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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是怎樣產生的呢

發布時間: 2021-02-11 04:48:08

1. 地質災害產生的因素有哪些如何杜絕地質災害的產生

地質災害都是在一定的動力誘發(破壞)下發生的。誘發動力有的是天然的,有的是人為的。據此,地質災害也可按動力成因概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自然地質災害發生的地點、規模和頻度,受自然地質條件控制,不以人類歷史的發展為轉移;人為地質災害受人類工程開發活動制約,常隨社會經濟發展而日益增多。
誘發地質災害的自然因素有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

誘發地質災害的人為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
由於地質災害的發生有其自然屬性,因此無法杜絕地質災害的產生。但是我們可以採取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採取措施減少地質災害發生後的損失。
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有:
崩塌、滑坡防治的基本方法主要是各種加固工程如支檔、錨固、減載、固化等,並附以各種排水(地表排水、地下排水)工程,其簡易防治方法是用粘土填充滑坡體上的裂縫或修地表排水渠。 火山噴發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基本方法是工程設計和施工中要設置完善的排水系統,避免地表水入滲,對已有塌陷坑進行填堵處理,防止地表水注入。

2. 地質災害怎麼產生的

滑坡:是指抄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襲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圖
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1]

3. 地質災害是怎麼產生的

簡單地說,地震的原因主要有:地球各個大板塊之間互相擠壓.另外還有火山噴發引起.
地震分為天然地震和人工地震兩大類。天然地震主要是構造地震,它是由於地下深處岩石破裂、錯動把長期積累起來的能量急劇釋放出來,以地震波的形式向四面八方傳播出去,到地面引起的房搖地動。構造地震約佔地震總數的90%以上。其次是由火山噴發引起的地震,稱為火山地震,約佔地震總數的7%。此外,某些特殊情況下了也會產生地震,如岩洞崩塌(陷落地震)、大隕石沖擊地面(隕石沖擊地震)等。
人工地震是由人為活動引起的地震。如工業爆破、地下核爆炸造成的振動;在深井中進行高壓注水以及大水庫蓄水後增加了地殼的壓力,有時也會誘發地震。
地震波發源的地方,叫作震源。震源在地面上的垂直投影,叫作震中。震中到震源的深度叫作震源深度。通常將震源深度小於70公里的叫淺源地震,深度在70-300公里的叫中源地震,深度大於300公里的叫深源地震。破壞性地震一般是淺源地震。如1976年的唐山地震的震源深度為12公里。
地幔物質的熱對流。是由地球內部放射性元素衰變產生的能量所驅動的。是地球內部能量釋放的外部表現。內部能量釋放主要有一下形式:地震,火山,板塊運動,地質構造。地震是其中之一。
〔1〕在地球內部有震源,震源向外釋放能量(地震波)從而引起一定范圍內的振動.
〔2〕其它地質災害或自然災害,也可以間接誘發地震.
地幔物質的熱對流。是由地球內部放射性元素衰變產生的能量所驅動的。是地球內部能量釋放的外部表現。內部能量釋放主要有一下形式:地震,火山,板塊運動,地質構造。地震是其中之一。
而降水,風,洋流,河流等地表過程都是由地球外部能量即太陽所驅動的。

4. 地質災害如何形成的可以預測嗎

地質抄災害有很多,比如泥石流,山體滑坡,火山爆發,地震,地面塌陷,之類的,至於預測辦法有專業的和非專業的
專業:其實就是利用GPS或者是北斗系統,精細化的觀測地面是否有異常,比如說地表有沒有改變(地表隆起之類的),以此來推斷是否將要有災害發生
非專業:非專業其實也不是不專業,只不過它用到的方法和專業的相比更「土」,這種方法就像人們預測地震一樣,往往有一些災害要發生的時候,一些動物更容易察覺到,因為他們的聽覺和嗅覺比人類靈敏,人類也可以自己觀察,比如說河流水質忽然變差,暴漲,井中冒出難聞的氣味之類的。

5. 崩塌地質災害是怎麼形成的

崩塌是指陡峻山坡上岩塊、土體在重力作用下 ,發生突然的急劇的傾落運動。多發生在大於60°~70°的斜坡上。崩塌的物質,稱為崩塌體。崩塌體為土質者,稱為土崩;崩塌體為岩質者,稱為岩崩;大規模的岩崩,稱為山崩。崩塌可以發生在任何地帶,山崩限於高山峽谷區內。崩塌體與坡體的分離界面稱為崩塌面,崩塌面往往就是傾角很大的界面,如節理、片理、劈理、層面、破碎帶等。崩塌體的運動方式為傾倒、崩落。崩塌體碎塊在運動過程中滾動或跳躍,最後在坡腳處形成堆積地貌——崩塌倒石錐。崩塌倒石錐結構鬆散、雜亂、無層理、多孔隙;由於崩塌所產生的氣浪作用,使細小顆粒的運動距離更遠一些,因而在水平方向上有一定的分選性。
岩土類型、地質構造、地形地貌三個條件,又通稱為地質條件,它是形成崩塌的基本條件。
⑴岩土類型.岩土是產生崩塌的物質條件。不同類型、所形成崩塌的規模大小不同,通常岩性堅硬的各類岩漿岩(又稱為火成岩)、變質岩及沉積岩(又稱為水成岩)的碳酸鹽岩(如石灰岩、白雲岩等)、石英砂岩、砂礫岩、初具成岩性的石質黃土、結構密實的黃土等形成規模較大的岩崩,頁岩、泥灰岩等互層岩石及鬆散土層等,往往以墜落和剝落為主。
⑵地質構造.各種構造面,如節理、裂隙、層面、斷層等,對坡體的切割、分離,為崩塌的形成提供脫離體(山體)的邊界條件。坡體中的裂隙越發育、越易產生崩塌,與坡體延伸方向近乎平行的陡傾角構造面,最有利於崩塌的形成。
⑶地形地貌.江、河、湖(岸)、溝的岸坡及各種山坡、鐵路、公路邊坡,工程建築物的邊坡及各類人工邊坡都是有利於崩塌產生的地貌部位,坡度大於45度的高陡邊坡,孤立山嘴或凹形陡坡均為崩塌形成的有利地形。

6. 中國地質災害形成的原因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對環境造成破壞的地質作用或地質現象。地質災害在時間和空間上的分布變化規律,既受制於自然環境,又與人類活動有關,往往是人類與自然界相互作用的結果。[1]

中文名
地質災害
外文名
Geological disasters
特點
突然,廣泛,區域,不可避免等
簡稱
地災
類型
滑坡、泥石流
快速
導航
基本特點

基本分類

分級標准

成因分析

危險性評估

防治知識

應用

速報制度

防禦

相關條例

中國地質災害

瑞士的地質災害

期刊

信息化建設
定義
簡稱地災。[2] 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不良地質現象通常叫做地質災害,是指自然地質作用和人類活動造成的惡化地質環境,降低了環境質量,直接或間接危害人類安全,並給社會和經濟建設造成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2]
地質災害的背景
影響或控制地質災害形成與發展的基礎環境和總體條件。它與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既存在密切聯系又有一定區別。地質災害形成條件指的是造成地質災害的直接因素;地質災害背景指的是控制和影響地質災害的更高層次的基礎條件。地質災害背景由兩個系列組成:[2]
①以地球動力活動為核心的自然背景;
②以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為核心的社會經濟背景。地質災害背景雖然不能直接決定一個具體災害事件的發生和發展,但從宏觀上控制了一個地區一種或多種地質災害的成災程度和變化的總體趨勢。因此研究地質災害背景條件是進行地質災害宏觀評價的重要內容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界定
根據2003年11月19日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94號)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基本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或人為作用,多數情況下是二者協同作用引起的,在地球表層比較強烈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的岩土體移動事件。地質災害在成因上具備自然演化和人為誘發的雙重性,它既是自然災害的組成部分,同時也屬於人為災害的范疇。在某種意義上,地質災害已經是一個具有社會屬性的問題,已經成為制約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安居的重要因素。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就不僅是指預防、躲避和工程治理,在高層次的社會意識上更表現為努力提高人類自身的素質,通過制定公共政策或政府立法約束公眾的行為,自覺地保護地質環境,從而達到避免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目的。
地質災害主要是指崩塌(即危岩體)、滑坡、泥石流、岩溶地而塌陷和地裂縫等,它們是比較公認的原地殼表層地質結構的劇烈變化而產生的,且通常被認為是突發性的。
地質環境災害是指區域性地質生態環境變異引起的危害,如區域性地而沉降、海水入侵、乾旱半乾旱地區的荒漠化、石山地區的水土流失、石漠化和區域性地質構造沉降背景下平原或盆地地區的頻繁洪災等,這些問題通常都是由多種因素引起且緩慢發生的,地質界常稱其為緩變性地質災害。
當然,不能簡單地把洪水歸類於地質災害。但長時期、大范圍且爆發頻繁的洪災是與地質環境密切相關的,是人類社會工程經濟活動或防洪治水方略與地質環境演變方向比較長期的不相適應的結果。利用考古資料恢復長江荊江河段近5000 a來洪水位的上升過程,發現近2000 a來是荊江洪水位相對荊北平原上升的主要時期,累計上升13.6 m,特別是近500 a來的洪水位上升的平均視速率達20~27 mm,/a。近500 a來的荊江走堤廈其堤基的決口破壞歷史研究表明,在兩岸干堤地基的滲漏、管涌、潰決、軟上地基變形和崩岸等工程地質問題中,洪水期以北岸的管涌和漬決占絕對優勢,干早期則以南岸的崩岸引人注意,這反映了荊江高水位與其地質環境已不相適應的關系。

7. 什麼是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自然地質作用或人為地質作用,使生態環境遭到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命、物質財富造成損失的事件。例如,崩塌、滑坡、岩爆、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和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沙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等。
地質災害廣泛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中,它給我們的生產、生活造成了諸多的不便,同時,也給我們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因此,在認識了解地質災害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認識地質災害本身,還要了解掌握地質災害的成因、觀測、分類、預防,以及地質災害的救援知識,以便為我們科學的預防和救援打下堅實的基礎。
地質災害一般分為自然地質災害和人為地質災害兩大類。因為發生災害的地理環境不同,所以治理災害的方法和減災措施也有所差別。近年來為深入研究,又把地質災害分為山地地質災害、平原地質災害和城市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根據其主導動力成因具體分為內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地震、火山、構造沉降、構造地裂縫、岩爆等;外動力地質災害,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人為動力地質災害,包括水庫誘發地震、抽水塌陷、礦區采空塌陷等。實踐表明,單一成因的地質災害較少,復合型地質災害較多。
根據地質災害成災動態特徵可分為突發型地質災害——發生突然,過程短暫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震、火山、煤瓦斯突出、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緩發型地質災害(或累進型地質災害)——發生過程比較緩慢,具有累進性特徵的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土地鹽漬化、海水入侵等。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自然地理位置可分為山地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主要包括地面沉降、土地鹽漬化等;濱海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水入侵、海岸侵蝕等;海洋地質災害,主要包括海底滑坡等;城市地質災害,主要為地面沉降和塌陷以及地裂縫等。
根據與社會經濟關系可分為城市地質災害、礦區地質災害、農業地質災害、工程地質災害等。
地質災害的普查是在正確認識各種地質災害的基礎上,對一個特定區域可能發生的地質災害的全面排查,進而有效地進行預防和治理。它是地質災害預防的前提。
所謂地質災害防治是指對由於自然作用或人為因素誘發的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造成危害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現象,通過有效的地質工程手段,改變這些地質災害產生的過程,以達到減輕或防止災害發生的目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的方針,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進行。
各級人民政府地質礦產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地質災害實行統一監督管理,加強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並將其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區域:城市、農村和其他人口集中居住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重點工程設施,主要河流,交通干線,重點經濟技術開發區,風景名勝區和自然保護區等。
研究地質災害的最終目的是減少地質災害發生對人們造成的損失,然而有效地預防又離不開不間斷的、准確有效的觀測,所以觀測在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
常用的方法有簡易監測法和精密觀測法。
簡易監測法有定期目視檢查和安裝簡易監測設施進行監測兩種。定期目視檢查要求監測責任人定期目視檢查或在暴雨天氣時目視檢查,監測地質災害有無異常變化,例如,建築物變形情況、地面裂縫的發生發展情況以及地下水異常變化等。
安裝簡易監測設施要求在監測地災點敏感變化部位(如滑坡前緣或後緣裂縫處)設立簡易固定標尺(如打入木樁或釘繩法、貼紙法)或用水泥砂漿貼片等觀測坡體滑移變化情況。
儀器精密監測主要分為水平與垂直位移監測(包括深部位移監測和孔隙水壓力、地應力監測等),主要針對需花費較大資金進行治理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此類監測工作一般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和技術人員承擔。
分析地質災害的成因、給地質災害進行分類、地質災害的普查等都是在災害沒有發生前進行的一系列為減災減損採取的措施。但是當地質災害發生以後,我們不但要進行正確的治理,還必須有有效的營救機制。地質災害的營救要以科學發展觀理論為指導,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
我國地域遼闊,地理和地質條件都很復雜,地質災害種類多、分布廣、影響大,占各種自然災害的1/4。平均每年因地質災害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達75億~120億元,特別是一旦發生地震等重大災害,其損失就會更大。
地震是各種地質災害中破壞性最大的一種。我國地處歐亞地震帶與環太平洋地震帶之間,是歐亞板塊與太平洋板塊、印度洋板塊的接觸及俯沖帶,構造活動劇烈,地震頻繁。從20世紀初到1988年,我國發生6級以上的地震655次,其中8級以上的9次。20世紀以來,全球發生7級以上地震1272次,死亡人數超過百萬,其中,我國地震佔10%,死亡人數佔一半以上。1976年唐山地震,建築物幾乎全被破壞,人員傷亡多達40萬。
崩塌、滑坡、泥石流也是破壞性很大的地質災害,在我國山區、高原廣泛出現,西北、西南地區更多。僅四川,近10年來就達數萬次,死亡2500多人,經濟損失達20多億元。
地面沉降和塌陷,是沿海和東部地區出現較多的地質災害。尤其是經濟發達地區和大城市,影響嚴重,不可低估。上海、天津地面沉降最大累計達2米多,對人民生活和經濟發展造成重大威脅。
我國地質災害發展趨勢:次數增多,損失日益加重,面積越來越大。造成地質災害的原因很多,其中,人為的因素相當重要。據分析,全國50%以上的地質災害的發生與人類活動有關。由於人類不按客觀規律進行經濟、軍事、生產活動,嚴重破壞地質環境,加劇了災害的發生。缺乏科學規劃、對自然資源掠奪性開發、亂挖濫采、亂棄廢渣、過量抽取地下水等,都會引發地質災害。在缺乏科學論證和科學決策的情況下興修水庫,鋪設鐵路,修建公路或其他大型工程,不僅影響工程質量,而且會誘發地質災害。事實告訴我們:一旦人類活動破壞了環境,要想重新建立起來需要付出更昂貴的代價,甚至比當初想在經濟活動中獲得的價值還要多得多,如寶成鐵路建成後,每年要支出大量經費維修路基,僅1987年的投資費用,就相當於當年建路費用的50%。

8. 地質災害產生的影響因素

環膠州灣地區地質災害的產生受很多因素的影響,總體上可以歸結為內動力地質作用、外動力地質作用和人類工程地質活動三大類。

4.7.1 內動力地質作用

內動力地質作用與地質災害的發育有著密切的關系。內動力地質作用對地質災害發育的控製作用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地殼的區域升降運動; 二是斷裂構造活動。前者是形成現狀地形特徵的內在因素; 後者則是形成區內構造格局及岩石節理裂隙發育程度的必要條件。

4.7.2 外動力地質作用

外動力地質作用是指地表受重力和太陽能影響而產生的地表變異作用,包括流水、風化等作用及其他作用。其作用的形式可歸結為剝蝕作用和堆積作用,以及連接二者的搬運作用,即不斷地破壞和夷平那些由內動力地質作用產生的隆起部分,並把破壞下來的碎屑物質搬運堆積到低窪地區或海中。因此,外動力地質作用的過程起著改造地表形態的作用,是地貌景觀形成和發展的基本動力。現狀的地貌形態是內、外動力地質作用綜合影響的結果,也是地質災害發育的重要影響因素。

( 1) 流水作用

區內大氣降水相對比較豐富,且多集中在雨季 7 ~9 月份。由於受地形條件控制,河流功能存在較大差異,但其對地表的侵蝕,對泥砂、礫石的搬運作用和堆積作用,以及對地表形態的改造作用是相同的。當地表接受大氣降水形成徑流時,開始降水在重力作用下,以散流方式向下運動,隨著流量及流速的加大,對地表形成片狀侵蝕,對地表風化層或鬆散層進行剝蝕,若匯入溝谷底部或低窪地帶,徑流就會集中,動能增大,並以線狀形式對溝谷底部及兩側進行侵蝕。在此過程中,不僅有流水的直接沖刷作用,而且有水中砂、石塊甚至是巨大漂礫的磨蝕作用。

( 2) 風化作用

風化是外動力地質作用的重要方式,與地質災害的形成和發展有密切關系。由於山區岩石出露,風化形式多為碎屑狀風化、塊狀風化和球狀風化。

4.7.3 人類工程地質活動

人類頻繁的工程地質活動及對地質環境的破壞,是工作區內地質災害及隱患形成的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改革開放以來,尤其是 1990 年以來,經濟、城市建設、旅遊及第三產業、交通等設施建設得到迅猛發展,建設規模和步伐都是空前的,人類的工程活動及對地質的影響也在不斷增強,由此而產生的不良地質現象明顯呈上升趨勢。人類工程活動分布見圖 4.6。

圖 4.6 環膠州灣地區人類工程活動分布

隨著旅遊業的長足發展,旅遊線路建設發展較快。在修建公路的過程中,由於開挖路基坡腳,破壞了地質體的原有結構特徵,削坡過陡造成邊坡失穩,為地質災害的產生提供了條件,形成災害隱患。新景點的開發大都以地質地貌景觀為主,尤以怪、險、奇、玄的地貌景觀吸引遊客,加大了人類與景觀的接觸程度,也增加了災害發生的概率。

城市或城鎮的工業、民用建築的建設,特別是在丘陵、山區,建築物的建設需要對鄰近山體採取削坡、回填等措施,這些工程對地質環境的破壞,無論是時間上還是空間上,都將更加頻繁和密集,形成的災害隱患也不斷增加。

礦產資源開發、建築石材開采、河道內挖沙等資源開發活動,也是破壞地質環境、形成災害隱患的重要人類工程活動之一。開采活動破壞了山體、植被、耕地,形成的礦坑、陡峻邊坡及大量堆置的礦渣、尾礦等,是誘發或造成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重要因素。

近海地區地下水資源的不合理開發,是造成海 ( 咸) 水入侵的主要原因。

9. 常見地質災害是怎樣形成的

舉個例子吧,
設想一個場地,要建一個高樓。
擬建場區地質條件變化較大,地質結構較復雜,岩土層性質變化較大,對其場地的地質環境條件應進行詳細的勘察和論證,尤其探明灰岩的分布和岩溶的發育情況,避免由於基岩地質條件、工程地質條件的不明而引起岩溶地面塌陷、軟弱土層地面沉降、基坑失穩破壞、基坑降水誘發地面沉降、基坑突涌、地基土浸水膨脹和失水收縮等災害的發生,從而對建築基礎造成破壞。
3、針對基坑降水地面沉降地質問題,可根據周邊環境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如不能設置有效的止水帷幕,可採取回灌井方案,同時需注意進行地面沉降監測及周邊影響區域內的建築物變形監測。
4、基坑開挖面積及深度較大,開挖土方量大,堆放在評本區內可能造成堆積土邊坡失穩,施工時應注意選擇棄土堆放場所並注意控制堆放邊坡角度處於自穩范圍內。
5、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性中等區進行工程建設時,應對可溶性岩層的分布、特徵、是否存在溶洞、是否造成岩溶地面塌陷災害進行分析、論證或查明,以避免隱伏性岩溶地面塌陷災害的發生;岩溶區施工灌注樁宜選用對地基擾動和影響小的成孔工藝,如回轉鑽進成孔。灌注樁施工前應進行專門的施工勘察,查明岩溶洞隙及其伴生土洞的位置、規模、埋深等情況;當採用嵌岩樁時,應進行專門的樁基勘察;對一柱一樁的基礎,應逐樁布置勘探孔,直徑大於1m的樁應布置2-3個勘探孔。勘探孔如發現溶洞或土洞應跟蹤注漿充填。
6、本區域土層中夾有高嶺土,在施工過程中注意高嶺土與地下水作用產生的危害。基坑開挖和基礎施工時,應防止地表水及地下水浸泡地基土,也不宜暴曬地基土,保持地基土的天然濕度。
7、針對基坑涌水地質問題,需進行次重點防治。應對基坑內水量進行必要監測,同時採取合理的降水措施,並配合相應的截水和排水措施,如修建截水溝、排水井等,避免發生基坑突涌。工程建設時採取合理防排水措施,及時疏排地表水,防止浸泡沖刷地基。
8、本區內樁端持力層局部高差較大,基礎施工時應加強樁端持力層的驗收工作,確保樁端進入持力層一定深度。另外,樁身過長時樁長細比過大,在進行設計及施工時應避免過大的彎曲變形造成的建築物不均勻沉降危害。
9、場地現有的地面高度有一定的高差變化,如果本區工程建設出現或存在人工邊坡,應根據具體邊坡工程地質條件,設置相應的擋土牆的防護措施。

10. 地質災害的種類及成因

一、地質災害的定義

(一)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由於地質營力或人類活動而導致地質環境發生變化,並由此產生各種危害或嚴重災害,使生態環境受到破壞、人類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現象或事件(汪新文主編,1999)。地質災害按成因可分為兩類,一類是自然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噴發,滑坡,泥石流;另一類是由於人類活動引起的地質災害,如地面沉降等。

(二)特點

地質災害與氣象災害、生物災害一樣是自然災害的一個主要類型,具有突發性、多發性、群發性和漸變影響持久的特點,並且容易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巨大的經濟損失(段永侯等,1993)。地質災害中以突發性、群發性小型土質滑坡、崩塌為主。直接誘發因素是集中性強降雨;山區切坡建房、修路等工程活動是產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的重要因素;群眾防災意識淡薄、避災自救知識缺乏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而地震、火山噴發這樣的地質災害發生的頻率相對來說比較小,但是它的破壞性是巨大的。

二、地質災害的種類及成因

(一)地震

地震是岩石圈在內力作用下突然發生破裂,地球內能以地震波的形式強烈釋放出來,從而引起一定范圍內地面震動的現象。引起地震的原因很多,據此可以分為構造地震、火山地震和沖擊地震,人類活動引起的地震還可以稱為誘發地震(宋春青和張振春,1996)。構造地震是構造變動特別是斷裂活動所產生的地震,約佔全球地震總數的90%。其中大多數又屬於淺源地震,因此對建築物的破壞程度很大,波及的范圍很廣,常引起生命財產的重大損失,汶川地震就屬於此種類型。

人們根據地震的活動地區,在地理上劃分出幾條主要的地震活動帶。環太平洋地震帶,約80%的淺源地震都發生在這一帶內;地中海—南亞地震帶,帶內亦發生破壞性地震以及很少的深源地震。此外,還有北極—大西洋海嶺地震帶、東太平洋海隆地震帶、西印度洋地震帶、東非地塹地震帶等次要地震帶。

(二)火山噴發

火山噴發是地幔物質在地球內部動力的作用下不斷運動,當岩漿中氣體成分游離出來使內壓力增大到一定極限時,岩漿就會順地殼裂隙或薄弱地帶噴出地表,形成火山噴發。根據火山通道的形狀可分為裂隙式噴發和中心式噴發。裂隙式噴發是岩漿沿一個方向的大斷裂或斷裂群上升,噴出地表;中心式噴發則是噴發物沿火山喉管噴出地面,平面上成點狀噴發。

人們根據火山的活動性,將火山劃分為死火山、活火山和休眠火山三種。如今,地球上已發現的活火山共有523座,其中有455座在陸地上,有68座位於海底(李克,2005)。死火山大約20000餘座。這些火山在地理分布上有一定的規律性,他們大多集中在幾個主要的火山帶上。如環太平洋火山帶、大洋中脊火山帶、阿爾卑斯—喜馬拉雅火山帶、東非裂谷火山帶。

火山噴發形成典型的火山地貌景觀,有火山錐,如海南瓊山馬鞍嶺,山西大同火山錐;火山口;火山湖,也叫火口湖,如吉林延邊長白山天池;堰塞湖,黑龍江五大連池和鏡泊湖;火山溶洞;火山瀑布等。

(三)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體或岩體在重力的作用下和其他因素的影響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整體的向下滑動。滑坡經常發生在粘土質為主的土層或泥質岩及變質岩的分布區。俗稱「走山」、「垮山」、「地滑」、「土溜」等。滑坡的形成與氣象水文、地層岩性、地質構造、地形地貌、外營力改造和人類工程活動等因素密切相關。鬆散土體和高陡的斜坡是形成滑坡的內因,河流沖刷及淘蝕是產生滑坡的外因,人類工程活動和降雨是發生滑坡的主要誘發因素。

另外,產生滑坡的基本條件是斜坡體前有滑動空間,兩側有切割面。例如中國西南地區,特別是西南丘陵山區,最基本的地形地貌特徵就是山體眾多,山勢陡峻,溝谷河流遍布於山體之中,與之相互切割,因而形成眾多的具有足夠滑動空間的斜坡體和切割面,廣泛存在滑坡發生的基本條件,滑坡災害相當頻繁。

(四)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區的溝谷中,因暴雨、洪水等充足的水源激發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塊的特殊的洪流。泥石流具有暴發突然,運動快速,來勢兇猛,破壞力強,成災率高等特點。泥石流的形成有三個必備的條件:①地勢陡峻,山高溝深,流域面積大;②有大量的鬆散的物質;③在短時間內有充沛的水量。泥石流粘度大、容量高、具有重大沖擊力,具有很大的破壞性,在我國的南方地區,暴雨、洪水過後經常會出現這種地質災害。

泥石流發生機制是陡峭的河床堆積物由於暴雨而飽和,進而在其表面產生水流,堆積物失去力學的穩定性而開始滑動形成泥石流。另外,崩塌土塊在其運動過程中,破壞了結構,而又有水的供給也可以形成泥石流。泥石流的發育過程與氣候環境的變化有關,如冰川的消融,冰體填充山谷,阻塞成湖,山坡重力侵蝕加劇;與季風在一個地區的盤踞時間的長短有關;與一個地區的植被繁盛也有關系;泥石流還與區域地質構造運動的強弱、地勢起伏和岩石軟硬有關。

(五)地面沉降

地面沉降,又稱為地面下沉或地陷,它是在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影響下,由於地下鬆散地層固結壓縮,導致地殼表面標高降低的一種地質現象。

地面沉降主要發生於大型沉積盆地和沿海平原地區的工業發達城市及油氣田開采區。其特點是涉及范圍廣,下沉速率緩慢,往往不易被察覺;在城市內過量開采地下水引起的地面沉降,其波及的面積大;地面沉降具有不可逆特性,就是用人工回灌辦法,也難使沉降的地面回復到原來的標高。近年來,在軟土等不良工程土體較發育地區,由於人類工程活動造成的基礎不均勻沉降現象成為影響大型工程建設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地面沉降對於建築物、城市建設和農田水利設施危害極大。

三、中國的主要地質災害

中國是一個面積廣闊、資源豐富的國家,面積廣闊又決定了中國的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以及氣候條件的復雜性。因此中國的地質災害分布廣泛,類型多樣,發生頻繁。中國常見的地質災害有地震、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沉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

(一)中國地震災害的分布特點

中國處在世界兩個最活躍的地震帶上,東瀕臨環太平洋地震帶,西部和南部是歐亞地震的經過區域,因此中國的地震災害比較頻繁同時它也是中國主要的地質災害。

(1)中國地震分布特點是東少西多,地質構造特點是以東京105°為界分為東西兩部分。中國西部地區是世界上大陸地震最活躍、最強烈和最密集的地區。環太平洋地震帶對中國台灣及其附近海域影響最大。

(2)華北區、台灣地區地震多發的成因是該區處在亞歐板塊與太平洋板塊的交界帶,地殼活動強烈。西南地區地震、滑坡、泥石流多發的成因是由於印度洋板塊和亞歐板塊的擠壓碰撞。

(二)崩塌、滑坡、泥石流的分布特點

中國泥石流的分布明顯受地貌、地質和降水條件的控制,集中分布在階梯狀地形的過渡帶上,尤其是沿大斷裂、深大斷裂發育的河流溝谷兩側(馮天駟,1998)。其中雲南、四川、甘肅、陝西、西藏等地區是中國泥石流的多發地區。同時西南地區也是中國崩塌、滑坡等發育的主要地區。

(三)地面沉降分布特點

地面沉降活動主要發生在中國東部地區,尤其以沿海城市和華北平原等地區最嚴重。在該區域內,發生地面沉降的城市或地區有的是孤立存在,有的則是密集成群或斷續相連,形成大面積的地面沉降帶。

(四)水土流失的分布特點

水土流失是指:在水力、重力、風力等外營力作用下,水土資源和土地生產力的破壞和損失,包括土地表層侵蝕和水土損失,亦稱水土損失。

20世紀90年代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56萬平方千米,占國土面積37%,其中:水蝕165萬平方千米,風蝕191萬平方千米,在水蝕和風蝕面積中,水蝕風蝕交錯區水土流失面積為26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范圍廣、面積大。西部12省(區、市)(桂、蒙、陝、甘、寧、青、新、川、貴、滇、藏、渝)占國土面積70.78%,土壤侵蝕(均指微度以上侵蝕,下同)面積107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82.61%,水土流失最嚴重,分布面積最大;中部10省(冀、晉、遼、吉、黑、皖、贛、豫、鄂、湘)占國土面積24.28%,土壤侵蝕面積49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14.64%,水土流失較嚴重;東部10省、市(京、津、滬、蘇、魯、浙、閩、台、粵、瓊)占國土面積8.13%,土壤侵蝕面積9萬平方千米,佔全國土壤侵蝕面積的2.74%,流失相對較輕。

(五)土地沙漠化分布特點

中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中國西北、華北、東北等地區,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不斷地增加。荒漠化不僅使中國的耕地面積不斷減少而且對中國的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使中國的旱災、沙塵暴等災害不斷地嚴重(國土資源部地質環境司、宣傳教育中心,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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