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評估屬地質勘察系列嗎
『壹』 地質災害勘察
現在地質災害防治已經進入實踐階段。這項工作怎麼做?當前呈現的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生動局面。現根據著者十餘年來參與這方面工作的經驗總結,粗淺地論述一下這個問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地質災害勘察。
1.地質科學實踐領域
首先談一下地質災害防治在地質工作中的地位。1983年著者在河南省地質學會年會的學術會議上曾提出,地質科學有兩大實踐領域,第一個是找寶,這是地質科學從它的形成開始到今天一直進行的一項工作,包括固體礦產資源、液體礦產資源及氣體礦產資源;第二個是防災,防治多種形式的地質災害包括三方面內容:①工程活動中誘發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建設中的設計就是防災措施;②自然地質災害防治,這方面內容很多;③環境破壞和惡化防治,這是一種慢性危害,但是它威脅著人類的生存,也需要進行防治。隨著人類工程經濟活動的發展,地質災害發生愈來愈嚴重,具有成倍增長的趨勢,認識這一點很重要,可以主動地進行防治,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著者在1989年曾經提出「減災就是增產」,只搞有形的增產,不搞無形的防災,有形的增產就被抵消了。所以說,防災具有重大的經濟效益,「減災就是增產」。減災事業,現在受到全世界的重視。
地質工程學原理
2.地質災害的定義
什麼是地質災害?有這樣那樣的定義,其說不一。著者給的定義是: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損失的地質事件為地質災害,其不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損失的地質事件那隻是地質作用,構不成地質災害,自然地質作用它本身就在不斷地發展著,造成人類生命、財產損失的地質事件才構成地質災害。我們的任務就是通過我們的工作避免地質災害的危害和將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要做到這一點,我們首先要認識地質災害,只有認識了地質災害,才能防治地質災害,也就是說只有認識世界,才能改造世界,才能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勘察就是為認識地質災害工作的。不做這項工作,就去治理地質災害,很可能無的放矢,事倍功半。
3.地質勘察類型及服務對象
為了認識地質災害,我們已經開展了大量的地質災害勘察工作,探討了地質災害的形成規律、機制、理論,為鑒別地質災害提供理論依據。我們要充分利用已取得的基本理論和技術來鑒別是不是地質災害、地質災害形成過程、機制、危害及防治方案。我們怎樣開展這一系列工作呢?主要的手段是進行地質災害勘察。要認識地質災害,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勘察,但是目前的地質災害勘察報告是五花八門的,很多是不符合地質災害勘察要求的。為了弄清地質災害勘察概念,我們必須弄清地質勘察類型和內容,為了簡明地闡述這個問題,歸納如表14-1。
表14-1 地質勘察類型及內容
表14-1所列的區域地質勘察又叫做區域地質普查,這項工作是探討地質構造區域規律,為規劃服務,為找礦規劃也好,為工程建設規劃也好,為國土整治規劃也好,都必須在認識區域地質構造發育規律基礎上來做;礦產資源勘察工作目標是為尋找某一種礦產資源,評價礦產資源賦存條件、儲量及開采條件,它是為工業建設服務的;工程地質勘察是工程地質工作者最熟悉的一項工作,它的工作內容是勘察工程地質條件,特別是不良的工程地質條件,為工程建設規劃、設計和施工服務,防止工程建設人工誘發地質災害;最近提出來的地質災害勘察是為地質災害防治服務的。
4.地質災害勘察的基本內容
地質災害勘察的基本內容包括6種:
(1)調查地質災害和孕災體分布范圍及規模;地質災害已經發生了,它的分布范圍和規模可以直接調查。對於已經有前兆,還沒有發生的應該作出預測,如果發生時,它的影響范圍和規模可能有多大為災情評估和預測做准備。
(2)已產生的地質災害災情調查及將要產生的地質災害災情預測和評估;
(3)地質災害產生原因、變形體或災害體結構、運動機制、變形趨勢預測(穩定性、影響范圍)調查研究;
(4)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外動力作用——可治;內動力作用——難治)。
地質工程學原理
著者看到有一些地質災害勘察報告,特別是地質部門提供的地質災害勘察報告,在災情評估和預測問題上說不準,有的做得很大,有的做得很小,現在我們對變形體穩定性如何評價還有一些辦法,但是將來它一旦成災時的影響范圍有多大,這個問題目前研究還不多,這就影響到災情調查和預測,所以說災害產生的規模和影響范圍是地質災害勘察中的重要內容之一,災情調查和預測評估工作是地質災害勘察與其他類型的地質勘察的主要區別之處,是地質災害勘察的重要內容之一。沒有災情不好說該防治還是不該防治。災情包括經濟損失、社會影響及對環境的破壞,即常說的三大效益,災情評估應該包括這三個方面內容,這是地質災害勘察的獨特的地方,一定要認真做好。
第三方面內容是孕災條件、孕災體特徵、成災原因分析、變形體或災害體結構、運動機制、變形趨勢預測(穩定性、影響范圍)的研究。這是地質災害勘察的核心工作,這對研究防災方案來說是很重要的一環。有了這方面內容,我們才能進行工程治理可能性研究。工程治理可能性應該分別看待,比如說,外動力誘發的,包括人類活動和地質外營力誘發的地質災害,工程可以治理;內動力造成的,比如斷層活動,地震誘發的地質災害,一般來說是很難治理的,有的是無法治理的,可以採取躲和抗的辦法來防災,如地震,躲,有時也沒有辦法躲,我們可採取抗震設防來防災。外動力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也不都是要治理或值得治理的,防災方案有兩種,一種是抗和躲,進行工程加固和居民點搬遷,這種情況一般是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低,治理投資很大還不如搬遷和適當地加固,如四川省雲陽縣東大井滑坡,災情很嚴重,但是治理的效益很低,而且三峽水庫建成2000年蓄水時,這個村子就要淹沒,顯然,治理是不合理的,還不如提前投資搬遷,這是合理的。搬遷、躲避和工程治理主要決定於防治效益。防治效益,前面已經提出過,包括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經濟效益比較具體,好論證。社會效益比較復雜,牽扯到政治和文化,比如說,西藏有一個瓊結縣,正在受到泥石流的威脅,但是防治的經濟效益不大,可是社會效益很大,藏族的很多名勝古跡在那兒,松贊干布和文成公主合葬的大墓也在那兒,社會效益很重要,這個點就必須防治。還有環境效益,也很重要,要綜合判斷來確定該不該治。
另外一項勘察內容是變形監測。著者多次談到過這個問題,著者的意見是在地質災害勘察伊始就要把這項工作做起來。地質災害勘察工作至少需要一年時間,我們利用這一年時間進行變形監測、收集變形資料,對評價災害體或變形體的活動性是非常寶貴的。著者遇到很多情況是,根據計算結果,它是穩定的,可是觀測結果是裂縫還在發展。如鏈子崖危岩體的穩定性,有的計算得出的安全系數是3.7,有的計算得的安全系數是1.7,誰也沒有計算出它不穩定,可是觀測結果是變形繼續在發展。原因在於你的計算模型和計算參數很難選准。計算結果只能做參考,那怎麼辦?我們要尊重監測結果。變形還在發展,說明它是不穩定的,這個結論是可靠的,這說明變形監測是很重要的。第二個變形監測的重要性是監測施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施工過程中產生意外事故。第三個重要意義是檢查治理效果。你說治理好了不行,要看治理的實際效果。效果檢驗不是一年半年就行的事,需要經過一段時間檢查。比如說,豆芽棚滑坡經過治理後變形明顯減小,但是還在微弱地活動,現在又在產生反彈,是否是變形就完了呢,還要繼續進行觀測。韓城電廠治理完工了以後,確實是不動了,後來又動了,這個問題應該引起重視,這是地質災害勘察的基本內容。
下面再談一下地質災害勘察報告編寫內容。1995年著者審查了6個地質災害勘察報告,比較合乎要求的只有一個,原因是沒有規范,著者認為地質災害勘察報告基本內容還是可以提出來的,有下面幾個部分:
第一部分:闡述地質災害發生過程及歷史,災情調查及預測評估結果(直接的和間接的損失,經濟、社會和環境損失和破壞);
第二部分:闡述地質災害形成的環境地質條件(氣象、水文、地理地貌、地質等);
第三部分:地質災害區域特徵、可能產生的地質災害規模、孕災體(變形體)結構、邊界條件、物理力學參數,地質災害成因、成災因素、變形機制、穩定性分析、運動過程和影響范圍預測;
第四部分:論述治理的必要性:根據治理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分析論證;論述治理的可能性;論證防災方案;
第五部分:結論。
『貳』 請問一下做地質災害評估報告需要到現場(礦山)做勘查么如果要 是勘查哪些內容
現場看有沒有滑坡、崩塌、泥石流、不穩定邊坡、裂縫、水系、地下水,還有就是有沒有岩溶什麼的
主要是調查前面各種的特徵,如岩層、裂縫產狀、長寬高厚、坡向、流量、形狀、體積、地質災害的影響范圍等。
『叄』 求地質災害報告和地質勘察報告的區別
有區別,地質災害報告一般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主要是在工程可行專性研究階段要編屬寫的,主要是用於說明工程建設區域內有沒有危害工程項目安全的地質災害,如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等災害,如果有,要提出防治措施,並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議。一般按工程規模和災害種類及危害程度由大到小分為三個評估級別:一級、二級、三級。而地質勘察報告一般叫「工程地質勘察報告」,主要在設計階段進行,主要提供地基土或岩石的物理、力學性質,以便設計單位確定建築物的基礎形式和荷載的大小。比如你要建一座50層的大樓,地質勘察就是查明大樓下部土層是否能承受大樓帶來的壓力,並且要確定哪一層土能夠承受這么大的壓力。不知這么講你是否明白,不過我也就了解這么多了!
『肆』 地質災害評估是屬於什麼單位
地質災害來危險性評估是由源具備國土資源部頒發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資質證書的單位編制,但是該單位只是作為中介服務機構,具體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實施主體應該是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實施工程活動的主體。比如說,a單位要在某地區開展工程建設活動(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那麼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需由a單位在建設工程處於可行性研究階段時,委託中介服務機構(即具備危險性評估資質的單位)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出具危險性評估報告,評估費由a單位支付
『伍』 為什麼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勘察報告是每個設計階段都需要的;地質災害報告只有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專建設時才需要提屬供,由於歸口國土部門,涉及部門利益,不是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也常常被要求做地質災害報告。按國務院令是在可研階段,按編製法可放在初設階段,如果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內建橋應該在可研階段完成的,否則可以不做
不是所有的建設用地都需要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這要根據地質專家掌握的資料來決定.專家決定需要做評估的,建設單位必須找有資質的單位進行評估,如果不需要做,專家就告訴他免做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在房屋拆遷前就應該做,尤其在撫順這樣沉陷區多的城市,有的地區存在危險性的地質災害,不適合搞建築
『陸』 地質災害報告和地質勘察報告有區別嗎
先把復兩個名稱解釋一制下:
地質災害: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勘察:地質工程領域是以自然科學和地球科學為理論基礎,以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的普查與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質結構與地質背景涉及的工程問題為主要對象,以地質學、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技術、數學地質方法、遙感技術、測試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手段,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先導性工程領域。地質工程領域適用的行業包括:地質調查,油氣及固體礦產資源的普查勘探與評價,大型工礦企業和水利水電建設,公路和鐵道建設,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的調查,勘察及監測等。
地質災害報告有:地質災害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地質災害設計、地質災害治理等等。
地質勘察報告主要是岩土勘察報告:包括公路、房建、水利工程、橋梁、隧道等等。
『柒』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流程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有效預防、減輕或避免地質災害對未來工程設施及其運行環境直接危害和間接危害的一項主動防災措施。科學合理地開展此項工作,對發現項目建設區潛伏重大地質災害問題、提供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建議,以及指導建設項目安全實施和運營等方面均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黃雅虹等,2007)。
為規范我國建設工程和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切實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國土資源部於2004年頒發了 「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通知」(國土資發[2004]69號文件)及附件《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以下簡稱《技術要求》),作為目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規范和依據。
(一)評估的任務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任務包括:
(1)查明地質災害的類型、規模、分布特徵及其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和誘發因素;
(2)分析預測工程項目建設對地質環境的影響;
(3)評價工程建設是否誘發新的地質災害和工程本身遭受地質災害的危險性;
(4)劃分地質災害危險區;
(5)進行建設用地適宜性評價;
(6)提出地質災害防治建議等(郭富贅等,2003)。
(二)評估對象及災種
《技術要求》規定,凡在全國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各類建設工程以及進行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均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需要提及的是:一旦受建設單位委託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無論場地是否跨越地方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劃分的所謂易發區和非易發區,均應進行評估。
圖2-2 常見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流程圖(各地行政主管部門辦理流程各異.以當地行政主管部門為准)
需要評估的主要地質災害種類,《技術要求》中有明確的規定。總體可概括為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礦山采空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及不穩定斜坡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除地質災害外,還經常遇到一些環境地質問題需要討論,主要有活動斷層、岩溶、沖溝、淤泥、軟土和飽和砂土的液化等,一般情況下是將其納入到相關災害中進行討論。如岩溶問題可以並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災害中討論;活動斷層、軟土、砂土液化等問題可並入到地面變形或不均勻沉降(陷)災害中討論(金德山,2004)。
(三)評估的基本要求
1.總體要求
(1)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必須在可行性研究階段或者在申請核准、備案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務院令第394號,國辦發[2001]35號)。
(2)在已進行過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城鎮規劃區范圍內進行工程建設,建設工程處於已劃定為危險性大—中等的區段,還應按建設工程項目的重要性與工程特點進行建設工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土資發[2004]69號)。
(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必須對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和該工程建設中、建成後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做出評價,提出具體的預防治理措施(國土資發[2004]69號)。
(4)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災種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礦山采空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和凍土沉陷等。
(5)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主要內容是:闡明工程建設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分析論證工程建設區各種地質災害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提出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建議,並做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6)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必須在充分搜集利用已有的遙感影像、區域地質、礦產地質、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和氣象水文等資料基礎上,進行地面調查,必要時可適當進行物探、坑槽探與取樣測試。
(7)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成果,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專家審查、備案後,方可提交立項、用地審批使用。
(8)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不替代建設工程和規劃各階段的工程地質勘察或有關評價工作。
2.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在查明各種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規模和承災對象社會經濟屬性的基礎上,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法,對其潛在的危險性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主要內容包括:(1)闡明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的地質環境條件基本特徵;(2)調查分析工程建設區或規劃區各種地質災害的現狀;(3)簡要分析評估對象在建設或運營過程中與地質環境相互作用的范圍、方式、強度與持續時間;(4)分析論證建設工程遭受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中和運營中加劇或引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5)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預測評估和綜合評估;(6)給出建設場地工程建設地質適宜性的評估結論;(7)針對不同建設階段,提出防治地質災害的地質工作意見和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措施建議。
3.評估的程序和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工作程序包括前期野外調查和後期室內分析。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流程見圖2-3。
(1)野外調查方法:野外調查工作的基本原則是以較低的成本投入,獲取較多的基礎資料並得到可靠的評價結果。因此,除採用一系列傳統方法收集、獲取相關基礎資料外,需充分利用已有的新技術和新方法,進行高效、可靠的資料獲取。如利用空間對地觀測的InSAR技術可快速獲取大范圍、高精度現今地面沉降信息,對傳統的水準測量結果進行補充和驗證;利用高解析度數字化航片或衛星圖像,可對區域活動構造跡象、滑坡泥石流潛勢等進行有效判讀,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室內分析研究:室內分析研究主要是在野外調查及觀測的基礎上對地質災害進行現狀分析、未來預測和綜合評估。
圖2-3 地質災害評估工作程序圖
地質災害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常採用的方法包括:地質歷史分析法和工程地質類比法。此外,現狀評估有時也採用地質環境條件綜合判別法,而預測評估有時會採用多因素分析法等。由於地質災害評估工作一般投入的實物工作量較少,又與建設項目的選址階段相對應,而且評估工作的性質是指出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而不是解決問題。因此,評估的工作方法目前多以定性分析或半定量分析方法為主,較少採用定量計算的方法。如滑坡、崩塌、地裂縫、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包括斜坡及工程邊坡),一般採用地質類比法定性評估其穩定性;而對泥石流的穩定性多採用地質環境條件綜合評判法進行判定,或採用易發性量化指標半定量評估。地質災害綜合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方法較常見的有信息疊加法、多因素綜合判別法、模糊數學評判法和層次分析法等。
4.評估級別
依據建設項目重要性與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技術要求》將評估級別劃分為3級。凡重要建設項目,無論地質環境條件屬哪類,均劃為一級;較重要建設項目和一般建設項目的級別劃分是個難點,要根據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確定評估級別。確定評估級別時應按以下順序進行:(1)按《技術要求》確定的建設項目重要性類別;(2)按《技術要求》確定的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3)根據這兩個判別結果來綜合確定評估級別(黃雅虹等,2007)。
5.評估范圍的確定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范圍不應局限於建設用地和規劃用地面積內,應視建設和規劃項目的特點、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種類予以適當擴大,確定對工程項目有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的區域范圍,必要時可對直接影響范圍做重要評估,而對間接影響范圍做一般性評估(邢岩等,2004)。
地質災害的空間分布(從形成到成災)有點狀、線狀和面狀之分,如崩塌、滑坡可以相對理解為點狀;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為面狀;地裂縫為線狀。因此確定評估范圍時,除用地單位申請批復的面積外,要充分認識和預測不同災種從形成到成災可能涉及的空間。一般而言,對於滑坡、崩塌,其評估范圍應達到 「山坡有多高范圍就有多大」 的基本要求;泥石流災害要追索到泥石流形成區,必須以完整的溝道流域面積(包括沖洪積扇)為評估范圍;地面塌陷及地面沉降的評估范圍應與初步預測的可能范圍相一致;具有線狀特徵的地裂縫,也應按預測的可能延展范圍作為評估范圍。對於預測確有困難的災害類型,評估范圍一般應大於現狀確定范圍的3~5倍。當然,評估范圍的確定離不開建設工程的實際布局(王得楷,2002)。
(四)評估報告內容要求
評估報告內容包括:前言、評估工作概述、地質環境條件論述、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綜合評估和結論。其中,評估工作概述中涉及的工作方法及完成的工作量,建議用列表的方式比較簡明,另外,應盡可能附一張清晰的、包含有建設用地位置、交通和評估工作實際材料(如鑽孔、物探線等)的示意圖。
1.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環境條件綜合分析是認識評估區基本環境特徵和分析地質災害形成環境,以及討論擬建工程環境效應的重要基礎。地質環境條件所涉及的內容包括:氣象、水文,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與區域地殼穩定性,工程地質、水文地質條件及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不能僅僅停留於環境現象或環境特徵的簡單羅列,而應緊密結合工程布局,突出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有聯系的環境要素或環境特徵,重視區域地質環境的研究,並從區域環境條件中分析地質災害體的演化過程和主要控制及誘發因素。為了給後續分析論證提供必要的資料支撐和邏輯鋪墊,應以詳細描述的方式突出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有聯系的環境要素或環境特徵,而與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分析和危險性評估無關的環境描述,要盡量簡略(金德山,2004)。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總體評價應用「復雜、中等、一般」 來定位。跨度大的復雜地區或環境地質條件分區、分段明顯的,可以用分段分片評價。
2.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災害易發程度、危險程度和危害程度的綜合反映。其實質是對建設項目區,在地質環境現狀條件和未來工程活動條件下,地質災害的空間預測和成災可能性的預測,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核心內容。
(1)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現狀評估除按《技術要求》的規定進行外,還應注意其著重點是對現有災害的分析和評述。分析和評述內容應包括:災害發育基本規律的歸納;代表性災點的重點剖析;各種災害(點)歷史危害情況、現實活動特徵及穩定狀況的評價(金德山,2004)。危險性一律用大、中、小描述,避免使用 「較」 字。
在現狀評估中如果沒有地質災害就不評估,切忌畫蛇添足;對現狀地質災害不發育,但工程建設和運行中有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地區,可開展評估工作;對有液化發生的區域及地段,液化評估時要依據相應的國家規范,如區域性評估可按建築規范進行評估等。
預測評估的側重點是在評估區疊加了擬建工程影響後,擬建工程和環境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危險性程度的預測評價。一般情況下,按可能遭受地質災害的次序進行分災種危險性評估,而對於有些復雜工程也可按功能區分別論述。
需要指出的是,由於地質災害的危險性評估是一種風險評估,所以應借鑒已有的同類型工程在建設過程中誘發或遭受地質災害的經驗,這將為在建工程的地質災害評估提供有效的信息,為地質災害的預測評估提供可靠的依據,減少預測的風險性。
(2)合理區分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綜合評估和最終結論主要是依據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結論而定。根據筆者的體會,在評估報告中往往易出現二者重復性大、重點不突出和結論不夠明確的問題。因此,處理好二者的關系十分重要。從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的內容看,二者的關系比較清楚:即現狀評估是預測評估的背景;而預測評估不但要緊緊圍繞工程布局和施工特點進行,而且還應與現狀評估結果相互疊加後,共同形成危險性預測評估的最終結論(王得楷,2003)。
3.綜合分區評估及防治措施
(1)綜合評估原則與量化指標: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應遵守「區內相似、區際相異、並置取大」 的原則。評估工作以說清問題為原則,其量化指標的確定可以以地質分析方法為主,定量評價為輔。如果資料充分,有條件的可進行定量分析評價。
(2)綜合評估內容: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包括:(1)危險性分區;(2)建設場地適宜性分區評估;(3)防治措施。這些內容應按區段評估,並配以相應的說明。
綜合評估的側重點是在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現有和潛在地質災害成災的可能性和成災後果的嚴重性,對工程建設區和規劃區進行分區(或分地段、分工程部位)的綜合評估(金德山,2004)。
危險性分區可根據評估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價結果進行劃分,符合哪一級就劃為哪一級。如只有危險性大區和危險性小區,就沒有必要在它們中間再劃分一個危險性中區;又如只有危險性中區,就沒有必要再劃分一個危險性小區等。另外,要防止危險性分區隨意擴大或縮小化,如由於工程施工開挖造成邊坡失穩時,地質災害危險程度較重區將主要集中在工程沿線或僅限於河谷等特殊地帶,有時在進行危險性分區劃分時,往往可能將劃分范圍擴大到外圍,這樣是不合理的(邢岩等,2004)。
綜合評估應簡明扼要,只要把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的主要認識反映出來即可,避免對上述評估的簡單重復。對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的或中等的,要提出防治地質災害的措施與建議;對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尤其是提出避讓或改變建設工程選擇的,要提出論證,並給出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
(3)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與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建設場地適宜性評價結論是評估工作的目的,最終結論的得出應該建立在2個判據之上:一是地質災害危害後果的嚴重程度,對此不能僅局限於災害對擬建工程影響的分析,還要考慮擬建工程對加劇和誘發地質災害的影響和對環境帶來的危害;二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難易程度,此評價既要考慮技術上進行防治的難易程度,還要考慮防治費用的投入及經濟上的合理性(金德山,2004)。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最終目的是防止地質災害發生,即獲得「防」 和 「治」 的具體措施。因此,選擇的工程防治技術類型越簡單,越易於實現越好,通常經濟實用的技術是應該首先推薦的(具有特殊目的的工程項目除外);對於地質災害危險性大,現有經濟技術條件難以達到防治要求的場地,從「防」 的角度,應態度明確,堅決提出 「躲避」、「另選場地」 和 「局部改選」 的建議,不應遷就局部和地方利益,鑄成潛伏重大災害隱患工程的大錯(王得楷,2002)。
(五)評估報告評審要求與備案
評估報告完成後,需按照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組織專家進行報告評審,評審完待評估報告提交委託單位後,還要對評估成果進行備案。
『捌』 地勘與地質災害評估的區別
地勘是指地質勘查,一般是指對礦產、資源、環境進行儲量、可行性等的勘查行為。
而地質災害評估是指運用地質手段,對某區域未來是否會發生地震、泥石流等地質災害作出可行性評價。
『玖』 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察、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
這些都屬於災害治理的前期工作 假如某一地方 比如礦山吧 國家投錢進行災害治理內 會把這些錢下撥容給當地的國土局 國土局會採用招標的形式招標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勘察單位會對治理區進行危險性評估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勘察單位提交的勘察報告設計施工方案。
『拾』 地質災害報告和地質勘察報告有區別嗎
先把兩個名稱解釋來一下:
地質災害:地自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勘察:地質工程領域是以自然科學和地球科學為理論基礎,以地質調查、礦產資源的普查與勘探、重大工程的地質結構與地質背景涉及的工程問題為主要對象,以地質學、地球物理和地球化學技術、數學地質方法、遙感技術、測試技術、計算機技術等為手段,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的先導性工程領域。地質工程領域適用的行業包括:地質調查,油氣及固體礦產資源的普查勘探與評價,大型工礦企業和水利水電建設,公路和鐵道建設,工程地質,水文地質,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的調查,勘察及監測等。
地質災害報告有:地質災害評估、地質災害治理、地質災害設計、地質災害治理等等。
地質勘察報告主要是岩土勘察報告:包括公路、房建、水利工程、橋梁、隧道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