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地質工程 » 對龍崗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認識

對龍崗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認識

發布時間: 2021-02-18 06:27:20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回、地答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勘查就是實地查看、現場調查的意思。勘查就是專門從事勘查的部門或人員利用現代科學原理、現代科技知識和方法,對需要取證的事實進行勘驗、檢查、調查訪問、尋找、發現、固定和提取與有關的痕跡、物品等證據材料和信息,為科技鑒定、綜合分析判斷提供服務。如:現場勘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

❷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學原理

一、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

在人類的物質資料生產過程中,勞動首先是人與自然之間的過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動來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包括預測地質災害發生的可能性,興工動料構築減災工程都是引起、調整和控制人與自然之間的物質變換過程。

在地質災害的定義中,人類的生命和財產遭受了危害,生產和生活活動受到了阻滯,資源和環境受到了破壞,這時成災區范圍內人類的生命、財產、生產及生活活動、資源和環境稱為承災體。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以提供承災體安全為產品的經濟活動。我們把通過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提供的承災體安全稱為安全品。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產出的是安全品,安全品的價值不是在市場競爭中通過價格得以實現。假設決定對某一泥石流易發區進行勘查,即決定投入資金進行勘查。經過招投標競爭,甲企業以100萬元勘查工程價款中標。經勘查得出結論,年內有暴雨,且暴雨必定引發特大型泥石流。承災體為一座工廠,其全部財產,重置價1000萬元,20戶居民,其全部財產200萬元,該區再無其他財產。經科學分析,若無防災工程,也不遷移,則暴發泥石流時,居民財產百分之百被毀,即200萬元;企業財產50%受損,即500萬元。若遷移居民和企業,需耗費500萬元,若興建防禦工程,至少需2000萬元,我們選擇轉移居民和企業財產的做法。假定甲企業得出的結論和損失分析是正確的,那麼,減災工程的經濟效益是(200×100%+1000×50%-500-100)÷(500+100)=16.66%,安全品的價值實現了700萬元。也就是說,如果不投入資金進行減災活動,承災體的損失將是700萬元,而減災活動的結果是使承災體獲得了安全,支出的是500萬元遷移費用和投入的100萬元勘查費用。以絕對數表示的經濟效益是100萬元。在這個例子中,如果承災體不是一個工廠、20戶居民的財產,而是一個城區的500戶居民,10個工廠,一所學校,其價值分別是5000萬元、10000萬元和300萬元,而遷移費用2000萬元,泥石流毀損各工廠和居民財產的百分比不變,毀損學校財產的價值為三分之二。此外,災後治理發生的費用也是災害發生的損失,設為210萬元。那麼,我們選擇興建防禦工程,這時按已有的經濟效益定義,投資的經濟效益是(5000+5000+200+210-2000-100)÷(2000+100)=386.19%。即不投資進行減災活動,承災體的損失是10410萬元,投資防禦後承災體獲得安全,這個安全是以2100萬元的投入換來的,安全品實現的價值是10410萬元,其凈效益為10410-2100=8310萬元。由此可以看到,安全品的價值就是承災體在受到地質動力作用時最大可能損失的價值;安全品的價值,不論是轉移了承災體還是通過防治工程使災害體消失了危害之勢,只要承災體獲得了安全,安全品的價值就實現了。

二、安全品生產活動的特殊性

(一)產品用途的單一性

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勞動對象是客觀地質體。人們根據已有的認識,對客觀地質體進行勘查,當然首先是可能成災的區域,尤其是成災嚴重的區域。為了保證承災體的安全,經過論證,對於極易成災,且一旦成災,則災度很高的點要興工動料建造防禦工程,改變地質體應力狀態。就過程而言,對客觀地質體的認識是勘查過程,這與地質勘查一樣。正是這一點決定了地質災害勘查企業多來自於地質勘查行業。對於興建工程,地質體改變應力狀態這一階段又類似於建築業,興工動料,生產單件性產品。雖然少數減災工程除了具有減災功能外,還可以結合具體條件綜合開發其他產品,但我們的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遇有這種情況可以分開評估。

(二)安全品是一種公共物品

承災體是寬泛的概念,我們不能排除防治區域內任何人及其所有物從地質災害防治中獲得安全,也不會因為區域內多有一個人及其所有物而使另外人及其所有物的安全受到威脅。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品具有公共物品的屬性。安全品的公共性決定了由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出資人必為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三)安全品生產活動中資金運動的特殊性

工業的資金,從用貨幣在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開始,經過生產過程生產出產品,再用產品從市場交換回貨幣資金,這樣一個過程又一個過程循環運動。其中一個環節受阻,整個資金運動就會停止。事實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也要接續不斷地完成這4個環節,防治活動才能不斷地進行下去。我們來分析資金運動過程的特殊性。

1.決定生產過程是否進行的是業主

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用貨幣資金從市場上購進生產要素,獲得具有專業知識的勞動力和勞動手段,為勘查活動做准備,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沒有差別。完成生產准備之後,資金進入生產過程。勞動力與勞動資料結合作用於勞動對象,對客觀地質體可能發生地質動力現象的情況獲得認識。一般要做出三種選擇,一是成災可能性很小,即使成災災害損失很小,不必採取預防措施;二是成災可能性較大,災害損失也較大,但種種原因使得興建工程,改變客觀地質體的應力狀態並不經濟,這時可選擇轉移承災體;三是必須興建防災工程。做出決定之前,需要進行方案比選的效益分析。做完選擇並實施後,生產過程就結束了,資金進入了產成品狀態,這一環節與工業企業也沒有差別。但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生產要素進入企業之後,與工業企業不同,勞動對象不像工業企業那樣,購進材料加工處理,購進什麼材料,從哪裡購都由企業自己決定。地質災害防治企業對自然地質動力現象進行勘查之前,要通過國家有關部門的認可才能進行。這是資金運動過程中與工業企業的資金運動在空間位置確定上的差異,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的反映。

2.產成品沒有實物形態

工業企業的生產過程結束,產成品有時要在企業留滯一段時間。產成品一般是實物形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產出的安全品不會在企業留滯,沒有實物形態,具有信息產品的特徵。

3.「驚險的一躍」在生產過程進行之前

工業企業的產成品要在市場出售換回貨幣資金。這一環節完成,資金就完成了一個循環,一個產品的物質生產過程也就完成。這一階段是價值實現階段,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馬克思說這是「驚險的一躍」。產品是否適應市場需要,產品的質量性能,產品個別勞動與社會平均勞動的差別,都要在這一環節上表現出來。如果產品不是社會所需要的產品,那麼就賣不出去,產成品就完不成「驚險的一躍」。如果產品的質量、性能不高,那麼買者就不願買,或低價賣或銷售不暢,完成「驚險的一躍」就很困難。產品的價格要以市場上的價格表現出來。售價與成本之差是產品生產者的利稅,如果售價高於成本,那麼產成品轉化為貨幣資金,也就大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否則轉化的貨幣資金或等於或小於投入的生產要素成本,企業就沒有利潤。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企業的產成品是安全品,一經生產出來,立即就被承災體的所有者或佔有者、使用者直接享用,看不到直接的驚險一躍過程,沒有產成品直接轉化為貨幣資金的過程,即不是用產成品直接在市場上交換成貨幣。但是地質災害防治活動要繼續下一生產過程就必須獲得貨幣資金的補充,誰來補充?這一問題涉及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特有的經濟關系:自然地質災害應由政府投入貨幣資金,人類直接誘發地質災害應由誘發者投入資金。盡管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產成品沒有直接的「驚險的一躍」過程,但仍有產品質量和個別成本與社會成本的差別問題存在。顯然,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常與實際不符,則必失信於人,企業要在「驚險一躍」中摔傷。如果減災投入比承災體的損失還大,那麼減災企業的繼續存在就沒有意義,「驚險一躍」之後也就難以再獲得出資人的投資了。然而,對於出資人來說,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對地質動力現象的產生、發展和變化認識結論與實際相符的程度卻是投資產生效益的關鍵之一。因而從事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企業的「驚險一躍」不在產品生產出來之後,而在資金投入之前。信譽程度、企業等級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的分析指標。

4.社會財富總量即時不增

在市場經濟中,一般經濟活動在「看不見的手」的指揮下,自覺不自覺地從自然界獲取物質和能量,增加社會財富。而地質災害防治活動是動用已經獲得的社會物質財富防止更大量的已經形成的社會物質財富損失,其基本出發點和歸宿是如何減少災害給社會經濟和資源帶來的破壞與損害。這個特性說明,除非結合其他以經營為目的的工程或間接影響,一般的,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沒有資金迴流量,投入資金的成本都會被安全品的價值即時抵消。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再定義

按經濟效益的通常定義,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常被理解為投資者投入資源,地質災害防治企業生產出安全品的可能損失與投資者投入的資金之比。假定這樣理解准確無誤,那麼表述方式可以多樣,可以用絕對數的方式表達為可能損失減去投入資金的差額,也可以用資金利稅率、產值利稅率的方式表達為相對數。為便於與其他行業比較,採用資金利稅率的形式最好。至於地質災害防治企業本身的經濟效益,同建築企業相似,是減災投入經濟效益之外的另一回事,但減災企業是實現減災經濟效益的載體。像假定的例子一樣,針對特定的災害地點防治投入的效益是單個投資項目的效益。評價單項投資的效益,重要的是找到兩個數值,一是如果發生災害,承災體的最大可能價值損失有多大,二是項目的投資。有了這兩個指標,單項投資的效益就可以評價了。

但是,按經濟效益通常的定義,投入是對生產產品的投入,產出是生產活動的直接結果,而在上面的理解中,投入沒有疑問,可是產出就有問題了。安全品的價值獨立於地質災害防治活動過程之外,並且在地質災害防治活動之前就已經存在了,因此在理論上說不通,這種理解還存在偏差。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從整體著眼使得資源配置更優,已經不再局限於具體的生產過程,而是對比決策的社會凈收益,而且個體資源配置優劣必須以整體資源配置優劣為前提。所以,可以依據補償定理及其推論,把經濟效益定義的內涵和外延擴大。我們把不進行投入,也沒有產出的決策稱為不作為決策或零決策。至此,我們可以把經濟效益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如果定義為相對於零決策的決策產生的社會凈收益和資源投入的和與資源投入的比也一樣,只是表述方式不同,在我們的評價模型中還是採用資金利稅率的形式。顯然,這樣的定義包含了通常的經濟效益定義。

這樣定義的經濟效益給出了經濟效益評價的方法。獲益者可以補償損失者,即使實際補償沒有發生。凈效益最大,也就是收益與總費用之差最大,或總收益與總費用之比最大。由此可見,上面樸素理解的經濟效益定義,雖然理論上有偏差,但計算式仍然正確。用補償定理推論來表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十分順暢。就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來說,把投入資源看成一種損失,沒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可能損失X1,有資源投入時的損失為投入的資源X2,兩種政策下效益的最低水平為X1-X2≥r(r是在評價區域內與等量資金可以獲得的平均利稅額),或(X1-X2)/X2≥R(R是評價區域內的年平均資金利稅率)。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區域經濟效益

補償定理及其推論,不僅為定義經濟效益提供理論基礎,而且也為我們提供了評價區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簡單易行辦法。如果把可能損失按大小排隊,再把減災投入相應的列出來,那麼每一個項目都有一個經濟效益。現按經濟效益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當經濟效益小到等於其他行業資源投入的平均的資金利率時,大於或等於這個經濟效益水平以上所有項目所需資源投入之和,即為當期政府應投入的資源數量。政府投入這樣的資源量在宏觀上能夠接近實現帕累托效率。這就是說,防治地質災害投入資源的邊際利稅和是遞減的,當邊際利稅和等於其他產業的平均邊際利稅和時,能夠接近於帕累托效率。

由此可以看到,雖然整體投資是由單項投資構成的,但還不能簡單相加求得整體經濟效益。此外,從地質災害防治企業資金運動過程的分析中可以看到,減災活動是否進行是由投資者決定的。按照有關的法律,責任人造成的地質災害損失要由責任人賠償,災後要由責任人治理。自然地質災害的防治要由政府投資。為了查清哪裡易發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如何,政府要組織人財物力進行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圈定不同地質災害危險等級的區域,其間發生的一切費用都構成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對於有地質災害發生危險的區域,政府還要預防監測,預防監測發生的費用也是政府防治地質災害的投入。我們把上述兩項費用統稱為地質災害防治活動的基礎投入。嚴格地說,政府有關地質災害日常管理費用也屬於基礎投入,但是,考慮這部分費用不便於與其他財政支出分開,就不列入基礎投入了。政府的基礎投入加上專項投入是政府對於自然因素導致的地質災害防治的全部投入。基礎投入是地質災害防治區域經濟效益的構成因子,但卻不是單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的直接構成因子。

❸ 我鄉沒有成建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說明

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實施方案

根據山西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印發農民安居工程「一啟動三加快」工作方案的通知》(晉農居發〔2014〕4號)和《山西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做好2015年度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的通知》(晉國土資發〔2014〕254號)、《山西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的通知》(晉國土資辦發〔2015〕36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晉中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晉中市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規劃方案(2014—2020年》(市發〔2014〕10號)為指導,以減輕地質災害隱患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為目標,堅持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與新型城鎮化相統籌,與產業開發相統籌,與基礎設施建設相統籌,與環境整治、生態恢復相統籌,與提升公共服務相統籌,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實現農村人居環境改善,百姓宜居宜業,社會和諧穩定。

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兼顧,突出重點。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與改善全市農村人居環境、新型城鎮化建設、當地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提升等統籌考慮,從地質災害威脅嚴重、危險性大的鄉村入手,把保護當地百姓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區分輕重緩急,開展搬遷工作。

堅持因地制宜,尊重差異。地質災害治理搬遷要根據當地鄉村的實際,把群眾不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作為搬遷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尊重農民的意願,本著讓群眾「搬得出、穩得住、富得起、能生活」原則,防止簡單化,不搞一刀切,完成今年全市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

堅持自願搬遷,尊重民意。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工作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了解和照顧群眾的利益和訴求,尊重群眾意願,在保障基本安全的前提下,要搬農民想搬的,建農民急需的,能在本村搬遷的不出村,能並入中心村的不建新村,能進新村和小城鎮的不進城市,確保在自願的基礎上實現搬遷。對居住在高危地質災害隱患點附近,生命財產時刻面臨嚴重威脅的住戶,先行動員搬遷,十分危險經動員未果的可以強制搬遷。

三、具體任務

2015年度全市農村地質災害治理搬遷任務327戶。分縣(區、市)具體任務為榆次區10戶、太谷縣29戶、祁縣27戶、平遙縣36、介休市12戶、靈石縣41戶、壽陽縣38戶、昔陽縣31戶、左權縣34戶、榆社69戶。

❹ 怎麼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管理

滑坡防治工程勘來查規范(DZ/T0218—2006)滑坡防源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102I9—2006)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規范(Dz/170220—2006)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范(Dz/17022-2006)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10222—2006)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詳細調查規范(1:50000)崩塌、滑坡、泥石流監測規程(Dz/T0223—2004)滑坡、崩塌監測測量規范(Dz/T0227—2004)地質災害分類分級(試行_)(DZ0238—2004)泥石流災害防治工程設計規范(Dz/T0239—2004)滑坡防治工程設計與施工技術規范(DZ/T0240—200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監理規范(Dz/T024l-2004)

❺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與地質勘探,有什麼區別,我公司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說有區別不給辦。謝謝

如果是新立礦山企業應是采礦證置前然後才能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

❻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5.1 實施原則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與環境重大損失,治理費用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災害體,應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

1)開展對縣級以上城鎮和較大鄉鎮構成嚴重危害和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優先考慮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構成嚴重危害的重大地質災害點的勘查與治理;

2)有計劃地對威脅鐵路、電站、礦山及重要交通干線等國家基礎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實施治理;

3)對自然保護遺產、重要旅遊景點可能造成破壞,社會影響巨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

4)對威脅人口1000人以上或預測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優先實施治理;

5)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規律與發展趨勢,採用遠近兼顧、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治理前期以工程措施為主,先控制災害發展趨勢,治理後期以生物措施為主,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達到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國土安全的目的。

6)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上一年度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情況和未來趨勢預測,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搬遷避讓工程項目,應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進行適時調整,並編入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9.5.2 主要任務

(1)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大量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治理費用又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治理的重點地區是人口密集區、大中城市、風景名勝區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原則上完成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及國家重大基礎建設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大型和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

1)完成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規劃項目500項,對目前發現的大型地質災害實施有效治理。

2006~2010年急需治理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500處,每年平均需完成100處(項)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中央和地方投資比例原則上按照東部發達地區為1∶3,西部地區為1∶2。2006~2010年規劃完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總投資為53.3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資16.11億元,地方財政投資37.25億元(表9.1)。

表9.1 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及投資

2006~2007年完成129處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2007~2008年完成128處,2008~2009年完成123處,2009~2010年完成120處(詳細進度安排見附錄1)。

2)實施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示範工程。①完成黃土高原地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治理與水土保持相結合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②完成西南山地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③完成閩、粵經濟發達地區花崗岩風化殼滑坡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④完成遼東丘陵山地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2處。⑤完成北京北山地區(雲蒙山)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1處。⑥選擇地面塌陷嚴重的城市2~3座,完成地面塌陷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⑦泥石流災害開發型治理示範工程4處:在雲南省和甘肅省,選擇威脅范圍大、危害程度高、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流域)各2處,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的方法,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據此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工程建設,探索市場經濟規律下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政府指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的新途徑。⑧完成長江上游、黃河上游城鎮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與生態恢復示範工程4處,提高綜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功能,探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模式。

(2)緩變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完成汾渭盆地地裂縫災害治理工程。

2)完成天津、滄州地裂縫治理與地面沉降控沉綜合治理工程。

3)完成蘇錫常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4)完成杭嘉湖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❼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為什麼發展如此之快

人類都是把生命放在第一位的,有災難就會有生命失去, 所謂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就是減少災害的發生。

❽ 關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級資質單位資質延續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土資源部公告 2011 年第 27 號

根據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 394 號)和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29 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30 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國土資源部令第 31 號)的規定,資質證書有效期滿繼續從業的資質單位應辦理資質延續申請。為做好甲級資質證書延續換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通知如下:

一、申請材料

1.甲級資質延續申請報告 (內容包括對注冊資金、人員、業績、設備、工作質量、業務培訓、業務手冊和管理制度等的說明)。

2.國土資源部第 29 號令、第 30 號令和第 31 號令規定的甲級資質要求提交的相關材料。

3.申請資質所列技術及管理人員需附有參加地質災害業務培訓的培訓證書。

4.資質延續申請表、報盤軟體、電子文檔報送要求請在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http: / /www.mlr.gov.cn)下載。

二、審查內容

審查內容主要是: 國土資源部第 29 號令、第 30 號令和第 31 號令規定的甲級資質單位應具備的注冊資金、人員、業績、設備、工作質量、業務培訓、業務手冊和管理制度等條件。

三、報送時間和地點

需延續甲級資質證書的單位應在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三個月內,將延續申請材料提交到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四、聯系人及方式

環境司: 卓弘春 (010)66558322

政務大廳: 王兆豐 (010)66558748

軟體技術: 曾建鷹 (010)66558761

郵政地址: 北京阜內大街 64 號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郵編: 100812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熱點內容
鹿特丹港國家地理 發布:2021-03-15 14:26:00 瀏覽:571
地理八年級主要的氣候類型 發布:2021-03-15 14:24:09 瀏覽:219
戴旭龍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發布:2021-03-15 14:19:37 瀏覽:408
地理因素對中國文化的影響 發布:2021-03-15 14:18:30 瀏覽:724
高中地理全解世界地理 發布:2021-03-15 14:16:36 瀏覽:425
工地質檢具體幹些什麼 發布:2021-03-15 14:15:00 瀏覽:4
東南大學工程地質考試卷 發布:2021-03-15 14:13:41 瀏覽:840
中國地質大學自動取票機 發布:2021-03-15 14:13:15 瀏覽:779
曾文武漢地質大學 發布:2021-03-15 14:11:33 瀏覽:563
中國冶金地質總局地球物理勘察院官網 發布:2021-03-15 14:10:10 瀏覽: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