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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工程地質災害

發布時間: 2021-02-18 07:09:02

① 什麼是海洋地質災害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海洋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和海洋工程建設的迅速發回展,由海答洋地質因素造成的災害事故也不斷發生。

據美國對海洋鑽井設備事故的統計,海洋平台損壞中的40%、海底管道損壞事故的50%是由於海底不穩定造成的;而由於海上風暴引起的損壞數只佔28%。在風暴破壞的平台中,究其根源,也大都與海底沉積物的不穩定有關,風暴只不過是外界誘發因素而已。

② 常見的地質災害有哪些

我國地質災害種類齊全,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管理司等,1998)。它們是: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

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岸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等;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

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2)海洋工程地質災害擴展閱讀:

在所有的地質災害中,除地震災害外,崩、滑、流災害是最為嚴重的,其以分布廣、災發性和破壞性強,具有隱蔽性及容易鏈狀成災為特點,每年都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另外,土地沙(漠)化、地面沉降和水土流失等緩變型地質災害發展迅速,危害愈來愈大,成為令人擔憂的地質災害。

從「成災」的角度看,中國地質災害的區域變化具有比較明顯的方向性,即從西向東、從北向南、從內陸到沿海地質災害趨於嚴重。這是因為雖然不同類型、不同規模的地質災害幾乎覆蓋了中國大陸的所有區域,但由於人類活動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差異,使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和破壞程度顯著不同。

東部和南部地區,人類活動頻繁而又劇烈,區內人口稠密,城鎮及大型工礦企業、骨幹工程密布,因而,一方面,一旦發生地質災害則損失慘重,另一方面,人類經濟工程活動加劇了地質災害的發生與發展。而西部北部地區,雖然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但大部分地區人口密度和經濟發展程度低,所以危害和破壞程度相對較低。

調查表明,凡是人口密集,工業發達地區在人類活動的影響下,地質災害正由自然動力型向人為動力型發展,由點狀向帶狀、樹枝狀、片狀發展。

③ 海洋地質災害是怎麼引起的

海底的不穩定,是指存在於海底之下淺層的各種地質地貌因素在某種條件作用下專所發生的各種破壞性變化屬,或可能潛伏的危險,如海底隆起、移位、滑動或塌陷等。它能夠導致平台傾覆,海底輸油管道和海底通信電纜位移或斷裂,碼頭或其他海底設施倒塌等破壞性事故。1980年,在美國得克薩斯州以南海域作業的一座自升式平台,因海底沉積物不穩定,一條樁腿突然沉陷,平台傾斜51°,另兩條樁腿扭彎,造成4800萬美元的損失。由此可見,海底的不穩定是海洋工程的大敵。正確認識和評價海底地質地貌環境,是海洋平台的設計和插樁、海底管道的鋪設、海底電纜路線的選址以及設置其他海上建築物需考慮的重大問題。任何對可能造成災害的海洋地質環境的忽視,都將給海上施工帶來嚴重危害。

④ 地質災害都有哪些種類

地質災害的種類有:

1、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2、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3、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4、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5、地裂縫:地裂縫是累進性發展的漸進性災害。按其成因可分為兩大類:一種是內動力形成的構造地裂縫,如地震裂縫、基底斷裂活動地裂縫、隱伏裂隙開啟裂縫等;另一種是非構造型,即外動力作用形成的地裂縫,如鬆散土體潛蝕地裂縫黃土濕陷地裂縫、膨脹土脹縮地裂縫、滑坡地裂縫等。

(4)海洋工程地質災害擴展閱讀:

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⑤ 什麼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或人為地質作用,使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命、物質財富造成損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質災害廣泛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它給我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諸多的不便,同時,也給我們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在認識了解地質災害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認識地質災害本身,還要了解掌握地質災害的成因、觀測、分類、預防,以及地質災害的救援知識,以便為我們科學的預防和救援打下堅實的基礎。
地質災害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因為發生災害的地理環境不同,所以治理災害的方法和減災措施也有所差別。近年來為深入研究,又把地質災害分為山地地質災害、平原地質災害和城市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根據其主導動力成因具體分為內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地震、火山、構造沉降、構造地裂縫、岩爆等;外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為動力地質災害,包括水庫誘發地震、抽水塌陷、礦區采空塌陷等。實踐表明,單一成因的地質災害較少,復合型地質災害較多。
根據地質災害成災動態特徵可分為突發型地質災害——發生突然,過程短暫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緩發型地質災害(或累進型地質災害)——發生過程比較緩慢,具有累進性特徵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鹽漬化、海水入侵等。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為山地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鹽漬化等;濱海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蝕等;海洋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質災害,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縫等。
根據與社會經濟關系可分為城市地質災害、礦區地質災害、農業地質災害、工程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的普查是在正確認識各種地質災害的基礎上,對一個特定區域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的全面排查,進而有效地進行預防和治理。它是地質災害預防的前提。
所謂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城市、農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重點工程設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線,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等。
研究地質災害的最終目的是減少地質災害發生對人們造成的損失,然而有效地預防又離不開不間斷的、准確有效的觀測,所以觀測在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簡易監測法和精密觀測法。
簡易監測法有定期目視檢查和安裝簡易監測設施進行監測兩種。定期目視檢查要求監測責任人定期目視檢查或在暴雨天氣時目視檢查,監測地質災害有無異常變化,例如,建築物變形情況、地面裂縫的發生發展情況以及地下水異常變化等。
安裝簡易監測設施要求在監測地災點敏感變化部位(如滑坡前緣或後緣裂縫處)設立簡易固定標尺(如打入木樁或釘繩法、貼紙法)或用水泥砂漿貼片等觀測坡體滑移變化情況。
儀器精密監測主要分為水平與垂直位移監測(包括深部位移監測和孔隙水壓力、地應力監測等),主要針對需花費較大資金進行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此類監測工作一般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技術人員承擔。
分析地質災害的成因、給地質災害進行分類、地質災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災害沒有發生前進行的一系列為減災減損採取的措施。但是當地質災害發生以後,我們不但要進行正確的治理,還必須有有效的營救機制。地質災害的營救要以科學發展觀理論為指導,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我國地域遼闊,地理和地質條件都很復雜,地質災害種類多、分布廣、影響大,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質災害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達75億~120億元,特別是一旦發生地震等重大災害,其損失就會更大。
地震是各種地質災害中破壞性最大的一種。我國地處歐亞地震帶與環太平洋地震帶之間,是歐亞板塊與太平洋板塊、印度洋板塊的接觸及俯沖帶,構造活動劇烈,地震頻繁。從20世紀初到1988年,我國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級以上的9次。20世紀以來,全球發生7級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數超過百萬,其中,我國地震佔10%,死亡人數佔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築物幾乎全被破壞,人員傷亡多達40萬。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壞性很大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山區、高原廣泛出現,西北、西南地區更多。僅四川,近10年來就達數萬次,死亡2500多人,經濟損失達20多億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東部地區出現較多的地質災害。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影響嚴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計達2米多,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威脅。
我國地質災害發展趨勢:次數增多,損失日益加重,面積越來越大。造成地質災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為的因素相當重要。據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的發生與人類活動有關。由於人類不按客觀規律進行經濟、軍事、生產活動,嚴重破壞地質環境,加劇了災害的發生。缺乏科學規劃、對自然資源掠奪性開發、亂挖濫采、亂棄廢渣、過量抽取地下水等,都會引發地質災害。在缺乏科學論證和科學決策的情況下興修水庫,鋪設鐵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僅影響工程質量,而且會誘發地質災害。事實告訴我們:一旦人類活動破壞了環境,要想重新建立起來需要付出更昂貴的代價,甚至比當初想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價值還要多得多,如寶成鐵路建成後,每年要支出大量經費維修路基,僅1987年的投資費用,就相當於當年建路費用的50%。

⑥ 地質災害包括哪些

一、地質災害按處所進行劃分
按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和發生處所進行劃分,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
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
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地質災害按動力因素進行劃分:
致災地質作用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
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
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所以防止人為地質災害的發生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一個側重方面。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進程,有的是逐漸完成的,有的則具有很強的突然性。據此,又可將地質災害概分為漸變性地質災害和突發性地質災害兩大類。
前者如地面沉降、水土流失、水土污染等;後者如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下工程災害等。漸變性地質災害常有明顯前兆,對其防治有較從容的時間,可有預見地進行,其成災後果一般只造成經濟損失,不會出現人員傷亡。突發性地質災害突然,可預見性差,其防治工作常是被動式的應急進行。其成災後果,不光是經濟損失,也常造成人員傷亡。故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對象。

⑦ 海洋地質災害的主要類型並簡述其誘發因素

海洋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和分布有其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成因的復雜性、內發生的周期容性、多發和復發性、群發與同步性構成了共同的屬性;依據致災的動力條件大致可分為內動力地質條件、外動力地質條件和人為地質條件三種類型;

⑧ 地質災害有哪些

自然災害包括哪些方面內容
主要包括乾旱災害,台風、暴雨、冰雹、沙塵暴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暴潮、海嘯等海洋災害,以及重大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⑨ 地質災害包括哪些災害地質災害中包括那些災害

比較常見地質災害共有12類、48種。它們是: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等;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面開裂(地裂縫)等;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燃、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高溫、突水、瓦斯爆炸等;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等;6河、湖、水庫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等;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升降、海水入侵,海崖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等;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等;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化、淤泥觸變等;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等;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等;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干(地下水位超常下降)等。

⑩ 駭人聽聞的海洋地質災害是怎樣的

20世紀60年代以來,隨著海洋石油、天然氣資源的勘探開發和海洋工程建設的迅速發展,由海洋地質因素造成的災害事故也不斷發生。

據美國對海洋鑽井設備事故的統計,海洋平台損壞中的40%、海底管道損壞事故的50%是由於海底不穩定造成的;而由於海上風暴引起的損壞數只佔28%。在風暴破壞的平台中,究其根源,也大都與海底沉積物的不穩定有關,風暴只不過是外界誘發因素而已。

海底的不穩定,是指存在於海底之下淺層的各種地質地貌因素在某種條件作用下所發生的各種破壞性變化,或可能潛伏的危險,如海底隆起、移位、滑動或塌陷等。它能夠導致平台傾覆,海底輸油管道和海底通信電纜位移或斷裂,碼頭或其他海底設施倒塌等破壞性事故。1980年,在美國得克薩斯州以南海域作業的一座自升式平台,因海底沉積物不穩定,一條樁腿突然沉陷,平台傾斜51°,另兩條樁腿扭彎,造成4800萬美元的損失。由此可見,海底的不穩定是海洋工程的大敵。正確認識和評價海底地質地貌環境,是海洋平台的設計和插樁、海底管道的鋪設、海底電纜路線的選址以及設置其他海上建築物需考慮的重大問題。任何對可能造成災害的海洋地質環境的忽視,都將給海上施工帶來嚴重危害。

為避免海洋地質災害事故的發生,必須預先調查要開發或施工的海區,研究產生海底不穩定的海洋地質地理背景、誘發條件(如水文、風暴和地震等)和內在因素(如海底淺層含氣沉積斷層、侵蝕作用和沉積作用等),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過程,揭示形成各類地質災害的作用過程、規模和形態特徵。在積累大量資料的基礎上,預測災害事件可能發生的位置,這樣才能防患於未然。

目前,美國各石油公司已把海底不穩定性的調查資料作為設計海上平台結構和選擇管道線路必不可少的參考資料。政府的礦產管理部門也把石油公司預防海洋地質災害的措施作為批准海洋鑽井權的重要條件。石油公司申請對其海洋設備實行保險時,也必須首先交驗海底不穩定性的實際調查資料。

雖然我國的海洋油氣開發和海洋工程建設的歷史不長,但同樣遇到了許多海底不穩定因素,也發生過不同程度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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