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地質災害防治
❶ 什麼是地質災害防治"四位一體"網格化
「四位一體」指鄉(鎮)、村、國土資源所、地質環境監測保護站協同管理地質災專害防治工作的一體屬化模式;通過劃定網格、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和任務,實施分片包乾的管理方式。
網格劃分
地質災害防治網格劃分堅持「屬地負責、數量適度、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原則。以鄉(鎮、街辦)為區域,以行政村(居委會)行政邊界作為網格。縣(區)國土資源局繪制本行政區域網格圖,界定網格的四至范圍,確保「全面覆蓋,界線明確,不留空白,不交叉重疊」。建立網格檔案,確定網格負責人、網格管理員、網格協管員及網格員專管員。
❷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2)景德鎮市地質災害防治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❸ 地質災害防治分區與防治重點
一、防治分區原則與方法在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的基礎上,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深圳市地質災害的分布特點、險情、人類工程建設和經濟活動強度,分析預測區內地質災害潛在的險情程度,結合深圳市城市規劃、深圳市礦產資源規劃,對深圳市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分區,並依據地質災害的發育類型和空間分布劃分防治亞區。共劃分為14個重點防治亞區,9個次重點防治亞區和18個一般防治區。
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用9年的時間,建立相對完善的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法規體系和管理體系;基本掌握主要地質災害類型的發育規律,並能夠開展相對有效的監測預警;地質災害防治的措施科學,治理效果顯著,使地質災害的風險明顯降低,基本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規范和有效。
(二)近期目標
到2010年,實現以下目標:
1)法規建設: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法規體系,頒布實施《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依法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2)管理體系:建立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管理和運行機制,防治責任製得到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初步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得到完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得到加強,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制度(簡稱「三同時」制度,下同)逐步推行。
3)調查與專項研究:加強地質災害基礎調查工作,開展深圳市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區1∶1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地質災害信息自動採集系統建設工作。完成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運行機制研究、深圳市海水入侵地質災害調查與防治對策研究、深圳市大比例尺岩溶塌陷綜合地質調查研究。
4)監測預報: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路,完善深圳市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完成深圳市地質災害資料庫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5)地質災害防治:結合深圳市城市規劃(2007~2020年),做好重點工程、城市發展區和新城區的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明確監測與治理方案,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
6)宣傳培訓:開展地質災害的宣傳、培訓,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通過上述工作使重點防治區人為誘發地質災害明顯減少,盡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群死群傷事件發生,中型以下地質災害爭取達到人員不傷亡、財產損失低。
(三)中期目標
到2015年,實現以下目標:
1)法規建設:完成《深圳市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地方性地質環境保護法規體系。
2)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系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責任製得到全面落實,具備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開展建設活動依法全面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3)調查與專項研究:在對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和機理有了較深入的認識的基礎上,開展深圳市三維城市地質調查與利用研究、深圳市城市地質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建設專項開發研究、深圳市填海造地的地質環境演變及防治對策研究。
4)監測預報: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和專業監測網路,繼續開展專業監測研究和推廣工作。使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不斷提高,基本滿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5)地質災害治理:繼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完成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治方案,使目前已查明的險情中型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治理,新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及時根治。
6)宣傳培訓:繼續開展地質災害的宣傳與培訓,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深入民心,使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有效實施,將極大地減輕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提高,達到總體目標要求。
三、防治分區及防治工作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共分3個區(表2-4-45)。
(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A)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分布於低山、丘陵周邊等適宜開展工程建設的地段、台地地區人類工程建設活躍的地段和未來城市建設可能加劇地質災害發生的地段,共分為14個亞區,總面積594.64km2,佔全市總面積的30.45%。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分布地質災害點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30處。其中崩塌189處,滑坡109處,不穩定斜坡4432處。規劃編制時已有15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完成了治理,其中崩塌32處,滑坡20處,不穩定斜坡105處,投入治理經費約34253萬元。另因工程活動等因素清除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包括崩塌9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7處。
該防治區內地質災害發育,防治工作任務重,工作量大,佔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量的80%以上。該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是: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493處,其中近期治理183處(崩塌47處,滑坡34處,不穩定性斜坡102處),投入治理經費56417萬元;中期治理310處(崩塌78處,滑坡35處,不穩定斜坡197處),投入治理經費69729萬元。另對該區內的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9700人和1042831萬元財產的威脅。本規劃期暫不治理採用群測群防進行防範的地質災害隱患點63處(崩塌23處、滑坡19處,不穩定斜坡21處)。
表2-4-45 地質災害防治分區表
1.公明-光明-鳳凰-白花洞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A1)
該亞區位於公明-光明-鳳凰-白花洞一帶,面積53.77km2,占重點防治區9.04%。該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
該亞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9處,其中5處(2處崩塌、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投入治理經費約590萬元。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3處,其中崩塌11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19處;近期治理17處,投入治理經費4835萬元;中期治理16處,投入治理經費390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716人和45806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滑坡地質災害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2.福永虎背山-沙井五指耙水庫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2)
該亞區位於寶安區福永東側,南起福永虎頭山,北至沙井五指耙水庫,面積21.2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3.57%。該區以防治已有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3處,其中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7處;近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1950萬元;中期治理7處,投入治理經費85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96人和33213萬元財產的威脅。
3.玉律-石岩-大浪-龍勝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3)
該亞區位於玉律-石岩-大浪-龍勝一帶,沿布龍路、龍岩路、石岩-石岩水庫周邊地段,呈帶狀分布,面積44.25km2,占重點防治區的7.44%。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7處,其中22處(8處崩塌、2處滑坡,1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工程活動中被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40處,其中崩塌16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23處;近期治理12處,投入治理經費3235萬元,中期治理28處,投入治理經費613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712人和14036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3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列入本規劃期治理。
4.西鄉桃源居-鐵崗-留仙洞-西麗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4)
該亞區位於西鄉桃源居-鐵崗-留仙洞-西麗一帶,面積21.4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3.60%。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1處,其中4處(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崩塌4處,不穩定斜坡11處;近期治理5處,投入治理經費1710萬元;中期治理10處,投入治理經費3996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843人和4219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用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5.西麗白芒-福光-安托山-梅林關-清水河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5)
該亞區沿西麗白芒-西麗水庫北側-福光村至梅林關及珠光村-安托山-梅林-清水河一帶分布,面積63.0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10.59%。該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16處,其中36處(12處崩塌、8處滑坡,16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2處崩塌因工程活已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64處,其中崩塌28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31處;近期治理31處,投入治理經費10960萬元;中期治理33處,投入治理經費750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696人和146982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9處崩塌、1處滑坡、4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列入本規劃期治理。
6.大南山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6)
該亞區位於南山區大南山及小南山區域,面積16.22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73%。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5處,其中7處(1處滑坡,6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8處(2處崩塌,1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0處,其中崩塌5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4處;近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439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689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955人和75156萬元財產的威脅。
7.觀瀾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7)
該亞區位於觀瀾凹背圍至新田、新圍仔以北地區,面積47.53km2,占重點防治區的7.99%。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0處,其中7處(3處崩塌、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9處,其中崩塌10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8處;近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4380萬元;中期治理15處,投入治理經費365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427人和90709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4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8.平湖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8)
該亞區位於平湖輔城坳至雁田一帶,包括平湖鎮街周邊的大片地區,面積27.2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4.57%。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0處,其中4處(1處崩塌、1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2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8處;近期治理8處,投入治理經費128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191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770人和23886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2處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9.布吉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9)
該亞區位於布吉周邊,包括羅湖區東湖、大望、布吉水徑、李郎等地,是密集的城市區,面積54.34km2,占重點防治區的9.14%。地質災害的防治重點是對現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治理。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96處,其中15處(1處崩塌、1處滑坡、1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1處崩塌地質災害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4處,其中崩塌13處,滑坡8處,不穩定斜坡53處;近期治理22處,投入治理經費6022萬元;中期治理52處,投入治理經費15387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3198人和226577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6處(2處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0.羅芳-蓮塘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0)
該亞區位於羅湖東側羅芳-蓮塘一帶,面積6.98km2,占重點防治區的1.17%。重點是對現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治。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均為不穩定斜坡,其中5處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12處;近期治理8處,投入治理經費4100萬元;中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146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180人和46885萬元財產的威脅。
11.橫崗荷坳-龍崗中心城-坪地-坑梓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點防治亞區(A11)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包括龍崗、龍城、橫崗、坪地、坑梓等街道的廣大地區,面積158.56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6.67%。該區內有規劃的大運新城和龍崗中心城,以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52處,其中27處(3處崩塌,7處滑坡,17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3處(2處崩塌,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01處,其中崩塌13處,滑坡43處,不穩定斜坡45處;近期治理33處,投入治理經費6960萬元;中期治理68處,投入治理經費9673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610人和107119萬元財產的威脅。另有21處(7處崩塌,9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採用群測群防措施進行防範。
對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規劃和工程建設中採取預防措施;對地下水開發利用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取地下水;加強地下水及地質環境監測,進行龍崗中心城岩溶塌陷監測站網建設,為岩溶塌陷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技術支撐。
12.碧嶺-坪山-石井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點防治亞區(A12)
該亞區位於碧嶺-坪山-石井一帶,面積38.58km2,占重點防治區的6.49%。重點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27處,其中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已經治理,另有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7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3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34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202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052人和2685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的監測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對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規劃和工程建設中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取地下水;進行地下水及地質環境監測,為岩溶塌陷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技術支撐。
13.鹽田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3)
該亞區位於鹽田區沙頭角、鹽田港、大梅沙、小梅沙沿海一帶,面積25.97km2,占重點防治區的4.37%。該區是規劃的深圳市5個副中心之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7處,其中14處(2處崩塌,1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31處,其中崩塌7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21處;近期治理15處,投入治理經費5705萬元;中期治理16處,投入治理經費257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445人和17115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滑坡和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4.南澳下沙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4)
該亞區位於大鵬西側下沙至南澳一帶,面積15.64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63%。以防治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8處,其中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2處,其中崩塌6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14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550萬元;中期治理19處,投入治理經費3753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770人和19982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二)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B)
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主要分布於寶安、光明新區、龍崗區的台地和河谷平原區,由於該區地勢較平緩,雖然人類工程活動較強烈,但形成的人工邊坡一般規模較小,數量較少,引發的崩塌、滑坡地質災害較少,遺留的不穩定斜坡數量有限,總體來看地質災害發育程度相對較弱;但該區同時也是適宜進行城市建設的地區,往往是城市規劃的發展區,隨著城市建設的推進,可能引發新的地質災害,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引起重視,因此,將該類區域劃分為次重點防治區,總面積313.89km2,佔全市總面積的16.07%,共分為9個亞區。區內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21處,其中崩塌40處,滑坡24處,不穩定斜坡57處。威脅人口2321人,潛在經濟損失175818萬元;已有29處(7處崩塌、4處滑坡、18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了治理,投入治理經費約7996萬元;另有3處崩塌地質災害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69處,其中近期治理24處,投入治理經費7365萬元,中期治理45處,投入治理經費9338萬元;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321人和175818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對20處(10處崩塌、5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碧頭-松崗-公明-田寮-玉律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1)
該亞區位於碧頭-松崗-公明-田寮-玉律一帶,面積23.18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7.45%。該亞區處於城市發展的中部發展軸上,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重點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1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1處崩塌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13處,其中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7處;近期治理7處,投入治理經費2520萬元;中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1728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653人和58155萬元財產的威脅。
2.鶴洲-黃麻布-石岩湖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2)
該亞區位於鶴洲-黃麻布-石岩湖一帶,面積14.90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4.79%。屬於未來城市發展控制區,地質災害防治是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共8處,其中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6處,其中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2處;近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1315萬元;中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31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90人和31943萬元財產的威脅。
3.龍華-民治-白泥坑-橫崗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3)
該亞區位於龍華-民治-白泥坑-橫崗一帶,面積138.22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44.43%。該亞區處於城市規劃的中部發展軸及東西向發展軸上,特別龍華中心城即位於該亞區,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重點是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6處,其中7處(1處崩塌,1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1處崩塌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24處,其中崩塌5處,滑坡4處,不穩定斜坡15處;近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840萬元;中期治理20處,投入治理經費5041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595人和4931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3處崩塌,1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4.布吉水徑西側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134)
該亞區位於布吉水徑西側沿清平快速路地帶,面積8.47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2.72%。地質災害防治是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特別是採石場邊坡的治理。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1處崩塌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5處,其中崩塌1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3處;近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370萬元;中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33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90人和1183萬元財產的威脅。
5.龍崗寶龍工業城-六聯-坑梓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5)
該亞區位於龍崗寶龍工業城經六聯至坑梓一線,呈東西向展布,面積57.73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18.39%。該亞區處於城市發展的東西向發展軸上,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的同時,重點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其中9處(2處崩塌,2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為5處滑坡,均安排在中期,投入治理經費104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25人和2255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3處(1處崩塌,2處滑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6.下洞-葵沖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次重點防治亞區(B6)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下洞至葵沖一帶,面積17.06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5.44%。該亞區是深圳8個城市組團中心之一的葵沖中心所在地,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的同時,重點是加強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應加強對岩溶塌陷的預防,嚴格對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汲地下水,加強對岩溶地下水監測。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0處,其中5處(3處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其中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1處;近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760萬元;中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2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440人和1060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7.葵沖壩光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7)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葵沖壩光,面積7.51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2.39%。該亞區處於深圳市發展備用地區域,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在該區進行重要的工程建設(如修築公路、工業與民用建築時)應首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三同時」制度。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1處崩塌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其中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1處;近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390萬元;中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150萬元。另對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8.大鵬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8)
該亞區位於大鵬街道,包括王母圩鎮周邊、楊梅坑、大亞灣核電站、嶺澳等地,面積36.48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11.62%。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9處,其中4處(1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8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3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1060萬元;中期治理5處,投入治理經費69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8人和2014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9.南澳東沖-西沖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9)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大鵬半島南側,由東沖和西沖兩個海灣及其間的海岸山地組成,面積10.33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3.32%。屬旅遊發展區,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處。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2處,其中崩塌1處,滑坡1處;近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110萬元;中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14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0人和62萬元財產的威脅和對進出該區的道路、旅遊設施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三)一般防治區(C)
-般防治區共18個區域,主要分布於鵝頸水庫-吊神山-羌下-羅屋田水庫、白石洲-南頭-西鄉-沙井、阿婆髻-鐵崗水庫-西麗水庫-塘朗山及羊台山、雞公頭山及周邊、香密湖-黃貝嶺、梧桐山-梅沙尖-馬巒山-排牙山、清林徑-白石塘水庫、七娘山等地,面積1044.31km2,占規劃面積的53.48%。該區地形地貌分為兩種類型:一為平原,包括有濱海平原、山前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平原區;二為低山及高丘陵。平原地區主要為福田、前海兩大中心,規劃8個組團中的航空城及沙井,人類工程活動強烈,但因該區地勢平坦,除區內幾個作為公園的孤丘發育幾處崩塌、滑坡和不穩定斜坡外,突發性地質災害不發育,大部分為海水入侵地質災害易發區。低山及高丘地區大多為規劃的生態保護區、郊野公園與水源地保護區等,因嚴格控制人類工程活動,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不發育,所遺留和產生的不穩定斜坡很少。因此,將這些地區劃分為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該區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隱患點54處,其中崩塌16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33處,受威脅人口1003人,潛在經濟損失43821萬元。該區已有10處(4處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完成治理,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41處,其中近期治理13處,投入治理經費2917萬元;中期治理28處,投入治理經費4710萬元;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❹ 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手段和內容是什麼
地質災害防治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專群結合、群測群防;誰引發、誰治理;統籌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地質災害防治手段大致可以分為四類:事前預防、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
❺ 地質災害防治有哪些專業
地質災害是指抄由自然因素或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涉及的專業比較多,通常說的如大水工環(即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力學(岩土力學\材料力學\工程力學),岩土錨固技術,地質災害評估\勘察\設計\防治工程,測量學等。
❻ 關於對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通報的通知
國土來資電發〔2011〕122 號
各省 (區、源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為了加強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材料報送工作,經部領導同意,自 2011 年 8月份起,我辦將在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報》中對各省 (區、市)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進行通報,通報主要內容如下:
一、上報地質災害災情、險情及成功預報等信息情況。
二、抽查應急值班情況。
三、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情況。
四、落實發文情況。
五、報送文件情況。
六、其他需要通報的情況。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報》每月初印發,主要對上一月情況進行通報。希望各省 (區、市)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地質災害信息和有關材料報送工作。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❼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與防治原則
一、地質災害防治途徑與基本方法
如前所述,地質災害的形成必須具備災害體和受災體。這兩方面條件決定了成災程度。因此,防治地質災害的基本途徑主要有兩方面:第一,限制災害源,消除或消弱災害體活動能量,解除或緩解災害活動威脅;第二,對受災體採取防避保護措施,使其免受災害破壞,或增強受災體對災害的抵禦能力。
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方法主要包括:
保護和治理區域地質自然環境,消弱災害活動的基礎條件。其基本措施是根據區域條件,科學地進行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特別注意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避免過度開發。在廣大山區應廣泛植樹造林,治山治水,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涵養水土,防治水土流失。在城鎮和沿海地區,尤其注意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量入為出,保持地下水動態平衡,防止地下水環境惡化,預防地面沉陷和海水入侵等活動。
加強地質災害勘查。弄清地質災害的分布情況與形成條件。合理制定城鎮規劃,選擇工程建設場地,盡可能避開地質災害危害區;對於必須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實施的工程建設,制定防災規劃,實施預防措施。
對重要受災體實施專門性防治工程。為了保護城鎮、企業和鐵路、公路、橋梁、房屋等工程建設安全,應專門實施不同的防護工程、加固工程等。對不同防災工程措施不一,將在下面進行專門論述。
加強災害監測,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應根據需要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或採取其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雖然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途徑基本相同,但具體措施不一。所以,無論是哪種地質災害,都必須首先進行深入細致的勘查工作,以查清災害體范圍、性質、活動條件和受災體類型、分布情況等。在勘查的基礎上選擇防治措施,並合理地設計工程規模,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
(一)崩塌(危岩)災害防治措施
1.清除危岩
對規模小、危險程度高的危岩體可採用靜態爆破或手工方法予以清除,消滅隱患。
2.部分削坡
對於規模較大的危岩體,難以全部清除其隱患。但可以在危岩體上部清除部分岩土體,降低臨空面的高度,減小斜坡坡度和上部荷載,提高斜坡穩定性,從而降低危岩的危險程度或減少其它防治工程的工程量。
3.排水防滲
在危岩體及其周圍地帶,應修建地面排水系統和堵塞裂隙孔洞,以防治過量地表水進入危岩斜坡,從而提高危岩穩定程度,減少崩塌機會。
4.加固斜坡、改善危岩岩土結構,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所採取的措施,其具體內容有:①灌漿加固,以增強岩體完整性,提高岩體強度。②採用支撐墩、支撐柱、支撐牆等支撐措施保護斜坡,防止坍落。③採用預應力錨桿或錨索等錨固措施加固危岩體,防止崩落。④軟基加固,即在危岩或陡崖底部發育有泥岩等軟弱岩層時,採用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軟基,防止強烈的風化作用和水體浸泡。如在軟基發育部位已形成風化凹腔,應根據規模、形態,採用嵌補、支撐、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加固;如凹腔內積水,應進行疏干,並採取措施防止繼續浸水。
5.攔截
對於在雨季才發生活動的墜石、剝落或小型崩塌活動,可在岩石崩落滾動途中修建落石平台、落石槽、擋石牆等,以攔截落石,防止破壞建築設施。
6.遮擋
為了防止小型崩塌對鐵路等工程設施的破壞,可修建明硐、棚硐等對工程設施進行保護。
7.加強監測預報
(1)危岩體形變監測主要手段包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從外部監測危岩體位移、裂縫變形、地面傾斜等現象;採用鑽孔傾斜測量、電測、聲發射監測、地應力測量等方法從內部監測危岩體深部變形位移及應力變化情況。
(2)激發崩塌活動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雨量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溫場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基本方法是分析斜坡穩定程度,建立危岩變形數值模型,確定崩塌活動的臨界值。在條件允許時,應建立預警系統,進行有效的災害預報。
8.躲避搬遷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建築設施,應選址搬遷,避免受害。
(二)滑坡災害防治措施
1.消除或減輕地表水、地下水對滑坡的誘發作用
(1)修建排水溝,攔截地表水,減少進入滑坡體的地表水量,並及時將滑坡體發育范圍內的地表水排走,減輕地表水對斜坡的破壞。
(2)修建截水盲溝和支撐盲溝、開挖滲井或截水盲洞、敷設排水滲管、實施排水鑽孔等,以攔截疏導地下水,減輕地下水對斜坡的破壞。
2.改善斜坡狀況,增加滑坡平衡穩定條件
(1)在滑坡體上部削坡減重,在坡腳加填,改變斜坡外形,降低斜坡重心,提高滑坡穩定程度。
(2)修建抗滑垛、抗滑柱、抗滑牆、抗滑洞等支擋工程,阻止滑坡體滑動,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實施錨固工程,「加固」滑坡,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4)採用焙燒法、電滲排水法、灌漿法等物理方法或化學方法,改善滑坡體岩土性質,提高軟弱岩土層強度,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加強監測預報
(1)滑坡體形變監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監測裂縫變形、滑坡體水平位移、垂直形變以及滑坡體上樹木、房屋等工程設施形變等情況。採用傾斜儀測量、短基線測量、地應力測量等監測滑坡體內部形變位移情況。
(2)激發滑坡活動的外界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降水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方法與崩塌預測預報基本相同。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三)泥石流災害防治措施
1.實施生物措施,保護水土,消弱泥石流活動的基本條件
基本方法是保護森林植被。禁止濫砍亂伐,合理耕牧,並且有計劃地植樹種草,以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植被覆蓋率,抑制水土流失,減緩泥石流活動。
2.實施工程措施,限制泥石流活動,保護耕地與工程設施
(1)攔擋工程修建谷坊、攔砂壩、格柵壩等,蓄水攔砂,減小泥石流流速、容重、規模,抬高局部溝段侵蝕基準,護床固坡,降低泥石流沖刷破壞能力,減輕溝床侵蝕。
(2)排導工程修建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引水輸砂,規范泥石流路徑,防止漫流,降低泥石流流速,削弱泥石流沖擊破壞能力。
(3)停淤工程根據泥石流發育地區地形條件,修建停淤場,將泥石流引入預定場所減速停淤,防止漫流。
(4)溝道整治工程採用固床砂壩、水泥砂漿砌石、石籠等方法保護泥石流溝坡,防止岸坡坍塌、滑移;在溝底進行鋪砌或修建肋板穩固溝底,減少溝底沖刷。
(5)防護工程與錯避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鐵路、公路、橋梁、隧道、房屋等工程設施,進行防護或錯避,抵禦或避開泥石流的危害。防護工程包括修建護坡、擋牆、順壩、丁壩等。錯避工程主要包括跨越式錯避、穿過式錯避等。跨越式錯避是指修建橋梁,使工程設施凌架於泥石流溝上空,免受泥石流破壞。穿過式錯避則是將工程設施置於泥石流溝地下,避開泥石流破壞。
3.監測預報
除利用遙感技術,結合氣象資料分析,進行區域泥石流活動中長期預報外,主要是利用降雨預測進行泥石流活動的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此外,還可利用泥石流遙測地聲警報器、泥石流超聲波泥位警報器、地震式泥石流警報器等儀器直接監測泥石流活動,並進行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難以防護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四)岩溶塌陷災害防治措施
1.控水措施
(1)地表水防水措施在塌陷區周圍修建排水溝,防止地表水進入塌陷區,減少向地下的滲入量。在地勢低窪、洪水嚴重的防治區圍堤築壩,防止洪水入侵灌入塌陷洞或岩溶孔洞。對塌陷區內嚴重淤塞的河道進行清理疏通,加速泄流,減少對岩溶水的滲漏補給。對嚴重漏水的河溪、庫塘,鋪底防漏或人工改道,減少地表水倒灌。對嚴重灌水的塌陷洞隙採用粘土或水泥灌注填實,減少地表水入滲倒灌。採用混凝土、氯丁橡膠、玻璃纖維塗料等封閉地面,增強地表土層強度,防止地表水沖刷入滲。
(2)地下水控水措施根據水資源條件規劃地下水開采層位、開采強度、開采時間,合理開采地下水。必要時進行人工回灌,控制地下水動態,限制地下水位的頻繁升降,並使動水位最低水位不低於基岩面,保持岩溶水承壓狀態。在地下水主要逕流帶修建堵水帷幕,減少區域地下水補給,促使外圍地下水位升高,防止塌陷向外圍地帶擴展。在礦區井下修建防水閘門,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統,對水量較大的突水點進行注漿封閉,控制礦井突水、突泥,避免礦區地下水大排大放,防止地下水位和岩溶水壓力的大起大落,控制地面塌陷活動。
2.加固措施
(1)挖填當孔洞規模和埋藏深度較小時,可清除岩溶上部覆蓋層中的軟弱土層和洞穴中的軟弱充填物,回填碎石或混凝土,改善建築場地條件,提高地基強度。
(2)強夯在土體厚度較小,地形平坦情況下,採用強夯砸實覆蓋層,破壞土洞,提高土層強度。
(3)灌注填充在溶洞埋藏較深時,通過鑽孔灌注水泥砂漿,填充岩溶孔洞,提高強度。
(4)鑽孔充氣鑽孔深入到基岩面下溶蝕裂隙或溶洞的適當深度,破壞真空腔的岩溶封閉條件,減少發生塌陷的機會。
(5)採用錨固柱、柵欄柱,支撐建築物,防止洞穴坍塌。
(6)跨蓋採用梁式基礎、拱形結構,或以剛性大的平板基礎跨越、敷蓋溶洞,避免塌陷危害。
3.監測預測
目前對岩溶塌陷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預報方法,只能根據專門地質調查,查明岩溶分布情況和岩溶塌陷的活動規律,結合淺層地質雷達探測和地下水動態監測、水文動態監測、氣象預報等方法,進行一般性預測。
(五)地裂縫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因素對地裂縫活動的強化作用
主要是合理開采地下水,限制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從而控制地面沉降活動,防止地面沉降對地裂縫的促進活動。其次是在礦區井下開采時,根據實際情況,控制開采范圍,增多、增大預留保安柱,防止礦井坍塌誘發地裂縫。
2.建築設施避災、防災措施
(1)查明地裂縫發育帶及潛在危害區,據以作好城鎮發展規劃和場地工程地質勘查,合理規劃工程建築物布局,使工程設施盡可能避開地裂縫危險帶,特別是嚴格限制永久性建築設施橫跨地裂縫,一般避讓寬度不少於4~10m。
(2)對於已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工程設施,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加固措施進行加固。對於必須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新的工程設施,應實施設防措施。如跨越地裂縫的地下管道工程,可採用外廊道隔離、內懸支座或內支座式管道活動軟接頭連結措施預防地裂縫的破壞。對於已受地裂縫嚴重破壞的工程設施,進行局部拆除或全部拆除,防止對整體建築或相鄰建築造成更大規模破壞。
3.監測預測措施
通過地面勘查、地形變測量、斷層位移測量以及音頻大地電場測量、高分辨縱波反射測量等方法監測地裂縫活動發展情況,預測預報地裂縫發展方向、速率及可能危害范圍。
(六)地面沉降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地面沉降的促進作用
(1)根據水資源條件,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大幅度持續下降,控制地下水降落漏斗規模。
(2)根據地下水資源的分布情況,合理選擇開采區,調整開采層和開采時間,避免開采地區、層位、時間過分集中。
(3)人工回灌地下水,補充地下水水量,提高地下水水位。
2.防護措施
地面沉降除有時會引起工程建築不均勻沉降外,主要是因沉降區地面標高降低,導致積洪滯澇,海水擴侵等次生災害。次生災害可造成十分嚴重的破壞損失。針對這些次生災害,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是修建或加高、加固防洪堤、防潮堤、防洪閘、防潮閘以及疏導河道,興建排洪排澇工程等。
3.監測預測
基本方法是設置分層標、基岩標、孔隙水壓力標、水準點、水動態監測網、水文觀測點、海平面觀測點等。定期進行水準測量;進行地下水開采量、地下水位、地下水壓力、地下水水質監測及回灌監測;進行河流水位、流量監測;進行潮汐及海平面變化監測等。根據地面沉降活動條件和發展趨勢,預測地面沉降速度、幅度、范圍及可能危害。
(七)海水入侵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海水入侵活動的促進作用
(1)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使地下水位保持在海平面或地下鹹水水位以上,並具有一定的水頭壓力。使其能維持濱海地區地下水與海水動力平衡,扼制海水入侵。
(2)利用回灌井、回灌廊道等實行人工回灌,補充地下水,提高濱海地區地下水水位。
(3)在發生海水入侵或容易誘發海水入侵的濱海地帶,禁止挖砂,保護海岸,防治海岸侵蝕,削弱海水沿河上溯活動。規范曬鹽、海產養殖,防止人為將大量海水抽引到陸地,減少海水補給源。
2.限制海水入侵的工程措施
(1)修建防潮閘,抑制海水沿河上溯活動。
(2)建造隔水牆或防滲圍幕,阻斷海水入侵通道,扼止海水擴侵。
3.監測預測
主要監測手段是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網,進行水位、水化學監測,必要時輔以海水水文動態監測。根據海水入侵活動機制和歷史海水入侵規律,預測海水入侵速率、規模、危害范圍。
(八)膨脹土脹縮災害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避災措施和防災、治災措施。
在進行城鎮規劃和建築工程選址時,要進行充分的地質勘查,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弄清膨脹土的分布范圍、發育厚度、埋藏深度以及膨脹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在此基礎上合理規劃建築布局,使容易受害的建築工程盡可能避開膨脹土發育區。在膨脹土分布面積比較大,難以選擇非膨脹土工程場地時,盡可能選擇地形簡單、膨脹土脹縮性相對較弱、厚度較小而且地下水水位變化較小、容易排水,而且沒有淺層滑坡和地裂縫的地段進行工程建築,最大限度地減少膨脹土的危害。
在膨脹土發育區進行工程建築時,應避免大挖大填,加寬建築物四周散水,設置圈樑,敷設砂墊。鐵路、公路施工避免深長路塹,多填少挖,路堤底部墊砂,路塹設置擋土牆,邊坡植草鋪砂。水利工程要快速施工,合理堆放棄土;必要時設置抗滑樁、擋土牆;渠道要合理選擇渠坡坡角;穿過壠崗時使用涵管、隧洞。工程設施附近要修建排水設施,避免降雨、地表水、城鎮廢水等大量滲入地下。同時要合理開采地下水,保持地下水位相對穩定,避免地下水位大幅度地頻繁升降,防止膨脹土反復脹縮。
對於已受膨脹土破壞的工程設施則視具體情況,採用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進行治理。
綜合上述8種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基本可分為4個方面,即:削弱災害活動強度措施;受災體防護措施;監測預報措施;避災措施。不同災害的具體方法不同(表8-1)。
三、地質災害防治基本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的根本目標是取得最充分的減災效果。然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必須遵照下列原則科學地規劃、設計、實施防治工程。
(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雖然是一種不可避免和無法准確預測的自然現象。隨著人類科學技術水平及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發展,人類對地質災害的認識水平逐漸提高,因此,在災害面前擁有了越來越大的自主能力。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災害發生機會,削弱災害活動強度;特別是對於那些主要因人為活動控制的地質災害,可以通過調整人類活動基本扼制災害的發展,防止或減少災害的破壞損失。例如,可以通過人工改變斜坡形態、負荷,減少地表水入滲,加固斜坡等方法增強斜坡穩定程度,減少發生崩塌、滑坡發生的可能;可以通過限制地下水開采量,調整地下水開采層等方法,控制地下水水位,預防和限制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的發生與發展。第二,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及時避災。在地面塌陷、地裂縫和膨脹土發育地區,盡可能使工程設施避開高危險區。對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可進行綜合監測,根據災害發生的危險程度,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減少災害損失。實踐證明,適時採取預防措施是防止災害破壞,減少災害損失的最有效途徑。
(二)防災減災的相對性、持續性原則
盡管人類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手段越來越豐富,防治技術越來越高超,但要想制止地質災害的發生,或者是完全預測預報地質災害,徹底防治地質災害是不可能的;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效果永遠也不會達到百分之百。因此,任何時候人類所進行的防治工作都是相對的。基於這種現實,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為了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地質災害防治要長期持續地進行下去,在不同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力求取得與之相應的減災效果。
表8-1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
(三)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除了具有長期性特點外,還具有廣泛性特點。因此,要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首先要做好防治規劃,根據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發育情況和不同時期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地質災害防治目標、防治對策與措施,從總體上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由於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財力還都不高,因此,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進行全方位的徹底防治。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在全國和地區災害防治規劃指導下,一方面加強區域環境保護與治理,改善地質自然環境,削除或削弱地質災害活動的背景條件;另一方面選擇受地質災害威脅強烈,破壞損失嚴重的城鎮、交通干線、重要企業等實施重點防治,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減災效果,真正做到「好鋼用在刀刃上」。
(四)防治地質災害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相結合的原則
實踐證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常常並不是孤立進行的,它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具有不同程度的聯系。因此,把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其它環境治理結合起來,並且把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規劃,可以取得充分的效果。
首先,從宏觀上看,地質災害防治與土地資源開發、水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發、植被資源開發以及城鎮建設、交通建設等具有直接關系。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應該與這些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方面在這些活動中積極主動地進行相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地質災害的有效防治將促進這些活動的正常進行,二者取得相互促進的效果。另外,地質災害防治不僅是中央政府的責任,而且是一種廣泛的社會行為。因此,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個人在發展經濟活動中,為了免受災害損失,取得效益和利潤,就應該將所涉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經濟活動之中,在市場經濟利益驅使下開展防治工作。
(五)防治工程最優化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一般需要比較巨大的投入。它所防治的對象是復雜的自然現象,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既是復雜的技術工作,又是復雜的經濟工作。無論是哪個部門實施哪種防治工程都需要本著最優化原則審慎對待。最優化原則的核心就是實現科學性、可操作性與最小風險、最大效益的有機結合。
1.科學性
其科學性主要體現在:防治工程類型選擇要有充分依據,符合地質災害的減災特點或受災體的防護需要;防治工程設計要有針對性,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要求。
2.可操作性
其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在目前技術水平條件下能順利實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有充分保障;現場環境沒有嚴重障礙。
3.最小風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在對災害評價基礎上實施的。由於對災害破壞損失認識的不徹底性,所以防治工程具有一定的風險。其主要表現在:防治工程不完全符合地質災害成災特點和受災體防護需要;設防標准不完全符合災害活動概率和成災規模,因而導致防治工程部分失效、完全失效或者超標准運行;防治工程不符合施工標准,達不到預期功能或達不到使用年限。基於這種性質,在設計、實施防治工程時,要力求將風險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4.最大效益
其主要表現是以盡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投入,取得最大、最長效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❽ 景德鎮市昌地土地開發整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景德鎮市昌地土地開發整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14年02月14日,主要經營范圍為土地開發整理、內地質災害治理、建容築安裝、景觀設計等。
法定代表人:湯莉莉
成立時間:2014-02-14
注冊資本:5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60200210053056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鎮市珠山區童賓路拆遷安置房1棟127室
❾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❿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的原則
(1)區域環境地質條件的相似性原則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受地專形坡度、屬岩土體工程地質類型和活動斷裂等因素所組成的地質環境系統的控制,區域地質環境系統相同或類似的區域,其地質災害活動或易發性也相似。所以要把不同的地質環境劃分出來。
(2)區域性人類工程活動規律相似性原則
人類活動的強度與廣度總是在一定的地質環境區域內發展的。相似的區域自然地質地理條件,人類工程活動規律也相似。如東北和華北地區的地質災害是主要是由於過量開采地下水資源和煤炭資源引起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主要發生在沿海城市和礦區;黃土高原地區的滑坡災害往往是人為開挖坡腳建房而引起的。
(3)區域地質災害防治方向與措施的相似性原則
考慮到中國不同地區地質環境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有很大差異,地質災害類型和危害情況不同,區域的減災重點和防治對策不同。東部地區人多地少,經濟基礎好,可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限制不合理人類活動等途徑,逐漸減輕地質災害活動的頻率和強度。而西部經濟落後,宜採取搬遷、撤離措施,避讓地質災害,減少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