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中樞
⑴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前方總調度簡易流程
1)確復認天線組裝正確,制對星完成,對星參數正常;
2)確認發電機工作正常,輸出電壓合格;
3)確認設備連接正確;
4)系統逐步開機;
5)確認衛星通道正常,滿足傳輸要求;
6)確認單兵圖像及雙向語音質量合格;
7)確認本地攝像頭和麥克風工作正常
8)呼叫建立會議,進入會商狀態;
9)確認雙向音視頻質量合格;
10)正式會商;
11)監視會商過程的音視頻質量;
12)監視單兵圖像質量;
13)會商結束。
⑵ 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技術中心怎麼樣
廣東省地質災害應急搶險技術中心,本省范圍內,當前企業的注冊資本屬於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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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野外工作指南
為保障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及應急指揮野外工作安全、快速響應,貫徹落實《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切實提高應急保障與技術支撐能力,特此制定地質災害遠程會商及應急指揮系統野外工作指南(以下簡稱「工作指南」)。
本工作指南中所列野外工作流程為通用工作流程,具體野外工作過程中,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不違反總體原則情況下適當調整。
野外工作的總體原則:保證安全、快速響應、分工協作、及時溝通。
野外工作現場設現場總指揮一名,負責野外現場全面指揮協調工作,下設三個工作組:現場維護組、設備調試組、單兵工作組。現場維護組(1~2人),負責工作現場秩序及野外設備維護;設備調試組(3~5人),負責衛星通訊設備安裝調試;無線單兵組(根據單兵套數確定人員,單套設備配備2人),負責無線單兵操作;各組根據實際需設組長一名。
野外現場工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後,應迅速趕往災害現場,到達現場後,現場總指揮及設備維護組負責確定架設移動衛星通訊站地點,移動站架設應遵循以下原則:
1)確保現場工作人員人身安全,避免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域設立工作點。
2)確保衛星天線安放位置得當無干擾物,避免因遮擋造成信號衰弱或無信號。
3)預估無線單兵活動范圍,確保單兵無線傳輸信號穩定,避免因阻擋、距離過遠造成傳輸音視頻質量下降。
綜合權衡各方因素確定現場工作地點後,由現場指揮簡要部署現場工作及注意事項,野外應急現場工作開始。
現場維護組應按要求劃定工作范圍,設置警戒線,根據天氣情況搭建防雨防塵設施,維持工作區域周邊秩序,保證現場工作的順利進行。
工作范圍劃定:依據現場指揮及設備調試組選定的設備架設點為中心,根據現場情況劃定方圓5~10m范圍為工作區域;衛星天線在衛星視線水平方向90°范圍內疏散圍觀人員。
設備調試組負責衛星通訊設備的連接及通訊測試,工作重點是天線的尋星操作,野外工作開始後,設備調試組選派2人迅速組裝天線及尋星,天線盡量選擇安裝在平坦開闊地面,避開風口處,且衛星視線方向無遮擋,天線的組裝及尋星操作具體方法參見附件《衛星應急移動站操作手冊》中1、2節內容。設備調試組其他人員負責衛星設備線路連接,包括:
1)電源連接。現場應選擇安全、可靠、穩定的電源提供設備使用,如現場無法提供可根據情況採用應急車車載取力發電系統供電,若應急車無法到達,則利用便攜發電機供電。
2)設備間線路連接。Modem與衛星天線連接,各自收發對應;單兵天線連接,根據單兵活動范圍確定採用吸盤天線或升降天線。語音回傳天線連接及話筒線連接。
3)在系統連接完成後立即與會商室機房工作人員配合,確認雙向聲音音量、語音質量、圖像位置、圖像方向、圖像質量、視頻流結構是否達到會商的基本要求,當條件滿足後及時將系統切換到會商狀態。
以上各項操作完成以後,開啟設備,具體操作見附件《衛星應急移動站操作手冊》中第3、4節,系統開啟後,與後方主會場技術人員溝通,確定採用何種方式召開會議,原地待命。
單兵工作組負責單兵無線傳輸系統工作,單兵系統組裝,電池電源連接,單兵與攝像機音視頻線連接,衛星系統開啟後,測試單兵與衛星通訊站之間音視頻傳輸情況,測試時單兵系統與車載系統保持15~20m距離,避免產生聲音混響及其他干擾,測試無問題後,進入原地待命狀態,單兵操作參見附件《衛星應急移動站操作手冊》第9節內容。
聯調:後方會場與前方野外現場進行呼叫測試衛星鏈路,呼通後雙方測試音視頻效果,如有問題,應迅速檢查各自設備進行調整;如無問題,應調節衛星系統調音設備(參考《衛星應急移動站操作手冊》第5節)及視頻會議系統(《衛星應急移動站操作手冊》第7節),同時測試單兵無線傳輸系統與後方會場間通信效果,調節相關參數使圖像聲音質量達到最佳。
測試結束後,等待主會場會商通知,單兵系統根據部署到指定地點就位,等待會商開始。
所有設備安裝,應急響應准備階段應在半小時之內完成。
遠程會商開始後,現場工作人員除工作需要外應保持肅靜,現場維護組維持現場工作秩序,注意看護天線。設備調試組密切注意會商時音視頻質量,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確保會商有序順利進行,無線單兵組根據主會場需要,將現場資料傳回,同時注意自身及設備安全,聽從現場指揮命令,遇到問題及時溝通解決,直至會商結束。
會商結束後,現場總指揮通知各工作組任務結束,無線單兵組迅速返回,關閉相應設備,並將設備裝回設備箱。設備調試組斷開衛星鏈路,按順序關閉所有設備,切斷電源,拆卸回收衛星天線,收起其他天線及相關線纜,並將設備裝車,現場維護組拆除相應設施、清理工作區域。
待全部工作結束後,現場總指揮清點設備,人員全部到齊後,所有人員迅速撤離現場。
⑷ 關於印發《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的通知
國土資廳函〔2011〕381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 (國土環境資源廳、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辦公室,辦公廳、信息中心、宣傳教育中心、中國國土資源報社:
為進一步做好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國家應對突發事件的有關要求,我部組織擬定了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現印送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使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職責明確、程序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特編制本程序。
(二)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2007 年 8月。
2.《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2003 年 11月。
3.《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5月。
4.《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務院,2005 年 12月。
5.《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務院,2006 年 6月。
6.《國土資源部 突 發地質災害 應 急 響 應 工作 方案》,國土資源部,2009 年5月。
7.《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 應 急 專家 管理 暫 行 辦 法》,國土資源部,2010 年7月。
(三)適用范圍
國土資源部應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台灣、香港、澳門除外)重大突發地質災害的應急工作。
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主要對象是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突發重大地質災害。
重大地質災害包括特大型和有重大影響的大型地質災害,以及國務院指令的其他突發地質災害。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防災減災;
統一協調,屬地為主;
快速有序,安全高效。
二、工作體系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體系包括決策指揮、組織協調和技術支撐等。
決策指揮機構為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 (以下簡稱 「應急指揮部」)。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部長擔任,指揮部副指揮長由國土資源部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指揮部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以下簡稱 「應急辦」)、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和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技術指導中心 (以下簡稱 「應急中心」)等有關領導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組織協調機構和技術支撐機構。組織協調機構為應急辦,由專職人員組成。技術支撐機構主要為應急中心,必要時請部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其他直屬單位)、部管單位 (國家測繪局)及相關省級應急技術力量作為技術支撐。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應急值守
應急辦實行全年 24 小時應急值班,負責災情險情信息的接收、核實、上報等工作。根據氣象、雨情、水情等信息,應急辦將通知相關地區做好應對工作,特別是確保節假日、周休日以及夜間通訊聯絡暢通。
1.接收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負責接收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報送的災情險情信息; 接收相關部門發送的信息; 收集新聞媒體、網路的信息,並做好記錄。
2.核實信息
應急值班人員接收災情險情信息後,應立即向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核實情況,並了解當地政府、國土資源部門採取的措施。必要時,可與民政、交通、鐵路、水利、地震、氣象等部門聯系,了解災情險情情況,以及相關部門採取的措施。
3.上報信息
值班人員核實災情險情信息後,立即向應急辦領導報告,視災情險情實際情況,由應急辦領導報告應急指揮部領導決策,並提出啟動應急響應建議。
值班人員在接到啟動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的名義編發《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通過部值班室報國務院總值班室,同時報送應急指揮部領導及其他部領導,分送辦公廳 (督查室、新聞處)、地質環境司。辦公廳負責做好新聞報道,及時通過各種渠道向社會公眾發布重大地質災害處置進展; 做好政務信息發布,並根據災情險情發展及應急工作情況及時續報 《國土資源部值班信息》; 做好上報信息的跟蹤反饋。
(二)應急准備
應急辦負責組織協調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等。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相應的應急准備工作。
1.制定方案
應急辦在接到應急響應指令後,立即按照應急響應級別,組織制定具體行動方案,成立前、後方工作組。
2.落實方案
應急辦根據制定的具體行動方案,通知相關技術支撐單位做好應急准備; 通知赴現場工作組人員做好出發及應急准備,並安排行程; 通知當地國土資源廳 (局)赴現場工作組情況等事項。
3.調配資源
根據需要,應急辦組織協調應急中心、中國地質調查局、國家測繪局、有關省國土資源廳 (局)等單位調配應急人員、應急技術資料、應急裝備等。
4.通訊保障
部信息中心接到應急指令後安排專人保障與災區省份的視頻通信暢通,以備急需。
(三)響應啟動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應急辦災情險情報告後,根據災情險情實際情況啟動應急響應。應急辦負責傳達應急指令、跟蹤了解災情險情信息。辦公廳負責組織發布災情險情和應急工作信息等。
1.下達指令
應急指揮部在接到災情險情報告後,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以及應急響應級別,下達應急指令。應急響應啟動後,應急指揮部應視情況向國務院領導及有關應急管理部門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響應情況。
2.傳達指令
應急辦接到應急指揮部應急指令後,立即向災情險情發生地國土資源廳(局)、相關技術支撐單位、相關應急專家印發 《國土資源部啟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通知》,明確提出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的相關要求。
3.派出工作組
應急響應啟動後,部赴現場工作組 24 小時內趕赴災區,核查災情險情,開展應急調查、應急監測、災情評估和應急處置等,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現場響應
部赴現場應急人員根據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成立前方工作組,組長由指揮部選定,在指揮部的授權下負責指導和協助地方開展前方應急工作。遇有重大特殊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並同時報告應急辦。前方工作組應明確具體聯系人與應急辦保持密切聯系,及時將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報告應急辦。
1.應急調查
前方工作組到達災害現場後,應立即了解最新災情、險情,以及地方搶險救災工作進展,協助、指導制定現場應急調查工作方案,並開展應急調查。
2.應急監測
前方工作組根據需要制定應急監測方案,並指導應急監測,觀測地質災害的整體動態狀況,保證應急工作的需要。
3.災情評估
前方工作組根據調查監測情況,分析災害成因,評估災情險情,預測災害發展趨勢。
4.技術會商
應急辦組織前方工作組和後方工作組,根據災害現場調查監測情況,通過遠程會商系統進行技術會商,形成會商意見,上報應急指揮部。
5.決策指揮
應急指揮部或應急辦根據技術會商意見,結合其他渠道獲得的相關信息,視情況召開相關部門聯席會商會議與地方政府交換意見,對專家提出的應急處置建議進行決策,並下達應急響應指令。定期向國務院報告災情險情及應急工作開展情況。
6.應急處置
前方工作組綜合各類現場信息,初步判斷地質災害成因和穩定性,提出應急處置措施建議,現場協助、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五)響應終止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基本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或災情基本清楚,應急指揮部商當地人民政府後,宣布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終止,並上報國務院。
(六)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後,應急指揮部應及時向國務院報告災害總體情況和應急工作開展情況。應急辦、應急工作組應全面總結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為後續的日常防災減災工程以及應急響應工作提供參考,為完善減災規劃、災情險情評估,改進應急預案等提供借鑒,並從應急防治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等方面,提出改進意見。應急辦將所有應急響應形成的材料歸檔。
四、應急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人員、應急裝備、應急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國相關信息管理平台,快速准確滿足應急工作需要。
(一)人員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人員的選配工作。應急人員包括應急管理與技術專家、應急技術人員。
應急專家是按照 《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專家管理暫行辦法》,經過一定程序遴選的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中具有較高水平的專家。目前共有 124 名應急專家,分布在全國各個省份,確保能充分發揮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在突發地質災害事件處置和應急管理咨詢工作中的作用,提高地質災害應急響應能力,加強地質災害應急力量。
應急技術人員包括應急調查、應急監測、信息處理、遠程傳輸和工程處置等方面人員,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保持高效精乾的隊伍。
(二)裝備保障
應急裝備根據不同用途進行分類配置和保管,保障應急工作的需要。根據應急裝備用途,分為調查裝備、監測裝備、測繪裝備、遠程會商裝備、防護裝備等。根據空間用途分為空中裝備、地面裝備、水上裝備、水下裝備等。
部相關技術支撐單位根據應急職責任務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
應急辦定期向中國地質調查局及部直屬單位、國家測繪局等有關單位了解應急裝備配備及更新情況,根據需要提出調用無人小飛機等技術裝備建議。
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
(三)資料保障
為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開展,做好應急技術資料的准備工作。應急技術資料分為基礎資料、專業資料、專門資料等。
應急技術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數據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各相關單位要做好應急資料的准備工作。
本程序從發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
國土資源部重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工作程序和內容
⑸ 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有哪些
一、為科學規范、協調有序、快速高效地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有關規定,結合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二、國土資源部應急響應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B、C、D和E(常規方案)等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三、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四、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是: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我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領導決策。
五、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成立或不成立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兩種情況,B級以下均不成立,成立領導小組的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工作,不成立的由地質環境司負責組織協調工作。
六、各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由應急響應組織、應急響應行動和應急響應保障等構成。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
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
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
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
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3)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4)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5)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6)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7)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8)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1)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2)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3)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4)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5)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6)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7)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8)架設遠程通訊設備,實施遠程會商;(9)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以上是基本處置工作內容,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和響應級別不同,可以增加或減少具體工作內容。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訊、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
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1)調查監測裝備
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
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
手持GPS、激光測距儀
三維激光掃描儀
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2)通訊裝備
遠程視頻會商系統
衛星電話
對講機
(3)相關軟體
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
快速模擬演示軟體
智能方案系統軟體
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4)車輛
車載發電機
車載應急系統
(5)勞動防護及其他
帳篷、野外工作服裝
醫葯和勞保用品
野外作業安全裝備
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3.資料保障
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
(1)背景信息
行政區劃圖(MapGIS和JPG)
地形圖(MpaGIS和JPG)
地質圖(MpaGIS和JPG)
(2)基礎地質災害資料
地質災害分布
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ap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
歷史災害情況(Word)
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
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3)其他資料
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
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
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七、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相關機構與職責
(一)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及職責
當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時,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由部長擔任,副組長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擔任,成員由部辦公廳、地質環境司和應急中心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應急響應決策指揮,主要職責任務:1.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啟動;2.決定應急響應工作上報國務院的事宜;3.領導部地質災害應急工作;4.部署國務院交辦的應急任務;5.決定對外發布的應急工作情況;6.決定國土資源部A級應急響應終止。
(二)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及職責
在國土資源部成立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時,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和地質環境司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1.承辦地質災害應急工作專題會議、活動和文電等工作;2.負責接收、核實地質災害信息,向領導小組報告,並保持與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各級國土資源系統以及應急隊伍的聯系;3.傳達指揮部應急指令,並督促檢查指令落實情況;4.協調部工作組、各部門及地方政府之間的各項應急工作;5.及時向指揮部匯報災情和搶險救災工作進展,統一向新聞單位提供災情及應急工作等信息;6.協助、指導當地政府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7.負責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方法、技術研究項目的立項審報和組織實施;8.組織開展應急調研和宣傳、培訓和演練工作,負責地質災害應急管理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9.承辦國土資源部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地質環境司
當啟動A級應急響應,成立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防治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與辦公廳聯合組成辦公室,完成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應急工作任務;當啟動A級方案,不成立領導小組,地質環境司承擔相當於上述辦公室職責,完成部領導交辦任務;當啟動B級以下級別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地質環境負責全部協調工作任務。
(四)應急中心
應急中心是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的技術支撐單位,在現有技術支撐機構「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掛「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中心」,達到實體運行目的,其主要職責為:1.組建專家組,進行應急專家庫建設、管理;2.承擔地質災害應急值守、災情匯總工作及上報;3.開展現場應急調查等技術工作;4.架構地質災害事發地與部之間的遠程會商通信網路,確保現場與後方的信息暢通以及會商的順利進行;5.為現場應急工作和專家會商提供相關資料和技術支持,及時開展相關區域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和趨勢預測;6.提出重大地質災害應急處置的建議措施;7.開展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與維護;8.開展相關科學技術研究和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方法;9.技術指導省級相關機構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10.協助編制年度國家地質災害預案,起草相關技術工作規程和要求,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應急處置技術培訓;11.承擔指揮部、應急辦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地質災害專家庫
遴選國內外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專家,分院士專家、正高職專家和一般專家等3個層次,分級分類入庫,依據地質災害應急響應級別,選取不同層次專家組成專家組,為部應急響應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⑹ 我國地質災害營救體系怎麼樣
到目前為止,按照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我國已基本建立起一套具有中國特點、符合中國國情、措施配套完善的地質災害營救體系。其主要內容如下:一、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制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在國家、國土資源部總體預案框架下,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編制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市(地、州)、縣(市、區)級應對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機構和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搶險救援人員的組織和應急、救助裝備、資金、物資的准備;地質災害的等級與影響分析准備;地質災害調查、報告和處理程序;發生地質災害時的預警信號、應急通信保障;人員財產撤離、轉移路線、醫療救治、疾病控制等應急行動方案。
二、災害災情速報制度
建立災害災情速報制度。按照《全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相關預案報告災害,確認災害方向位置。發現地質災害險情或者災情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其他部門或者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接到報告的,應當立即轉報當地人民政府。
當地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進行現場調查,採取有效措施,防止災害發生或者災情擴大,並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關於地質災害災情分級報告的規定,向上級人民政府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4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和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國土資源部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報告後,應立即向國務院報告。
縣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接到當地出現中、小型地質災害報告後,應在12小時內速報縣級人民政府和市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同時可直接速報省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災害速報的內容主要包括: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出現的地點和時間、地質災害類型、災害體的規模、可能的引發因素和發展趨勢等。對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速報內容還要包括傷亡和失蹤的人數,以及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公開信息來源主要是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省級地方人民政府、國務院其他部門商請,地方速報信息,媒體及其他信息等。
三、災害災情分類體系
為更好地應對地質災害,有序組織營救工作,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地質災害按危害程度和規模大小分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地質災害災情4級,以作為制定應急救援響應預案的依據。此外,在《縣市地質災害地質調查實施細則》中還詳細劃分了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的分級標准。胡廣韜(1988)對滑坡動態的階段性差異進行了總結。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Ⅰ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0人以上或潛在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地質災害險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地質災害災情為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Ⅱ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大型地質災害災情。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Ⅲ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中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Ⅳ級)
受災害威脅,需搬遷轉移人數在100人以下,或潛在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險情為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因災死亡3人以下,或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下的地質災害災情為小型地質災害災情。
四、災害應急響應預案
災害應急響應預案是實施災害營救行動的重要指導。地質災害應急工作遵循分級響應程序,根據地質災害的等級確定相應級別的應急機構。2006年1月,國務院發布了《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2009年5月11日國務院新聞辦發布了《中國構建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和災害信息發布機制》白皮書。白皮書指出,在長期的減災救災實踐中,中國建立了符合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減災救災工作機制。
(一)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Ⅰ級)
出現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特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防治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部署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應急防治與救災工作。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特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的應急防治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國土資源部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赴災區現場指導應急防治工作,派出專家組調查地質災害成因,分析其發展趨勢,指導地方制定應急防治措施。
(二)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Ⅱ級)
出現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大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大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財政、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國土資源部派出工作組協助地方政府做好地質災害的應急防治工作。
(三)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Ⅲ級)
出現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市(地、州)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中型地質災害險情和中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市(地、州)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市(地、州)地質災害應急防治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市(地、州)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四)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災情應急響應(Ⅳ級)
出現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和應急指揮系統,依照群測群防責任制的規定,立即將有關信息通知到地質災害危險點的防災責任人、監測人和該區域內的群眾,對是否轉移群眾和採取的應急措施做出決策;及時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設立明顯的危險區警示標志,確定預警信號和撤離路線,組織群眾轉移避讓或採取排險防治措施,根據險情和災情具體情況提出應急對策,情況危急時應強制組織受威脅群眾避災疏散。小型地質災害險情和小型地質災害災情的應急工作,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縣(市、區)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具體指揮、協調、組織建設、交通、水利、民政、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人員,及時趕赴現場,加強監測,採取應急措施,防止災害進一步擴大,避免搶險救災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員傷亡。必要時,災害出現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派出工作組趕赴災害現場,協助縣(市、區)人民政府做好地質災害應急工作。
(五)應急響應結束
經專家組鑒定地質災害險情或災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後,當地縣級人民政府撤銷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應急響應結束。
五、災害營救行動啟動
災情發生後,災區自動緊急啟動應急救援預案;上級部門按照災情和預案響應方案,啟動不同級別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實施災害營救行動。
國土資源部依據地質災害險情、災情等信息情況,設置A(Ⅰ級)、B(Ⅱ級)、C(Ⅲ級)、D(Ⅳ級)和E(常規方案)5個級別的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分別由部長、副部長、地質環境司司長、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和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帶領工作組赴現場指導地方開展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工作。
(一)應急響應組織
1.A級方案
由部長帶隊組成部應急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等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等。專家組由院士帶隊,7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2.B級方案
由主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副部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辦公廳、地質環境司、應急中心和有關單位負責人等。專家組由正高職級專家或院士帶隊,5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信息保障組和預警組,配備遠程會商、快速探測和衛星通訊等裝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3.C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有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4.D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副司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地質環境司工作人員等。專家組由副高職專家帶隊,3人組成。應急中心組成應急調查組,配備相應設備,隨工作組赴現場。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5.E級方案
由地質環境司處長帶隊組成部工作組赴現場,成員主要包括應急中心有關人員等。事發地省、市、縣級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有關人員參加部工作組赴現場。
(二)應急響應行動
現場應急響應行動,分險情和災情兩種情況。
1.險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險情和搶險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估險情。必要時,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事宜,專家會商預測險情趨勢,並做好專家意見記錄備案,擴大范圍調查地質災害災情隱患,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研究提出預警建議和避險排險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指導的建議,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並歸檔。
2.災情應急響應行動
快速了解災情以及搶險救災工作進展,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評價災情,預測險情,擴大范圍調查區內地質災害隱患。必要時,聯系協調相關單位提供遙感資料或航空拍攝,研究提出搶險救災技術咨詢方案,研究決定向地方政府提出技術咨詢建議,做出地質災害責任認定,並做好專家認定意見備案,架設遠程通信設備,實施遠程會商,總結應急工作,提交總結報告,整理資料,歸檔。
(三)應急響應保障
1.人員調配
一般工作人員分現場工作人員和後方工作人員。前方(現場)人員由調查處置、信息傳輸和專用設備操作等方面人員組成,具體工作時與省級應急機構工作人員聯合組隊。後方工作人員由信息、通信、設備和後勤等方面人員組成,工作重點是為前方(現場)工作組提供保障。專家組由地質環境司根據應急響應等級和災情、險情特徵,從專家庫中遴選。
2.裝備配置
應急中心做好應急裝備配置與保障工作,定期進行檢測與維修,行前做好裝備安全性、可用性檢查和精度校準;應急結束後做好裝備清查和登記入庫工作。應急響應前,後方工作裝備配置盡可能全面。應急出發前先與省級應急機構溝通協調,根據需要,再確定遠程攜帶的具體設備,並做好備份工作。應急工作裝備配置,依據應急響應級別和應急工作實際需求,酌情而定。
調查監測裝備包括數碼攝像機、數碼照相機、電子羅盤、地質錘、放大鏡、望遠鏡、手持GPS、激光測距儀、三維激光掃描儀、無人駕駛飛機或輕遙飛機(配置到災害多發省市)。
通信裝備包括遠程視頻會商系統、衛星電話、對講機。
相關軟體包括專業制圖及影像處理(遙感)軟體、快速模擬演示軟體、智能方案系統軟體、地質工程設計軟體。
車載發電機、車載應急系統、帳篷、野外工作服裝、醫葯和勞保用品、野外作業安全裝備、攜帶型計算機(帶無線網卡)。
資料保障:應急中心做好資料整理、集成和質量檢查工作,逐步建成應急響應信息平台。應急響應資料要求彩色紙介質和電子版同時准備,精度盡可能滿足應急要求。具體應急響應工作中,資料保障依據應急響應工作需求酌情而定。重點是背景信息和基礎地質災害資料。背景信息包括行政區劃圖(MpaGIS和JPG)、地形圖(MapGIS和JPG)、地質圖(MapGIS和JPG)。基礎地質災害資料包括地質災害分布、地質災害發生區域易發程度分區圖(Mpa-GIS和JPG)及說明書(Word)、歷史災害情況(Word)、發災點及其周邊災害發育情況、地質災害應急預案信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信息。
其他資料包括近期降雨預報、地震或重大工程等信息(Word)、地質災害氣象預警信息、衛星和航空遙感圖像及數據。
(四)應急響應啟動程序
啟動各級工作方案的決策程序:國務院啟動Ⅰ級應急預案,國土資源部自動啟動A級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其他納入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日常決策程序,由地質環境司匯總信息,提出建議,按程序報。
六、應急營救(處置)具體實施
(一)解救、轉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員
主要是對受災人員進行現場搜索、營救、撤離和現場醫療。災情發生後,當地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動員受到地質災害威脅的居民,以及其他人員轉移到安全地帶;情況緊急時,可以強行組織避災疏散。重點是保障災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災民的生活保障,災民心理的測知。保護重要目標安全及搶救、運送重要物資。
(二)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
盡快查明地質災害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對災情進行勘查、評估,對災害的發展趨勢進行判斷,提出應急治理措施。
1.災情預判和速報
提供具體位置、類型、級別;確定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確定響應級別;為啟動應急反應及救援決策服務。
2.災區環境判斷
進行地質環境調查,主要有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水文地質、不良地質現象等調查。對死傷人員救護處理與受災人員轉移安置;受災財產轉移路線確定,同時根據地質環境的特點,依據不同的地貌特徵為提供物質保障做好准備。
3.地質災害隱患排查、防範及監測
主要由專家隊伍負責指導排查現場隱患。預防二次災害傷及救災人員和周邊地區地質災害隱患的應急排查及防範。要熟悉災害的主體情況,拿出方案,落實責任人。同時,查清原因,判斷哪裡有險情,需不需要撤離,向何處搜救,等等。
4.分析災害成因
主要是調查災害發生原因,分析災情發展趨勢,在此基礎上指導協助救災工作。
5.災害危險性評估
進行致災地質體分析,針對不同地質災害類型分別進行評估。
(1)滑坡
應調查滑坡要素及變形特徵,分析滑坡的規模、類型、主要引發因素及滑坡影響范圍,評價其現狀及不利工況下的穩定性。
(2)危岩崩塌
應調查陡崖的形態、岩性組合、岩體結構、結構面性狀、危岩體被裂隙切割的程度、基座變形情況,分析危岩的形態、類型、規模及崩塌影響范圍,評價其穩定性。
(3)泥石流
應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水文條件、植被發育情況、人類活動的影響,分析泥石流形成的條件、規模、類型、活動特徵、侵蝕方式、破壞方式及泥石流影響范圍,預測泥石流的發展趨勢。
(4)地面塌陷
對岩溶塌陷和黃土濕陷應調查塌陷形態、邊界、形成的地質條件和地下水動力條件、洞穴充填、建築變形及處理情況。對采空塌陷和地下挖掘塌陷應調查塌陷所處地下采(挖)空區的位置、邊界、埋藏深度、開採挖空時間、處理方法、積水等情況。應分析重力和地表荷載作用、震動作用、地下水及地表水作用及塌陷影響范圍,地面塌陷的影響范圍。
(5)地裂縫
調查地裂縫的幾何特徵與活動特徵,單個地裂縫與群體地裂縫的規模、性質及分布,地裂縫對地面、地下建築物的破壞特點,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劃分地裂縫成因類型,判斷引發因素,預測發展趨勢,分析與同地區其他地質災害的關系。
(6)地面沉降
調查地面沉降區的位置、原因、歷史、地下水采灌情況,累計沉降量、沉降速率;沉降區內的岩土組成及均勻性,各類土層的性狀及厚度、地面沉降的危害。分析產生沉降的原因,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地面沉降累計量及沉降速率,預測沉降發展趨勢。
(三)應急處置工程實施—地質災害營救基本方法
根據災害現場勘查、評估和趨勢判斷的情況,組織應急處置工程施工。應急處置工程針對不同災害和人、設備、環境等破壞程度,包括應急教育、避險、撤離、疏導、施救、處置、修繕、善後等內容。為有效組織應急處置工程,營救人員應了解並掌握不同類型地質災害發生時或發生後營救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根據互聯網(見主要參考文獻及資料所列)及有關災害處理、處置資料等總結,不同類型地質災害應急營救和處理(處置)基本方法如下:1.發生崩塌時的應急處置
(1)視險情將人員物資及時撤離危險區
當崩塌、滑坡由加速度變形階段進入臨滑階段時,崩滑災害在所難免,不是人力在短時間內可以制止的,此時,應及時將情況上報當地政府部門,由政府部門組織將險區內居民、財產及時撤離險區,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及時制止致災的動力破壞作用
為爭取搶險、救災時間,延緩崩塌、滑坡發生大規模破壞,監測技術人員應立即分析資料,及時制止致災動力破壞作用,如因采礦而誘發的崩塌,應立即停止采礦活動;如因開挖坡腳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開挖活動;如因渠道漏而誘發的滑坡,應立即停止對渠道進行放水。
(3)事先有預兆者,應盡早制定好撤離計劃
崩塌、滑坡災害在大規模崩、滑前,往往事先有前兆,在此種情況下,當地政府部門應盡早制定好險區人民疏散、撤離計劃,以防造成混亂而發生不必要的人員傷亡事故。
2.發生滑坡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在滑坡體上時,首先應保持冷靜,不能慌亂。要迅速環顧四周,向較安全的地段撤離。一般除高速滑坡外,只要行動迅速,都有可能逃離危險區段。跑離時,向兩側跑為最佳方向。在向下滑動的山坡中,向上或向下跑都是很危險的。當遇無法跑離的高速滑坡時,更不能慌亂,在一定條件下,如滑坡呈整體滑動時,原地不動,或抱住大樹等物,不失為一種有效的自救措施。如1983年3月7日發生在甘肅省東鄉縣的著名的高速黃土滑坡——灑勒山滑坡中的倖存者就是在滑坡發生時,緊抱住滑坡體上的一棵大樹而得生。
2)當處於非滑坡區,而發現可疑的滑坡活動時,應立即報告鄰近的村、鄉、縣等有關政府或單位。例如,群測群防站或縣、市、地區及省級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該機構應責無旁貸地擔當此項責任,並立即組織有關政府、單位、部隊、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搶險救災活動。
3)政府部門應立即實施應急措施(計劃),迅速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及可能的影響區,並通知鄰近的河谷、山溝中的人們做好撤離准備,密切注視災情的蔓延和轉化。如滑坡常在暴雨、洪水中轉化為泥石流災害(次生災害)。注意因滑坡可能危害到的某些生命線工程(如水庫、干線鐵路、干線公路、發電廠、通信設備、干線渠道等)所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第三次災害的發生,例如,火災、洪水等。注意調查滑坡是否有間歇性活動特點,盡可能確定其再次活動的可能性和時間。如果必要的話(需經有關專家或科技人員論證),應迅速設立觀測點(站)或觀測網,密切注視其變化動態,「亡羊補牢,猶未為晚」。
3.發生泥石流時的應急處置
1)當處於泥石流區時,應迅速向泥石流溝兩側跑離,切記不能順溝向上或向下跑動。當處於非泥石流區時,則應立即報告該泥石流溝下游可能波及(影響)到的村、鄉、鎮、縣或工礦企業單位。
2)有關政府部門應立即組織有政府、單位(村、鄉、鎮)、專家及當地群眾參加的搶險救災活動。
3)擬定並實施應急措施(或計劃)。例如,酌情限制車輛和行人通行;組織危險區群眾迅速撤離等。
4)密切注視該泥石流災害可能引發某種生命線工程(如水庫、鐵路、公路等)的次生災害甚至第三次災害,如火災、洪水、爆炸等。
5)建立觀測站(網)進行長期動態監測,掌握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並做出決斷。
4.發生地裂縫時的應急處置
1)地裂縫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穩定性。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
2)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等進行危房鑒定後才能確定採取的措施。
5.發生地面塌陷(沉降)時的應急處置
1)塌陷發生後對臨近建築物的塌陷坑應及時填堵,以免影響建築物的穩定。其方法是投入片石,上鋪砂卵石,再上鋪砂,表面用粘土夯實,經一段時間的下沉壓密後用粘土夯實補平。
2)對建築物附近的地面裂縫應及時堵塞,地面的塌陷坑應攔截地表水,防止其注入。
3)對嚴重開裂的建築物應暫時封閉不許使用,待進行危房鑒定後才確定應採取的措施。
6.發生地震時的應急處置
地震的應急處置詳見第三章第一節,本章不再贅述。
7.火山爆發時的應急處置
火山爆發活動多有相對長時間的預兆,即使是突然爆發的火山,其對人員和財產的損害也有一定的時間間隔,因此,人們可以充分利用這段時間開展應急處置。在火山爆發時,常見的應急處置工程主要包括:①應對熔岩危害。在火山的各種危害中,熔岩流可能對生命的威脅最小,因為人們能跑出熔岩流的路線。②應對噴射物危害。如果從靠近火山噴發處逃離時,建築工人使用的那種堅硬的頭盔、摩托車手頭盔或騎馬者頭盔將給予你一定的保護。在更廣闊的區域,逃離也許沒有必要。③應對火山灰危害。戴上護目鏡、通氣管面罩或滑雪鏡能保護眼睛(但不是太陽鏡)。用一塊濕布護住嘴和鼻子,如果可能的話,用工業防毒面具。到庇護所後,脫去衣服,徹底洗凈暴露在外的皮膚,用干凈水沖洗眼睛。④應對氣體球狀物危害。如果附近沒有堅實的地下建築物,唯一的存活機會可能就是跳入水中,屏住呼吸半分鍾左右,球狀物就會滾過去。⑤火山在噴發之前常常活動增加,伴有隆隆聲和蒸汽與氣體的溢出,硫磺味從當地河流中就可聞到。刺激性的酸雨、很大的隆隆聲或從火山中冒出的縷縷蒸汽都是警告的信號。駕車逃離時要記住,火山灰可使路面打滑。不要走峽谷路線,它可能會變成火山泥流經過的道路。
(四)後勤生活保障
災區通信、交通、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的維護與修復;災區治安保障、災區衛生防疫及災區基本生活保障。
(五)組織災後重建工作
編制地質災害防治的方案、規劃,開展災後重建工作,一般由專門的部門組織實施。
⑺ 地質災害應急處置中的相關工作
4.8.1主要工作任務
當地質災害災情或險情經各級地質災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確認,並專啟動預案後,當地屬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機構應在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協助各個部門派出的應急工作組進行相關工作。
(1)協助調查監測組對災點進行調查和動態監測;
(2)協助災情評估組核實災情;
(3)協助工程搶險組、通信保障組、交通保障組、物資保障組、災民安置組、醫療衛生組、治安保障組等,參與搶險救災工作;
(4)應急處置完畢後,群測群防機構應對應急工作進行總結,提高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4.8.2應急處置許可權
(1)縣級人民政府可授權鄉級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況下,先行組織疏散群眾,劃定危險區,設置警示標牌。
(2)應急響應期間,群測群防機構及監測責任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應急處置工作。
(3)地質災害險情已經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撤銷原劃定的地質災害危險區。縣級以下群測群防機構及監測人員無權撤銷。
⑻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啟動地質災害防治區片專家駐守巡查及再檢查工作的通知
國土資電發〔2011〕93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廳主管部門,地調局:
近期,部分地區因強降雨引發了地質災害,造成嚴重人員傷亡和經濟財產損失。為進一步加強汛期地質災害防治,落實防災減災措施,部研究決定,在前期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檢查的基礎上,啟動地質災害防治區片專家駐守巡查工作。同時由部領導和有關司局負責同志帶隊再赴重點地區開展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地質災害防治檢查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檢查組 (附件1)於6月16日至6月23日分赴有關省 (區、市)檢查指導工作。工作組重點了解近期地質災害情況,督促檢查群測群防、監測預警和臨災避險等工作開展情況。
二、區片專家駐守巡查
主汛期期間,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應急防治區片專家 (附件 2)在負責區片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駐守和巡迴檢查工作,做好防治措施落實的檢查督促,協助指導地方開展巡查排查、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工作。各區片專家組每周一向部報告上周工作情況,如有重要情況及時報告。
三、其他事項
請各省 (區、市)國土資源廳 (局)做好區片專家駐守、巡迴檢查期間的協調聯絡,積極配合開展檢查工作。其他地方參照部作法開展巡查檢查工作,並將有關情況於 6月底前報部。
聯系方式:
地質環境司 010 -66558322 66558316 (傳真)
地質災害應急管理辦公室 010 -66558072 66557723 (傳真)
附件: 1.地質災害防治檢查工作分組
2.地質災害防治區片專家組安排
國土資源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1
地質災害防治檢查工作分組
一、待定
組長 徐紹史 國土資源部黨組書記、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
成員 辦公廳有關同志
地質環境司有關同志
二、四川組
組長 汪 民 部黨組成員、副部長
成員 薛佩瑄 地質環境司災害防治處處長
三、安徽組
組長 張洪濤 國土資源部總工程師
成員 張開軍 中國地質調查局水環部高工
四、貴州組
組長 關鳳峻 地質環境司司長
成員 段曉康 地質環境司綜合處幹部
五、湖北、重慶組
組長 柳 源 地質環境司巡視員、三峽辦主任
成員 黃學斌 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指揮長
付小林 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指揮部教授
六、河北組
組長 陶慶法 地質環境司副司長
成員 郝愛兵 中國地質調查局水環部處長
李建中 地質環境司監測處主任科員
七、福建、廣東組
組長 徐建芳 地質環境司副司長
成員 王燦峰 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工程師
連建發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高工
八、湖南、江西組
組長 田大佑 地質環境司副司長
成員 陳紅旗 地質災害應急中心辦公室主任
王海強 地質環境司幹部
九、陝西組
組長 殷躍平 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級)
成員 李曉春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災害處主任科員
十、雲南組
組長 田廷山 地質災害應急中心副主任 (正局級)
成員 王支農 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高工
附件 2
地質災害防治區片專家組安排
⑼ 地質災害應急指揮中心需要多少錢
參考一下
彝良縣地質災害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項目屬於「9.7」地震災專後恢復重建建設項目,屬由昆明理工大學設計研究院設計,雲南臨運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建設地點位於角奎鎮塘房村陳灣村民小組,建設規模6299.64平方米,預算總投資1243.1281萬元,地下一層為車庫,地上七層為辦公用房,主要有辦公大樓、儲藏室等設施,工程從2015年3月開工建設以來,按照工程進度快速推進,目前主體工程順利封頂竣工,預計今年6月底竣工投入使用。
⑽ 地質災害應急防範「明白卡」
根據已圈定來的地質災害危險源點、隱患點,由政府部門填制簡易的卡片,統稱為「明白卡」。將地質災害的基本信息、誘發因素、危害人員及財產、預警和撤離方式以及政府責任人等,落實到鄉(鎮)長和村委會主任以及受災害隱患點威脅的村民,並向村民詳細解釋具體地質災害防治內容。
向地質災害隱患區群眾發放的防災避險明白卡(四川宣漢,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