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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初步設計

發布時間: 2021-02-10 08:01:14

㈠ 關於地質災害防治階段問題

根據多年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體會,地質災害防治可以劃分下面幾個階段:①地質災害勘察階段;②可行性研究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③初步設計階段;④施工圖設計階段,地質災害規模小時可與前階段合並;⑤施工階段;⑥效果檢查階段。

(一)地質災害勘察

地質災害勘察是地質勘察的一種,它有其特殊性,其主要工作內容是查清災情和成災條件。災情不僅是指現在已經發生的,更重要的是對將來可能發生災情的預測。成災條件不僅是要查清地質條件,也要查清水文、氣象、地理、地震等條件。其他幾個階段的勘察內容和工程地質勘察內容一樣。效果檢查,是十分重要的一個階段,地質工程和其他工程建設一樣,必須進行效果檢查。

目前,很多單位把地質災害勘察按一般的勘察來進行。應該明確其特殊性,作為地質災害勘察,是為地質災害防治服務的。目前,這個工作的不足在於勘察中對地質災害的研究不夠,在勘察報告中對地質災害的災情論述不夠。地質災害勘察報告中應該論述的是要防治的孕災體一旦成災,可能造成的損失是多大。要進行災情預測,這一點非常重要。

(二)地質災害防治立項

地質災害勘察必須提供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所需的資料,一般應從三個方面進行論證。

1.成災可能性判斷——穩定性分析

(1)宏觀判斷:根據地質、地貌形態、生物植被特徵及其發展狀況判斷。這是非常重要的一個依據;

(2)勘察評價:通過計算分析給出穩定性系數,評價孕災體的穩定性,這項工作不應該是純理論的,必須充分地吸收經驗資料,其結論必須與宏觀分析、監測分析結果對照,綜合分析判斷;

(3)監測分析:這是極重要的依據,但是監測資料必須可靠。變形監測資料不僅可給出孕災體的穩定性,而且還可以給出變形發展階段,變形體結構特徵,必要時可以採用鑽孔傾斜儀進行監測,對地面裂縫進行專門監測。

2.防治效益分析

(1)經濟效益:投資額與災情評估額之比為經濟效益,根據國內已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經濟效益分析,就我國目前的經濟實力,著者認為立項防治的經濟效益取1∶20較為合適。經濟效益分析中的難點在於:災情很難搞准。原因在於災害發生影響范圍及致災時間很難預測准確。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沒有解決好的一個問題。

(2)社會效益:有一些地質災害如果發生的話,造成的經濟損失並不大,但是名勝古跡遭破壞產生的後果十分嚴重,如都江堰二王廟斜坡如果產生破壞將對都江堰構成威脅。都江堰灌溉面積已超過1000萬畝,不論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都很大。

(3)環境效益:環境效益常常與經濟效益密切相關。環境效益論證必須與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論證相結合進行,環境效益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數是間接的和遠景的,但在效益分析中必須考慮這個方面,而且這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

3.方針政策依據

在地質災害防治立項決策中往往受投資制約,不可能對所有提出的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都給予資助立項,必須有所選擇傾斜。立項認可後,才能考慮防治方法。地質災害防治首先是決定防治方案。從大的方面來講,防治是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是防;一個是治。

目前,我國對地質災害的防治在世界上還是名列前茅的。1992年國務院撥款9000萬元防治長江三峽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這在國際上是首屈一指的。而從1991年開始國家計委每年撥款5000萬元專門用於地質災害勘察和防治,現在已經立項勘察的防治工程70多項。鏈子崖危岩體、黃臘石滑坡、豆芽棚滑坡、烏江雞冠嶺崩塌已經撥款治理。實際上,中國地質災害防治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階段——工程防治實施階段,這是令人鼓舞的歷史階段。

㈡ 四川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暫行辦法的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和加強我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切實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四川省地質環境管理條例》、《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等相關規定,結合四川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在四川省范圍內,由中央、省財政全額撥款或部分補助經費,及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立項的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
第三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勘查、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四條 項目管理實行分級負責制
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制定項目實施政策和相關技術要求;建立、更新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庫;依法確定勘查單位,組織實施和審批納入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庫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含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下同)工作;根據審查後的初步設計方案和概算,確定並下達治理項目任務;負責確定施工圖設計審核單位和組織工程竣工最終驗收。委託廳直屬事業單位承擔重大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立項和實施的相關技術性、事務性工作。
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作為項目監管單位,負責入庫項目的申報;依法確定施工圖設計單位,組織編制和審批施工圖設計;組織開展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最終驗收申請;終驗合格後報送最終驗收報告。
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作為項目組織實施單位,依法確定施工、監理單位,負責組織實施施工,組織施工單位開展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後的治理效果監測;負責項目檔案資料的歸檔等工作。
在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管理工作中,應充分依靠當地人民政府,以項目所在地國土資源部門為主建立強有力的工程指揮機構。
第五條 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實行資質認證制度。承擔項目的勘查、施工圖設計、施工、監理等工作的單位,必須持有國土資源部頒發的相應資質證書。
第六條 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技術工作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行業的相關技術規程、規范。
第七條 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技術審查專家原則上應在「四川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技術專家庫」中抽取,經濟審查專家原則上應在「四川省國土資源項目概(預)算審查專家庫」中抽取。
第八條 地質災害防治經費,除中央、省財政安排資金外,各級政府應多渠道、多方面籌資,以滿足項目實施的需要。
第二章 項目申報和入庫
第九條 項目的來源主要包括由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以及納入全省地質災害防治相關規劃的項目。
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地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立項申報書和相關文件,內容包括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危害狀況、危險程度、已開展的防災措施、工程投資初步概算等。
根據立項申請書或相關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現場踏勘核實,根據專家現場踏勘核實情況,經初步論證、審核,將符合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要求且屬國土資源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納入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庫,並結合年度資金落實情況,分輕重緩急安排開展勘查工作。
第十條 對突發性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點,可直接納入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庫。
第三章 項目實施
第十一條 項目的實施分為勘查、施工圖設計、施工三個階段。
第十二條 地質災害勘查工作應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基本情況,提出治理工程方案建議。勘查成果報告應完成勘查工作部署方案提出的任務。勘查工作程度應滿足開展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以及施工圖設計的要求。
第十三條 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專家對地質災害勘查工作成果、項目概算進行審查。
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負責組織勘查工作成果審查;省國土資源廳財務處負責組織項目概算審查。
第十四條 項目承擔單位應及時將根據審查意見修改完善後的勘查工作成果上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專家審查結論以及治理工程實施的緊迫程度,結合治理工作需要和年度治理資金落實情況,分輕重緩急,下達治理工程項目任務書。
第十五條 由市(州)、縣(市、區)自行組織實施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符合有關要求的,可納入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庫,並依照相關程序,直接轉入下一階段工作。
第十六條 地質災害治理項目任務書下達後,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依法確定施工圖設計單位,並應將施工圖設計書及時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確定的施工圖設計審核單位進行審核。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根據施工圖設計審核單位意見對修改完善後的施工圖設計進行批復,並上報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施工圖設計作為招投標、施工、監理、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十七條 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實行項目監理制。項目組織實施單位應依法確定具有相應監理資質的單位,具體承擔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的監理業務。與被監理工程的施工單位之間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益關系的,不得承擔該項目的監理業務。
第十八條 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定期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工作進展報告,接受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監督及檢查。
第十九條 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已批準的施工圖設計和預算。確需對施工圖設計進行變更的,應由原設計單位編制變更設計報告並經監理單位認可,由相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專家審查通過並經原施工圖設計審核單位審核合格後批准。其中,對Ⅰ類變更要按程序經相關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轉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對Ⅱ類變更要按程序經縣(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初審同意後轉報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批准。施工圖設計變更類型劃分見附件。
第四章 項目招投標及比選
第二十條 地質災害勘查工作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依據相關規定採取招投標、比選方式確定項目承擔單位。
第二十一條 項目監管和組織實施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四川省國家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條例》和《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及相關規定,採取招投標或比選的方式確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圖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續作項目除外)。
承擔項目前期勘查、施工圖設計的單位不得承擔同一項目的施工、監理等階段的工作。
第二十二條 地質災害應急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圖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確定方式參照應急搶險救災工程確定項目承擔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施工單位招投標(比選)方案的核准。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施工圖設計、監理單位招投標(比選)方案的核准。招投標(比選)方案未經核准,不得進入招投標(比選)程序。已經核準的內容,招標人(比選人)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須報原核准單位批准。
第二十四條 招標(比選)公告應同時在四川省土地礦權交易信息網上發布;招標人(比選人)根據項目的性質和需要,也可以在其他媒介發布招標(比選)公告,其公告內容應當與在省土地礦權交易信息網上發布的公告內容一致。
第二十五條 招標(比選)過程中,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邀請縣(市、區)級以上紀檢監察、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等部門到場監督、指導。在完成項目實施准備後,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將施工單位招投標(比選)結果、施工合同及相關批復文件等報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定後轉報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備案並申請項目開工。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負責施工圖設計、監理單位招投標(比選)結果的備案工作。
第五章 竣工驗收
第二十六條 治理工程完成後,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開展工程竣工初步驗收(初驗,下同),並出具工程初驗意見書;初驗合格後的15日內,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工程初驗總結報告;經不少於一個汛期的治理效果監測後,由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進行工程竣工最終驗收(終驗,下同),出具工程終驗意見書。終驗合格後的30日內,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向省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報送含工程終驗意見書在內的工程終驗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工作的技術專家必須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專家庫」中抽取。
第二十七條 驗收依據
1、經批准或備案的勘查與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預算及其設計、預算變更等有關文件;
2、現行國家、省地質災害防治行業標准及其它相關規定。
第二十八條 驗收內容
項目完成情況、預算執行情況、工程建設質量、資金使用與管理情況以及工程管護措施等。
在工程終驗前,治理工程施工單位須根據監測資料,編制工程運行效果評估報告。
第二十九條 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竣工驗收申請;
2.竣工報告;
3.監理報告;
4.工程結算書(項目財務決算)及相應的審核報告;
5.終驗資料還應包括工程運行效果評估報告。
竣工驗收資料的格式、清單及編制的具體要求另行規定。
第三十條 終驗合格後,工程結余資金必須用於同一項目的工程及配套設施的管護或當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嚴禁私占挪用。
第三十一條 終驗合格後,市(州)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確定工程後期管護單位並組織工程移交;縣(市、區)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應按《地質資料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檔案資料的匯交。
第六章 責任追究
第三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變更規劃設計和預算的,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的,實施項目弄虛作假的,無故不按工期完工的,違反資金管理規定的,視問題嚴重程度分別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年終目標考核降低檔次、暫停申報項目資格。
第三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關項目承擔單位、中介機構、施工企業、監理機構等在項目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設計、項目預算、施工、監理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的,省、市(州)、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5年內不得受理其從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申請。情節特別嚴重的,建議有關部門取消相關資質。
第三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貪污挪用專項資金等違紀違規行為和違反本管理辦法的直接負責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因項目勘查、可行性研究、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的過失造成地質災害治理項目工程質量或者人身、財產損害事故的,應當按合同約定及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涉嫌犯罪的,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四川省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組織實施工作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四川省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施工圖設計變更類型劃分
四川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變更類型劃分
四川省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項目施工圖設計變更分為Ⅰ類設計變更和Ⅱ類設計變更兩種類型。
Ⅰ類設計變更 是指對批復的施工圖設計的技術方案進行重大設計修改行為和對核定投資的較大調整。同時具備下列技術方案變更情形之一和工程投資變更情況的屬於Ⅰ類設計變更:
(一)技術方案變更
1.工程類型、結構和數量的調整:因施工揭露地質條件或環境條件變化而引起的治理工程主體結構或尺寸的調整,且超過原設計工況受力條件,對工程結構的安全性需要重新復核論證的。
2.工程位置調整:因施工揭露地質條件或環境條件變化,為確保治理效果需要從治理思路上對治理工程位置作較大調整的。
3.工程防護范圍的調整:因保護對象的變化而引起的工程防護范圍的調整。
4.工程治理范圍的調整:原勘查工作范圍內,因治理災害體的變化而引起的工程治理范圍的調整。
(二)工程投資變更
一個變更項目增減經費比例大於經財政部門核定的治理工程預算建安工程費的10%(含10%)或增減費用大於30萬元(含30萬元)的。
Ⅱ類設計變更 是指除Ⅰ類設計變更之外對批復的施工圖設計工程進行局部輕微的設計修改行為或工程投資增減額度較小的。按照技術方案和工程投資變更幅度不同,劃分為Ⅱ-1和Ⅱ-2類設計變更。
(一)Ⅱ-1類設計變更
技術方案變更情形符合Ⅰ類設計變更條件,且一個變更項目增減經費比例小於經財政部門核定的治理工程預算建安工程費的10%或增減費用小於30萬元的。
(二)Ⅱ-2類設計變更
除Ⅰ類和Ⅱ-1類設計變更以外的其他設計變更情形。主要是指:
1.因征地拆遷協調困難或其他工程已佔用擬建治理工程位置,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構築物局部位置移動避讓,移動距離較小且不影響或降低工程治理效果的。
2.抗滑工程埋深根據開挖揭露的滑動面位置適當增減,且經復核滿足治理要求的。
3.排水溝在實施中,遵循順應地形和有利於匯水排水的原則,對其走向、長度、斷面進行的局部調整,在過鄉村道路處增設簡易排水管涵。
4.針對危岩清除、滾石清理、凹腔封填、裂縫充填等,據實際地形地質條件情況,本著消除地質災害隱患、保障安全施工的原則,動態設計調整處置范圍而增減的工程數量。
5.構築物基礎開挖後,對局部不能滿足設計要求的軟弱地基採取地基土置換或加固處理而增加工程量。
6.構築物基礎開挖後,因地基較原勘查標示的地質條件明顯好,經優化設計減少構築物埋深而減少的工程量。
7.增加與治理工程有關的人性化輔助設施,如階梯、護欄、人行便橋、綠化、工程竣工碑或標牌等少量工程。
8.結合工程特性對檢驗工程治理效果的監測點位進行的必要調整。
9.其它不影響工程治理效果或不降低工程治理效果的局部設計調整。

㈢ 建築初步設計與建築設計方案的區別是什麼

初步設計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
2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
3工程概算書。
註:初步設計文件應包括主要設備或材料表,主要設備或材料表可附在說明書中,或附在設計圖紙中,或單獨成冊。
【條文說明】關於初步設計文件是否單列消防、環保等內容的專篇的問題,在修編時進行了專門的研究。為了確保設計文件中各專業內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設計文件中有關內容的重復,本規定不要求初步設計文件單列消防、環保等內容的專篇。
3.1.2初步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1封面:寫明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
2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設計文件目錄。
4設計說明書。
5設計圖紙(可另單獨成冊)。
6概算書(可另單獨成冊)。
註:1對於規模較大、設計文件較多的項目,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可按專業成冊;
2另外單獨成冊的設計圖紙應有圖紙總封面和圖紙目錄;圖紙總封面的要求見4.1.2條。
3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和簽署也可在本專業設計說明的首頁上標明。
3.2設計總說明
3.2.1工程設計的主要依據
1設計中貫徹國家政策、法規;
2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書、方案文件等的文號或名稱。
3工程所在地區的氣象、地理條件、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
4公用設施和交通運輸條件。
5規劃、用地、環保、衛生、綠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據資料。
6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3.2.2工程建設的規模和設計范圍
1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
2分期建設(應說明近期、遠期的工程)的情況。
3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2.3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特點
1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2環境保護、防火安全、交通組織、用地分配、節能、安保、人防設置以及抗震設防等主要設計原則。
3根據使用功能要求,對總體布局和選用標準的綜合敘述。
3.2.4總指標
1總用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等指標。
2其他相關技術經濟指標。
3.2.5提請在設計審批時需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1有關城市規劃、紅線、拆遷和水、電、蒸汽、燃料等能源供應的協作問題。
2總建築面積、總概算(投資)存在的問題。
3設計選用標准方面的問題。
4主要設計基礎資料和施工條件落實情況等影響設計進度和設計文件批復時間的因素。
3.2.6總說明中已敘述的內容,在各專業說明中可不再重復。
3.3總平面
3.3.1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專業的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根據合同約定的鳥瞰圖或模型。
3.3.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
1)摘述方案設計依據資料及批示中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工程批示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建築物控制高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數等),以及對總平面布局、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圖所採用的坐標、高程系統;
4)凡設計總說明中已闡述的內容可從略。
2場地概述
1)說明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簡述周圍自然與人文環境、道路、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供應情況,以及四鄰原有和規劃的重要建築物與構築物);
2)概述場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高、總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跡等)、拆除的情況;
4)摘述與總平面設計有關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濕陷性或脹縮性土、地裂縫、岩溶、滑坡與其他地質災害
3總平面布置
1)說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生、交通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布置建築物、構築物,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巾規劃要求以及技術經濟合理性;
2)說明功能分區原則、遠近期結合的意圖、發展用地的考慮;
3)說明室外空間的組織及其與四周環境的關系;
4)說明環境景觀設計和綠地布置等。
4豎向設計
1)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標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況);
2)說明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溝或暗管)等;如採用明溝系統,還應闡述共排放地點的地形與高程等情況;
3)根據需要註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交通組織
1)說明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人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
2)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
3)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幹道和次幹道的路面寬度、路面類型、最大及最小縱坡等)。
6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
表3.3.2 民用建築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序號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1 總用地面積 hm2
2 總建築面積 hm2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3 建築基底總面積 hm2
4 道路廣場總面積 hm2 含停車場面積並應註明停車泊位數
5 綠地總面積 hm2 可加註公共綠地面積
6 容積率 (2)/(1)
7 建築密度 % (3)/(1)
8 綠地率 % (5)/(1)
9 小汽車停車泊位數 輛 室內、外應分列
10 自行車停放數量 輛
註:l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范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行。
2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築面積。
7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涉及總平面設計中的指標和標准方面有待解決的問題,應闡述其情況及建議處理辦法。
3.3.3設計圖紙
1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制)。
2總平面圖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
3)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建築間距;
4)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其中主要建築物、構築物應標注坐標(或定位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
5)道路、廣場的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停車場及停車位、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必要時加繪交通流線示意;
6)綠化、景觀及休閑設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該表也可列於設計說明內;
9)說明欄內注寫:尺寸單位、比例、地形圖的測繪單位、日期,坐標及高程系統名稱(如為場地建築坐標網時,應說明其與測量坐標網的換算關系),補充圖例及其他必要的說明等。
3豎向布置圖
1)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值(或注尺寸);
2)場地四鄰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關鍵性標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築物、構築物的名稱(或編號)、主要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室內外設計標高;
5)主要道路、廣場的起點、變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以及場地的控制性標高;
6)用箭頭或等高線表示地面坡向,並表示出護坡、擋土牆、排水溝等;
7)指北針;
8)註明:尺寸單位、比例、補充圖例;
9)本圖可視工程的具體情況與總平面圖合並;
10)根據需要利用豎向布置圖繪制土方圖及計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3.4建 築
3.4.1初步設計階段,建築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
3.4.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及設計要求
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築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表述建築類別和耐火等級,抗震設防烈度,人防等級,防水等級及適用規范和技術標准;
3)簡述建築節能和建築智能化等要求。
2設計說明
1)概述建築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築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結構選型和對設計方案調整的原因、內容;
2)簡述建築的功能分區、建築平面布局和建築組成,以及建築立面造型、建築群體與周圍環境的關系;
3)簡述建築的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局,以及所採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的功能、數量和噸位、速度等參數;
4)綜述防火設計中的建築分類、耐火等級、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安全疏散,以及無障礙、節能、智能化、人防等設計情況和所採取的特殊技術措施;
5)主要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築規模的總建築面積以及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數、旅館的房間數和床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等;
3多子項工程中的簡單子項可用建築項目主要特徵表(表3.4.2)作綜合說明。
表3.4.2 建築項目主要特徵表
項目名稱 備注
編號
建築類別
耐火等級
抗震設防烈度
人防防護等級
主要結構選型
建築層數、總高 地上、地下分列
建築基底面積
建築總面積
建 築 構 造 及 裝 修 牆體
地面
樓面
屋面
天窗


頂棚
內牆面
外牆面
註:建築構造及裝修項目可隨工程內容增減。
4對需分期建設的工程,說明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
5幕牆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託設計、加工的工程內容的必要說明。
6需提請審批時解決的問題或確定的事項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7必要的計算資料的說明簡圖。
3.4.3設計圖紙
1平面圖
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
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配件,如非承重牆、壁柱、門窗(幕牆)、天窗、樓梯、電梯、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夾層、平台、陽台、雨篷、台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牆時,應標明幕牆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系;
3)表示主要建築設備的位置,如水池、衛生器具等與設備專業有關的設備的位置;
4)表示建築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分區分隔位置和面積,宜單獨成圖:
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
6)標明指北針(畫在底層平面);
7)標明剖切線及編號;
8)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布置,如傢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需要選擇繪制標准層、標准單元或標准間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
9)列出各類建築設計規范要求計算的技術經濟指標(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標明圖紙名稱、比例:
2立面圖
應選擇繪制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
1)兩端的軸線和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築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牆)、雨逢、檐口(女兒牆)、屋頂、平台、欄桿、坡道、台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牆)、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4)圖紙名稱、比例。
3剖面圖
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准確、清楚的標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分內容,並應表示:
1)主要內、外承重牆、柱的軸線,軸線編號;
2)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檐口、女兒牆、吊頂、梁、柱、內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台、雨蓬、陽台、地溝、地坑、台階、坡道等;
3)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築檐口或女兒牆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圖紙名稱、比例。
4對於緊鄰的原有建築,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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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務分析 設計要求的分析
內外環境條件的調查分析
經濟技術因素分析
相關資料的調研與搜集
2.構思 設計立意
方案構思
多方案比較
3,調整方案 深化方案,, 然後呢,,就一直深化 調整了。。

這只是簡單的流程, 主要是看建築的性質,越是帶有文化類的,前期的調研收集就越重要。
一般性的商業 ,居住建築反而考慮的東西沒那麼復雜,因為這方面考慮的 都是以人為本,以物為本。這在日常的生活中,我們都比較熟悉。而一個設計要做出建築的內涵,建築的文化,這些考慮的就要比較多,同一個東西,能上到藝術的層次,那意義就完全不同

㈣ 建築初步設計具體該怎麼做

初步設計
3.1一般要求
3.1.1初步設計文件:
1設計說明書,包括設計總說明、各專業設計說明,
2有關專業的設計圖紙。
3工程概算書。
註:初步設計文件應包括主要設備或材料表,主要設備或材料表可附在說明書中,或附在設計圖紙中,或單獨成冊。
【條文說明】關於初步設計文件是否單列消防、環保等內容的專篇的問題,在修編時進行了專門的研究。為了確保設計文件中各專業內容的完整性,或避免設計文件中有關內容的重復,本規定不要求初步設計文件單列消防、環保等內容的專篇。
3.1.2初步設計文件的編排順序
1封面:寫明項目名稱、編制單位、編制年月,
2扉頁:寫明編制單位法定代表人、技術總負責人、項目總負責人和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並經上述人員簽署或授權蓋章。
3設計文件目錄。
4設計說明書。
5設計圖紙(可另單獨成冊)。
6概算書(可另單獨成冊)。
註:1對於規模較大、設計文件較多的項目,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可按專業成冊;
2另外單獨成冊的設計圖紙應有圖紙總封面和圖紙目錄;圖紙總封面的要求見4.1.2條。
3各專業負責人的姓名和簽署也可在本專業設計說明的首頁上標明。
3.2設計總說明
3.2.1工程設計的主要依據
1設計中貫徹國家政策、法規;
2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的批文、可行性研究報告、立項書、方案文件等的文號或名稱。
3工程所在地區的氣象、地理條件、建設場地的工程地質條件。
4公用設施和交通運輸條件。
5規劃、用地、環保、衛生、綠化、消防、人防、抗震等要求和依據資料。
6建設單位提供的有關使用要求或生產工藝等資料;
3.2.2工程建設的規模和設計范圍
1工程的設計規模及項目組成:
2分期建設(應說明近期、遠期的工程)的情況。
3承擔的設計范圍與分工。
3.2.3設計指導思想和設計特點
1採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設備和新結構的情況。
2環境保護、防火安全、交通組織、用地分配、節能、安保、人防設置以及抗震設防等主要設計原則。
3根據使用功能要求,對總體布局和選用標準的綜合敘述。
3.2.4總指標
1總用地面積、總建築面積等指標。
2其他相關技術經濟指標。
3.2.5提請在設計審批時需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
1有關城市規劃、紅線、拆遷和水、電、蒸汽、燃料等能源供應的協作問題。
2總建築面積、總概算(投資)存在的問題。
3設計選用標准方面的問題。
4主要設計基礎資料和施工條件落實情況等影響設計進度和設計文件批復時間的因素。
3.2.6總說明中已敘述的內容,在各專業說明中可不再重復。
3.3總平面
3.3.1在初步設計階段,總平面專業的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設計圖紙、根據合同約定的鳥瞰圖或模型。
3.3.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及基礎資料
1)摘述方案設計依據資料及批示中與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有關主管部門對本工程批示的規劃許可技術條件(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建築物控制高度、容積率、建築密度、綠地率、停車泊位數等),以及對總平面布局、周圍環境、空間處理、交通組織、環境保護、文物保護、分期建設等方面的特殊要求;
3)本工程地形圖所採用的坐標、高程系統;
4)凡設計總說明中已闡述的內容可從略。
2場地概述
1)說明場地所在地的名稱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簡述周圍自然與人文環境、道路、市政基礎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配套和供應情況,以及四鄰原有和規劃的重要建築物與構築物);
2)概述場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標高、總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
3)描述場地內原有建築物、構築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跡等)、拆除的情況;
4)摘述與總平面設計有關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濕陷性或脹縮性土、地裂縫、岩溶、滑坡與其他地質災害
3總平面布置
1)說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據地形、地質、日照、通風、防火、衛生、交通以及環境保護等要求布置建築物、構築物,使其滿足使用功能、城巾規劃要求以及技術經濟合理性;
2)說明功能分區原則、遠近期結合的意圖、發展用地的考慮;
3)說明室外空間的組織及其與四周環境的關系;
4)說明環境景觀設計和綠地布置等。
4豎向設計
1)說明豎向設計的依據(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標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況);
2)說明豎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階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溝或暗管)等;如採用明溝系統,還應闡述共排放地點的地形與高程等情況;
3)根據需要註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5交通組織
1)說明人流和車流的組織,出人口、停車場(庫)的布置及停車數量的確定;
2)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
3)說明道路的主要設計技術條件(如主幹道和次幹道的路面寬度、路面類型、最大及最小縱坡等)。
6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
表3.3.2 民用建築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序號 名 稱 單 位 數 量 備 注
1 總用地面積 hm2
2 總建築面積 hm2 地上、地下部分可分列
3 建築基底總面積 hm2
4 道路廣場總面積 hm2 含停車場面積並應註明停車泊位數
5 綠地總面積 hm2 可加註公共綠地面積
6 容積率 (2)/(1)
7 建築密度 % (3)/(1)
8 綠地率 % (5)/(1)
9 小汽車停車泊位數 輛 室內、外應分列
10 自行車停放數量 輛
註:l當工程項目(如城市居住區)有相應的規劃設計規范時,技術經濟指標的內容應按其執行。
2計算容積率時,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地下建築面積。
7 提請在設計審批時解決或確定的主要問題:特別是涉及總平面設計中的指標和標准方面有待解決的問題,應闡述其情況及建議處理辦法。
3.3.3設計圖紙
1區域位置圖(根據需要繪制)。
2總平面圖
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測量坐標網、坐標值,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或定位尺寸),道路紅線、建築紅線或用地界線;
3)場地四鄰原有及規劃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築物及構築物的位置、名稱、層數、建築間距;
4)建築物、構築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車庫、油庫、貯水池等隱蔽工程用虛線表示),其中主要建築物、構築物應標注坐標(或定位尺寸)、名稱(或編號)、層數;
5)道路、廣場的主要坐標(或定位尺寸),停車場及停車位、消防車道及高層建築消防撲救場地的布置,必要時加繪交通流線示意;
6)綠化、景觀及休閑設施的布置示意;
7)指北針或風玫瑰圖;
8)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表3.3.2),該表也可列於設計說明內;
9)說明欄內注寫:尺寸單位、比例、地形圖的測繪單位、日期,坐標及高程系統名稱(如為場地建築坐標網時,應說明其與測量坐標網的換算關系),補充圖例及其他必要的說明等。
3豎向布置圖
1)場地范圍的測量坐標值(或注尺寸);
2)場地四鄰的道路、地面、水面,及其關鍵性標高;
3)保留的地形、地物;
4)建築物、構築物的名稱(或編號)、主要建築物和構築物的室內外設計標高;
5)主要道路、廣場的起點、變坡點、轉折點和終點的設計標高,以及場地的控制性標高;
6)用箭頭或等高線表示地面坡向,並表示出護坡、擋土牆、排水溝等;
7)指北針;
8)註明:尺寸單位、比例、補充圖例;
9)本圖可視工程的具體情況與總平面圖合並;
10)根據需要利用豎向布置圖繪制土方圖及計算初平土方工程量。
3.4建 築
3.4.1初步設計階段,建築專業設計文件應包括設計說明書和設計圖紙。
3.4.2設計說明書
1設計依據及設計要求
1)摘述設計任務書和其他依據性資料中與建築本專業有關的主要內容;
2)表述建築類別和耐火等級,抗震設防烈度,人防等級,防水等級及適用規范和技術標准;
3)簡述建築節能和建築智能化等要求。
2設計說明
1)概述建築物使用功能和工藝要求,建築層數、層高和總高度,結構選型和對設計方案調整的原因、內容;
2)簡述建築的功能分區、建築平面布局和建築組成,以及建築立面造型、建築群體與周圍環境的關系;
3)簡述建築的交通組織、垂直交通設施(樓梯、電梯、自動扶梯)的布局,以及所採用的電梯、自動扶梯的功能、數量和噸位、速度等參數;
4)綜述防火設計中的建築分類、耐火等級、防火防煙分區的劃分、安全疏散,以及無障礙、節能、智能化、人防等設計情況和所採取的特殊技術措施;
5)主要的技術經濟指標包括能反映建築規模的總建築面積以及諸如住宅的套型和套數、旅館的房間數和床位數、醫院的門診人次和住院部的病床數、車庫的停車位數量等;
3多子項工程中的簡單子項可用建築項目主要特徵表(表3.4.2)作綜合說明。
表3.4.2 建築項目主要特徵表
項目名稱 備注
編號
建築類別
耐火等級
抗震設防烈度
人防防護等級
主要結構選型
建築層數、總高 地上、地下分列
建築基底面積
建築總面積
建 築 構 造 及 裝 修 牆體
地面
樓面
屋面
天窗


頂棚
內牆面
外牆面
註:建築構造及裝修項目可隨工程內容增減。
4對需分期建設的工程,說明分期建設內容和對續建、擴建的設想及相關措施。
5幕牆工程、特殊屋面工程及其它需要另行委託設計、加工的工程內容的必要說明。
6需提請審批時解決的問題或確定的事項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7必要的計算資料的說明簡圖。
3.4.3設計圖紙
1平面圖
1)標明承重結構的軸線、軸線編號、定位尺寸和總尺寸;
2)繪出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配件,如非承重牆、壁柱、門窗(幕牆)、天窗、樓梯、電梯、自動扶梯、中庭(及其上空)、夾層、平台、陽台、雨篷、台階、坡道、散水明溝等的位置;當圍護結構為幕牆時,應標明幕牆與主體結構的定位關系;
3)表示主要建築設備的位置,如水池、衛生器具等與設備專業有關的設備的位置;
4)表示建築平面或空間的防火分區和防火分區分隔位置和面積,宜單獨成圖:
5)標明室內、外地面設計標高及地上、地下各層樓地面標高;
6)標明指北針(畫在底層平面);
7)標明剖切線及編號;
8)繪出有特殊要求或標準的廳、室的室內布置,如傢具的布置等;也可根據需要選擇繪制標准層、標准單元或標准間的放大平面圖及室內布置圖;
9)列出各類建築設計規范要求計算的技術經濟指標(也可在說明中列出)
10)標明圖紙名稱、比例:
2立面圖
應選擇繪制主要立面,立面圖上應標明:
1)兩端的軸線和編號;
2)立面外輪廓及主要結構和建築部件的可見部分,如門窗(幕牆)、雨逢、檐口(女兒牆)、屋頂、平台、欄桿、坡道、台階和主要裝飾線腳等;
3)平、剖面未能表示的屋頂、及屋頂高聳物、檐口(女兒牆)、室外地面,等主要標高或高度;
4)圖紙名稱、比例。
3剖面圖
剖面應剖在層高、層數不同、內外空間比較復雜的部位(如中庭與鄰近的樓層或錯層部位),剖面圖應准確、清楚的標示出剖到或看到的各相關部分內容,並應表示:
1)主要內、外承重牆、柱的軸線,軸線編號;
2)主要結構和建築構造部件,如:地面、樓板、屋頂、檐口、女兒牆、吊頂、梁、柱、內外門窗、天窗、樓梯、電梯、平台、雨蓬、陽台、地溝、地坑、台階、坡道等;
3)各層樓地面和室外標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築檐口或女兒牆頂的總高度,各樓層之間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4)圖紙名稱、比例。
4對於緊鄰的原有建築,應繪出其局部的平、立、剖面。

㈤ 地質災害防治設計中的幾個問題

根據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家組在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經驗,對地質災害防治設計工作提出如下建議。

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專家組,是國家科委牽頭、中央各部委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參加組成的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技術參謀班子(著者任專家組長),主要任務是向領導小組提出咨詢建議,進行技術把關。專家組自1989年4月成立以來,除日常工作外,召開過九次專家組會議,多次深入現場勘察,召開專門會議,審查工作計劃,討論重大技術問題,解決重大技術難關,提出重大技術建議,審查勘察、設計成果,做了大量工作,於1991年9月圓滿地完成了任務。

鏈子崖和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不論就其規模、復雜性和難度,在國內外都是少有的。專家組在兩年的工作中遇到了許多新的和難度極大的問題,經過反復的討論,許多問題都取得了一致的認識,向領導小組提出了許多重大建議,有些問題是帶有很大的風險的,風險再大也得決策,專家組均作出了向領導小組提出決策性的意見。這一節就是專家組活動中的指導思想、重大和風險問題的決策依據及有關的經驗。

1.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地質工程

開展任何一項工作,不管自覺還是不自覺地,都存在有一個指導這項工作的指導思想和觀點。鏈子崖和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從一開始就有一個明確的指導思想和對這項工作認識的基本觀點。這個指導思想和基本觀點就是,鏈子崖和黃臘石兩處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地質工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從大的方面來說,是一項地質環境治理工程,從小的方面來說,是一項地質體改造工程,簡單地說可以稱為地質工程。這類工程不是土木工程,不是一般的建築工程,而是一項地質工程。這項工程的目的是塑造一個安全穩定的新的地質環境,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保障國民經濟少受損失和國家經濟建設順利發展。要做到這一點,這項工程的建設必須緊緊地依靠地質,地質災害勘察成果的水平將決定這項工程的建設水平,也可以說地質是地質工程的基礎。這項地質體改造工程,從何處下手來作?要進行地質體改造,必須明確改造目的、改造對象、改造技術,這是非常關鍵的。如鏈子崖危岩體挖煤采空是變形產生的主要原因,我們就應該對采空區的應力條件、地質體強度進行改造;對黃臘石滑坡來說,滑坡體內的水是滑動的主要原因,那就應該改造滑坡體的水文地質條件和滑體的受力條件,這就叫做「對症下葯」。換一句話說,地質災害防治的地質體改造工作必須通過認真的勘測工作,查清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活動機制、災害體的結構及其穩定條件,然後「對症下葯」地給出防治方案,進行技術設計和施工,才能奏效,這是非常關鍵的一環,一定要明確這一點。

地質工程有其特殊性,特殊就特殊在它是以地質體結構為建築材料,以地質體結構為建築結構,以地質環境為賦存條件建築環境的一項特殊的建築工程。它不像土木工程已經有幾百年的歷史,有豐富的經驗,有各種各樣的規程、規范可做參考;這方面的經驗是不多的,即使有了,因為地質體十分復雜,也不能生搬硬套。必須在查清地質體結構、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機制以及地質災害體結構的基礎上,進行科學的分析,作出防治方案,再根據結構作用功能進行結構設計,方能成功。在這個過程中,必須有地質人員參加,也可以說,應該以地質人員為主來進行更好些。對這種工程來說,設計人員包打天下肯定是要失敗的。地質人員最有條件認識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機制和地質災害體的結構,最有條件給出科學的防治方案,設計人員一般對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機制和災害體的結構不容易搞清楚,給出的防治方案常常與地質實際不符,工程設計人員要想做好這項工作必須緊密地與地質人員合作,這個問題必須引起重視。

2.地質災害防治的特殊性

地質災害防治不同於一般的地質工程,它除了具有一般的地質工作的共同特性外,尚有其特殊性。其特殊性在於它是處於孕育成災過程中,有的剛具有發生變形跡象,有的處於變形發展過程中,有的則處於成災過程中;有的是初次發生,有的是災體復活,其類型繁多,成因各異,階段不同,狀態不一。這些特點在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中都存在,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這兩者也存在很大的不同。鏈子崖危岩體系處於孕育滑坡過程中的變形階段,或者說,系處於蠕滑變形階段,尚未進入加速變形階段,它也可能變形速率逐漸減小,最後不發生滑動,也可能變形速率逐漸加大,進入加速變形階段,最後產生崩塌滑坡,形成大規模的地質災害,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這在歷史上多次重復發生過。黃臘石滑坡系古滑坡復活,在歷史上是否重復發生過沒有記載,但它是一個滑坡群,互相牽連,問題也十分復雜。

鏈子崖危岩體變形已經歷了幾百年的歷史,黃臘石滑坡系1983年暴雨後地表開始出現裂縫,以後逐年發展。鏈子崖危岩體系位於基岩內、黃臘石滑坡系位於鬆散堆積層中。據現在已掌握的資料分析認為,鏈子崖危岩體系在挖煤采空區下沉變形誘發下,追蹤構造裂隙產生的裂縫,其前緣「五萬方」的險兆十分明顯;黃臘石滑坡,據已有的資料判斷,最可能是沿上滑面滑動,但還存在有一個沿潛伏的下滑動面滑動的可能性。各有各的特點,必須區別對待。

地質災害防治不是像地基、邊坡、隧道建築那樣的地質工程。地基、邊坡、隧道建築是在穩定的地質體上建築地質工程,工程地質勘察的目的是查清現狀的地質體組成成分、地質體結構,以及地質體賦存環境條件和地質體的物理力學性質資料,為地質工程結構設計提供基本資料。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對不穩定的地質體進行改造,變不穩定的地質體為穩定的地質體。這就提出,地質災害勘察工作目的是查清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運動機制、穩定狀況及地質災害體的結構和水文地質、工程地質條件,為地質災害防治提供基礎資料。

地質災害防治與一般的地質工程不同之處,在於它的研究工作內容是,通過地質體改造防治已經產生的或將要產生的地質災害,這項工作中最重要的是查清地質災害產生原因、運動機制、災害體的結構及穩定性條件,這是制定正確的防治方案和取得防治效果的關鍵所在。在證論過程中對鏈子崖危岩體變形原因是有很大爭論的,有的認為是剝蝕卸荷,地應力調整引起的;有的認為是崖腳強度不足產生傾倒變形;有的認為是挖煤采空區卸荷引起地面下沉造成的,等等。不同的產生原因就有不同的防治方案,如認為是崖邊卸荷產生的,就提出了錨固為主的防治方案;認為是采空區引起的,則提出了承重抗滑鍵為主的防治方案。對此進行了反復論證,比較一致的意見是地下采空區是鏈子崖危岩體變形的主要原因,崖邊卸荷是附加因素。據此,最後制定了承重抗滑鍵為主和崖邊錨固為輔的綜合治理方案。這就是有的放矢的原則。

防治決策必須考慮致災可能性,成災的經濟損失和防治效益。上面論述了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防治是一項地質工程,還應該承認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防治是一項防災工程,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特殊性,它不是一般的地質工程,而是一項防災工程。防災工程就有一個該防不該防的問題,該防不該防的標準是什麼?主要是經濟效益,即投資和收益的關系問題。一般認為災害防治的效益可以取得1∶10,著者認為地質災害防治的效益可以達到1∶20以上,據此著者認為根據我國目前經濟實力,我國地質災害該防不該防的投資和收益的比值界限定為1∶20為宜。根據這一指標,我們來看看鏈子崖危岩體和黃臘石滑坡該不該防治?在立項申請報告時著者曾估算過鏈子崖危岩體如果不防治,如果僅前緣「五萬方」產生崩塌,不會造成堵江、礙航和斷航災害,沒有必要進行防治;如果250萬立方米變形體產生鹽池河式崩塌破壞,崩塌體一旦入江將可能造成堵江、礙航,甚至出現斷航的危險,如果產生這種情況,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約為50~60億元人民幣,如果進行防治,防治投資約為1億元人民幣左右,防治效益大約為1∶50~1∶60左右,顯然是應該進行防治的,這是鏈子崖危岩體立項防治的主要依據。黃臘石滑坡防治的效益也是很大的,尤其是對保護巴東縣城免於滑坡發生時產生的涌浪襲擊具有重大意義。上述表明,除了經濟因素外,社會意義也很重要,這兩處地質災害如果不防治,一旦發生災害,將對人民生存和生活產生巨大的影響,甚至有可能引起社會動亂。顯然,進行防治是完全應該的,合理的,這就是該不該防治的決策依據,在地質災害防治時必須掌握這些特殊性。

3.不確定性問題的決策

一般來說,地質體是復雜的,地質災害勘察和測試結果或多或少都存在有一些不確定性成分,這些不確定性成分有的是隨機性的,有的是定向性的。隨機性的可以採用數理統計分析方法作出判斷;定向性的原則上不能簡單地用數理統計分析的方法進行判斷。不論情況如何,在利用這些資料時,不能就事論事,而應該進行綜合分析,權衡利弊地進行。為此,就需要選擇一種相應的方法進行判斷,專家經驗評判法或者稱為德爾菲法就是適合的方法,在鏈子崖和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論證中就利用了這種方法。這里存在一個影響程度大小問題,有的是對防治方案具有控製作用,有的是對技術設計有影響的。顯然,對防治方案具有控製作用的權比對技術設計具有影響作用的權要大得多。這就是說,防治方案正確與否是防治工作成敗的關鍵。因此,對防治方案具有控製作用的不確定性的地質因素的判斷決策尤為重要,必須認真對待,絕不能憑想像簡單從事。在鏈子崖和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方案論證中各存在一個對防治方案具有控製作用,爭議較大的問題,即鏈子崖危岩體是否存在整體滑動可能性和黃臘石滑坡是否存在深層滑動可能性問題,我們在解決這個問題中採用的判斷決策方法是專家經驗判斷法,即德爾菲法。

黃臘石滑坡是否存在深層滑動問題比較易於解決,黃臘石滑坡在地質勘探中發現在鬆散滑坡體滑動面下面的基岩內還存在有一個斷續分布的破裂面。有的專家認為這個面是構造成因的;有的專家認為這個破裂面是上部滑動的影響帶;有的專家認為黃臘石滑坡復活有可能沿著這個面滑動;有的專家認為不可能沿著這個面滑動,但大多數專家認為近期不會沿著這個面滑動,在地下水長期作用下,破裂帶物質軟化,沿著這個面滑動的可能性還是存在的,監測資料亦有跡象表明,目前黃臘石滑坡活動系沿著淺層滑動面滑動。另一方面,考慮到長江三峽工程在不久的將來即將建成,三峽水庫蓄水後水深和水面都將大大增大,黃臘石滑坡即使沿著深層破裂面滑動入江,也不會造成重大的地質災害。據此,長江三峽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可行性研究階段,專家組根據多數專家的意見,作出的結論是:黃臘石滑坡防治主要考慮淺層滑動面,在防治中不要擾動深層破裂帶(包括防止地下水滲入)。

鏈子崖危岩體能否產生整體滑動問題爭議比較大,多次召開專家組和專家組擴大會議進行論證。長江三峽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可行性研究階段,專家組根據多數專家的意見作出的結論是:「危岩體山體開裂變形有多方面因素,其中以挖煤采空占重要地位。T8~T12縫段危岩體的變形破壞方式,預測以崩塌為主,但不能排除在特殊不利的情況下發生較大規模滑移(即整體滑動)的可能性,防治原則應當是既防崩又防滑,……」其根據有如下幾點:

(1)T8~T12縫段後緣已經形成弧形拉裂縫;

(2)變形監測結果T8、T9及「五萬立方米」地段變形量和變形速率大體相近;

(3)1988年安裝監測點時工人聽到在T8縫附近地下產生岩體破裂聲,且聞到上溢的硫化氫氣體;

(4)近年來,1#洞內滲水量增多,地表黃泥通過T8、T9淋濾帶到1#洞內,證明T8和T9縫已與地下的1#洞連通;

(5)1#洞頂板及襯砌出現縱張裂縫;

(6)1#洞內觀測到的頂板下沉變形與采空區范圍相當;

(7)T8~T12包圍的危岩體內部已經存在著缺陷(微破裂面),岩體已經受到損傷,在外界因素作用下,損傷會不斷擴大,岩體強度將逐漸降低;

(8)中國科學院地質研究所三維有限元應力分析結果表明,采空區外到臨空岩壁間的未採掘的煤體寬度如果大於120m時將不產生塑性化,如果小於70m時,則未開采部分煤體將產生塑性化,即出現流動變形現象,一旦進入加速流變階段,即將導致產生大規模破壞。

(9)1#洞內變形監測結果表明,1991年以來,變形速率有加劇的跡象,這一現象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10)另據秭歸縣志記載:長江三峽鏈子崖崩塌存在有380~400年的周期,而鏈子崖危岩體目前也正處於此周期當中。

上述表明,T8~T12縫段產生大規模破壞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問題還在於產生大規模滑動破壞後能否成災,災害損失有多大。在三峽工程未建成前,產生大規模破壞時,產生礙航或斷航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造成的損失是十分巨大的。三峽水庫蓄水後,如果產生大規模破壞時問題會怎麼樣?這也是必須認真考慮的。我們所指的大規模破壞或整個滑動系指250萬立方米規模的崩塌,這是立項防治的主要對象。三峽水庫的最高水位為175m,正常蓄水位為150m,枯水季節的低水位130m,河床標高約30m,且兵書寶劍峽峽谷出口處河谷狹窄。假設崩塌體入江後堆積坡角為40°,水庫蓄水後流速很小,帶走量很少。250萬立方米危岩體如果產生類似於鹽池河形式崩塌,假設崩塌體松脹系數為1.3,則鬆散堆積體積為325萬立方米,如果崩塌入江,在河床堆積高度可能超過130~140m,三峽水庫蓄水後,造成礙航,甚至斷航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即大規模成災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因此,在鏈子崖危岩體防治中必須考慮整體滑動的可能性,這就是長江三峽鏈子崖、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可行性研究階段專家組作出「鏈子崖危岩體整治不能排除整體滑動可能性」,且防治的主要對象為250萬立方米的依據。

上述表明,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對不確定性問題決策時,除應充分考慮地質現象外,還必須認真考慮成災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損失狀況,這是非常重要的,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特殊性所在。

4.防治技術適宜性問題

防治目標和防治方案確定以後,防治技術選擇和設計將是防治效果和防治工程成敗的關鍵。

危岩體和滑坡防治主要原理是改變危岩體和滑坡體內的應力狀態和保持其強度,從理論上講,常用的技術原理為削頭、壓腳、排水。從具體技術措施來講,常用的有卸荷、支擋、錨固、地表排水、地下疏乾等。這些技術使用得當,會收到很好的效果;如果使用不當,將會出現事與願違的後果。在鏈子崖危岩體防治方案論證中,曾遇這樣的問題:為了防止煤層采空區頂板繼續下沉和煤層下沉引起鏈子崖危岩體整體滑動,在采空區設置承重抗滑鍵。承重的作用在於防止頂板繼續下沉,導致殘留煤柱繼續破壞和強度繼續降低;抗滑的作用在於防止殘留煤柱破壞導致抗剪強度降低,引起鏈子岩危岩體整體滑動。這是鏈子崖危岩體防治方案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一個正確的防治方案。但在設計中採取了承重抗滑鍵布置方向與原採煤巷道方向直交,這就是說,施工時將要把巷道洞間的煤柱(壁)再挖掉一部分,這樣將使殘留的煤柱面積進一步減小,使采空區殘留煤柱的承重能力降低,有可能在施工過程中出現加速破壞的可能性,顯然,這一技術設計選擇是大有問題的。另一個例子是黃臘石滑坡防治方案中地面排水工程問題。黃臘石滑坡復活主要原因是大氣降水滲入滑坡體內,導致地下水位升高,滑坡體重量增大,孔隙水壓力增高,滑坡體失穩。很明顯,解決黃臘石滑坡復活的主要技術,是採用排水為主,具體地說就是採取地表排水和地下疏干相結合的技術。有一種設想是,只做地表排水就行了,這里同樣存在一個技術原理問題,地表排水的作用主要是排出大氣降水在地表形成的地面徑流。因此,在地表排水設計中必須包括地表整平,消除地面坑窪積水或設置支溝將窪地積水引出,防止或盡量減少大氣降水向滑坡體內入滲,而入滲的水量遠遠小於滑坡體疏干排水的能力,這是有效的,可是在大氣降水在地表形不成地表徑流的情況下,地表排水就無效了。這時如果大氣降水入滲量小於滑坡體的排水能力,也不至於引起地下水位上長,也不會有問題;如果大氣降水入滲量大於滑坡體的排水能力,將會引起地下水位上升,滑坡體重量增大,孔隙水壓力增高,也有導致滑坡復活的可能。因此,在選用地表排水為主的情況下,還必須配合採用地下疏干措施,在極為重要的地段還應該校核是否需要增加錨固措施,不能簡單地把地表排水看成是萬能的。上述表明,在進行危岩體和滑坡體防治技術選擇中必須認真考慮各項防治技術的原理、適用范圍、經濟造價和施工難度,不能簡單地拿來就用。

5.孕災體穩定性評價問題

這是地質災害防治中的重要問題之一,它是該防治和不該防治決策的重要依據之一。如果孕災體是穩定的或趨向於穩定的,那就沒有必要投資進行防治;如果是不穩定的,防治效益大於1∶20,那就有必要投資進行防治。如何評價孕災體的穩定性?目前常用的方法是採用數理分析,有的採用確定性模型進行數學力學計算,有的採用不確定性模型進行概率分析。這種分析中存在著一個很大的不確定性問題,就是分析計算中的模型選擇和參數取值。模型選擇牽扯到地質災害成因、機制和孕災體的結構,這個問題必須在詳細的地質研究基礎上,加上經驗判斷給出。如何根據已取得的資料給出合理的分析計算模型,這里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問題,在解決這個問題上經驗是很重要的。例如鏈子崖危岩體的穩定性,許多人進行過計算分析,計算結果求得的安全系數有的高達3.7,有的達1.7,都是穩定的。實際上變形監測結果是,鏈子崖危岩體的變形與日俱增,不斷地在發展,這表明計算結果是不符合實際的。其原因除了力學模型選擇中存在著不確定因素外,還有一個重要因素,即參數選擇問題,選用的參數多數來自於試驗,部分地來自於經驗。試驗值的分散性是很大的,也就是說,取值中的不確定性是很大的;經驗也存在著很大不確定性,這與一個人的工作實踐經歷有很大的關系,經驗豐富的人給出的參數值可靠性就高一些,經驗欠缺的人給出的參數值的可靠性就差一些。以參數c、φ值為例,給高一些,計算結果得到的穩定性系數就高一些;如果給低一些,計算得出的穩定性系數就低一些,究竟哪個對?很難說。顯然,這個方法中的不確定性是很大的,用這個結果作依據決策該不該防治的理由是不充分的;用這個結果進行防治工程結構設計,是帶有很大的危險性的。這不能作為科學的決策依據,那麼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著者認為最最重要的,也是最科學的方法是地質分析方法。

地質分析的依據是什麼?主要依據有兩個方面的資料,一個是災害體的外觀形態特徵,或者稱為地貌特徵;另一個是變形監測資料。這兩者結合起來是最最科學的,最可靠的,僅僅形態特徵資料有時也不一定靠得住。如山坡上出現一條裂縫,就說是滑坡引起的,實際上不一定,引起山坡產生變形的原因可以有很多,不一定都是滑坡。又如,山坡上常出現有馬刀樹,這也不一定就是滑坡,暴風也可以將樹吹歪,然後再長直,而形成馬刀形。外觀形態特徵分析絕不能簡單地採用一、兩個現象為依據,必須收集多方面資料進行綜合判斷,變形監測結果也是一樣,其中也存在意外情況,在採用這方面資料之前必須剔除意外資料,否則,其結果也是靠不住的。在地質分析中,不管是外觀形態特徵資料也好,監測資料也好,必須認真地進行分析,首先要去偽存真,然後再進行去粗取精,這樣才能得到科學的結論,這是非常重要的。

在穩定性判斷中還有一個方面的資料應該充分利用,這就是歷史資料。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常常具有周期性的規律,地質災害發生發展也存在著高低、急緩、起伏的過程,它和其他方面的自然作用一樣,具有作用活動的周期性。如大氣降水,有豐水年和枯水年。與豐水年相應地,則地質災害發展就活躍;與枯水年相應地,地質災害發展就減緩,甚至暫時休止,在這個時期變形監測結果可能是沒有活動跡象,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前面談到過,秭歸縣志記載表明,長江三峽鏈子崖崩塌就有380~400年的周期,而從自然災害發展規律來說,目前正處於自然災害活躍時期。因此,鏈子崖危岩體變形近一個時期也比較明顯,監測結果表明,變形也一直在發展;而鏈子崖崩塌現在也正處於380~400年的周期當中,我們在評價鏈子崖危岩體穩定性時充分考慮了這些因素,最後才作出鏈子崖危岩體必須進行防治的結論。上述結果表明,地質災害穩定性評價必須充分採用地質分析和數理分析兩個方面的方法進行,而其中最重要的是地質分析。地質分析中又可分為:地質地貌特徵分析、變形監測分析和歷史分析等三個方面。地質災害穩定性評價必須採用地質地貌特徵分析、變形監測分析、歷史分析、數理分析和綜合分析的辦法才能得到可靠的結果。

6.安全系數選擇問題

安全系數取值幾乎可以說貫穿於整個地質災害防治過程中。在判斷地質災害體是否穩定時,要採用安全系數;評價防治工程的可靠度要用安全系數表徵;在結構設計時,進行作用力取值要採用安全系數;結構材料與構件強度取值要用安全系數,在施工工藝可靠性方面也要採用安全系數。這么多安全系數怎麼取用?在這個問題上有時有些混亂。在鏈子崖和黃臘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由於各位專家採用的概念或所闡述的對象不同,在討論中涉及安全系數時常常各持己見,這也是地質災害防治與其他地質工程建築的一個不同之處,在這里,著者再談談這個問題。

在判斷地質災害體是否穩定時科學的評價指標是穩定性系數η,但有一些工程設計人員常常也用安全系數來表述,這也是無可非議的。安全系數除包含有穩定性因素外,還包含很多環境因素和社會因素,對地質災害評價來說,還是用穩定性系數表示為好。穩定性系數取值也存在著很大的不確定性,上面曾談到鏈子崖危岩體不少人對其穩定性系數進行過分析,得到的結果相差很大,其原因在於兩方面:一是計算模型選擇上;另一方面在於力學參數選取上,這兩方面都存在有不確定性。由此決定著在評價地質災害體穩定性時,穩定性系數指標取值就受這兩方面因素的控制。穩定性系數取值大小主要決定於計算模型選擇的可靠性和力學參數取值的可靠性上,這兩方面取值的可靠性,很大程度上決定於進行取值的專家的科學技術水平,也可以說是經驗水平。一般來說,比較有經驗的專家也只能有80%~90%的把握,即各自的可靠度最低也不能低於1.1~1.2。

地質災害的穩定性系數應該是力學模型的可靠度與力學參數的可靠度的乘積,由此看來,科學的穩定性系數η應該是1.1×1.1~1.2×1.2,即為1.21~1.44,不應該低於此值,具體取值時還要考慮防治工程的重要性和取值人的實踐經驗水平。

在評價防治工程的可靠度時用安全系數K表示是正確的。一般來說,這個安全系數K系由三個部分組成,即作用力取值安全系數K1,材料與構件強度取值安全系數K2及施工工藝安全系數K3組成,即K=K1×K2×K3。其中作用力安全系數K1影響因素與穩定性系數η相當,即可在1.21~1.44之間取值。材料與構件強度取值安全系數K2與材料和構件使用方法關系極大,如材料為單一的鋼材,安全系數可取1.05~1.1;鋼筋混凝土構件安全系數可取1.50~1.65;混凝土結構構件安全系數可在1.6~2.5之間取值。地質災害防治中所採用的構件和材料一般多為鋼筋混凝土構件,故安全系數一般取在1.5~1.65之間。施工工藝安全系數與施工方法技術水平有很大關系,這個系數是很難琢磨的,大體上在1.2~1.5之間。由此決定,防治工程安全系數K變化於1.21×1.5×1.2=2.2至1.44×1.65×1.5=3.65之間。鏈子崖危岩體防治可行性論證中作用力的安全系數選用中參照了各種規程規范和工程實例,選用值為1.35,這是比較合適的,其地方面的安全系數將在初步設計中進一步論證。

安全系數是極為復雜的,影響因素是變化多端的,不僅受地質因素影響,結構材料因素影響,施工工藝影響,還有環境因素影響。環境影響因素絕不可忽視,其中最主要的則為地下水的水質和大氣化學成分及溫度的影響,對這些因素的影響必須進行科學的論證。安全系數取低了,防治的安全度不足而蘊藏著隱患;安全系數取高了,造價太高,則又可能蘊藏著浪費,這個問題必須認真論證。

在結束本章論述時,簡要歸納一下,在地質災害防治設計中必須遵守的基本觀點,這些基本觀點有:

地質災害是威脅人類生活和生存,造成資源和財產損失的地質事件。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地質工程,它又與一般的土木工程和地質工程不同,它具有很大的特殊性。其特殊性在於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通過地質改造手段將已經產生破壞或即將產生破壞的不穩定性的地質災害體進行改造,達到穩定的和安全的地質環境,保障人類生存和美好的生活,簡單地說是一項防災工程。具體地來講,地質災害防治對象是已經產生破壞和即將產生破壞而處於不穩定的地質體,對其進行防治工作中最最重要的是必須查清地質災害產生的原因,活動機制和災害體的結構。在此基礎上才能作出正確的防治方案和防治工程結構設計,地質災害防治必須與經濟效益掛鉤,這是決策該不該立項防治的關鍵,也是防治投資額度決策的依據。一般來說,根據我國目前經濟實力,防治投資效益取1∶20作為立項防治依據為宜,穩定性分析和安全系數選取是地質災害防治中的兩個重要技術問題。穩定性分析必須以地質分析為基礎,參照數理分析,歷史分析進行綜合判斷。安全系數選取必須全面地分析地質的、結構的、施工工藝、環境條件、社會效益等方面的因素綜合分析選定。地質災害防治是一項巨型的系統工程,必須認真對待,只准成功,不能失敗,一旦失敗,其後果是極為嚴重的。

㈥ 什麼是項目初步設計,具體包含什麼內容,能不能給我發個樣本

是指最終成果的前身,相當於一幅圖的草圖,一般做設計的在沒有最終定稿之前的設計都統稱為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文件包括說明、資料和圖紙等部分。

初步設計文件應由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供,若為多家設計單位聯合設計的,應由總包設計單位負責匯總設計資料。

初步設計文件包括說明、資料和圖紙等部分。文件須裝訂成A3文本圖冊(大圖可折成A3規格),並加蓋建設方、設計方、報建人、注冊建築師、注冊結構工程師圖章。

設計文件上簽字、蓋章應符合《中**民共和國注冊建築師條例實施細則》、《中**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

(6)地質災害初步設計擴展閱讀

初步設計應收集項目相關批復手續、圖紙、概算,以及市政配套咨詢意見。

其中特別需要注意的是項目的前期批復手續,項目批復文件是初步設計概算審核的先決條件,專業人員或機構在開展審查之前應該首先對相關批復文件進行審查,項目是否取得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項目的初步設計方案應獲得相關政府主管部門對於方案的批復意見。

同時項目還應該具有國土主管部門批復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或土地使用證、環保部門批復的環境影響評價意見,對於有相關要求的大型公共建設項目還應辦理相關的節能備案或審查。

還要注意該項目用地是否處於地質災害頻發或地震斷裂帶,如存在該種情況,應進行地質災害評估。通過對於這些項目前期手續的審查能夠有效保證項目建設的可行性,以及對於項目投資考慮的全面性。

㈦ 地質災害與建築規劃設計(建築初步設計)

城市規劃設計要為安全減災服務 城市是一龐大復雜系統,一般的城市規劃往往成為專業規劃師們的「專利」。現實工作中,規劃師、建築師根據自身有限的自然地理資料、社會經濟資料、現狀歷史資料等信息,描繪著指導城市建設的藍圖。2004年啟動的《北京城市總體規劃》(2002~2020年)修編突出了一系列重點內容,其中專家所多年呼籲的防災減災綜合規劃已成為其中重要子課題。
結合北京市的情況,現就城市綜合減災規劃問題進行了一番研究,發表此文,不僅僅為完善綜合減災的規劃論,更是為有效地引導規劃設計中的安全減災服務。

安全量化評估是綜合減災規劃的基礎
中國城市安全減災評價的最大不足是缺少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評價體系。安全城市是一個多功能、多層次、多目標的評價對象,影響其評價的相關因素很多。一般地看,科學性、規范性、全面性、動態性、重點性、快速性構成了城市綜合減災的基本能力指標,它們僅僅代表城市安全發展的演變趨勢。但綜合減災的最主要指標涵義不可缺少城市安全管理文明指標、城市經濟備災能力指標、城市災害管理協調度指標、城市人居服務及社會保障指標等內容。安全城市作為一個現代的「進化」的概念,反映了城市現代化的理想目標。
城市應急事件較城市安全的含義更集中也更嚴格,因此其評價量化指標就要更多地體現其有效性,其中城市災害的社會預警機制及系統建立意義實在。城市災害的應急處理機制實際上是一種信息處理體系,它將各警要素的變化信息輸入裝置內,經過加工處理提供出城市系統有效的警度值,應急標準的質量體現是:⑴獲取應急信息的完整性;⑵應急信息運行的暢通性;⑶應急機構設置的系統優化合理性等。從現代城市綜合減災管理出發,災難能夠定義為對現實文化結構的顛覆。災難不同於應急狀態及危機,它實際上僅僅在應急狀況和危機中表現出前兆,所以災難是對應急狀況和危機長期錯誤的處理所產生的不可逆轉的後果。

城市綜合減災規劃的基本問題
2002年7月,由中國城市規劃學會等單位編著的《城市規劃讀本》第三章節十節「城市規劃與防災減災」中指出:城市綜合防災主要有兩層意義:一是對自然災害與人為災害,原生災害和次生災害,要全面規劃,制定綜合對策;二是對災害發生後的各項救災、減災等措施要統籌安排,體現出綜合性的策略。城市綜合減災規劃編制要體現如下要點:
⑴全力體現綜合減災觀。這里的綜合是指多學科參與和規劃內容拓展兩大側面。城市綜合減災規劃不再局限於物質規劃,要改變其原有的方式,規劃內容不單是單一災種,還要涉及整體性的考慮,不是以綜合減災的學科代替單一災種規劃,而是使綜合規劃與單一災種規劃統一並協調。
⑵綜合減災規劃的內容是開展城市綜合減災危害性與城市可持續發展制約關系的分析的前提,進而確定城市各類災害分布空間,在此基礎上編制綜合災變區劃圖、綜合災度區劃圖。進一步給出城市發展對防災有利和不利的場地,建設綠化帶、公園和避難場地的布局構想等。
⑶綜合減災旅遊安全規劃。為了既能保證遊客的安全,又能保護景區的安全,對景區的遊人數量要予以合理的限制,如某旅遊區當遊人超過1萬人時亮黃牌,達到1.5萬人亮紅牌,一旦達到紅牌標准,遊客立即停止進入,景區安全減災規劃一定要堅持生命安全與生態安全的雙重性。
⑷綜合減災規劃的創新點。它從全面的災害事故的「市情」入手,第一次體現大安全觀的規劃,不僅有對歷史災情的回溯與歸納,更多地分析城市現狀及揭示未來的災情規律,重點防禦突發事件及巨災。
在原有各單一災種評價指標基礎上,第一次從綜合減災評價標准入手,通過綜合量化分析,給出不同綜合災度下的城市綜合減災規劃量化對策,體現了綜合與個體減災的優化策略。

城市綜合減災的基本內容
城市綜合減災規劃是一種城市安全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它具有公共物品屬性。規劃是社會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之一,規劃「圖紙」上的每一根「線條」的背後都代表城市安全與人類安全的目標追求。下面列出城市綜合減災思想指導下的各單一災種減災規劃,從中也滲透了綜合減災內容。
⑴城市消防規劃;⑵城市防震減災規劃;⑶城市地質災害減災規劃;⑷城市水安全規劃;⑸城市氣象減災規劃;⑹城市生命線防災規劃;⑺地下空間與防空防災規劃;⑻應急交通規劃;⑼安全生產與安全生活規劃;⑽森林安全防災規劃;⑾城市救災規劃;⑿城市防疫規劃;⒀綜合減災思路下應對不同災變的避險場所規劃要求;⒁城市避險場所規定研究的防災規劃內容。

㈧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需要辦理林地臨時用地許可證嗎

林地辦理
如礦山用地選址地為林地,根據《森林法》、《森林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進行勘查、開采礦藏建設工程,必須佔用或者徵用林地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林業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發給使用林地許可證後,依照有關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後方可開工建設。
首先,應請相關有資質林業規劃設計單位進行現場調查相關地類、林種等後,進行林勘報告的編制工作。面積在2公頃以上的由有資質林業規劃設計單位作出使用林地查驗報告,按報件要求組織上報工作。
其次,經林業部門批準的林地,林業部門發放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取得後向國土部門辦理建設用地手續,建設用地報批批復後,林業部門發放林木採伐證件。
2.建設項目用地審查
建設項目用地的審查,主要是由於市、縣級人民政府來完成,包括土地徵收報批情況、農用地轉用情況及相關資料,國土資源局審查意見,土地權屬情況匯總、土地地類匯總等、初步設計的設計批准文件、建設用地情況說明等。在審查時,對於地質災害易發生區,需要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進行風險評估和災害評估,並且做相關的備案說明,並且附有批復和審核文件。
另外,礦山建設單位要提供擬建項目佔地的勘測定界圖和勘測定界報告書,並與土地部門簽定一個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及說明,具體要由政府出面,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去執行,在「組卷」完畢後,會在5日內由相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審查後,並且還要由同級人民政府進行嚴格審核。
最後,批復下發後,當地市、縣人民政府即開始組織實施,10日內進行公告,然後進行被征地單位的權利登記,進行補償。徵收土地行為完成後,土地變為了國有建設用地。這時,才涉及到你向當地政府申請用地。對於工業用地,若沒有兩個以上的用地單位同時競爭,礦山用地目前地方政府一般採用協議出讓的方式將土地出讓給具體的用地單位,並與當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並領取《建設用地批准書》,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完土地出讓金,辦理土地登記,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明確具體的土地用途和年限,這時,就可以拿到土地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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