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監測經費落實情況
① 地質災害調查監測
完成抄全國1∶1萬工程地質調查1127平方千米,1∶5萬工程地質調查6530平方千米,1∶5萬災害地質勘查2200平方千米。各地成功避讓各類地質災害920起,安全轉移37926人,避免財產損失5.5億元。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和失蹤人數同比減少12%,直接經濟損失減少42.7%。
長江三角洲地區全面建成地面沉降監測與控制體系,初步建立地面沉降主動防治和科學管理的決策機制。重慶巫山、奉節建立了具國際先進水平的地質災害實時監測預警示範站,為三峽工程庫區等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提供了技術支撐。建立以專業的地質災害監測和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雅安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和以區域地質災害監測為基礎的江西省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系統。西南山區城市、東南台風暴雨型、西北黃土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工作取得良好進展。「萬村培訓行動」成效明顯,雲南昭通成功預報鹽津滑坡,避免2011人傷亡;四川達州成功預報青寧鄉岩門村滑坡,避免2251人傷亡。
② 我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現狀
7.1.1 地質災害防治與監測的法規建設
伴隨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發展,各種類型的人類工程活動不斷加劇,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其他多種地質災害不斷發生。為防治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滿足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包括了對地質災害監測工作進行管理在內的地方性地質災害防治法規,自1995年開始出現。至1999年,已有18個省(區、市)頒布了21項法規條例,至2004年即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40餘項法規、條列(附錄2)。
在全國各地地方性地質災害防治法規的基礎上,2001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十五」國土資源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200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001年10月國土資源部完成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並於2002年1月由國務院批復,2002年2月下發湖北省和重慶市國土資源部門落實。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全國性法規,2003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附錄2)。在上述全國性法規、規劃的指導下,目前「全國地質環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規程、規范正在編制之中。這些法規、條例的出台,有力地推進了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和地質環境管理、保護工作。
7.1.2 監測網路與機構建設
(1)專業監測機構建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截至2002年9月,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及隊伍狀況如表7.1所示。由該表可知,我國現有: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中心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31個,地(市)級地質環境監測站220個,其中直屬分站138個,代管分站131個,縣級地質環境監測站49個(重慶40個,四川7個,福建2個)。上述機構中,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在職職工126人(包括三峽中心),省地級地質環境監測隊伍在職人數3349人。合計全國地質環境監測專業隊伍在職人數3349人。這樣一支隊伍初步形成了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預報預警的科研體系,為地質災害的防治、地質環境的保護和依法行政提供了組織保障。
表7.1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及隊伍狀況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管理體制還不夠健全。雖然省(區、市)級和地(市)級兩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承擔起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職能,但多數地(市)級國土局沒有專門的科室,縣級以下機構很不健全,體制還沒有理順。與此同時,在水利、鐵路、公路和城建等部門也還沒有設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指揮系統。國土資源部門原有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是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歷史條件下建立的,部分省(區)的公益性監測工作仍由企業性質的地勘單位承擔,與政府行政管理脫節,難以滿足政府和社會的需要。
(2)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建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狀況參見表7.2。截至2003年,全國完成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縣(市)達到545個,面積200萬km2,共調查出災害隱患點7萬余處,建立了群測群防點4萬多處;湖南、廣西、四川、寧夏、青海、新疆開展專業監測與巡測的災害點120餘處。
三峽庫區20個市(區、縣)已成立17個地質環境監測站,建立了秭歸-巴東段(50km)地質災害GPS監測網並投入監測運行。該網包括國家級控制網(A級)、基準網(B級)、滑坡監測(C級)三級GPS監測網,對12個單體滑坡進行監測,共建有59個GPS監測點。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地面塌陷監測網控制面積10km2,設地面塌陷監測點58個,為礦山地質災害監測起到了示範作用。
2)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網在長江三角洲地區除上海市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較為完善的、由基岩標、分層標、GPS觀測點、地面水準點和地下水監測孔等構成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外,江蘇的蘇錫常地區2002年也在個別地區建立了分層標,其他地區尚屬空白。環渤海地區只有天津市在城區建立了7組分層標,而且多建於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組基岩標和分層標正在建設之中。西安設立了部分地裂縫監測點,寧波初步建成了地面沉降監測網。目前開始實施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的主要地區為華北平原和長江三角洲和部分大中城市。全國地面沉降監測現狀參見表7.2的有關內容。
3)區域性群測群防體系尚未建成。群眾對地質災害缺乏預防知識,基層主管部門缺少專業技術人員,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和群測群防的監測網路不健全,全國大部分縣(市)還沒有建立。目前僅是開展過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539個縣(市)建立了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地質災害監測尚未引起全社會足夠的重視,資金保證程度差,缺乏完善的救災防災系統。因此,加大宣傳和管理力度,加強立法工作,強化地質環境管理,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縣(市)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防災減災是非常必要的。
4)監測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地方各級政府尚未建立地質災害專項資金渠道,僅靠國家補助的部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開展工作。每年的監測經費不足以維持正常的監測工作,監測工作日益萎縮,設備陳舊老化、設施破損嚴重,影響監測成果質量,難以滿足准確快速實時監測的要求。
表7.2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狀況
7.1.3 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
利用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提供的資料庫軟體,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基本實現了991年以後地下水監測數據和地質災害調查數據的入庫管理,部分省(區)還建立了圖形庫、文檔庫、監測點檔案庫和信息管理系統等。四川省開展了地質災害預報信息隨同天氣預報播出的試點工作。全國地質環境監測信息管理現狀如表7.3所示。
表7.3 全國地質環境信息管理現狀
在網路建設方面,只有少數省(區、市)實現了與Internet的專線連接(河北、青海、海南等)和內部區域網建設,多數省區通過撥號上網向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傳輸數據。目前,地質環境監測數據的分析和開發利用還很不夠,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基本上沒有向社會和公眾開放。這些情況表明,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信息傳輸與處理沒有跟上時代步伐。
③ 實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的投資估算
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規劃主要費用項目包括:建立國家級地面沉降監測網,地質災害監測重點工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研究試驗區,重大突發性地質災害單體監測工程等。到2010年,投資估算經費為37.4億元人民幣。
④ 地質災害應急資金轉補助資金說明怎麼寫
主要寫明,資金用途,使用時間,經辦人等
具體規章要求參考如下:
第一條 為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第394號令),結合我縣實際。為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等相關法規,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專項資金來源每年包括:縣級財政預算安排20萬元;縣級采礦權使用費及價款收入入庫數的10%;縣級礦產資源補償費收入入庫數的10%;縣級煤炭價格調節基金入庫數的5%。
第三條 專項資金主要用於因自然因素引發或難以確定引發責任人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專項資金具體使用主要包括、勘查設計、勘查治理工程、地質災害巡查、應急調查及應急治理工程、監測預警工程、治理規劃等。
第四條 專項資金由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和縣物價局共同負責管理。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監督依照本辦法要求執行。
第五條 縣財政設立縣級地質災害治理資金專戶,用於歸集、核算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各鄉鎮人民政府也要設立地質災害治理資金專戶,並列如本級本年度財政預算。
第六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實行統籌安排,突出重點,專款專用,保證效益的原則。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上報財政部和國土資源部申請立項。上報項目未獲准立項的,其經費或補助經費的不足部分由省、地、縣三級財政按35%:35%:30%比例分擔;
(二)大型地質災害治理經省國土資源廳審查批准後,經費由省、地、縣三級財政按35%:35%:30%比例分擔;
(三)中型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經費由地、縣財政出資解決;
第七條 省財政廳根據省有關部門批準的項目及經費申請及時將資金撥付到各市(州、地)設立的專項資金賬戶;各市(州、地)財政部門在收到省級撥付的專項資金後,原則上在七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縣設立的專項資金賬戶;項目承擔縣的財政部門在收到資金後,根據項目的實施進度,及時將資金撥付到項目承擔單位的賬戶;項目承擔單位必須建立專賬,單獨核算,支出按有關財務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第八條 凡經批准立項的省級地質災害治理專項資金補助項目,各級政府要及時解決應承擔的配套資金,並嚴格按規定用途使用資金。
第九條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項目要預留質量保證金。保證金按項目總經費的10%確定,待項目驗收通過後,由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予以撥付。
第十條 省級地質災害項目資金不得用於平衡各級財政預算,不得用於發放職工工資、獎金和津貼,主管部門不得提取管理費。
⑤ 實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的法規、制度和規范體系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辦法、監測設施保護規定、監測資料共享、監測資料匯交制度。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積極推進《地質環境監測法》、《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等的立法進程。
修改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做好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技術要求、地面沉降、地裂縫監測規范、地質環境監測數據採集、錄入等一系列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的編制或修訂工作。使地質災害監測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
(2)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理順體制關系
建立由中央到地方專門領導機構和專業組織實體,形成覆蓋全國的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實體網路(圖)。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部門的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災害防治小組應會同水利、交通、城建和氣象等部門加強配合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實時動態監測,形成既有各專業獨立性,又有統一領導的監測預警體系。
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區)、市(地、州)和縣(市)四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明確各級監測機構作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按照「站網管理,業務聯系,技術指導,資料匯交,成果集成」的原則,理順各級關系,加強內部機構建設,使其真正承擔起各類地質環境監測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技術指導工作。
(3)健全監測經費保障體系
監測經費實行分級分責任承擔。國家、省、地和縣等不同級別的監測網點建設、維護、運行和基本建設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環境專項經費;由采礦、開采地下水、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環境地質問題等的專門監測網點建設、維護和監測的日常運行以及試驗研究經費,應由責任人承擔;各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所要求的地質環境監測研究經費。
(4)把科技進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廣先進實用的監測設備
重視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加快地質環境監測的自動化進程,推廣規范化的技術規程,建設和完善地質環境信息網路,改進監測成果的發布形式,提高監測工作為社會公眾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的能力。
(5)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高我國地質環境監測水平和國際影響
總結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成功的經驗,進一步嘗試和推進與其他公益網的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互為補充和促進,不斷拓展監測領域,提高為政府、為社會服務的水平。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意識
利用電視、廣播和報紙等多種宣傳媒體,結合「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水日」等社會活動大力宣傳我國人口、環境與資源的基本國策,宣傳生態環境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全社會對保護地質環境的重視程度,普及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⑥ 怎麼寫關於申請地質災害勘測經費的報告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對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進行調查、監測、分析、評估的工作,主要評估地質災害的破壞能力。地質災害危險性通過各種危險性要素體現,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歷史災害危險性是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程度,要素有:災害活動強度或規模、災害活動頻次、災害分布密度、災害危害強度。其中危害強度指災害將活動所具有的破壞能力,是災害活動的集中反映,是一種綜合性的特徵指標,只能用災害等級進行相對量度。 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評估是指未來時期將在什麼地方可能發生什麼類型的地質災害,其災害活動的強度、規模以及危害的范圍、危害強度的一種分析、預測。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受多種條件控制,具有不確定性。地質災害活動條件的充分程度是控制點,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的最重要因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候條件、水文條件、植被條件、人為活動條件等。歷史地質災害活動對地質災害潛在危險性具有一定影響。這種影響可能具有雙向效應,有可能在地質災害發生以後,能量得到釋放,災害的潛在危險性削弱或基本消失。也可能具有周期性活動特點,災害發生後其活動並沒有使不平衡狀態得到根本解除,新的災害又在孕育,在一定條件下將繼續發生。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方法主要有:發生概率及發展速率的確定方法,危害范圍及危害強度分區,區域危險性區劃等。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第15條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的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評估結果由省級以上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條件的,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不予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包括下列內容: (1)工程建設可能誘發、加劇地質災害的可能性。 (2)工程建設本身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 (3)擬採取的防治措施
⑦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範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後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後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範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範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範,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幹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範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並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後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採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於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後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職,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政府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範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性服務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後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後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幹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幹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並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層政府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最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於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政府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於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政府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⑧ 信息專報中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及對策建議怎麼寫
七、地質災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地質災害底子急待查清,市級防治規劃急需編制。
目前,我市祁陽、東安、零陵、道縣4個縣區己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工作,新田、江永兩縣正在開展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其餘5個縣區尚未開展此項工作,導致全市地質災害底子不清,防災工作缺乏針對性,同時影響了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今年省國土資源廳已同意支持永州完成全市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建議市政府將去年擬安排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經費落實到位,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2、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嚴重
我市礦產資源開發歷史悠久,地質環境遺留問題較多。近年來,受利益驅動,無證開采、濫采亂挖等違法采礦現象屢禁不止,一些礦區已是千蒼百孔,留下嚴重的安全隱患,汛期極易引發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嚴重危害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建議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開采秩序治理整頓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
3、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嚴重不足
全市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80餘處,大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點急需治理,治理任務艱巨,治理資金缺口很大。尤其是江華縣蔚竹口鄉政府駐地滑坡和兩岔河鄉俊山村滑坡、祁陽縣內下林場內下村滑坡和潘市鎮高山村滑坡、雙牌縣城文化西路滑坡和茶林鄉中學滑坡、藍山縣毛俊鎮龍江村滑坡、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滑坡、東安縣城青山塢滑坡等9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存在較大險情,急需採取工程治理或應急處理措施。建議市、縣兩級政府多方籌措資金,加大防治資金投入力度。
4、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技術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地質環境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與地質環境管理工作不相適應,加之尚未設立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機構——地質環境監測站,日常技術工作依賴從409隊和煤勘三隊臨時抽調技術力量來完成。為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建議市政府批准設立地質環境監測站和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八、地質災害防治對策與建議
1、深入開展地質災害法律宣傳,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
通過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在地質災害危險地段的醒目位置粉刷警示標語、在地質災害易發區懸掛警示橫幅、發放防災明白卡等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自救能力。
2、進一步完善以群測群防為重點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繼續完善以鄉(鎮)、村、組為基礎,群眾與專家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各鄉(鎮)、村、組要落實專門聯絡員,明確各個隱患點的監測人。加強與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的聯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發揮它們在防災中的主力作用。要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使群測群防網路真正發揮作用。
3、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為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建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盡快行動起來,收集規劃材料,確定規劃編制單位,落實項目經費。
4、建立健全資金投入長效機制,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入力度。
我市地質災害多,防治經費缺口大。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切實加強地質環境管理工作。廣泛籌措資金,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進行治理,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是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把防治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二是對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誘發單位出資治理;三是建議出台政策,從土地出讓金收入和礦業權出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專門用於地質災害防治。
5、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過去一段時間,地質災害防治以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理等工程措施為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資金投入大,資金供需矛盾突出。用有限的資金來治理大量的地質災害隱患,採取搬遷避讓和應急救助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措施。建議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6、加強采礦行為監管,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的監管,督促采礦權人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實施地質環境保護,拒不恢復或治理的,責令限期恢復和治理,逾期不執行的,責令停止開采,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繳存力度,切實督促采礦權人繳存備用金,對不繳存或不足額繳存的,不得發放采礦許可證或辦理延續登記。
7、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建設用地審批辦法》的規定,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防止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凡不按規定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不得辦理用地審批或采礦許可證。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及城鎮居民建房的指導,防止將房屋建在地質災害易發地段。
⑨ 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資金投入
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投入資金8.19億元(圖9,圖10),同比增長108%。
圖10 2007年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資金投入方向結構圖(單位:億元)
⑩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71 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別是國務院第 157 次常務會議對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11 年 6月,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大力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汛期防範工作,並取得了明顯進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 《決定》的同時,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治體系建設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相關部門和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 《決定》貫徹落實和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及其特徵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蹤,137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0 億元。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5 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 7.2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與過去 5 年同期平均數相比,發生數量相當,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質災害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為主,累計 13092 起,占總數的 90%。9月份,陝西、四川等省連續出現較強降雨過程,局部地區出現多日強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4 億元。
二是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全國共計發生11474 起,占總數的73%。滑坡規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強降雨條件下呈現群發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響區的南江縣受降雨影響,引發地質災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蹤,多處基礎設施受損。
三是地質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發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區,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 7 省 (區)共發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質災害多發,從 6月至 10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072 起,累計造成 21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96%和 79%。
各地通過組織開展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共確認新生地質災害隱患點 1.9 萬處,威脅人員 76.4 萬人。對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開展了應急處置,並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體系。
二、防範工作部署早落地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最高價值准則。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011 年 2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5月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為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提供防災信息。7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今年以來,我部針對降雨、雨雪冰凍、融雪等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129 次,發出通知 份。
二是檢查指導突出重點。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個由部領導、司局長帶隊的工作組,汛期啟動了 7 大片區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407 次,組織專 業 技術 人員 4.1 萬 人 指 導 各 地 開展 地質災害 隱患 排 查 巡 查 復 查工作。
三是監測預警及時准確。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共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
四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針對突發地質災害,我部派出 30 個應急工作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派出 3106 個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堅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參與應急值守,報送有關信息 600 多條。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通過加強群測群防、預警預報、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強
一是通過開展以縣 (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 「十有縣」建設,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目前,全國 「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今年累計有 4.1 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應急處置宣傳培訓工作。
三是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基地建設、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汶川地震帶科學鑽探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是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針對甲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開展防治施工與監理培訓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單位、8000 多人參加培訓。
五是各地加強了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目前,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 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 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及時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2011年全國成功避讓地質災害 400 多起,避免 3.5 萬人傷亡。
(二)綜合採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質災害威脅
我部積極指導各地在扎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手段,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一是通過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共實施2260 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脅 87.8 萬人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保護經濟財產240 多億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應對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綿竹市清平鄉文家溝,通過實施科學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還復雜的情況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災害再次發生。
二是通過搬遷避讓有效規避地質災害。各地結合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等開展受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今年全國共實施 6438 處 28.1 萬人的搬遷避讓。福建省將 「造福工程」搬遷避讓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計劃通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實現 13 萬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搬遷任務。陝西省則結合陝南地區生態移民工程,計劃用 5 ~10 年左右時間,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 60 萬群眾逐步搬遷至安全地帶。
三是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各地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和責任管理制度創新,技術力量和保險制度引入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廣西梧州市積極探索治理與搬遷避讓相結合的辦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利用、市政建設、城市景觀改造、城鄉增減掛鉤相結合,由點及面,化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既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點百姓所受的威脅,又通過建立新的社區讓百姓安居樂業。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重慶、山西靈石等地政府積極引導、吸引社會技術力量和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
《決定》作為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得到各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深入推進。
(一)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狠抓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具體防治任務部署,加強演練培訓等手段運用。一是從組織機構上,全國已有 24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7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4 個市及近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山東、陝西、甘肅等省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從經費投入上,省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 50 多億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省財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實上,各地加緊部署調查工作,廣東省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勘查目標。四是應急演練上,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563 次,參加人數達到 100 多萬人。通過演練示範,險情出現時,地方決策果斷,避險路線場所明確,防災減災效果明顯,對今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訓教育上,各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大力開展防治知識宣傳與培訓。四川省在汛期培訓群眾 200 多萬人,浙江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安徽省開展 「六個一」貫徹學習 《決定》活動,編制 《學習問答30 題》,對 《決定》 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
(二)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各相關部門全力支持,認真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內的地災防治,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力度,部門分工協助的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中編辦積極支持,我部在相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牌子,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二是財政部進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億元增加到 25 億元; 交通運輸、鐵路系統分別投入資金 16.6 億元和 10 億元,開展 6585 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和鐵路沿線山洪地質災害防治; 民政部、財政部加大地質災害救災資金投入。三是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等部門在制定實施有關規劃和工程建設過程,重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易災地區生態環境評估和監管,國務院三峽辦積極推進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實施。四是水利部先後派出 19 個檢查組赴各地督促檢查山洪災害的防禦及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工作; 氣象部門在重點地區建設 1300 個鄉鎮自動氣象站、5000 個暴雨監測站,加強雨情動態監測; 鐵道部組織開展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排查。五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共出動兵力 10526 人、民兵預備役 11972 人、車輛機械 1420 余台、直升飛機 11 架,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累計轉移、解救群眾 2.9 萬人。
五、精心謀劃,扎實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且我國地質地貌復雜,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還需一段時間,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們將在謀劃長遠的同時,扎實做好當前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 《決定》的貫徹落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積極主動指導、督促各地制定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 《決定》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配合國辦開展 《決定》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繼續開展以提升縣級防治能力為目標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規范化建設,開展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調查評價、防治工程等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編制實施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防治項目的實施。《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已徵求相關省和部門意見,將盡快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報國務院,同時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三峽辦組織實施好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三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治,扎實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過會商、動員、檢查等部署開展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在做好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區、市)地質災害防治情況統計表 (略)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