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地質災害講稿
㈠ 急求:有關「地震災害的影響」的演講稿或作文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發生里氏7.8級地震,華北,華東地區均有明顯震感。13日川渝上市公司共有66家停牌,14日約半數公司發布消息並復牌。對此,《證券日報》特約國泰君安研究所分十一大行業對相關上市公司影響做出分析。
保險:負面影響有限 長遠發展可期
地震通常被列為產險的除外責任,除非單獨購買,保險公司不負賠付責任,因此產險的賠付支出不會很大。
壽險需承擔賠付責任,但覆蓋率較低。此次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壽險需要承擔賠付責任。壽險的賠付取決於傷亡人數、投保比例及投保金額。由於震源在比較偏遠的鄉鎮,投保比例及投保金額都比較低,雖然傷亡人數巨大,但保險公司承擔的賠付責任依然有限。
受災地區的保險市場份額很小。四川壽險佔全國的5.2%,產險佔4.3%。震源中心阿壩州的保費只佔四川的0.17%,其中壽險保費為0,意外和健康險也不到45萬。兩大重災區德陽和綿陽合計的市場份額也不到10%。
對各公司影響存在差別,中國平安要略小些。從保險公司來看,四川省保費的佔比在3%-5%之間,與行業大體一致。壽險方面,中國太保的比例稍高,而中國人壽的鄉鎮市場份額較高,因此,兩者受到的影響相對比較大。中國平安的市場主要集中在較發達地區,受到的影響相對小些。響應政府號召可能增大賠付,但仍受商業原則的限制。雖然保險公司可能為了響應政府號召而適當放寬賠付標准,但終究還得遵循商業原則,賠付金額不會超出應賠金額太多。
負面影響有限,長期有助於保險業發展。我們判斷,此次地震災害增加保險公司的賠付支出,對保險股影響有限;長期來看,自然災害有助於提高人們保險意識,對我國保險業長遠發展是有利的。
醫葯:短期刺激 難得超預期收益
除止血葯等傷科用葯需求放大外,抗感染葯物及預防性產品將更值得關注。由於本次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數量巨大,止血葯、血液製品等傷科用葯已經成為首要緊缺物資,這將會給雲南白葯(000538)、美羅葯業(600297)等相關公司帶來一定的影響。通常在重大災難性事件發生後,對於災區爆發疫情的防範將成為重中之重,各類抗感染葯物及疫苗需求量將快速放大,這可能會給大型普葯生產企業如華北制葯(600812)、魯抗醫葯(600789)、S哈葯(600664)、白雲山(000522)、麗珠集團(000513)、雙鶴葯業(600062)、一致葯業(000028,子公司致君制葯是重要的抗感染葯物生產企業)等公司,以及疫苗供應商天壇生物(600161)等帶來正面的影響。常見病如感冒、腹瀉等治療葯物需求同樣會快速增長,S三九(000999)等以OTC類產品為主的公司可能會受到正面影響。
值得關注的是,我們認為在重大災難突襲時,醫葯企業很有可能並不會獲得超預期收益。這主要是因為在這樣的特殊時期,國家對於重要的物資很有可能會採取特殊的管制方式,諸如採取非市場化的手段以成本加成法進行大規模集中采購、徵用,另外,我們預計將有大量的醫葯企業採取葯品捐贈等措施,協助救災。
國家基本用葯制度很有可能藉此突發事件得以凸顯,進給對全行業帶來深遠影響。地震發生後,國家基本用葯制度的重要性將進一步被突顯出來,已經被列入第一批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葯定點生產企業目錄的公司,很有可能將成為國家采購的重要對象。相關產品的銷售量將快速放大。進入第一批城市社區、農村基本用葯定點生產企業目錄的上市公司包括:雙鶴葯業(600062)、華北制葯(600812)、西南葯業(600666)、美羅葯業(600297)、上實醫葯(600607,常州制葯廠母公司),上述公司值得關注。
食品飲料:生產大省 影響難免
四川是糧食、生豬的生產大省,地震對於糧食生產的影響取決於地震的受災面積,不過目前看應該影響比較有限。生豬產量會有負面影響,尤其是在震中附近的生豬生產企業。我們擔心生豬的供給減少可能使生豬價格的回落時間推後。不過四川地區由於受到藍耳病的影響,生豬出欄量已經大幅下降了,價格也比較高,去年已經是生豬的輸入省,加上地震的區域也不是特別大,影響應該還是在可控范圍內,但是心理影響可能會比較大。
高金食品已經公告受到負面影響,雨潤表示在都江堰的廠已經停產,不過當地屠宰量僅為公司總屠宰量的1%,不會對公司全年業績有重大影響,而內江的工廠並沒有受到影響。雙匯發展表示從工廠安全形度考慮,集團在四川的廠已經停工,等待情況明朗,不過對股份公司基本沒有影響,公司表示目前產品價格會保持穩定。四川是國內白酒大省,五糧液、瀘州老窖都已公告有明顯震感,但是廠房、生產等均未受到影響。我們分析認為,兩公司所在地與震中距離比較遠,生產上沒有大的影響是正常的。但是成都市的水井坊可能會影響正常的生產。從銷售看,目前是白酒銷售的淡季,應該影響也非常有限。不過當地的二線白酒企業的生產成本和銷售可能會有受到影響。
華潤雪花啤酒短期可能受影響大。作為當地市場佔有率最大的啤酒企業,華潤雪花的銷售在短期內可能受到負面影響。
本次地震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和財產的損失,對生豬的價格也有些負面影響,對當地的屠宰企業會有短期的業績壓力,不過雙匯發展影響比較有限,對五糧液、瀘州老窖影響也有限。
天然氣:調配有序 無須擔心
四川省各項主要的石油化學品產量,除天然氣外,天然原油、汽油、柴油等在全國的佔比非常小,對於全國的供應平衡影響甚微。
四川的天然氣主產區在靠近重慶市的川東地區,生產主要依賴自噴井。第一條「川氣出川」管道??「忠武線」由中石油建設,起點也是在重慶忠縣。中石化的普光氣田還在建設期,川氣東送管道也是剛開始建設,受地震的影響較小。天然氣輸送管道都是由特種鋼材製造,抗震級別很高。中石油已經建立了全國聯網的油氣輸送系統,可以在國內調配資源。因此,我們對天然氣管輸業務完全不擔心。
對行業影響最大的依然是不斷創新高的原油價格。WTI期貨價格已經創出126美元/桶的新高。我們對8月份後颶風季節可能帶給原油市場的沖擊非常擔心。維持中國石油「謹慎增持」評級。
電力:水電佔比高 影響難估料
四川省是水利發電大省,全國規劃的十三個水電基地中有金沙江、雅礱江、大渡河等位於四川境內。全省河流密布,各大中小型河流流域水電站星羅棋布。2007年底四川省水電裝機容量1880萬千瓦,佔全省總裝機容量比例約62%,佔全國水電總裝機比例約13%(並且多個大、中型水電站仍在建設之中)。2007年全年四川省水電電量佔全省總發電量比例約63%,是全國水電佔比最高的省份。
本次強烈地震災害震中位於四川省西北部岷江沿岸的汶川,目前重災區岷江中上游沿岸的災情仍未充分了解。根據地理位置判斷,岷江中上游干、支流上的中、小型水電站難免受到震災影響,但主要發電設施受損程度難以准確判斷。位於川西、川南地區的水電站受影響可能相對較小。阿壩州應急辦主任表示:「岷江上游一個重要的水庫圖龍水庫已出現險情」(註:沒有該水庫位置、庫容等相關資料)。如果該水庫出現問題,將直接影響到岷江幹流中下游水電站的人員、發電設施安全。
電力板塊上市公司中,主要發電資產位於岷江干、支流上的公司主要為岷江水電。
岷江水電半數發電資產位於岷江中游右岸一級支流草坡河及雜谷腦河上,另外占公司總權益裝機近一半並貢獻可觀投資收益的參股項目福堂水電站位於汶川境內的岷江幹流上,預計本次震災中將很可能受到較大影響。桂冠電力子公司天龍湖、金龍潭電站(占公司裝機比例近20%)位於岷江上游,距震中較近,預計生產經營也將受到影響(根據公告,截至5月13日公司仍未能與天龍湖、金龍潭電站取得聯系)。華能國際參股的四川水電所屬太平驛電站亦距離震中較近,發電設施及人員安全均有可能受到較嚴重影響,但由於裝機容量占公司比重極小,預計對華能國際收益不會帶來顯著影響。
另外,川投能源控股的新光硅業公告近期停產,預計對當月產量有較大影響,但對全年產量影響有限。
本次震災對四川境內各水電站發電設施的影響仍有待進一步統計分析(火電受影響較小),預計對省內局部地區短期電力供應將產生明顯沖擊。鑒於四川省內水電佔比較大、煤炭產量較小、煤炭外購通道有限,且災後重建等將可能帶動電力需求,如果災後大面積出現水電站因檢修、維護或水庫無法正常蓄水等原因(包括可能出現的地質災害)無法正常發電,將有可能形成省內電力供應緊張局面。
水泥:延續加速發展勢頭
目前四川省水泥有企業310家,平均企業規模20萬噸,低於全國平均24萬噸的規模,前10大企業產量佔比為27%,企業規模眾多、行業集中度不高、企業平均規模小,屬於競爭相對激烈的區域。07年新干法水泥產量佔比33%,低於全國55%的水平,屬於落後產能佔比較大區域。
目前新干法熟料產能最大為拉法基388萬噸,其次是金頂78萬、亞東130萬噸。成都有616萬噸、攀西471萬噸、川南332萬噸、川東北177萬噸熟料產能。距離地震區汶川縣最近的是都江堰拉法基、雙馬水泥、亞東水泥和德陽利森,前兩者部分設備受損、目前已經停產。
對水泥產能的降低不大,目前我們無法獲知具體破壞程度以及對水泥需求量,但從邏輯上講災後重建在中期內將增加該區域水泥需求量,但我們並不認為這會在短期內大幅拉升水泥價格,災後重建將含有更多人道和政治性責任,但對提升開工率從而降低單位成本確實有益處。
川內兩家水泥上市公司*ST雙馬、四川金頂無疑將擔負起更多責任,而四川周邊地區水泥亦將會加大流入川內供應量,相對加大該類企業的銷量並提升其開工率,周邊企業有甘肅祁連山、湖北華新水泥,從企業質地和發展前景看,我們更看好華新水泥,相對更有投資價值。
地震災害將改變短期供需關系,但影響四川水泥長期發展前景的更多是對於巨大規劃產能的控制。因水泥行業是區域性產品,運輸半徑在300公里左右,因此,地震對其他區域水泥企業沒有影響。從全國性角度考量並不是決定行業發展關鍵變數,更多是概念多於實質的心理影響。
關於整體行業我們認為:(1)08-09年上半年水泥價格仍處於加速階段,此時的水泥價格上升對水泥股估值具有提振作用;(2)因淘汰落後產能政策和行業結構本身變化,本輪通漲和緊縮政策對水泥盈利影響不會像04-05年那樣巨大。08年水泥行業仍具備投資價值。
就08年全年而言,我們仍然相對更為看好以下區域水泥價格表現:(1)京津唐地區2008年價格存在超預期可能;(2)華東地區2008年價格決定因素將面臨諸多轉折性變化;(3)新疆、寧夏、四川價格2008年仍將高位運行。依然重點推薦「全國經營」、 「區域龍頭」兩個組合。
建材:需求將會增加
震災對鋼鐵產量影響輕微。四川、重慶地區2007年生產鋼材2026萬噸,僅佔全國總產量的4%。當地主要大型鋼鐵企業為攀鋼集團和重慶鋼鐵,其中攀鋼鋼釩13日已發布公告,說明震災對公司生產無影響,據了解,重慶鋼鐵生產一切正常。有消息稱,攀鋼集團下屬攀成鋼、攀長鋼等單位受地震影響,發生人員傷亡及設備、廠房損壞。攀成鋼目前擁有鋼產能180萬噸,攀長鋼以特鋼生產為主,產能僅30餘萬噸,我們認為這兩家企業停產對全國鋼鐵產品的總供給量影響甚微。
震災對鐵礦石產量影響不大。四川、重慶地區2007年生產鐵礦石4802萬噸,佔全國總產量的7%。四川省主要鐵礦石產區位於攀西地區,距離此次地震震中汶川縣較遠,基本沒有受到影響。但由於部分鐵路、公路運輸中斷,鐵礦石外運可能一定程度上受阻,西南地區鐵礦石價格未來可能因此小幅上漲。
災後重建將會促進建築鋼材需求。目前四川省共有十一個市州受災,汶川縣、北川縣、彭州市、德陽市等受災嚴重地區多數房屋倒塌受損。因救災工作還在進行中,全部受災建築損失還難以估計,但預計將大大超出目前50 萬間的數量。災後重建開始後,短期內大規模的新建及維修房屋將會增加當地對建築鋼材的需求。與年初的雪災相比,震災受損房屋中鋼筋混凝土結構的多層建築數量更多,對鋼材的需求量也會更大一些。考慮到建築鋼材有一定的運輸半徑,安陽鋼鐵、馬鋼股份、華菱管線幾家公司距離四川較近,受災後重建需求影響,建築鋼材銷量有望增加。另外,災後重建的集中需求在短期內可能對國內建築市場價格形成一定刺激,八一鋼鐵、唐鋼股份、馬鋼股份等建材生產比例較大的鋼企值得關注。
旅遊:當地公司直接受損
影響分為兩方面:
1)四川作為旅遊目的地直接受到負面影響,由於四川旅遊資源豐富,是我國的旅遊大省,07年四川旅遊總收入達到了1217億元,接待國內遊客數1.86億人次,接待入境遊客171萬人次。四川的旅遊業上市公司只有峨眉山(000888)一家,由於目前前往成都的旅客實行了流量限制,而成都是前往峨眉山的中轉站,因此短期內將對其產生負面影響,負面影響的程度和持續時間還需觀察。
2)四川作為旅遊出發地的影響。地震發生後,必定會影響到當地人的出遊熱情,考慮到人們一年中出遊的次數有限、直接受災地區范圍有限等因素,我們認為對全國旅遊業的影響十分有限。
就上市公司而言,對景點類上市公司影響程度按距離地震災區遠近排序,峨眉山首當其沖,桂林旅遊、麗江旅遊受影響程度應非常有限,而黃山旅遊、首旅股份等應無影響。
交運設備:盈利空間有限
載貨汽車(含半掛牽引車及底盤):由於地震後道路(公路、鐵路等)、房屋(民房、校舍、廠房等)等嚴重被毀,未來救援物資運送、災區重建等對載貨汽車都有一定的需求,對於工程建築機械也有需求,因此諸如濰柴動力、中國重汽、上柴股份、東風汽車、福田汽車等重型載重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應該存在一定的機會。不過鑒於目前災區情況尚未完全明朗,未來恢復重建還需在摸清災情的狀況才能做出決定,所以短期看並不會有實質性的進展。
客車:大地震後未來對於公交客車的更新有一定的需求,但是由於其公益性所決定的盈利能力較弱,因此對相關客車企業來說不能指望公交等車輛的更新來提升業績。而四川作為旅遊大省,此次包括都江堰在內的景點、道路等損毀嚴重,甚至使得相關景點因此面目全非,因此短期內旅遊業將會陷於停滯(國家旅遊局也已發出相關通告),這樣的話對於旅遊用客車的需求將會受到影響。所以此次大地震對於客車業來說是個不利的消息。
乘用車:成都作為西部重鎮,對於乘用車的需求較為旺盛,是6大主要銷售地之一,不過主要以中低檔車型為主。此次大地震後,隨著抗震救災的深入和家園的逐步恢復,未來對乘用車有一定的需求(更新被毀車輛),但是畢竟檔次偏低,所以對相關企業來說無法進一步提升盈利水平。
對於飛機製造業來說,主要是成飛集團(包括所屬的成發科技),可能會影響到風洞試驗基地和製造基地,進而影響到包括大飛機、重點軍機等的發展進程,鑒於大飛機等本來短期內就無法貢獻盈利,因此只要人員和隊伍還在,那麼就可以在短時間內得到恢復。
由於目前關注的焦點主要集中在了四川,但是強地震所波及的范圍較廣,未來重慶、陝西等周邊省市受災情況如何同樣需要予以密切關注。大地震後由於運輸不便等原因可能會引發包括生活必需品在內的物價水平的提升,並波及到周邊,因此也是需要密切關注的。
有色金屬:中期供需關系不改
與此次地震重建相關的建築、交運行業佔主要有色金屬的消費比例如下:
銅:下游應用領域主要有建築(25%-30%)、電力電子(55%-60%)、交通(5%)。目前國內建築中使用銅比例較高的集中在於沿海城市的賓館、酒店和高檔建築中;同時電力設備用銅多數可以回收。因此此次事件性的用銅需求總量並不會造成全國需求的顯著上升。
鋁:其中下游消費中建築(18%)、交通運輸(31%)與災後重建有關。雖然結構鋼型材與板材的基建投資費用比較低,但考慮工程的結構特點、質輕和抗腐蝕性,金屬鋁在橋梁、公路護欄、交通塔、圍欄,以及其他公用工程的結構型材和特殊擠壓型材均有廣泛應用。但總量看,地區性的一次性需求對於全國鋁消費的影響也不大。
鋅:主要還是鍍鋅板在各個行業的應用,其中建築(40%)、交通運輸(10%)、基礎設施及其他(4%)。
供給方面,江西銅業下屬子公司康西粗煉廠由於產能較小(2 萬噸),即使停產而實質影響可忽略;四川電解鋁產能約為70萬噸(其中啟明星鋁業2×12.5萬噸和峨眉山鋁業15萬噸)多數未停產,未來可能出現的問題在於運輸和電力供應;2007年四川地區鋅產量為20萬噸,佔全國產量的5.4%。四川地區幾個主要礦區由於地震和輸運不便造成鋅金屬的停減產(會東大梁子、會理天寶山、白玉呷村礦區),短期看來會造成國內的供需會暫時性的收緊,也對於持續下滑的鋅價予以適度的支撐。
總體上看,我們認為地震災害對於金屬僅存在短期的影響而不改變中期的供需關系。相關上市公司中,我們認為無論從估值比較、基本面的趨勢以及事件性的負面影響考慮,仍建議迴避宏達股份。
機械製造:地方性擴張明顯
建築拆除主要用設備是配備破碎炮、液壓剪的挖掘機,以及用於清理廢物的推土機,轉運廢物的裝載機和重型卡車,如果有大型架構需要吊起、移動,還需要汽車、履帶起重機。近期,地震災區以清理倒塌房屋,營救為主,對上述幾類設備需求量會比較大。目前用於拆解的挖掘機還是以卡特彼勒、小松、日立的為主,國內品牌受益不大,當然,如果國內企業能夠迅速介入,會是個不錯的品牌推廣時機,國內廠商主要有柳工、三一、山河、玉柴;推土機方面,國內的廠商競爭實力強,主要是山推股份;裝載機和重卡,應以國內產品為主,廠商主要有柳工、廈工、徐工、常林,其中,徐工在重慶有裝載機工廠;汽車起重機,以國內中聯重科、徐工重型的產品為主。
危機結束後,如果進入重建階段,大量的房屋和公路、橋梁等需要修建。這會帶動土方、混凝土、起重機械的需求。主要相關設備除了上述的裝載機、挖掘機、起重機,還需要壓路機、樁工設備、泵車、拖泵等。相關的廠商主要包括徐工科技(壓路機),三一、山河(樁工,旋挖鑽等),中聯、三一(泵車、拖泵、混凝土基站、履帶吊)。
到目前本次地震災害波及地區與影響程度尚無准確評估,拆除和重建的工作量尚不能確定,因此,對設備的需求量也不好確定。不過,整體看,應該只是個地方性的需求,對廠商全年銷售的影響有限。
㈡ 小學生地質災害防範從哪幾個方面
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專主管部門報告。其屬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接到地質災害險情報告的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
摘自:http://www.pzhgt.gov.cn/ShowArticleContent.asp?InfoId=1665
㈢ 中南半島和中國接壤地區為什麼易發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中南半島北部抄地形特徵襲是山河相間縱列分布,這里山高谷深,屬於我國橫斷山脈向南延伸的部分,地形很復雜;這里距離亞歐板塊與印度洋板塊交界處比較近,板塊運動擠壓,導致這里多地震,地層斷裂帶多,岩層破碎;中南半島北部屬於熱帶季風氣候,降水集中分布,雨季多暴雨,容易引發滑坡泥石流。
㈣ 全國中小學第二十個安全教育日里的六災指的是什麼
1)2015年3月31日是第二十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
2)教育部確定的活動主題為版「強化安全意權識,提 升安全素養」
3)六災是指:火災、溺水、地質災害、交通事故、食物中毒、暴力傷害
4)各學校要加強防火、防溺水、防地質災害、防 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防暴力傷害等防範"六災"教育,確保安全教育活動真正做到安全知識入腦入心,進一步提高廣 大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避險能力。
㈤ 崩塌地質災害的形成條件中,氣候與水的作用方式是什麼樣
崩塌地質災來害的形成條件中源,地形、地質構造和岩性影響很大。氣候與水的作用可能增強崩塌。
溫差大、降水多、風大風多、凍融作用及干濕變化強烈。在暴雨或久雨之後,水分沿裂隙滲入岩層,降低了岩石裂隙間的粘聚力和摩擦力,增加了岩體的重量,就更加促進崩塌的產生。
㈥ 地質 演講稿
各位領導、各位同學: 大家好,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弘揚地質三光榮精神》。
首先,我想問大家一個問題:你為弘揚三光榮精神准備好了嗎?也許你會說,我們能做什麼?那些都是地質工作者的事情。在這里,我要大聲地說:你錯了!我們雖然只是滄海一粟,但是,你我發揚三光榮精神的實際行動必將為地質事業設添磚加瓦而奠定扎實的基礎。
「精髓。在找礦產資源, 地質工作是一項不斷探索發現的工作,需要用地質科技理論去逐一認識和揭示地質存在;地質工作是排頭兵,在國民經濟建設中需要他提供大量的資源保障;地質工作是非常艱苦的工作,許多的工作量必須在崇山峻嶺的野外去完成。長期以來地質工作者們弘揚「以獻身地質事業為榮,以艱苦奮斗為榮,以找礦立功為榮」的「三光榮」精神,一代一代的地質工作者們繼承和發揚了這種傳統,使我國地質科技研究領先世界水平;使我國經濟建設過程中對石油、鋼鐵、煤炭等礦產資源需求得到有效保障;使我們地質行業內的人們形成熱情、豪放、能吃苦、甘於奉獻的獨特個性。
在新時代和新形勢下,地質工作仍需要探索精神、吃苦精神和奉獻精神。多年來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堅持以地質科技普及吸引廣大青年學子投身地質事業;以產學研緊密結合教學模式培養動手能力強的地質應用型人才;以教師的言傳身教培養學生艱苦奮斗,敢於吃苦的精神;以強化體育教學中的體能訓練培養學生從事野外地質工作強健的身體素質和意志品質。在這方面取得了可喜成績。
一、抓地質科普,激發學生投身地質事業的熱情
從事地質工作一般人只認識到其艱苦性。在生活和工作條件越來越好的今天,很多人怕艱苦而放棄選擇地質專業的學習,使地質院校一些基礎性地學專業的學生越來越少,出現地質科技人才十年「斷層」。2006年1月20日《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頒布以後,地質科技人才的培養已是十分緊迫的任務。湖北國土資源職業學院順勢抓好主題宣傳活動,通過地球的形成與演變、岩石成礦機理與規律、生物的演進過程等知識講座,來吸引學生的熱愛地質科技的興趣;通過環境變化與人類活動的關系、地質災害對經濟發展的影響、礦產資源的合理開發與利用等學術報告,來激發學生投身地質事業的熱情;還走出校門組織開展好每年4月22日「世界地球日」和6月5日「世界環境日」宣傳活動,讓社會深入了解我們人類共同的家園—地球,讓大家共同愛護我們耐以生存的自然環境。
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指出,資源短缺矛盾日益尖銳,耕地總量和人均佔有量不斷減少,部分重要礦產資源保障能力不足,石油、鐵礦石等進口量和對外依存度迅速提高。這些問題,事關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需要有更多的學生投身地質事業。其實,地質事業為大學生們提供了一個很好的發展平台。單是那些讓外行人看了頭暈、內行人看了興奮的專業術語,不親自去操練永遠也就只知點「皮毛」。而對於專門學地質的大學生們來說,這可是個千載難逢的實踐機會。更何況,野外經驗本身就是一堂「在課堂里學不到的知識」。同時,地質工作又具有實踐性很強的特點,不踏遍青山難有作為。縱覽老一輩地質學家哪個不是「踏遍青山人未老」?哪個不是在「山谷的風」的陶冶之下,建樹偉業?因此,有理想、有抱負的年輕人只有獻身地質,走進深山、戈壁、海洋才能幹出一番事業。在這樣的環境里,可以磨練自己的意志,增長自己的才幹,擴大自己的視野。
擎起希望的火炬,劈風斬浪,走向輝煌的明天!
㈦ 中國地質災害分布與我國地形地勢特徵有什麼關系
我國地形類型多樣,山區面積廣大;地勢西高東低,在地勢階梯的交界處,坡度大,地形崎嶇,容易發生地質災害。
我國地震多發,主要分布在板塊交界處;西南地區多地震滑坡泥石流。
㈧ 要一篇關於地震的演講稿
從容面對災害
地震、海潮、台風,使日本這個島國總是難逃自然災害的侵襲。然而每次災難發生後,日本恢復之快不能不令人贊嘆,日本人面對災難的從容有序更是使人難忘。
日本從國家到個人都非常重視防災。近年來,日本成立了「防災省」,中央政府設有防災擔當大臣,建立了從中央到地方的防災信息系統及應急反應系統。
首相是危機管理的最高指揮官。內閣官房負責各個部門之間的協調和聯絡,並通過安全保障會議、內閣會議、中央防災會議等決策機構制定危機對策,由警察廳、防衛廳、海上保安廳和消防廳等部門具體配合實施。內閣法第15條規定,內閣官房內必須設有一名「危機管理監」,負責在國民的生命、身體以及財產受到重大傷害,或者面臨危害時,處理有關的緊急事務。此外,內閣還要將有關自身的防災情報在網上公布,供國民查詢。
日本還將災害對策職能轉到內閣直屬機關,制定了《防災基本計劃》、《地區防災計劃》、《災難對策基本法》等法律。兩年前首相官邸改建時,又增設了現代化的危機管理專用辦公室。
日本將每年的9月1日定為防災日。這一天,各個地區都要進行有首相和各相關大臣參加的地震防災演習,以普及防災意識,傳授抗災知識。在日本,只要是居民住宅區,就都設有當地政府指定的避難所。這些避難所大多是經過特別設計,達到防災標準的學校或體育館。一旦災難發生,附近居民就可以把這些地方當作棲息之地。自1995年日本阪神大地震之後,日本吸取教訓,除了注意保證災後的供水、供電、供食等系統的暢通之外,還更加重視災後醫療保障問題,陸續建立了全國范圍的重點救災專用醫院網路,並通過互聯網進行有關情報的交換。
日本人面對災難沉著冷靜、臨危不亂的態度特別值得贊賞。災難發生後,日本國民往往會按照事先排練過的方式應對,鎮靜不恐慌,並努力進行自救或互救。健全的危機預防機制和透明完善的信息傳播途徑,使信息及時公開,防範謠言的傳播,穩定民眾情緒。
再來看看汶川,汶川地震,震級8級,震源深度10公里,震中烈度11度,以震中為中心方圓一百公里的地區分布著兩千萬人口,震波傳到70公里之外的成都,烈度降為7度 (本次雲南地震烈度為8度),成都市區基本上沒有死人沒有房屋倒塌,(不包括屬於大成都地區的都江堰等地區),之後成都作為全國搞震救災大本營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而且此處汶川地震中也沒有任何一個高層剪力牆結構體系結構房屋倒塌。
那再來分析一下本次日本地震,其實根本不能叫日本地震,震中在日本海外130公里的太平洋上,根本不是日本的領海,應叫太平洋大地震。震級9.0, 深度25公里,震中烈度無人計算,以震中為中心方圓一百二十公里之內的人口數是零。地震烈度與到震中距離的平方成反比,震波傳到三百七十公里外的東京,烈度為6度。離震中最近的仙台,烈度為7度,與汶川地震時的成都相當。對於地震帶上的日本來說,根本不值一提。電視上放到的超市搖晃,人還能站的很穩,就說明那個地方的地震烈度並不大。汶川地震的時候在成都也拍到也有很多地震時候的視頻和那個很類似。所以說此次地震很少因為地震造成房屋破壞那是相當的正常。此次地震對日本本土的影響頂多和汶川地震的時候的成都一樣。所以本次地震的損失,主要是海嘯和其他如火災之類的次生災害造成的。
中國的昆侖山地震也是一樣雖然是8.1級,但是方圓幾百公里內都荒無人煙,震中8.1級,傳到人多的地方,地震烈度可能只有兩三度了 ,所以沒有人員傷亡,那是十分正常的。
中國抗震水平是沒有日本強這是事實,但是不可能神話到日本本土的城市也來一次和汶川一樣規模的地震,日本的房屋會一個都不倒塌,就死幾百人。
如果真想看看日本抗震水平,請參考95年的日本阪神大地震 1995年1月17日晨5時46分,日本神戶市發生7.2級地震,地震烈度為日本7度換算成中國烈度11度(和汶川基本相當)造成6434喪生,3.4萬多人受傷,19萬多幢房屋倒塌和損壞,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億美元。日本那一次的地震和汶川地震基本差不多,比汶川地震略小,但是也有大量的房屋損害和幾千人的傷亡。08年的汶川經濟水平應該和那時候的日本阪神差不多,有一些可比性。雖然此處地震死亡人數比汶川少得多,但是並沒有神話到9級地震的震中一個房屋不倒,就死個一兩百人的地步。
當然差距還是很大的,那個阪神地震是發生在十幾年前,經過這麽多年的發展日本的抗震水平肯定有了進一步的提高,但是中國抗震的水平正也正在一直發展,抗震規范也在隨著經濟水平的發展,不斷提高房屋的安全度。相比與唐山大地震,汶川地震中我們的傷亡人數也是有很大的程度的減少。大家要知道中國和日本經濟水平平均下來還是有差距的。請給予中國抗震設計和抗震研究人員一些寬容,少一份謾罵。
一、日本災害立法及災害防禦對策
1.防災法律制度與歷史災害的關系
通過對日本災害發生狀況及防災減災相關法成立過程的了解,可以清楚地知道,日本很多災害對策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大多是以某個時候發生的被害性災害為契機的。二戰後,使日本防災救災法律建立的主要災害很多。如1946年南海地震,該地震災害暴露出了日本災害救助、農林水產設施災後修復等方面的薄弱,所以在此後的1947年,日本頒布了災害救助法;1950年頒布了農林水產設施災後修復事業費國庫補助的暫定措施的相關法;1951年通過了公共土木設施災後修復事業費國庫負擔法。1959年發生的伊勢灣台風災害後,日本於1960年頒布了治山治水緊急措施法;1961年頒布了日本災害方面的根本大法——災害對策基本法。1964年新瀉地震後,於1965年通過了地震保險相關法等;1995年的阪神大震災後,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於1995年通過、同年修改了災害對策基本法中的一部分內容;1999年發生的核事故,促使了原子能災害對策特別措施法的頒布。
2.防災法律制度體系
按照法律的內容和性質,可以將日本的災害對策相關法律按基本法類、災害預防和防災規劃相關法類、災害緊急對應相關法類、災後重建和復興法類、災害管理組織法類等分成五大類型。其中在災害基本法方面,主要頒布了災害對策基本法、大規模地震對策特別措施法、原子能災害對策特別措施法、石油基地等災害防止法、海洋污染及海上災害防止的相關法律、建築標准法等。
災害預防和救災方面的法律法規包括了河流法、海岸法、防砂法、滑坡等防止法、陡壁崩塌等災害防止等相關法、森林法、特殊土壤地帶災害防止以及振興臨時措施法、地質災害警戒區地質災害防止的推進等相關法律、活火山對策特別措施法、大雪地帶對策特別措施法、地震防災對策特別措施法、台風易發地帶災害防止等相關特別措施法、促進建築物抗震加固等相關法、在密集地區建立防災街區的促進相關法、氣象業務法等。
災害應急方面則:消防法、防洪法、警察官職務執行法、災害救助法、傳染病預防法、水難救護法、道路法、航空法、電波法、廣播電視法、有線電器通信法、國際緊急援助隊派遣相關法等法規。
災後重建和復興方面主要頒布有如下法律法規:特大災害時特別財政援助等相關法律、防災需要集體遷移,並促進事業有關的國家財政上的特別措施等相關法、公共土木設施災後修復事業費國庫負擔法、農林水產業設施災後修復事業費國庫補助的暫定措施相關法、公立學校設施災後修復事業費國庫補助的暫定措施相關法、公營住宅法、對受自然災害被害的農林漁業經營者資金貸款有關的暫定措施法、地震防災對策強化地區地震對策緊急建設事業相關的國家財政上的特別措施法、鐵路軌道建設法、機場建設法、災區城鎮復興特別措施法、災區分類建築物重建等相關的特別措施法、特定非常災害的災民的權利的保護等確保的特別措施相關法等。
災害管理機構和組織方面涉及的法律有以下六種:消防組織法、警察法、海上保安廳法、自衛隊法、水害預防組織法、日本紅十字會法等。這給建立一個良好的災害管理組織和機構提供了法律保障和依據。
日本根據防災救災的不同階段特徵,制定了與災害預防、災害緊急對應、災後重建等各自相關的法律法規。但這些法律全都包含在災害對策基本法的法律范圍內。
3.災害對策基本法
自然災害的頻發,使得日本在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同時不斷遭受各種災害的打擊。正如前節介紹的那樣,為了使防災減災的各項措施和防災事業得到落實,有效地減輕自然災害的被害,日本政府很早就開始在災害預防,災害應急以及災後修復等與災害相關的方面制定了許多相關法律和法規,用法律和法規的形式來確保災害對策的實施。例如,在1880年,因東京銀座失火燒毀大量的建築,日本頒布了煉瓦建築令。這被認為是日本近代防災對策方面第一部法令。其後,在1894年大水災之後,又分別於1896年制定了河流法、1897年頒布了防砂法和森林法。這三法構成日本近現代的治山治水三法,對日本防沙治水事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過,這些法律大多是針對具體的災害或事物而制定的,其內容也都限定在所涉及具體災害的領域范圍之內,有很大的局限性。如1946年因發生南海地震,在救助等方面遭到很多從前沒有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所以於1947年頒布了災害救助法和消防組織法,1948年頒布了消防法,這主要是針對地震災害時的救助以及地震火災的消防問題而頒布的相關法規。由於這些法律沒有考慮與其他相關法律之間的相互關系,無論是災前的預防措施的實施,還是在災害發生時的災害應急搶險,由於整個防災措施和活動涉及到受災地的各個領域,而相應的防災相關法比較單一,只適用於原有災害相關部分,不能適用於所有部門,這樣就造成各部門只能根據自己的判斷進行相應的防災救災活動,結果各領域所採取的防災對策也就相當分散,相互之間達不到應有的協調,使得防災對策的效果在行政上無法得到充分體現。
為了改變防災體制上這種根本性的缺陷,使國家的整個災害對策體系化、並達到有規劃地綜合性防災的目的,日本政府在遭受伊勢灣台風巨大災害後,吸取災害對策過程中的經驗和教訓,以伊勢灣台風災害為契機,制定了這部災害對策基本法。
災害對策基本法既是所有與災害有關法律法規的根本大法,又保留了原有的災害對策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完整性,並對原來法律的不足部分進行必要的補充,有機地調整各法律法規的相互關系,所以,災害對策基本法對於別的災害相關法律又具有一般法的性質。日本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以災害時為了保護日本國土以及國民的生命、財產為目的,通過國家、地方公共團體及各種公共機關確立必要的防災體制,明確各自的責任,同時,制定防災規劃,並根據災害預防、災害應急對策、災後修復以及防災相關的財政金融措施等必要的災害對策的基本規定,推進綜合性的有規劃性的防災行政的建立,以達到社會秩序的維持和公共福利的確保。災害對策基本法頒布後,日本的防災事業有了飛速的發展。國家、社會、城市等在災害的防禦能力上得到了很大的強化,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有了很大程度的減輕。
日本的災害對策基本法經國會表決通過後於1961年10月31日頒布實施。災害對策基本法頒布後,中央防災會議根據實際應用中遇到的各種各樣問題,特別是在經歷了各種實際災害對應時獲得的寶貴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多次進行了不同程度的修改。現在的災害對策基本法是經過23次的修改,成為這部包括總則、防災相關組織、防災規劃、災害預防、災害應急對策、災後修復、財政金融措施、災害緊急事態、雜則等10大類117條法律條款和歷次修改後用以說明的附則在內的較為完善的一部災害救災的基本大法。
為了減輕各種自然災害和事故性災害造成的損失,日本政府非常重視災害預防、災害應急、災後修復等災害對策體制的建立。為了使防災政策得到有效的實施,日本於1961年就頒布了國家防災救災方面的基本大法——災害對策基本法,由中央防災會議統一制定全國的防災規劃和各種防災制度。按照災害對策基本法制定防災基本規劃和地區防災規劃、防災業務規劃。除了進行各種與災害相關的研究、開發以外,日本每年要撥出大量的財政預算來按照防災規劃的內容進行災害的預防、災害緊急對應以及災後修復復興事業。通過幾十年的災害對策的實施,日本建立起了一套較為完整的災害機理研究、災害預防、災害緊急對災後修復、復興的體制。防災預算在財政預算中始終保持在6%左右。而在阪神大地震的1995年防災財政支出更高達7兆5千4百億日元(約合630億美元),占當年財政預算的9.7%。由此可見,日本政府在防災救災方面投入了大量財力和物力。
日本的防災事業包括防災科學技術研究,災害預防事業,水土保護和災後修復四個方面。在防災預算中防災科學技術研究費保持在1.5%左右,並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到2000年已經占防災預算的1.8%。這顯示了防災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的重要性。
4.災害預防對策的現狀
日本在防災基礎研究方面一直投入大量的財政預算。防災研究開發主要加強災害發生機理及災害預防的基礎科學研究,一方面對災害發生機理進行調查研究,並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各種災害的基礎資料和資料庫;另一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財力進行防災技術的開發和研究。比如,災害預報的研究,災害情報傳輸技術的開發、災害管理技術的開發研究等。尤其重視高科技在防災救災方面的應用研究。日本現在已經建立起一套完整的防災救災科學技術研究體系,除了國家防災科學技術研究所負責對各種災害機理等研究外,主要大學等都設立了與防災有關的學科和專業,學校在培養防災專業人才的同時,也加強防災救災相關技術開發研究。除了基礎和綜合性防災科學研究外,日本政府還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進行下列防災尖端技術的研究開發。主要研究開發項目包含如下九大方面:
其一,異常自然現象的發生機理。對大規模地震、火山爆發;異常的暴雨;異常枯水等自然現象的發生機理研究及預測技術的開發研究。包括地球溫暖化的相關研究、成層圈的變動研究、熱帶林變動的相關研究、海底地震綜合觀測系統的開發、地震綜合尖端技術研究、地震發生機理的研究、降雨災害防止的相關研究、火山爆發的預防及防災相關研究等大型研究項目的開發研究。
其二,災害時立即對應系統(防災IT,救急系統等)。災害或事故發生時,使被害最小化的迅速對應急救系統的開發研究。包括災害應急指揮系統的開發建設、三維GIS的地理情報解析系統的開發研究等。
其三,過都市圈的巨大災害的減災對策。在過密集的大都市圈發生異常自然災害時,減災技術、迅速修復復興對策以及自助公助的支援系統的開發研究。包括大地震火災時街區火災蔓延性狀的相關研究、住宅火災綜合監視系統的開發研究等。
其四,中樞機能以及文化財產的防護系統。社會和經濟活動樞紐的防災性的提高、文化財產、科學技術研究基地等資產的防護系統的開發研究。
其五,超高度防災支援系統。有關宇宙和上空的高精度觀測、通信技術、移動機械、高機動性輸送機械、防災救命機器人等新一代防災支援系統的開發。包括針對災害的人造衛星利用技術的相關研究、利用衛星雷達的災害、地球環境變動的觀測研究。
其六,高度化道路交通系統(ITS)。災害發生以及災後重建時,效率化的人流和物流的支援系統;交通事故消減的支援系統的開發,包括災害時道路交通受災狀況評價系統開發研究。
其七,陸海空交通安全對策。對應於陸海空的交通需求、特性的變化和交通量增加的安全對策。
其八,社會基礎設施老化對策。因社會基礎設施老化而發生事故災害的防止,努力建成一個防災性能強的現代化社會體系結構。主要包括社區建設及其防災性能的評價方法及對策技術的開發研究、社會變化與城市發展及城市規劃關系研究等。
其九,有害危險物、犯罪對應等安全對策。加強危險物的管理對策、減少犯罪等安全對策,如何建立一個安全的社會體系等相關研究。主要包括漏油事故的防止、大型油回收裝置的開發研究、爆炸防止的相關研究、危險物的判定試驗法的相關研究、危險物災害等情報支援系統的開發研究、核電站安全的相關研究等。
災害預防是災害對策中最基礎的重要組成部分。日本在經歷各種災害的經驗和教訓後,非常重視災害預防工作。在災害對策基本法中對災害的預防作了詳細的規定,並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災害預防責任作了明確的規定。日本的災害預防對策主要從防災基礎設施的建立、水土保護工程、防災教育和防災訓練諸方面展開的。為了快速有效地進行防災活動,首先必須建立一套完整的防災基礎設施。日本目前積極建立氣象衛星、氣象雷達、地震計等觀測儀器、消防器材、儲水槽、發電機等災害應急對策用的器材;加強了緊急情報聯絡等通信和放送設施、直升飛機、船舶、車輛等輸送設備、避難設施和災害對策本部設施的建立。與此同時,日本政府不斷強化建築物的不燃化推進運動,避難場地和避難路徑的規劃和建設、防災定點設施等的建設。另外,大城市中為了加強地震災害的預防,除了上述項目以外,還加強了防災綠地的建設、已有建築物的抗震診斷及抗震加固的推廣、公共設施的檢修、生命線工程的抗震化等災害預防對策。
二、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規定的防災規劃與防災行政
《災害對策基本法》既是與所有災害有關法律法規相關的根本大法,又保留了原有災害對策的完整性,並從綜合減災意義與對原有法律的不足予以必要補充,有機地調整了各法律法規的相互關系。《災害對策基本法》的建立使得涉及災害預防、災害緊急對應、災後重復等各種防災活動都有了法律依據,同時明確了機關團體、個人必須承擔的義務和責任。由於,《災害對策基本法》有統一的體制(法的體系和組織體系),使得防災活動更有效率和更規范化。細讀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會發現其的四大特徵:
1.防災責任的明確化。所謂防災行政責任,指防災體制的建立必須依靠國家、社會團體和全體公眾的共同努力所體現的五大責任:⑴國家的防災責任,它是整個防災法規和防災對策的制定者和實行者,所以《災害對策基本法》中明確說明,災害中保護國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國土的完整是國家的使命,國家有責任採取各種行政措施並進行有效的災害預防使各種災害損失降低到最小。規定了國家的防災規劃和政策由中央防災會議負責制定實施,同時要求組成以內閣總理大臣為會長的中央防災會議組織、非常災害對策本部的設置等責任;⑵都道府縣政府的責任義務。必須在獲得相關機關和其它地方公共團體協助的基礎上,根據防災基本規劃的基本內容,制定適合本區域的防災規劃,並負責各種防災事務的綜合調整;⑶市街村的責任義務;⑷公共機關的責任;⑸公民的責任。《災害對策基本法》還規定了地方公共團體、區域內的公共團體、防災重要設施的管理者、普通市民在防災上的責任如防災功臣的表彰、違反法律的懲罰。
2.綜合性防災行政的推進。各級政府均依據各自的防災法規法律或單一災種的預防規劃推進防災事業。《災害對策基本法》要求各級政府制定能夠應對各類災害的綜合性防災規劃,並要通過行政手段協調各部門、各系統間的關系,因此只有《災害對策基本法》的頒布,才能實質性地推進綜合性防災行政體制的建立。
3.規劃性防災行政的建立。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中規定國家要成立中央防災會議,並由中央防災會議制定全國的防災基本規劃,同時規定各地方政府和公共事業團體必須制定各自的地區防災規劃和防災專項規劃。現在日本全國的防災減災工作已納入各級政府的行政規劃之中,從而形成了科學有效的防災行政體制。
4.建立起巨災的財政援助體系。《災害對策基本法》對災害預防、災害應急、災後重建等防災事業所需費用,國家和地方政府應如何負擔,國家的災害補助方式等都作出了預先的明確規定。對災害按危害等級的風險性作了具體的經濟與保險的保障規定。
根據國家《災害對策基本法》第14條和《東京都防災會議條例》,設立東京都防災會議(常設機構),作為東京都防災行政的最高決策機構。該機構直屬知事,知事任會長,國家的地方行政機關、公共機構、地方公共機構、都以及區市町村等的職員或代表組成的。現在的委員會成員有62人,分別是指定地方行政機構14人,陸上自衛隊1人,都教育委員會1人,警視廳1人,知事的各部門21人,消防機構及區市町村5人,指定公共機關和指定地方公共機關19人。委員會的主要目的是制定或修改東京都地區防災規劃和推進規劃的實施。根據有關防災方面的專業調研需要,設立專業委員,邀請學識豐富有經驗的人擔任。委員會下設幹事會和部會。幹事會現有61人,主要是個部門的實際業務操作者。部會有地震部會、火山部會、風水災部會。
日本的市、區、街、村級地方政府是制定災害預防、緊急救災對策、災後修復復興等防災規劃、防災政策的最基層行政機關。基層政府針對於地震、海嘯、洪水、台風、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以及各種事故性災害,按照「調查、災害預防、災害減輕」等三大軸心進行各種防災規劃、防災事業,以使災害的被害最小化,從而最終達到人民生命財產不受災害的損害的根本目的。日本地方行政機關防災活動和防災管理的流程中:
(1) 災害調查:地方政府為了確保居民生命財產免受損失,必須調查行政區內的地質條件、對區內的民用建築和公共設施進行抗震性能評價,並進行綜合的災害預測預報,以達到有效的把握地區內災害的薄弱環節。
(2) 災害預防工程(硬體工程):在對地區的災害預測和評價的基礎上,對各種薄弱設施和建築進行抗震加固、河流治理等災害防禦工程。加強基礎設施的建設。
(3) 災害減輕事業(軟體工程):加強防災的社會工程建設。對居民進行各種防災教育、防災訓練;開發綜合性的防災情報系統,使民眾不僅事先知道自己所在地區可能會發生什麼樣的災害,而且,知道在災害發生前和災害發生時,應該如何對應,才能確保自己受害最小。
災害行政管理支援系統就是為地方行政機關進行日常災害管理、災害緊急對應、災後重建提供決策支援的輔助系統。災害對策支援系統是指行政機關通過對被害狀況、避難場所的運營狀況、災害對策本部的通報內容、災害對策班子的活動狀況等情報的迅速收集、傳達,達到使政府的災害對策效率化、情報共有化的目的而開發的災害對策支援系統。這種災害對策支援系統是以處在災害對策第一線的市街村的地方政府為對象,從平常時期、災害後的初動對應期、到災後修復復興的整個對應過程的支援系統。該系統具有以下特徵:
(1) 從平常時期(通過防災訓練、防災地圖的公開,提高大眾的防災意識)到災害時期(預見的災害情報的空白期的政府防災對策的初期對應到災後的生活重建、災後復興)的過程,災害相關的管理對應系統;
(2) 為災害對策方案確定的支援系統,具有對各種情報的綜合化、高度化、公有化,能簡便地收集和提供情報;
(3) 使用已經建立的情報設施,可以大幅度地降低成本(運營費用);
(4) 使用ID管理系統,災害對策本部可以設置任何認為安全的地方。而且,即使在災害對策本部的設施被損毀的情況下,通過網路,可以確保同樣的機能。
三、東京都防災規劃要點及災變應急體系
1.東京都防災規劃內容要點
東京是世界級的綜合性現代化國際大都市。東京不僅在日本和首都圈,而且在世界經濟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為了適應國際都市建設的城市、都民、行政改革、公共服務多樣化以及改善現有防災管理體系等方面的要求,東京於2003年4月建立了知事直管型危機管理體制,設置局長級的「危機管理總監」,改組災害對策部,成立綜合減災部,建立一個面對各種各樣的危機全政府機構統一應對體制。東京與日本一樣,積累了戰後50多年的防災減災經驗,無論在基礎設施的建設,還是政府的危機管理機制和能力,甚至市民的意識,都發展到相當高的水平。地鐵沙林事件、防止NBC恐怖對策、世界盃足球賽東京都危機管理的對應過程等,充分顯示了東京城市危機管理在制度建設、機構建設等各個方面的成熟與先進程度。
東京都的危機管理規劃體系,基本上以原有的防災規劃為基礎,有綜合防災規劃、健康保健等專項部門規劃以及各部門規劃中的防災、安全、應急的規劃等。根據國家的《災害對策基本法》第40條第1項,東京都政府召開「東京都防災會議」制定地方防災規劃,每年必須討論規劃內容,在必要的時候進行修改。規劃的目的是:都政府、區市村町、指定地方行政機構、指定公共機關、指定地方公共機關等防災機構發揮各自擁有的全部功能,通過進行關於都地區發生的震災、風水災等災害的預防、實施應急對策和進行災後恢復重建,來保護居民的生命、身體和財產。東京都防災規劃在1963年制定,分為《震災篇》和《火山與風災水災篇》。《火山與風災水災篇》不斷被補充和細化,現在有《風水災害對策規劃》、《火山災害對策規劃》、《大規模事故等對策規劃》、《原子能災害對策規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