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安全風險研判
①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有哪些方法,各有什麼優缺點
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險情(危險等級)的概率。
①地質災害專危險性評價指標,根據國屬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其危險等級是根據災情大小或險情大小來判定的。評價指標為災情+險情。
②地質災害風險性評價技術路線:
a)地質災害風險概率(暴雨頻率)→b)預測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c)地質災害險情計算,確定其危險等級→d)判定發生該危險等級的概率(風險性)。
③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方法:
a)地質災害危險區范圍預測方法:
一一定性分析方法
一一半定量分析方法
一一定量計算預測方法
b)地質災害險情計算方法:
地質災害危險區內受威脅人數=?受威脅財產=?
一一統計分析計演算法
一一層次疊加計演算法
參見中國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新方法。
②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的表徵
根據Varnes(1984)、(1994),Leroi(1996)以及Lee和Jones(2004)對風險定義,可將風險以如下公式表達: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理論與實踐
H為給定參考時期(如年、建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災害發生的概率。災害(H)是空間概率和時間概率的函數。空間概率與坡度、深度等靜環境因素有關;而時間概率與一些坡度、水力傳導系數等靜態環境因素間接相關,與降雨輸入和排水等動態因素直接相關。
V為特定類型承災體在特定類型災害作用下的物理易損性(其值為0~1之間)。
A為特定承災體的數量或價值(如建築物的數量和價值、人員數量等)。
公式(1)兩個加總符號的意思是,對一定類型的災害造成影響的所有承災體的預期損失後果(VA)進行加總,然後再對所有類型的災害造成的預期損失進行加總便可得到總風險。風險公式(1)表面看起來似乎很簡單,但事實並非如此。不僅要考慮災害事件本身發生的空間影響概率和時間概率,還要考慮災害到達建築物的條件概率以及建築物本身受到破壞的條件概率。當考慮建築物中人受到災害的影響時,還必須考慮人當災害發生時是否在建築物中的條件概率以及建築物中人傷亡的條件概率。當考慮區域風險評估與區劃時問題變得更加復雜和不確定性,因為准確地確定承災體與滑坡可能發生地之間的位置非常困難。在使用公式(1)時,需要分析區域中一組承災體受到不同規模和類型的災害撞擊的空間概率和時間概率,在此基礎上估計區域中所有承災體的損失程度。
圖5-1是C.J.van Westen;T.W.J.van Asch,R.Soeters給出的基於GIS的大、中比例尺(1∶10000~50000)區域滑坡風險評估流程圖。流程圖的頂部是需要輸入的四個基礎屬性數據層:環境要素、觸發因素、歷史滑坡信息、承災體。
在這些輸入數據中,歷史滑坡信息是最重要的信息,因為通過分析這些信息,可以確定滑坡發生的頻率以及不同規模的滑坡與滑坡災害影響結果之間的關系。滑坡的空間概率既可通過動態模擬獲得,也可通過分析過去滑坡事件發生的位置與一套環境因素之間的關系,利用啟發式或統計方法預測在相似條件下滑坡發生的空間概率。通過將滑坡發生位置的空間信息與環境因素(其中DEM是最關鍵的因素)的結合,確定滑坡發生地帶,再與滑坡的時空概率和影響帶結合在一起便形成了滑坡災害圖。
易損性分析是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的另一重要方面。這涉及人口、建築物、岩土工程、經濟活動、公共設施、基礎設施等承災體信息。根據從歷史損害編錄推導的易損性曲線獲得,也可以經驗推導出的關系確定承災體的易損性。風險評估流程圖最後一個環節是將危險性和易損性評估綜合起來。首先是將某一特定類型滑坡的危險性和某一承災體的易損性綜合起來,然後將所有滑坡類型的危險性和所有承災體的易損性綜合起來最後得出總風險。
圖5-1 滑坡空間風險評估框架圖
③ 全國地質災害調查規劃的任務和部署
針對不同目的,服務不同領域,採用不同精度,從點、線、面三個層面全面部署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圖6.1)。
6.3.1 繼續完成全國山區和丘陵區的地質災害普查(1∶10萬)
至2008年,全面完成全國山區和丘陵區677萬km2的地質災害普查,全面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編制防災預案,從根本上切實保證人民生命安全。
(1)主要任務
1)在「以人為本」的原則指導下,查清地質災害或隱患的分布狀況,進行地質災害區劃;
2)通過調查,對地質災害的形成原因、發生條件、危害特點進行全面分析,劃定地質災害易發區;
3)積極為地方政府減災防災服務,協助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群專結合的地質災害監測體系;
4)開展信息集成與綜合研究,研究地質災害易發區不同誘發因素對地質災害的影響,研究確定各誘發因素誘發地質災害臨界值的理論和方法,特別是山區降雨與地質災害發生的關系研究,研究地質災害預報預警的理論和方法,探索地質災害防治的更有效的手段,提高地質災害的預報預警能力;
5)通過調查,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建立檔案,建設地質災害信息系統。
(2)工作部署
地質災害普查區域為突發性地質災害發育的山區和丘陵區,以縣(市)為基本單元開展普查工作。目前全國山區與丘陵區及其過渡帶面積677萬km2,共計1583個縣(市)。按計劃到2005年,國土資源大調查將部署完成700個縣(市)的調查,面積約208萬km2。
2004~2005年,完成84個縣(市)地質災害普查。
2006~2008年,完成883個縣(市),469萬km2的地質災害普查,全面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體系。
6.3.2 開展平原區1∶5萬~1∶25萬地質災害調查
在平原區,針對地面沉降、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開展1∶5萬~1∶25萬地質災害調查。2008年之前,完成長江三角洲、華北平原、汾渭內陸盆地等地區共計16.1萬km2的地質災害調查;2010年之前,完成松嫩平原、遼河盆地、珠江三角洲等地區共計13.9萬km2的地質災害調查。
6.3.3 開展重要經濟區帶、重大工程區、地質災害高發區1∶5萬地質災害調查
2006~2010年,在14個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主的區域150萬km2,以緩變性地質災害為主的區域20萬km2)、6個重大工程區和重要經濟區帶,為減少災害損失、保證重大工程合理部署和安全,開展1∶5萬地質災害調查,重點是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調查和評價。
(1)主要任務
1)編制「1∶5萬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
2)制定「1∶5萬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方法和標准」;
3)開展14個大區和6個重點工程區1∶5萬地質災害調查,進行風險區劃,提出防治建議;
4)建立調查資料庫。
(2)工作部署
2006~2007年,進行呂梁山以西的黃土高原區、隴東青南地區、秦巴山地區、川東-鄂西地區、長江三角洲地區、華北平原區、南水北調西線、西氣東輸、寶成輸油管線(1∶5萬)地質災害調查。
2008~2010年,進行湘西-黔西地區、青藏高原東緣區、橫斷山區、藏東南高山峽谷區、遼東-北京北山區、汾渭地區、江漢地區,中俄輸油管線、澀寧蘭天然氣管線、漢川天然氣管線(1∶5萬)地質災害調查。
(3)各區基本情況
1)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區:
a.呂梁山以西黃土高原滑坡、泥石流區。本區黃土節理發育,濕陷性強,為壟崗梁峁地貌。多暴雨久雨天氣,激發滑坡所需的臨界暴雨強度較低。
b.隴東、青南滑坡泥石流區。西秦嶺山地,海拔在2500~4500m之間,相對高差在1000~2000m之間,中高山地形。岩體類型以變質岩岩組、碳酸鹽岩組為主。西禮盆地、徽成盆地有碎屑岩類和黃土。年降水量一般為600mm。
c.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區。強烈上升的褶斷山地。地層岩石以變質岩和岩漿岩為主,並普遍有小面積黃土分布。斷裂發育。年降雨量在800~1200mm之間。
d.川東、鄂西滑坡、泥石流區。該區以中山地貌為主,坡陡谷深。地層從古生界到中生界皆有出露,以沉積岩建造為主,主要為碳酸鹽岩、碳酸鹽岩夾碎屑岩。年平均降雨量在1200~1800mm之間。e.湘西、黔西滑坡、泥石流區。該區地貌為高中山、中山,地形切割強烈。降水豐富。岩石以碳酸鹽岩及碎屑岩為主,斷裂發育。

2)礦業城市。東北地區擁有豐富的礦產資源,許多城市都是因為礦業開采而由小到大發展起來的,遼寧省的阜新、撫順、鞍山及黑龍江省的雞西、鶴崗、雙鴨山等都是這一類型的礦山城市。經過幾十年的開采,有的城市已經面臨著礦產資源枯竭等問題,即使部分城市礦產資源依然豐富,也同樣面臨著長期開采而引發的地質災害問題,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是這類城市主要的地質災害。開展礦山城市地質災害調查,對加速東北老工業基地改造,促進地區經濟穩定發展有著重要的意義。
6.3.6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
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建設的主要目標是,地質災害調查的數據採集、數據管理、綜合處理等全過程實施信息化,使地質災害調查工作能夠有效、快捷地應用地理信息系統、衛星定位系統、遙感技術,使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的綜合處理能力得到提高,實現地質災害調查數據採集和綜合處理的標准化及快速化,把地質災害調查的傳統工作方式轉變為現代數字化工作方式,提升調查工作的技術水平,為實現野外採集、數據傳輸、數據綜合及信息服務的地質災害調查流程信息化奠定基礎。地質災害調查系統主要由野外採集系統與室內桌面處理系統組成。
其主要工作內容是:
1)基於地質調查移動計算機,選用掌上機或平板電腦,集成GPS技術、移動數據傳輸技術和地理信息系統技術等,根據地質災害野外調查數據模型,建立野外數據錄入系統、調查點定位系統、數據移動傳輸系統、野外素描圖編繪系統及多媒體影像編錄系統。
2)建立野外數據綜合管理系統。提供野外調查線路設計、野外調查工作部署、野外調查數據接受,野外數據集成管理等功能。
6.3.7 建立和完善地質災害區劃和風險區劃標准體系
建立1∶25萬、1∶10萬、1∶5萬和1∶1萬地質災害區劃和風險區劃指標體系,規范區劃方法和表達形式。
6.3.8 完善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或標准、規范體系
完善1∶25萬、1∶10萬、1∶5萬和1∶1萬地質災害調查技術要求,形成規范的地質災害調查技術標准。
6.3.9 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
建立健全地質災害調查制度,明確調查周期、調查內容、調查責任和資金來源,以保證地質災害調查工作順利開展。
④ 安全風險研判是什麼意思
「研判」,研究判斷;「安全風險研判」意思是
對於標的項目安全風險的估測和評價。
⑤ 地區地質災害風險評價與防治對策
一、地質災害風險評價
綜合相關方面專家學者近年的研究成果,密切結合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的特點和現有的地質災害發育程度,制定了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指標(表8-2)。
表8-2 山東半島城市群地質災害風險評價指標體系
將半島城市群地區劃分為5km×5km共2978個獨立單元,根據分區指標對每個單元的區域地質災害發育程度評價指標進行賦值、評價,將所得數值進行加權。根據上述16個半島城市群地區地質災害發育程度評價指標,確定每個單元內各因素(指標)的特徵值P'i,再乘以其權值,即得到每個單元的地質災害發育程度評價基準值。其數學模型如下:
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地質-生態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
式中:SEj為j單元的基準值;i為效應指標數,i=1,2…16;j為各單元數,j=1,2,3…2978;Wi為各效應指標的綜合權重;P'i為各單元內單項指標的性質特徵值(為研究方便,統一在0~1之間)。
根據計算出的各單元基準值的大小,將區域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分為4級,其結果見圖8-5。
圖8-5 山東半島城市群地質災害風險評價
計算結果表明,山東半島城市群地質災害風險評價分為4個等級,即地質災害風險小(Ⅰ類區)、地質災害風險較小(Ⅱ類區)、地質災害風險中等(Ⅲ類區)、地質災害風險大(Ⅳ類區),它們所佔的比例分別是22.8%、38.9%、23%和15.3%。
地質災害風險小(Ⅰ類區):分布在威海大部分、青島北部大澤山低山區、濟南中部、濰坊東部平原區,佔全區面積的22.8%。該區自然生態環境優良,植被發育,一般無明顯的環境地質問題,有少量崩塌點,采礦、採石坑少,局部有輕微的水土流失,地下水質量為Ⅲ級,人類工程活動強度不大。
地質災害風險較小(Ⅱ類區)、分布在煙台大部分、濰坊西部、青島市區周圍地區、膠南市東南地區,佔全區面積的38.9%,在各類區中所佔比例最大。該類區自然生態環境良好,植被比較發育,一般有較明顯的環境地質問題,如有少量采礦、採石坑分布,地下水質量為Ⅲ—Ⅳ級,有地表污染源,人類工程活動強度較大。
地質災害風險中等(Ⅲ類區):分布在煙台南部采礦點、日照東部、濰坊中部、青島市中東部,佔全區面積的23%。該區自然生態環境中等,植被不很發育,一般有明顯的環境地質問題,例如,采礦過程中,形成了采礦坑、礦渣堆,並在采礦過程中形成大量廢水,由此引起植被破壞、邊坡失穩、地下水污染等問題。地表水和地下水污染程度較重,平度西南部一般分布由於地下水高氟引起的地方性氟中毒症,地下水污染,地表水資源貧乏,地下水超采引起了地下水降落漏斗。人類工程活動強度大。
地質災害風險大(Ⅳ類區):分布在東營市大部分、日照東部、煙台中部采礦點,佔全區面積的15.3%。該區自然生態環境較差,植被不很發育,一般有很明顯的環境地質問題或地質災害,一是采礦引起比較嚴重的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和地質環境破壞問題,二是海鹹水入侵區,三是活斷層或地震災害發育。
二、地質災害防治對策及建議
1.地質災害的防治策略
地質災害的減災防災是一項系統工程,只有將行政、經濟、法律、科技等手段統一協調好,才能達到理想的效果。
1)加強防災減災的法制建設。
2)加強減災防災能力建設。
3)提高公眾減災意識。
2.地區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從上述可見,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地質災害包括人類不可避免會遇到的災害如地震或活動性斷裂作用、風暴潮等造成的災害,人類不合理的開發與建設和自然地質作用相互影響造成的災害,以及本來是可以避免但由於不合理規劃造成的潛在地質災害。對於不同災害應採取不同的措施來防止或減少其危害程度:
1)防止、降低地震、活動性斷裂破壞性的措施。
2)地面塌陷的防治對策與建議。
3)崩、滑、流防治對策。
4)流體災害與水土環境變異災害的防治措施。
5)預防城市建設潛在災害的措施。
⑥ 地質災害風險管理內容
風險管理是建立在風險評估的基礎上,選擇地質災害管理措施並加以實施。一般包括以下方面(圖6-1和圖6-2):
(1)風險的鑒別及其范圍劃定。 鑒別風險的來源、范圍、特性及與其行為或現象相關的不確定性,這是風險管理的起點。
(2)風險評估。利用主觀或客觀的概率,評估產生錯誤的可能性,模擬風險源與其可能產生的影響之間的關系,評估出各種可供選擇的風險概率值,風險評估是以上風險分析過程和風險管理之間的銜接步驟,在此之前分析的著眼點主要在於災害自身,此後便轉移到了災害對人類社會危害的可能性上。
(3)風險決策。對風險是選擇接受還是規避進行管理決策,針對每一種決策,要對所有的成本效益和風險進行評估,包括各種決策可能導致的社會經濟、環境或政治影響,即得出風險的可接受程度,相應也可得出風險的不可接受程度。
圖6-1 基於綜合地學信息系統的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和管理流程圖(據Fell和Hartford, 1997)
圖6-2 滑坡災害風險管理系統(據謝全敏等,2005)
(4)風險管理。這一步代表在風險接受和規避基礎上的「執行」的過程。簡而言之,就是一套用來處理風險的方法。具體地講,風險管理就是當認定風險可接受時,就保持該狀態並力圖獲得最大效益;當認定風險不可接受時,則採取相應措施降低風險,例如規避(滿足效益優先原則前提下的治理、系統功能轉化等),並跟蹤監控措施對於降低風險的效果,反饋信息到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系統,實現動態的風險控制。
⑦ 關於安全風險研判的重點內容包括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領導有關安全生產「三制」建設的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風險預防大數據平台作用,切實將風險分級管控與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轉化為有效推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強化全體員工、社會公眾和監管部門安全監督的具體措施,結合我省實際,特製定本制度。
一、 適用范圍
全省各類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二、 風險研判
(一)風險研判的基本要求
1.風險研判是企業安全生產日常管理的核心工作,應擺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視。
2.建立風險研判工作責任體系,強化目標管理和履職考核。
3.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各職能部門、各車間班組崗位的風險研判工作職責。
4.按照「疑險從有、疑險必研,有險要判、有險必控」的原則,建立覆蓋企業全員、全過程的風險研判工作流程。
5.企業在每日開展班組交接班、車間生產調度會、廠級生產調度會布置生產工作任務的同時,要同步研判各項工作的安全風險,落實相應的風險管控措施。
(二)風險研判的重點內容
1.生產裝置的安全運行狀態。生產裝置的溫度、壓力、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藝參數是否處於安全運行狀態;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是否處於檢測合格狀態;各類設備設施的靜動密封是否完好無泄漏;超限報警、緊急切斷、聯鎖等各類安全設施配備是否齊全,並可靠運行;各項變更的審批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2.危險化學品罐區的安全運行狀態。儲罐、管道、機泵、閥門等是否完好無泄漏;儲罐的液位、溫度、壓力是否超限運行;內浮頂儲罐運行中浮盤是否可能落底;油氣罐區手動切水、切罐、裝卸車時是否確保人員在崗;可燃及有毒氣體報警和聯鎖是否處於可靠運行狀態。
3.特殊作業的風險可控狀態。各項特殊作業前是否進行風險識別,按計劃審批實施;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等動火作業前的清洗、蒸煮、吹掃、置換、分析、隔離、監火、應急等防範措施是否可靠落實;危險化學品罐區動火作業是否做到升級管理等。
三、風險報告和安全承諾
1.按照「一級向一級負責,一級讓一級放心,一級向一級報告」的原則,企業內部要建立至下而上的層層風險研判、層層記錄歸檔、層層風險報告、層層簽字承諾的制度,壓實企業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鏈條安全風險的研判和管控責任。
2.企業在布置風險研判和風險管控工作任務時,既要向下級交任務、交工作、交目標,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意見。
3.對下級的風險報告和安全承諾,上級要組織力量進行評估,確保各項風險防控措施落實到位。
4.企業主要負責人要結合本企業實際,全面掌握安全生產各項工作情況,親自調度,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風險處於可控狀態。
5.在生產裝置、罐區安全運行,特殊作業、檢維修作業、承包商作業等主要安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等主要負責人的名義,每天向安監部門的專用信息系統推送企業安全狀態,並簽署安全承諾。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外出時,應委託一名領導代履行信息推送和安全承諾工作。
四、 風險公告
(一) 風險公告的主要內容
1.企業狀態:主要公告企業當天的生產運行狀態和可能引發安全風險的主要活動。如企業共有幾套生產裝置,其中幾套運行,幾套停產;廠區內是否存在特殊作業及作業的種類、次數;是否存在檢維修及承包商作業;是否處於開停車、試生產階段等。
2.風險等級:按照科學設定的風險矩陣,輸入企業固有風險後果大小和引發事故的可能性數據(包括動態氣象預警數據),日誌信息系統在政府層面將企業的當天風險分為高風險、較高風險、一般風險和低風險四個等級,對應顯示紅、橙、黃、藍四種顏色。
3.安監提示:根據企業當天的生產運行狀態和可能引發安全風險的主要活動,有針對性地提出相關重點安全提示。對典型的事故發布事故警示,做到「一廠出事故,萬廠受教育」。
4.企業承諾:企業在進行全面風險研判的基礎上,落實相關的風險管控措施,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承諾當日所有裝置、罐區是否處於安全運行狀態。
(二) 風險公告的方式
1.公告時間:每天早10時更新,至次日10時。
2.公告地點:企業及省、市、縣安監部門網站;企業主門崗顯著位置設置的顯示屏。企業設置的顯示屏,要求文字圖像顯示清晰(面積不小於2m2,解析度高於P6),安裝位置符合防火防爆規定,保證人員、車輛安全通行。
(三)公告模版
(四)風險公告的基本條件
企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會發布安全承諾公告:
1.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風險研判與安全承諾公告管理制度,安全職責沒有層層落實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不能立即排除的,生產裝置、罐區故障不能及時排除的,因惡劣天氣等原因導致作業區域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及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沒有得到糾正的;
3.動火等特殊作業管理措施不符合國家安全標準的,當天對重點裝置、罐區,以及動火等特殊作業沒有進行風險研判和採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4.特殊時段領導沒有帶班值班的。
(五)風險公告的監督
1.企業應主動接受全體職工、社會公眾和新聞媒體對風險公告的監督,並及時對職工、市民、媒體等提出的問題做出說明。
2.公眾有權將企業不發布、遲發布、虛假發布風險公告的情況及時向當地安監部門報告。
3.企業不能向社會發布安全承諾公告時,表明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應立即採取停產整改等措施,確保設備設施、工作場所和作業環境安全。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對企業存在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依法實施處罰。
⑧ 國內外地質災害風險研究開展情況
一、國外地質災害風險研究概述
區域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是以區域地質災害為研究對象,以地質災害的區域危險性空間分布規律和承災體的易損性評估為主要研究內容,是建立地質災害區域空間預警系統工程的必要環節,主要為制定合理的防災減災決策和區域土地規劃政策及為減災防災管理服務。
自20世紀60年代末或70年代初就開始了以滑坡災害為主體的地質災害危險性區劃研究,如:60年代末,美國西部多滑坡的加利福尼亞州的滑坡敏感性預測區劃及縣行政級別的斜坡土地使用立法研究;70年代法國提出的斜坡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系統(ZERMOS)等。進入80年代,世界許多國家和地區都開始了區域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及預測問題研究,如義大利、瑞士、美國、法國、澳大利亞、西班牙、紐西蘭、印度等。從90年代起,為了推進廣泛的國際協調與合作,聯合國在1987年通過決議,確定在20世紀最後十年開展「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活動。1991年,聯合國國際減災十年(IDNDR)科技委員會提出了《國際減輕自然災害十年的災害預防、減少、減輕和環境保護綱要方案與目標》(PREEMPT),在規劃的三項任務中的第一項就是進行災害評估,提出:「各個國家對自然災害進行評估,即評估危險性和易損性。主要包括:①總體上哪些自然災害具有易損性;②對每一種災害威脅的地理分布和發生間隔及影響程度進行評估;③估計評估最重要的人口和資源集中點的易損性。」把自然災害評估納入實現減災目標的重要措施。圍繞國際減災十年計劃行動,北美及歐洲許多國家在已有地質災害危險性分區研究基礎上,開展了地質災害危險性與土地使用立法的風險評估研究,把原來單純的地質災害危險性研究拓展到了綜合減災的系統研究。
美國於1970年開始,對加利福尼亞州的地震、滑坡等10種自然災害進行了風險評估,1973年完成,得出1970~2000年加利福尼亞州10種自然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為550億美元。與此同時,由美國地調局和住房與城市發展部的政策發展與研究辦公室,聯合支持對洪水、地震、台風、風暴潮、海嘯、龍卷風、滑坡、強風、膨脹土等9種自然災害進行預測評估,對美國各縣發生的災害建立了一套預測模型,估算9種災害到2000年的期望損失。美國組成了一個由10位成員組成的專門委員會,制定了減災十年計劃,把自然災害評估列為研究的重要內容,要求開展單類的或者綜合的災害風險評估工作。日本、英國等一些國家近年來也陸續開展了地震、洪水、海嘯、泥石流、滑坡等災害風險分析或災害評估,並把有關成果作為確定減災責任與實施救助的重要依據。
瑞士是世界上開展地質災害風險區劃研究十分成功的國家之一。為了確保農業用地、建築用地的安全,預防自然災害的損失,瑞士聯邦政府1979年從立法的高度提出:「在保障國家土地完整性和協調發展的前提下實現土地的合理使用」,並頒布了聯邦政府土地管理法(Loi Fédéral sur l』Aménagement Territoire),該法律第22條規定:「各州需要調查並確定處於受自然動力嚴重威脅的土地范圍」。以聯邦政府法律為依據,各州政府制定了相應的州政府法律。如沃州(Vaud)1987年制定的土地管理法律第89條規定:「受自然災害,如雪崩、滑坡、崩塌、洪水威脅的土地,在未得到專家評估、充分論證或危險排除之前,禁止在災害危險區進行任何建築活動」。隨後制訂計劃並開展了1∶25000比例尺的斜坡地質災害風險區劃圖和1∶10000比例尺危險性區劃圖的編制和研究工作。瑞士已形成了以國家憲法為指導、州制定具體法、縣級政府必須實施的災害風險評估與預防體系。災害高危險區域內的建築一方面屬於違法,另一方面作為高風險財產范疇,保險公司絕對拒絕接納災害高危險區的財產保險業務,從而保證了瑞士全國范圍內對自然災害的最有效控制。瑞士災害的風險區劃不僅直接服務於建築規劃、政府決策,而且也間接服務於社會保障系統。雖然瑞士是世界上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無論是最後一次冰川作用以來,還是近一、二百年以來,瑞士都發生過較為重大的滑坡災害事件(Flims、Elm、Handa等特大滑坡事件),但由於得益於全國災害風險區劃體系,使其近二、三十年來的災害損失卻是世界上較少的國家之一。
法國是洪水、滑坡、崩塌、雪崩等災害較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早在20世紀70年代就開始全國范圍的自然災害危險性區劃研究,區劃圖直接服務於減災和防災工作,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了自然災害的損失。法國在1977年制定的城市發展規劃法(Code del』Urbanisme)規定:洪水、水土流失、滑坡、雪崩等災害危險區的建築必須受到嚴格限制。1981年該規劃法對自然災害易發區的土地使用方法又作了具體限制,例如,滑坡災害危險區分為兩類,一類是建築活動必須禁止的嚴重危險區,另一類是必須經過充分論證方可從事建築活動的較危險區。1982年,法國又頒布了自然災害防治法,並制定了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種主要自然災害防治計劃。為了進一步預測和盡可能減少災害所造成的損失,根據該防治計劃編制了災害易發區危險性區劃圖,包括紅色區域(高危險性區)、白色區域(以一種災害為主的危險區)、藍色區域(雖然有災害,但可以預防)。在紅色區域,一切新開工的建築活動是絕對禁止的,而在藍色區域,進行建築需要提供充分的論證及災害後果可靠性評估報告,如果五年之內不採取相關防治措施,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對建築方因自然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不予賠償。到1989年,根據全法國的災害危險性區劃結果,法國共有 15600個鄉鎮受到洪水、雪崩、滑坡和地震四種主要自然災害的威脅,約佔全國鄉鎮總數的三分之一。由於採取了災害區劃及相應的防治措施,法國的災害損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二、國內地質災害風險研究概述
近20年來,國家十分重視減災工作,如《中國21世紀議程》關於防災減災行動指出:「開展全國自然災害的風險分析,包括風險辨識、風險估算、風險評估三個部分」。這表明我國已把災害風險評估作為防災減災建設的重要內容,並將之納入國家可持續發展體系。大多數地方的21世紀議程都把防災減災作為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的重要任務之一,提出了災害風險評估行動方案。在我國研究比較系統深入的災害風險評估是地震災害。其代表性的工作成果是由國家地震局先後完成的三代《中國地震烈度區劃圖及使用規定》。該圖在對全國區域地震危險性評估基礎上,確定了不同地區一般場地條件下在未來一定期限內可能遭遇超越概率為10%的烈度值,即地震基本烈度。綜合性自然災害風險研究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例如,黃崇福等用模糊集方法建立了城市地震災害風險評估的數學模型。水利、農林、氣象等部門的一些專家分別開展了一些區域性的洪水災害、森林火災、台風災害等風險分析或災情預測評估研究,編制了風險圖,提出了災情評估或風險評估的方法和技術。雖然這些工作還不夠深入和系統,但對指導行業減災、提高災害風險管理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我國地質災害管理工作,自1999年國土資源部發布《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標志著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軌道,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好《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從源頭上抓好地質災害防治,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於實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通知》。通過幾年的管理實踐,以及適應全社會減災防災的需要,2004年3月1日,國務院正式發布《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使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了法律保證。該《條例》規定,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成部分;明確要求「在編制地質災害易發區內的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時,應當對規劃區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明確了評估的主要地質災害種類,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隨著我國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和災害防治管理向科學化、法制化方向的逐步發展,我國土地資源的合理與安全使用得到進一步優化,為控制和減少人為誘發的地質災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國地質災害的風險評估(價)研究工作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興起,在這一領域的研究中,已經取得了較為豐富的成果,為減災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例如,蘇經宇(1993)提出了判別泥石流危險性分布的標志和方法。劉希林等(1988)對區域泥石流風險評估進行了研究,給出了區域泥石流危險性評估的8個指標和人與財產的易損性計算公式,並提出了判斷泥石流危險性程度和評估泥石流泛濫堆積范圍的統計模型,對雲南和四川省泥石流災害風險進行了評估。張梁(1994)等根據環境經濟學理論,初步論證了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和風險評估的經濟分析方法。張業成(1995)對雲南省東川市泥石流災害進行了風險分析。張梁、張業成、羅元華及殷坤龍、晏同珍等對滑坡災害危險性和斜坡不穩定性的空間預測與區劃進行了系統研究,先後提出了定量評估的信息分析模型、多因素回歸分析模型、判別分析模型等,並對秦巴山區和三峽庫區滑坡災害進行了危險性分析與區劃。朱良峰(2002)等研究開發了基於GIS的區域地質災害風險分析系統,對全國范圍的滑坡泥石流災害進行了危險性分析、易損性分析和最終的風險分析。殷坤龍等經過多年研究,開發出MapGIS的滑坡災害風險分析系統(IASLH)。在該系統中,提出了滑坡災害危險性分析的信息量模型。該模型根據滑坡分布信息與各滑坡影響因素之間的關系,計算出產生滑坡的信息量,據此,進行滑坡危險性區劃,並應用IASLH系統對中國漢江流域旬陽地區的滑坡災害以及中國滑坡災害進行了評估。
當前,地質災害風險研究正處於方興未艾之時,今後將得到更加迅速的發展,其研究內容將更加廣泛,理論方法更加豐富、先進。可以預見,不久的將來,它將成為一項具有完善理論和技術方法的新興領域。其基本趨勢是:向著評估定量化、綜合化、管理空間化的方向發展。主要表現為:
(1)從歷史與現狀分析趨向預測與研究相結合;
(2)從個體分析趨向個體與區域研究相結合;
(3)從定性分析趨向定量化評估;
(4)從單項要素分析趨向綜合要素評估;
(5)從單純的風險評估理論研究發展為風險評估與減災管理相結合,風險評估與防治相結合,風險評估的目的是為了服務於社會經濟建設和減災管理;
(6)以GIS空間化技術為支撐的多因素信息模型化評估與空間化管理空前發展,將逐步取代傳統的調查統計和手工制圖,並向網路技術化發展;
(7)研究理論與方法趨向於內容更豐富,形成多學科的融合與交叉,特別是與社會學緊密相結合。
盡管經過20多年的發展,國內外的地質災害風險研究與評估在理論和實踐方面都取得了較為豐富的成果,然而還未形成系統完善的理論與方法體系,也沒有統一的評估標准,國內在這一領域的研究還很薄弱,地質災害的各專業災害評估仍處於日益深入的探討和總結過程。主要存在的問題包括:
(1)目前滑坡泥石流災害破壞損失只考慮了直接的經濟損失,對其間接經濟損失評估方法的研究很少;
(2)現有的滑坡泥石流災害風險評估框架與指標體系的目標和構成都不夠明確,指標體系不夠完整,各分析層面之間的邏輯關系,不同的學者有不同的表述,缺乏普遍共識的評估框架體系;
(3)對於滑坡泥石流災害的風險可接受水平的研究非常薄弱,沒有令人信服的標准體系;
(4)滑坡泥石流災害風險評估理論和方法還不完善;
(5)滑坡泥石流災害風險評估中的易損性分析還是一個相當薄弱的環節。在易損性分析中,一般僅考慮了滑坡泥石流災害的歷史災情中的人員傷亡,而對歷史災情中的經濟財產和資源環境的損失很少予以考慮。
⑨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框架
一、地質災害風險評估
地質災害風險評估,即分析不同強度的地質災害發生的概率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對風險區發生不同強度地質災害活動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損失進行的定量化分析與評估。地質災害風險評估的目的是清晰地反映評估區地質災害總體風險水平與地區差異,為指導國土資源開發、保護環境、規劃與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提供科學依據。地質災害風險區劃是按計算的地質災害期望損失值分成不同等級風險區,針對不同風險區的特點提出減少風險的各項對策。
根據地質災害風險的構成因素,地質災害風險評估主要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危險性評估;二是易損性評估。滑坡風險分析(區域尺度)不僅可以識別現有承災體的影響,還可以識別出與未來開發相關的潛在影響,這對未來開發決策具有指導意義。也就是說,地質災害風險分析就是對滑坡災害進行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估計,回答「什麼原因」、「在哪發生」、「什麼時候發生」、「強度多大」、「頻率多少」、「影響多大」、「風險水平是否可以接受」這些關鍵問題。並在此基礎上優化組合各種風險管理技術,做出風險決策。對地質災害實施有效的控制和處理風險所致損失的後果,期望以最小的成本換取大的安全保障。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險總是與人類社會共存,人類社會所能做的工作,就是要降低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風險,進行風險分散和轉移,將風險管理到一個可以接受的程度,而風險評估則是實現風險管理的關鍵。
在地質災害風險計算的基礎上進行風險評估,主要是判斷存在的風險是否可接受,並制定風險處理選擇方案或建議。一般將風險分為可接受水平、容忍水平或不可容忍水平。什麼水平的風險是可以接受或容忍的,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當地生產力水平和防災能力、心理預期、社會和文化價值取向等因素。比如在比較貧困落後的地區,所能接受的災害風險水平要比相對富裕地區高。在風險高地區生活的人,所能接受的風險水平要比生活在低風險地區的人高。因此,在不同地區和不同人群,可接受的風險水平是不一樣的。可接受的風險水平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進行風險-效益分析,最後得出權衡後的風險水平。香港特區政府岩土工程辦公室將新開發坡體的可接受的個人風險定為1×10-5,對於已存在的坡體開發個人風險定為1×10-4。一般使用頻率—死亡人數(FN)圖解法確定可接受的社會風險水平(圖1-2)。
圖1-2 一定規模(死亡人數)的事件發生頻率與死亡人數(FN)圖解(據澳大利亞岩土力學協會,2000)
二、地質災害風險評估框架
地質災害風險管理主要包括風險識別、風險評估和風險處置三個方面。首先是風險識別,然後進行風險評估,在此基礎上通過成本-效益方法以及綜合考慮各方面因素確定減災行動。降低地質災害風險涉及風險的接受、避讓、預防、減輕或共同分擔。減災手段包括「硬」的工程方法,還包括「軟」的立法、教育、保險、援助、應急和規劃。關於滑坡風險管理,目前世界上還沒有一個通用的框架,比較公認的是澳大利亞岩土力學協會(2000)在其滑坡風險管理指南中確定的框架(圖1-3)。
香港斜坡安全管理是一項持續努力和全方位的長期計劃,其宗旨是最大程度地降低香港的滑坡風險。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香港將量化風險的理念引入邊坡安全管理政策中,開展了一系列試驗研究,並將試驗研究成果應用到邊坡安全政策中。香港邊坡安全量化風險評估採用了Stewart (2000)提出的香港化學工業界的風險管理框架(圖1-4),內容主要包括風險分析、風險評估和風險管理。風險管理是風險評估、風險控制和實施行動和/或監測計劃的整個過程。風險控制涉及風險處理措施的評估(包括風險減輕、風險接受和風險避讓)。根據風險控制過程的結果實施行動和/或監測計劃。參照英國健康與安全行政官(HSE)風險容忍准則(圖1-5),制定了「滑坡風險准則」。當風險水平介於兩個極限之間(位於「可容忍區」)時,針對這一風險指標要求開始採取行動,將風險降至「切實可行的」水平。這就是所謂的ALARP要求。對每個存在潛在危險性設施都實施了減輕風險計劃,隨後對土地利用規劃實行控制,以避免風險加大,並在可能的情況下降低附近地區的風險。
圖1-3 滑坡風險管理程序(據澳大利亞岩土力學協會AGS,2000)
可以說,香港風險管理理念是在1993年被用於檢查邊坡安全政策的,到1995,風險管理手段開始被認為是有助於邊坡安全的一項不可或缺的政策。利用量化風險評估(QRA)技術,來計算和管理滑坡風險已經逐漸獲得香港岩土工程業界的認同,因而驅使相關技術在近年來得到發展和應用。
圖1-4 香港化學工業界風險管理框架
圖1-5 健康與安全行政官(HSE)的風險容忍度框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