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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地質災害預防存在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2-14 23:30:30

⑴ 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現狀、效果及存在問題

(一)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現狀

為了保護礦山地質環境,西南地區各級政府相繼制訂和建立了一些相關的政策和法規。

1986年3月19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並於1996年8月29日修訂。四川省在礦產資源開發與保護、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於1997年10月17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9次會議通過了《四川省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地方各級政府亦很重視,相繼出台了地方性礦產資源管理條例,如《成都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甘孜藏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涼山彝族自治州礦產資源管理條例》、《馬邊彝族自治縣礦產資源管理條例》等;而針對亂采濫挖多為小型礦山企業的情況,四川省於1994年出台了《四川省鄉鎮集體礦山企業和個體采礦管理條例》;為保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1998年12月4日專門發出了《關於嚴禁濫采亂挖礦山保護長江上游生態環境的通知》(川府發[1998]81號);在整頓礦山秩序方面亦做了大量的工作,2000年共查處各類礦業違法案件1.2萬宗,取締非法采礦2712處,查處越界開采950個,關閉礦井2500個。

1998年10月,重慶人大頒布實施的《重慶市礦產資源管理條例》明確規定:申請采礦權必須提交「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1999年8月重慶市人大頒布實施的《重慶市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將「礦山地質環境保護」作為專章寫入其中,其核心內容主要有以下3點:①開采礦產資源應當進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②采礦權人應當繳納礦山地質環境保證金;③對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情況實行年審制度。此外,還組織專家編寫了《礦山地質環境調查與評價》技術專著,為推進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提供了技術支持。隨著礦山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貫徹落實,各級礦山企業的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意識得到增強。

雲南省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開始,每年都在「地球日」、「環境日」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大力宣傳環境保護的重要意義,使人們的環境意識得到加強。近年來,根據雲南省人民政府賦予雲南省國土資源廳的職責及《雲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雲南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法規,國土資源部門依法對礦山地質環境實行監督管理,開展了礦山地質災害專項與應急調查,及時調處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引起的糾紛;組織完成《玉溪地區礦山環境地質調查》和《文山州礦山環境地質調查》;編寫了《雲南省「十五」期間礦山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計劃》及重點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可行性研究;2002年配合省人大組織的「雲南省環保世紀行」活動,對煤、有色金屬等重點礦區進行了實地調查,根據「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的活動主題,對各礦區取得的經驗教訓進行了總結和報告,促進了該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整治工作。

貴州省組織完成1∶20萬《攀西—六盤水環境地質調查》和1∶50萬《貴州省環境地質調查》;編制了《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對部分礦山地質環境生態恢復進行治理。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於2005年10月8日發出通知,從2006年1月1日起,嚴禁在自治區境內開采砂金,為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提供了政策保證。近年來自治區政府投入大量資金進行地質災害防治,降低災害損失,取得了較好成績。

中國地質調查局自2002年以來,組織西南地區各省市區集中開展了礦山環境地質調查和評估工作,為保護礦山地質環境提供了大量基礎資料。

近年,各省國土資源廳在編制《2000—2010年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中,都規劃了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明確提出了限制開采區和禁止開采區。

(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效果

1.普遍展開了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工作,為減少礦山地質環境問題起了保障作用

上述法律法規的逐步實施,有效遏制了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繼續惡化。另一方面,各礦山企業也逐漸認識到開展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對科學防災、避災的重要性。如四川樂山地區2002年共完成礦山地質環境評價180處,雅安市、涼山州、攀枝花市等地區2002年也完成了礦山地質環境評價幾十處至一百多處不等。這些礦山地質環境評價為防治礦山環境地質問題提供了充分的科學依據。

到2004年,新辦大、中型礦山企業,提交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書達100%。年審換證礦山70%~80%均提交了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通過上述相關政策的制定、出台、宣傳、貫徹、落實,初步扭轉了重開發輕保護、肆意破壞污染礦山生態地質環境的勢頭,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逐漸引起了各級政府、企業、社會重視,成為社會經濟發展必不可少的重要保障,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與土地復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加大了大、中型礦山地質環境問題的恢復治理

西南地區大、中型國有礦山在土地復墾、生態地質環境保護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礦山廢水、廢渣綜合治理利用等方面都做出了努力,並取得了較好的成果。如西藏自治區有相當一部分礦山環境向好的趨勢發展(表6-1)。

表6-1 西藏自治區礦山地質環境發展趨勢

3.礦山地質環境惡化趨勢逐步得到控制

隨著礦山環境保護法律和法規的健全,管理、監督力度的加大,各級政府、礦山企業對礦山環境地質問題的重視,國家對老國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資金的逐步投入、歷史上遺留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將得到逐步解決,制訂了有關保護礦山地質環境的規定,如四川省禁止新建含硫大於3%的煤礦,貴州禁止土法采選冶金礦、汞礦等污染環境嚴重的礦產,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於1.5%的煤礦,各省提出了新建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准入條件等。通過這些保護措施,礦山地質環境惡化趨勢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三)存在問題

西南地區礦山地質環境雖然有所改善和控制,但仍然存在以下問題:

1.小型礦山誘發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一段時間內仍將十分突出

西南地區有礦山企業21073個,其中大、中型礦山企業242個,占總數的1.14%,小型礦山企業20831個,占總數的98.86%,小型礦山分布之廣由此可見一斑。小型礦山采礦區域,越界開采、無證偷采、一證多采、亂采濫挖現象較普遍,這不僅浪費和破壞了資源,而且加劇了礦山地質環境的惡化。小型礦山多數布局不合理,管理水平低,采礦工藝、技術落後,「三廢」隨意排放,對引發的地質環境問題無任何保護與防治措施。小型礦山所帶來的一系列礦山地質環境問題,在一段時間內仍將十分突出。

2.老礦山遺留的環境地質問題將成為西南地區今後面臨的一大難題

目前西南地區實施的礦山環境影響評估制度和礦山環境恢復保證金制度,對新建礦山環境保護和治理意義較大,但對閉坑老礦山由於歷史原因,多數企業在建礦初期並未考慮礦山閉坑後環境恢復和復墾,引起的礦山地質環境問題成了歷史遺留問題,恢復治理難度很大。

3.局部地區未來一段時間礦山地質環境將進一步惡化

隨著經濟發展需要,一些以往未開采或小規模開採的地區,會進行新的一輪大規模開發,這必然給當地生態環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新的礦山環境地質問題也會增多。如西南三江有色金屬、貴金屬成礦帶、岡底斯成礦帶,黔西煤礦、黔南黔中磷礦、黔北鋁土礦,川南古(藺)敘(永)煤礦和筠連優質煤開采,以及重慶渝東南武陵山銀、鉛鋅礦區、渝西鍶礦區、奉節煤礦區及五大國有煤礦區等重要礦區,未來的開發強度必將加強,如不採取切實有效的嚴格管理,因此可以預見這些地區礦山地質環境將進一步惡化。

⑵ 我國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現狀

我國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世紀70年代,在總結世界許多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因無預報無預防、有預報而無預防或有預報、有預防而沒有組織實施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基礎上,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已由災後被動救災,轉為災前主動地、有目的地勘查、監測、預報、預防和治理。在地質災害防治的實踐中,有預報、有預防並組織實施的實例越來越多。例如,1975年2月4日,遼寧省海城7.3級地震是我國乃至世界上預報預防最成功的震例。在震前,國家地震局和遼寧省地震局作出了准確的中、短期預報,特別是作出了臨震預報,遼寧省政府據此向全省發布了臨震預報,並布置了預測預防的對策,位於震中區的營口市,縣政府採取了組織群眾撤離等應急對策,雖然地震使建築物遭受嚴重破壞,但是人員傷亡卻大為減少,死亡的人數(1328人)僅為人口總數的0.02%。

20世紀90年代,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同時,制定了未來12年(1999~2010年)中國地質災害防治戰略,包括東部地區首先是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災區劃,在此基礎上,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中部地區在全面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災區劃;西部地區採取的防災工作手段是避讓,主要任務是做好重大工程設施的選址和保證居民區的安全。考慮到國家經濟建設重點逐步西移的狀況,應做好國土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調查和防災區劃,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並且提出了以下具體要求。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時空的分布、形成機理與現今地殼變形研究,進行地質災害預測、預警分析,逐步掌握地質災害的分布、發育規律,做好重大地質災害的事前防範工作。

2)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防災法規。大力宣傳、認真貫徹《防震減災法》、《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若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水土保持工作條例》、《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江河管理條例》等,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自覺性,以法規的形式來管理地質環境,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逐步把防治地質災害納入法制的軌道。

3)建立起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體系,實行嚴格的責任制,按照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做好如下工作:①做好以地質災害現狀、防治目標、防治原則、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總體部署的主要任務、基本措施、預期效果為內容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②擬定好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重點,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③做好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本身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危險性及擬採取的防治措施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④做好地質災害發生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影響程度等的地質災害防治預報。

4)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和信息系統建設。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確定監測內容,並建立監測網路和信息系統,密切觀察地質災害的發展動態,實行防治信息化施工。

5)實施專業隊伍與群眾相結合,技術業務與行政措施並重的綜合防治方針,動員全社會力量,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由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防災網路,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防治之路。

為加強對重大城市、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抗禦災害的能力,做好建設工程場地地質環境安全性評價工作,國土資源部於1999年3月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地區進行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務院2003年11月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凡是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我國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2008年1月,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科學地劃分出了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即長江三峽庫區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泥石流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桂西桂北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陝北晉西黃土滑坡重點防治區、黃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的頒布,表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入了緊張有序的發展階段。

小 結

本章的學習重點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原則和工作步驟,難點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可藉助一些簡明的實例,通過直觀教學法或圖解法進行相關內容的講解,學生上課前應對重點和難點進行必要的預習,課中、課後應對重點內容進行理解和識記。

復習思考題

1.地質災害的類型有哪些?如何進行地質災害的分級?

2.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有哪些?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哪些步驟?

3.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可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⑶ 求一篇關於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的調研文章

解決土地問題 調處地災矛盾

貴州省煤炭資源豐富,全省煤炭保有儲量500多億噸,遠景儲量超過2000億噸,居全國第五位。全省含煤面積約7萬平方公里,佔全省總面積的40﹪左右。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程和西電東送工程的順利實施,我省煤炭資源的開采已步入大型化、規模化的軌道,完全杜絕了非法小煤窯亂挖濫採的現象。
煤炭資源的開采和地質災害的發生是伴生的,現在我省大部分煤炭開采區內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裂縫、房屋開裂、山體垮塌、水源枯竭等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災區內廣大災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全省各地因地質災害矛盾引發的災民群體性挖路堵廠和集體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礦區內廠群關系逐漸惡化,有的地方甚至發生了災民與煤礦的群體性斗毆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極其嚴重的後果。目前,很多地方對地質災害問題的處理都還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徹底解決方案,都還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根本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時間長了,災民因為問題未得徹底解決而經常聚眾挖路堵廠或集體上訪,煤礦因為不能正常生產而產生不滿情緒,地方政府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災民對政府的信任度越來越小,以致礦區內干群關系緊張,礦群關系惡化,災民與煤礦的矛盾日益尖銳。我省含煤面積約7萬平方公里,如果按每平方公里礦區平均涉及群眾10戶50人計算(此數據為保守估計數據),煤炭開采引發的地質災害將影響至少70萬戶350萬災民。試想一下,如果在煤炭資源枯竭、煤礦閉坑前地質災害問題不能徹底解決,則煤礦閉坑後這三百多萬災民的遺留問題政府將如何處置?因采礦引發的地質災害一旦發生,徹底治理好幾乎是不可能的,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將災民徹底搬遷安置到無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的地方安居樂業,才是唯一的出路。
災民的搬遷安置是一項復雜艱巨的工作,涉及到資金來源如何解決?搬遷安置方式如何選擇?災民房屋如何賠償?災民土地問題如何解決等一系列復雜的問題。災民搬遷安置工作的資金來源,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五條「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的規定,全部由責任煤礦承擔;搬遷安置方式的選擇,必須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搬遷安置方式,要多條腿走路,不能搞一刀切;房屋賠償可請有資質的單位(如貴州中道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等)對災民的受損房屋進行評估,嚴格按照房產評估重置價格進行賠償;土地問題是這些問題的重中之重,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和治理問題?二是災民搬出災區後的土地耕種問題?這兩個問題能否解決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
一、 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和治理問題
對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必須堅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則。土地問題是棵高壓線,處理不好,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會矛盾和後遺症。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當地的村民委員會,農民對耕種的土地只有承包經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根據這條規定,災民的土地受損不能耕種後,災民和責任煤礦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經當地村民委員會同意,按照「兩受」原則(「兩受」即災民能接受,煤礦能承受)制定統一標准對災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有償流轉,災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用於搬出災區後在其它地方有償流轉土地耕種,這就是「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流轉來解決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中土地賠償問題」的基本思路和辦法。
地質災害問題涉及面廣,涉及人口眾多,在實際工作中,災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如何計算就成了一大難題。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丈量法,對呀,將災民的土地逐塊丈量,得出具體面積後,按每畝多少錢制定一個災民和煤礦都能接受的標准不就算出來了嗎?其實不然。在農村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大部分農村特別是山區農村都沒有對土地進行嚴格的丈量劃分,都是東一塊、西一塊、肥瘦搭配、遠近搭配大致差不多就把土地分了。同樣的一個劃地人口,分到平整肥沃離家近的土地面積就小,分到貧瘠瘦弱離家遠的土地面積就大,有的甚至相差幾倍,再加上荒地開墾、工程建設、水打沙沖等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響,現在農村同樣一個劃地人口的土地面積千差萬別。再者,農村土地的地塊大都不規則,測量起來一則難度大,二則不準確,同一地塊不同的人測量出的結果都不完全相同。由此可見,用丈量法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是行不通的,因為標准無法制定,所以根本不具備可操作性。面對這一難題,我們想出了一個創造性的辦法:用土地聯產承包時劃地人口的數量來制定標准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這個辦法一出台,就使這一難題迎刃而解。首先,在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是根據當時農戶人口的多少劃分的土地,劃地人口的基數是以前農業稅費徵收的依據,各地方鄉鎮財政所有據可查;其次,在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雖然同樣的劃地人口分的土地面積有大有小,但基本上都遵循了一個原則:即每份土地的產值是大致均衡的,面積小的必然平整肥沃,面積大的必然貧瘠瘦弱,用劃地人口的數量來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是相對公平的;第三,這個辦法在操作上簡單易行,清楚明了,災民和煤礦都能夠接受。
災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轉讓給煤礦後,煤礦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受損土地進行治理、管理和經營。為了更好地治理好災區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災民大量搬出災區,土地大面積連片後,煤礦可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土地開發項目(如種草養畜、開發茶產業、開發經果林、開發速生坑木林等),經有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利用,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能改善礦區的生態環境。
二、災民搬出災區後的土地耕種問題
在搬遷安置的災民當中,雖然有極少部分人已經具備了無土安置的條件,他們或棄農經商、或發展二、三產業(如運輸業、飲食業、養殖業等)完全可以安居樂業,但絕大部分災民搬出災區後仍然離不開土地。民以食為天,如果大部分不具備無土安置條件的災民搬出災區後無地可種,則他們的生產生活問題就得不到徹底解決,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肯定無法順利進行。
對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最容易想到的就是異地集中搬遷安置,異地集中搬遷安置地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無地質災害隱患;二是生產生活條件要好;三是必須有足夠的土地劃分給災民耕種。在這三個條件當中,第一個和第二個都容易達到,但第三個條件就太難了。我國對集體土地實行以家庭為主的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目前地方政府手中還未被承包的大面積土地資源少之又少(金沙縣以前有大水農場和開化農場,但現在已基本用於解決受自然災害影響災民的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有的地方根本就沒有這種土地資源。再者,異地集中搬遷安置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矛盾容易集中爆發,處理不好後患無窮。由此可見,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方式是不可取的。既然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方式行不通,怎麼辦?那就只有反其道而行,採取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解決。
在我國農村,自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集體土地實行以家庭為主的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一直未發生重大變革。現在農村有的農戶因為子女參加工作、經商、發展二、三產業(如運輸業、飲食業、養殖業等)致富等原因已經脫離農村進入城鎮定居,老家的房屋無人居住,承包經營的土地無人耕管,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是我國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從農業大國逐漸向現代化工業強國過渡的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在那些沒有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的地方,進城定居農戶的老房子和承包經營的土地是一筆巨大的固定資產和閑置資源,這就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一種思路:政府把這些進城定居農戶的相關信息(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房屋結構、房屋面積、田土數量等)收集起來提供給災民,讓災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聯系合適的進城定居農戶「結對子」,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對進城定居農戶的老房子進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有償流轉來解決災民搬出災區後的住房和土地耕種問題,這就是「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金沙縣沙土鎮人民政府在對全鎮及周邊鄉鎮無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地方的進城定居農戶進行普遍走訪調查的基礎上,充分聽取了地質災害區廣大受災群眾的意見,經過多次召集煤礦業主和受災群眾代表開會協商,於二OO五年四月制定了《沙土鎮有證煤礦煤炭開采區地質災害賠償搬遷安置方案》。該方案實施後,沙土鎮用「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處理地質災害問題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從二OO五年至二O一O年底已經有144戶(587人)災民順利搬出災區安居樂業,其餘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從《方案》實施至今從未發生一起災民群體性挖路堵廠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實踐證明,用「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解決災民搬出災區後的住房和土地耕種問題是切實可行的,既徹底解決了災民的搬遷安置問題,又盤活了進城定居農戶留在農村的固定資產和閑置資源;既為群眾解了難,又為企業分了憂,最終達到一種良性循環、多贏的效果。
在實際工作中,基層鄉(鎮)黨委、政府要思維超前、把好關、服好務。思維超前即對災民所結的「對子」,不要局限在某鄉(鎮)、某縣(市)、某地(州)、某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給災民充分的自主權。只要災民聯系的搬遷安置地點符合方案中的相關規定,確實能徹底解決災民的搬遷安置問題,鄉(鎮)黨委、政府就要大力支持、積極引導,讓災民順利搬出災區安居樂業(沙土鎮分散搬遷安置的144戶災民,跨省到山東定居的有1戶;跨地區到貴陽定居的有6戶,到遵義定居的有9戶,到銅仁定居的有1戶;跨鄉鎮到安底鎮定居的有2戶,到嵐頭鎮定居的有1戶)。把好關即對搬出災區的災民流轉的土地質量、數量按方案規定嚴格把關,流轉的土地必須能滿足災民全家的生產生活需要。災民搬出災區後,只有他們的生產生活走上正軌並有了良好的發展,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才能成功,地質災害問題才能得到徹底解決,否則將後患無窮。服好務即鄉(鎮)黨委、政府在實施災民搬遷安置工作時,必須成立地質災害調處辦公室,安排專人辦公,竭誠為災民服務,盡最大努力為災民排憂解難。對搬出災區的群眾,不能搬出去就不管不問,要建立檔案進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跟蹤回訪。對災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想災民之所想,急災民之所急,想方設法予以解決,讓災民有發展門路,有經濟收入,確保災民不返貧。只有這樣,才能扭轉以前造成的干群關系緊張、礦群關系惡化的局面,才能得到廣大災民的支持,才能使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總之,土地問題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的瓶頸,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土地問題處理好了,其餘問題就迎刃而解。地質災害問題是影響礦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大社會問題,地質災害問題的處理已經成為基層鄉(鎮)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試金石,徹底解決地質災害問題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我們堅信,只要基層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地質災害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人為本、求真務實、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就一定能做好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就一定能徹底解決地質災害問題,最終實現「災民滿意搬出,企業正常生產;礦區和諧穩定,經濟持續發展」的工作目標。

⑷ 怎樣才能有效預防地質災害,尤其是滑坡、泥石流如何預防

一、防災避抄險明白卡的作用襲及意義: 1、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可以通過防災避險明白卡,明白當地質災害來臨時該採取何種避讓措施以及平時該如何監測、防範地質災害。 2、當災害來臨時可以使受災害威脅的群眾通過卡片的說明,及時、有效地實施避讓,從而保障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質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3、防災避險明白卡必須要發放到每一戶受地質災害威脅群眾的手中。二、按照以下製表填寫:

⑸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5)貴州省地質災害預防存在問題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⑹ 貴州省地質災害特點及其防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

楊勝元

(貴州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貴陽,550000)

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發育的特點,總結了省內7個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針對當前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提出了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後根據國土資源部與貴州省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方針與政策,探討了在貴州省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對策意見。

關鍵詞地質災害發育特點防治對策貴州

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依存於地質環境,是人類最基本的棲息場所。「保護地球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存空間」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和呼喚。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及經濟社會的發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已成為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問題。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貴州在地質災害防治領域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特別是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履行職責,選擇幾起典型的地質災害進行示範治理,發揮了職能部門的重大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果。但是由於貴州省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以及相對落後的經濟現狀,汛期強降雨和各種工程活動仍然是導致地質災害多發的主要因素,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分析存在的問題,探討防治的對策措施已成為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者的重要課題。

1貴州地質災害的特點

1.1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和人為活動,使地質災害頻發而災種齊全

貴州省位於國內外最大的西南連片岩溶石山地區的中心地帶,多為峰叢河谷窪地,具有山高坡陡谷深的特點。由於水土流失,石漠化面積已達3.25萬km2,佔全省國土面積的18.45%。雨量充沛、植被稀少、軟硬相間的地層出露以及人多地少的省情,使得全省地質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各類地質災害頻發,常見的6類地質災害都有發現。僅據至2002年完成的27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結果,全省掌握了1.2萬多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圈定重要隱患點4400多處,初步統計受威脅人數在38萬以上。據不完全統計,自1998年以來,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150餘起(其中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重大級以上災害14起),造成291人死亡,451人受傷,經濟損失7.5億元。

1.2河谷深切的斜坡地形,決定了地質災害的發生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

由於境內處於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類型為主。通過對1993年以來發生的345處地質災害的統計和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分別佔70%、11%和10%。近幾年來崩塌和泥石流發生比例還有上升趨勢,通過對近5年來發生的140餘處主要地質災害進行統計分析,滑坡仍然佔主導地位,約60%,而崩塌佔20%,泥石流佔13%。此三種災害往往相伴而生,使危害和影響范圍加大,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巨大損失。如烏江上游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沿河縣城滑坡,石阡縣城的滑坡泥石流,印江縣城的岩口特大滑坡、杉樹小學滑坡與縣城二小滑坡,赤水市大同滑坡等等,災情均十分嚴重,損失特別巨大。

1.3四季分明,雨量集中的氣候特徵,使得主汛期的強降雨成為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

貴州省氣候溫和多雨,在雨季民間常有「天無三日晴」的說法。一般4~8月是雨季,但主汛期多在6~7月,此時暴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約占總數的70%,重大級、特大級地質災害往往集中在這段時期。1999年6月27~30日,我省黔北、黔中和黔東普降暴雨,11個縣市發生地質災害22起;2000年6月6~8日黔北、黔南又普降暴雨,8個縣市誘發地質災害10起,連續兩年近乎在同一時段發生的災害佔了當年總數的40%。2003年6月25日,黔北習水縣連降暴雨4小時,致縣城及24個鄉鎮成災,誘發山洪泥石流,沖毀電廠、公路、大壩和民房,使5人死亡,20人失蹤。

1.4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省情,使愈演愈烈的工程活動逐漸成為地質災害的人為誘因

貴州省城市化水平和農村城鎮化程度相對較低,人口眾多,人均耕地不足1畝,毀林開荒、採石、采砂、採煤等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活動是造成經濟惡性循環、地質災害頻發生的另一重要因素。據不完全統計,各年間由於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導致的地質災害占當年地質災害總數的15%~35%,但這一比例還在逐年提高。2001年全省是個乾旱年,全年仍然發生有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事件19起,死亡63人,其中與人類工程活動有關的5起,死亡39人,佔62%,而因自然因素導致的雖然有11起,但只死亡11人,僅佔18%。可見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容忽視。我們注意到,現實中發生的很多地質災害都或多或少的能見到人為活動的影子。1996年9月18日發生在印江縣的岩口特大型滑坡就是常年採石形成高陡臨空面而誘發的,由於地處印江河上游,傾刻間180萬m3的岩土滑入印江河形成堰塞湖,淹沒1鎮4村1830戶民居,3000畝農田,導致2人失蹤,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若堰塞湖一旦潰決,將威脅縣城和下游沿江5.4萬民眾的生命安全,估算可能達到的經濟損失約24億元。

2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

2.1思南縣城白虎岩滑坡治理

該滑坡位於烏江岸邊斜坡地帶,由於烏江水位頻繁變動及強降雨影響,於1996年6月開始蠕動變形成災,為中層堆積層滑坡。滑坡縱長104m,前緣寬172m,平均厚度10m,滑體約20萬m3,滑床層位為志留系中下統秀山組泥岩。採用抗滑樁+護坡+截排水方案,由國家、地方共同投入資金417萬元(含勘察15萬元),於2000年、2002年分兩期進行治理,使剛投資2000餘萬元建成的自來水廠、10餘家企事業單位得以平安。第一期工程被中國地質調查局評為優秀工程。

2.2印江縣岩口滑坡殘留體與危岩體治理

該滑坡位於印江河上游4.1km,由於長年挖山採石及連降暴雨,形成222.2萬m3的基岩切層滑坡。其中180萬m3的岩土滑入河中形成高51.4m,縱長420m的堆石壩,回水10km,水深10m,堰塞水庫庫容達6250萬m3。在縱長434m,高差155m的滑床上,堆積了42.2萬m3的殘留體;在滑床右側壁陡崖上殘留了2.41萬m3危岩體,高於滑床80~140m。滑體由三疊系下統玉龍山組灰岩構成,滑床為二疊繫上統長興組灰岩,滑帶為三疊系下統夜郎組泥頁岩,厚8~10m。由水利防汛部門採用壩體兩側打永久性導流隧洞泄水並加固壩體,國土資源部門採用危岩體爆破清除+殘留體抗滑樁與截排水治理措施,兩相配合,取得極其明顯的效果。不僅避免了一場滅頂之災,而且治理遺跡已成為印江人民的游覽之地。斜坡上的危岩體爆破和殘留體二級支擋與截排水工程共耗資340萬元,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投入。

2.3赤水市大同滑坡治理

赤水市大同鎮位於赤水河支流大同河岸邊斜坡上,是貴州省有名的古鎮之一。由於強降雨於1998年6月24日誘發滑坡,阻斷赤水—四川敘永的省際公路,毀房62間,致21戶484人無家可歸,毀壞水廠、飲料廠各1座,破壞了水、電、通訊等生命線工程,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該滑坡分淺、中、深3層滑體,總方量138萬m3,基底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於1998年10~12月由地方自籌20萬元對淺層滑坡實施了擋土牆治理工程,次年5月至1999年6月對中層滑坡實施了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生物治理工程,採用地方出資、國家補貼辦法,投入資金374萬元(含勘察40萬元),已使淺、中層滑坡穩定。通過監測,深層滑坡也已處於相對穩定之中。該滑坡的治理,抑制了災害的進一步擴展,使下游8km的赤水市區以及赤天化廠、華一造紙廠等國家大型企業免除了安全隱患,避免經濟損失14億元以上。

2.4石阡縣城區滑坡治理

由東門坡滑坡群和城南溫泉滑坡兩部分組成。東門坡正對城區,由5個滑體組成,寬540m,長250m,厚4.8~10.5m,總方量120萬m3,滑床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城南溫泉是省級風景名勝區,在其上方出現寬280m,長170m,厚6~12m,規模32萬m3的滑坡。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出現險情,毀壞縣人民醫院、縣黨校、煙廠、茶廠等建築。1996年7月災情進一步擴大,直接威脅縣委、縣政府及民族中學等61個企事業單位1161戶5276人近6億元財產的安全。由部投入70萬元進行勘察,設計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方案分期進行綜合治理,需投入資金997萬元。於2000年4月—2001年6月由省、市、縣政府投入134萬元實施了第一期工程治理,有效抑制了縣委後山滑坡的變形。

2.5盤縣松河鄉朝陽崩塌、地裂縫治理

由於長年採煤,1995年在上覆地層三疊系下統飛仙關組泥砂岩中開始出現山體開裂,2000年雨季地裂縫增多,2001年5月明顯增大變寬,有三處出現較大規模的崩塌,殘余的危岩體單體達7萬~10萬m3,使32戶126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並使大片土地荒蕪。危岩體一旦下墜,可能形成滑坡,繼而演變成泥石流,將威脅下游80戶300餘人的生命財產安全。2002年由部投資30萬元對危岩體進行了爆破清除。但要消除全部隱患尚需進行綜合治理。

2.6印江縣杉樹小學滑坡治理

2001年5月,由於降雨誘發,小學內出現兩個相鄰的滑坡,長42~50m,寬38~85m,厚2.23m,體積0.35萬~1萬m3,為淺層鬆散堆積層滑坡,地層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直接威脅學校和前緣居民699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經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治理措施,於2001年~2002年由部共投入60萬元,使隱患得以根除。

2.7習水縣隆興鎮交通村立坡滑坡群2號滑坡治理

1999年7月,由於強降雨,交通村發生由4個單體滑坡組成的滑坡群,其中范圍和危害最大的為2號滑坡,寬700m,縱長600m,體積約110萬m3,為大型淺層鬆散層滑坡,滑床地層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泥頁岩。該滑坡直接威脅滑坡體上49戶211人以及周圍90戶352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對赤水河航運將造成一定影響。2001年由部投入30萬元進行勘察,2002年由省政府投入30萬元對2號滑坡採取了地表截排水應急工程治理,初步遏制了滑坡的擴展。

對以上7個項目實施勘察示範治理,共投入資金1475萬元,其中部出資700萬元,省內自籌745萬元。

3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如前所述,貴州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易發,危害性大,除採取必要的避讓措施和監測預警預報外,很多應該治理的卻無力投入治理。從貴州省對幾起典型地質災害治理的效果來看,其產生的示範帶動效應是非常顯著的,但一般都是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的結果。通過治理的實踐,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地質環境狀況掌握不夠,地質災害的底數摸得不準,難以預測哪些地方容易發生和何時容易發生。雖然進行過1∶50萬環境地質調查,但比例尺顯得太小。現在開展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是件好事,但推進速度較慢。加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地(市)級分站由於體制問題使職能難以到位,信息不能集中,綜合分析研究不夠,也是造成工作被動的重要原因。

(2)對地質災害的防治知識和防治原則宣傳普及不夠,基層工作人員對地質災害缺乏判斷能力,防治分寸把握不準。無論是否為地質災害,隨意誇大、一味向上伸手的現象時有發生。

(3)對地質災害治理缺乏統一規劃,且專業隊伍和政府部門的結合不好,技術與經濟脫節,既便做過規劃,但沒有得到上級政府的批准,使規劃不能落實,難以實施。實際工作中往往處於「被動應急」狀況。

(4)對地質災害治理沒有規定穩定的資金渠道,治理經費難以落實。雖然要求各級政府都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缺乏硬性規定,實際很難到位。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向上申請補助,實在萬不得以時,擠出一點資金,採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辦法,地方缺乏應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5)項目管理體制不順,沒有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由於現實工作中受權力因素的影響,以至項目下達後,搞「拉郎配」、重新進行項目二次分配等,使項目法人只能被動管理甚至無法管理的情況是經常存在的。項目重新下達給誰、資金多少、進度如何、質量怎樣?項目法人是很難知道的。由此帶來的財務決算、資料匯總等系列問題也隨之而生。這與現行的財政預算管理辦法不相符合,也與項目法人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不相匹配。

(6)與地質災害治理相關的規程、規范不配套,缺乏嚴格的技術、操作與經濟依據。地質災害作為一門專門學科,關繫到國計民生,目前狀況是與其地位極不相稱的。實際工作中一般只能參照建築、公路、鐵路、水利等行業和部門的標准、定額執行,應該說操作起來還有一定的差距。

4落實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與措施

2003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上明確指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實現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向有組織、專門化、主動性的狀況轉變。我們要刻意解決好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就必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保護地質環境的關系,深入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方針和政策,從機制、體制、法制上解決問題,用制度來規范治理工作。一方面,地質災害從客觀上講有其不可避免性,但力圖減少和竭力遏制是有可能性的;另一方面,人們可以通過對地質災害的形成、發展和演化規律的認識和研究,採取符合客觀自然規律的防範治理措施,使地質災害對人類造成的損失減輕到最低限度。針對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提出以下落實和加強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措施,供參考。

(1)強化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對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作用,深入開展全省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的調查研究,充分掌握全省基礎資料和信息,在加強「三網」建設的基礎上,積極與氣象部門聯手,探索出一條適合省情的汛期氣象預警新路子,真正使總站成為新時期覆蓋全省、反應迅速的高科技、有權威性的地質災害防治研究中心。鑒於目前各省總站歸屬不一,體制及基礎條件不一,開展工作的程度也不一樣,建議部環境司、中國地調局與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強對總站的領導及工作部署,在調查研究取得一手資料後,對總站存在的問題做出進一步明確,不能因為隊伍屬地化就疏於管理,各行其事。只有這樣,才能使總站成為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和省內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業務技術支撐。

(2)加強對地質災害多發區民眾和基層工作人員的知識普及與業務培訓,讓他們認識地質災害,懂得地質災害的一般防範措施、治理規則及程序。實踐證明,宣傳與培訓與否,在災情出現時顯示出的處置能力大不一樣。

(3)把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規劃抓好抓實,既要有專業隊伍的主動參與,又要有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才能編制出切合本地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全面規劃,經過專家論證和政府批准頒布實施。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防治原則和上級編制的治理規劃,在空間上、時段上、措施上以及管理做到重點突出,相互銜接,允許根據情況變化作出調整,但一定要任務明確,措施與責任清晰,便於操作和落實。

(4)要疏通和建立穩定的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渠道並逐步使治理資金多元化,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政府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一定數量的地質災害防治基金或專項治理基金,以確保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治理和完成規劃部署的治理任務。同時,按照「誰誘發、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採取強制性和鼓勵性措施相結合的辦法獲得更多資金。還要廣開其他渠道,如從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山環境恢復費、土地整理費中爭取能夠使用一些,包括社會贊助等,以利於多方面籌積資金。目前,在資金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應繼續開展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發揮出國家與地方兩方面積極性,對使用鼓勵政策投資治理項目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項目成果和投資者,政府要大張旗鼓的宣傳和表彰,使這一政策深入人心。

(5)要堅決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有依法全權管理項目的權利,同時有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義務。原則上公益性工作應該委派給地方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力量不足的可以通過與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協作完成,政府部門對項目實施程序管理和成果的檢查驗收,從繁瑣的項目管理中解放出來,履行其宏觀調控與管理的職能。這樣對全省地質災害的歸口管理,提供為編制本行業規程、規范的第一手資料,提高本部門地質災害的研究水平和質量大有好處,政府管理與事業支撐也相得益彰。

⑺ 如何預防地質災害

1、加強宣傳,提高全社會的地質災害防治意識
積極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內容可包括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地質災害的種類、防治、預報、報告制度,如何安全選擇村民住宅用地防範地質災害,在雨季如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理,災害發生時如何處置及應急救災等內容。各地可按當地實際情況,適時公開進行專題學習和培訓活動,通過報紙、廣播、電視、張貼宣傳畫等效方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災減災的相關知識,努力提高廣大幹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搶險救災能力。
2、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
地質災害的發生大多與強降雨有關。建立氣象預報預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預警區的人員在下雨的時候提高警惕,注意防範降雨引發的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其作用類似於雨天提醒大家帶把傘。為此,很有必要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的建設與維護工作,強化地質災害監測,開展實際降雨量監測,一旦發現實際降雨量將要達到地質災害發生的臨界值,立即通知地質災害危險區的居民採取措施,及時預防避讓,減少損失。
3、建立群測群防體系。
群測群防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體系,也是實踐證明的、現階段我國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災減災手段。必須動員民間力量,也就是發動群眾搞好群測群防,及時發現災情,及時上報災情,及時處理災情。群測群防如同在地災危險區增加了成千上萬個「災害預警器」,有利於地災防治工作的全方位開展,有利於提高防災減災效率和效果。要著手建立災害預防體系,逐級落實責任,明確遇到什麼情況要上報、報到哪兒。遇到緊急情況,按照事先約定的方式,比如敲鑼打鼓或高聲吶喊,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4、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不少地質災害由降雨誘發,為此由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是對地質災害進行區域性的預測預報。因此,根據降雨氣象預報,結合地質災害發生的地質條件,可以對那些主要由降雨誘發的地質災害進行預測預報。由於氣象部門的監測點多集中在市區和平原,在山區的監測點相對少。而地質災害多發在山區,建立地質部門自己的降雨監測點迫在眉睫。
5、加強地質災害工程實踐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質災害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適用條件及方式:大多數房後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質滑坡,選用滑坡後緣地表排水、前緣支擋或削方減載護坡等工程措施較為適應。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樹造林,種草護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應用范圍廣、投資省,能促進生態平衡,改善自然環境條件,防治作用持續時間長的特點,需較長時間才能發揮其效益。根據調查區地質災害特點和自然經濟條件,泥石流區,地面塌陷區及水土流失區應採取封山育林,退耕還林等防治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經濟損失。
(3)避讓措施
①雨天避讓措施。對災害隱患點和變形斜坡,採取雨天臨時避措旌,各鎮在防災預案的基礎上編制安全轉移預案,雨天對受威脅戶。一作轉移地點安排。應根據就近原則、轉移地(接受戶)不受地質災害或其它災害威脅的原則進行操作。
②搬遷避讓措施。對一些危險性大、危害性嚴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超過搬遷費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質災害威脅的,採用搬遷避讓措施。調查區需搬遷避讓或已搬遷的災點。

⑻ 貴州省地質災害有哪些特點

貴州省地質地理條件特殊,地質環境脆弱,按照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分,全省均為地質災害易發區,是全國地質災害的重災區之一,具有「全、重、多」的特點。根據貴州省已完成的74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資料分析研究結果,全省有高易發區8個,面積3.8萬km2,中易發區16個,面積11.5萬km2,低易發區10千,面積2.3萬km2。目前己查明地質災害點8905處,其中,對人和財產構成威脅的隱患點6618處。據統計,2003~2007年,貴州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933起,直接經濟損失約2.65億元。成功避讓了71起地質災害,避免3429人傷亡和8292萬元的經濟損失。
貴州省是一個地質災害嚴重多發的地區,主要有以下特點:
(一)種類多:由於貴州省地處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中常見的類型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等。而貴州的地裂縫常常是崩、滑、塌在地表的一種反映。其中,對人民生命財產危害最嚴重的地質災害類型主要為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貴州省地質災害以中小規模為主(佔90%以上),大型或巨型較少。但幾乎每年都有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發生。一般情況是自然因素引起的地質災害規模較小,而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產生的規模則相對較大。1993年以來全省共發生重大級以上的地質災害58起,其中死亡30人以上或經濟損失l000萬元以上的特大級災害有18起,而且或多或少都有人為因素的影子。
(二)分布廣:在地域的分布上,貴州全省9個地(州、市)每年均有不同程度的地質災害發生,但最頻發的主要集中在遵義、畢節、六盤水、黔西南和銅仁地區,其分布與地理地貌、地質構造、岩土結構、氣候等有著密切的關系。經統計分析,全省突發性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5—9月,平均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40—60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35—90%,是地質災害高發期;其次是4月和10月,平均每月發生地質災害10起左右,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5—l0%左右,是地質災害中發期;1—3月、11—12月兩個時段,每月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1—3起,佔全年發生地質災害總數的0.5—1.0%,是地質災害低發期。
(三)易誘發:根據資料統計,地質災害發生的主要誘發因素有大氣降水自然因數和人類工程活動影響的作用。由於貴州境內多屬山地,受地形地貌的影響,降雨在區域和季節上存在著巨大的差異性。除普降暴雨誘發群發性地質災害以外,因為局地暴雨而誘發的突發性地質災害也是貴州省的一大特徵。在工程施工建設中,由於防災意識不強,人們在工程建設中常不自覺地出現一些不合理的工程活動,例如不合理的規劃選址、不切實際的工程設計、不合理的切坡、采砂、採石、地下水開采等人為誘發地質災害現象也較為突出;隨著礦產資源開發強度的增加,采區內地表移動變形迅速發展;再加上陡坡墾植,植被破壞等原因,導致地質體失穩因素增加或加劇,地質災害隱患呈高速增長的趨勢。特別是貴州省煤炭等礦產資源豐富,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對資源開發力度高速增長,采空區導致的地面不均勻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日漸突出,甚至還進一步導致邊坡失穩,崩塌、滑坡、泥石流的產生。在各大礦區各種地質災害在迅速增長,無論在災害隱患點的數量、規模、危險性、危害性都在呈指數級增長的趨勢,受脅人口、受脅的工程設施和財產在不斷增多,危害很大。
(四)影響大:一是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經濟損失。據不完全統計,自1993年以來,貴州全省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5012起,其中造成有人員傷亡的237起,造成1090人死亡,29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達23.98億元。平均每年發生地質災害358起,造成人員傷亡的約17起,死亡80人左右,直接經濟損失接近2億元。二是破壞城鎮、礦山、企業。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摧毀了大量城鄉建築設施、耕地、工廠和交通干線。如烏江源頭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石阡、沿河等縣城滑坡,印江縣城的岩口、杉樹完小滑坡,赤水大同滑坡等,滑坡體規模大,危害嚴重。三是破壞鐵路、公路、航道,威脅交通安全。如1996年6月1日,黃平縣重安江泥石流致死22人,失蹤13人,毀橋1座,經濟損失1000萬元;2003年5月11日1時55分,黔東南州三穗縣台烈鎮台烈村三穗至凱里高速公路平溪特大橋3號橋墩附近發生滑坡,造成35人死亡,1人受傷,16間工棚被毀,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萬元;2003年12月14日13時05分,黔西南州望謨縣在建的岜饒鄉鄉村公路在岜饒鄉頂棚村隴逛組梨樹坪路段發生山體滑坡,造成民工死亡10人,重傷7人,輕傷12人。四是破壞水利、水電工程。如1996年9月19日凌晨1時,印江縣岩口發生山體滑坡,方量260萬m3,造成3人死亡,2人失蹤,滑體阻斷印江河,形成堰塞湖,上游10餘公里的朗溪鎮l座小型電站、2個提水站、4個村1830戶居民房屋及3000畝良田被淹沒,直接經濟損失達1.5億元。五是影響資源開發,阻礙山區經濟發展。隨著經濟工程建設活動的加速發展,與工程建設活動有關而發生人員死亡的地質災害有加劇的趨勢。如2003年發生與工程建設有關的地質災害死亡人數較2002年上升了4.7倍(2002年5起13人,2003年是8起62人)。2004年12月3日凌晨3時40分左右,貴州省納雍縣騌嶺鎮左家營村岩腳組N側400米處陡崖臨空面發生一起山體基岩崩塌事件,造成44人死亡,13人受傷的特大地質災害。造成騌嶺一帶煤礦停采達半年,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⑼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建議

地質災害防治,應貫徹「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以達到保護地質環境,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損失為目的。下面依據不同地質災害類型提出相應的防治措施。

1.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擬建成品油管道線路工程,一般採取避讓措施,管道遠離或者繞避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難以繞避應在施工前進削坡減載。在峽谷地段建議採取漿砌塊石護坡,防止崩塌對管道工程的破壞,也可採用隧道方式避讓。

2.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擬建成品油管線工程河南段,途經觀音堂、 義馬、 新安、 平頂山等煤田較多。據野外調查訪問,採煤等采礦活動還在繼續進行,各地采空塌陷區還沒有穩定,管道線在礦區和塌陷區經過,可能遭受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其危險性大,因此,建議在該段採取改線避讓措施。其避讓措施有:管線繞過采空區,進入到煤層以外。無法繞避地段,應針對該工程路線的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的情況,建議建立管線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指派專人或委託專業隊伍對管道路段地質災害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呈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採取措施。

3.泥石流和洪水沖蝕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工程建設施工過程中要盡量減少對周圍地質環境條件的破壞,破壞植被要盡快恢復,損毀的耕地盡快恢復耕種。洪水沖蝕災害在暴雨大洪水是不可避免的,管線根據地形地質條件,可採用跨越或深埋穿越措施以防洪水沖蝕對管道的破壞。

4.特殊土地面變形防治措施

由於成品油管線經過黃土丘陵區時,擬建工程可能遭受黃土濕陷、潛蝕災害。對自重濕陷黃土,應採取換土或強夯法處理;對非重濕陷黃土,應採取沖擊、碾壓夯實的方法處理,在工程建設時及建成後,採取必要的排水設施,以確保工程建設不發生黃土濕陷、潛蝕災害。

膨脹土和膨潤土的防治措施:管周圍應有良好的排水條件,附近5m以內不宜灌溉。防治措施主要為在管道兩側修建鋼筋水泥防護牆,增加結構鋼度,增設沉降縫等。

5.成品油管線經過采礦、採石場地段的防治措施成品油管線在信陽以南K290+3.5km~K290+5.4km段管線附近有大小數百個采礦場,成片分布,而且在本段有膨潤土礦,由於采礦范圍較大,無法避讓,只能從礦區通過,因此,首先要對礦區進行勘查,管道應盡可能在無礦段通過,或在礦體埋深較大的地段通過,並要禁止確管道經過地段的采礦。在確山縣常興鎮南(K230-6.0km~K230-7.1km),管線緊鄰採石場,因此建議管線改線向西移 200~300m,避開採石場的影響。另外在澧河、淮河和浉河采砂活動比較強烈,管道應採用避讓,繞過采砂河段,並對管道經過的河進行管理,防止在管道經過地段采砂。

圖7-8 河南段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圖

6.地面沉降防治措施

擬建管線在許昌市地段處於地面沉降范圍內,對該段管線和分輸站可能產生不利影響。目前累積沉降量級較小,為控制其發展,應控制開采深層孔隙承壓水量,並加強監測。

表7-7 河南段管線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一覽表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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