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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評估委託合同

發布時間: 2021-02-15 15:09:12

① 辦理地質災害治理資質需要什麼流程

一、地質災害防治有關資質分為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甲、乙、丙級資質和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甲、乙、丙級資質。甲級資質的審批由國土資源部負責辦理,乙、丙級資質的審批由省國土資源廳負責辦理。
二、申報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報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4.法定代表人和技術負責人簡歷以及任命、聘用文件;5.資質申報表中所列技術人員的專業技術職稱證書、畢業證書、身份證;6.承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主要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高級職稱技術人員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業績以及有關證明文件;7.管理水平與質量監控體系說明及其證明文件;8.技術設備清單。
三、申報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監理乙、丙級資質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1.資質申請表;2.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勘查、設計、施工),法人資格證明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文件(監理);3.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勘查、設計、施工);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5.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6.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勘查、設計、施工),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監理)7.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勘查、設計、施工),單位主要監理設備清單(監理);8.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9.近五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
四、每年受理資質申請具體時間見省國土資源廳公告。

②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申請和審批

第十二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審批機關為國土資源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申請的具體受理時間,由審批機關確定並公告。第十三條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在審批機關公告確定的受理時限內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一)資質申請表;(二)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三)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五)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六)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七)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八)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九)近5年內無安全、質量事故證明。上述材料應當一式三份,並附電子文檔一份。資質申請表可以從國土資源部的門戶網站上下載。第十四條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資質單位在申請資質時弄虛作假的,資質證書自始無效。第十五條申請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國土資源部申請。申請乙級和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的,向單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請。第十六條審批機關應當在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批工作。逾期不能完成的,經審批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再延長10日。第十七條審批機關受理資質申請材料後,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專家評審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批時限內。對經過評審後擬批準的資質單位,審批機關應當在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於7日。公示期滿,對公示無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予以批准,並頒發資質證書;對公示有異議的,審批機關應當對其申請材料予以復核。審批機關應當將審批結果在媒體上予以公告。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批的乙級和丙級資質,應當在批准後的60日內報國土資源部備案。第十八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分為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由國土資源部統一監制。第十九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證書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在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內,向原審批機關提出延續申請。審批機關應當對申請延續的資質單位的從業活動進行審核。符合原資質條件的,換發新的資質證書,有效期從換發之日起計算。經審核,發現達不到原資質條件的,不予辦理延續手續。符合上一級資質條件的單位,可以在取得資質證書兩年後或者在申請延續的同時,申請升級。經審核,符合本辦法規定的上一級資質條件的,審批機關應當換發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第二十條資質證書遺失的,在媒體上聲明後,方可向原審批機關申請補領。第二十一條資質單位發生合並或者分立的,應當及時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需要繼續從業的,應當重新申請。資質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技術負責人等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在變更後30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變更手續。資質單位破產、歇業或者因其他原因終止業務活動的,應當在辦理營業執照注銷手續後15日內,到原審批機關辦理資質證書注銷手續。

③ 對《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地質勘查檔案立卷歸檔規則》徵求意見稿的幾點意見

梁其華

(河北省環境地質勘查院,石家莊050021)

摘要 本文主要闡述了對《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地質勘查檔案立卷歸檔規則》 徵求意見稿的五點看法和修改建議。

關鍵詞 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分類;意見及建議

1 對徵求意見稿的看法

地質原本檔案是地質科技檔案的一部分,是地質資料開發利用的基礎,服務於經濟社會的各個方面。目前,隨著地質檔案管理技術含量的提高和社會對檔案信息資源開發利用提出的全新要求,地質檔案管理方法和理論應用的內容都需要進行相應的改進、充實和提高,把地質檔案管理流程規范化、程序化、數據化和標准化。筆者根據幾年來工作中遇到的實際情況淺談對國土資源部下發的《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災害地質勘查檔案立卷歸檔規則》徵求意見稿的幾點看法。

標准使用過程中,一些地質技術人員對原本資料分類認為比較繁瑣,在整理分類過程認為因分類多麻煩且又增加工作量,建議少分幾類。筆者認為:原本檔案分類目的是為了更好地保存、查詢和利用;重點既要保持資料內在聯系又要說明問題簡單。所以只要我們編目有序、有律、清楚,一份一號,少劃分幾個類對資料歸檔合理性並不受影響。

由於近幾年地質項目新增了質量認證資料和質量自護檢資料。這些資料怎樣歸類,試行辦法中沒有提到。

《地質檔案立卷歸檔備考表》中審查意見一欄是項目負責人簽名。因多數單位原本檔案地質資料初步驗收是由管理部門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和資料管理人員組成,若單獨由項目負責人簽名不能反映出其他評審成員,筆者認為應改審核人簽名較為合理。

現執行的原本檔案立卷規則是地礦部1964年頒布的辦法相對滯後,已不能指導目前新增的資料類別歸類。致使在工作中缺乏行之有效的法規依據,建議加快制定新標准。

對類目編排順序內容幾點不同看法一一列舉如下。

(1)A3地形測量類(代字:測)。

A3.1 成果底圖(此條和「底」字類第A1.3 條類似,在歸類時易混淆)

A3.3 各類地質觀測點、監測點、孔、坑、槽、硐等勘探工程點的三維坐標測量成果,勘探剖面起止坐標等(和「觀」字類第A4.3條中的「調查觀測點」有類似之處)

A3.4 質量檢查驗收意見(和「 物」字類第A8.7 條、「文」字類第A9.5 條類似)

A3.5 各種測量觀測記錄簿、計算簿、儀器檢查手簿(建議去掉「 觀測」兩字,觀測記錄簿歸入「觀」字類)

(2)A4地質觀測(調查)類(代字:觀)。

因為「監」和「觀」都是指野外的工作地質資料,在實際工作中也常把「監」類資料和「觀」類資料放在一起。為了保持資料內部的聯系性和減少歸類的難度、繁瑣,建議合並「觀」和「監」字兩類,統為「監」字類。

(3)A5勘探工程及現場試驗類(代字:探)。

A5.1.8 簡易水文地質觀測記錄;A5.1.9 地下水穩定水位觀測記錄(從概念上看水文地質觀測記錄建議歸「觀」字類)

(4)A8物探類(代字:物)。

A8.1 報告及其附圖、附表、附件(和「 底」類相似)

A8.2 實際材料圖(和「 觀」字類第A4.2 條類似)

實際工作中涉及此類資料並不多,建議刪去物探類。

2 原本檔案歸檔修改建議

通過以上分析,按各類之間的內在聯系和實用性建議把地質科技文件材料類別歸為:文、底、測、監、遙、探、樣、物、設、研、機、實十二類。類的設置原則是:按本標准設類,有則設之,無則空缺,不得增設;類別不明確的科技文件材料應歸入相近的類別。新增的各類質量自護檢資料應歸入母本類中。

A1 技術文件類(代字:文)。包括上級下達的工作計劃、任務書、委託書、合同書、協議書、勘查申請登記材料、技術指示文件、專家建議、專家會議紀要、重要技術措施、技術請示匯報、技術總結、野外質量評審文件、質量認證資料、申報獎勵等。

A2 底稿、底圖類(代字:底)。包括最終成果報告及其附圖、附表、附件的底稿和最終成果評審、認定文據。

A3 地形測量類(代字:測)。包括地形測量成果底圖、實際材料點的測量成果、測量手簿、測量計算手簿和測量技術總結等。

A4 地質監、觀(調查)類(代字:監)。包括長期觀測點記錄、動態曲線、統計表及觀測收集氣象、水文、地震、工程活動資料。野外原圖、清圖、實際材料圖、實測剖面圖、觀測記錄簿(卡片)、照片、底片等。

A5 遙感解譯類(代字:遙)。包括附有遙感解譯報告或說明書、解譯圖、航衛片、解譯卡片等。

A6 勘探工程及現場試驗類(代字:探)。包括鑽孔、各類野外試驗記錄及成果、坑槽、井的原始記錄、素描圖、柱狀圖、展示圖等。

A7 樣品實驗測試類(代字:樣)。包括岩、土、水的化學分析成果,岩礦鑒定成果,岩、土物理力學性質試驗成果,岩、土測年成果、樣品的採集存根及送樣單等。

A8 物探類(代字:物)。包括各類物探成果報告、實際材料圖、野外記錄簿、計算簿、儀器原始記錄圖紙、照片、電算數據處理成果圖等。

A9 技術設計類(代字:設)。包括勘查項目總體設計、各類不同專業等的設計及其附圖、附表的復制本。

A10 綜合研究類(代字:研)。包括各類專題性、綜合性研究成果資料,作為成果報告依據的中間性分析、計算成果。

A11 電子文件類(代字:機)。包括勘查過程中形成的以磁帶、磁碟、光碟為載體的文本、圖表、圖像等數據文件。

A12 實物地質資料類(代字:實)。包括重要建築物軸線或代表性勘查剖面的岩心樣及岩石(土)標本,不良地質體代表性標本,重要實驗、測試樣品副樣,重要礦物、化石標本及光片、薄片等。

④ 地質災害評估合同要交印花稅嗎稅率多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1988)財稅字第255號)第十條規定版,印花稅只對稅目稅率權表中列舉的憑證和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征稅。 因此,根據您提供的合同名稱,不屬於印花稅的征稅范圍。但是否繳納印花稅需要根據合同具體內容確認,無法通過合同名稱進行判斷,建議您持合同到辦稅服務廳進行確認或直接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詳細咨詢。
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對技術合同徵收印花稅問題的通知》((1989)國稅地字第34號)規定,至於一般的法律、法規、會計、審計等方面的咨詢不屬於技術咨詢,其所立合同不貼印花。技術服務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就解決有關特定技術問題,如為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等,提出實施方案,進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技術合同。以常規手段或者為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准化測試以及勘察、設計等所書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所以我理解,評估合同不屬於技術合同,更不屬於加工承攬、勘察設計合同,因此,不用繳納印花稅。

⑤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是有哪些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條件中的設備有三個等級,分別如下:

(一)甲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五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三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十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二)乙級資質

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三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五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五名;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三)丙級資質

1、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二十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三名;

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於2005年5月12日國土資源部第1次部務會議通過,2005年5月20日國土資源部令第30號發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5)地質災害評估委託合同擴展閱讀:

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應當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資質申請表;單位法人資格證明文件和設立單位的批准文件;在當地工商部門注冊或者有關部門登記的證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術負責人任命或者聘任文件。

當年在職人員的統計表、中級職稱以上的工程技術和經濟管理人員名單、身份證明、職稱證明;承擔過的主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有關證明材料,包括任務書、委託書或者合同,工程管理部門驗收意見;單位主要機械設備清單;質量管理體系和安全管理的有關材料。

⑥ 如何辦理地質勘查資質

根據您所要申請的地質勘查資質等級的不同,需要的技術人員專業及數量均不相同,需要根據申請登記進行人員配備。申請地質勘察資質對於法人股東並沒有嚴格要求,只要能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即可進行注冊。地質勘察資質申請需要的人員如下:

地質勘查資質申請需要人員

辦理地質勘查資質需要的材料有:

1、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及電子文檔(epk格式);

2、企業法人、合夥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3、企業章程或合夥人協議文本;

4、企業法定代表人、合夥人的身份證明;

5、企業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的身份證明、任職文件、畢業證書、職稱證書,主要技術負責人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6、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申請表中所列注冊執業人員的身份證明及《辦理注冊人員資格手續承諾書》),其中工程勘察注冊執業人員還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7、工程勘察、工程設計資質標准要求的非注冊專業技術人員的身份證明、畢業證書、職稱證書,主導專業的非注冊人員需提供《專業技術人員基本情況及業績表》(含相應業績圖簽復印件);

8、工程設計資質標准要求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注冊、非注冊)與企業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主要頁(包括合同雙方名稱、聘用起止時間、簽字蓋章、生效日期)、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及近一個月的社保證明復印件;其中,對軍隊或高校從事工程設計的事業編制的主要專業技術人員不需提供社保證明,但需提供所在單位上級人事主管部門的人事證明材料;

9、辦公場所證明(屬於自有產權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屬於租用或借用的,提供出租(借)方產權證及雙方租賃合同或借用協議復印件)。

⑦ 英國地調局的項目管理

一、戰略計劃及項目分類

( 一) 戰略計劃

按照英國法律的規定,經英國地調局執行主席的提議,為支持英國地調局的管理和勘查的戰略方向,英國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於 1998 年成立了董事會,接替了原來計劃委員會 ( 1997 年 12 月撤銷) 的工作,負責英國地調局的戰略計劃制定並參與英國地調局管理活動。董事會任期 4 年,由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大學、英國地調局、相關政府部門官員、合作夥伴和已退休的老專家等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英國地調局的人員占 44%。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 6 次。

英國地調局的戰略計劃分為三類:

第一類: 核心戰略計劃。核心戰略計劃是英國地調局的基本任務,主要是長期戰略填圖、勘查、監測、數據處理和基礎應用研究,包括為國家和地方、公共和個人進行與資源相關的決策 ( 如土地利用、地質災害和環境保護等) 提供地學信息為目的的一些基礎性科學活動,對公眾進行地球科學宣傳。戰略計劃所開展的項目涉及環境變化、保護生物多樣性、減少危險、減少廢品和污染以及自然資源管理五類。這類計劃經費完全由政府科學預算支持。

第二類: 合作項目。合作項目是英國地調局核心戰略計劃的擴展部分。主要是由英國地調局利用科學預算的撥款與個人或團體組織 ( 包括歐盟) 共同提供資金支持的一系列科學活動,包括為滿足合作夥伴長遠利益的勘查活動和與英國地調局核心項目相關的一般性研究。合作項目反映了客戶對核心戰略計劃的支持以及核心戰略計劃的發展前景。

第三類: 委託項目。委託項目主要指完全由客戶 ( 包括私人和企事業單位)提供資金和提出具體工作要求的短期或中期科學活動。此類計劃以核心戰略計劃的專業知識為基礎,並反饋知識和技術給核心戰略計劃。委託項目有助於英國地調局的科研工作保持一定的科學深度和具備一定的專業技術水平。

在 《英國地調局 2000/2002 工作計劃和 2001/2002 至 2004/2005 年遠景展望》中,英國地調局為未來的委託項目計劃安排了如下工作:

( 1) 進一步加強與政府部門的對話 ( 因為政府部門是英國地調局最大的客戶) ,以了解他們的需要和促進創新性的相關地學解決方案的推出。1999 年 11月推出的英國地調局新戰略列出了加強對話的基本原則,加強媒體、政治和公共通訊建設將使得能更清楚地傳遞信息。這次對話的實施將把重點放在提高英國地調局內部的主任、項目經理和其他帶頭科學家的個人知名度和加強他們與政府部門的聯繫上。

( 2) 基於 1999 /2000 年度所取得的成就繼續開展工作。通過積極開拓其他領域 ( 在這些領域,英國地調局能依靠國際財團滿足包括合作夥伴在內的用戶的需要,通常是地學以外的用戶) 所取得的成就確保了在第 5 框架的第一階段,為英國地調局提供了 100 多萬歐元的資助。

( 3) 在資源部門,主要是進行區域規模的英國地調局信息開發。這個工作將結合英國地調局的專門技術,特別是應用近年來投資的 「高技術」,如圖像處理,以與那些英國地調局不能也不應該與之競爭的咨詢服務部門相區別。

( 4) 把與英國地調局合作的好處宣傳給地方政府。

( 5) 通過地質資料的銷售、有償轉讓和信息產品的銷售提高這方面收入所佔的比例。近幾年來科學預算對一些項目投入了大量的資金,這些項目如數字繪圖產品系統 ( DMPS) 、地學資料索引 ( GDI) 、地址鏈接地質信息 ( ALGI) 、大不列顛數字地圖 ( DigMap- GB) 等等。通過這些項目的建設,已有越來越多的資料被更加合理地分類和數字化。計劃從銷售、有償轉讓以及特殊地點信息產品中獲得比現在更多的利潤,這項工作將是新建的信息理事會的主要職責。

( 6) 基於新組建的環境和災害理事會,進一步在英國和國際范圍內建設地質災害信息和技術市場。從那些受科學預算資助而被該理事會實施的項目中,獲取相應的資料和技術,從而預計這一市場將具有巨大的增長潛力。國際財政和保險市場是我們一個特定的市場目標,因為面對地震、火山、地面沉降和污染這些方面的危險,他們需要建立有效的行業地質災害模型。

( 7) 致力於英國地調局的二氧化碳處理技術在一些領域特別一些非傳統領域 ( 如遠東發電) 中的市場化工作。

( 8) 參與國際投資機構和發展銀行以及與其有關的國家政府的事務,以使他們認可地質科學在減輕貧困和改善環境質量方面的重要價值。這些組織機構將能繼續幫助英國地調局加強在國際范圍內的活動。從科學意義、增加收入、員工發展等方面加強英國地調局在世界地球科學研究中的地位。

英國地調局項目管理的方式為: 當一個項目確定後,由管理部門指定項目經理,地學資源與設備管理部負責安排項目中所需的資源 ( 研究人員、設備和基礎設施等) 。項目經理負責項目的全部研究過程,包括經費的管理。

( 二) 項目分類

自 20 世紀 60 年代後,英國地調局的工作重點開始轉向環境地質,如圍繞環境地質問題進行專門的地質填圖和開展地球化學背景和人體健康研究等。同時還加強了水資源方面的研究。目前英國地調局所開展的科學計劃分為三類:

1. 土地和資源

土地和資源項目主要進行地表和地下的地質工作,提供能源和礦產資源分布信息,同時還開展土地可持續利用和海底等自然資源方面的研究。

2. 環境和災害

環境和災害通過 5 個項目研究地學對人類自身和其所處環境的影響。主要目的是了解環境影響的作用過程,和其怎樣或在什麼地方出現,以及將對人類和與之相關的一系列活動所產生的後果。如地下水系統和水質、地震和地磁、城市地質和地質災害、污染和全球氣候變化。

3. 信息服務和管理

信息服務和管理通過 3 個項目和兩項計劃為大眾服務。包括信息管理、國家地學信息服務、出版發行、數字地學空間模型和地質災害數據和地學資源與設備管理。

二、項目經費來源

英國地調局經費來源的60%來自於國家直接撥款,40%來自於承擔市場任務所得。具體來說包括: 一是國家科學預算,由英國自然資源研究委員會直接撥款; 二是能源部、環境部、貿易和工業部等有關系統的委託研究經費; 三是工業界合同經費。

其中國家科學預算資金的撥款程序為: ①財政部與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協商確定次年的撥款數; ②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確定其下屬研究機構的撥款金額,並每月進行撥付。

科學預算外的資金來源主要是委託項目和合作項目經費,商務合同中的合作夥伴十分廣泛,有政府部門、事務所、地方政府機構、歐盟、國際援助組織、發展銀行、工業、商業和公共團體等。

三、項目經費預算管理

( 一) 預算的制定程序

英國地調局實行嚴格的預算管理制度。其預算的制定程序是: 預算一般提前1 ~ 2 年進行,預算期為一年,跨年度的特大項目需政府決定,較大的項目由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執行董事會決定。具體的預算內容包括工資、管理費和設備、材料和食品等費用內容。在預算中設有不可預見費用。不可預見費用由商業收入彌補,或是向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申請追加經費。

( 1) 政府提前 3 ~ 5 年確定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經費 ( 有時會根據國家經濟情況進行較小的調整) 。

( 2) 英國地調局根據上年實際發生的費用、政府的工作重點和各局的工作重點做出年度預算,與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協商,並得到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認可。

( 3) 根據預算情況,英國地調局每年召開兩次會議研究資金的使用方案。

( 4) 英國地調局與項目組協商確定各研究項目的經費總額,但局對於在某一項目中經費的具體情況不做詳細預算,具體的費用支出計劃由項目經理負責制定,項目會計負責對經費進行管理。

( 二) 預算的監督與檢查

為保障資金的正常使用,保證項目每一天都有經費支持,英國地調局要求除項目會計外,項目負責人必須了解項目經費的使用情況,並保證項目經費使用不超支。此外,地調局每月在 10 ~ 17 日之間,對 300 余個科學性項目和 200 個商業項目的財務賬戶進行封閉性檢查,做出經費使用報告,其中對於科學性項目的檢查最為仔細。

( 三) 英國地調局預算的管理與年度決算局財務、會計和合同處每月 ( 一般在檢查後的兩天後) 為不同的管理層提供三種財務報告: 給項目組和科學家的詳細報告; 給局長和管理層的簡要報告;給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總體報告 ( 全面、概括) 。

年度結算時,要求項目負責人將 99% 的原始單據送交局財務、會計和合同處進行核銷。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對地調局的經費使用隨時進行監督。

四、項目管理

當項目進行到一定階段的時候,英國地調局需要對其進行評估管理驗收。

評估管理是指回過頭來看某些工作是否按原定計劃完成。通過評估管理,英國地調局可以作出一些戰略決策以處理並改善工作績效,如可以確認所取得的經驗或選取一些最優做法的例子; 確認和交流所取得的成績,用以證明財政部經費支持的正當性,以及可以向公眾及政府作出解釋。

評估管理是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戰略管理工具的一種重要信息源,它可以在執行新戰略過程中進行過程管理並反饋影響其決策。

以前,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經常會在一個項目結束之後,再重新開始特定的投資前評估管理,以取得相關的經驗教訓,服務於新的項目。但現在何時 ( 以及如何) 選擇進行評估管理變得越來越靈活了,它成為企業績效管理過程的一個環節,更好地勾畫了如何使投資更好地施行。

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每年都會在所需信息基礎之上發布一次評估管理項目,來幫助內部決策者。例如委員會、科學和創新戰略委員會、首席執行官、董事。這些人都需要信息來幫助他們作出戰略決策,改進業務流程。

評估管理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戰略、政策、程序和投資的任何一方面都取決於需要什麼。比如說,它可能是關於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新戰略的主題,知識傳播方面,一組中心議題,甚至可能是某一特定的方案或政策。

設計每次評估管理的范圍、方法及時間以滿足確切需求,而這項工作將會與關鍵的利益相關人一起來磋商完成,且要盡可能地利用現有的績效信息以避免重復努力。

在每一次評估管理驗收結束之後,都會提供一份簡明的報告。這些報告將會公布在官方網站,與之伴隨的是一次簡短的管理方的響應。涉及機密的討論或結論將被保留在機要附錄上,這與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在同行評議上的信息自由政策是一致的。

有需要的客戶可以利用下載的評估管理戰略。這里有關於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科學團體及其工作人員情況的更全面的信息。

五、項目評價目的及方法

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利用績效評價戰略為戰略管理和決策提供依據,以支持對政府和公眾的問責制和證明其工作的成就。但該策略並不包括: ①項目前評價。舉例來說,它不包括科研建議評價,即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估價; ②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收集的許多其他類型的工作績效信息。

評價在許多方面提供了依據,這方面的依據可以有許多重要的用途,既為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 ( 評價者) ,也為研究/服務提供商 ( 被評價者) 。顯示了評價如何為業績、成就、戰略情報 ( 如經驗教訓) 提供客觀依據和保證,以及運用這一證據如何為轉化或促進了一些重要的過程提供反饋。另一個重要的用途是,兩者結合,評價結果提供的是一個累積廣泛的基礎的依據 ( 如響應一項緊迫的、不可預見的要求) 。

1. 評價的目的

評價的具體目標是不同的,但一般來說,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評估管理的目標是用來提供證據或證明 ( 圖 4-1) :

( 1) 其研究成果是客觀的,並被適當的機構使用;

( 2) 了解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經營業績。既包括肯定過去做得好的地方,也包括今後需要進行改進的地方;

( 3) 指導可能的信息需求,包括戰略決策和規劃,籌資的投標書;

( 4) 為政府、公眾、科學界和其他利益相關者提供互動信息。

圖 4-1 評價理由

圖 4-2 顯示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從操作層到戰略層的活動跨度。評價可在上述任何一個層次同步進行,其對評估管理政策變化的效果是非常有價值的 ( 如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相關新戰略的影響及執行過程) 。

圖 4-2 戰略金字塔

評價委員會根據證據的需要,而不是根據投資對象確定評價內容 ( 這方面的需求,往往已通過戰略管理工具和資產組合規劃過程確定) 。評價的選擇是受圖4- 1 的高水平驅動,而且評價成為將來的決策和活動的業績通報的追溯。評估管理的重點是更高目標與戰略的水平和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其他方面的活動,其中包括資助計劃、知識交流、支援方面的訓練; 明確和評價有聯系的角色和責任。根據需要,評價委員會會界定每項評價的范圍、方法和時間安排,最後將產生一個清晰、簡明而重點突出的報告。結合顧客的考慮,這些報告將公布於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網站。

2. 評價方法及流程

( 1) 設計評價。負責管理評價進程的人員 ( 評估管理部經理) 完成評估管理設計說明 ( 列明範圍、目標、主要參與者和方法) 。他們的說明基於咨詢評估管理客戶 ( 委託評估管理的人/機構) 、被評價者 ( 正在管理需要評價的活動/過程/策略的人員) ,以及任何其他利益相關者 ( 如合作者、出資者、結果使用者) 。對於大型、復雜或新穎的評價,可設立一個小型內部項目委員會,以提供監督和在過程中提供咨詢意見。

一旦已委託進行評價,政策需要和預期結果必須十分清楚,指導評估管理時需要執行詳細內容 ( 評價目標和方法) 的設計。適當的時候,征詢有關被評價者,以及其他人員,如客戶、合資者、調查結果的用戶。發展邏輯圖以確保評估管理設計採取符合邏輯的做法。評估管理設計 「與目標相符」,而評估管理大小和范圍取決於投資規模、戰略重要性、風險和新意等因素。

從各種可用方法中 ( 其中包括同行審查、基準評價、個案研究、調查、文獻計量學、歷史追蹤和經濟分析) 選出最適當的方法。因此,除大型和重要的評估管理中需要設立一個獨立評估管理小組外,其他的評價項目可以更多地利用其他方法,如個案研究或基準評價法。

為減輕被評價者的負擔,總的原則是要盡可能多地利用現有的資料 ( 如審計報告、產出和績效措施) 。每個評價項目的目標和方法將集中使用邏輯圖表示。

( 2) 搜集證據,並聘請和管理評審員。評估管理經理搜集和准備證據用於評價設計說明,這可能涉及委託的從被評價者獲得的額外證據,和從其他來源收集的證據,如通過調查、訪談挖掘現有的數據。對於一個委員會或顧問公司進行的評估管理來說,這個階段通常涉及列明委員會或顧問的角色的預備文件,和對他們所立足的討論和研究結果的證據。

由外聘專家小組、內部小組或顧問進行的評價: 評估管理經理招募及管理小組成員或顧問。這就涉及發展會員或顧問的標准 ( 征詢有關被評價者和評價客戶酌情) ,招聘,並進行溝通與管理小組或顧問。

( 3) 評估管理證據 ( 評價者) 。由負責評估管理證據的人員 ( 評價者) 評價。可能是一個內部小組或一個外部專家小組、顧問或管理正在評估管理的活動、過程、策略的人 ( 自我評價) 。

( 4) 准備評估管理報告和有關管理部門的反饋委託 ( 評價經理或顧問) 。評價經理 ( 或顧問) 編寫一份報告,記錄評估管理結果。

( 5) 提交報告和反饋意見給評估管理客戶 ( 評估管理經理) 。評價經理應提交報告告知評估管理客戶管理部門的反應。

( 6) 考慮結果,確定需要採取的行動。

( 7) 通知評估管理小組在自然環境研究委員會的網站公布評估管理報告和管理部門的反饋意見,並向客戶和客戶指定的其他人群發布報告。

( 8) 評價經理回顧評價過程 ( 包括要求主要參與者為用戶反饋意見) ,並將此信息提交給評估管理小組。評估管理小組將定期更新其方法,以吸取經驗教訓。

⑧ 淺談加強重要建設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於順然

(江蘇省國土資源廳,南京210029)

摘要 本文結合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際,在對「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進行了細化的同時,並對其匯交人、匯交時間、匯交數量及內容、法律責任等方面做了細化,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關鍵詞 建設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

地質成果資料的統一匯交是手段,社會公開利用是目的。不該匯交的而匯交了是浪費,該匯交的而未匯交則是違法。《地質資料管理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中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形成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規定得既籠統又原則,有的甚至只是其條目式的,在具體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的實踐過程中,其可操作性比較差,從而給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管理工作帶來諸多麻煩和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對「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管理,根據國務院《地質資料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國土資源部《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江蘇省地質資料管理辦法》,筆者結合多年對江蘇省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實際,在此提出如下對策建議,供有關領導及同仁們參考。

1 匯交細目

在國務院《條例》目前尚未修訂之前,可以國土資源部或省廳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進一步細化「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細目。「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在《條例》附件「地質資料匯交范圍」的十大類中占兩大類,江蘇省的具體規定為:

1.1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成果地質資料匯交范圍:

農水方面:水利、水庫工程(受益面積大於5萬畝的灌溉工程和容量大於1000萬立方米的水庫工程)。

交通方面:長度超過10千米的鐵路;長度超過500米的隧道;長度超過500米的橋梁年吞吐量大於100萬噸的港口、碼頭;二級以上的公路、火車站及機場。

電力方面:核電站、抽水蓄能電站,容量大於10萬千瓦的水電站、火電站。

工業方面:年產量大於20萬噸的鋼鐵廠、水泥廠,用地大於200畝的工業、企業建築。

其他方面:放射性設施、軍事設施、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處理廠等重要小型工程勘察資料。

1.2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范圍

(1)按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分級,被定為「一級」(需報省廳備案)的項目。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程度為復雜(地質災害發育強烈;地形與地貌類型復雜;地質構造復雜、岩性岩相變化大、岩土體工程地質性質不良;工程水文地質條件不良;破壞地質環境的人類工程活動強烈等)的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料。

(3)本文上述1.1所屬「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資料匯交范圍」項目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資料。

1.3 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范圍

1.3.1 地震地質資料包括自然地震地質調查(測量、觀測)

①地震地質調查、宏觀地震考察、地震烈度考察(活斷層、地震地質、大地構造、地震研究)。②地震地質前兆觀測、地形變測量、地磁測量、地電測量、地應力測量、重力測量、斷層位移測量。③地下水位(地下流體)觀測、地溫觀測等。④建築工程抗震、地震災害防治、地震安全性評估資料。

1.3.2 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國務院《條例》規定,項目出資單位(人)是其項目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①由國家出資的項目,其工作項目的承擔單位是該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國家出資:江蘇省將其界定為中央財政、省級財政、市級財政、縣鄉級財政均為國家出資)。②非國家出資的項目,項目出資人可以以協議、合同等形式,委託承擔項目單位代為匯交該類成果地質資料。③由中外合作開展的項目,其參與合作項目的中方為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人。

1.3.3 匯交時間、數量及內容

本規定所涉及的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時間為:自工作項目驗收結束之日起180日內匯交(江蘇省將其規定為本勘察、評估項目驗收結束的時間,而非整體項目結束時間)。

上述勘察、評估項目成果地質資料復制後,按國務院《條例》及《地質資料管理條例實施辦法》規定,向省地質資料館匯交紙質資料兩份,電子文檔一份(其電子文檔製作及質量要求同地質礦產類)。

1.3.4 法律責任、行政處罰

(1)未按照本辦法規定時間匯交地質資料的,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向其發出催交通知書,責令在60日內匯交成果地質資料,逾期仍不匯交的,按國務院《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2)匯交成果地質資料經驗收不合格,匯交人逾期拒不按要求修改補充匯交的,視為拒匯交地質資料,由省國土資源行政部門依照國務院《條例》按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1.3.5 幾點認識及體會

(1)江蘇省省土面積100500平方公里,其中平原面積100000平方千米,是礦產資源小省,每年能夠匯交的地質礦產類成果地質資料只有30種左右。近些年來,江蘇省地質資料館每年接收匯交的成果地質資料數量在100種左右。這其中有近三分之二的成果地質資料是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由此可見,加強和規范該類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在江蘇省地質資料的匯交與管理工作中佔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2)近年來,通過我們的積極工作,匯交到省地質資料館的「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類成果地質資料有:南京長江大橋、二橋、三橋、江陰長江大橋、潤楊長江大橋、蘇通長江大橋、南京地鐵等。蘇通長江大橋、連雲港核電站的工程地質勘察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地質資料的匯交工作正在交涉過程之中。

(3)有關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問題,早在計劃經濟時期,江蘇省地震局曾經向江蘇全省地質資料處匯交過一些地震地質調查方面的成果資料,自20世紀90年代起,江蘇省地震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的匯交工作則處於停滯狀態。近來此項工作仍在協調過程之中。

向國家匯交合格的成果地質資料是廣大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應盡的法律義務。筆者將近些年來江蘇省「重要建設項目工程地質勘察、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地震地質調查」類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管理工作中的有關規定、做法、存在的一些主要問題及認識體會羅列於本文,並提出了一些對策建議,意在引起廣大成果地質資料匯交義務人、地質資料匯交管理者及其同仁們,高度重視該類成果資料的匯交,使地質資料在國民經濟建設中,更好地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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