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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調查研究

發布時間: 2021-02-12 18:14:21

❶ 淺談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4

一、完善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信息、日常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地質災害應急納入信息管理平台,實現從鄉鎮國土所到縣局的信息化管理網路。完善地質災害預警信息發布平台,村級監測員、地災威脅戶的手機號納入縣局E信通平台,使險情發生時預警信息直接及時發送到受地質災害區威脅群眾的手機上,保障信息平台網路暢通,做到地質災害險情預警全覆蓋。
二、汛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針對即將汛期到來面臨的防災嚴峻形式,做好各個隱患點和人員密集場所等重點區域的監測和汛前隱患排查。對排查中發現的隱患及時消除治理,做到關口前移,發現在初始,消滅在萌芽。
三、強化地質災害監測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群測群防要構建到位,使其成為防災減災的中堅力量,不能只是名單列在表上,制度掛在牆上,要充分調動監測人員積極性,勤觀勤查,做到無死角,無漏洞。落實適當的監測補助,及時表彰有功人員,嚴格按照監測網路運行,依託信息技術支撐,進一步完善地質災害信息交換機制和共享機制,及時捕捉地質災害的特徵信息,做到突發災害險情前置預警,防災於未然,把災害帶來的損失降到最低。
四、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和預警監測體系構建,做好群測群防體系和相關職能部門的銜接,解決「單打獨斗,各自為陣」的格局,地質災害防治是國土部門的主要職責,但水利、交通、住建、財政等相關部門也有相應職責,我們要根據職責分工,主動與各部門溝通聯系,強化配合協作,督促落實各自職責,建立「信息共享、職責明確、協同一致、反應迅速」的地質災害防治體系,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監測體系工作人員專業知識的學習培訓,正確掌握監測、防治等一系列科學防災手段。
五、把礦山地質災害詳查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有機結合起來,深入礦山企業,做好督促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建議,規定整改時限,跟蹤督促整改。狠抓對礦山企業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的日常監管,把此項工作作為我縣地環整體工作突破口,抓出成績,抓出亮點,從而改變地環管理弱勢於全局地政、礦政管理的格局。

❷ 年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情況

2013年,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地方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國土資源系統積極努力,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顯著成效,成功避讓地質災害1757起,避免人員傷亡18.8萬人,挽回經濟損失19億元。

一、地質災害災情及特點

全國共發生地質災害15403起,造成669人死亡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特點如下:

(一)西南和西北地區災情較重。地質災害造成西南地區的重慶、四川、雲南、貴州、西藏425人死亡失蹤,西北地區的陝西、甘肅71人死亡失蹤,分別占總數的64%和11%。以上地區直接經濟損失93億元,占總數的91%。

(二)類型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為主,小型居多。全國發生滑坡9849起、崩塌3313起、泥石流1541起,分別占總數的64%、22%和10%。小型地質災害14461起,占總數的94%。

(三)以降雨、融雪和地震等自然因素引發為主。西南、東南等地遭受極端強降水或強台風,過程雨量大、涉及范圍廣,四川蘆山、甘肅岷縣和漳縣等地發生強烈地震,引發了大量的地質災害。這些自然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14847起,占總數的96%。

二、防治工作部署實施科學有力

針對地質災害時空分布規律,我部認真研判趨勢,多次動員部署,督促落實防治措施,快速做好應急處置,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一)提早安排部署,明確年度防治任務。部黨組在年初提出總體工作要求,2月組織地方和專家分別召開了全國和三峽庫區趨勢會商會,3月對防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之後又通過汛前全國視頻會、10多次發文發電,對防治工作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按照中組部培訓計劃,舉辦「地質災害防治」縣長專題研究班。全面啟動地質災害防治10大類146項標准規范編制工作。各省(區、市)召開省級防治工作會議80次,研究部署地質災害工作。近99萬人參加了各地組織的地質災害知識培訓活動。

(二)全年監督指導,強化巡查排查復查。50餘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負責同志帶隊的工作組檢查指導,在31個省(區、市)安排100多名區片專家長期駐守。姜大明部長、徐德明副部長、汪民副部長等部負責同志多次赴湖北、重慶、四川、雲南、甘肅、陝西等地調研指導。針對局地強降雨、台風等天氣和地震,各地充分發揮群測群防體系作用,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和震後全面排查。全國組織省市縣三級督促檢查組、隱患巡查組超過1萬次,省級專家3468人次參與巡查指導工作。

(三)積極組織協調,加強重點地區防治。與地方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多次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推進三峽庫區、汶川和玉樹以及彝良地震災區、舟曲泥石流災區、四川蘆山地震災區、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災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導國資委加強中央企業工程建設領域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得到各地積極響應。組織編制三峽庫區年度防治項目實施方案,完成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竣工驗收工作。三峽庫區連續11年實現地質災害零傷亡,防治效益日益凸顯。

(四)加強應急處置,有效避免更多損失。召開全國地質災害應急工作會議暨業務培訓,部署應急管理,提升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能力。針對1月11日雲南鎮雄滑坡、3月29日西藏墨竹工卡滑坡、4月20日四川蘆山地震、7月10日四川都江堰滑坡、7月22日甘肅岷縣漳縣地震等20多次重大地質、地震災害和強降雨過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派出工作組指導開展應急處置工作,避免二次災害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防治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我部將以地質災害防治為主的地質環境保護工作擺在國土資源管理的重要位置,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全面推動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建設,成效明顯。

(一)調查評價取得顯著進展。全國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9萬處,威脅1800萬人和4858億財產的安全,其中特大型3363處、大型13280處。在全面完成全國山地丘陵區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推進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和重要隱患點勘查工作。全國完成詳細調查的縣(市、區)達645個,完成勘查工作的隱患點達10314處。通過開展調查評價工作,進一步掌握了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和威脅情況。

(二)監測預警得到有效落實。2013年,我部與中國氣象局繼續推進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全國已有31個省(區、市)、323個市(地、州)、188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體系,比2012年增加20個市(地、州)、302個縣(市、區)。共製作全國性氣象預警產品170份,通過中央電視台發布111次,頻度和精度均有較大提高。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演練22375次,參加人數128萬餘人。全國共有29.7萬名群測群防監測員,達到了地質災害隱患點全覆蓋。

(三)防治力度不斷加大。中央財政投入45億元開展特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央和地方連續8年每年各投入10億元,支持雲南開展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建設。繼續推進湖北五峰、甘肅東鄉等重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全國共有29個省(區、市)、208個市(地、州)、1179個縣(市、區)設立了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比2012年增加6個省(區、市)、32個市(地、州)、247個縣(市、區)。2013年,全國各級財政投入防治資金近200億元,四川、貴州、雲南、廣東、湖南投入均超過5億元,四川省達19億元。

(四)應急體系更加完善。大力推進地質災害易發區防治機構隊伍建設。全國共有20個省(區、市)、161個市(地、州)、990個縣(市、區)建立了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26個省(區、市)、171個市(地、州)、420個縣(市、區)建立了應急技術指導機構。各地應急專家隊伍不斷壯大,全國共有地質災害應急專家近3000名。

四、關於2014年防治工作安排

2014年,我們將繼續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和要求,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

一是大力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以高標准「十有縣」建設為抓手,從「有制度、有機構、有經費、有監測、有預警、有評估、有避讓、有宣傳、有演練、有效果」等方面推進基層的地質災害防禦能力。

二是強化汛期和重點地區工作。有序、有力、有效開展趨勢研判、動員部署、氣象預警預報、督促檢查和總結交流等工作。以巡查排查、應急演練、宣傳培訓、專業指導為手段,提升群測群防監測和應急避險能力。

三是積極協調有關部門推進重點地區防治工作。加大力度,加快進度,盡快消除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危害性大的重特大地質災害隱患。

國土資源部

2014年1月20日

❸ 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

1.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不同於一般建築工程,它是控制地質作用和改造地質體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選擇、工程布置、結構設計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質災害的發育情況及其防治要求為依據,所以必須做好勘查工作,准確查明地質災害的特徵及致災的地質環境條件,包括致災地質作用的性質、原因、變形機制、邊界、規模、活動狀態、穩定狀況、危險程度,以及所處的地質環境條件(如岩土體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況、地震情況等),並預測評價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災的人、物或設施的位置、數量、規模、價值及可遷移程度等)。

2.確定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地質災害防治目標包括形象目標和安全目標。形象目標是指防治對象的部位、范圍;安全目標是指經過工程防治所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明確防治目標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環節。

確定防治對象的范圍,一般應以致災地質作用的活動單元為界,作整體考慮,不宜隨便切割取捨。但在總體范圍內,則應視地質災害險情的輕重緩急劃分出重點與一般,或主要與次要的不同部位,並加以區別對待。

對於防治工程應達到的安全標准,應根據所欲保護的受災對象的重要性及可撤離程度,國家的財力水平和有關的工程規范合理確定。關鍵是適度,既不能標准過低、治而無效,又不能過分追求高標准,浪費國家資金。但對一個防治對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響方面,也可以區別對待。

3.經多方案比選確定防治工程方案

對任何一處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和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種工程方案可供選用。工程方案的選擇是否合理常常影響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須進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選,從中選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選的依據是地質有效性、技術可行性和經濟合理性。所謂地質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達到穩定變形地質體或控制致災地質作用的目的,而又不會引起其他不良地質後果。所謂技術可行性,是指在技術方法、施工設備、材料及施工條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難。經濟合理性是指投資相對較低,較易承受。這三者要相互結合,綜合考慮。對於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需進行專門的可行性論證。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選擇合適的施工方法,既能順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務,又不至於因施工擾動而對變形地質體造成新的破壞。對每種新的或有破壞性的施工方法,採用之前都要進行方法(工藝)試驗。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總體的階段程序和具體防治工程單元的施工程序。每處防治工程的效果並不是都能一次性預見的,防治工程對變形地質體的長期擾動效應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來,有時需要通過局部或前期工程實踐才能有把握地確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階段進行,以便根據前期效果修改後期工程設計。在施工中遇到地質情況與設計所預計的不同或發生新的變化時,應及時修改設計,使施工設計或工程結構設計能適應新的地質情況。

5.地質災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監測

地質災害的發展情況需要通過監測才能較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過監測對比才能反映出來。因此,必須重視和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工作,使之貫穿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始終。監測內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而定,監測方法以經濟實用為原則。監測網一經建立,就要按預定計劃持之以恆地監測,並及時整理、分析監測資料,定期進行動態評價,發現險情及時上報。

❹ 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因為,要堅持共享發展理念,實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效。鼓勵礦山內企業留容地留技留利於企業職工和礦區群眾.總結推廣用礦區土地入股分紅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經驗,引導企業職工、礦區群眾積極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形成人、礦、地和諧發展。加大對貧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助力精準扶貧,增加扶貧工作的「含金量」.讓企業職工和當地群眾通過礦山地質環境改善有獲得感。

❺ 求一篇關於地質災害預防工作的調研文章

解決土地問題 調處地災矛盾

貴州省煤炭資源豐富,全省煤炭保有儲量500多億噸,遠景儲量超過2000億噸,居全國第五位。全省含煤面積約7萬平方公里,佔全省總面積的40﹪左右。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程和西電東送工程的順利實施,我省煤炭資源的開采已步入大型化、規模化的軌道,完全杜絕了非法小煤窯亂挖濫採的現象。
煤炭資源的開采和地質災害的發生是伴生的,現在我省大部分煤炭開采區內都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裂縫、房屋開裂、山體垮塌、水源枯竭等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災區內廣大災民的生命財產安全。近年來,全省各地因地質災害矛盾引發的災民群體性挖路堵廠和集體上訪事件時有發生,礦區內廠群關系逐漸惡化,有的地方甚至發生了災民與煤礦的群體性斗毆事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和極其嚴重的後果。目前,很多地方對地質災害問題的處理都還沒有一個切實可行的徹底解決方案,都還停留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階段,根本不能徹底解決問題,時間長了,災民因為問題未得徹底解決而經常聚眾挖路堵廠或集體上訪,煤礦因為不能正常生產而產生不滿情緒,地方政府的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災民對政府的信任度越來越小,以致礦區內干群關系緊張,礦群關系惡化,災民與煤礦的矛盾日益尖銳。我省含煤面積約7萬平方公里,如果按每平方公里礦區平均涉及群眾10戶50人計算(此數據為保守估計數據),煤炭開采引發的地質災害將影響至少70萬戶350萬災民。試想一下,如果在煤炭資源枯竭、煤礦閉坑前地質災害問題不能徹底解決,則煤礦閉坑後這三百多萬災民的遺留問題政府將如何處置?因采礦引發的地質災害一旦發生,徹底治理好幾乎是不可能的,要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只有將災民徹底搬遷安置到無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的地方安居樂業,才是唯一的出路。
災民的搬遷安置是一項復雜艱巨的工作,涉及到資金來源如何解決?搬遷安置方式如何選擇?災民房屋如何賠償?災民土地問題如何解決等一系列復雜的問題。災民搬遷安置工作的資金來源,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五條「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的治理費用,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的規定,全部由責任煤礦承擔;搬遷安置方式的選擇,必須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能徹底解決問題的搬遷安置方式,要多條腿走路,不能搞一刀切;房屋賠償可請有資質的單位(如貴州中道資產評估有限公司等)對災民的受損房屋進行評估,嚴格按照房產評估重置價格進行賠償;土地問題是這些問題的重中之重,它包含兩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和治理問題?二是災民搬出災區後的土地耕種問題?這兩個問題能否解決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能否順利進行的關鍵。
一、 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和治理問題
對災民受損土地的賠償,必須堅持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則。土地問題是棵高壓線,處理不好,不但不能解決問題,還有可能引起更大的社會矛盾和後遺症。農村集體土地的所有權屬於當地的村民委員會,農民對耕種的土地只有承包經營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十條規定:「國家保護承包方依法、自願、有償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根據這條規定,災民的土地受損不能耕種後,災民和責任煤礦可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經當地村民委員會同意,按照「兩受」原則(「兩受」即災民能接受,煤礦能承受)制定統一標准對災民土地的承包經營權進行有償流轉,災民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用於搬出災區後在其它地方有償流轉土地耕種,這就是「用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流轉來解決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中土地賠償問題」的基本思路和辦法。
地質災害問題涉及面廣,涉及人口眾多,在實際工作中,災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如何計算就成了一大難題。大家首先想到的肯定是丈量法,對呀,將災民的土地逐塊丈量,得出具體面積後,按每畝多少錢制定一個災民和煤礦都能接受的標准不就算出來了嗎?其實不然。在農村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大部分農村特別是山區農村都沒有對土地進行嚴格的丈量劃分,都是東一塊、西一塊、肥瘦搭配、遠近搭配大致差不多就把土地分了。同樣的一個劃地人口,分到平整肥沃離家近的土地面積就小,分到貧瘠瘦弱離家遠的土地面積就大,有的甚至相差幾倍,再加上荒地開墾、工程建設、水打沙沖等人為因素和自然因素的影響,現在農村同樣一個劃地人口的土地面積千差萬別。再者,農村土地的地塊大都不規則,測量起來一則難度大,二則不準確,同一地塊不同的人測量出的結果都不完全相同。由此可見,用丈量法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是行不通的,因為標准無法制定,所以根本不具備可操作性。面對這一難題,我們想出了一個創造性的辦法:用土地聯產承包時劃地人口的數量來制定標准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這個辦法一出台,就使這一難題迎刃而解。首先,在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是根據當時農戶人口的多少劃分的土地,劃地人口的基數是以前農業稅費徵收的依據,各地方鄉鎮財政所有據可查;其次,在進行土地聯產承包的時候,雖然同樣的劃地人口分的土地面積有大有小,但基本上都遵循了一個原則:即每份土地的產值是大致均衡的,面積小的必然平整肥沃,面積大的必然貧瘠瘦弱,用劃地人口的數量來計算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是相對公平的;第三,這個辦法在操作上簡單易行,清楚明了,災民和煤礦都能夠接受。
災民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償轉讓給煤礦後,煤礦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受損土地進行治理、管理和經營。為了更好地治理好災區的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災民大量搬出災區,土地大面積連片後,煤礦可因地制宜選擇合適的土地開發項目(如種草養畜、開發茶產業、開發經果林、開發速生坑木林等),經有關土地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後對土地進行綜合開發利用,既可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又能改善礦區的生態環境。
二、災民搬出災區後的土地耕種問題
在搬遷安置的災民當中,雖然有極少部分人已經具備了無土安置的條件,他們或棄農經商、或發展二、三產業(如運輸業、飲食業、養殖業等)完全可以安居樂業,但絕大部分災民搬出災區後仍然離不開土地。民以食為天,如果大部分不具備無土安置條件的災民搬出災區後無地可種,則他們的生產生活問題就得不到徹底解決,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肯定無法順利進行。
對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最容易想到的就是異地集中搬遷安置,異地集中搬遷安置地必須滿足以下三個條件:一是無地質災害隱患;二是生產生活條件要好;三是必須有足夠的土地劃分給災民耕種。在這三個條件當中,第一個和第二個都容易達到,但第三個條件就太難了。我國對集體土地實行以家庭為主的聯產承包責任制以後,目前地方政府手中還未被承包的大面積土地資源少之又少(金沙縣以前有大水農場和開化農場,但現在已基本用於解決受自然災害影響災民的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有的地方根本就沒有這種土地資源。再者,異地集中搬遷安置存在一個很大的問題是矛盾容易集中爆發,處理不好後患無窮。由此可見,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方式是不可取的。既然異地集中搬遷安置方式行不通,怎麼辦?那就只有反其道而行,採取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解決。
在我國農村,自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對集體土地實行以家庭為主的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一直未發生重大變革。現在農村有的農戶因為子女參加工作、經商、發展二、三產業(如運輸業、飲食業、養殖業等)致富等原因已經脫離農村進入城鎮定居,老家的房屋無人居住,承包經營的土地無人耕管,這種情況是普遍存在的,是我國加快城鎮化建設步伐、從農業大國逐漸向現代化工業強國過渡的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在那些沒有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的地方,進城定居農戶的老房子和承包經營的土地是一筆巨大的固定資產和閑置資源,這就給我們提供了這樣的一種思路:政府把這些進城定居農戶的相關信息(姓名、住址、聯系方式、房屋結構、房屋面積、田土數量等)收集起來提供給災民,讓災民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聯系合適的進城定居農戶「結對子」,在雙方自願的前提下對進城定居農戶的老房子進行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有償流轉來解決災民搬出災區後的住房和土地耕種問題,這就是「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金沙縣沙土鎮人民政府在對全鎮及周邊鄉鎮無地質災害隱患且生產生活條件較好地方的進城定居農戶進行普遍走訪調查的基礎上,充分聽取了地質災害區廣大受災群眾的意見,經過多次召集煤礦業主和受災群眾代表開會協商,於二OO五年四月制定了《沙土鎮有證煤礦煤炭開采區地質災害賠償搬遷安置方案》。該方案實施後,沙土鎮用「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處理地質災害問題已經取得顯著成效。從二OO五年至二O一O年底已經有144戶(587人)災民順利搬出災區安居樂業,其餘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從《方案》實施至今從未發生一起災民群體性挖路堵廠事件和集體上訪事件。實踐證明,用「結對子」異地分散搬遷安置方式解決災民搬出災區後的住房和土地耕種問題是切實可行的,既徹底解決了災民的搬遷安置問題,又盤活了進城定居農戶留在農村的固定資產和閑置資源;既為群眾解了難,又為企業分了憂,最終達到一種良性循環、多贏的效果。
在實際工作中,基層鄉(鎮)黨委、政府要思維超前、把好關、服好務。思維超前即對災民所結的「對子」,不要局限在某鄉(鎮)、某縣(市)、某地(州)、某省(自治區、直轄市)……要給災民充分的自主權。只要災民聯系的搬遷安置地點符合方案中的相關規定,確實能徹底解決災民的搬遷安置問題,鄉(鎮)黨委、政府就要大力支持、積極引導,讓災民順利搬出災區安居樂業(沙土鎮分散搬遷安置的144戶災民,跨省到山東定居的有1戶;跨地區到貴陽定居的有6戶,到遵義定居的有9戶,到銅仁定居的有1戶;跨鄉鎮到安底鎮定居的有2戶,到嵐頭鎮定居的有1戶)。把好關即對搬出災區的災民流轉的土地質量、數量按方案規定嚴格把關,流轉的土地必須能滿足災民全家的生產生活需要。災民搬出災區後,只有他們的生產生活走上正軌並有了良好的發展,災民的搬遷安置工作才能成功,地質災害問題才能得到徹底解決,否則將後患無窮。服好務即鄉(鎮)黨委、政府在實施災民搬遷安置工作時,必須成立地質災害調處辦公室,安排專人辦公,竭誠為災民服務,盡最大努力為災民排憂解難。對搬出災區的群眾,不能搬出去就不管不問,要建立檔案進行管理,定期或不定期進行跟蹤回訪。對災民生產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要想災民之所想,急災民之所急,想方設法予以解決,讓災民有發展門路,有經濟收入,確保災民不返貧。只有這樣,才能扭轉以前造成的干群關系緊張、礦群關系惡化的局面,才能得到廣大災民的支持,才能使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得以順利進行。
總之,土地問題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的瓶頸,是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土地問題處理好了,其餘問題就迎刃而解。地質災害問題是影響礦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重大社會問題,地質災害問題的處理已經成為基層鄉(鎮)黨委、政府執政能力的試金石,徹底解決地質災害問題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我們堅信,只要基層鄉(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地質災害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人為本、求真務實、因地制宜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就一定能做好地質災害搬遷安置工作,就一定能徹底解決地質災害問題,最終實現「災民滿意搬出,企業正常生產;礦區和諧穩定,經濟持續發展」的工作目標。

❻ 國土資源部關於做好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發〔2013〕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副省級城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武警黃金指揮部: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決定》(國發〔2011〕20號,以下簡稱《決定》),實施好《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以下簡稱《規劃》),現就做好2013年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

地質災害隱蔽性強、突發性強、破壞性大、動態變化大,防治難度大,我國地質災害點多面廣、威脅人員財產多,防治任務十分繁重。地質災害防治是維護社會公共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護和恢復地質環境的重要基礎性工作,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黨的十八大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提升到新的戰略高度。為此,各地要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充分認識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負責的社會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扎扎實實做好防治工作。

二、認真履行防治工作職責

各地要切實履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職能,積極推進本地區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確保認識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盡快建立完善調查評價體系、監測預警體系、防治體系和應急體系。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安排部署、督促檢查,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一線,靠前指揮,確保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繼續加強防治機構建設

《決定》發布實施以來,防治機構建設取得重要進展。各地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支持,繼續大力推動本地區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技術支撐機構建設,盡快完善行政管理、事業支撐兩條線。特別是地質災害多發易發的省份,務必要在2013年全面建立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機構,通過進一步充實配備管理和技術人員,緩解當前防治人員不足與防治任務艱巨的矛盾。解決工作經費不足、技術水平落後等問題,努力提升防治機構管理和技術支撐能力。

四、加快落實防範治理任務

加快落實《決定》、《規劃》確定的任務落實。各地要積極推動本級財政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確保詳細調查、專業監測、重要隱患勘查、工程治理等工作經費,對群測群防監測工作給予必要的補助。要按照規定報送本地區上一年防治經費投入及項目執行情況、防治工作績效、中央財政按因素法分配的專項資金及項目執行情況、本年度計劃安排項目情況以及上一年中央財政按項目補助的專項資金執行情況。申報2013年中央財政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的工程治理項目,原則上應完成勘查工作,並提交初步設計方案。

五、切實提升基層防治能力

基層能力建設是地質災害防治關鍵環節。部將在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的基礎上,適時啟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准「十有縣」建設,從機構、制度、經費、監測、預警、評估等方面推動縣級防治能力建設。各地要認真總結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取得的經驗,通過相互交流和學習示範,繼續扎實推進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確實提升基層防災水平。

六、努力做好重點防治工作

各地要精心做好年度工作部署,明確防治重點災種、重點區位、重點時段和手段措施。一是汛前全面開展隱患排查,堅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後復查,動態監控威脅人員財產安全隱患點變化情況。二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掌握雨情、水情、震情,及時發布預警預報信息,及時派出專家指導和駐守。三是全面開展督促檢查,推動相關管理部門和防治主體落實防災責任和防治措施,特別是督促生產建設單位做好生產和工程建設區域內的防治工作。四是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等,要將防治工作作為國土資源工作第一要務來抓,加強監督檢查和指導協調。

七、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各地要完善應急工作制度,充分發揮專業技術隊伍和專家作用,積極主動協助地方政府做好災情、險情應急處置工作。一是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險情、報送信息。二是做好應急處置,接到險情和災情報告後,要盡快趕赴現場,指導做好搶險救災工作。三是積極主動做好災情、險情調查評估工作,協助地方及時劃定危險區,撤離人員,盡力避免群眾和搶險救災人員二次傷亡。四是加強宣傳演練,使隱患點周邊群眾熟悉撤離信號、路線和避險場所。五是做好與武警黃金部隊等應急救援的溝通聯絡,完善應急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能力。

八、積極支持防治行業發展

積極推進建立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發揮其在行業監管、自律等方面積極作用。目前已經成立的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和部分地區省級行業協會,在促進行業健康發展、提升防治技術水平和工程質量方面正逐步發揮作用。各地要大力支持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行業協會發展,積極推動建立省、市兩級地質災害防治中介機構,為中介機構和中介服務業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要加強對中介機構的監督和指導,提升行業機構服務防治工作的能力。

2013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的開局之年,是貫徹落實《決定》和《規劃》的重要一年,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關系全局,意義重大。各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務必開拓創新,扎實工作,努力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做得更好,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中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應有的貢獻。

國土資源部

2013年4月1日

❼ 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幾點建議

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事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也是國土部門關注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事要,必須清醒認識,高度重

❽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範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後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後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範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範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範,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幹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範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並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後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採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於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後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職,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政府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範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性服務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後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後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幹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幹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並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層政府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最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於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政府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於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政府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❾ 淺談如何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因為,要堅持共享發展理念,實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惠民利民新成專效。鼓勵礦山企業留地留技留利屬於企業職工和礦區群眾.總結推廣用礦區土地入股分紅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經驗,引導企業職工、礦區群眾積極參與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形成人、礦、地和諧發展。加大對貧困地區礦山地質環境恢復和綜合治理的支持力度,助力精準扶貧,增加扶貧工作的「含金量」.讓企業職工和當地群眾通過礦山地質環境改善有獲得感。

❿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對出現地質災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區域和地段,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予以公告,並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的邊界設置明顯警示標志。 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爆破、削坡、進行工程建設以及從事其他可能引發地質災害的活動。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及時採取工程治理或者搬遷避讓措施,保證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居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主要確立了如下三項原則: 一是"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全面規劃、突出重點"的原則; 二是"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治理;人為因素引發的地質災害,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 三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統一管理,分工協作"的原則;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管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有關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一是地質災害調查制度。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全國的地質災害調查。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鐵路、交通等部門結合地質環境狀況組織開展本主管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在調查的基礎上編制相應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 二是地質災害預報制度。預報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可能發生的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和影響程度等。地質災害預報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氣象主管機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向社會發布地質災害預報。 三是地質災害易發區工程建設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可行性研究報告未包含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結果的,不得批准其可行性研究報告。 四是對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實行資質管理制度。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單位,必須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對其資質條件進行審查合格,並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業務。 五是與建設工程配套實施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三同時"制度。即經評估認為可能引發地質災害或者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危害的建設工程,應當配套建設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設計、施工和驗收應當與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驗收同時進行。配套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主體工程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
五項防災措施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還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必須採取的五項防災措施: 一是,國家建立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和預警信息系統。 二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並公布實施。 三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制定和公布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應急預案。 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的需要成立地質災害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統一指揮和組織地質災害的搶險救災工作。 五是,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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