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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治理項目意義

發布時間: 2021-02-10 15:44:32

地質災害治理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系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改革開放以來,甘肅省經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特別是進入本世紀後,地方經濟在以房地產為支柱產業的帶動下,取得了連續十餘年的高速發展。房地產業的發展是與土地開發為基礎的產業,隨著農村小城鎮建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安居工程的實施,人民群眾居住條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時人地矛盾也凸顯了出來。在土地日趨緊張的情況下,對一些非耕地的改造勢在必行。隨之而來的是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其所帶來的危害也不斷加大,發展經濟的同時,進行地質災害治理也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容之一。

一、地質災害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

甘肅省是全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間,全省共發生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8940起,共造成1692人死亡,297人失蹤,以2008年和2010年傷亡人數最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5.67億元(未含舟曲泥石流災害損失)。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遭遇了特大地震和極端天氣的影響,地質災害頻發,並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5·12」汶川特大地震引發的次生地質災害造成甘肅省地震災區151人死亡,47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8.76億元,地震也同時對甘肅省地質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創傷;「5·16」蘭州市九州石峽口滑坡造成7人遇難,兩個單元的家屬樓被摧毀;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造成1435人遇難,330人失蹤,泥石流災害同時對舟曲縣城基礎設施造成了嚴重破壞;「8·12」特大暴洪災害造成隴南市37人遇難,17人失蹤,其中以成縣最為嚴重;「3·2」東鄉縣城滑坡災害造成730人被迫轉移,縣城部分區域處於滑坡危險區。特別是受「5·12」汶川地震影響,全省中東部、南部的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天水市、慶陽市、平涼市、定西市等6個市(州)所轄38個縣(區)地質災害頻發,地震在這些地區引發崩塌、滑坡、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災害共8108起。

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查明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0629處。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縫等,其中崩塌、滑坡6699處,泥石流溝3580條,地面塌陷193處,地裂縫157處。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190.82萬人,受威脅財產304.81億元。

二、地質災害治理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遭遇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及「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等事件。面對特大地質災害的侵襲,甘肅省國土資源部門在省委、省政府及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下,實施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地質災害排查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有效的防災減災工程,為災後重建做出了一定貢獻。

(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截至2010年,甘肅省全面完成了87個縣(市)的1:10萬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並完成蘭州市、隴南市、天水市和平涼市所轄22個縣(區)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基本摸清了這些地區地質災害發育分布規律,為防災減災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二)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初步建立

在全省地質災害調查和詳查基礎上,全省87個縣(區)建立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群測群防監測點達到1萬多個。「十一五」期間,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取得顯著成效,累計成功預報地質災害57次,轉移群眾32.6萬人,避免經濟損失3.2億元。甘肅省「十有縣」建設都得到加強,蘭州市城關區等29個縣(區)進入國土資源部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名單,一批優秀群測群防員受到國土資源部的嘉獎。為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土資源部有關精神,結合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甘肅省實施了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並取得顯著成效。蘭州市、隴南市等地質災害多發區專業監測網建設工作已初步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全面展開,省國土資源廳與省氣象局合作開展了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十一五」期間,成功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140次,其中Ⅲ級98次,Ⅳ級42次。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得到加強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加大了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投資經費,多處險情嚴重、危險性大的地質災害得以及時治理。通過申請中央和省級財政治理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包括應急治理)510餘項,治理投資經費總額達數十億元,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對危險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害。同時,「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體製得到了加強,蘭州等地區地質災害年度防治經費常規投入逐步形成。

(四)重大地質災害事件災後恢復治理成效顯著

1.震後災區重建成效顯著

「5·12」汶川地震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了《汶川地震甘肅災區隴南市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並得到了國務院的批復,重建項目成效顯著。隴南市災後重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共實施314項,其中工程治理項目265項,總投資10.97億元,基礎項目(包括基礎調查、應急能力建設、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建設等)49項,總投資2.09億元。截至2010年底,265項工程治理項目已竣工165項,在建100項;基礎項目已完成29項,在建20項。此項工作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甘肅省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的隴南地區地質災害的發生,減少和降低了甘肅省因地質災害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舟曲災後重建工作進展順利

「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發生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的《舟曲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得到國務院的批准實施,規劃治理工程26項,總投資8.5億元。該規劃正在實施,計劃在2012年完成。

3.蘭州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初步展開

蘭州城市地質災害的多發性、突發性、危害嚴重性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針對地質災害頻發、危害嚴重的狀況,蘭州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批准印發了《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7~2020年)》,同時組織編制了《蘭州市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蘭州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可行性研究報告》,為科學規劃、有效防治地質災害奠定了基礎。

4.東鄉縣城災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展開

東鄉縣城特大地質災害發生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了《東鄉縣城特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東鄉縣城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初步展開,計劃2011年完成。

5.永靖縣二方台滑坡應急治理工程進展順利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實施的永靖縣二方台滑坡應急治理工程進展順利,工程實施後,將有效保護危險區內212戶村民、1000餘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五)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建設初步開展

甘肅省成立了省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主要負責省級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建設和管理,突發地質災害現場應急調查和處置,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動了甘肅省地質災害的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的步伐。省、市(州)、縣(區)均制定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六)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加強了地質災害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強力技術支撐,主要分布在國土資源系統所屬的地礦、有色、煤炭等地勘單位以及省科學院、蘭州大學等院校。隨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得到很好的實踐鍛煉。

三、防災減災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所有的物質運動,對於人類都有正反兩個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為害。如果我們承認事物的雙重性,那麼地球、生物、環境、人類、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在為人類生存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的同時,也必然在另一方面帶來災害,而減輕災害,改善環境造福於人類,就可以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減輕災害是全社會的協調行動,為取得減災的綜合效益,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工作的社會化,需要制定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減災規劃,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

(2)實施減災系統工程,進行綜合減災: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監測、預報、評估、防災、抗災、救災、安置與恢復,宣傳與立法,保險與基金,規劃與指導等項。減災系統工程的制定要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相協調,突出農業與城市兩大減災重點,充分發揮科技的先導作用和社會各種減災力量的聯合作用,進行綜合減災。

(3)開展減災示範區工作:為了研究減災的方法、技術,總結減災經驗,推動全國減災工作的開展,應選擇多災頻發的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地區作為減災示範區,在保證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探索系統減災經驗,再向全國普遍推廣。

(4)綜合治理地質災害,保護地質環境:實施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環境並重」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利用誰補償」的方針。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資力度,重大地質災害體的治理與國土資源開發整治相結合,統籌規劃綜合治理。

(5)深入開發災害科學研究,提高社會減災的能力和水平: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每一項都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持和高水平災害科學理論的指導,只有提高災害科學研究的水平,才能提高社會的減災能力。

❷ 地質災害治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有什麼區別

必要性:
地質來災害預防指源對突發的由自然或人為因素引起的諸如泥石流、滑坡、山體崩塌等地質災害,通過一定的工程技術手段消除或減少這些地質災害的發生,從而為人們的財產和生命健康提供安全保障。

迫切性:
地質災害頻繁發生,對人們的生命安全和社會財產造成了嚴重的影響。

❸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

(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目的與內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有兩種解釋。廣義上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包括:區域地質自然環境治理;直接性地質災害的監測、預測、預報、預防和治理;地質災害救災以及減災宣傳、減災法規等減災管理工作。因此,廣義的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內容十分廣泛的系統工程。與此相區別的是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針對某一個地質災害體或某一個較小范圍內的某種地質災害———一個危岩、滑坡、泥石流或一個地區的岩溶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縫等所實施的以限制地質災害活動和保護受災體為目的的直接性防治措施。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上面已經介紹的工程措施,以及監測、預測、預報等措施。

一般指的防治工程評價是對狹義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分析評價,是針對某一具體災害對象防治措施的減災效果和經濟合理性進行分析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目的就是實現地質災害防治的最優化原則。地質災害防治具有相對性特點,特別是對於我們這樣一個幅員遼闊的大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不可能也沒必要對所有的地質災害都進行全面的預防和治理,尤其是在國家和社會財力還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只能選擇少部分重點災害進行專門防治。因此,這就需要通過防治工程評價,對比不同災害防治項目的可能效益,在此基礎上規劃安排防治順序,確定優先防治項目,以便使有限的防治資金最充分地發揮作用。

綜合上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內容和目的:分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科學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優選和方案優選提供依據。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方法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技術評價與經濟評價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內容,把它的評價方法相應地劃分為兩類。第一類是技術評價,即分析評價防治工程能否按照設計目標有效地扼制災害活動或者保護受災體;分析防治工程本身的結構、強度等是否符合規范或實際要求。技術評價主要是從自然科學角度綜合分析防治工程的可靠程度,評價它的功能或效果。第二類是經濟評價,即分析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從經濟學角度評價防治工程的合理性。技術評價和經濟評價雖然都是防治工程評價不可缺少的方法,但由於不同地質災害技術評價的方法相差較大,而且在已有的勘查和研究工作中,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已經形成了比較成熟的理論和方法,所以僅進行防治工程的經濟評價分析。

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核心指標及其特點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核心指標是防災經濟效益。效益是指某種經濟活動所獲得的成效與所付出的代價之比。生產產品的產業活動(例如工業、農業)的效益是指產品的價值或利潤與產品成本的比值。房屋等工程建築效益指的是這些建築的價值與建築成本的比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既不是生產性工程,也不是商品性工程,它的價值和經濟效益與一般工程具有不同的特點,主要有下列幾點:①間接性特點;②潛在性特點;③長遠性特點(張梁等,1998)。

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基本要素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評價的基本要素包括:災害危害強度,即地質災害對受災體的威脅破壞程度;防災度,即防治工程對災害的可能防禦程度;設防標准,即防治工程的設計防災能力;防災功能,即防治工程可能實現的消災能力、對受災體的防護能力,以及可能產生的其他作用;防災收益,即用貨幣形式反映的防災功能;防災成本,亦稱防災投入,指防治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勞動等投入,在核算時可用貨幣反映。

4.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核算方法

主要有下列4種方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功能函數模型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經濟效益評價模型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收益核演算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成本核演算法。

5.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優化分析

為了使有限的防治資金發揮最充分的減災效果,需根據最優化原則選擇防治項目和確定防治方案。所謂最優化原則,主要體現在3個方面,即具有充分的科學性,符合地質災害防治特點和有關的規范、標准要求;在技術方法、財力、物力,以及施工條件等方面切實可行;獲得最佳經濟效益。

❹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是干什麼的

什麼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指對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回、地答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或者地質災害隱患,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

勘查就是實地查看、現場調查的意思。勘查就是專門從事勘查的部門或人員利用現代科學原理、現代科技知識和方法,對需要取證的事實進行勘驗、檢查、調查訪問、尋找、發現、固定和提取與有關的痕跡、物品等證據材料和信息,為科技鑒定、綜合分析判斷提供服務。如:現場勘查。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 就是採取專項地質工程措施,控制或者減輕地質災害的工程活動的前期准備工作。

❺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為什麼發展如此之快

人類都是把生命放在第一位的,有災難就會有生命失去, 所謂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就是減少災害的發生。

❻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初探

毛學翠

(中國國土資源經濟研究院,河北三河,101149)

摘要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正在廣泛開展,災害防治工程不僅具有經濟效益,同時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本文提出了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概念,並對社會效益評價的內容加以論述,以期得到專家的指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社會效益

1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提出

在我國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各類自然災害對人類社會造成的損失也呈上升趨勢。僅地質災害2001年就發生約6000次,造成經濟損失約35億元,788人死亡。地質災害不僅造成了經濟損失,還嚴重威脅到人民的生命安全,引發了一系列社會問題。在2002年召開的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江澤民同志在談到國土資源工作時提出,全面加強地質災害的監測預防,繼續做好三峽庫區等重點地區地質災害防治。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成為國土資源部的一項重要任務。

為了防治地質災害,僅三峽庫區國家就撥出專款40億元,用於三峽庫區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防治。除此之外,國家每年都要投入大量資金用於地質災害的監測預報及防治。2001年成功預報地質災害231次,避免人員傷亡4200餘人。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開展,不僅取得了很大的經濟效益,而且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對國家投入大量資金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效益如何評價,是當前災害經濟學研究的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資金的投入不同於一般建設項目資金的投入。一般建設項目在論證階段往往將項目的經濟效益評價作為重點,只有經濟效益好的項目才能投入建設。而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投入,在注重投入的經濟效益時,其社會效益的評價往往是很重要的指標。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的評價已有很多專家在研究,而對於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的評價則僅僅停留在一些定性的描述上,尚有待於從理論及方法上進一步研究。本文旨在拋磚引玉,以期得到專家們的指點。

2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涵義

我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雖沒有進行過社會效益評價的系統研究,但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我們對項目的社會效益歷來都是非常重視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由國家出資的公益性項目,是以保證人民生命安全及物質財富不受損害為目的,以創造社會效益為主的非生產性建設項目,項目的投入產出與生產項目是不一致的,因此項目的效益評價是以「負負得正」理論為基礎進行計算與評價的。社會效益評價是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價的重點。

項目社會效益評價有狹義及廣義兩種。西方國家將項目的經濟評價加收入分配分析稱為社會評價,這是一種狹義的社會評價,是一種經濟意義上的社會評價。

從20世紀70年代起,社會影響評價、社會分析等評價方法逐步發展起來,並引入到項目評價中。這種方法從社會學角度分析項目對實現國家或地方各項社會發展目標所做的貢獻和影響,以及項目與當地社會環境的相互影響。該方法著重分析項目所在地的社會環境對項目實施的影響,預測項目實施對人民生活、社區結構、健康、安全、教育、文化、風俗習慣等方面可能產生的影響及社會問題,以及如何在決策中考慮這些影響,這是一種廣義的社會評價。目前多採用廣義的社會效益評價概念。

結合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的特點,我們對地質災害防治項目社會效益評價的涵義表述為: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從災害學及社會學的角度出發,分析治理項目實施對減少人員傷亡,保證人民生命安全以及對當地生產、人民生活、生態環境等的影響,以及如何在項目實施中考慮這些影響。地質災害防治最大的社會效益是減少人員傷亡;對當地生產的影響包括對生產結構的影響、對農業種植方式的影響等;對人民生活的影響包括人民的收支水平、生活方式、居住條件、健康、安全、公平、穩定就業、消費、人際關系和生活環境、風俗習慣、交通、教育、移民、信仰、道德價值觀的影響等;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包括新增植被、土地、資源、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等。3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方法及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社會效益評價是多學科綜合運用的結果,幾乎所有的社會科學研究方法和一些自然科學研究方法都可用於社會效益評價。常用的幾種方法有:情景分析法、清單法、矩陣法、網路法、社會學調查方法、參數評價法、多目標綜合分析法等,一般以「有無對比」(即治理與不治理對比)為基礎,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綜合評價地質災害治理的社會效益。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的主要內容有:

3.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人口安全性評價

在一切社會財富中,人的生命是最寶貴的,因此,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最大的社會效益就是減少由地質災害引發的人員傷亡。地質災害發生可能造成的最大死傷人數就是災害治理後可減少的人員傷亡數。計算公式為:

S=R·L

其中:S——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最大可能傷亡人數;

R——評價區或單個災害危害范圍內承災人口數;

L——評價區或單個災害體的人員傷亡概率

評價時需統計評價區的承災人口數,人員傷亡率則是根據評價區歷史災情統計數計算的或根據同類同級別災害人員傷亡概率確定的。

3.2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當地生產和人民生活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開展,在某種程度上會影響到當地的生產及產業結構的調整,必然會對當地的人民生活產生一定的影響,通過問卷調查、矩陣法等方法可對這些影響進行定性分析評價。評價內容主要有:

(1)地質災害防治工程開展影響到的生產部門;

(2)災害防治限制和制約了哪些行業及生產方式的發展;

(3)當地居民的災害意識及對災害治理的認識程度;

(4)災害治理對當地人民就業狀況的影響;

(5)災害治理對交通、移民、居住條件、風俗習慣、人際關系等的影響。

3.3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對區域環境也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包括對植被、土地、資源等的影響。評價時先列出相關的生態環境因素清單,然後對治理工程與環境因素的相互作用以矩陣的形式進行分析,從而分析工程對哪些環境因素有影響、影響的范圍及程度、性質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本身及它引起的相關活動很多,對環境的影響也很復雜,評價時只能擇其主要因素進行分析。如破壞及新增植被面積、減少水土流失面積、破壞及新增土地面積、對地質環境的影響等。

3.4綜合評價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效益

在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多效益評價的基礎上,對防治社會效益進行綜合評價,指出評價中的問題,提出災害防治的對策建議。

4結語

地質災害防治社會效益評價是一門新興的研究領域,有待於從理論上加以研究,從實踐上加以完善。本文的部分觀點及理論將應用到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減災社會效益評價中,並在應用中加以完善。

參考文獻

[1]王五英等主編.投資項目社會評價方法.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7.

[2]中國科技促進發展中心.三峽工程社會評價研究.[內部資料],1995.

❼ 地質災害治理

第三十四條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災害發生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

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確需治理的,由所跨行政區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共同組織治理。

第三十五條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

責任單位由地質災害發生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對地質災害的成因進行分析論證後認定。

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責任認定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第三十六條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確定,應當與地質災害形成的原因、規模以及對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危害程度相適應。

承擔專項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資質審查合格,取得國土資源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後,方可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從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活動,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二)有一定數量的水文地質、環境地質、工程地質等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

(三)有相應的技術裝備;

(四)有完善的工程質量管理制度。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技術規范。

第三十七條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或者以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允許其他單位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業務。

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偽造、變造、買賣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施工和監理資質證書。

第三十八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竣工驗收。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竣工後,由責任單位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時,應當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參加。

第三十九條 政府投資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指定的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其他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後,由負責治理的責任單位負責管理和維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損毀、損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施。

❽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施原則與主要任務

9.5.1 實施原則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與環境重大損失,治理費用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災害體,應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

1)開展對縣級以上城鎮和較大鄉鎮構成嚴重危害和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優先考慮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構成嚴重危害的重大地質災害點的勘查與治理;

2)有計劃地對威脅鐵路、電站、礦山及重要交通干線等國家基礎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實施治理;

3)對自然保護遺產、重要旅遊景點可能造成破壞,社會影響巨大的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治理;

4)對威脅人口1000人以上或預測經濟損失在1億元以上的重大地質災害點優先實施治理;

5)根據地質災害發生的規律與發展趨勢,採用遠近兼顧、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治理前期以工程措施為主,先控制災害發展趨勢,治理後期以生物措施為主,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達到保護生態環境,保障國土安全的目的。

6)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上一年度突發性地質災害的發生情況和未來趨勢預測,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和搬遷避讓工程項目,應依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進行適時調整,並編入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

9.5.2 主要任務

(1)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對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員大量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治理費用又遠小於預期損失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計劃地分期、分批實施治理工程。治理的重點地區是人口密集區、大中城市、風景名勝區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建設區。原則上完成對國家公益性機構和組織(如機關、學校、醫院等)以及國家重大基礎建設設施構成嚴重威脅的大型和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

1)完成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規劃項目500項,對目前發現的大型地質災害實施有效治理。

2006~2010年急需治理的特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500處,每年平均需完成100處(項)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資金投入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中央和地方投資比例原則上按照東部發達地區為1∶3,西部地區為1∶2。2006~2010年規劃完成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總投資為53.36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資16.11億元,地方財政投資37.25億元(表9.1)。

表9.1 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及投資

2006~2007年完成129處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2007~2008年完成128處,2008~2009年完成123處,2009~2010年完成120處(詳細進度安排見附錄1)。

2)實施突發性地質災害治理示範工程。①完成黃土高原地區,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治理與水土保持相結合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②完成西南山地滑坡、崩塌、泥石流災害高易發區的治理示範工程3處。③完成閩、粵經濟發達地區花崗岩風化殼滑坡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④完成遼東丘陵山地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2處。⑤完成北京北山地區(雲蒙山)泥石流災害綜合治理示範工程1處。⑥選擇地面塌陷嚴重的城市2~3座,完成地面塌陷災害治理示範工程3處。⑦泥石流災害開發型治理示範工程4處:在雲南省和甘肅省,選擇威脅范圍大、危害程度高、造成大量土地無法利用的泥石流溝(流域)各2處,採取國家給予優惠政策和少量資金補助的方法,鼓勵企業、個人出資治理,據此取得土地使用權。通過泥石流災害治理示範工程建設,探索市場經濟規律下地質災害治理與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政府指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的新途徑。⑧完成長江上游、黃河上游城鎮滑坡、崩塌、泥石流防治與生態恢復示範工程4處,提高綜合治理工程的效益功能,探索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與生態環境保護相結合的模式。

(2)緩變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1)完成汾渭盆地地裂縫災害治理工程。

2)完成天津、滄州地裂縫治理與地面沉降控沉綜合治理工程。

3)完成蘇錫常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4)完成杭嘉湖地區地面沉降控沉治理工程。

❾ 地質資源與地質工程的目的意義

工程地質
黨的十六大圍繞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戰略部署,從經濟、政治、科教和可持續發展四個個方面提出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報告明確指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小康社會,必須使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技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形成比較完善的現代國民教育體系、科技和文化創新體系、全民健身和醫療體系。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基本普及高中階段教育,消除文盲。形成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十六大能以如此大的篇幅來闡述科技、教育在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中的位置,這充分說明黨中央領導集體清醒地認識到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歷史進程中,科技、教育具有比以往任何歷史時期都更加重要的戰略地位。當前,中國教育如何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同時又要盡可能排除市場經濟對教育的消極影響,如何建立起既符合教育規律又符合市場競爭規律的新體系和新模式等問題是中國教育戰略面臨的時代課題。缺乏科學理論指導的實踐可能是盲目的實踐,所以開展並加強中國教育發展戰略理論基礎的研究是深化教育改革的當務之急。地質類專業以地球作為研究對象,以礦產資源勘查與開發、建築物地基及地下工程的施工、地質災害的治理和地下深部科學探測為服務領域,涉及資源和環境兩大主題。地下資源真實信息的最終確定和獲取,地質災害治理都必須通過地質的手段來實現。人類一直在進行著四大科學探索工程--上天、入地、下海、登極,它們都與地球科學技術有深厚的聯系。到2020年中國將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要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

❿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和作用

實現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必須有安全、穩定的地質環境做基礎。由自然和人為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不僅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巨額財產損失,還對工程建設和經濟發展產生不利影響,也會極大破壞生態環境。為了保障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保護生態環境與進行生態環境建設,實現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需要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的地質災害開展防治工作。現就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對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幾個方面的重要意義和作用簡述如下:

(1)對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意義與作用

長江三峽工程、南水北調工程、大江大河上中游水利樞紐工程、內河航運通道、寶成鐵路、成昆鐵路、青藏鐵路、西電東送工程、西氣東輸工程等重大工程,由於地域跨度大,且多處在或穿過地質災害易發區,故極易誘發地質災害,並對工程建設產生一定的影響。為保障上述工程安全施工和運營,必須採取科學、有效的減災工程措施,防止或減少地質災害的發生及其造成的損失。

(2)對城市發展的意義與作用

截至2000年,我國城市數量達到663座,建制鎮20312個,城鎮總人口4.56億,佔全國總人口的36.1%。建制鎮平均規模擴大,小城鎮開始從數量擴張向質量提高和規模成長轉變。預計2020年左右,城鎮化水平將提高到45%~50%,城市數量將達到1000~1100座,建制鎮將達到29500~30500個。

城鎮建設中因人為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愈加突出,許多山區城市,如重慶、蘭州、大連、十堰、攀枝花等,由於城市規模擴大,嚴重破壞了山地斜坡的自然平衡狀態,成為滑坡、崩塌災害嚴重的城市。平原城市為滿足發展需要,用水量增大,從而過量開采地下水,已經有40座以上的城市發生了地面沉降。因此,需要根據城市規劃,提供安全、穩定的建築場地,對存在地質災害隱患的地區採取減災工程予以治理;城市發展過程中可能引發的地質災害也需要及時給予治理。

(3)對西部大開發與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的意義與作用

西部各省(市、區),特別是陝西、甘肅、四川、重慶、雲南、貴州以及新疆、西藏的一些地區,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尤其嚴重;東北老工業基地因礦產資源開采誘發的采空地面塌陷和露天邊坡穩定等地質災害非常嚴重。因此,為實現西部大開發戰略和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戰略,必須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作。

(4)對資源開發的意義與作用

礦產資源、土地資源和水資源的開發利用既有賴於優良的地質環境,又對地質環境產生極大的影響。礦產資源開發中產生的尾礦棄石形成了滑坡、泥石流災害隱患,露天采礦形成的邊坡破壞,地下采礦引發的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十分突出,必須對礦山地質災害進行有效治理;為了充分利用國土資源,也必須對影響土地資源開發利用的各種地質災害進行治理;此外,還需對地下水超采誘發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進行防治。

(5)對國土安全的意義與作用

沿國界分布的界河因塌岸災害常造成國土面積的損失,從而威脅國土安全;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還使國土質量下降,可開發利用程度降低。因此,亟須對界河塌岸災害進行整治,對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實施有效的減災工程,提高國土安全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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