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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防止十有縣

發布時間: 2021-02-14 16:34:48

A. 「十有縣」建設方案的制訂

根據國土資源部的要求,從年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以「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十有縣」建設。建設方案制訂如下:

(1)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縣級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規范化、標准化,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預防體制,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避免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2)工作任務

1)有組織:縣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

2)有經費:每年有穩定的經費投入對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受威脅群眾搬遷避讓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

3)有規劃:編制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4)有預案:編制年度重點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應急預案,經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5)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等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等地質災害防治制度。

6)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有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7)有預報:有預警預報後將情況用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8)有監測:對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落實監測人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發放「防災工作明白卡」和「防災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資源部門有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9)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簡易監測儀器,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10)有警示:對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發生災害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預警信息。

(3)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落實人員、經費,保障「十有」創建工作順利開展。

2)加強培訓,提高水平。縣人民政府有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力爭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災害前兆、監測方法、報警方式、躲避路線等,為提高群測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廣泛的群眾基礎。

3)發揮「十有」作用。將「十有」標准作為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體制建設模板,建立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長效機制,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的作用,確保群測群防體系有效運行。

B. 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該地區的地質災害防治達到了國家規定的「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的要求。

C. 大家有這個(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方案)嗎急需~!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方案

為了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46號,以下簡稱《通知》)精神,進一步提高我縣地質災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標准,結合我縣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制定創建工作方案如下:
一、創建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通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推進我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建立更加完善的地質災害機制和體制。進一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根據國土資源部《通知》建設地質災害「十有縣」要求,必須做好以下十項工作。
(一)成立組織(有組織):成立以分管縣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縣局國土資源局礦管科(聯系人:**,電話:********)。每年汛期前與各鎮政府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落實經費(有經費):每年安排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編制規劃(有規劃):及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經縣政府批准後實施。認真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完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應急預案(有預案):對縣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逐一制定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更新制度(有制度):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制度,包括: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廣泛宣傳(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及時預報(有預報):國土和氣象部門要緊密配合,及時發布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並將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加強監測(有監測):對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工作必須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做好完整的監測記錄,並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國土部門要在各鎮國土所安排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增設監測儀器(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埋設警示標牌(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醒目位置設置警示牌、張貼宣傳畫,以便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二、創建工作的方法與步驟
創建工作時間為2*****年*月至****年****月分四個階段完成。
(一)准備階段(*月**日-*月**日)
1、成立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動員會議,研究部署創建工作各項任務。
2、收集有關資料,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盡快確定需要補充或完善的工作任務。並根據各項工作的難易程度和用時的長短,確定下一階段工作的重點和先後順序。
(二)建設階段(6月21日—8月15日)
認真對照「十有縣」建設標准,具體完成創建各項工作任務。
(三)自查和申報資料編制階段(8月16日—8月31日)
總結前階段創建工作,按照「十有縣」建設標准逐一查找不足,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並編制申報「十有縣」資料。
(四)申報階段(9月1日—9月15日)
逐級上報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申報資料,並做好迎檢工作。
三、創建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舉措,做好創建工作也是大幅度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的契機,因此,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籌劃,精心組織,切實落實人員、經費,確保創建的各項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快進度、確保質量
省國土資源廳將於10月上旬對「十有縣」建設情況組織驗收,目前我縣在「有規劃」、「有手段」等方面對照 「十有縣」標准還有較大差距,這也是創建工作的難點,因此,趕在9月底前完成創建,時間緊、任務重,必須立即行動,一刻不能鬆懈。同時,在實施各項任務中,要做到認真細致,全面鋪開,不留盲點,遇到疑難問題,召開會議研究決定,必要時聘請有關專家幫助解決。各鎮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本轄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的位置、規模、威脅對象和應急措施等情況。重大隱患點安裝的監測設備必須定期觀測,定期維護。各隱患點設置的警示標牌要求做到醒目、耐用和通俗易懂。
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工作點多面廣,工作繁雜,必須克服困難,扎實工作,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力爭做到驗收一次性通過。
(三)發揮「十有」作用,建立我縣地災群測群防長效機制
將「十有」標准作為今後地質災害防治體系、體制建設標准模板,地災防治的各項工作圍繞「十有」開展,在實踐中不斷查找不足,不斷完善「十有」體系,保持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新鮮血液,發揮其長效作用。

水平有限,拋磚引玉。

D. 「十有縣」建設驗收要求

(1)有組織領導機構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有專門的辦事機構和辦公場所。

3)每年度地質災害防災工作責任書(縣與各鄉鎮簽訂、鄉鎮與各村簽訂)。

(2)有「一規劃兩方(預)案」

1)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2)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3)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4)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礦山地質災害搶險救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5)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旅遊景區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通知(縣政府文件,視情況定)。

6)縣級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縣國土資源局編制)。

(3)有穩定的經費渠道

1)地質災害隱患點治理經費預算、可研設計文件、竣工驗收報告。

2)地質災害應急處置資金申請、應急費用財務明細表。

3)撥付地質災害隱患點監測人員監測經費的簽名。

4)縣或者鄉鎮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隱患點受威脅戶搬遷工作的通知》(縣、鄉鎮政府文件)。

5)縣國土資源局關於因地質災害需整體搬遷安置用地有關問題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4)有落實到人的監測體系

1)地質災害群測群防責任人通訊錄(專人值班並24小時電話暢通)。

2)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監測記錄(多年記錄)。

3)防災工作明白卡(防災單位蓋章)。

4)防災避險明白卡(受威脅居民簽字)。

(5)有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聯絡員

1)鄉鎮及國土資源所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人員名單。

2)鄉鎮地質災害隱患台賬。

3)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防災預案。

4)鄉鎮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表。

(6)有排查巡查報告決策等制度

1)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工作的通知》(縣政府文件)。

2)縣國土資源局《關於開展地質災害隱患點檢查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文件)。

3)縣國土資源局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期間值班安排表(4月—9月)。

4)地質災害汛期值班制度、險情巡視制度、災情速報制度。

5)地質災害隱患防治督導書。

6)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等地質災害防治制度。

(7)有宣傳畫警示牌

1)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置警示牌、貼有宣傳畫。

2)地災隱患點所標示的轉移路線。

3)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配備喇叭、銅鑼等預警設備。

4)開展地質災害防治應急演練。

5)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圖冊、照片等。

6)地質災害防治宣傳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

(8)有地質災害氣象預報

1)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值班人員和辦公場所。

2)地質災害氣象預報產品。

(9)有報警簡易器材

1)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簡易監測儀器。

2)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10)有對相關人員的培訓

1)縣、鄉(鎮)國土資源幹部工作的專業培訓。

2)培訓教材和舉辦培訓班。

E. 國土資源部關於公布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1〕1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為進一步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完善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體制,我部從2009年開始在全國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近兩年來,各地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措施,完成了首批「十有縣」建設以及第二批「十有縣」的驗收,「十有縣」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成績。

根據《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國土資發[2009]46號),現對在2010年通過驗收的北京市房山區等第二批545個縣(市、區)名單予以公布。

希望各「十有縣」總結經驗,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進步和成績。同時,希望其他地區以他們為榜樣,在今後的工作中扎扎實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工作,努力開創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第二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

(共545個)

北京市(9個):

房山區、門頭溝區、延慶縣、密雲縣、懷柔區、平谷區、海淀區、豐台區、石景山區

河北省(24個):

平山縣、贊皇縣、阜平縣、易縣、淶水縣、唐縣、永年縣、邯鄲縣、峰峰礦區、臨城縣、內邱縣、遵化市、遷安市、撫寧縣、平泉縣、灤平縣、隆化縣、豐寧縣、鷹手營子礦區、宣化縣、張家口市宣化區、沽源縣、張北縣、陽原縣

山西省(21個):

清徐縣、太原市尖草坪區、陽曲縣、太原市杏花嶺區、澤州縣、長子縣、屯留縣、沁源縣、潞城市、武鄉縣、平順縣、晉中市榆次區、太谷縣、祁縣、平遙縣、靈石縣、壽陽縣、和順縣、左權縣、寧武縣、河曲縣

內蒙古自治區(4個):

赤峰市元寶山區、阿魯科爾沁旗、豐鎮市、察哈爾右翼中旗

遼寧省(7個):

庄河市、海城市、岫岩縣、清原縣、寬甸縣、東港市、蓋州市

吉林省(10個):

長春市雙陽區、通化市二道江區、柳河縣、通化縣、輝南縣、白山市渾江區、白山市江源區、蛟河市、磐石市、汪清縣

黑龍江省(30個):

延壽縣、依蘭縣、尚志市、五常市、龍江縣、齊齊哈爾市碾子山區、海林市、穆棱市、湯原縣、樺南縣、肇源縣、杜爾伯特蒙古族自治縣、雞東縣、雞西市恆山區、寶清縣、雙鴨山市嶺東區、鐵力市、伊春市美溪區、勃利縣、七台河市茄子河區、蘿北縣、黑河市愛輝區、遜克縣、五大連池市、黑河市五大連池風景區、嫩江縣、孫吳縣、慶安縣、大興安嶺加格達奇區、塔河縣

江蘇省(11個):

南京市棲霞區、南京市浦口區、鎮江市京口區、句容市、邳州市、新沂市、徐州市賈汪區、宜興市、灌雲縣、東海縣、贛榆縣

浙江省(19個):

杭州市蕭山區、餘杭區、桐廬縣、富陽市、溫州市甌海區、樂清市、瑞安市、蒼南縣、泰順縣、長興縣、新昌縣、磐安縣、天台縣、龍游縣、江山市、青田縣、松陽縣、景寧縣、慶元縣

安徽省(14個):

東至縣、青陽縣、旌德縣、郎溪縣、廣德縣、寧國市、樅陽縣、桐城市、休寧縣、黟縣、黃山市屯溪區、黃山市徽州區、金寨縣、舒城縣

福建省(30個):

閩侯縣、福州市馬尾區、平潭縣、福清市、廈門市集美區、廈門市海滄區、周寧縣、蕉城區、屏南縣、莆田市城廂區、莆田市涵江區、安溪縣、南安市、泉州市洛江區、南靖縣、長泰縣、華安縣、龍岩市新羅區、永定縣、上杭縣、長汀縣、武平縣、大田縣、清流縣、沙縣、南平市延平區、建甌市、浦城縣、邵武市、武夷山市

江西省(31個):

修水縣、星子縣、九江縣、彭澤縣、上饒縣、廣豐縣、婺源縣、豐城市、高安市、上高縣、奉新縣、資溪縣、黎川縣、南豐縣、廣昌縣、遂川縣、崇義縣、興國縣、南康市、大余縣、石城縣、龍南縣、上猶縣、安遠縣、樂平市、景德鎮市昌江區、上栗縣、蘆溪縣、萍鄉市湘東區、萍鄉市安源區、南昌市灣里區

山東省(20個):

沂源縣、安丘市、萊蕪市萊城區、文登市、乳山市、臨沂市蘭山區、臨沂市羅庄區、臨沂市河東區、平邑縣、沂南縣、郯城縣、臨沭縣、費縣、莒南縣、濟南市

歷城區、泰安市泰山區、泰安市岱嶽區、肥城市、寧陽縣、金鄉縣

河南省(16個):

新密市、欒川縣、三門峽市湖濱區、義馬市、商城縣、方城縣、平頂山市石龍區、汝州市、泌陽縣、林州市、安陽縣、淇縣、衛輝市、博愛縣、永城市、濟源市湖北省(21個):

遠安縣、宜都市、宜昌市點軍區、通山縣、通城縣、崇陽縣、咸寧市咸安區、咸豐縣、來鳳縣、宣恩縣、黃石市鐵山區、黃石市西塞山區、陽新縣、鄖西縣、丹江口市、竹溪縣、十堰市茅箭區、英山縣、松滋市、南漳縣、應城市

湖南省(40個):

寧鄉縣、湘鄉市、醴陵市、株洲縣、衡山縣、衡陽縣、祁東縣、常寧市、衡東縣、平江縣、臨湘市、岳陽縣、桃源縣、常德市鼎城區、桃江縣、隆回縣、邵東縣、綏寧縣、武岡市、新寧縣、雙峰縣、漣源市、冷水江市、辰溪縣、麻陽縣、芷江縣、漵浦縣、汝城縣、永興縣、郴州市蘇仙區、永州市冷水灘區、雙牌縣、江華縣、道縣、新田縣、寧遠縣、永順縣、花垣縣、桑植縣、慈利縣

廣東省(37個):

廣州市蘿崗區、深圳市羅湖區、福田區、南山區、鹽田區、龍崗區、寶安區、珠海市斗門區、香洲區、金灣區、汕頭市金平區、龍湖區、佛山市南海區、樂昌市、仁化縣、河源市連平縣、和平縣、梅州市平遠縣、豐順縣、惠州市惠陽區、大亞灣經濟開發區、汕尾市陸河縣、海豐縣、江門市台山市、鶴山市、陽江市陽西縣、湛江市雷州市、坡頭區、肇慶市四會市、懷集縣、清遠市佛岡縣、清新縣、潮州市饒平縣、潮安縣、揭陽市揭東縣、揭西縣、雲浮市鬱南縣

廣西壯族自治區(5個):

鳳山縣、宜州市、田東縣、平果縣、資源縣

海南省(6個):

保亭縣、昌江縣、瓊中縣、陵水縣、五指山市、白沙縣

重慶市(10個):

萬盛區、巴南區、北碚區、長壽區、潼南縣、雲陽縣、巫山縣、奉節縣、彭水縣、綦江縣

四川省(26個):

榮縣、巴中市巴州區、通江縣、南江縣、平昌縣、綿陽市安縣、江油市、三台縣、內江市資中縣、隆昌縣、雅安市雨城區、天全縣、蘆山縣、石棉縣、漢源縣、寶興縣、滎經縣,廣安市廣安區、華鎣市、鄰水縣、岳池縣、武勝縣、甘孜州康定縣、丹巴縣,阿壩州小金縣,涼山州甘洛縣

貴州省(61個):

修文縣、貴陽市烏當區、貴陽市雲岩區、貴陽市南明區、遵義市紅花崗區、余慶縣、務川縣、鳳岡縣、湄潭縣、道真縣、正安縣、綏陽縣、桐梓縣、赤水市、習水縣、六盤水市六枝特區、盤縣、水城縣、安順市西秀區、普定縣、鎮寧縣、紫雲縣、黔南州福泉市、貴定縣、龍里縣、惠水縣、長順縣、羅甸縣、平塘縣、獨山縣、荔波縣、三都縣、天柱縣、岑鞏縣、從江縣、麻江縣、錦屏縣、黃平縣、丹寨縣、台江縣,興義市、興仁縣、貞豐縣、晴隆縣、普安縣、大方縣、赫章縣、金沙縣、畢節市、織金縣、威寧縣、納雍縣,銅仁市、玉屏縣、萬山特區、松桃縣、沿河縣、德江縣、思南縣、石阡縣、印江縣

雲南省(35個):

昆明市東川區、祿勸縣、宜良縣、昭通市昭陽區、鹽津縣、水富縣、曲靖市麒麟區、沾益縣、會澤縣、玉溪市紅塔區、龍陵縣、昌寧縣、騰沖縣、南華縣、姚安縣、大姚縣、開遠市、元陽縣、河口縣、文山縣、丘北縣、西疇縣、江城縣、孟連縣、南澗縣、漾濞縣、永平縣、潞西市、華坪縣、玉龍縣、香格里拉縣、維西縣、臨滄市臨翔區、滄源縣、耿馬縣

西藏自治區(5個):

亞東縣、芒康縣、波密縣、察隅縣、洛扎縣

陝西省(19個):

西安市臨潼區、西安市灞橋區、寶雞市金台區、太白縣、長武縣、淳化縣、韓城市、白水縣、商洛市商州區、鎮安縣、安康市漢濱區、鎮坪縣、洋縣、留壩縣、府谷縣、定邊縣、志丹縣、甘泉縣、銅川市印台區

甘肅省(19個):

蘭州市七里河區、酒泉市肅州區、山丹縣、肅南縣、天祝縣、古浪縣、白銀市平川區、會寧縣、通渭縣、漳縣、天水市秦州區、清水縣、隴南市武都區、文縣、東鄉縣、臨夏縣、迭部縣、鎮原縣、崇信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4個):

固原市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中衛市海原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11個):

尼勒克縣、特克斯縣、霍城縣、察布查爾縣、阜康市、沙灣縣、烏蘇市、烏魯木齊縣、哈巴河縣、阿勒泰市、富蘊縣

F. 國土資源部關於公布第三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名單的通報

國土資源部通報 2011 年增刊第 6 期

今年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積極努力,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全力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同時,結合實際,採取多種措施,繼續深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 「十有縣」建設,推進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通過開展 「十有縣」建設,有效提升了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為激勵先進、樹立典型、推動工作,根據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 〔2009〕46 號)精神,部決定公布河北省石家莊市元氏縣等 471 個縣 (區、市)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名單見附件)。

希望各 「十有縣」總結經驗,再接再厲,爭取更大的進步和成績。同時,希望其他地區以他們為榜樣,在今後的工作中扎扎實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工作,努力開創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新局面,為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經濟社會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 第三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名單

國土資源部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第三批地質災害群測群防 「十有縣」名單

(共 471 個)

河北省 (15 個):

石家莊市元氏縣,保定市曲陽縣、滿城縣,秦皇島市盧龍縣、山海關區,唐山市豐潤區、古冶區、開平區,張家口市懷安縣、萬全縣、涿鹿縣、蔚縣、產業聚集區,承德市雙橋區、雙灤區

山西省 (4 個):

大同市左雲縣、靈丘縣,晉城市高平市、陵川縣

遼寧省 (8 個):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縣,葫蘆島市綏中縣,錦州市凌海市、黑山縣、北鎮市、義縣,撫順市新賓縣,沈陽市康平縣

吉林省 (13 個):

德惠縣、農安縣、榆樹縣、永吉縣、舒蘭市、延吉市、安圖縣、龍井市、琿春市、和龍市、圖們市、撫松縣、長白縣

江蘇省 (14 個):

南京市下關區、鼓樓區、六合區、玄武區、雨花台區、高淳縣、溧水縣,鎮江市丹陽市,常州市新北區,蘇州市高新區、太倉市、常熟市、張家港市,淮安市盱眙縣

浙江省 (20 個):

臨安市、建德市、餘姚市、寧海縣、溫州市鹿城區、溫州市龍灣區、永嘉縣、平陽縣、洞頭縣、諸暨市、嵊州市、蘭溪市、東陽市、義烏市、衢州市衢江區、衢州市柯城區、仙居縣、麗水市蓮都區、遂昌縣、雲和縣

安徽省 (7 個):

祁門縣、石台縣、貴池區、懷寧縣、太湖縣、繁昌縣、裕安區

福建省 (25 個):

福州市長樂市、連江縣、羅源縣、晉安區,廈門市思明區、湖裡區,寧德市福安市、霞浦縣、古田縣、莆田市仙游縣、荔城區、秀嶼區,漳州市詔安縣、漳浦縣、雲霄縣、龍海市,三明市泰寧縣、建寧縣、明溪縣、寧化縣、梅列區、三元區,南平市政和縣、松溪縣、光澤縣

江西省 (27 個):

上饒市信州區、橫峰縣、弋陽縣、鄱陽縣、萬年縣,撫州市東鄉縣、南城縣、金溪縣、崇仁縣、臨川區,九江市湖口縣、永修縣、德安縣、都昌縣、廬山區,吉安市泰和縣、井岡山市、永豐縣、萬安縣,贛州市章貢區、寧都縣、尋烏縣,宜春市樟樹市、萬載縣、靖安縣,萍鄉市蓮花縣,南昌市安義縣

山東省 (14 個):

煙台市芝罘區、萊山區、福山區、牟平區、經濟技術開發區,蓬萊市,龍口市,萊州市,招遠市,棲霞市,萊陽市,長島縣,萊蕪市鋼城區,淄博市臨淄區

河南省 (19 個):

鄭州市滎陽縣、上街區,洛陽市伊川縣、嵩縣、宜陽縣,三門峽市陝縣、澠池縣,信陽市光山縣、固始縣,平頂山市魯山縣、郟縣,駐馬店市遂平縣、確山縣,許昌市長葛市,焦作市修武縣,南陽市淅川縣、內鄉縣、桐柏縣、南召縣

湖北省 (23 個):

武漢市蔡甸區、江夏區,咸寧市嘉魚縣,孝感市大悟縣、安陸市、孝昌縣、雲夢縣,鄂州市鄂城區,黃岡市麻城市、浠水縣、蘄春縣、武穴市、黃梅縣、紅安縣、團風縣、黃州市,宜昌市當陽市,襄陽市宜城市,荊門市鍾祥市、京山縣,隨州市隨縣、廣水市,十堰市武當山特區

湖南省 (40 個):

長沙市嶽麓區、長沙縣、望城縣,衡陽市南嶽區、衡南縣,株洲市炎陵區、攸縣,湘潭市韶山市,邵陽市洞口縣、邵陽縣、城步縣,岳陽市湘陰縣,常德市澧縣、臨澧縣,張家界永定區,益陽赫山區,郴州北湖區、宜章縣、安仁縣、嘉禾縣、臨武縣、桂東縣、桂陽縣,永州零陵區、祁陽縣、藍山縣、江永縣,懷化洪江區、洪江市、會同縣、中方縣、新晃縣、通道縣、靖州縣,婁底婁星區,湘西州古丈縣、龍山縣、鳳凰縣、瀘溪縣、保靖縣

廣東省 (36 個):

廣州市荔灣區、白雲區、從化市,佛山市三水區,韶關市始興縣、南雄市,河源市龍川縣、紫金縣,梅州市五華縣、蕉嶺縣,惠州市惠東縣、博羅縣、龍門縣,汕尾市陸豐市,江門市新會區、恩平市,陽江市陽春市、陽東縣,茂名市信宜市、高州市、化州市、電白縣,肇慶市高要市、德慶縣、封開縣、廣寧縣,清遠市陽山縣、英德市、連州市,揭陽市普寧市、揭西縣、惠來縣,雲浮市雲城區、羅定市、雲安縣,順德區

廣西壯族自治區 (18 個):

柳州市城中區、魚峰區、柳南區、柳北區,田陽縣,那坡縣,凌雲縣,西林縣,龍勝各族自治縣,樂業縣,靖西縣,百色市右江區、陸川縣,興安縣,臨桂縣,陽朔縣,大化瑤族自治縣,南丹縣

海南省 (9 個):

瓊海市、萬寧市、三亞市、儋州市、東方市、定安縣、澄邁縣、屯昌縣、樂東縣

重慶市 (20 個):

渝中區、大渡口區、江北區、九龍坡區、南岸區、合川區、雙橋區、銅梁縣、榮昌縣、璧山縣、梁平縣、城口縣、豐都縣、墊江縣、忠縣、開縣、巫溪縣、石柱縣、秀山縣、酉陽縣

四川省 (22 個):

成都市新津縣、龍泉驛區、青白江區、雙流縣,自貢市富順縣,瀘州市合江縣,德陽市廣漢市,綿陽市北川縣、梓潼縣,遂寧市船山區、安居區、蓬溪縣、射洪縣、大英縣,甘孜州康定縣、丹巴縣,阿壩州汶川縣、理縣、茂縣、松潘縣、九寨溝縣、黑水縣

貴州省 (14 個):

貴陽市清鎮市、小河區、白雲區、花溪區,遵義市匯川區,安順市關嶺縣,黔東南州凱里市、鎮遠縣、劍河縣、三穗縣、黎平縣、榕江縣,黔西南州冊亨縣、望謨縣

雲南省 (47 個):

昆明市安寧市、石林縣、富民縣、晉寧縣、嵩明縣,昭通市魯甸縣、永善縣、綏江縣,曲靖市富源縣,玉溪市澄江縣、江川縣、通海縣、峨山縣、元江縣,保山市隆陽區、施甸縣,楚雄州楚雄市、牟定縣、武定縣、祿豐縣,紅河州蒙自市、建水縣、石屏縣、瀘西縣、彌勒縣、屏邊縣,文山州硯山縣、廣南縣,普洱市寧洱縣,西雙版納州景洪市、勐海縣、勐臘縣,大理州大理市、鶴慶縣、祥雲縣、洱源縣、雲龍縣、彌渡縣,德宏州瑞麗市、梁河縣,麗江市古城區、寧蒗縣,怒江州蘭坪縣、瀘水縣,臨滄市鳳慶縣、永德縣、鎮康縣

西藏自治區 (5 個):

日喀則地區亞東縣,林芝地區察隅縣、波密縣,昌都地區芒康縣,山南地區洛扎縣

陝西省 (17 個):

西安市周至縣、高陵縣,渭南市華陰市、潼關縣,寶雞市隴縣、鳳縣,咸陽市涇陽縣、永壽縣,漢中市勉縣,銅川市宜君縣,商洛市丹鳳縣、山陽縣、柞水縣,榆林市清澗縣、子洲縣,延安市寶塔區、宜川縣

甘肅省 (29 個):

蘭州市紅古區、安寧區、肅北蒙古族自治縣,瓜州縣,玉門市,武威市涼州區,景泰縣,岷縣,天水市麥積區,秦安縣,和政縣,積石山縣,成縣,兩當縣,徽縣,西和縣,禮縣,康縣,宕昌縣,卓尼縣,慶陽市西峰區,華池縣,平涼市崆峒區

青海省 (14 個):

大通縣、湟中縣、互助縣、化隆縣、樂都縣、同仁縣、德令哈市、貴德縣、同德縣、門源縣、祁連縣、玉樹縣、雜多縣、瑪多縣

寧夏回族自治區 (2 個):

吳忠市紅寺堡區、鹽池縣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9 個):

伊寧縣、伊寧市、昭蘇縣、庫爾勒市、和靜縣、且末縣、輪台縣、若羌縣、烏恰縣

G.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3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積極努力,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757起,避免人員傷亡18.8萬人,挽回經濟損失19億元。

一、地質災害災情及特點

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403起,造成669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特點如下:

(一)西南和西北地區災情較重。地質災害造成西南地區的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425人死亡失蹤,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71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64%和11%。以上地區直接經濟損失93億元,占總數的91%。

(二)類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為主,小型居多。全國發生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分別占總數的64%、22%和10%。小型地質災害14461起,占總數的94%。

(三)以降雨、融雪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發為主。西南、東南等地遭受極端強降水或強台風,過程雨量大、涉及范圍廣,四川蘆山、甘肅岷縣和漳縣等地發生強烈地震,引發了大量的地質災害。這些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14847起,占總數的96%。

二、防治工作部署實施科學有力

針對地質災害時空分布規律,我部認真研判趨勢,多次動員部署,督促落實防治措施,快速做好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一)提早安排部署,明確年度防治任務。部黨組在年初提出總體工作要求,2月組織地方和專家分別召開了全國和三峽庫區趨勢會商會,3月對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後又通過汛前全國視頻會、10多次發文發電,對防治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按照中組部培訓計劃,舉辦「地質災害防治」縣長專題研究班。全面啟動地質災害防治10大類146項標准規范編制工作。各省(區、市)召開省級防治工作會議80次,研究部署地質災害工作。近99萬人參加了各地組織的地質災害知識培訓活動。

(二)全年監督指導,強化巡查排查復查。50餘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在31個省(區、市)安排100多名區片專家長期駐守。姜大明部長、徐德明副部長、汪民副部長等部負責同志多次赴湖北、重慶、四川、雲南、甘肅、陝西等地調研指導。針對局地強降雨、台風等天氣和地震,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和震後全面排查。全國組織省市縣三級督促檢查組、隱患巡查組超過1萬次,省級專家3468人次參與巡查指導工作。

(三)積極組織協調,加強重點地區防治。與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推進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以及彝良地震災區、舟曲泥石流災區、四川蘆山地震災區、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國資委加強中央企業工程建設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得到各地積極響應。組織編制三峽庫區年度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完成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三峽庫區連續11年實現地質災害零傷亡,防治效益日益凸顯。

(四)加強應急處置,有效避免更多損失。召開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暨業務培訓,部署應急管理,提升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能力。針對1月11日雲南鎮雄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滑坡、4月20日四川蘆山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滑坡、7月22日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等20多次重大地質、地震災害和強降雨過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避免二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治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我部將以地質災害防治為主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擺在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位置,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全面推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一)調查評價取得顯著進展。全國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9萬處,威脅1800萬人和4858億財產的安全,其中特大型3363處、大型13280處。在全面完成全國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推進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和重要隱患點勘查工作。全國完成詳細調查的縣(市、區)達645個,完成勘查工作的隱患點達10314處。通過開展調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掌握了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和威脅情況。

(二)監測預警得到有效落實。2013年,我部與中國氣象局繼續推進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國已有31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188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體系,比2012年增加20個市(地、州)、302個縣(市、區)。共製作全國性氣象預警產品170份,通過中央電視台發布111次,頻度和精度均有較大提高。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22375次,參加人數128萬餘人。全國共有29.7萬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達到了地質災害隱患點全覆蓋。

(三)防治力度不斷加大。中央財政投入45億元開展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央和地方連續8年每年各投入10億元,支持雲南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湖北五峰、甘肅東鄉等重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208個市(地、州)、1179個縣(市、區)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比2012年增加6個省(區、市)、32個市(地、州)、247個縣(市、區)。2013年,全國各級財政投入防治資金近200億元,四川、貴州、雲南、廣東、湖南投入均超過5億元,四川省達19億元。

(四)應急體系更加完善。大力推進地質災害易發區防治機構隊伍建設。全國共有20個省(區、市)、161個市(地、州)、99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6個省(區、市)、171個市(地、州)、420個縣(市、區)建立了應急技術指導機構。各地應急專家隊伍不斷壯大,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近3000名。

四、關於2014年防治工作安排

2014年,我們將繼續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一是大力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以高標准「十有縣」建設為抓手,從「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等方面推進基層的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二是強化汛期和重點地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趨勢研判、動員部署、氣象預警預報、督促檢查和總結交流等工作。以巡查排查、應急演練、宣傳培訓、專業指導為手段,提升群測群防監測和應急避險能力。

三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重點地區防治工作。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盡快消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危害性大的重特大地質災害隱患。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月20日

H. 上篇 全國地質災害及應對總體情況

1 地質災害基本情況

2011 年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 15664 起,其中滑坡 11490 起、崩塌 2319 起、泥石流 1380 起、地面塌陷 360 起、地裂縫 86 起、地面沉降 29 起; 造成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119 起,277 人死亡失蹤、138 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 40. 1 億元。本篇為全國地質災害通報編寫工作內容,所用數據來源於 2011 年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局)地質災害月報,涉及數據均未包含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

2011 年地質災害發生在我國 27 個省 (區、市)境內,主要集中分布在我國的中西部、西南局部、華南局部、華東部分地區。行政區劃上是陝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東部和中東部,湖南北部,浙江、江西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區 (圖 1)。上海、天津、寧夏和海南 4 省 (區、市)沒有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湖南、四川和陝西 (圖 2); 因災死亡失蹤人數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陝西、四川和廣西 (圖 3); 因災直接經濟損失居於前三位的依次是四川、甘肅和雲南(圖 4)。

2 地質災害特點

與常年相比,災害發生數量偏少、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災害點多面廣,但局部地區受災嚴重; 全年都有災害發生,但 6 月和 9 月最嚴重;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多,災情嚴重。

2. 1 災害數量較常年偏少,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與 2005 年以來近 7 年相比,2011 年災害發生數量低,僅高於 2009 年; 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最低; 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為第三高,低於 2010 年和 2006 年。死亡失蹤 10 人以上的重大災害事件僅發生 3 起,是近 7 年來最少的年份之一。總的原因是 2011 年全國降水偏少,尤其是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的南方地區降水偏少尤為明顯,引發的地質災害相對較少。另外,防災減災行動也發揮了一定的作用。直接經濟損失相對較高的主要原因是,9 月出現秋季異常強降雨在四川巴中等地區引發大量大規模滑坡,造成嚴重財產損失。

2. 2 災害點多面廣,陝西、四川等局部地區受災嚴重

2011 年地質災害廣泛分布在我國的 27 個省 (區、市),發生數量 1. 5 萬多起,災害點多面廣。但受災地區不均勻,人員傷亡主要集中在陝西南部和中南部、四川東部和中東部、廣西東北部和湖北西部等局部地區。經濟損失主要集中在四川、甘肅、雲南、湖南、陝西、湖北、貴州和遼寧。

2. 3 全年都有災害發生,6 月和 9 月最為嚴重

1 ~ 5 月災情較輕,6 月因旱澇急轉而出現地質災害由輕變重的急轉。1 ~ 5 月全國許多地區乾旱少雨,地質災害發生少、災害輕,但 6 月長江中下游地區旱澇急轉。據氣象部門信息,6 月我國東南地區先後出現 5 次 (3 ~7 日,9 ~11 日,13 ~16 日,17 ~ 19 日,22 ~ 24 日)強降雨過程。月降水量普遍為 200 ~ 400mm,安徽南部、江西北部、湖北東南部、浙江西北部等地達 400 ~700mm,局部超過 800mm。在湖南、湖北、福建、江西、安徽、浙江引發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尤其是湖南,發生地質災害 8727 起,致使6 月全國地質災害災情突然加重。

年內相比,9 月地質災害最嚴重,為歷年罕見。多年來,6 ~ 8 月是地質災害發生數量最多、災情最嚴重的月份。但 2011 年 9 月卻是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月份,造成的死亡失蹤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高於 1 ~ 8 月的任何一個月份。此種情況歷年罕見。主要原因是2011 年1 ~8 月我國很多地區,尤其是南方地區降水偏少,而9 月我國華西北部、西南東部等地區遭遇強度大、持續時間長的秋季強降雨天氣。在陝西南部和中南部以及四川東部等地質災害易發區引發大量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其中,陝西發生地質災害 537 起,死亡失蹤47 人,直接經濟損失 1. 1 億元; 四川發生地質災害 1213 起,死亡失蹤 24 人,直接經濟損失 11. 8 億元。

2. 4 強降雨引發的地質災害多,災情嚴重

全國 15664 起地質災害中,自然因素引發的有 13902 起,占總數的 89%; 人為因素引發的有 1762 起,占總數的 11%。強降雨是引發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並導致人員傷亡和直接經濟損失嚴重的主要原因。如 6 月和 9 月的災情之所以如此嚴重,主要是強降雨引起的。

3 應急避險情況

國土資源部門不斷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一步推進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增強專業技術力量,擴大了群測群防隊伍體系的建設,加大了對防災避險科普知識的宣傳及普及,使得廣大幹部群眾防災避險意識逐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得到了提升。2011 年全國共成功應急避險地質災害 403 起,避免人員傷亡 34456 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7. 2 億元。

4 應對工作總結評估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2011 年 6 月 14 日印發了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 (國發 〔2011〕20 號,以下簡稱 《決定》),明確了今後一段時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指導思想、原則、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9 月7 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重點工作分工方案》,進一步明確了各地和有關部門的職責任務,地質災害防治成為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障經濟協調持續發展的一項全局性工作。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以貫徹落實 《決定》為重點,地方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力,特別是在專業隊伍、專家和群測群防監測員守護生命、守護家園的辛勤努力下,全國突發地質災害應對工作取得顯著成績。

4. 1 各級黨委政府狠抓落實、相關部門配合密切

已有20 多個省 (區、市)明確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指導機構,223 個市及近 1000 個縣加強機構建設,部分省 (區、市)已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領導幹部年度考核內容。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逐步加大,其中四川、雲南、陝西、重慶、廣西、山西等投入力度較大。重慶、廣西、貴州、江蘇等地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區的調查,廣東提出開展全省山區重點縣詳細調查和威脅 100 人以上及飲用水源地等重大隱患點的詳細勘查。2011 年全國共組織開展不同規模地質災害演練 2600 次,參加人數達100 多萬人,應急演練對本年因災死亡失蹤人員減少發揮了重要作用。四川在汛期培訓群眾200 多萬人。浙江組織專家深入基層開展 「送一套書、貼一幅畫、放一部片、講一堂課」的地質災害防治 「四個一」活動,對 10000 多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開展培訓。國務院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力度。經中編辦批復,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分別加掛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配備專門管理幹部和技術人員。

4. 2 國土資源部門指導有效

2011 年 2 月召開年度地質災害防治趨勢預測會商會,分析形勢,判斷趨勢,確定防範重點。3 月下發通知,提出工作總體要求。4 月召開全國汛期防治工作視頻會議,進行全面動員和部署。7 月根據防災總體情況,召開緊急視頻會議,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等。國土資源部全年發出防災通知 30 余次。在汛期防災關鍵時期,國土資源部與中國氣象局進一步推進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服務工作,製作預警產品 153 份,通過中央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國土資源部門戶網站發布,新增國土資源手機報、微博空間等手段,向社會公眾及時發布信息。部領導親自帶隊赴汶川、三峽庫區、西南山區、西北黃土地區指導檢查地質災害防治工作,7 大區片地質災害防治專家長期駐守 18 個重點省份開展巡迴檢查。各省國土資源部門共組織開展督促檢查 405 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 3. 8 萬人指導各地開展地質災害隱患排查巡查復查工作。針對突發地質災害,各級國土資源部門及時派出現場專家組,協助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搶險救災工作,全年沒有出現次生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事件。

4. 3 群專結合提升應對能力

充分發揮群測群防監測員作用,全面提升突發地質災害應對能力。目前,全國「十有縣」總數達到 1337 個,覆蓋 95%以上的地質災害高、中易發區。

群眾防災減災意識普遍提高,通過廣泛宣傳培訓,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深入人心,進入千家萬戶,幹部群眾防災減災意識得到提高。全國群測群防監測員已從前幾年的10 萬名增加到35 萬名,他們在汛期看守著20 萬處隱患點,不畏艱險、不分晝夜、用心監測、成功預報,在最困難、最危險的環境中執行著最崇高的生命任務。

充分發揮專業隊伍、專家作用,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得到一定提高。開始系統加強各級地質環境監測與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機構的建設,建立健全全國地質災害專業監測預警網路,開展專業應急防治能力建設。專業技術力量不斷加強,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 2500 人分布在各省 (區、市)指導防治工作,3520 家地質災害防治資質機構共計 10 多萬人承擔著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勘查、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依託專業防治機構開展防治技術研究,包括地震擾動重大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防範與生態修復、重大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及應急救災關鍵技術研究等一批科研項目的開展,為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發揮了重要的科技支撐作用。

總之,2011 年是著力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決定》的一年,是堅決執行中央領導同志批示的一年,也是成效顯著、能力建設顯著進步的一年。

I. 附錄二 國土資源部關於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通知

(國土資發〔2009〕4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廣大基層幹部群眾在實際工作中探索出來的具有中國特色的防災減災工作方法,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全國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全國縣(市)、鄉(鎮)、村級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取得圓滿成功的基礎上,部研究決定,從2009年起,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有組織有經費有規劃等的「十有縣」建設,計劃利用5年時間,將全國絕大多數重點山地丘陵縣(區、市)建設成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義

通過開展「十有縣」建設,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的規范化、標准化,深化縣級地質災害防災機制和體制建設,提高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內容要求

(一)有組織:成立了以分管縣(區、市)領導為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有專門的辦事機構。縣、鄉兩級簽訂了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二)有經費:每年都有穩定的經費投入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包括對隱患點的治理、應急處置和監測,對受威脅的群眾進行搬遷避讓。

(三)有規劃:縣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已經縣(區、市)政府批准實施。每年都編制年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方案,經縣(區、市)政府批准,並向社會公布。

(四)有預案:對本縣(區、市)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制定了應急預案,包括險情發生時受威脅群眾的撤離信號、路線和安置場所。

(五)有制度:有地質災害汛期值班、災情險情速報、應急處置方面的規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後復查制度。

(六)有宣傳: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災減災日」,有針對群眾和中小學生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七)有預報: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和氣象部門聯合開展了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預警預報信息在當地電視台中播出,或通過其他媒體、通信等手段將信息告知防災責任人和監測責任人。

(八)有監測:已發現和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都已有落實到人的監測員和行政責任人,有完整的監測記錄,已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鄉鎮國土所中有負責聯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人員。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安裝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簡易監測儀器等,監測人員配備有簡易監測預警工具。

(十)有警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設有警示牌、貼有宣傳畫,地質災害隱患出現發生前兆時,群眾能及時得到警示信息。

各省級國土資源部門按照建設內容要求,組織縣(區、市)開展建設活動。每年10月20日前,省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對完成「十有縣」建設的縣(區、市)開展驗收,並將通過驗收的縣(區、市)名單報部。部以通報形式公布「十有縣」名單。

三、政策措施

(一)為推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部將在地質災害治理、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地質災害詳細調查項目及經費安排等方面給予支持。

(二)縣(區、市)被通報命名為「十有縣」之後,部將不定期開展檢查、抽查,以召開座談會、現場會等形式推廣先進經驗,促使各地提高建設質量,加快建設步伐。

J. 「十有縣」建設的內容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是對縣級行政機構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體制建設的回十項具體要求答。這十項內容是:有組織領導機構;有「一規劃兩方(預)案」;有穩定經費渠道;有落實到人的監測體系;有國土所負責地質災害聯絡員;有排查巡查報告決策等制度;有宣傳畫警示牌;有地質災害氣象預報;有報警簡易器材;有對相關人員的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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