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隱患符號
⑴ 怎樣填寫地質災害隱患點核查表
技術人員的表格還是國土局、鄉所的填寫?
由當地技術部門按照本地實際情況或者按照詳查附表填寫啊
⑵ 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確定與撤銷
3.1.1地質災害隱抄患點(區襲)的確定
3.1.1.1隱患點的確定
(1)由專業隊伍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主要類型的地質災害點進行調查的基礎上確定。
(2)對群眾通過各種方式報災的點,由技術人員或專家組調查核實後確定。
(3)由日常巡查和其他工作中發現的有潛在變形跡象且對人員和財產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體,並經專業人員核實後確定。
3.1.1.2隱患區的確定
(1)居民點房前屋後高陡邊坡的坡肩及坡腳地帶;
(2)居民點鄰近自然坡度大於25度的斜坡及坡腳地帶;
(3)居民點上游匯水面積較大的溝谷及溝口地帶;
(4)有居民點的江、河、海侵蝕岸坡的坡肩地段;
(5)其他受地質災害潛在威脅的地帶。
已經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在當年的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當年新發現並確定的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明確並納入下一年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3.1.2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撤銷
已經工程治理、搬遷、土地整治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區),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撤銷。
⑶ 地質災害類型及劃分
靈台縣地勢西北高、東南低,屬黃土高原溝壑區。溝壑縱橫,梁峁相間,川塬山丘交錯,地形切割強烈,表層覆蓋著厚度巨大的第四紀黃土層,黃土本身具有軟弱性及濕陷性,加上黃土特有的垂直節理裂隙發育的特性,為地質災害的發育創造了有利條件。獨特的地形地貌條件,復雜的地質環境條件,決定了該地區是地質災害比較嚴重的地區。黃土層下面為白堊系涇川組基岩,岩性主要為砂質泥岩、泥質砂岩或者兩者互層,風化十分嚴重,局部節理裂隙相當發育,岩石強度較低,穩定性較差。黃土與基岩的接觸面是軟弱易滑帶,控制了滑坡災害的形成。
靈台縣主要地質災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穩定斜坡等,多發生在人口密集和人類社會、經濟、工程活動集中的鄉鎮,對居民區、公路、水庫、學校等構成了威脅,直接影響到人民生命安全和經濟發展。
本次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遙感解譯340個點,野外核實306個點,占解譯總數的90%。全縣實地調查滑坡285處、崩塌29處、泥石流9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396處(圖3-1)。其中災害點和災害隱患點滑坡1兩處、崩塌20處、泥石流4處、不穩定斜坡73處,合計109處(表3-1)。
表3-1 靈台縣地質災害及不良地質現象調查點統計表
圖3-10 不穩定斜坡災害穩定性比例餅圖
圖3-11 不穩定斜坡災害誘發因素比例餅圖
(四)泥石流
縣域內泥石流不發育,僅在中台鎮坷台村坷台組澗子溝、城關村西溝、城關村東溝、獨店鄉白峪村多家莊組閑子溝發育共計4處泥石流災害點。其共同特徵是溝源上部有較厚的黃土覆蓋,黃土節理裂隙發育,表層風化嚴重,物源比較充足;泥石流溝侵蝕強烈,沖刷深度較大,侵蝕溝在各種外力作用下,產生嚴重的垮塌、坍方,以及水流片蝕、溶蝕作用等產生的鬆散物質堵於溝槽,遇到暴雨洪水便可能形成泥石流。這類小型溝谷的集水面積小,溝源近,流程短,可供給泥石流的物質和水量都有限,規模不大。
泥石流類型,按照物質組成劃分4條為泥流;按照流體性質劃分1條為粘性泥石流3條為稀性泥石流;按照發育階段劃分4條為旺盛期泥石流;按照規模劃分1條為小型泥石流3條為中型泥石流。
⑷ 什麼叫中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
預案將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四級。
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地質災害預警級別共分為5級,1、2級預警不發布
有可能發生中型以上的地質災害的地方 即叫做中型以上地質災害隱患點
⑸ 防震減災術語,圖形符號與標志有哪些
3.1 地震
3.1.1 地震 earthquake
大地震動。包括天然地震(構造地震、火山地震)、誘發地震(礦山冒頂、水庫蓄水等引發的地震)和人工地震(爆破、核爆炸、物體墜落等產生的地震)。一般指天然地震中的構造地震。
3.1.2 震源 seismic source
產生地震的源。
3.1.3 震級 magnitude
對地震大小的相對量度。(GB 17740-1999中的2.1)
3.1.4 地震烈度 seismic intensity
地震引起的地面震動及其影響的強弱程度。 (GB/T17742-1999中的2.1)
3.1.5 地震波 seismic wave
地震時從震源發出、向四周傳播的波。
3.1.6 震中 epicentre
震源在地面上的投影。
3.1.7 極震區 meizoseismal area
一次地震破壞或影響最重的區域。
3.1.8 宏觀震中 macro-epicentre
極震區的幾何中心。
3.1.9 震源距 hypocentral distance
地震震源至某一指定點的距離。
3.1.10 震中距 epicentral distance
地震震中至某一指定點的地面距離。(GB 17740-1999中的2.6)
3.1.11 (宏觀)震中烈度 (macro) epicentral intensity
極震區的地震烈度。
3.1.12 無感地震 feltless earthquake
震中附近的人不能感覺到的地震。
注:一般震級在3級以下,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下。
3.1.13 有感地震 felt earthquake
震中附近的人能夠感覺到的地震。
注:一般震級在3級以上,震中烈度在Ⅲ度以上。
3.1.14 極微震 ultra-microearthquake
震級<1級的地震。
3.1.15 微震 microearthquake
1級≤震級<3級的地震。
3.1.16 小[地]震 small earthquake
3級≤震級<5級的地震。
3.1.17 中[等]地震 moderate earthquake
5級≤震級<7級的地震。
3.1.18 大[地]震 large earthquake
震級≥7級的地震。
3.1.19 特大地震 great earthquake
8級和8級以上的大地震。
3.1.20 破壞性地震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地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第二十六條)
3.1.21 嚴重破壞性地震 severely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使災區喪失或部分喪失自我恢復能力,需要國家採取相應行動的地震。(《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第三十條)
3.1.22 近震 near earthquake
震中距在1000km~1400km以下的地震。
3.1.23 遠震 teleseism
震中距在1000km~1400km以上的地震。
3.1.24 地方震 local earthquake
震中距在100km以內的近震。
3.1.25 地震活動性 seismicity
一定時間、空間范圍內發生的地震在強度、頻度、時間和空間等方面的分布規律和特徵。
3.2 地震監測預報
3.2.1 地震前兆 earthquake precursor
地震前出現的與該地震孕育和發生相關聯的現象。
3.2.2 地震觀測 earthquake observation
對地震或地震前兆進行觀察與測量。
3.2.3 地震監測` earthquake monitoring
對地震發生及與地震發生有關的現象進行監視與觀測。
3.2.4 地震預測 earthquake prediction
對未來地震的發生時間、地點和震級進行估計和推測。
3.2.5 臨震預測 imminent earthquake prediction
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測。
3.2.6 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 key area for earthquake surveillance and
protection
未來一定時間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或可能受破壞性地震影響造成嚴重地震災害損失,需要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區域。
3.2.7 地震重點危險區 critical earthquake risk area
未來一年或稍長時間內可能發生5級以上地震的區域。
3.2.8 震情 earthquake situation
有關地震活動和地震影響的情況。
3.2.9 震情會商 earthquake situation consultation
對震情進行分析與研究的專門會議。
3.2.10 地震預報 earthquake forecast
向社會公告可能發生地震的時域、地域、震級范圍等信息的行為。
3.2.11 地震長期預報 long-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未來10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的預報。
3.2.12 地震中期預報 intermediate-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未來一二年內可能發生破壞性地震的地域和強度的預報。
3.2.13 地震短期預報 short-term earthquake forecast
對3個月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3.2.14 臨震預報 imminent earthquake forecast
對10日內將要發生地震的時間、地點、震級的預報。
3.2.15 震後地震趨勢判定 evaluation of post-earthquake trend
對社會產生影響的地震發生後,對地震影響地區近期內地震活動形勢發展的分析結果。
3.2.16 地震速報 rapid earthquake information report
對已發生地震時間、地點、震級等的快速測報。
3.2.17 地震台[站] seismic station
地震觀測點或開展地震觀測和地震科學研究的基層機構。
3.2.18 地震台陣 seismic array
為提高地震信號的信噪比,由電纜線或無線通信線路將若干分布在地面上的地震儀器與同一記錄中心連接起來、採用專門技術進行信號處理的地震觀測系統。
3.2.19 地震遙測台網 telemetered seismic network
由4個以上分散布局的地震台和一個通過電信遙測技術收集並處理各台記錄信號的管理中心組成的地震觀測系統。
3.2.20 地震監測台網 earthquake monitoring network
由若乾地震台組成的地震觀測系統。
3.2.21 地震監測設施 facility for earthquake monitoring
開展地震監測的設備及有關設施的統稱。
3.2.22 地震觀測環境 environmental for seismicity observation
保障地震監測設施不受干擾、能夠正常發揮工作效能的地震台、地震觀測場地的周圍環境。
3.2.23 流動觀測 mobile observation
某研究任務或震情工作需要開展的地震觀測。
3.2.24 強震觀測 strong motion observation
記錄地震動和工程結構的地震反應的地震觀測。
3.2.25 地震謠言 earthquake rumor
沒有事實根據或缺乏科學依據的地震消息。
3.3 地震災害預防
3.3.1 地震災害 earthquake disaster
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和社會功能的破壞。
3.3.2 地震原生災害 primary earthquake disaster
地震直接造成的災害。
3.3.3 地震次生災害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地震造成工程結構和自然環境破壞而引發的災害。如火災、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以及水災、泥石流和滑坡等對居民生產和生活區的破壞。
3.3.4 地震次生災害源 source of secondary disaster of earthquake
產生地震次生災害的設施和環境。如燃氣管道、彈葯庫、化學葯品庫、水庫、陡坡等。
3.3.5 地震對策 earthquake countermeasure
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的策略。
3.3.6 地震災害預測 earthquake disaster prediction
對未來地震可能造成的災害做出估計。
3.3.7 地震災害預防 earthquake disaster prevention
避免和減輕地震災害的防禦性工作。
3.3.8 防震減災 protection against and mitigation earthquake disasters
防禦和減輕地震災害。
3.3.9 重大建設工程 maj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對社會有重大價值或者有重大影響的工程。主要指地震發生後,一旦遭到破壞會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國民經濟重大損失的建設工程。
3.3.10 地震基本烈度 basic intensity
一個地區在未來一定時期內、一定場地條件和超越概率水平下可能遭遇的地震烈度。例如,1990年頒布的《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定義地震基本烈度為:50年期限內,一般場地條件下,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為10%的地震烈度。
3.3.11 地震[基本]烈度復核 checking of basic seismic intensity
採用最新基礎資料和研究成果,對全國地震烈度區劃圖給出的某地地震基本烈度進行核實或修正。
3.3.12 地震區劃 seismic zoning
以地震烈度、地震動參數為指標,將國土可能遭受地震影響的危險程度劃分成若干區域。
3.3.13 抗震設防要求 requirement for fortification against earthquake
建設工程抗禦地震破壞的准則和在一定風險水準下抗震設計採用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
3.3.14 地震危險性分析 seismic hazard analysis
用確定性方法或概率計算方法給出工程場地或某一區域在未來一定時間內可能遭遇的地震烈度或地震動參數值。
3.3.15 地震安全性評價 seismic safety evaluation
根據對建設工程場地和場地周圍的地震活動與地震地質環境的分析,按照工程設防的風險水準,給出與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相應的地震烈度和地震動參數,以及場地的地震地質災害預測結果。
3.3.16 抗震性能鑒定 evaluation of earthquake resistant capability
檢查現有工程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JGJ/T 97-1995中的2.1.5)
3.3.17 抗震加固措施 strengthening measure for earthquake resistance
為使現有建築達到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所採取的增強強度、提高延性、加強整體性和改善傳力途徑等措施。
3.3.18 抗震設計 earthquake resistant design
對地震區的工程結構進行的一種專業設計。一般包括概念設計、結構抗震計算和抗震構造措施三個方面。(JGJ/T 97-1995中的5.1.1)
3.3.19 抗震設計規范 earthquake resistant design code
建設工程達到抗震設防要求所遵循的原則和具體技術性規定。
3.4 地震應急
3.4.1 地震應急 earthquake emergency response
破壞性地震發生前所做的各種應急准備以及地震發生後採取的緊急應急行動。
3.4.2 地震應急預案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scenario for destructive earthquake
防止和減輕未來地震災害的地震應急方案。
3.4.3 地震應急指揮機構 earthquake emergency response administration
指揮和組織地震應急工作的臨時行政機構。
3.4.4 地震緊急應急措施 urgent measure for earthquake emergency
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在地震災區採取的法律、法規規定的緊急行政措施。
3.4.5 地震避難場所 earthquake shelter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設置居民臨時生活區或疏散人員的安全場所。
3.5 震後救災與重建
3.5.1 地震災情 earthquake disaster affection
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對社會的影響等情況。
3.5.2 地震災區 earthquake stricken area
地震發生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經濟建設遭到破壞的地區。
3.5.3 地震烈度評定 rating of seismic intensity
據受地震影響地區的宏觀和微觀地震資料,確定該地區的地震烈度。
3.5.4 地震災害評估 earthquake disaster assessment
對地震造成的災害的程度做出評定與估計。
3.5.5 地震救助技術 rescue technology for earthquake hazard
用於震前應急防禦和震後搶險救助的各種技術的總稱。
3.5.6 震後救援 post-earthquake relief
對地震災區採取的救援行動。
3.5.7 震後恢復與重建 post-earthquake recovery and reconstruction
使地震災區的生產、生活和社會功能恢復基本正常以及對地震破壞的建(構)築物、公共設施的修復與建設。
3.5.8 地震遺跡 earthquake remains
地震留下的痕跡。包括震毀、震損或地震影響區域內完好的建築物、構築物及地震活動產生的地質、地形、地貌變動的痕跡等。
3.5.9 地震遺址 earthquake relic
地震遺跡所在的地方。
3.5.10 地震保險 earthquake insurance
補償地震災害損失的一個保險險種。
⑹ 什麼是地質災害隱患區
地質災害隱患區,是指在強降雨或人類工程活動的作用下,發生地質災害可能性較大且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區域或地段。
⑺ 地質災害斜坡、傾倒在地圖上用什麼表示,請給出圖例。如若給出完整的國標符號庫,更加感激不盡。
地圖上表示地形起伏不是用等高線么?你說的是剖面圖?
⑻ 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地質災害危險區的區別
地質災害隱患點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專和地質災害災屬情四級。而地質災害危險區是指已經出現地質災害跡象,明顯可能發生地質災害且將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區域或者地段。
⑼ 什麼是地質災害隱患點
地質災害隱患點,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或財產安全的不穩定斜坡、潛在滑坡、潛在崩塌、潛在泥石流和潛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經發生但目前仍不穩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⑽ 破壞地質災害應急標志適用什麼法律
不用,國家相關法律規定了搶險救災工程可以不用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