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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地質災害監測防治中心

發布時間: 2021-02-17 16:53:28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的機構設置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的機構可以分為四類:
(一)技術業務部門
1、綜合研究室
2、地版質權災害調查監測室
3、地質災害預警預報中心
4、地下水資源環境調查監測室(地下水模型中心)
5、環境地質評價室
6、礦山環境與國土整治評價室
7、信息室
8、三峽地質災害監測中心(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
9、編輯部
10、科技情報資料中心(圖書檔案室)
(二)管理部門
1、辦公室
2、人事處(離退休幹部處)
3、財務處(設備管理處)
4、科技外事與項目管理處
5、黨群辦公室
6、經營管理處
(三)後勤經營部門
1、國土資源環境咨詢評估中心
2、國土資源西峰寺培訓中心
3、中元基礎工程有限公司
4、服務中心(物業中心、水文招待所)
5、門診部
(四)掛靠單位
1、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地質環境記者站
2、中國地質學會地質災害研究分會
3、中國地質學會徐霞客研究會
4、中國地質學會環境地質專業委員會
5、中國國土資源經濟學會環境經濟專業委員會
6、中國礦產聯合會飲用天然礦泉水專業委員會

❷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概況

黨和政府非常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別是自1988年原地質礦產部門履行「對地質環境進行監測、評價和監督管理」職能以來,各級地礦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的監督管理;1998年國土資源部成立後,始終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工作重點之一,進一步加強對地質災害的調查、監測、治理和立法管理的工作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

2.6.1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和法制建設

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建設的基本框架已經建立。

(1)國家法律體系

已經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並付諸實施的相關法律有《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水土保持法》、《水法》、《防洪法》、《森林法》等。2003年3月國務院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

(2)部門法規體系

從1993年開始,原地質礦產部及國土資源部先後頒布實行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相繼為全國各行業各部門的近千家單位頒發了各類各級資質證書1500多個,提高了地質災害勘查和治理的質量與水平;1999年初國土資源部第4號令發布了《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這些法規政策為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使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逐步走上法治化、規范化的軌道。

(3)地方法規制度

近年來,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相繼出台了地質環境、地質災害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條例48件,這些法規、條例的出台,有力地推進了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和地質環境管理、保護工作。

2.6.2 地質災害調查

近十多年來,在國土資源部(原地質礦產部)的組織領導下,有計劃、分步驟、由淺入深、由粗至細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發育分布規律、危害特徵和防治方法,為今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礎。主要調查工作及成果如下:

(1)全國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及其成果

1991年。主要採取收集、分析、整理已有的地質災害資料和成果的方法,編制了調查報告《中國地質災害》和《中國分省地質災害圖集》。該成果初步全面反映了全國各省(區、市)地質災害的類型及其發育特點、形成的地質環境背景及主要誘發因素。

(2)1∶50萬以地質災害為重點的31個省(區、市)區域環境地質調查

1992~2003年。先後概略查明了全國31個省(區、市)的環境地質背景、人類工程活動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和影響因素;初步查明了開發利用自然資源誘發的主要地質災害、特殊不良地質環境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特徵和分布規律。為各級政府制定減災、防災、國土開發與整治、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了宏觀決策依據。

(3)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

自1999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並逐步開展的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主要目的是查明隱患點、劃出地質災害易發區。並對重要隱患點建立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預報預警體系。

每個縣(市)都分別取得了如下4方面工作成果:①編寫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研究報告》;②編制了《地質災害分布與易發區圖》、《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圖》等系列圖件,制定了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編制了防災預案;③建設了「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信息系統」;④建立了縣、鄉、村群測群防監測體系。

實踐證明,本項調查與區劃工作為下一步國家和地方進行地質災害區劃、指導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打下了良好基礎;經過項目工作建立起來的群測群防監測體系,已經發揮了良好作用,2002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703次,避免人員傷亡19120人。另外,該項工作採取了邊調查邊宣傳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公眾對地質災害的認識程度和防範意識。

2.6.3 地質災害監測

(1)監測機構

截至2001年,已形成了以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全國3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和217個地級監測分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直接從事地質環境監測工作的人員有3000多人。對地質災害開展調查和監測工作,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及分站的重要工作內容之一。

(2)群測群防體系效益顯著

從1999年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以來,在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同時,對重要隱患點建立了縣、鄉、村三級群測群防監測體系。目前,全國已經建立群測群防監測點7000多個,發揮了良好作用,取得了顯著效益,1998~2003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共1093起,避免人員傷亡6.4萬餘人(圖2.19)。

圖2.19 群測群防成功預報地質災害情況

(3)地面沉降監測

長江三角洲地區,僅上海市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較為完善的、由基岩標、分層標、GPS觀測點、地面水準點和地下水監測孔等構成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外,2002年江蘇的蘇錫常地區也在個別地區建立了分層標。

環渤海地區只有天津市在城區建立了7組分層標,而且多興建於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組基岩標和分層標正在建設之中,河北和山東省沒有專門監測設施。

(4)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

截至2002年2月,三峽庫區20個市(區、縣)已建17個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已完成的主要監測工作是:建立了秭歸—巴東段(50km長)地質災害GPS監測網並投入監測運行。該網包括國家級控制網(A級)、基準網(B級)、滑坡監測(C級)三級GPS監測網,對12個單體滑坡進行監測,共建有59個GPS監測點。

(5)2003年首次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2003年4月7日,國土資源部和中國氣象局簽訂了《關於聯合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協議》。協議規定:從2003年起,每年5~9月兩部局聯合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2003年6~9月,進行了首次全國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在此期間,中央電視台於19點30分的《天氣預報》節目中,先後發布了56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國土資源部的中國地質環境信息網也發布了109次「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其中,兩次「5級警報」先後於7月9日和19日由中央電視台發布,警示湖南張家界、吉首、常德,湖北荊州南部、恩施南部,重慶酉陽地區,長江三峽地區居民,注意防範降雨誘發的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播出後,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據不完全統計,2003年汛期(6~9月)全國降雨誘發的危害較嚴重的突發性地質災害264起,其中有101起(至少878處)地質災害發生的時間和地點位於預報預警范圍內,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另外,此項工作也得到地方各級政府的贊同和積極響應,2003年當年即有湖南、浙江、河北、山西、山東、安徽、青海、湖北等16個省,陸續開展了「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發布工作。此項工作很快向全國各省(區、市)和縣(市)推進,推動了地方政府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進程。

2.6.4 地質災害治理

(1)地質災害的工程防治

1992~1998年,原國家計委和原地質礦產部安排了第一批地質災害專項治理工程項目,如長江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雞扒子滑坡、重慶豆芽棚滑坡等。累計已治理地質災害幾十處。

1999~2002年,國土資源部中國地質調查局啟動了「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項目,共布置重大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示範工程101項。另外,國土資源部還以「兩權」經費下達了一些地質災害勘查治理項目;近幾年,部分省(區、市)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也投資治理了一批地質災害隱患點。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02年底,全國已完成重大地質災害前期勘查可行性論證273處,完成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522處。通過重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保護了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地維護了國家的安定團結和社會穩定,保障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在國土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保護方面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探索。

(2)搬遷避讓

我國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分布在老、少、邊、窮地區,處在這些地區的居民,大都依山建房,遠離城鎮,不僅生產生活不便,而且經常受到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威脅,對其進行工程治理既不可能也不經濟。因此,有步驟地實施搬遷避讓,且與山區脫貧致富結合起來,是符合我國國情的有效減災措施。近幾年,北京、山西、福建、湖北、廣東、陝西等省(市)已經開展大量搬遷避讓工作。

(3)地質災害應急處置

我國地質災害在每年的主汛期(5~9月)集中大量暴發。因此,國土資源部在每年汛前和汛期均採取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工作:開展地質災害巡查,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汛期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實施應急勘查及應急治理工程。

通過汛期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是政府實施「以人為本」思想的戰略舉措。現在。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已成為各級政府和科研單位關注的頭等大事,是保障地方政治、經濟發展的戰略基礎。

❸ 地質災害監測有哪些單位在做哪家做的好

只要是擁有以下資質的單位就行: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地質災害回治理工程勘查資質,答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4、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資質
設計一般只需要和國土資源局掛鉤,如果當地設有專門的地礦局,那就和地礦局掛鉤

❹ 我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工作現狀

7.1.1 地質災害防治與監測的法規建設

伴隨我國國民經濟建設的發展,各種類型的人類工程活動不斷加劇,崩塌、滑坡、泥石流及其他多種地質災害不斷發生。為防治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滿足地方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包括了對地質災害監測工作進行管理在內的地方性地質災害防治法規,自1995年開始出現。至1999年,已有18個省(區、市)頒布了21項法規條例,至2004年即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40餘項法規、條列(附錄2)。

在全國各地地方性地質災害防治法規的基礎上,2001年5月國土資源部發布了《「十五」國土資源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規劃》;2001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了《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001年10月國土資源部完成了《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並於2002年1月由國務院批復,2002年2月下發湖北省和重慶市國土資源部門落實。作為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全國性法規,2003年11月國務院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附錄2)。在上述全國性法規、規劃的指導下,目前「全國地質環境管理辦法」等一系列的規程、規范正在編制之中。這些法規、條例的出台,有力地推進了全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的建設和地質環境管理、保護工作。

7.1.2 監測網路與機構建設

(1)專業監測機構建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截至2002年9月,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及隊伍狀況如表7.1所示。由該表可知,我國現有: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中心1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31個,地(市)級地質環境監測站220個,其中直屬分站138個,代管分站131個,縣級地質環境監測站49個(重慶40個,四川7個,福建2個)。上述機構中,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在職職工126人(包括三峽中心),省地級地質環境監測隊伍在職人數3349人。合計全國地質環境監測專業隊伍在職人數3349人。這樣一支隊伍初步形成了地質災害勘查、監測和預報預警的科研體系,為地質災害的防治、地質環境的保護和依法行政提供了組織保障。

表7.1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及隊伍狀況

值得指出的是,目前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管理體制還不夠健全。雖然省(區、市)級和地(市)級兩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承擔起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職能,但多數地(市)級國土局沒有專門的科室,縣級以下機構很不健全,體制還沒有理順。與此同時,在水利、鐵路、公路和城建等部門也還沒有設立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預報指揮系統。國土資源部門原有各級地質環境監測站是在政事不分、事企不分的歷史條件下建立的,部分省(區)的公益性監測工作仍由企業性質的地勘單位承擔,與政府行政管理脫節,難以滿足政府和社會的需要。

(2)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建設現狀與存在的問題

1)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全國突發性地質災害監測狀況參見表7.2。截至2003年,全國完成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縣(市)達到545個,面積200萬km2,共調查出災害隱患點7萬余處,建立了群測群防點4萬多處;湖南、廣西、四川、寧夏、青海、新疆開展專業監測與巡測的災害點120餘處。

三峽庫區20個市(區、縣)已成立17個地質環境監測站,建立了秭歸-巴東段(50km)地質災害GPS監測網並投入監測運行。該網包括國家級控制網(A級)、基準網(B級)、滑坡監測(C級)三級GPS監測網,對12個單體滑坡進行監測,共建有59個GPS監測點。

黑龍江省七台河市地面塌陷監測網控制面積10km2,設地面塌陷監測點58個,為礦山地質災害監測起到了示範作用。

2)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緩變性地質災害監測網在長江三角洲地區除上海市建立了覆蓋全市的較為完善的、由基岩標、分層標、GPS觀測點、地面水準點和地下水監測孔等構成的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外,江蘇的蘇錫常地區2002年也在個別地區建立了分層標,其他地區尚屬空白。環渤海地區只有天津市在城區建立了7組分層標,而且多建於1985年以前。北京市的3組基岩標和分層標正在建設之中。西安設立了部分地裂縫監測點,寧波初步建成了地面沉降監測網。目前開始實施地面沉降和地裂縫監測的主要地區為華北平原和長江三角洲和部分大中城市。全國地面沉降監測現狀參見表7.2的有關內容。

3)區域性群測群防體系尚未建成。群眾對地質災害缺乏預防知識,基層主管部門缺少專業技術人員,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和群測群防的監測網路不健全,全國大部分縣(市)還沒有建立。目前僅是開展過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的539個縣(市)建立了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地質災害監測尚未引起全社會足夠的重視,資金保證程度差,缺乏完善的救災防災系統。因此,加大宣傳和管理力度,加強立法工作,強化地質環境管理,編制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指導各縣(市)編制本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積極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對防災減災是非常必要的。

4)監測工作經費嚴重不足。地方各級政府尚未建立地質災害專項資金渠道,僅靠國家補助的部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開展工作。每年的監測經費不足以維持正常的監測工作,監測工作日益萎縮,設備陳舊老化、設施破損嚴重,影響監測成果質量,難以滿足准確快速實時監測的要求。

表7.2 全國地質災害監測狀況

7.1.3 監測預警信息系統建設

利用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提供的資料庫軟體,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院、中心)基本實現了991年以後地下水監測數據和地質災害調查數據的入庫管理,部分省(區)還建立了圖形庫、文檔庫、監測點檔案庫和信息管理系統等。四川省開展了地質災害預報信息隨同天氣預報播出的試點工作。全國地質環境監測信息管理現狀如表7.3所示。

表7.3 全國地質環境信息管理現狀

在網路建設方面,只有少數省(區、市)實現了與Internet的專線連接(河北、青海、海南等)和內部區域網建設,多數省區通過撥號上網向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傳輸數據。目前,地質環境監測數據的分析和開發利用還很不夠,地質環境監測數據基本上沒有向社會和公眾開放。這些情況表明,在地質災害防治方面,信息傳輸與處理沒有跟上時代步伐。

❺ 地質災害監測有哪些單位在做

只要是擁有以下資質的單位就行:1、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資質,內3、地質災容害危險性評估資質,4、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資質
設計一般只需要和國土資源局掛鉤,如果當地設有專門的地礦局,那就和地礦局掛鉤

❻ 縣級地質災害防治應急處置中心是什麼級別的

縣級地質災害防復治制應急處置中心的級別是股級,也有高配為副科級的。
縣(市、區)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主要負責行政區域內地質災害應急技術處置和應急平台管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調查、監測預警、巡查排查、宣傳培訓等地質災害應急和防治工作。

❼ 實施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建設規劃的保障措施

(1)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的法規、制度和規范體系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監測管理辦法、監測設施保護規定、監測資料共享、監測資料匯交制度。大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積極推進《地質環境監測法》、《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礦山環境保護條例》等的立法進程。

修改完善地下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做好礦山地質環境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監測技術要求、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技術要求、地面沉降、地裂縫監測規范、地質環境監測數據採集、錄入等一系列規程規范和技術標準的編制或修訂工作。使地質災害監測工作走上法制化、規范化的道路。

(2)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理順體制關系

建立由中央到地方專門領導機構和專業組織實體,形成覆蓋全國的專業與群眾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實體網路(圖)。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其他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部門的防治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災害防治小組應會同水利、交通、城建和氣象等部門加強配合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實時動態監測,形成既有各專業獨立性,又有統一領導的監測預警體系。

建立健全國家、省(市、區)、市(地、州)和縣(市)四級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明確各級監測機構作為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的公益性事業單位。按照「站網管理,業務聯系,技術指導,資料匯交,成果集成」的原則,理順各級關系,加強內部機構建設,使其真正承擔起各類地質環境監測和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技術指導工作。

(3)健全監測經費保障體系

監測經費實行分級分責任承擔。國家、省、地和縣等不同級別的監測網點建設、維護、運行和基本建設經費,應納入各級政府的財政預算,建立地質環境專項經費;由采礦、開采地下水、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環境地質問題等的專門監測網點建設、維護和監測的日常運行以及試驗研究經費,應由責任人承擔;各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承擔《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中所要求的地質環境監測研究經費。

(4)把科技進步放在突出位置,大力推廣先進實用的監測設備

重視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加快地質環境監測的自動化進程,推廣規范化的技術規程,建設和完善地質環境信息網路,改進監測成果的發布形式,提高監測工作為社會公眾服務為政府決策服務的能力。

(5)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

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和借鑒國外先進技術和經驗,提高我國地質環境監測水平和國際影響

總結地質災害預報預警成功的經驗,進一步嘗試和推進與其他公益網的合作,實現信息資源共享互為補充和促進,不斷拓展監測領域,提高為政府、為社會服務的水平。

(6)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保護意識

利用電視、廣播和報紙等多種宣傳媒體,結合「世界地球日」、「土地日」、「水日」等社會活動大力宣傳我國人口、環境與資源的基本國策,宣傳生態環境建設、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環境保護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高全社會對保護地質環境的重視程度,普及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❽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 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其資質條件進行審查合格,並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即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五項防災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採取的五項防災措施: 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 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公布實施。 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 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❾ 地質災害調查監測

完成抄全國1∶1萬工程地質調查1127平方千米,1∶5萬工程地質調查6530平方千米,1∶5萬災害地質勘查2200平方千米。各地成功避讓各類地質災害920起,安全轉移37926人,避免財產損失5.5億元。地質災害造成的死亡和失蹤人數同比減少12%,直接經濟損失減少42.7%。

長江三角洲地區全面建成地面沉降監測與控制體系,初步建立地面沉降主動防治和科學管理的決策機制。重慶巫山、奉節建立了具國際先進水平的地質災害實時監測預警示範站,為三峽工程庫區等國家重大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的監測預警提供了技術支撐。建立以專業的地質災害監測和群測群防相結合的雅安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區和以區域地質災害監測為基礎的江西省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系統。西南山區城市、東南台風暴雨型、西北黃土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示範工作取得良好進展。「萬村培訓行動」成效明顯,雲南昭通成功預報鹽津滑坡,避免2011人傷亡;四川達州成功預報青寧鄉岩門村滑坡,避免2251人傷亡。

❿ 縣城的地質災害監測研究所 所長是什麼級別

縣級行政級別一般沒有設研究所,最多有個地質災害監測站,應該是隸屬於縣國土資源局的事業單位,研究所一般是市級才有,而省級的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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