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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地質災害設施存在的問題

發布時間: 2021-02-08 15:49:16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今年災情及我部防範工作情況

今年,我國氣候極端異常,部分地區前旱後雨,瞬時暴雨,持續強降雨,導致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1至6月,全國發生19522起,造成464人死亡和失蹤,直接經濟損失18.61億元,分別比去年同期增長932.3%、177.8%和190%。

國務院領導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範工作,今年上半年作出60多次重要批示,為我們工作指明了方向。我部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精神,年初開始早研判、早部署、早檢查、早落實,採取多種手段嚴防嚴控。一是精心部署,先後8次召開全國和重要地區的汛期防範工作會議,多次發文和聯合相關部門發文,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落實。二是檢查督促,近百次派出由部領導和司局領導帶隊、相關部門參加的工作組檢查指導。三是強化應急,派出88名專家長期駐守18個重點省(區、市),指導排查、監測預警和群測群防等。多次啟動應急響應,在玉樹地震和關嶺滑坡等災害發生後,第一時間組織開展隱患排查,協助和指導防範次生災害。四是重點防範,把地震災區和三峽庫區作為重中之重,派出150名專家協助四川、青海、重慶、湖北四省(市)開展排查和巡查,並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人口密集地區、交通幹道和重要工程周邊災害點再排查。五是聯控聯防,加強與氣象、水利、鐵路、交通運輸、教育等部門的協作配合,發揮部門優勢,落實防災責任,提升防控能力。

通過以上工作,今年上半年地質災害防範取得了顯著成效。轉移受威脅群眾20多萬,成功避讓477起,避免人員傷亡14839人。僅6月一個月,全國共成功預報320起,避免人員傷亡11014人,避免直接經濟損失1.38億元,為歷年來單月最多。與2009年1至6月相比,今年同期地質災害發生數量增長了近10倍,而造成的人員死亡失蹤人數同比大幅減少。

重點地區防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成功預報和避免多起重大地質災害。三峽庫區已連續7年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汶川地震災區2年多來,雖然地質災害多發頻發,但災民安置點未因地質災害導致人員傷亡,實現了主汛期地質災害無重大群死群傷的目標。玉樹地震災區隱患排查迅速完成,重要隱患均被嚴密監控或應急排危除險。

二、以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主要成效和存在問題

1998年政府機構改革,地質環境隊伍(工程地質隊、水文地質隊)作為地勘隊伍的組成部分連同地勘費一並下放地方。地質災害作為地質環境工作的一部分,是在機構改革之後的10年來逐步成為一項重要職能,越來越受到重視,三定規定我部的職能是組織、協調、指導、監督。近年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歷了調查、普查、工程治理從無到有的過程,初步形成了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以三峽庫區、地震災區為重點的,少數隱患點實施專業隊伍監測,絕大多數採取群測群防監測,逐步開始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的格局。

1、在山區縣地質災害調查基礎上形成了群測群防體系

從2003年至2008年,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部署完成了164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於此項成果初步建立了以群測群防為主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體系。現在全國24萬處隱患點均已納入群測群防體系,有10萬群測群防員。實踐證明群測群防是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一大創舉,是在現行條件下最為有效的監測體系,創造了無數的奇跡,挽救了大量生命,取得了巨大成功。

1640個縣的調查評價程度很低,每個縣只安排20萬元經費,只能做一些地表肉眼觀察工作,基本查清了房前屋後小開小裂小縫,但對較遠距離的、具有隱蔽性的、比較復雜的地質災害隱患還沒有查清楚。群測群防體系不健全,主要依靠兼職,缺少必要的經濟待遇和設施配備。原因是地質災害多數分布在山區,大多數都是貧困縣,縣鄉政府在財政上都比較困難。

2、組建了部級和省級及三峽庫區地質災害監測機構

目前全國已形成了由1個國家級地質環境監測院、32個省級監測總站、233個市級監測分站和166個縣級監測站組成的全國地質環境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三峽庫區滑坡崩塌專業監測網。在典型地區開展了突發性地質災害專業監測示範工作。

問題是全國地質災害行政管理人員太少,越到基層越少,絕大多數縣一個專職人員也沒有。香港的土木工程拓展署的土力工程處有700多人從事地質災害管理,我們全國都算上專職管理人員也不到他們的一半。市、縣級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監測機構建立的還很不普遍,絕大多數市、縣沒有地質災害監測機構,現有的機構也還存在著人員少,技術人員更少的問題。經費普遍沒有保障,少數機構的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多數是自收自支,與其公益性服務機構性質很不相宜。

3、法規規章逐步完善,管理工作逐步加強

國務院於2003年頒布了《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全國已有29個省(區、市)頒布了相關的地方性法規或規章。國務院先後發布《國家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各省(區、市)和大部分地質災害易發區的市、縣均發布實施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9年我部印發了《國土資源部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響應工作方案》,建立了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響應機制。建立了部省兩級應急專家隊伍。2009年,在全國開展以縣(區、市)為對象的群測群防 「十有縣」 (有組織、有規劃、有經費、有預案、有制度、有宣傳、有預報、有監測、有手段、有警示)建設,已建成321個。在全國推進地質災害防治行政管理、事業支撐、應急處置、專家咨詢、中介服務「五條線」建設,努力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和水平。2007年以來,在全國先後開展「農村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萬村培訓行動」和「縣、鄉、村幹部國土資源法律知識宣傳教育培訓」,培訓基層幹部、監測人員和群眾、學生300多萬人。2010年,正在在全國開展針對基層國土所和群測群防員的地質災害防治評估、巡查、宣傳、預案和人員「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培訓10萬人。

4、各相關部門的工作配合逐步加強

從2003年起,我部與氣象局合作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截至2009年,國家、30個省(區、市)、223個市、1035個縣開展了這項工作。今年我部與氣象局又共同研究進一步提高預警預報的精度,聯合發文要求所有市、縣都要開展這項工作。我部與建設、交通、鐵道等部門聯控聯防,相關部門對建設工程區、交通幹道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逐步加強。今年我部與交通部、鐵道部聯合發文,就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共同部署, 2次邀請10多個部委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共同開展汛期檢查,取得較好效果。

三、今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加強的工作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地質災害防治已經是中央領導高度重視、社會各界普遍關注、人民群眾充滿期盼的大事。我們一方面堅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批示指示精神,加強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一方面積極探索深化改革完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

1、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

為建立完善的地質災害防災減災體系,必須加大基礎工作力度。全國應開展全面的地質災害調查,重點地區(300萬平方公里)詳查工作應加快進度,地震災區、三峽庫區等應做到普查,排查工作應納入基礎工作由專業隊伍承擔,並每隔一年排查一次,人員集中區附近2000米范圍要提高工作程度,部署一批必要的工程勘查。

2、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

建立市、縣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是必要的,地下水、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礦山地質環境、地質災害等都需要監測,各地的監測機構可以根據不同地區特點有所側重。監測機構承接地質災害調查、普查、排查等基礎工作成果,可以根據成果、根據群測群防員分布,劃定每個群測群防員的監測區域、監測隱患點、巡查路線等,使地調成果發揮作用。

3、以村支部書記、村長、村民小組長為主加強群測群防員隊伍

實踐證明村支部書記、村長和村民小組長擔當群測群防員是最合適人選,他們了解當地情況、熟悉村民、富有責任心。他們當群測群防員遇有災情險情最方便報告鄉鎮政府,立即就能使基層政府直接組織搶險救災。應該給這支群測群防員隊伍統一的經濟待遇,應由中央財政承擔他們的補助經費,這樣就能把群測群防的水平提高到現階段最高水平。

4、國家級和市、縣級地災防治指揮協調能力建設是當前應該加強的兩個重要環節

地質災害現在已經成為非常重要的自然災害,今年暴雨導致人員傷亡90%屬於地質災害。建議在國家層面成立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部,我部作為辦公室單位,組建地質災害防治應急中心。

地質災害防治關鍵在基層,而我們基層最為薄弱。要加強市、縣防災減災體系建設,形成中央出資由專業的地勘單位進行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由市、縣兩級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承接,群測群防員使用,發現災情險情報告市縣、鄉政府應急處置的防災體系。

5、進一步加大重大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投入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由中央和省級政府負責特大和重大地質災害治理,現在用於面上的治理資金中央每年出資僅9個億,與各地需求相比杯水車薪。如能增加到每年40個億治理進度會大大加快。三峽庫區、地震災區之所以防災工作做得好,與國家投入力度大是直接相關的。現在有些省級政府也出一些資金,但不普遍,也沒有形成制度。各省都應該每年有專項納入財政預算。市、縣兩級的地質災害(地質環境)監測機構的工作經費也應納入地方財政預算。

⑵ 地質災害防治應急管理機構存在哪些問題

地質災害具有突發性,大規模的特點,需要科學的管理和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這就導致災害防治應急不能很好的做到及時、高效、全面

⑶ 信息專報中地質災害基本情況,存在困難及對策建議怎麼寫

七、地質災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地質災害底子急待查清,市級防治規劃急需編制。
目前,我市祁陽、東安、零陵、道縣4個縣區己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工作,新田、江永兩縣正在開展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其餘5個縣區尚未開展此項工作,導致全市地質災害底子不清,防災工作缺乏針對性,同時影響了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今年省國土資源廳已同意支持永州完成全市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建議市政府將去年擬安排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經費落實到位,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2、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嚴重
我市礦產資源開發歷史悠久,地質環境遺留問題較多。近年來,受利益驅動,無證開采、濫采亂挖等違法采礦現象屢禁不止,一些礦區已是千蒼百孔,留下嚴重的安全隱患,汛期極易引發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嚴重危害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建議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開采秩序治理整頓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
3、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嚴重不足
全市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80餘處,大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點急需治理,治理任務艱巨,治理資金缺口很大。尤其是江華縣蔚竹口鄉政府駐地滑坡和兩岔河鄉俊山村滑坡、祁陽縣內下林場內下村滑坡和潘市鎮高山村滑坡、雙牌縣城文化西路滑坡和茶林鄉中學滑坡、藍山縣毛俊鎮龍江村滑坡、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滑坡、東安縣城青山塢滑坡等9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存在較大險情,急需採取工程治理或應急處理措施。建議市、縣兩級政府多方籌措資金,加大防治資金投入力度。
4、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技術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地質環境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與地質環境管理工作不相適應,加之尚未設立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機構——地質環境監測站,日常技術工作依賴從409隊和煤勘三隊臨時抽調技術力量來完成。為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建議市政府批准設立地質環境監測站和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八、地質災害防治對策與建議
1、深入開展地質災害法律宣傳,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
通過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在地質災害危險地段的醒目位置粉刷警示標語、在地質災害易發區懸掛警示橫幅、發放防災明白卡等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自救能力。
2、進一步完善以群測群防為重點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繼續完善以鄉(鎮)、村、組為基礎,群眾與專家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各鄉(鎮)、村、組要落實專門聯絡員,明確各個隱患點的監測人。加強與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的聯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發揮它們在防災中的主力作用。要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使群測群防網路真正發揮作用。
3、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為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建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盡快行動起來,收集規劃材料,確定規劃編制單位,落實項目經費。
4、建立健全資金投入長效機制,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入力度。
我市地質災害多,防治經費缺口大。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切實加強地質環境管理工作。廣泛籌措資金,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進行治理,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是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把防治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二是對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誘發單位出資治理;三是建議出台政策,從土地出讓金收入和礦業權出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專門用於地質災害防治。
5、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過去一段時間,地質災害防治以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理等工程措施為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資金投入大,資金供需矛盾突出。用有限的資金來治理大量的地質災害隱患,採取搬遷避讓和應急救助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措施。建議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6、加強采礦行為監管,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的監管,督促采礦權人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實施地質環境保護,拒不恢復或治理的,責令限期恢復和治理,逾期不執行的,責令停止開采,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繳存力度,切實督促采礦權人繳存備用金,對不繳存或不足額繳存的,不得發放采礦許可證或辦理延續登記。
7、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建設用地審批辦法》的規定,做好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防止人為活動引發地質災害。凡不按規定提交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和礦山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報告的,不得辦理用地審批或采礦許可證。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加強對農村及城鎮居民建房的指導,防止將房屋建在地質災害易發地段。

⑷ 貴州省地質災害特點及其防治存在的問題與對策探討

楊勝元

(貴州省地質環境監測總站,貴陽,550000)

摘要本文分析研究了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發育的特點,總結了省內7個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針對當前貴州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提出了在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最後根據國土資源部與貴州省關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方針與政策,探討了在貴州省進一步開展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對策意見。

關鍵詞地質災害發育特點防治對策貴州

地球上的一切生物都依存於地質環境,是人類最基本的棲息場所。「保護地球就是保護我們的生存空間」已成為人們的共識和呼喚。隨著人類活動的加劇及經濟社會的發展,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已成為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主要問題。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全面規劃、綜合治理」的原則,貴州在地質災害防治領域已經取得了重要進展,特別是國土資源部門積極履行職責,選擇幾起典型的地質災害進行示範治理,發揮了職能部門的重大作用,產生了良好的社會經濟效果。但是由於貴州省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以及相對落後的經濟現狀,汛期強降雨和各種工程活動仍然是導致地質災害多發的主要因素,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沒有得到根本改變。分析存在的問題,探討防治的對策措施已成為地質環境保護工作者的重要課題。

1貴州地質災害的特點

1.1特殊的自然地理地質條件和人為活動,使地質災害頻發而災種齊全

貴州省位於國內外最大的西南連片岩溶石山地區的中心地帶,多為峰叢河谷窪地,具有山高坡陡谷深的特點。由於水土流失,石漠化面積已達3.25萬km2,佔全省國土面積的18.45%。雨量充沛、植被稀少、軟硬相間的地層出露以及人多地少的省情,使得全省地質生態環境十分脆弱,各類地質災害頻發,常見的6類地質災害都有發現。僅據至2002年完成的27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結果,全省掌握了1.2萬多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圈定重要隱患點4400多處,初步統計受威脅人數在38萬以上。據不完全統計,自1998年以來,全省共發生地質災害1150餘起(其中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重大級以上災害14起),造成291人死亡,451人受傷,經濟損失7.5億元。

1.2河谷深切的斜坡地形,決定了地質災害的發生以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

由於境內處於雲貴高原向廣西丘陵平原過渡的斜坡地帶,地質災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類型為主。通過對1993年以來發生的345處地質災害的統計和分析,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斜坡岩土體運動災害分別佔70%、11%和10%。近幾年來崩塌和泥石流發生比例還有上升趨勢,通過對近5年來發生的140餘處主要地質災害進行統計分析,滑坡仍然佔主導地位,約60%,而崩塌佔20%,泥石流佔13%。此三種災害往往相伴而生,使危害和影響范圍加大,給人民生命財產和經濟建設造成巨大損失。如烏江上游的大方縣城滑坡,中游地段的思南、沿河縣城滑坡,石阡縣城的滑坡泥石流,印江縣城的岩口特大滑坡、杉樹小學滑坡與縣城二小滑坡,赤水市大同滑坡等等,災情均十分嚴重,損失特別巨大。

1.3四季分明,雨量集中的氣候特徵,使得主汛期的強降雨成為地質災害的主要誘發因素

貴州省氣候溫和多雨,在雨季民間常有「天無三日晴」的說法。一般4~8月是雨季,但主汛期多在6~7月,此時暴雨引發的地質災害約占總數的70%,重大級、特大級地質災害往往集中在這段時期。1999年6月27~30日,我省黔北、黔中和黔東普降暴雨,11個縣市發生地質災害22起;2000年6月6~8日黔北、黔南又普降暴雨,8個縣市誘發地質災害10起,連續兩年近乎在同一時段發生的災害佔了當年總數的40%。2003年6月25日,黔北習水縣連降暴雨4小時,致縣城及24個鄉鎮成災,誘發山洪泥石流,沖毀電廠、公路、大壩和民房,使5人死亡,20人失蹤。

1.4人多地少,經濟落後的省情,使愈演愈烈的工程活動逐漸成為地質災害的人為誘因

貴州省城市化水平和農村城鎮化程度相對較低,人口眾多,人均耕地不足1畝,毀林開荒、採石、采砂、採煤等破壞自然生態環境的活動是造成經濟惡性循環、地質災害頻發生的另一重要因素。據不完全統計,各年間由於不合理的人類工程活動導致的地質災害占當年地質災害總數的15%~35%,但這一比例還在逐年提高。2001年全省是個乾旱年,全年仍然發生有人員傷亡的地質災害事件19起,死亡63人,其中與人類工程活動有關的5起,死亡39人,佔62%,而因自然因素導致的雖然有11起,但只死亡11人,僅佔18%。可見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不容忽視。我們注意到,現實中發生的很多地質災害都或多或少的能見到人為活動的影子。1996年9月18日發生在印江縣的岩口特大型滑坡就是常年採石形成高陡臨空面而誘發的,由於地處印江河上游,傾刻間180萬m3的岩土滑入印江河形成堰塞湖,淹沒1鎮4村1830戶民居,3000畝農田,導致2人失蹤,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若堰塞湖一旦潰決,將威脅縣城和下游沿江5.4萬民眾的生命安全,估算可能達到的經濟損失約24億元。

2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效果

2.1思南縣城白虎岩滑坡治理

該滑坡位於烏江岸邊斜坡地帶,由於烏江水位頻繁變動及強降雨影響,於1996年6月開始蠕動變形成災,為中層堆積層滑坡。滑坡縱長104m,前緣寬172m,平均厚度10m,滑體約20萬m3,滑床層位為志留系中下統秀山組泥岩。採用抗滑樁+護坡+截排水方案,由國家、地方共同投入資金417萬元(含勘察15萬元),於2000年、2002年分兩期進行治理,使剛投資2000餘萬元建成的自來水廠、10餘家企事業單位得以平安。第一期工程被中國地質調查局評為優秀工程。

2.2印江縣岩口滑坡殘留體與危岩體治理

該滑坡位於印江河上游4.1km,由於長年挖山採石及連降暴雨,形成222.2萬m3的基岩切層滑坡。其中180萬m3的岩土滑入河中形成高51.4m,縱長420m的堆石壩,回水10km,水深10m,堰塞水庫庫容達6250萬m3。在縱長434m,高差155m的滑床上,堆積了42.2萬m3的殘留體;在滑床右側壁陡崖上殘留了2.41萬m3危岩體,高於滑床80~140m。滑體由三疊系下統玉龍山組灰岩構成,滑床為二疊繫上統長興組灰岩,滑帶為三疊系下統夜郎組泥頁岩,厚8~10m。由水利防汛部門採用壩體兩側打永久性導流隧洞泄水並加固壩體,國土資源部門採用危岩體爆破清除+殘留體抗滑樁與截排水治理措施,兩相配合,取得極其明顯的效果。不僅避免了一場滅頂之災,而且治理遺跡已成為印江人民的游覽之地。斜坡上的危岩體爆破和殘留體二級支擋與截排水工程共耗資340萬元,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投入。

2.3赤水市大同滑坡治理

赤水市大同鎮位於赤水河支流大同河岸邊斜坡上,是貴州省有名的古鎮之一。由於強降雨於1998年6月24日誘發滑坡,阻斷赤水—四川敘永的省際公路,毀房62間,致21戶484人無家可歸,毀壞水廠、飲料廠各1座,破壞了水、電、通訊等生命線工程,直接經濟損失400餘萬元。該滑坡分淺、中、深3層滑體,總方量138萬m3,基底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於1998年10~12月由地方自籌20萬元對淺層滑坡實施了擋土牆治理工程,次年5月至1999年6月對中層滑坡實施了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生物治理工程,採用地方出資、國家補貼辦法,投入資金374萬元(含勘察40萬元),已使淺、中層滑坡穩定。通過監測,深層滑坡也已處於相對穩定之中。該滑坡的治理,抑制了災害的進一步擴展,使下游8km的赤水市區以及赤天化廠、華一造紙廠等國家大型企業免除了安全隱患,避免經濟損失14億元以上。

2.4石阡縣城區滑坡治理

由東門坡滑坡群和城南溫泉滑坡兩部分組成。東門坡正對城區,由5個滑體組成,寬540m,長250m,厚4.8~10.5m,總方量120萬m3,滑床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城南溫泉是省級風景名勝區,在其上方出現寬280m,長170m,厚6~12m,規模32萬m3的滑坡。20世紀90年代初開始出現險情,毀壞縣人民醫院、縣黨校、煙廠、茶廠等建築。1996年7月災情進一步擴大,直接威脅縣委、縣政府及民族中學等61個企事業單位1161戶5276人近6億元財產的安全。由部投入70萬元進行勘察,設計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方案分期進行綜合治理,需投入資金997萬元。於2000年4月—2001年6月由省、市、縣政府投入134萬元實施了第一期工程治理,有效抑制了縣委後山滑坡的變形。

2.5盤縣松河鄉朝陽崩塌、地裂縫治理

由於長年採煤,1995年在上覆地層三疊系下統飛仙關組泥砂岩中開始出現山體開裂,2000年雨季地裂縫增多,2001年5月明顯增大變寬,有三處出現較大規模的崩塌,殘余的危岩體單體達7萬~10萬m3,使32戶126人生命財產受到威脅,並使大片土地荒蕪。危岩體一旦下墜,可能形成滑坡,繼而演變成泥石流,將威脅下游80戶300餘人的生命財產安全。2002年由部投資30萬元對危岩體進行了爆破清除。但要消除全部隱患尚需進行綜合治理。

2.6印江縣杉樹小學滑坡治理

2001年5月,由於降雨誘發,小學內出現兩個相鄰的滑坡,長42~50m,寬38~85m,厚2.23m,體積0.35萬~1萬m3,為淺層鬆散堆積層滑坡,地層為志留系中統秀山組泥岩。直接威脅學校和前緣居民699人的生命財產安全。經採用抗滑樁+擋土牆+截排水治理措施,於2001年~2002年由部共投入60萬元,使隱患得以根除。

2.7習水縣隆興鎮交通村立坡滑坡群2號滑坡治理

1999年7月,由於強降雨,交通村發生由4個單體滑坡組成的滑坡群,其中范圍和危害最大的為2號滑坡,寬700m,縱長600m,體積約110萬m3,為大型淺層鬆散層滑坡,滑床地層為侏羅系中下統砂岩、泥頁岩。該滑坡直接威脅滑坡體上49戶211人以及周圍90戶352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對赤水河航運將造成一定影響。2001年由部投入30萬元進行勘察,2002年由省政府投入30萬元對2號滑坡採取了地表截排水應急工程治理,初步遏制了滑坡的擴展。

對以上7個項目實施勘察示範治理,共投入資金1475萬元,其中部出資700萬元,省內自籌745萬元。

3地質災害治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如前所述,貴州省地質災害點多、面廣、易發,危害性大,除採取必要的避讓措施和監測預警預報外,很多應該治理的卻無力投入治理。從貴州省對幾起典型地質災害治理的效果來看,其產生的示範帶動效應是非常顯著的,但一般都是國家和地方共同出資的結果。通過治理的實踐,認為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對地質環境狀況掌握不夠,地質災害的底數摸得不準,難以預測哪些地方容易發生和何時容易發生。雖然進行過1∶50萬環境地質調查,但比例尺顯得太小。現在開展的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是件好事,但推進速度較慢。加之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和地(市)級分站由於體制問題使職能難以到位,信息不能集中,綜合分析研究不夠,也是造成工作被動的重要原因。

(2)對地質災害的防治知識和防治原則宣傳普及不夠,基層工作人員對地質災害缺乏判斷能力,防治分寸把握不準。無論是否為地質災害,隨意誇大、一味向上伸手的現象時有發生。

(3)對地質災害治理缺乏統一規劃,且專業隊伍和政府部門的結合不好,技術與經濟脫節,既便做過規劃,但沒有得到上級政府的批准,使規劃不能落實,難以實施。實際工作中往往處於「被動應急」狀況。

(4)對地質災害治理沒有規定穩定的資金渠道,治理經費難以落實。雖然要求各級政府都要將地質災害防治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但缺乏硬性規定,實際很難到位。一般首先想到的是向上申請補助,實在萬不得以時,擠出一點資金,採用「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應急辦法,地方缺乏應有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5)項目管理體制不順,沒有嚴格實行項目法人負責制。由於現實工作中受權力因素的影響,以至項目下達後,搞「拉郎配」、重新進行項目二次分配等,使項目法人只能被動管理甚至無法管理的情況是經常存在的。項目重新下達給誰、資金多少、進度如何、質量怎樣?項目法人是很難知道的。由此帶來的財務決算、資料匯總等系列問題也隨之而生。這與現行的財政預算管理辦法不相符合,也與項目法人應該承擔的法律責任不相匹配。

(6)與地質災害治理相關的規程、規范不配套,缺乏嚴格的技術、操作與經濟依據。地質災害作為一門專門學科,關繫到國計民生,目前狀況是與其地位極不相稱的。實際工作中一般只能參照建築、公路、鐵路、水利等行業和部門的標准、定額執行,應該說操作起來還有一定的差距。

4落實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與措施

2003年國土資源部在全國地質環境管理工作會上明確指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地質環境保護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實現從過去分散的、被動應急的狀況,向有組織、專門化、主動性的狀況轉變。我們要刻意解決好可持續發展的一系列問題,就必須正確處理好經濟發展與保護地質環境的關系,深入貫徹執行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方針和政策,從機制、體制、法制上解決問題,用制度來規范治理工作。一方面,地質災害從客觀上講有其不可避免性,但力圖減少和竭力遏制是有可能性的;另一方面,人們可以通過對地質災害的形成、發展和演化規律的認識和研究,採取符合客觀自然規律的防範治理措施,使地質災害對人類造成的損失減輕到最低限度。針對貴州省地質災害發生的特點,提出以下落實和加強地質災害治理的對策措施,供參考。

(1)強化省級地質環境監測總站對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防治的專業技術作用,深入開展全省地質環境與地質災害的調查研究,充分掌握全省基礎資料和信息,在加強「三網」建設的基礎上,積極與氣象部門聯手,探索出一條適合省情的汛期氣象預警新路子,真正使總站成為新時期覆蓋全省、反應迅速的高科技、有權威性的地質災害防治研究中心。鑒於目前各省總站歸屬不一,體制及基礎條件不一,開展工作的程度也不一樣,建議部環境司、中國地調局與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加強對總站的領導及工作部署,在調查研究取得一手資料後,對總站存在的問題做出進一步明確,不能因為隊伍屬地化就疏於管理,各行其事。只有這樣,才能使總站成為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和省內各級國土資源部門的業務技術支撐。

(2)加強對地質災害多發區民眾和基層工作人員的知識普及與業務培訓,讓他們認識地質災害,懂得地質災害的一般防範措施、治理規則及程序。實踐證明,宣傳與培訓與否,在災情出現時顯示出的處置能力大不一樣。

(3)把對地質災害的治理規劃抓好抓實,既要有專業隊伍的主動參與,又要有政府部門的密切配合,才能編制出切合本地實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全面規劃,經過專家論證和政府批准頒布實施。要根據國家制定的防治原則和上級編制的治理規劃,在空間上、時段上、措施上以及管理做到重點突出,相互銜接,允許根據情況變化作出調整,但一定要任務明確,措施與責任清晰,便於操作和落實。

(4)要疏通和建立穩定的地質災害治理資金渠道並逐步使治理資金多元化,認真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由各級政府組織治理,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從中央到地方都要建立一定數量的地質災害防治基金或專項治理基金,以確保重大地質災害的應急治理和完成規劃部署的治理任務。同時,按照「誰誘發、誰治理;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採取強制性和鼓勵性措施相結合的辦法獲得更多資金。還要廣開其他渠道,如從礦產資源補償費、礦山環境恢復費、土地整理費中爭取能夠使用一些,包括社會贊助等,以利於多方面籌積資金。目前,在資金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應繼續開展典型地質災害的示範治理,發揮出國家與地方兩方面積極性,對使用鼓勵政策投資治理項目取得良好社會經濟效益的項目成果和投資者,政府要大張旗鼓的宣傳和表彰,使這一政策深入人心。

(5)要堅決執行項目法人責任制,項目法人有依法全權管理項目的權利,同時有按質按量完成任務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的義務。原則上公益性工作應該委派給地方公益性事業單位承擔,力量不足的可以通過與有相關資質的單位協作完成,政府部門對項目實施程序管理和成果的檢查驗收,從繁瑣的項目管理中解放出來,履行其宏觀調控與管理的職能。這樣對全省地質災害的歸口管理,提供為編制本行業規程、規范的第一手資料,提高本部門地質災害的研究水平和質量大有好處,政府管理與事業支撐也相得益彰。

⑸ 我國地質災害調查現狀與存在問題的分析

6.1.1 歷史與現狀

(1)1991年原地質礦產部組織開展的以省為單位的全國地質災害現狀概查

1991年原地質礦產部組織實施了以省為單位的全國地質災害現狀概查,主要以收集資料和各省(區、市)上報的資料為主,較全面地對全國地質災害類型與現狀進行了總結。調查內容包括地質災害的類型、發生的重點區域、對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的損失以及地質災害發育特徵和分布規律等。根據收集整理的成果和萬余個典型地質災害點資料,匯編並出版了《中國地質災害》,編制出版了《中國分省地質災害圖集》。

(2)1992~2003年期間,原地質礦產部部署1∶50萬環境地質調查

1992~2003年,原國家計委和原地質礦產部組織開展了省(區、市)級(1∶50萬)地質災害調查與編圖,圈定滑坡等地質災害危險區;1996年為減災防災、提升國土整體的調查研究程度和水平,把此項工作擴展為以地質災害為主的環境地質調查,這是我國第一輪較全面地在全國開展的地質災害的調查。調查的主要目的是在概略查明各省(區、市)地質環境條件的基礎上,重點調查人類工程活動與地質環境的相互作用和影響,初步查明開發利用自然環境遇到的和引發的各種主要地質災害、特殊不良地質環境條件和環境地質問題的發育特徵和分布規律,作出現狀評價和發展趨勢預測,提出防治對策建議,為國家制定減災、防災、國土開發與整治、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地質環境監督管理,提供宏觀決策依據;保護地質環境,減少災害損失,促進經濟建設與地質環境的協調發展。

(3)1999年國土資源部啟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從1999年開始,作為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的組成部分,國土資源部啟動以縣(市)為單元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這項工作強調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專業人員與地方結合,大力推行群測群防體系。基本做法是採取專業調查和發動群眾查險、報險相結合的辦法,不強調按比例尺布線與布點。根據已掌握的情況和群眾報險線索,以鄉鎮、村莊、重要交通干線和工程設施為重點,逐步進行現場調查並注意發現地質災害隱患點、危險點。對隱患點、危險點綜合分析後,劃出地質災害易發區和防治區,初步建立起群測群防預警體系,包括:建立減災防災領導責任制;建立臨災避險群防體系;編制地質災害防災預案;建立汛期地質災害險情速報制度等。

1999年在進行10個縣的地質災害調查試點的同時,啟動了三峽庫區(包括宜昌市、巫山縣等在內的)19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為大規模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示範。截至2004年底,全國已經完成616個縣(市)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為地方各級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組織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防治管理,為縣、鄉級地方政府行使減災職能,提供了重要依據。

縣(市)地質災害調查,是新一輪的地質災害調查,它注重減災防災實效,是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建設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防災預警體系的重要工作,已成為我國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的新模式。

(4)大江大河流域的地質災害調查

如長江流域環境地質調查,黃河流域環境地質調查等。「七五」期間,開展了1∶20萬三峽工程庫區環境地質調查,1∶20萬攀西、六盤水、岷江流域、沱江流域環境地質調查,1∶10萬嘉陵江、大渡河等部分幹流環境地質調查,1∶10萬小江流域地質災害調查,對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分布規律及其形成特徵進行了系統的調查工作。

(5)重點經濟地區較大比例尺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各省(區、市)根據自身的具體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了較大比例尺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1)城市地質災害調查。上海市從20世紀60年代初就開始了以防治地面沉降為重點的城市地質工作,系統地進行了地面沉降調查和長期監測。江蘇省從20世紀70年代起,先後圍繞南京、南通、常州、蘇州、無錫等10個中心城市,開展1∶5萬水文地質、工程地質和環境地質綜合勘查工作,分析研究了各中心城市地面沉降、地裂縫、地面塌陷的起因、現狀、發生發展特徵與規律。

2)礦山地質災害調查。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華東地區開展了不同比例尺的礦山地質調查工作,如兗滕—兩淮能源開發區環境地質論證、兩淮煤田煤炭開采環境地質調查等工作。遼寧、黑龍江等省先後在礦業城市開展了礦山地質災害調查。

3)其他類型地質災害調查。長江三角洲地區地下水資源與地質災害調查評價;鞍山西部隱伏岩溶塌陷地質災害勘查;黑龍江中俄界河1∶5萬塌岸地質災害調查。

(6)重大工程區地質災害勘查

三峽庫區開展了大比例尺的地質災害勘查與治理工作。

6.1.2 調查成果的應用

(1)為規劃和防災預案的編制提供依據

地質災害調查成果,成為全國各省(區、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汛期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重要依據。

(2)為重大工程部署和城市安全提供基礎資料

地質災害調查成果為重大工程,如水庫移民選址,鐵路、公路和輸電、輸氣管線的選線,大江大河安全,城市規劃,基礎設施建設,提供了基礎資料。

(3)為地質災害監測和防治提供依據

縣(市)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基本查清了地質災害多發縣(市)、鄉、村所在地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分布,建立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立了地質災害調查信息系統,為合理地部署地質災害監測網提供依據。

(4)為提高公眾防災意識作出貢獻

通過地質災害調查,特別是縣(市)地質災害調查,提高了公眾,特別是地質災害高發區公眾的防災意識,提高了對地質災害認識的普及率。

6.1.3 存在問題的分析

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為我國地質環境保護、國土資源規劃開發提供了基礎資料。但是,隨著國民經濟的高速發展和城市化比率的不斷提高,三峽工程、西電東送、南水北調工程等需要提供大量基礎性、先導性的地質調查數據,我國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已越來越不適應社會發展和國家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存在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方面:

(1)調查的對象和內容與國民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結合不夠

以往的地質災害調查,偏重傳統的自然屬性研究,與人類工程活動及經濟建設結合不夠,服務領域較窄,在土地利用、城市規劃、重大工程建設、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服務工作相對薄弱。

(2)調查工作不規范,調查的精度和廣度存在較大局限

過去開展的區域性地質災害調查,一般為中小比例尺,調查精度不能滿足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1∶50萬全國地質災害調查,開始於「八五」,至2003年基本完成,歷時12年,技術落後,各省調查程度不一,災害規模分級標准不統一,絕大部分省份沒有建立相應的調查資料庫,給全國的數據匯總和綜合分析帶來困難。

縣(市)地質災害調查,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注重對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調查,淡化了對地質環境的調查。同時,縣(市)調查從全國角度來看,比較分散,很難形成全面的認識和評價。

區域性地質災害調查工作精度較低,比例尺小,缺乏重點地域的重點調查研究成果。

(3)調查的技術方法、標準的局限

在技術方面,沒有形成系統的標准和評價體系,工作程度偏低,工作中獲得的大量原始信息資料,相當部分未能建立資料庫,信息的社會化和開發利用程度低。

(4)調查的時效性的局限

在科學認識上,沒有按照地質災害發生的客觀規律,結合人類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有計劃地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地質災害調查落後於地質災害發展的速度,由於原有的工作方法、思路和成果的表達方式陳舊,調查成果的信息化、網路化、社會化程度低,大多未與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和發展方向相結合,或未考慮如何為社會經濟發展服務,從而影響成果向社會生產力的轉化,難以滿足政府和社會的實用性、實效性需求。

地質災害的調查評價滯後於生態環境保護、城市規劃、土地綜合利用、地質環境的合理開發利用、地質災害防治的需要。

(5)沒有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

沒有建立地質災害調查制度,對地質災害調查的責任、周期、比例尺、內容等方面沒有明確的規定。

6.1.4 開展地質災害調查需求的分析

(1)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危害嚴重,地質災害動態變化,需要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我國是世界上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全國僅大大小小的崩塌、滑坡災害危險點就有百萬處以上,每年還會出現幾萬至十幾萬處新的危險點。近年來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平均每年有1000多人死亡,經濟損失高達數十億元,已經成為我國大部分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大制約因素,引起了黨和政府、社會公眾的極大關注。經過十幾年的努力,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但由於以往基礎工作薄弱,對潛在的地質災害隱患情況底數不清,無法進行有效的災害預報預警,從而使防災工作處於被動狀態,因此,開展適當比例尺的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和大比例尺的地質災害多發區的地質災害調查是十分必要的。

由於人類活動和自然條件的演變,地質災害也是動態變化的,為認清地質災害的分布規律,確保國家減災方案的科學性和准確性,要求反復開展地質災害調查。

(2)貫徹「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中國21世紀議程》提出了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避免人員傷亡,基礎就是建立在對我國地質環境和地質災害的全面認識上。國土整治與開發、重大工程和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布局,工業化進程的加快和城市化水平的迅速提高,為確保生產、生存、生活的安全,必須開展系統的地質災害調查工作。

(3)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減災工程的需要

為達到防災減災、保護資源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國家將採取一系列的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和減災工程行動。為科學、有效地開展地質災害監測,實施減災工程計劃,必須開展相應精度的地質災害調查。

(4)國家編制修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其他規劃的需求

《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十一條規定,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水利、鐵道、交通等部門,依據全國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會同同級建設、水利、交通等部門,依據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調查結果和上一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調查是國家編制修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依據,同時也是指導各部門(行業)協調行動的依據。

⑹ 群測群防在農村地質災害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概述

根據《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縣、鄉、村應當加
強地質災害的群測群防工作。在地質災害重點防範期內,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
組織應當加強地質災害險情的巡迴檢查,發現險情及時處理和報告。」《地質災害防治
條例》規定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制度,這也是當前農村地質災害減災防災體系的重要組
成部分。為了鞏固多年來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取得的工作成果,
2013

1

28
日,
雲南省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的通知》
(雲政發〔
2013

20
號)

對進一步做好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提出了具體明確的要求。
這是我們開展地質災
害群測群防工作的指導性文件。

(

)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概念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群眾性預測預防地質災害工作的統稱。地質災害群測群防是相
對於重點地質災害專門性防治而言的。
專門性防治是指由政府或企業專門投入經費
,
委託
專業部門、採用專業技術進行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是地質災害
易發區內廣大人民群眾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人員直接參與地質災害點的監測和預防,及
時捕捉地質災害前兆、災體變形、活動信息,迅速發現險情,及時預警自救,減少人員
傷亡和經濟損失的一種防災減災手段。

「群測群防」
的基本含義是開展群眾性的災害預
測和群眾性的災害防禦工作,主要是通過各種形式宣傳、普及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做到
廣為人知,在此基礎上依靠當地人民政府組織群眾和群眾自發組織,開展廣泛的群眾性
防災抗災工作。實踐已證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工作是減少人員傷亡的最有效
的方法之一。

(

)

群測群防的主要做法

汛期前根據地質災害隱患點的變化趨勢,確定地質災害監測點,落實監測點的防災
預案,發放防災明白卡和避險明白卡。同時,縣、鄉、村層層簽訂地質災害防治責任書,
從縣、鄉政府的管理責任人一直落實到村(組)和具體監測責任人,從而形成了一級抓
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管理格局。通過這種責任制形式,明確了隱患點的具體責任人和監
測人,保證各隱患點的變化特徵能及時被捕捉,有效地指導當地政府和受威脅群眾防災
避災工作。

(

)
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的建立完善情況

起源:
陝西省安康市平利縣八仙鎮,開創先河,群眾自發組織、落實監測人和責任
人、制定具體的預警方式。

雛形:
江西省
1998
年全省范圍開展宣傳和培訓。對已調查發現的地質災害隱患點、
危險區插上小彩旗,以示警告。

推進:
1999
年開展縣(市)地質災害區劃調查以來,開始有組織、有計劃地探索推
進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與運行模式。

⑺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建議

地質災害總防治原則是「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及時治理,因地制宜。」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山西支幹線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發育的具體情況,提出地質災害的防治建議如下: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級

根據已有和潛在地質災害對擬建工程的危害程度及危險性,將評估區地質災害分為重點防治點(段)、次重點防治點(段)和一般防治點(段)。分述如下:

1.重點防治點(段)

(1)管線穿越的霍西煤田、東山煤田采空區、平遙祁縣地裂縫密集區、黃河、汾河砂土液化區,均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段,防治工作需在工程建設前進行。

(2)管線沿線穿越的不穩定斜坡,H1、H3、H19滑坡、B10崩塌要進行重點防治,防治工作需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

(3)對運城盆地GL1地裂縫、臨汾盆地GL2、GL3地裂縫要進行重點防治,防治工作與工程建設同期進行。

2.次重點防治點(段)

(1)管線穿越的濕陷性黃土區、鹽漬土、軟土、人工堆積土分布區,泥石流(潛在泥石流),洪水沖蝕對管道有一定的危害,防治工作需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

(2)對離管線較近、對管線有潛在威脅的不穩定斜坡、滑坡、崩塌等,防治工作可在工程建設後進行。

3.一般防治點(段)

對離管線較遠的地質災害點,作為一般防治點,防治工作可視工程情況而定。

表9-20 山西支幹線各站場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一覽表

(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針對各種災種(包括潛在的地質災害)的特點、發展演化的過程和階段以及制約和誘發因素,提出防治對策與措施的建議如下:

1.采空塌陷和地裂縫

考慮到管線穿越的霍西煤田、東山煤田采空區地裂縫、塌陷災害發育,現狀和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均大,工程治理難度較大,建議管線避讓,重新踏勘選線。

建議在霍州—靈石段管線沿大運高速公路東側50m外穿越,該區段絕大部分地段未開采,可為管線留設保護煤柱,或部分利用高速公路留設的保護煤柱,另外遇到采空塌陷和地裂縫地質災害少,易於治理,但地形高差較大,不穩定斜坡較多。原管線長66km,改線後58.4km,較為經濟,改線方案見圖9-8。

太原東山煤田區,管線向西避讓穿越東山煤礦、長溝煤礦等采空區和人類活動密集區;向東避讓雖可減少採空區行走線路,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大型採石廠礦和其他問題。管線在工程勘察階段需重點勘察,並在工程建設前,對地裂縫、塌陷進行治理。該段宜全部採用抗變形結構鋪設管道,其方法是在輸油管道底部鋪設一定厚度的鋼筋混凝土層,必要時在管道兩邊加設鋼筋混凝土牆,形成鋼筋混凝土框,並在管道兩側預留一定的錯動空隙。

2.地裂縫

對運城盆地、臨汾盆地GL1、GL2、GL3地裂縫延伸方向可能涉及的地段,管道宜採用抗變形結構。並對其地裂縫設置變形觀測裝置,定期觀測。

平遙—祁縣地裂縫發育密集且規模大,地質災害危險性大,危害程度大,影響管線長同時威脅祁縣分輸站安全,採取一般治理工程效果不一定有效,建議管線避讓,重新選線。提議管線從平遙城西K380北上繞過地裂縫密集區後沿兩條裂縫間(GL11與GL12)穿越至K430處與原線相交,分輸站也設此地,可減少其危險性。原線路長50km,改線長度約51.3km,改線方案見圖9-18。為防患於未然該段管材及管道敷設均宜採用抗變形結構。並對GL4、GL7、GL10、GL12地裂縫設置變形觀測裝置,定期觀測。

3.不穩定斜坡

管線穿越不穩定斜坡較多,在施工開挖過程中首先要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坡體坍塌。①針對不同高度、不同坡度、不同岩性的坡體選擇安全坡比;②減少坡體前緣壓力,施工工程活動和材料堆放距離坡緣20m以上;③為管道砌築護體;④盡量不要大面積破壞原有坡體形態;⑤必要時削方減載處理。

4.滑坡、崩塌和岸邊坍塌

避讓管線穿越的H1、H3、H19滑坡,B10崩塌。對汾河岸邊坍塌地段要加大管道埋設深度,同時對岸邊進行砌護等措施。

5.泥石流和洪水沖蝕

(1)在管線經過的洪水沖溝和泥石流溝時,修建防沖蝕護坡等防護工程,應加大埋設的深度,同時要加保護層。

(2)在管道沿線應加強植樹種草,以利水土保持。

6.地面沉降

管線穿越介休地面沉降的邊緣地帶,為防止地面沉降引發的地裂縫危及管道,該段管材宜採用抗變形結構。

7.黃土濕陷

對於Ⅰ級、 Ⅱ級自重或非自重濕陷性黃土採取換土或強夯法處理。

對於m級自重或非自重濕陷性黃土應採取沖擊碾壓、土樁擠密法處理。同時做好坡面排水工作。

8.鹽漬土鹽脹與腐蝕

(1)首先在選輸油管材時,應選用抗腐蝕性強的管材,同時管外採用先進的防護層等抗腐蝕工藝。

(2)適當加大管道的埋設深度,設置隔離牆等。

(3)埋設管道的基槽回填前,底部應鋪設一定厚度的粗砂層,以隔斷有害毛細水上升通道。

9.地震液化

根據今後工程地質勘察資料提供的液化層的深度分別採取挖除液化層、加密法。如振動加密、砂樁擠密,強夯等措施。

圖9-18 管線繞避構造地裂縫改線方案圖

⑻ 鄉鎮國土資源管理存在哪些薄弱環節

主要表現在:
1、管理理念中存在的不足
就目前而言,我國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普遍存在保護意識差的不足,尤其是在土地資源的審批和應用方面表現尤為突出,如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靠獨享的審批大權,不顧國家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隨意審批企業及個人用地,造成了嚴重的用地不合理現象;同時還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秩序,給我國經濟的長遠發展帶來阻礙。基層國土資源管理存在土地濫用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就管理部門而言,為發展地方經濟而採取急功近利的審批程序是其中主要原因;而個人或企業對國土資源的保護意識的缺乏更加劇了問題的嚴重性。
2、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體制不健全
我國實行基層國土體制改革後,國土資源處於雙重管理的狀態。基層國土管理部門具有上級部門賦予的轄區內農田保護權、地質災害防治權和國土資源矛盾糾紛裁決權,另一方面也要關注政府規劃范圍內的國土資源,這就使得部分工作人員同時還承擔著招商等責任,這就直接導致了國土資源管理范圍大,管理內容復雜,管理難度增強。管理部門在人員有限、管理工具落後的情況下,更加劇了管理工作失誤的幾率。
3、基層國土管理部門缺乏執法力度
為加強我國土地資源的使用及管理,我國出台了一系列土地使用的法律法規,為基層國土管理部門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當前情況下,基層國土管理部門對違法濫用土地資源的問題並沒有進行嚴格的制止和懲罰,執法力度的缺失,直接導致國土資源流失。基層管理部門的執法力度不夠的原因主要是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淡薄、工作過程中為了滿足自己的私利不惜以權謀私、執法過程中更是無視法律的約束,暴力執法現象嚴重,導致管理部門的工作成效低下,造成了極為負面的社會影響。
4、征地補償措施中的問題
征地補償措施需要進一步完善,否則將影響基層國土管理部門的正常工作。為保障國家經濟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市場經濟的完善和深化,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為滿足經濟建設的需求,需要對土地進行徵收徵用。但由於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導致基層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制定的補償標准各不相同,導致人民群眾對當地管理部門的補償措施產生了質疑,影響了土地徵收徵用工作的開展。

⑼ 汛後地質災害隱患存在問題怎麼寫

七、地質災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地質災害底子急待查清,市級防治規劃急需編制。
目前,我市祁陽、東安、零陵、道縣4個縣區己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工作,新田、江永兩縣正在開展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其餘5個縣區尚未開展此項工作,導致全市地質災害底子不清,防災工作缺乏針對性,同時影響了市級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編制。今年省國土資源廳已同意支持永州完成全市地質災害普查工作。建議市政府將去年擬安排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經費落實到位,確保規劃編制工作順利完成。
2、礦山地質環境破壞嚴重
我市礦產資源開發歷史悠久,地質環境遺留問題較多。近年來,受利益驅動,無證開采、濫采亂挖等違法采礦現象屢禁不止,一些礦區已是千蒼百孔,留下嚴重的安全隱患,汛期極易引發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嚴重危害當地居民生產生活。建議進一步加大礦產資源開采秩序治理整頓力度,嚴厲打擊非法采礦行為。
3、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嚴重不足
全市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80餘處,大部分地質災害隱患點急需治理,治理任務艱巨,治理資金缺口很大。尤其是江華縣蔚竹口鄉政府駐地滑坡和兩岔河鄉俊山村滑坡、祁陽縣內下林場內下村滑坡和潘市鎮高山村滑坡、雙牌縣城文化西路滑坡和茶林鄉中學滑坡、藍山縣毛俊鎮龍江村滑坡、零陵區梳子鋪鄉木塘村滑坡、東安縣城青山塢滑坡等9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存在較大險情,急需採取工程治理或應急處理措施。建議市、縣兩級政府多方籌措資金,加大防治資金投入力度。
4、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技術力量薄弱
目前,我市地質環境工作人員的知識結構和業務水平與地質環境管理工作不相適應,加之尚未設立地質災害防治和地質環境管理的技術機構——地質環境監測站,日常技術工作依賴從409隊和煤勘三隊臨時抽調技術力量來完成。為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正常開展,建議市政府批准設立地質環境監測站和配備必要的專業技術人員。
八、地質災害防治對策與建議
1、深入開展地質災害法律宣傳,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
通過出動宣傳車、發放宣傳資料、在地質災害危險地段的醒目位置粉刷警示標語、在地質災害易發區懸掛警示橫幅、發放防災明白卡等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災知識,增強全社會的防災意識,提高廣大人民群眾自救能力。
2、進一步完善以群測群防為重點的地質災害監測網路。
繼續完善以鄉(鎮)、村、組為基礎,群眾與專家相結合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監測網路。各鄉(鎮)、村、組要落實專門聯絡員,明確各個隱患點的監測人。加強與建設、水利、交通、氣象等部門的聯系,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依靠鄉鎮人民政府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發揮它們在防災中的主力作用。要鼓勵單位和個人提供地質災害前兆信息,使群測群防網路真正發揮作用。
3、完成地質災害普查和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
為推進我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建設,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地質災害調查和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的領導,從人力、物力、財力上給予保障,確保此項工作順利完成。市縣兩級國土資源部門要盡快行動起來,收集規劃材料,確定規劃編制單位,落實項目經費。
4、建立健全資金投入長效機制,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入力度。
我市地質災害多,防治經費缺口大。各級各部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切實加強地質環境管理工作。廣泛籌措資金,加大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力度。按照輕重緩急的原則,對嚴重地質災害隱患點及時進行治理,以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是按照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的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把防治經費列入政府財政預算;二是對工程建設等人為因素誘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誘發單位出資治理;三是建議出台政策,從土地出讓金收入和礦業權出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專門用於地質災害防治。
5、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過去一段時間,地質災害防治以工程治理和應急處理等工程措施為主,收到了一定的成效。但資金投入大,資金供需矛盾突出。用有限的資金來治理大量的地質災害隱患,採取搬遷避讓和應急救助是一條切實可行的措施。建議建立地質災害搬遷補助和應急救助機制。
6、加強采礦行為監管,嚴格執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制度。
加強礦山地質環境的監管,督促采礦權人按照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實施地質環境保護,拒不恢復或治理的,責令限期恢復和治理,逾期不執行的,責令停止開采,情節嚴重的,吊銷采礦許可證。加大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備用金繳存力度,切實督促采礦權人繳存備用金,對不繳存或不足額繳存的,不得發放采礦許可證或辦理延續登記。
7、認真做好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按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湖南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建設用地審批辦法》的規定,做好地質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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