣象台,山東省氣象信息服務中心,山東省國土測繪院,山東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山東省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系統裝備

三維地質環境信息系統1套;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系統1套;三維激光掃描儀及配套測量設備1套;GP S動態監測系統1套;衛星通信車1輛,其他車輛4輛;地質災害調查單兵設備1套、地質災害自動化監測單兵2套、手持GP S3部;航拍無人機1架;對講設備4部;衛星電話2部;氣象預報系統設備若干;地質災害視頻監視系統;移動氣象站。

六、演練內容

(1)演練地質災害應急技術響應程序。

(2)與氣象部門聯合開展單點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

(3)通過視頻會商系統對災害點應急調查工作進行實時會商和指揮。

(4)單體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監測技術方法及內容。

(5)試用衛星通信系統、單兵設備、三維掃描儀系統、無人航拍系統針對單點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的技術方法、程序。

(6)應急調查報告、應急處置方案、信息發布編制過程、方法。

(7)地質災害視頻監視及單兵實時傳輸。

七、演練組織及人員

1.應急調查指揮部

指揮長:寧廷河

副指揮長:董同玉 王光信 張志光 李國祥

成員:付英 現場總協調,林海 顏景生(後方專家組長),申玉德 韓景敏 現場調查期應急處置,任重 高善坤。

職責:負責演練技術工作的組織、協調、指令、點評、參與研討災害基本情況,調查期應急處置,向省政府和國土部匯報。

具體分工:寧廷河負責下達指令及演練結束的點評;董同玉負責航拍工作總指揮;王光信負責本次演練主持;張志光負責氣象信息協調;李國祥觀摩指導;付英負責演練現場總協調;林海負責演練技術指導;顏景生負責演練組織與會商工作;申玉德觀摩指導;韓景敏負責指揮現場調查期應急處置工作;任重負責災情險情速報;高善坤負責演練信息匯集。

2.後方會商專家組

組長:顏景生

副組長:常允新 李玉華 楊 穎

成員:壽冀平 盛根來 張世傑

職責:負責會商、災情險情判定、調查成果編制、研討災害基本情況。

3.關系協調組

組長:王良龍

成員:郭瑞、岳慶傑、術鳴魯、張明亭、崔京河

職責:負責地方關系的協調工作,參與會商,警示牌6塊,分別放置在滑坡道路兩端路口和兩個崩塌點處。

4.災情險情調查組

組長:胡玉祿 現場技術負責

副組長:楊成芳 楊宗波、邊文超

(1)地質地形調查小組 方慶海(小組長)、張景康

(2)災情調查小組 張永偉(小組長)、梁浩

(3)險情調查小組 王慶兵(小組長)、邵明、孟凡奇

(4)應急監測小組 董強(小組長)、楊培傑、王寧、趙琳、李永超

職責:負責攜帶單兵、三維激光掃描儀、手持GP S等設備進行地質災害險情災情調查。

具體分工:胡玉祿為現場技術負責,攜帶對講機。

楊成芳、楊宗波、邊文超負責現場氣象人員、設備。方慶海負責地質地形調查,張景康配合,攜帶照相機、手持GP S、地形圖,精確繪制地質圖和地質剖面圖。

張永偉攜帶對講機、衛星電話、自動化監測單兵1套,負責災情調查;梁浩攜帶照相機,手持GPS,填寫災害點災情調查表;王慶兵攜帶衛星通訊單兵設備,負責險情調查;邵明、孟凡奇攜帶手持GPS,填寫災害點險情調查表。

董強負責應急監測工作,攜帶對講機;董強、楊培傑、承擔靜態GPS監測,攜帶自動化監測單兵1套;王寧、趙琳李永超負責三維激光掃描。

5.影像航拍組

組長:楊艷萍

副組長:毛繼軍

成員:張偉國、張衡、吳學超、何有剛、張廣慶、楊建、高岷

職責:負責影像的航拍與處理工作。

6.技術網路保障組

組長:魏嘉

副組長:鄭庭明、任翠愛、張聲濤、韓保棟

成員:張曄、沙令寶、鄭秀榮、胡紅文、王心兵、鄒連慶、曹春山、劉洋

具體分工:魏嘉負責後方專家會商技術保障、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災害基本情況匯報(應急途中時間);張聲濤負責省廳與總站應急大廳連接調試;鄒連慶負責三維地質環境信息系統應用、應急大廳聲頻視頻系統切換、應急大廳連接調試;任翠愛負責專家意見整理;沙令寶留守預報值班,負責氣象數據傳輸;胡紅文負責圖件查找、修改工作;鄭庭明負責網路通信順暢和突發狀況的處置;王心兵、張曄、劉洋負責衛星通信車連接調試、切換;曹春山負責衛星通信車駕駛。

7.後勤服務組

組長:宋和平

副組長:韓保棟

成員:陳清芳、李清海、林明、李大勇、朱國

具體分工:宋和平負責後勤服務,突發事件的處置;韓保棟、陳清芳負責應急車輛准備調度、司機安排;李清海、林明、李大勇、朱國為應急車輛司機。

8.宣傳報道組

組長:吳文峰

成員:楊學作、胡笑偉、趙培培

八、演練程序

本次演練分為4個階段:

(1)應急調查啟動階段(13:00—14:00):群測群防員報災,省廳啟動一級技術響應,編制應急調查方案,成立應急調查隊伍,做好出發准備。

(2)應急調查階段(14:00—16:25):各小組到達指定位置分組開始調查。

(3)應急會商階段(16:25—16:50):前後方專家開展應急會商,形成應急調查報告、應急處置措施建議、信息發布初稿。

(4)應急結束階段(16:50—17:18):宣布演練結束,指揮長點評。

2013年地質災害應急演練選編

㈧ 新疆木壘縣宜化東溝石灰石礦崩塌、滑坡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方案

木壘縣國土資源局

英格堡鄉人民政府

(2013年4月)

2013年4月5日,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國土資源局、木壘縣應急辦、木壘縣英格堡鄉人民政府及各部門、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在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礦區開展了一次崩塌、滑坡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共計110餘人參演。通過應急演練檢驗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鍛煉應急搶險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使受威脅群眾明白了預警信號、撤離路線、應急避險場所,增強了群眾防災避險意識。

一、應急演練時間、地點及災害類型

演練時間:2013年4月5日

演練地點:新疆木壘縣新疆宜化東溝石灰石礦礦區

演練災害類型: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

二、應急演練的指導思想、目的與原則

1.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央新疆工作會議精神,堅持「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工作原則,突出「以人為本」的工作思路,以突發性地質災害臨災應急救援為重點,強化組織領導,通過認真開展應急演練工作,提高廣大人民群眾應對突發性地質災害的自救能力和防災意識,健全群測群防體系,更好地指導地質災害易發區地災防治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演練目的

通過應急演練,進一步提高各級政府、有關部門及單位應對突發地質災害處置的反應能力,提高廣大人民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防止因地質災害造成群死群傷。增強工作主動性,認真總結實踐演練取得的效果和經驗,從組織、認識、實踐訓練等方面做好預防和處置准備工作,提高應變能力,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3.應急演練的原則

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工作應遵照以下五項原則:

(1)以人為本、避讓為主的原則;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

(3)反應迅速、決策果斷的原則;

(4)部門配合、分工協作的原則。

(5)簡捷高效、安全第一的原則。

三、應急演練措施及要求

礦山發生地質災害險情時,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公寓樓、生活區、辦公樓、廠房車間、礦井等受到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礦山應急小組及監測人員立即做出應急反應,按地質災害速報制度規定立即上報相關部門,並加強地災監測工作,並隨時向英格堡鄉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險情變化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政府及相關部門根據災情險情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一)演練措施

(1)當發生險情或災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及各工作組立即趕赴現場,並立即組建地質災害應急避險現場指揮部。

(2)現場廣播礦區人員要迅速撤離災區,廣播喇叭不斷發出警報信號,緊急組織、引導職工,向礦區附近安全地帶疏散、撤離。

(3)應急避險組要做好安全、迅速有序的疏散撤離工作,防止人群混亂,影響撤離效率。

(4)地質災害監測人員要做好監測工作,防止災情進一步擴大。

(5)宣傳報道組要按有關規定及時向公眾發布災情有關信息,將有關文字、影像資料存檔備查。

(二)演練要求

(1)參加應急避險演練的人員必須按照應急避險演練指揮部的要求,迅速集合,服從組織,統一指揮。

(2)參加應急避險演練的各單位、各部門和相關人員全體集合聽候命令。

(3)觀摩人員按要求到指定地點觀看,除參加應急避險演練的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隨意干擾和破壞應急避險演練活動,演練結束前不得離開現場,演練結束後,立即召開應急避險演練現場總結大會,總結演練實踐經驗,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

四、參加應急避險演練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機構

(一)參加演練的單位和人員

木壘縣國土資源局、縣應急辦、英格堡鄉人民政府(包括英格堡鄉武裝部、公安派出所、衛生院、企業辦、民政所、宣傳辦)、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的全體職工,以及有關部門單位的專、兼職人員參加演練。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應急演練的組織領導,確保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順利進行,並收到預期效果,成立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指揮部和新疆宜化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領導小組。指揮部下設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急救組、後勤保障組、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宣傳報道組共六個工作組。

1.應急演練指揮部

總指揮:王鑫 木壘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副指揮:俞天剛 木壘縣應急辦主任,哈孜 木壘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宋建軍 木壘縣英格堡鄉人民政府鄉長,張建奎 木壘縣英格堡鄉公安派出所所長,張明 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

串詞:縣國土資源局負責,解說:廣播員,策劃:哈孜,編輯:郭傑、夏元江,攝像:木壘縣電視台

主辦單位:木壘縣國土資源局

承辦單位:木壘縣應急辦、縣廣播電視局、英格堡鄉人民政府等政府部門單位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

應急避險演練由各相關部門和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職工居住區全體人員參加。

2.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領導小組

組長:張明 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

副組長:田振和 副經理,劉金剛 總工,向剛 副經理,張煒 副經理,劉明強 副經理,王珊 工會主席。

3.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小組

(1)搶險救災組。

組長:田振和 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副經理

成員:魯春、艾金煥、余涌、陳永、夏紅權、柳興福、王義新、張興武

任務:由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全體職工及家屬等組成的模擬演練人員編為4個疏散撤離區,即公寓樓為第一片區、生產樓為第二片區、車間倉庫為第三片區、採石場為第四片區。以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生產、辦公、居住生活區為模擬演練場地,統一聽從應急演練指揮部演練現場指導組的安排,積極配合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全部過程。

(2)治安保衛組。

組長:張建奎 英格堡鄉公安派出所所長

成員:公安派出所全體人員

任務:做好現場警戒和治安秩序的維護工作,對地質災害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災區社會治安秩序,確保應急演練工作順利進行;及時疏散可能危及的群眾和圍觀人員,並負責現場應急處置。

(3)醫療急救組。

組長:朱斌 英格堡鄉衛生院院長

成員:衛生院救護及防疫人員。

任務:對傷員包紮救助,及時搶救、轉運和醫治受傷人員;做好疫情檢疫工作,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的安全性,採取有效措施防控災區疫情;迅速調集和運送災區所需葯品和醫療設備。

(4)後勤保障組。

組長:王珊

成員:陳永、夏紅權、柳興福

任務:按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部署,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在安全地帶搭建帳篷,設置接待站、急救站、物資供應站、生活服務站、臨時避險安置點等,確保後勤工作順利開展。

(5)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

組長:侯天悅

成員:郭傑、夏元江、郭召華(宜化部分成員)

任務:在地質災害現場對災害的趨勢進行跟蹤、預測,充分發揮國土資源部門組織、協調、指導、督促的職能。對地質災害險情進行調查,確定其等級、成災及影響范圍,查明其形成條件、引發因素,對險情災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措施,迅速有效地減緩或防止災情加劇;對可能出現的險情隱患,分析發生前兆特徵,判斷發生的可能性、災害等級和影響范圍,採取有針對性應急措施,阻止或延緩地質災害的發生;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編制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報告;做好崩塌、滑坡隱患監測工作,及時匯報監測情況;准確掌握氣象信息和汛期天氣預報,為地質災害預報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據,做好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

(6)宣傳報道組。

組長:李祝虎 縣國土資源局辦公室主任

成員:金燕、郭瑞霞、李莉、方麗

任務:負責聯系新聞媒體報道人員,組織做好宣傳報道工作;協調媒體宣傳的其他相關事宜。

4.應急演練其他准備事項:

(1)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負責演練橫幅布標、布置演練指揮場地等。

(2)英格堡鄉政府提供播音員、胸麥、無線話筒、音響喇叭等播音設備。

(3)英格堡鄉公安派出所提供警車、警力、警戒線,安置調試好報警器裝置,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並對部分路段實施交通管制。

(4)英格堡鄉衛生院提供救援醫療人員及車輛等。

(5)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在辦公及職工生活區布設相關標志牌、導向牌、帳篷等。

五、應急演練背景

近年來,新疆木壘縣英格堡鄉南部山區不斷發生地震和降雨重大天氣過程,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職工公寓樓、生活區、辦公樓、車間庫房、礦井及生產設施等位於東溝村山體北側狹長地帶,該區域存在采區崩塌、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隱患。若遭遇地震、強降雨等極易引發崩塌、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針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礦區有專門的地質災害隱患監測員,監測人員在監測巡查中發現地質災害險情,立即向礦領導報告,經礦領導會商決定後立即向英格堡鄉人民政府、縣國土資源局報告地質災害險情。同時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立即通知所有礦上受威脅的人員有序撤離至安全地帶。根據監測地質災害險情發展的情況,要求時刻准備啟動《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應急避險小組要立即響應,並趕赴突發地質災害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縣國土資源局接報後,立即上報縣人民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並帶領有關人員迅速趕赴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工作,隨時向相關部門上報災情,並共同研究處置方案。

六、應急演練步驟

本次應急演練分三階段進行,即應急響應階段、應急避險和救援階段、演練總結階段。

第一階段:應急響應階段(20分鍾)

【場景一】(10:00)

【對白】總指揮:王鑫(縣國土資源局局長)

各參演單位請注意,下面,我宣布: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演練現在開始!

【旁白】 近期,我縣南部山區發生3~4級地震,不斷出現降雨等重大天氣過程。2013年4月5日北京時間1:00受地震和強降雨影響,8:30,礦山安全值班監測員巡查時發現,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在位於中心地理位置東經89°58′25″北緯43°38′35″的區域,有山體崩塌、滑坡跡象,立即報告礦山領導,礦山領導組織有關技術人員經實地踏勘會商後,決定啟動《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緊急疏散撤離受威脅的礦區人員,迅速將地質災害險情上報英格堡鄉人民政府、縣國土資源局、縣應急辦等部門。同時礦山組織開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在礦山應急搶險救災指揮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搶險救援小組立即響應,迅速投入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場景二】(10:02)

【對白1】 張明(立即給縣國土資源局撥打電話):「喂! 王局長,你好! 我是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張明,在位於我礦礦區周圍,發現有山體崩塌和滑塌跡象,地理坐標東經89°58′25″,北緯43°38′35″。經礦領導研究決定啟動了《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應急搶險救援小組已經迅速到位,組織礦上職工立即開展疏散撤離工作,將職工公寓樓、生活區、辦公樓、車間庫房、礦山等不安全區域的所有人員,迅速疏散、撤離到指定的安全地帶集結,現在情況比較危機,請求縣國土資源局給予緊急救援!」

王鑫(接聽電話):「嗯! 知道了,你們要保證每個職工和家屬的生命安全,迅速撤離到附近安全地帶,我們立即將你們報告的險情、災情上報縣委縣政府和州國土資源局,同時我們以最快的速度趕到礦上支援你們!」

張明(經理):「好! 謝謝!」

【對白2】 張明(立即給英格堡鄉撥打電話):「喂! 宋鄉長,你好! 我是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張明,我礦發現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險情,已經啟動了《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現正在疏散撤離職工公寓樓、生活區、辦公樓、車間庫房、礦山等不安全區域內人員。現在情況緊急,請求鄉人民政府給予緊急救援!」

宋建軍(鄉領導接聽電話):「嗯! 知道了,你們要保證每個職工和家屬的生命安全,我們將立即組織應急救援相關部門趕往你礦,以最快的速度支援你們!」

張明(礦山經理):「好! 謝謝!」

【對白3】 張明(立即撥打縣應急辦電話):「喂! 俞主任,你好! 我是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張明,早晨發生了地震,現在又下大雨,我礦安全值班監測員發現礦區地質災害隱患點可能要發生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經礦領導研究決定已經啟動了《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正在對受威脅人員進行撤離。請求縣應急辦給予緊急救援!」

俞天剛(縣應急辦接聽電話):「嗯! 知道了,你們要保證人員的生命安全,組織好疏散工作,我立即向縣領導報告,同時我們馬上趕往礦區,以最快的速度支援你們!」

張明:「好! 謝謝!」

【旁白】 張明(經理)放下電話後,立即組織各應急小組分別奔赴受險情威脅、災情威脅的現場,帶領和引導各片區受威脅的所有人員快速、有序的撤離危險地帶,並向辦公樓廣場、生活區籃球場等臨時安全地帶集結。

【場景三】(10:05)

【旁白】 接報後,英格堡鄉人民政府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縣國土資源局、應急辦隨後即到。根據災情成立了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王鑫擔任,指揮部下設六個工作組即:①搶險救災組(應急搶險隊負責撤離采區人員)、②醫療救護組、③治安保衛組、④後勤保障組、⑤宣傳報道組、⑥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等,並隨時准備啟動《木壘縣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縣國土資源局和應急辦以及英格堡鄉人民政府、武裝部、公安派出所、衛生院、民政所等相關部門出動的搶險救援人員,會同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應急搶險救援隊伍,在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在辦公樓前廣場安全地帶迅速搭建避險應急帳篷,設置了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搶險救災接待站、醫療救護站、物資供應站、生活服務站和臨時避險安置點等。醫院急救車、礦山救護車、治安警車等救援車輛在停車場整裝待命。

指揮部下設的六個工作組,按照指揮部的統一部署,頭戴安全帽,身穿礦山救護服,迅速到宜化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第二階段:避險救援階段(30分鍾)

【場景四】(10:20)

【旁白1】 由於地質災害隱患點險情加劇,采區局部開始發生山體崩塌和滑坡,險情不斷惡化,地面人員安全受到威脅,進入采區人員被困可能性加大。

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立即安排部署。

應急搶險隊(李金晧負責采區部分)立即疏散轉移采區工作面受威脅的其他人員,將他們安全有序的疏散、撤離到辦公樓廣場安全地帶,在臨時避險安置點集結。

在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各應急救援小組,按照各自的職責、全力以赴展開搶險救災工作。並告知所有搶險救災人員進入緊急救援狀態,確保礦山所有受威脅的人員,迅速安全有效的撤離轉移到辦公樓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

【旁白2】 這時廣播喇叭播出了:「各位礦工、家屬們,大家請注意,由於地震和強降雨重大天氣過程,發現礦山采區發生崩塌、山體滑坡等地災險情,請大家按照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聽從各救援小組的引導,進行安全有序的撤離轉移到辦公樓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

【場景五】(10:21)礦山部分

【對白1】 報告張經理:「我是應急搶險隊隊長李金晧,現已將礦區地面受威脅的所有人員安全疏散、撤離到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目前,已經撤離的人員沒有出現傷亡,大家情緒比較穩定。但是有3名駕駛員進入礦區轉移施工車輛,現在山體崩塌堆積物將道路封閉,3人被困,請求立即開展救援工作。

【對白2】 張經理:「好! 你們辛苦了! 注意安全,你們先通知其餘人員禁止靠近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區域,通知安排治安保衛組,將該區域拉上警戒線,設置警示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確保其他人員生命安全,你們原地待命,我馬上向上級匯報,研究營救方案」。

【旁白】 在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治安保衛組迅速在危險區域拉上了警戒線,設置了警示牌,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危險區域。

現場指揮部立即將災情向上級報告,木壘縣黨委、政府領導接報後,立即啟動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按照預案中的職責和任務,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全力以赴以最快的速度搶救人員,確保每個礦工的生命安全。

【場景六】(10:30)

【旁白】 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揮部會同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和應急搶險隊分析現場地質災害發育情況及被困人員目前狀況,制定出要求被困人員轉移撤離到未受到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采區東部,採取拋灑安全繩的措施開展營救工作。

應急救援人員通過打電話和用喇叭喊話的方式引導3名被困人員向采區東部轉移,救援人員用安全繩等工具將被困人員營救出采區,1名駕駛員在撤離礦區過程中因磕碰受輕傷。

【場景七】(10:35)

【旁白2】 這時救護車報警器不斷發出了:「嗚——嗚」的急救信號

醫療急救組進行現場急救,醫護人員立即對受傷人員進行急救包紮,採取應急救護處理後,用救護車將傷員送往醫院,心理醫生、醫護人員立即對其餘2人開展了心理咨詢和精神安撫。

【場景八】(10:40)

【旁白】 各應急救援小組響應總指揮的命令,按照《預案》的任務各小組(搶險救災組、治安保衛組、醫療救護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應急調查組等)及時將工作進展情況向總指揮報告。指揮部將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及時向上級領導報告。

【對白】

1.田振和(搶險救災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搶險救災組,發現險情、災情後,我們立即投入搶險救災工作,迅速將礦區地面危險區人員疏散、撤離到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同時將采區120名礦工安全有序的撤離到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經全力營救,已經將被困的3人救出,其中1人輕傷,由救護車送往縣醫院進行搶救治療,其餘人員已安全到達廣場臨時避險安置點。目前,所有人員情緒穩定。報告完畢!

2.張建奎(治安保衛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治安保衛組,現場已採取交通管制,在危險區設置了警戒線、警示牌,勸解圍觀的群眾離開危險區,維持現場治安秩序,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報告完畢!

3.朱斌(醫療急救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醫療衛生急救組,對1名受傷人員進行搶救包紮處理後,由120救護車將傷員送往縣醫院。同時做好了其他2人的心理咨詢和安撫工作。報告完畢!

4.王珊(後勤保障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後勤保障組,按搶險救災指揮部統一部署,我們後勤保障組搭建了帳篷,設置了接待站、急救站、物資供應站、生活服務站、臨時避險安置點等,確保後勤工作順利開展。報告完畢!

5.侯天悅(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地質災害應急調查組,對礦山采區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進行了調查。目前,礦區地質災害隱患處於不穩定狀態,需進一步監測,待穩定後開展其他工作。報告完畢!

6.李祝虎(宣傳報道組)

報告總指揮! 我們是宣傳報道組,按指揮部的要求,我們對避險應急情況進行翔實的報道。報告完畢!

第三階段:演練總結階段(10分鍾)

【場景九】(10:50)

【旁白】 木壘縣突發地質災害避險應急演練各組及其成員,井然有序地完成了各項工作。各小組集合在指揮台前。

【場景十】(10:51)

【旁白】 由總指揮王鑫宣布演練結束。

王鑫:「我宣布,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結束!」

【場景十一】(10:52)

【旁白】 演練結束後,在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辦公樓前召開演練總結大會。全體礦工、家屬及參演人員在演練指揮部前集合。

【場景十二】(10:55)

【旁白】 總結大會由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哈孜主持,首先由新疆宜化木壘縣東溝石灰石礦經理做進一步加強搶險救災工作發言;英格堡鄉人民政府領導做進一步加強應急救援安置工作發言;縣人民政府應急辦領導做進一步加強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工作發言;木壘縣國土資源局領導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避險演練情況進行現場總結,要求大家在地質災害應急避險中要始終牢記以人為本的原則,不可貪戀財務等。

㈨ 新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第一節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現狀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現狀

新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工作起步較晚。截至2005年,主要工作內容為以下5個方面:

(一)群測群防系統建設與運行

本項工作始於2000年以來開展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項目,截至2005年,已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的縣(市)共計33個,主要開展的工作內容包括:

1.以縣為單位建立了監測網

一級網—縣級監測網;二級網—鄉(鎮)級監測網;三級網—村級監測網。

2.主要工作內容

(1)定期巡視,汛期來臨前強化監測,主要對災害體的變形量和位移量進行測量。

(2)出現險情時採取預警、避讓等應急處理措施,以及其他緩解災害發生的措施。

(3)以居民點為防治對象,明確監測范圍和監測人,主要任務是目測災害體變化,發現異常及時上報。

(4)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

(5)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並廣而告之於民眾。

(6)對監測網點的管理和運行做出了明確規定,主要包括簽訂責任書;監測信息的及時反饋、分析處理、指導性意見的再反饋;落實汛期值班制度;建立地質災害災情速報制度等。

(二)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巡查、應急調查和速報工作。截至2005年底,全疆共出動300餘人次進行險情巡查和應急調查工作,提交調查報告40餘份。

僅2003年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先後共派出8個巡查和檢查組,33人次,行程22100餘千米,歷時49天,並於3月31日~4月13日專門派出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巡查組,重點對伊犁地區、塔城地區、博爾塔拉州、昌吉州4個地(州)的新源縣、鞏留縣等9個縣(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了巡查檢查。上述工作的開展避免了已發生災害點人員傷亡增多、財產損失加重、災情擴大;及時發現了新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會同當地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及鄉、村領導制定出預防措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和減少了生命財產損失。

通過巡查檢查我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域的防治工作情況,採取與當地政府座談等形式,提高了當地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視程度,保障了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目前各地都不同程度地開展了地質災害險情巡查工作,遇有災情都能及時進行調查和上報,自治區國土資源廳以不定期工作簡報形式及時向自治區領導和國土資源部報告災情。

(三)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主要開展的工作有:確定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災害種類為區域群發突發性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採用空間預報預警類型;劃分了預報預警等級、時間段及區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區劃及預報預警模式;制定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程序。

2003年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首先在伊犁至托克遜後溝天山南北麓區域試運行發布。由於新疆地質災害預報預警開展較晚,預報判據還未分析建立,採用專家分析方法進行預報。2003 年9 月15日~2003年9月30日,利用氣象局內部信息系統進行了試運行發布,資料傳送通過撥號進入氣象局網路設置的上傳下載專用文件夾,下載24小時降水預報等值線圖,上傳地質災害預報預警圖。

(四)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年度汛期防災預案編制制度始於1998 年,近年來覆蓋面逐步擴大。2005年全疆14個地(州、市)均於2月上旬完成了本轄區「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工作,並報當地政府,預案編制覆蓋率達到了100%。防災預案對全區14個地區、46個易發區段、百餘處隱患點進行了預測,並提出了防禦措施。成功預報地質災害典型實例包括:鞏留縣莫乎爾鄉小莫乎爾溝孔格亞夏東側山體滑坡、新源縣別斯托別鄉恰普河牧業村別拉西滑坡,避免了24 人死亡、19萬元的經濟損失,並總結出了一套成功預報減災的經驗。

(五)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

根據已開展的地質災害調查專項調查及相關調查成果,建立了地質災害空間資料庫。

(六)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了治理工作

主要包括: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阿勒泰將軍溝泥石流;西溝煤礦、哈密硫磺溝煤礦、昌吉五宮煤礦、哈巴河賽都金礦、富蘊喬夏哈拉金銅礦、伊犁伊能煤礦、巴音郭楞州石棉礦、烏市老君廟煤礦等礦山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治理。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在管理上、技術上尚存在較多不完善之處,有待進一步提高。

第二節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

(一)群測群防系統建設與運行

根據地質災害發育分布特點,按照「分步建立、逐步完善」的原則,建立自治區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十一五」期間,完成52個縣(市)群測群防網路體系的建立。與此同時,建立專業監測骨幹網路,對於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由專業技術人員採用專業設備進行監測;因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由建設單位安排專人負責地質災害監測,形成自治區專業監測骨幹網路體系,實現監測數據傳輸、自動處理。「十一五」期間,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經濟帶兩個區域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之後,完成北疆、東疆重要地質災害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的建設。

(二)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建成以自治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核心、自治區地質環境監測院為主體的自治區地質災害應急反應指揮中心,建成以各地(州、市)、縣(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為指揮核心、地質環境監測機構和各地勘單位為主體的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構成全疆的應急反應系統。配置必要的專業設備,每年汛期前進行險情巡查,重點檢查各級防災預案、群測群防網路、汛期值班、監測責任的落實情況,並對主要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險情巡查;汛期中對監測工作加強監督管理,接到險情或災情報告及時組織技術力量在最短的時間內趕到現場,調查災害原因、發展趨勢,協助當地政府採取應急措施,並提出處理對策,汛期後進行復查,總結經驗,部署下一年度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三)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1)正式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主要區域為烏魯木齊以及西天山南北地區。

(2)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的災種崩塌、滑坡、泥石流3種類型。

(3)預報等級按國土發 〔2003〕 229 號文件統一劃分為5 級:1級為可能性很小;2級為可能性較小;3級為可能性較大;4級為可能性大;5級為可能性很大。其中3級在預報中為預報級(注意級);4級在預報中為預警級;5 級在預報中為警報級;1、2 級為不發布級。

(4)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的許可權:發布警報(5 級)由廳領導審批;發布預報信息(3、4 級)由廳地環處處長審批;不發布預報預警信息(1、2 級)由廳授權新疆維吾爾自治地質環境監測院主管領導審批。

(5)發布對象為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及廣大社會民眾。

(6)完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發布程序以及地質災害和氣象數據信息的傳輸、採集、匯總、分析和處理系統,引用最新的數據信息技術處理手段和方法,提高預報准確度。

(四)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對新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防災預案,並落實實施。對已編制防災預案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強實施情況的監督和檢查。

(五)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

通過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的建設,建立比較完善的自治區地質災害資料庫、礦山地質環境資料庫、地質災害防治決策支持系統和信息管理系統,建成地質災害監控空間信息網路系統。對地質災害進行信息採集、匯總、分析和處理,及時反映地質災害綜合研究成果及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快速准確地將這些成果和信息提供給政府決策並傳播給廣大公眾,為新疆的經濟建設服務。

「十一五」期間完成52 個縣(市)地質災害資料庫建設,建成自治區地質災害監控中心站。通過互聯網實現區級中心站與國家中心站信息數據共享,及時為政府和社會提供服務,為國家防災減災提供基礎信息。建成14 個地(州、市)級監控站。實現國家、自治區中心站與地、州、市級監控站的網路互聯和信息數據共享。建立相對完善的基於地理信息系統(GIS)和互聯網的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實現地質災害監測信息採集、存儲、傳輸、處理及成果發布等全過程的有效管理與監控,提高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和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六)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建設

建立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滑坡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通過詳細的地質環境調查、災害歷史和降水歷史資料分析、滑坡和氣象水文監測等,研究滑坡災害的形成機制,掌握滑坡災害主要誘發因素,特別是融雪水和降雨在災害發生中所起的作用,確定發生滑坡的臨界降雨量、降雨強度和積雪深度,充分運用「3S」等現代化的技術手段開展滑坡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完善鞏留縣滑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建設,建成鞏留地質災害防治示範縣;遠期推廣滑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經驗。

二、地質災害防治

根據新疆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結合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劃分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Ⅰ)、次重點防治區(Ⅱ)和一般防治區(Ⅲ)。結合致災的災種不同和區域性地質災害的危害特點,在重點防治區內進一步劃分出4個防治亞區,在次重點防治區內劃分出2個防治亞區。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放在易發程度高的經濟發達區、人口相對密集區和重要基礎設施建設分布區。按照「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全面推進」的原則,進行工作部署。

(一)重點防治區(Ⅰ)

1.伊犁谷地山區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1

分布於伊犁谷地黃土覆蓋的中低山丘陵區和煤系地層區,面積21632.24平方千米。滑坡、泥石流災害在新源縣、鞏留縣、尼勒克縣和特克斯縣尤為發育,地面塌陷災害在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8縣1市均有分布。「十一五」期間,制定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8縣1市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新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對受重要地質災害隱患嚴重威脅的學校、農牧民實施移民搬遷工程。

嚴禁已遷出危險區域的居民回遷。限制在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范圍內從事各類工程建設;確需建設且又無法避讓的,必須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線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2

該區包括216、217、218、219、312、314、315 國道山區段、南疆鐵路魚兒溝至和靜段、蘭新鐵路了墩至十三間房段等,面積20598.30平方千米。

完成217、312、314國道山區段的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劃定危險區,建立警示標志,制定防災預案,完成217國道獨—庫公路山區段、312國道果子溝段地質災害勘查。

在重要交通沿線兩側200米范圍內,嚴禁露天采礦活動,限制地下采礦活動;嚴禁誘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其他人類活動。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爾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帶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3

該區包括准噶爾盆地西、北、東部、吐—哈盆地北部、塔里木盆地南部及天山南北麓的低山丘陵煤礦區分布段等。面積36353.38平方千米。

完成天山北坡經濟帶11縣(市)的以地面塌陷災害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工作,完成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地面塌陷區治理示範工程,出台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和新建礦山准入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儲量壓覆佔用制度。

嚴禁威脅城鎮及重要工程設施安全的采礦活動,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險區進行其他人類活動。

4.大河流域山區段及西昆侖高山區以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4

主要包括克蘭河阿勒泰市區段、葉爾羌河山區段(以暴雨泥石流為主)、喀拉喀什河、西昆侖高山區及天山南北麓大河山口段(以滑坡—泥石流為主),總面積25601.87平方千米。

完成克蘭河阿勒泰市區段、葉爾羌河山區段以泥石流為主的專項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將軍溝泥石流治理和葉爾羌河、開都河山區段和庫車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瑪納斯河等出山口段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的以泥石流、滑坡為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工作。

嚴禁從事誘發對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構成威脅的泥石流、滑坡災害的人類工程活動。

(二)次重點防治區(Ⅱ)

1.中高山、極高山以崩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1

分布在天山、昆侖山西段和阿爾泰山林帶以上的中高山、極高山地帶,面積135993.50平方千米。雪線以下的高山草甸多為良好的夏季牧場,局部地段存在采礦活動。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設立警示標志、實施避讓措施、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等預防工作,以避讓為主,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2

主要分布在阿爾泰山南坡、天山、昆侖山—阿爾金山北坡的中低山區等,面積105898.74平方千米。人類經濟活動主要為礦業開發和牧業生產。

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科普宣傳,採取以避讓為主的防治手段,達到防災減災目的;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對礦業開發誘發的地質災害,採用工程、生物等多種措施進行治理。

(三)一般防治區(Ⅲ)

包括全疆除重點防治區和次重點防治區以外的所有地區,面積1322012.15平方千米。低山丘陵區多為小型崩塌和泥石流,局部地段存在滑坡;盆地平原區存在沙漠化、鹽漬化。

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採取避讓和生物工程措施對低山丘陵區地質災害進行防治,保護地質環境;通過科學規劃、合理開發利用水土等自然資源,保護並逐步改善生態環境;採取退耕還林、還牧、還草、植樹造林等措施,防治土地沙漠化;採取豎井排灌、井排與渠排相結合等降低地下水位的措施,防治土壤鹽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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