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災害危害
A. 工程建設引發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本成品油管道工程山西支幹線段穿越多種地貌單元,除平原區外,地勢起伏較大,地形條件復雜,沖溝極為發育,溝坡坡度較陡,管線上、下穿越工程難度大。本次針對管線附近穿越處坡體進行重點調查,共調查不穩定斜坡59處,其中57處為土質斜坡,2處為岩質斜坡。其共同特徵簡述如下:
這些不穩定斜坡體特徵多分布在黃土台地及低山丘陵區深切溝谷一側或兩側,溝谷形態多呈深「V」型,個別為深「U」型,溝深50~150m之間,邊坡坡度在400~90°之間;坡體岩性上部為第四繫上更新統黃土,厚5~15m,中部為中更新統黃土類土,厚10~30m,下部為新近繫上新統粘土,坡體易沿上部Q3黃土發育的垂直節理崩塌,也易沿Q3與Q2之間的接觸面或重力侵蝕面滑動。這些坡體一般在其他地段已有崩滑現象。一般人工開挖形成的不穩定斜坡穩定性差,誘發因素是降雨及坡體開挖。自然邊坡現狀條件下均基本穩定。工程建設開挖坡體時易引發邊坡局部失穩。誘發因素主要是坡體開挖,其次是降雨及坡腳沖蝕。
在K8~K20、K34~K44、K105~K115、K340+200~K365、K490~末站區段黃土台地區,發育較多的不穩定斜坡,這些坡體坡高一般介於30~70m之間,坡度一般介於300~60°之間,據以往經驗數據計算,坡高50m的邊坡安全臨界角為530,因此擬建工程在施工開挖過程中容易引發邊坡角大於530的坡體失穩,形成滑坡或崩塌,對工程建設或管道工程構成威脅。危害程度小—中等。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小—中等。
在K125+200~K164+700、K31+500~K333+500區段也發育較多的不穩定斜坡,這些坡體坡高一般介於50~120m之間,坡度一般40°~70°,據以往經驗數據計算,坡高100m的邊坡安全臨界角為51°,因此擬建工程在施工開挖過程中容易引發邊坡角大於51°的邊坡失穩,局部形成滑坡或崩塌,對工程建設和管道工程形成中等~大的危害,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大。
B. 常見地質災害對土木工程的影響
定義
自然變異和人來為作用導致的地自質環境或地質體發生變化而給人類和社會造成的危害稱為地質災害。
常見的地質災害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土壤鹽漬化、土地沙漠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地質災害分類
地質災害按地質作用分為內生地質災害、外生地質災害和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
1.內生地質災害
是由地球內部動力作用(岩漿活動、構造運動等)引發的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等;
2.外生地質災害
是由外動力(如重力、水力等)作用產生的地質災害。
3.人類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
主要指由於人類的工程活動(如開挖、搬運和堆填等)誘發的地質災害。
C. 工程建設遭受已有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輸油管道工程在施工開挖過程中和工程運營後可能遭受采空地裂縫、塌陷、地裂縫、滑坡、崩塌、岸邊坍塌,泥石流(潛在泥石流)、洪水沖蝕、地面沉降、黃土濕陷、鹽漬土脹縮、地震液化等地質災害的危害。
(一)采空塌陷和地裂縫
管線經過的霍西煤田區(K278~K335)和太原東山煤田區(K472~K495)采空區廣布,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發育密集,采空區未穩定,工程建設和運營後將長期遭受其危害,危害程度大。
霍西煤田區2、4、10號煤層頂板岩性為砂質頁岩,1號煤層頂板岩性為砂岩,6、7號煤層頂板岩性為灰質頁岩,9號煤頂板岩性為灰岩。線路經過煤礦區2號煤已基本采空,埋深約50~300m,2號煤厚約2m,開采深厚比40~150,砂質頁岩頂板易垮落,上覆岩層變形破壞強烈,易引起地面變形(地裂縫、塌陷)破壞。尤其復採下層煤區,將加劇原有地面變形破壞,塌陷面積擴大,地裂縫下錯加大,對管道危害嚴重。K270~K279處屬霍州煤電集團規化開采區,為預測地面變形破壞區,將來對管道危害也嚴重。
東山煤田區3號煤頂板岩性為泥岩、砂岩,13號煤頂板岩性為泥灰岩,15號煤頂板岩性為灰岩。目前3號煤已采空,13號煤局部采空,15號煤為現主採煤層,15號煤埋深50~300m,煤均厚約6m,開采深厚比8~50,易引起地面變形破壞,采空區地裂縫、塌陷均處於未穩定狀態,對管道危害嚴重。
由於采空區地裂縫、塌陷出現時間滯後於採煤之後時間較長,穩定時間也較長,破壞力較強,工程建設運營後可能導致管道錯斷,成品油泄漏,危害程度大,故預測采空區地面塌陷和地裂縫地質災害危險性大。
(二)地裂縫
運城盆地GL1地裂縫延伸方向距管線約4km,臨汾盆地GL2地裂縫延伸方向距管線約3.5~4.2km,其發展速度較慢,預測危險性小。
太原盆地平遙—祁縣GL4、GL7、GL8、GL9、GL10、GL1 1地裂縫發育密集,均與管線及其分輸支線相交,其各單縫規模較大,正處於活動盛期,從1985年初現至2004年仍在發展,所到之處房屋毀損,水井、道路破壞,耕地起伏不平,損失巨大。工程建設運營後可能導致管道錯斷,成品油泄漏,危害程度大,預測危險性大。
(三)岸邊坍塌
岸邊坍塌發育於黃河及其支流汾河兩岸,黃河A1、A2岸邊坍塌由於工程建設採用定向鑽穿越黃河,對工程建設無影響,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小,A3、A4、A6汾河岸邊坍塌,工程建設後會導致管道暴露,由於汾河水流量較小,岸邊坍塌輕微~中等,預測危險性中等,A5岸邊坍塌離管線較遠,對管道危害程度小,預測危險性小。
(四)泥石流(潛在泥石流)
N1~N3潛在泥石流溝:均位於臨汾盆地沖洪積傾斜平原區,位置分別為 K203+500處、K226+200處、K238處。該泥石流均為人為型泥石流,規模為小型。誘發因素是暴雨和長時間降雨。臨汾地區多年平均降水量為494.19mm,一日最大降水量為104.4mm(1958年7月16日)。管道均穿越其下游區,河谷較寬,為泥石流溝堆積區,無下切破壞作用,有淤埋作用,沖淤變幅小。對於埋地敷設的管道危害小,預測危險性小。
N4潛在泥石流溝:位於霍西煤田區K301處,規模為中型,該泥石流為人為型礦渣流,判定其易發程度中等,誘發因素是暴雨和長時間降雨。霍州地區多年平均降水量為437.3mm,年最大降水量為688.9mm,一日最大降水量為137.5mm,時最大降水量為46.9mm,10分鍾最大降水量為 29.3mm。管道穿越其下游區溝口,河谷稍寬,為泥石流的堆積區,無下切作用,有淤積作用,沖淤變幅約1m左右,對管道危害程度小,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N5泥石流:位於靈石縣梧桐河,規模為小型,泥石流中等易發,處於發展期階段。誘發因素是暴雨和長時間降雨,靈石縣多年平均降雨量為491.1mm,年最大降水量為115.4mm(1964年),一日最大降水量為115.4mm(1981年8月15日),最長連續降雨日數為12天,降水量為120.9mm。管線穿越其中、下游區,管線沿溝敷設段處於泥石流的堆積區,所處地形較高,泥石流對其危害小,管線穿越段處於泥石流的流通區,溝床較窄,泥石流有一定的下切作用,泥石流在流通過程中沖蝕河床可使管道暴露,對管道危害中等,預測危險性中等。
N6泥石流:位於介休龍鳳河,泥石流易發程度低,處於衰退期階段,誘發因素為暴雨和長時間降雨。介休多年平均降水量為571.9mm,年最大降水量為733.1mm。一日最大降水量為120.5mm。管線穿越其溝口地帶,為泥石流的堆積區,無下切作用,對埋設管道危害小,預測危險性小。
(五)洪水沖蝕
山西地形條件復雜,沖溝發育,洪水沖蝕現象多見。本次調查較大洪水沖蝕溝谷20餘處,總體特徵表現為,台地區洪水沖蝕現象較多,最高洪水深一般小於 lm,溝底岩性為新近繫上新統粘土,沖蝕量微弱,岩性為第四系中、上更新統黃土的沖蝕量較大,溝谷凹岸的沖蝕量較凸岸的沖蝕量大。
洪水沖蝕,除黃河地質災害危險性大以外,本次調查的山區、高台地區洪水沖蝕,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低台地及平原區的洪水沖蝕,預測危險性小。
(六)地面沉降
介休地面沉降邊緣區地面變形不明顯。管線穿越段位於山前洪積扇區,其下伏鬆散層以粗顆粒砂性土為主,預測地面變形微弱,對管道危害較小。預測危險性小。
(七)地震液化
據史料記載,公元866年臨汾西南5
2000年11月臨汾盆地自來水公司進行輸水管道跨越汾河工程中,在堯都北蘆村發生砂土液化,對工程影響很大。為查清原因,在北蘆村汾河河床及河漫灘區共布勘探孔16個,總進尺274m,取土樣90件,進行標准貫入試驗85次,認為Ⅷ度地震烈度區存在砂土液化,液化等級為Ⅲ~Ⅱ級,另據中國地震局勘測基本和上述結論吻合,確定汾河河床、河漫灘、一級階地為易液化場地。所以,K170~K180區段、K256+500~K260+750區段, 預測地震液化的地質災害危險性大,可導致管道變形開裂。
黃河漫灘區段,地下水水位埋深1~2m,河床及漫灘存在厚層的中、細粉砂,該區段地震烈度為Ⅷ度區,預測地震液化的地質災害危險性大,可導致管道變形開裂。
(八)特殊土地面變形災害
1.黃土濕陷變形災害
山西段黃土廣布,管線穿越地區岩土比例約1:8土均具有不同程度的濕陷性,主要發生於第四繫上更新統風坡積、坡洪積黃土中,據以往研究成果分述如下:
(1)黃土濕陷性
①風坡積黃土:岩性為淡黃色、灰黃色粉土,具大孔隙,結構疏鬆,質地均勻,無層理,垂直節理發育,局部夾有古土壤及砂礫石,厚10~20cm左右。天然含水量(W)一般2.5%~23.9%,天然隙比(e)0.744~1.198,飽和度(Sr)6.97%%~76.0%,屬稍密、稍濕~濕土;濕陷系數(δ) 0.05~0.102,自重濕陷系數(δz)0.014~0.052,屬中等~強濕陷性黃土,濕陷深度一般介於1.5~14m之間。管線分布風坡積黃土地段主要是在K105~K115區段,峨嵋山黃土台地區等。
②洪坡積黃土:主要岩性為灰黃色、淺黃色粉土,略具大孔隙,垂直節理發育,含鈣質及砂礫土石層。交錯層理。天然含水量(W)一般為5.1~20.94,天然隙比(e)0.747~1.12,飽和度(Sr)17.5%~72.3%,屬稍密、稍濕、高壓縮性土。濕陷系數0.067,自然濕陷系數(δz) 0.024~0.0634,屬中等濕陷性土,濕陷深度一般介於1.6~9.0m之間。該類黃土廣泛分布於盆周隆起黃土台地區。
(2)黃土濕陷變形
擬建工程在施工開挖過程中遭降雨沿開挖段積水或工程建設運營後沿管線敷設地形低窪處積水,均可能發生黃土不均勻濕陷,使管道架空受力不均而發生變形。
管線大體穿越9個區段,具濕陷性黃土區。
K8~K21區段、K34~K44區段、K105~K115區段、K125~K163區段、K261~K300區段、K346~K357+600區段、K490~末站區段,黃土為中~強濕陷性黃土,預測黃土濕陷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
K473~K474+500區段,為Ⅱ級自重濕陷性黃土,預測評估黃土濕陷地質災害危險性中等;K223+500~K242+50區段,為弱濕陷性黃土,預測黃土濕陷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2.鹽漬土鹽脹與侵蝕、軟土不均勻沉降
輸油管線沿途僅在K48~K54區段、K451~K464區段和黃河岸邊穿越鹽漬土、軟土分布區。
(1)K48~K54區段
位於永濟市東北伍姓湖區,調查區內分布面積約36km2,分布區段約6.6km,穿越湖面寬度1km左右,其餘為鹽漬地。地面高程343~345m,比周邊地勢低5~8m,表層土岩性為粉質粘土、粉土,濕~飽和,稍密,顆粒級配較好。地下水水位埋深0~3m。據已有分析資料,含鹽量介於1.0616%~1.1755%之間,屬中等鹽漬土,類型為硫酸~氯鹽漬土。
硫酸鹽漬土具有結晶的膨脹性,硫酸鹽沉澱結晶時,體積增大,脫水時體積縮小。山西屬乾旱—半乾旱地區,日溫差較大,硫酸鹽的體積時縮時脹,對管道具有一定的鹽脹和侵蝕作用,預測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另外,該區段下部存在一定厚度的淤泥質粘土、淤泥、軟土,其結構松軟、飽水,多呈流塑狀態,工程地質性質較差,易產生不均勻沉降,對管道可產生危害,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2)K451~K464區段
位於清徐張花營村至榆次西榮一帶,鹽漬土分布面積50km2,分布區段長度約13km,地面高程771~772m之間,比周邊地勢略低,表層土為粉土,稍濕,稍密,地下水水位埋深0.20~3m。據已有分析資料,含鹽量為0.4436~1.12,屬輕微—中等鹽漬土。類型為氯—硫酸鹽漬土。
該鹽漬土對管道也具有一定的鹽脹和侵蝕作用,預測評估地質災害危險性小。
D. 地質災害的危害性有哪些
地質災害是指在地球的發展演化過程中,由各種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所形成的災害性地質事件。一般認為,地質 災害是指由於地質作用(自然的,人為的或綜合的)使地質環境產生突發的或漸進的破壞,並造類生命財產損失的事 件或現象。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 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 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常見的地質災害有12類。 1、地殼活動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斷層錯動 2、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 3、地面變形災害:如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地裂縫 4、礦山與地下工程災害:如煤層自然、洞井塌方、冒頂、偏幫、鼓底、岩爆、 高溫、突水、瓦斯爆炸 5、城市地質災害:如建築地基與基坑變形、垃圾堆積 6、河、湖、水庫地質災害:如塌岸、淤積、滲漏、浸沒、潰決 7、海岸帶災害:如海平面上升、海水入浸、海岸侵蝕、海港淤積、風暴潮 8、海洋地質災害:如水下滑坡、潮流沙壩、淺層氣害 9、特殊岩土災害:如黃土濕陷、膨脹土脹縮、凍土凍融、沙土液化、淤泥觸變 10、土地退化災害: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鹽鹼化、潛育化、沼澤化 11、水土污染與地球化學異常災害:如地下水質污染、農田土地污染、地方病 12、水源枯竭災害:如河水漏失、泉水乾涸、地下含水層疏乾等
E. 工程地質災害
(1)工程地質災害的類型
國家建設中特別是西部地區,經常遇到滑坡、溶洞、地面下沉、水庫壩基漏水、軟土變形、水土突涌、水下砂體運移、淺層天然氣、岸帶沖淤、砂土液化等工程地質問題,查清引起這些災害的工程地質條件,制訂防治、整治措施,需要工程地球物理探測技術。如南昆鐵路沿線、長江三峽庫區有很多滑坡需要治理,廣西岩溶地區水庫地下漏水問題等,都是工程地質災害。
越來越突出的工程地質災害問題不僅威脅到人民生命安全,而且嚴重地制約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正隨著礦產資源的開發而加劇,中國每年因此而損失約300億元人民幣。近10年來,中國由於崩塌、滑坡和泥石流造成了近萬人死亡,全國400多個市、縣、區、鎮受到嚴重侵害。在全國鐵路沿線分布的大中型滑坡達1000餘處,平均每年中斷交通運輸44次,鐵路沿線有泥石流溝1386條,受危害鐵路達3000km以上;全國有近千座水電站及數百座水庫受到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災害的嚴重威脅,僅雲南省已毀壞水電站360座、水庫50座。由於礦山採掘造成的壓占、采空塌陷所損毀的土地面積超過3000hm2;全國共有16個省(區、市)的46個城市(地段)、縣城出現地面沉降問題,總沉降面積達到48700km2;地裂縫出現在17個省(區、市),總長超過346km。據統計,中國的地質災害共有30種,除火山外,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15種為主要災害。專家認為,中國經濟建設的高度發展和人口的急劇增加,對地質環境的破壞日趨嚴重,中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都與人為因素有關。中國地質災害的成災具有明顯的方向性,地質災害的損失與人口密度、經濟發達的程度呈現出正比。我國目前有400個地質災害重災縣(市),佔全國縣(市)的20%。每年地質災害(不包括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占各種自然災害造成損失的20%~25%,年平均死亡近千人,受傷近萬人,經濟損失難以估量。
(2)工程地質災害的特點
我國工程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是:種類繁多,破壞損失嚴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廣泛;防治周期特別長。1998年我國共發生不同規模的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突發事件約18萬宗,造成1150人死亡,1萬多人受傷,毀壞房屋50多萬間,直接經濟損失約15.9億元。我國政府對地質災害的危害問題處於極大關注,因此災害評估得到越來越廣泛的重視,研究內容也越來越廣泛,研究的手段也越來越豐富。但是我國畢竟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由於財力和技術水平的限制,不可能對所有工程地質災害進行全面治理,因而研究發展很不平衡,理論研究也非常薄弱,災害評估沒有得到充分的實踐應用。
(3)工程地質災害的危害
由礦石開采後形成的采空區的突然冒落與塌陷屬於不連續下沉方式曾發生多起事故,造成人員和財產的重大損失。最早在世界上有報道,在1938年英國的一個錫礦山,由於采區冒頂產生沖擊地壓。1958年,德國維爾鉀鹽公司的台爾曼礦也曾發生采空區冒落。1960年1月20日在南非的科爾布魯克諾斯(Coalbrook North)煤礦曾發生一起災難性破壞,當時面積大約3km2左右的房柱法采空區突然陷落,造成了437人的死亡。1962年12月在南非遠西蘭德(FarWestRand)金礦區發生塌陷,當時一個三層的井下破碎硐室突然塌落掉進了一個下部滲坑,造成29人死亡。1970年9月25日,在穆福利拉礦區發生較嚴重的空區突然陷落,造成89人死亡,同時伴隨約45000m3尾礦泥漿淹沒了部分礦井。
我國工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曾發生過多起地質災害事故。崩塌災害最典型的例子是湖北安遠縣鹽池河磷礦山崩。鹽池河磷礦區位於黃陵背斜東北翼,自1969年以來,在三面(東、西、北)臨空的陡崖下開采磷礦石約60×104t,采空面積達6.6×104m2。由於采空了山腳地區,改變了山體的應力狀態,引起山體開裂。終於在1980年6月3日凌晨發生大規模山崩。高100m的半壁山頭頃刻崩塌,激起巨大氣浪將礦務局建築物席捲而起,直撞到對岸陡壁,撞得粉碎,近100×103m3的碎石堆積在500m×478m左右的范圍內,將鹽池河河谷填埋,形成一座高20~42m的堆石壩,掩埋(死亡)了284人及礦務局的所有建築、機械設備。
據初步調查,全國有災害性泥石流溝1.2萬條,滑坡數萬條,崩塌數千處。1949~1996年共發生「崩、滑、流」災害4600次,其中造成嚴重損失達1001次。1983年3月在甘肅東鄉族發生過一次特大的滑坡,下滑物體總體積達3000×104m3,埋沒了苦順和新莊兩村和德勒村一部分,毀壞農田3000hm2,填埋水庫一座,造成巨大損失。1985年6月,長江西陵峽新灘鎮發生大岩崩,頃刻之間有300多年歷史的新灘古城整個被覆沒,滑坡體沖入長江中土石量約200×104m3,埋沒房屋1000多間,擊毀機帆船13艘,木船64隻,直接損失1000多萬元。由於湖北岩崩調查處預報及時,使1300多居民安全撤離無傷亡。
2010年8月,陝西省安康市普降大到暴雨,受強降雨影響,白河縣四新、卡子、茅坪、構扒4個鄉鎮受災嚴重,導致350戶800餘間房屋被淹,沖毀農田3000餘畝,特別是公路、電力、水利、通信等基礎設施嚴重受損。其中四新鄉和茅坪鎮南貧溝流域通信、電力全部中斷,直接經濟損失1200餘萬元。該區地質條件復雜,千枚岩等易滑地層分布較廣,同時,隨著近年來經濟的迅速發展,導致了人類工程活動的加劇,如開山採石、開荒種田、劈山修路等,嚴重地擾亂了自然地質環境,加劇了該區地質災害突發和群發。
F. 工程地質災害是什麼
工程地質災害是指由於工程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或使人類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內環境、資源發容生嚴重破壞的地質現象。《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包括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災害。
在我國,大多數地質災害現象都是人為因素引發的,據有關資料統計,近年來我國每年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約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至1/5,因此,減少或制止破壞生態環境行為、及時採取地質災害預防和防治措施,是刻不容緩,勢在必行的。
G. 岩土工程知識:哪些項目需要作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滑坡,泥石流等
H. 常見地質災害對工程建築的影響
舉個例子吧, 設想一個場地,要建一個高樓。
擬建場區地質條件變化較大,地質結構較復雜,岩土層性質變化較大,對其場地的地質環境條件應進行詳細的勘察和論證,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發育情況,避免由於基岩地質條件、工程地質條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軟弱土層地面沉降、基坑失穩破壞、基坑降水誘發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脹和失水收縮等災害的發生,從而對建築基礎造成破壞。
3、針對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質問題,可根據周邊環境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採取回灌井方案,同時需注意進行地面沉降監測及周邊影響區域內的建築物變形監測。
4、基坑開挖面積及深度較大,開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評本區內可能造成堆積土邊坡失穩,施工時應注意選擇棄土堆放場所並注意控制堆放邊坡角度處於自穩范圍內。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性中等區進行工程建設時,應對可溶性岩層的分布、特徵、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災害進行分析、論證或查明,以避免隱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災害的發生;岩溶區施工灌注樁宜選用對地基擾動和影響小的成孔工藝,如回轉鑽進成孔。灌注樁施工前應進行專門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規模、埋深等情況;當採用嵌岩樁時,應進行專門的樁基勘察;對一柱一樁的基礎,應逐樁布置勘探孔,直徑大於1m的樁應布置2-3個勘探孔。勘探孔如發現溶洞或土洞應跟蹤注漿充填。
6、本區域土層中夾有高嶺土,在施工過程中注意高嶺土與地下水作用產生的危害。基坑開挖和基礎施工時,應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曬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濕度。
7、針對基坑涌水地質問題,需進行次重點防治。應對基坑內水量進行必要監測,同時採取合理的降水措施,並配合相應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溝、排水井等,避免發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設時採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時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沖刷地基。
8、本區內樁端持力層局部高差較大,基礎施工時應加強樁端持力層的驗收工作,確保樁端進入持力層一定深度。另外,樁身過長時樁長細比過大,在進行設計及施工時應避免過大的彎曲變形造成的建築物不均勻沉降危害。
9、場地現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變化,如果本區工程建設出現或存在人工邊坡,應根據具體邊坡工程地質條件,設置相應的擋土牆的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