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地質災害隱患
⑴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2011〕20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嚴重、受威脅人口最多的國家之一,地質條件復雜,構造活動頻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災害隱患多、分布廣,且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強,防範難度大。特別是近年來受極端天氣、地震、工程建設等因素影響,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嚴重損失。為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特作如下決定。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將「以人為本」的理念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個環節,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根本,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應急體系為核心,強化全社會地質災害防範意識和能力,科學規劃,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全面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
(二)基本原則。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明確地方政府的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做到政府組織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全社會共同參與; 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運用監測預警、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等多種手段,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堅持專群結合、群測群防,充分發揮專業監測機構作用,緊緊依靠廣大基層群眾全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堅持誰引發、誰治理,對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明確防災責任單位,切實落實防範治理責任; 堅持統籌規劃、綜合治理,在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協調推進山洪等其他災害防治及生態環境治理工作。
(三)工作目標。「十二五」期間,完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災害調查任務,全面查清地質災害隱患的基本情況; 基本完成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地震災區、地質災害高易發區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 對其他隱患點,積極開展專群結合的監測預警,災情、險情得到及時監控和有效處置。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威脅,使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明顯減少。
二、全面開展隱患調查和動態巡查
(四)加強調查評價。以縣為單元在全國范圍全面開展山洪、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重點提高汶川、玉樹地震災區以及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區、東南沿海等地區的調查工作程度,加大對人口密集區、重要軍民設施周邊地質災害危險性的評價力度。調查評價結果要及時提交當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作為災害防治工作的基礎依據。
(五)強化重點勘查。對可能威脅城鎮、學校、醫院、集市和村莊、部隊營區等人口密集區域及飲用水源地,隱蔽性強、地質條件復雜的重大隱患點,要組織力量進行詳細勘查,查明災害成因、危害程度,掌握其發展變化規律,並逐點制定落實監測防治措施。
(六)開展動態巡查。地質災害易發區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隱患排查制度,組織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經常性巡迴檢查,對重點防治區域每年開展汛前排查、汛中檢查和汛後核查,及時消除災害隱患,並將排查結果及防災責任單位及時向社會公布。省、市兩級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人民政府隱患排查工作的督促指導,對基層難以確定的隱患,要及時組織專業部門進行現場核查確認。
三、加強監測預報預警
(七)完善監測預報網路。各地區要加快構建國土、氣象、水利等部門聯合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平台,建立預報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對城鎮、鄉村、學校、醫院及其他企事業單位等人口密集區上游易發生滑坡、山洪、泥石流的高山峽谷地帶,要加密部署氣象、水文、地質災害等專業監測設備,加強監測預報,確保及時發現險情、及時發出預警。
(八)加強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進一步完善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立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充分利用廣播、電視、互聯網、手機簡訊、電話、宣傳車和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體和手段,及時發布地質災害預警信息。重點加強農村山區等偏遠地區緊急預警信息發布手段建設,並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線廣播、高音喇叭、鳴鑼吹哨、逐戶通知等方式,將災害預警信息及時傳遞給受威脅群眾。
(九)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兩級人民政府要加強群測群防的組織領導,健全以村幹部和骨幹群眾為主體的群測群防隊伍。引導、鼓勵基層社區、村組成立地質災害聯防聯控互助組織。對群測群防員給予適當經費補貼,並配備簡便實用的監測預警設備。組織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加強對群測群防員等的防災知識技能培訓,不斷增強其識災報災、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應急能力。
四、有效規避災害風險
(十)嚴格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要嚴格按規定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嚴防人為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強化資源開發中的生態保護與監管,開展易災地區生態環境監測評估。各地區、各有關部門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基礎設施專項規劃時,要加強對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合理確定項目選址、布局,切實避開危險區域。
(十一)快速有序組織臨災避險。對出現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向社會公告並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 要組織制定防災避險方案,明確防災責任人、預警信號、疏散路線及臨時安置場所等。遇台風、強降雨等惡劣天氣及地震災害發生時,要組織力量嚴密監測隱患發展變化,緊急情況下,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測群防組織要迅速啟動防災避險方案,及時有序組織群眾安全轉移,並在原址設立警示標志,避免人員進入造成傷亡。在安排臨時轉移群眾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對災害隱患進行安全評估,落實監測預警等防範措施。
(十二)加快實施搬遷避讓。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與扶貧開發、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土地整治等有機結合起來,統籌安排資金,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快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群眾搬遷避讓,優先搬遷危害程度高、治理難度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周邊群眾。要加強對搬遷安置點的選址評估,確保新址不受地質災害威脅,並為搬遷群眾提供長遠生產、生活條件。
五、綜合採取防治措施
(十三)科學開展工程治理。對一時難以實施搬遷避讓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各地區要加快開展工程治理,充分發揮專家和專業隊伍作用,科學設計,精心施工,保證工程質量,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治理項目的支持和指導監督。
(十四)加快地震災區、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針對汶川、玉樹等地震對災區地質環境造成的嚴重破壞,在全面開展地震影響區地質災害詳細調查評價的基礎上,抓緊編制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對重大隱患點進行嚴密監測,及時採取搬遷避讓、工程治理等防治措施,防止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組織實施好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妥善解決二、三期地質災害防治遺留問題,重點加強對水位漲落引發的滑坡、崩塌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
(十五)加強重要設施周邊地質災害防治。對交通干線、水利樞紐、輸供電輸油 (氣)設施等重要設施及軍事設施周邊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有關部門和企業要及時採取防治措施,確保安全。經評估論證需採取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必須在主體工程建設的同時,實施地質災害防護工程。各施工企業要加強對工地周邊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預警,制定防災預案,切實保證在建工程和施工人員安全。
(十六)積極開展綜合治理。各地區要組織國土資源、發展改革、財政、環境保護、水利、農業、安全監管、林業、氣象等相關部門,統籌各方資源抓好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水土保持、山洪災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尾礦庫隱患治理、易災地區生態環境治理等各項工作,切實提高地質災害綜合治理水平。要編制實施相關規劃,合理安排非工程措施和工程措施,適當提高山區城鎮、鄉村的地質災害設防標准。
(十七)建立健全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防控機制。建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地面沉降防控共同責任制,完善重點地區地面沉降監測網路,實行地面沉降與地下水開采聯防聯控,重點加強對長江三角洲、華北地區和汾渭地區地下水開采管理,合理實施地下水禁采、限采措施和人工回灌等工程,建立地面沉降防治示範區,遏制地面沉降、地裂縫進一步加劇。在深入調查的基礎上,劃定地面塌陷易發區、危險區,強化防護措施。制定地下工程活動和地下空間管理辦法,嚴格審批程序,防止礦產開采、地下水抽采和其他地下工程建設以及地下空間使用不當等引發地面沉降、塌陷及地裂縫等災害。
六、加強應急救援工作
(十八)提高地質災害應急能力。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結合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加快組建專群結合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交通、通信和專業設備,形成高效的應急工作機制。進一步修訂完善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制定嚴密、科學的應急工作流程。建設完善應急避難場所,加強必要的生活物資和醫療用品儲備,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提高有關各方協調聯動和應急處置能力。
(十九)強化基層地質災害防範。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充分發揮基層群眾熟悉情況的優勢,大力支持和推進鄉、村地質災害監測、巡查、預警、轉移避險等應急能力建設。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隱患的巡迴檢查,對威脅學校、醫院、村莊、集市、企事業單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重大隱患點,要安排專人盯守巡查,並於每年汛期前至少組織一次應急避險演練。
(二十)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做好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快速高效做好人員搜救、災情調查、險情分析、次生災害防範等應急處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災群眾生活、醫療和心理救助,全力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七、健全保障機制
(二十一)完善和落實法規標准。全面落實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抓緊制定完善地方性配套法規規章,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法制體系。抓緊修訂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危險性評估與風險區劃、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的規范標准,完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危險性評估等技術要求和規程。
(二十二)加強地質災害防治隊伍建設。地質災害易發區省、市、縣級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與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需要相適應的專業監測、應急管理和技術保障隊伍,加大資源整合和經費保障力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人才培養力度,對長期在基層一線從事地質災害調查、監測等防治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職務、職稱等方面給予政策傾斜。
(二十三)加大資金投入和管理。國家設立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用於開展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實施重大隱患點的監測預警、勘查、搬遷避讓、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置,支持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科普宣教和培訓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地質災害防治費用和群測群防員補助資金納入財政保障范圍,根據本地實際,增加安排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同時,要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專款專用。各地區要探索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吸引社會資金投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二十四)積極推進科技創新。國家和地方相關科技計劃 (基金、專項)等要加大對地質災害防治領域科學研究和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加強對復雜山體成災機理、災害風險分析、災害監測與治理技術、地震對地質災害影響評價等方面的研究。積極採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衛星通信、遙感遙測等先進技術手段,探索運用物聯網等前沿技術,提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的精度和效率。鼓勵地質災害預警和應急指揮、救援關鍵技術裝備的研製,推廣應用生命探測、大型挖掘起重破障、物探鑽探及大功率水泵等先進適用裝備,提高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學習借鑒國外先進的地質災害防治理論和技術方法。
(二十五)深入開展科普宣傳和培訓教育。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廣泛開展地質災害識災防災、災情報告、避險自救等知識的宣傳普及,增強全社會預防地質災害的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地質災害易發區要定期組織機關幹部、基層組織負責人和骨幹群眾參加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加強對中小學學生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教育和技能演練; 市、縣、鄉級政府負責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區地質災害情況,切實增強災害防治及搶險救援指揮能力。
八、加強組織領導和協調
(二十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總責,建立完善逐級負責制,確保防治責任和措施層層落到實處。地質災害易發區要把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市、縣、鄉級政府分管領導及主管部門負責人任職等談話的重要內容,督促檢查防災責任落實情況。對在地質災害防範和處置中玩忽職守,致使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行政領導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十七)加強溝通協調。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加強與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的溝通聯絡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 發展改革、教育、工業和信息化、民政、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鐵道、水利、衛生、安全監管、電力監管、旅遊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領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十八)構建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格局。廣泛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緊緊依靠人民解放軍、武警部隊、民兵預備役、公安消防隊伍等搶險救援骨幹力量,切實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在動員群眾、宣傳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共同關心、支持地質災害防治事業。對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要給予表揚獎勵。
國務院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⑵ 地質災害防災預案與防治規劃
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及建議
根據地質災害穩定性、危害特徵及防治措施,對靈台縣的各地質災害點進行對比分析,結合地質災害點變形跡象及自身的特徵,對靈台縣滑坡、不穩定斜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點進行防治分級,並提出可行性建議。
對於靈台縣109個地質災害點,根據其規模、威脅程度、易發程度等進行了分級。對於威脅人民生命財產的地質災害點,建議地方相關部門加強日常監測,做好群測群防工作,出現問題及時向相關部門匯報。對於在災害點威脅范圍內進行工程施工的相關部門應嚴格審批,避免由於災害天氣和人工擾動誘發的地質災害。
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議
為了有效減輕地質災害損失,為地方政府編制防治規劃提供依據。編制的主要指導思想是在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思想統領下,以保障新農村建設和「以人為本」為主要目標,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分期,確定防治方案。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級
根據地質災害點的性質、規模、位置、危害程度、危險程度等,將全縣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分為三個級別:重點防治點、次重點防治點、一般防治點,其點數量分別為5處、14處、90處。
(二)地質災害防治分期
根據靈台縣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分布規律和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分區評價結果,結合靈台縣總體規劃、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要求,本著「以人為本」原則,對全縣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防治工作按近期、中期、遠期進行總體規劃。其中近期、中期、遠期地質災害防治點數量分別為8處、18處、83處。
(三)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1.地質災害隱患點居民搬遷避讓
位於危險性較大斜坡下或滑坡體上的房屋採取搬遷措施,未搬遷以前在雨季危險期或出現滑動跡象時採取避讓措施。搬遷避讓可避開地質災害的威脅,從根本上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根據實際情況做出搬遷避讓規劃,逐步實施。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與巡查過程中,發現和評估地質災害危險點,當達到一定危險程度時,首先臨時採取避讓措施,把人員和財產轉移到安全地帶,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可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避讓搬遷的地址應在專業技術人員現場勘查後進行確定,特別是移民新村建設應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2.地質災害隱患點工程治理
對地質災害隱患點進行工程治理,提高其地質體的穩定性,是重要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特別是在一些重要地帶,是首選的防治措施。
地質災害工程治理投資相對較大,應在多種方案分析對比的基礎上,慎重篩選工程治理點。在確立工程治理點後,應由地質災害專業勘查隊伍對災害點進行詳細勘查,做出施工治理方案設計,按照相關規范進行施工、監理、竣工驗收及後期的治理效果監測。
3.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
監測地質災害隱患點,是防止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的重要手段。在目前經濟條件下,還難以在短期內使居民和重要工程設施完全避開地質災害威脅,在實施搬遷避讓和分期治理的過程中,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工作尤為重要。
地質災害監測包括專業監測和群測群防,在縣域內選擇重要災害點開展專業監測工作,提高全縣的地質災害監測技術水平;部分災害點還可採用群測群防儀器進行監測,提高群測群防監測預警效果;大量的一般災害點,在災害體上合理布置監測點,採用簡易的直尺、鋼尺等進行定期監測和汛期加密監測,宏觀巡視災害體各部位的變形跡象,並做好相應的監測記錄。
地質災害監測工作應在有效的組織管理體系下運行,並建立起預警發布體系,做到險情發生時能啟動應急預案,快速有效組織人員及財產撤離避讓。
(四)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依據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災體演化趨勢及對居民生命財產潛在危害程度,結合靈台縣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危險程度分區圖、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等因素,進行綜合分析,對工作區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區(圖7-7),即:重點防治區、次重點防治區和一般防治區。每級防治區中根據地質條件、災害類型與危害程度,劃分出防治亞區或防治的重點地段。
圖7-7 靈台縣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圖
1.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Ⅰ)
靈台縣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面積298.23km2,占總面積的14.55%。包括六個地質災害高危險亞區,即黑河北岸梁原鄉橫渠—付家溝—官村—朱家灣—杜家溝—景家莊子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1),黑河南岸梁原鄉張家塬—溫家莊—東門—朱家灣高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2),達溪河北岸沿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3),達溪河南岸中台鎮—蒲窩鄉—新開鄉邵寨鎮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4),邵寨鎮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5)和獨店鄉什字塬北部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6)。本區所處地貌單元主要為黃土梁峁溝壑區及黃土丘陵區。岩性主要為第四系黃土和白堊系紫紅色泥岩、砂岩、砂礫岩,地表黃土覆蓋厚度較大,黃土大都向沖溝傾斜。局部地形坡度較大,區內工程地質條件差,岩土層的表層風化較嚴重,本區人類活動比較強烈,在溝谷邊坡人口比較密集,人類活動對環境的改造極為強烈,主要包括建房切坡、開挖窯洞、修路等,人為活動誘發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較大。本區植被稀疏,以農作物為主,不利於水土保持。丘陵區溝谷大多處於壯年期或幼年期,侵蝕作用比較強烈。在汛期遇暴雨和連陰雨天氣容易形成滑坡、崩塌災害。特殊的岩土條件和氣象條件為地質災害的形成提供了可能性。本區也是全縣滑坡、崩塌地質災害最嚴重的地區之一,因此要進行重點防治,要完善好群測群防體系,在暴雨及連續降雨時加強重點地段巡查,盡可能地減少損失。
2.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Ⅱ)
靈台縣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面積861.49km2,占總面積的42.04%,地質災害為滑坡、崩塌、泥石流和不穩定斜坡。包括四個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即黑河北岸梁原鄉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1)、黑河南岸—什字塬以北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2)、什字塬以南—達溪河以北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3)、達溪河南岸中台鎮蒲窩鄉新開鄉邵寨鎮廣大黃土梁峁丘陵地質災害中危險亞區(Ⅱ4)。本區岩性為第四系中上更新統黃土覆蓋於白堊系砂礫岩、砂岩、泥岩基岩之上,厚度不等,在降水作用下容易沿黃土與基岩的接觸面形成滑坡。區內人類工程活動相對較強,人口比較多,人類工程活動比較強烈,主要表現是為各種目的而進行的切坡,加大了崩塌、滑坡的臨空面。黃土層,岩石風化破碎,節理裂隙發育,為災害中易發區。丘陵區溝谷大多處於壯年期或幼年期,侵蝕作用比較強烈,溝坡多為階狀陡坡。在汛期容易形成滑坡、崩塌災害。災害點分布在村莊周圍、公路沿線、河谷邊坡地帶。地質災害一旦發生,危害較大,是地質災害防治的次重點防治區。在暴雨及連續性降雨天氣,在工程地質條件差及威脅性巨大的地段要加強監測,以達到減災防災的目的。
3.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Ⅲ)
靈台縣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面積889.28km2,占總面積的43.41%,地質災害發育較少,危險性相對較小。包括六個地質災害低危險亞區,即梁原鄉王家溝黃土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1)、黑河寬闊河谷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2)、什字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3)、達溪河河谷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4)、邵寨鎮黃土塬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5)、百里鄉林場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Ⅳ6)。本區黃土塬區及黃土小台塬區和寬闊的河谷區工程地質條件很好,地形平坦,雖然人類工程活動較頻繁但很少發生地質災害;百里鄉林場區植被茂密,人煙稀少,人類工程活動較少,地質環境相對優越,地質災害發生概率較小,為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⑶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部分幹部群眾科學防災意識薄弱,存在僥幸心理;二是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嚴重不足,部分地區地質災害危險點和隱患點勘查治理與搬遷避讓工作進展緩慢;三是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交通工具和防治技術等無法滿足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四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還不夠健全,管理人員嚴重不足,技術力量薄弱等。
一是繼續加強領導,落實防災責任。充分認識做好當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將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預報預警責任分解到村、到戶、到人。二是加強排查,消除災害隱患。重點抓好丘陵山區和重大工程地質災害危險點、隱患點的全面排查,及早發現和解決問題,消除隱患,落實監測預報預警措施和避險場所。會同氣象、水文等有關部門,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擴大預報信息發布的覆蓋面,增強時效性,確保及時將預警預報信息發送到相關管理人員。出現暴雨、特大暴雨的地區,要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質災害隱患點加密監測頻率。三是加強值班,確保信息暢通。嚴格遵守汛期值班、災情速報和專報制度,保證汛期24小時輪流值班,確保災情險情信息及時、准確。四是加強保障,提高反應能力。切實加強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隊伍建設,確保地質災害應急人員、車輛、經費和相關設備的到位。充分發揮地勘單位的技術優勢,做好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各項工作,隨時參與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和應急調查等工作。五是加強監督,減少人為災害。加強對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引發地質災害活動的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防止開采礦產資源和地下水資源引發地質災害,減少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六是加強宣傳,增強防災意識。充分發揮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手機簡訊的作用,進一步做好丘陵山區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群測群防水平和科學防災救災能力。
⑷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4)消除地質災害隱患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⑸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
延安市寶塔區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應堅持以下八項原則。
一、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寶塔區正處於歷史時期以來經濟最為快速發展的時期,經濟發展應當和保護與防治協調發展,切不可重發展、輕保護或不保護,甚至認為要發展就不能保護,將兩者對立起來。發展經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地質環境又是發展經濟重要的自然條件,因此,保護地質環境也就是從根本上促進經濟發展,兩者是一致的、統一的。
地質環境是人類永久生存所需的基本環境,一旦受到破壞將對人類的生存產生深遠影響,且難以恢復。應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高度出發,有的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環境破壞在當代顯現的不是那麼突出,可能表現出一時的或者是明顯的經濟效益,但為將來以及後世子孫的生存環境埋下了極大的隱患。這是應當引起人們特別注意之處。保護地質環境,不僅是當前的需要,更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著眼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中,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要,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和農宅建設方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三、與環境保護和災害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黃土高原區域自然環境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黃土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多發,長期以來都是國家重點開展區域環境地質保護的地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要與區域地質環境保護密切結合,以地質環境保護為基礎,大力推廣和維護已經初見成效的退耕還林工作,進一步加強植被和綠化建設,有效地減輕和遏制水土流失,減弱和消除地質災害形成因素。通過做好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從根本上減少和防止地質災害的形成,達到防治的目的。
四、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的原則
在保護與防治中,要加強地質環境保護意識,當發展經濟建設與地質環境保護出現矛盾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地質環境保護。應堅持避免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實在難以避免時應將破壞降低至最低,甚至另尋他策。不能以犧牲地質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效益。
此外,從地質災害防治意義上講,要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一旦形成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起來非常被動;而保護地質環境,則是變被動為主動,防患於未然。建立一支懂技術有裝備的地質災害監測隊伍,落實區、鄉(鎮)、村和戶群眾性監測網,走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路子。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特殊工作制度,把握重點、險點,千方百計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必須採取工程措施的要及時排危排險,消除地質災害的威脅。要改變只重救災,不重防災的局面,變事後救災為事前防災,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動權。
五、與常規水土保持相結合的原則
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預防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的發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內容。因此,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同水土保持有著密切的聯系。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地質環境就得到了有效的保護,有利於減少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發生,並充分發揮出防治工程的效益。
六、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是地質環境保護的兩個方面,應將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不可重此薄彼。工程措施如淤地壩側重於治理溝道,穩定溝床,保護坡腳,從而達到預防滑坡崩塌的目的。生物措施如植樹造林主要是保護坡面,攔截地表水,減少新的溝谷衍生,減輕洪水對谷坡的危害。兩者相結合,既保護溝道又維護坡面,從而達到對整個溝谷及斜坡的保護,有效地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
七、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做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針對不同地質環境條件下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和危害性大小,根據財力物力,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首先是對於人民生命具有重大威脅性的地質災害先行考慮重點安排,予以防治,確保沒有人員的傷亡;其次是威脅到國家重點工程、事關人民群眾安危和生活的重要基礎設施,要重點考慮。
八、保證安全下的經濟合理原則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投資大小,比較搬遷和防治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以較小的代價將地質災害損失降到最低。保證安全是前提,經濟合理是目標。只有保證安全,才能實現經濟合理,這樣的經濟合理才具有實際意義。
九、宣傳教育與法制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保護與防治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全員參加,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明顯的效果。不僅是主管和專業部門的事,更是全民的責任和義務。因此,需要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教育,提高全員保護與防治意識和變成大家的自覺行動。此外,還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地質環境保護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於破壞地質環境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從而有力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⑹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防範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76 號
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湖北、廣東、廣西、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局):
據氣象部門預測,2011 年 5月20日至 24日,南方地區將出現一次中到大雨降雨過程,局部地區有大雨或暴雨。請各地高度重視降雨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工作,作出部署,切實做好應對准備。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開展防災減災工作。有關地區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落實各項地質災害防範措施。尤其要加強防範工作的督促檢查,完善群測群防體系,發揮基層黨員、幹部和群測群防員的作用。
二、做好監測預警預報工作。密切關注雨情,及時將防災信息和防災要求傳達到市、縣、鄉鎮、村負責同志以及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危險區內的群眾。
三、強化巡查排查和應急避讓。進一步組織力量加強巡查、排查、復查,消除防範盲區。一旦發現險情災情,及時啟動應急預案,果斷撤離危險區內所有受地質災害隱患威脅的人員,協助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極端降雨條件下,要果斷組織隱患點周邊受威脅人員提前撤離。
四、做好應急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相關省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值班,確保通訊暢通,信息傳遞准確及時。出現險情和災情時,要及時核送信息,啟動應急響應,力爭第一時間趕赴險情和災情現場,指導地方政府做好搶險救災工作,力求把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⑺ 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確定與撤銷
3.1.1地質災害隱抄患點(區襲)的確定
3.1.1.1隱患點的確定
(1)由專業隊伍對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主要類型的地質災害點進行調查的基礎上確定。
(2)對群眾通過各種方式報災的點,由技術人員或專家組調查核實後確定。
(3)由日常巡查和其他工作中發現的有潛在變形跡象且對人員和財產構成威脅的地質災害體,並經專業人員核實後確定。
3.1.1.2隱患區的確定
(1)居民點房前屋後高陡邊坡的坡肩及坡腳地帶;
(2)居民點鄰近自然坡度大於25度的斜坡及坡腳地帶;
(3)居民點上游匯水面積較大的溝谷及溝口地帶;
(4)有居民點的江、河、海侵蝕岸坡的坡肩地段;
(5)其他受地質災害潛在威脅的地帶。
已經確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在當年的地質災害年度防治方案中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當年新發現並確定的點(區),由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明確並納入下一年度的年度防治方案。
3.1.2地質災害隱患點(區)的撤銷
已經工程治理、搬遷、土地整治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點(區),應當報經原批准機關批准撤銷。
⑻ 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消失條件
應該是取消條件吧??
將地質災害隱患點取消,應當具備的條件:隱患點危回險消除(治理答)或者受威脅對象永久性撤離轉移,還有一種條件是經長期監測,未發現隱患點任何變化,一般可取消,待出現變化時,再行列入隱患點進行處理
⑼ 什麼是地質災害隱患點
地質災害隱患點,包括可能危害人民生命或財產安全的不穩定斜坡、潛在滑坡、潛在崩塌、潛在泥石流和潛在地面塌陷,以及已經發生但目前仍不穩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
⑽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第 71 期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今年以來,國務院領導多次做出重要批示,特別是國務院第 157 次常務會議對全面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出總體部署。2011 年 6月,國務院印發了 《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 《決定》)。9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決定》,大力推進防治體系建設,著力加強汛期防範工作,並取得了明顯進展。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在深入學習貫徹落實 《決定》的同時,認真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防治體系建設和年度防治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我部在前期工作基礎上,結合相關部門和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對 《決定》貫徹落實和 2011 年地質災害防治情況進行了認真梳理總結。現將有關情況予以通報。
一、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及其特徵
截至 2011 年 12月20日,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20 起,其中滑坡11474 起、崩塌 229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52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造成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的地質災害 117 起,243 人死亡,32 人失蹤,137 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 40 億元。全國共成功避讓地質災害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5 萬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 7.2 億元。與去年同期相比,今年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接近一半,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十分之一; 與過去 5 年同期平均數相比,發生數量相當,死亡失蹤人數降至不足三分之一。今年的地質災害特點如下:
一是誘發因素以降雨、地震等自然因素為主,累計 13092 起,占總數的 90%。9月份,陝西、四川等省連續出現較強降雨過程,局部地區出現多日強降雨,引發地質災害 1765 起,造成 72 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財產損失 14 億元。
二是地質災害類型以滑坡為主,全國共計發生11474 起,占總數的73%。滑坡規模以中小型居多,在強降雨條件下呈現群發性。如 9月18日,汶川地震影響區的南江縣受降雨影響,引發地質災害 765 起,造成 14 人死亡失蹤,多處基礎設施受損。
三是地質災害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主要發生在中西部山地丘陵區,其中山西、湖北、湖南、廣西、四川、雲南、陝西等 7 省 (區)共發生 12815 起,造成 22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82%和 83%。
四是主汛期地質災害多發,從 6月至 10月,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072 起,累計造成 217 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 96%和 79%。
各地通過組織開展排查巡查復查工作,共確認新生地質災害隱患點 1.9 萬處,威脅人員 76.4 萬人。對威脅人員和財產安全的隱患點,及時開展了應急處置,並納入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體系。
二、防範工作部署早落地實
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認真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最高價值准則。
一是部署工作周密及時。2011 年 2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月下發通知,提出總體工作要求。4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5月啟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為社會公眾和相關部門提供防災信息。7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今年以來,我部針對降雨、雨雪冰凍、融雪等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召開地質災害防治會議129 次,發出通知 份。
二是檢查指導突出重點。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11 年我部共派出50 多個由部領導、司局長帶隊的工作組,汛期啟動了 7 大片區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407 次,組織專 業 技術 人員 4.1 萬 人 指 導 各 地 開展 地質災害 隱患 排 查 巡 查 復 查工作。
三是監測預警及時准確。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聯合下發文件,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共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
四是應急處置科學有效。針對突發地質災害,我部派出 30 個應急工作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派出 3106 個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故。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堅持做好應急值守工作,共 700 多人次參與應急值守,報送有關信息 600 多條。
三、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升
通過加強群測群防、預警預報、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等工作,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提升。
(一)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加強
一是通過開展以縣 (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 「十有縣」建設,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得到顯著提高。目前,全國 「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二是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今年累計有 4.1 萬專業技術人員參與地質災害排查巡查核查、應急處置宣傳培訓工作。
三是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地質災害監測預警試驗基地建設、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汶川地震帶科學鑽探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四是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專業技術人員業務水平得到提升。我部全年針對甲級地質災害防治單位開展防治施工與監理培訓班 38 期,共有 300 家單位、8000 多人參加培訓。
五是各地加強了群測群防隊伍建設,目前,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 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 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及時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2011年全國成功避讓地質災害 400 多起,避免 3.5 萬人傷亡。
(二)綜合採取防治措施,有效消除地質災害威脅
我部積極指導各地在扎實做好監測預警工作的基礎上,重點實施工程治理和搬遷避讓手段,徹底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威脅,通過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建設工作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一是通過工程措施消除地質災害隱患。各地通過中央和地方財政資金,共實施2260 處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消除了威脅 87.8 萬人的地質災害隱患,可保護經濟財產240 多億元。部分已完成的防治工程在應對今年汛期地質災害過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如 2010 年 8月13日爆發特大山洪泥石流的四川省綿竹市清平鄉文家溝,通過實施科學的治理工程,在今年雨情水情比去年還復雜的情況下,成功阻止了泥石流災害再次發生。
二是通過搬遷避讓有效規避地質災害。各地結合扶貧開發、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等開展受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工作。今年全國共實施 6438 處 28.1 萬人的搬遷避讓。福建省將 「造福工程」搬遷避讓與地質災害防治相結合,計劃通過兩個階段的努力,實現 13 萬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搬遷避讓,目前已完成第一階段的搬遷任務。陝西省則結合陝南地區生態移民工程,計劃用 5 ~10 年左右時間,將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 60 萬群眾逐步搬遷至安全地帶。
三是積極探索地質災害防治新機制。各地在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綜合治理、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機構和責任管理制度創新,技術力量和保險制度引入等方面都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實踐。廣西梧州市積極探索治理與搬遷避讓相結合的辦法,將地質災害防治與舊城改造、新農村建設、土地開發利用、市政建設、城市景觀改造、城鄉增減掛鉤相結合,由點及面,化被動防災為主動防災,既消除了地質災害隱患點百姓所受的威脅,又通過建立新的社區讓百姓安居樂業。江蘇鎮江、甘肅蘭州、重慶、山西靈石等地政府積極引導、吸引社會技術力量和資金參與地質災害防治。
四、各地各部門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
《決定》作為新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得到各地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貫徹落實工作深入推進。
(一)地方黨委政府狠抓落實
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狠抓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的貫徹落實工作,加大機構、人員和經費保障力度,加強具體防治任務部署,加強演練培訓等手段運用。一是從組織機構上,全國已有 24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7 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4 個市及近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山東、陝西、甘肅等省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年度考核內容。二是從經費投入上,省級財政累計投入資金 50 多億元,是 2010 年的 2.1 倍,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省財政大幅加大投入力度。三是措施落實上,各地加緊部署調查工作,廣東省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詳細勘查目標。四是應急演練上,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563 次,參加人數達到 100 多萬人。通過演練示範,險情出現時,地方決策果斷,避險路線場所明確,防災減災效果明顯,對今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五是培訓教育上,各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大力開展防治知識宣傳與培訓。四川省在汛期培訓群眾 200 多萬人,浙江省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安徽省開展 「六個一」貫徹學習 《決定》活動,編制 《學習問答30 題》,對 《決定》 進行深入解讀和宣傳。
(二)各相關部門密切配合
各相關部門全力支持,認真組織開展相關領域內的地災防治,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和技術力量投入力度,部門分工協助的防治機制進一步完善。一是中編辦積極支持,我部在相關司局和直屬事業單位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應急技術指導中心牌子,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二是財政部進一步加大了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投入力度,由 2010 年的 14 億元增加到 25 億元; 交通運輸、鐵路系統分別投入資金 16.6 億元和 10 億元,開展 6585 公里國省干線公路和鐵路沿線山洪地質災害防治; 民政部、財政部加大地質災害救災資金投入。三是發展改革、教育、科技、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旅遊、能源等部門在制定實施有關規劃和工程建設過程,重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和易災地區生態環境評估和監管,國務院三峽辦積極推進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的實施。四是水利部先後派出 19 個檢查組赴各地督促檢查山洪災害的防禦及非工程措施項目建設工作; 氣象部門在重點地區建設 1300 個鄉鎮自動氣象站、5000 個暴雨監測站,加強雨情動態監測; 鐵道部組織開展鐵路沿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重點排查。五是解放軍和武警部隊積極參加突發地質災害搶險救援,共出動兵力 10526 人、民兵預備役 11972 人、車輛機械 1420 余台、直升飛機 11 架,圓滿完成各項任務,累計轉移、解救群眾 2.9 萬人。
五、精心謀劃,扎實做好下一步工作
地質災害具有隱蔽性、突發性和破壞性,且我國地質地貌復雜,全球極端氣候事件頻發,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還需一段時間,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面臨的形勢依然十分嚴峻。我們將在謀劃長遠的同時,扎實做好當前工作。
一是繼續做好 《決定》的貫徹落實,完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繼續深入貫徹落實 《決定》,積極主動指導、督促各地制定相關貫徹落實意見和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目標、任務、措施落實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確保 《決定》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配合國辦開展 《決定》貫徹實施的督促檢查。繼續開展以提升縣級防治能力為目標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規范化建設,開展 《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修編和調查評價、防治工程等技術規范編制工作,加強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技術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是編制實施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加強防治項目的實施。《全國地面沉降防治規劃》已上報國務院,《全國地質災害防治 「十二五」規劃》已徵求相關省和部門意見,將盡快與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報國務院,同時我部將積極配合發展改革委、三峽辦組織實施好 《全國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山洪地質災害防禦和綜合治理總體規劃》、《三峽後續工作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三是加強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防治,扎實做好明年防治工作。通過會商、動員、檢查等部署開展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好預警預報和應急處置。在做好常規性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對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力度,指導各地做好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輕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
附件: 2011 年各省 (區、市)地質災害防治情況統計表 (略)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