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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質災害防治

發布時間: 2021-02-08 08:08:24

A. 煙台市地質災害防治與生態市建設

煙台市地處山東省東部沿海,是礦產資源相對豐富、水資源相對短缺的市地之一,由於不合理的礦產資源(包括地下水資源)開發日益加劇,礦區的采空塌陷、沿海地區的海水入侵等問題頻繁發生;又由於地形地質條件復雜多樣,加之人類不合理的工程經濟活動強烈和降水時空分布不均,導致突發性地質災害時有發生。地質災害已經成為阻礙煙台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影響社會安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改善地質環境、防治地質災害有重大意義。

生態市建設成為新時期城市發展的主旋律,建設生態市是煙台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需要。當前,一個以可持續發展和循環經濟理論為指導的區域性生態環境建設正在全國蓬勃展開。張家港、日照、揚州、紹興、長沙、盤錦、海寧、常熟等城市率先提出了建設生態市的目標。生態市建設已成為當今中國城市發展的主流,一場前所未有的「生態市」建設熱潮正席捲21世紀初的中國,形成一道獨特的壯觀景象。在這種背景下,盡快開展煙台市的生態市建設,有計劃、有系統地指導生態環境保護,合理地發展經濟,對保護煙台市的生態環境,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具有極其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一、地質災害的防治

1.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分

將全市劃分為3種地質災害易發區,其他為地質災害不易發區,具體劃分如下(圖13-5):

圖13-5 煙台市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

1)采空塌陷、地裂縫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2)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3)海水入侵為主地質災害易發區;

4)地質災害不易發區。

2.地質災害防治分區

根據地質災害易發區分布、地質災害對人員、財產的潛在危害程度,結合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將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由重到輕依次劃分為不同的防治亞區(圖13-6)。

1)重點防治區(Ⅰ):主要分布於礦產資源集中開發地段、濱海平原區及人類工程活動密集的城鎮,面積2582km2。按主要災種分為3個亞區。

2)次重點防治區(Ⅱ):主要分布於礦產資源開發分散的老礦區、低山丘陵區、海水養殖區,面積2501km2。按主要災種又可分為3個亞區。

圖13-6煙台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5~2020年)

3)一般防治區(Ⅲ):包括地質災害不易發區全部和部分威脅對象很少的地質災害易發區,面積8663.47km2。該區地質災害點少、規模小、致災輕,但由於工程、突變的自然因素(連續暴雨、地震等)引發的地質災害不可忽視。

3.地質災害防治任務

按《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山東省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要求和部署,堅持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階段實施的原則,從以下方面進行地質災害防治:

1)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工程;

2)地質災害防治示範區建設;

3)地質災害監測和信息網路建設。

4.地質災害防治的主要措施

1)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強化管理,依法行政;

2)明確職責,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經費的投入機制;

3)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地質災害防治能力;

4)完善管理手段,建立健全基本制度。

二、生態功能區劃與生態市建設

1.生態功能區劃

生態功能分區系統劃為3級。

一級區劃根據煙台市的地理過程和生物過程的分析,結合宏觀的社會經濟狀況及海洋功能區劃,以地形地貌和土地利用方向作為分級因子,將煙台劃分為「三區一帶」,三區為中部低山丘陵生態結構性控制區、北部沿海產業經濟發展區和南部平原緩丘陵生態農業生產區3個一級區,一帶為海岸帶(圖13-7)。

圖13-7 煙台市生態功能區劃

二級區劃是根據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的重要性、生態環境的敏感性等不同,以生態系統服務功能、生態環境敏感性、土地利用現狀作為分級因子,將3個陸域一級區分為重要生態功能保護區、保護性利用區、引導開發區和建設開發區4類二級區,將海岸帶劃分為開發利用區、整治利用區、海洋保護區、特殊功能區、保留區。

三級區劃是在二級區劃的基礎上,以生物多樣性保護、土壤侵蝕、水源涵養、社會服務功能及視覺敏感性為分級因子,將煙台市劃分為12類、77個三級區。

2.生態市建設的主要措施

1)生態經濟體系建設;

2)資源保障體系建設;

3)生態環境體系建設;

4)人居環境體系建設。

B.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的原則

(1)區域環境地質條件的相似性原則

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質災害的發生受地專形坡度、屬岩土體工程地質類型和活動斷裂等因素所組成的地質環境系統的控制,區域地質環境系統相同或類似的區域,其地質災害活動或易發性也相似。所以要把不同的地質環境劃分出來。

(2)區域性人類工程活動規律相似性原則

人類活動的強度與廣度總是在一定的地質環境區域內發展的。相似的區域自然地質地理條件,人類工程活動規律也相似。如東北和華北地區的地質災害是主要是由於過量開采地下水資源和煤炭資源引起的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主要發生在沿海城市和礦區;黃土高原地區的滑坡災害往往是人為開挖坡腳建房而引起的。

(3)區域地質災害防治方向與措施的相似性原則

考慮到中國不同地區地質環境條件和社會經濟條件有很大差異,地質災害類型和危害情況不同,區域的減災重點和防治對策不同。東部地區人多地少,經濟基礎好,可通過地質災害治理、限制不合理人類活動等途徑,逐漸減輕地質災害活動的頻率和強度。而西部經濟落後,宜採取搬遷、撤離措施,避讓地質災害,減少生命財產損失。

C. 城市地貌災害有哪些

目前中國城市地質災害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地震災害。地震是城市面臨的第一大地質災害,地震活動是當今地質應力作用中對自然地貌形態和城市地貌改造與破壞最強烈的一種作用。我國地震活動的特點是:分布廣、頻率高、強度大、震源淺、危害大。我國人口在100萬以上的大城市,70%位於地震裂度大於7度的地區內。我國是一個多地震的國家,8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10年1次,7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1次,而5級以上的地震平均每年14次之多。我國地震活動強烈的地區,多分布在地殼不穩定的大陸板塊和大洋板塊接觸帶及板塊斷裂破碎帶上,從地區分布上看主要是東南部的台灣和福建沿海;華北太行山沿線和京津唐地區;西南青藏高原及其邊緣的四川、雲南省西部;西北的新疆、甘肅和寧夏。有資料記載以來,我國最大地震為8.5級,山東、西藏、寧夏各發生一次。一般情況下,地震中直接受地震波沖擊而傷亡的人數在地震傷亡總人數中所佔的比例並不高。更多的災害是由於地震誘發的次生災害造成的。這些次生災害主要有:山體滑坡、水庫潰壩、電力線路短路、煤氣、供排水管道泄漏、火災、瘟疫等。特別是當這些災害中的幾種同時發生時,情況更加復雜。
(二)地面變形災害。地面變形災害包括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縫,廣泛分布於城鎮、礦區、鐵路沿線。中國目前發生地面沉降活動的城市達70餘個,明顯成災有30餘個,最大沉降量已達2.73m,這些沉降城市有的孤立存在,有的密集成群或連續相連,形成廣闊地面沉降區域或沉降帶,目前沉降帶有6條:沈陽—營口;天津—滄州—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徐州—商丘—開封—鄭州;上海—無錫—常州—鎮江;太原—候馬—運城—西安;宜蘭—台北—台中—雲林—嘉義—屏東。嚴重的地區沉降還會引起次生災害,如天津市地面標高降低,導致海水上岸,加重沼澤化、鹽漬化,海河泄洪能力降低,市區有淹沒的危險。
(三)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崩塌、滑坡及泥石流災害又稱為物質運動災害。此類災害是世界上對城市危害比較嚴重的地質災害之一。城市崩滑流災害的危害主要包括導致人員傷亡、破壞城鎮的各種工程設施、破壞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等。我國城市中尤其是中西部地區城市大部分處於崩滑流災的包圍之中。丘陵山區的城市一般隨坡度不同的地勢而建,特別是一些特殊產業的城市,坡度更大,暴雨時極易發生崩滑流災害。崩塌是斜坡上的碎屑、土體和岩體,在重力作用下快速向下坡的移動,它的運動速度很快,一般為5~200m/s,有時可以達到自由落體的速度,發生的條件主要受地形、地質、氣候、地震、人工開挖邊坡等因素的影響。當城市岩層節理、裂隙比較發育時,由於長期水化作用、流水作用,加上城市強烈人為活動,開挖山坡、城市施工、工業與生活用水的大量下滲等原因,造成地質條件改變,破壞了原來坡體的穩定性或古滑坡的平衡,從而產生新的滑坡。泥石流是我國山區城市眾多自然災害中有突發性災害過程的主要災種,我國23個省、市(自治區)都有泥石流發生,每年都造成幾億元的經濟損失和幾百人至上千人的傷亡。
(四)城市垃圾災害(包括工業固體物)。由建築施工和工業生產及生活的廢棄物(如建築碎料、舊建築物拆毀殘渣、工業灰渣、礦渣廢石、生活垃圾等)人為堆積地質作用引起的危害性更大。人類生活垃圾堆積土中含有許多有機物質,分解後產生甲烷氣體,可能構成易爆炸的危險環境。另外,未經地質評價而傾倒或填埋的廢物極易被雨水淋濾下滲污染地下水,或呈地表徑流排入地表水體造成新的污染。
(五)開挖工程災害。我國工礦企業的發展與建設,促進了國民經濟的發展,同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產生了一大批城市,這些城市一般地處山區,地形復雜,在這些城市周圍礦產資源開發和隧道等工程建設中,經常發生突水、突泥、沖擊地壓、冒頂、煤瓦斯突出、煤層自燃、井巷熱害、礦震等災害,由此造成人員傷亡,設備和工程毀壞、資源枯竭,初步統計,1949~1990年共有600個礦區或礦井發生突發性礦井災害事件3萬余次,造成人員傷亡1.4萬余次。解放以來礦井突水事故1300次,造成重大損失95次。
(六)水文地質環境污染災害。由於城市「三廢」處理不當,而引起地下水污染,水質惡化是城市環境地質研究的一個重大問題,據國內40多個城市地下水調查,幾乎都有不同程度的污染。
二、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
對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既是經濟問題又是社會問題,關繫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城市人口密集、工廠林立,是一個地區經濟、政治、文化的心臟,同時也是地質災害頻發區和重災區,在同樣強度下,損失明顯高於非城市地區。另外,城市地質災害伴隨著次生災害、人為災害,又疊加形成二次、三次災害,將會造成更大損失。因此,採取有力措施,防治城市地質災害是一項迫在眉睫的工作。
(一)加強對城市地質災害的綜合研究。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它包括政府部門管理職能、抗災救災預案的制定、城市地質災害的評估、人員素質的提高、減災措施論證、城市最佳位置的選擇、災害應急反應計劃等方面,要從自然性與社會性更廣泛的內容上去研究。因此,應加強對城市地質災害鏈、災害群、災害機理、災害區劃、災害評估及災害預警系統的綜合研究。建立城市地質災害信息系統,為國家、地區和部門減災提供綜合災害信息,組織多部門多學科開展災害的系統科學研究,共同協作攻關,解決城市地質災害的共同難點。
(二)加大城市地質災害防治的投入。加強防災工程建設。開展包括城市綠化、水土流失治理、防滑、防泥石流和入海口防潮工程,病庫、危壩的加固工程,防洪、防震等城市防災工程,以及小流域治理。同時還要採取綜合措施,加強水資源管理。治理「三廢」污染,推行垃圾無公害處理,加大垃圾袋裝推廣的力度,加快完善排水網路,建設城市污水處理廠,發展城市煤氣化和集中供熱,改進道路交通建設、垃圾變廢為寶(如發電、煉油、加工有機肥等)處理裝置,不斷提高城市防災保護能力。
(三)減災與發展並重。推動各部門、地區制訂與經濟建設同步發展的減災計劃,進行城市地質災害的綜合評價,提出切合實際的因災設防,因地減災,同域和異域協同減災途徑和措施,根據城市地質災害評價結果,在制定和實施區域社會經濟發展時,能有預見性地避開災害危險區,避免不必要的損失和人員傷亡,實現國民經濟發展與城市地質災害防治的協調發展。
(四)制定科學的、切合中國國情的減災措施。研究分析清楚城市地質災害的種類、成因、發展規律、危害程度、成災區位,因地制宜的採用中、長期預報與短期預報相結合,減災措施與主攻大災相結合;對症下葯,充實城市地質災害研究力量,盡快制定《跨世紀城市減災計劃》,把一切可避免的城市地質災害消滅在蔭芽狀態,對於可能發生但未發生的災害,做好預報工作,對不易預見的災害,則要宣傳防護知識,加強預期綜合研究,防患於未然。
(五)開展國際交流和合作。城市地質災害是國家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防災救災與發展經濟關系關繫到人類的前途和命運,影響著世界每一個城市,每一個民族,解決城市地質災害問題,必須要開展廣泛和有效的國際合作,通過共同研究,相互學習,提高我國城市地質災害的防治水平。我國在抗災工作中參加一些國際會議和國際組織,但國際合作的步伐仍然很慢,有效的合作項目不多,有些項目常常著眼於資金的引進,忽視了技術的引進和人才的培訓。為此,以後有計劃邀請國外著名城市地質災害專家來華講學,進行技術交流,有針對性地派有關人員出國培養,學習國外的先進經驗。

D.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是指地礦行政管理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行監督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和各行業都有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義務。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基本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①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②劃定地質災害危險區並對其監督管理;③管理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工作;④制定有關標准、規范;⑤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⑥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的資質管理;⑦進行地質災害責任鑒定和糾紛調處。

(一)編制並組織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廣泛,災情嚴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涉及很多方面,開展這一工作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為了避免工作重復、交叉和相互脫節,需要統一規劃,分級、分部門實施。所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明確地質災害防治的目標,各時期的工作重點,各地、各部門的職責,應該採取的主要措施和方法,一定時期內需重點發展的防災技術手段等。

地質礦產部曾於1989年組織編制了《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綱要(1990~2000年)》,1990年,地礦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聯合轉發了這個綱要。1991年地礦部開始在全國范圍內部署分省區的1:50萬以地質災害為主要內容的地質環境調查、區劃工作。這一工作將於2000年基本結束。屆時將重新組織編制《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規劃》。各級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調查,掌握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圈定地質災害多發區,查明危害嚴重的地質災害點及其可能的危害程度、目前災害體的穩定狀況等。在此基礎上,結合上一級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按各地質災害點的危急程度、可能的危害大小,區分輕重緩急,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計劃。按照「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誰受益,誰出資,人為引起的地質災害,誰誘發,誰治理」的原則將防治工作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同時報上一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納入當地社會經濟發展計劃,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規劃的組織實施。對規劃執行情況進行嚴格監督。

(二)劃定、管理地質災害危險區

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對危險區進行建設限制和人為活動限制並編制必要的防災預案,是世界各國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調查,將明顯可能受地質災害嚴重威脅的區域劃定為地質災害危險區,經所在地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危險區劃定、公布以後,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該根據公布的危險區范圍在周界上,特別是周界的道路旁設立明顯的危險區標志,如樁、牌等。同時加強對地質災害危險區的監督管理。

(1)在造成災害威脅的地質災害體未能得到有效治理,災害威脅尚未解除前,危險區內禁止開展任何建設活動。若確需開展建設的,其建設方案中必須包括切實、有效的防災措施並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認為足以抵禦地質災害威脅,方可開展建設。這樣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工程建築遭到已有地質災害的威脅。

(2)地質災害危險區內禁止任何可能加劇、誘發地質災害的活動。如在崩塌、滑坡危險區內進行削坡、填土、開挖水渠等活動都應禁止。在岩溶塌陷危險區不能超量開采地下水。

(3)責成危險區所在鄉級人民政府編制地質災害危險區防災預案。防災預案必須明確:災害體動態監測機構和人員、防災預警的判據、預警發布機構及負責人、預警信號、撤離路線等。

(4)責成有關部門、單位編制危險區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實施。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對方案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

由於建設工程選址不當和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使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外動力地質現象,對人類生命財產造成危害而成為地質災害。例如湖北省巴東縣城新址曾幾次出現滑坡,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主要原因就是縣城搬遷選址時未進行地質災害勘查,將新縣城選在一古滑坡體分布區。1994年四川省武隆縣由於小煤礦開挖崖腳引起雞冠嶺岩崩,造成烏江斷流,經濟損失高達8億元。所以,必須在工程建設前進行地質災害勘查評價,以防工程選址不當或工程活動誘發地質災害。因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是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核心內容。只要抓住這個環節就等於從災害發生的「源頭」上把住了關。實現真正的「以防為主」。

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管理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評價單位的資質管理。即承擔評價工作的單位必須具備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資質。

(2)勘查、評價報告管理。沒有經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同意的地質災害勘查評價報告,不能作為建設依據,有關部門不得批准該建設項目。

(3)監督防治工程和實施。可能誘發地質災害的工程建設項目中必須包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設施。而且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和使用。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負責建設項目中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驗收工作。

(四)制定有關標准、規范

為了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章可循,嚴格監督管理,制定和頒布有關標准、規范是十分重要的。這些標准和規范主要包括:①地質災害勘查技術標准;②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技術標准;③地質災害災情統計標准;④地質災害防治效益評估標准;⑤建設項目地質災害勘查、評價技術要求。

(五)組織開展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

我國政府現有的財力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體都進行治理,對大部分地質災害體,只能加強監測、預報,以避免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傷亡,盡可能減輕經濟損失。所以,地質災害監測、預報工作尤為重要。各省(區、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地質災害監測、預報管理辦法;根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確定各自的監測、預報重點。然後,根據災害體所在的位置、威脅的對象,將災害監測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的部門、單位。對危害很大,可能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危害點,要由專業隊伍進行監測;其他災害點,由災害點所在鄉、鎮設立地質災害監測組,由鄉鎮負責,選派工作認真,有一定知識和專業技能的責任心強的村民為監測員,對每個監測員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制定崗位責任制,在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開展群眾性簡易監測。

鑒於地質條件本身的發展變化以及降雨、人類活動等影響,每年都會出現新的災害和隱患,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力量在每年汛前對地質災害嚴重的地區進行調查,汛期加強監測,汛後進行復核,及時掌握災害體的變化情況,提高預報的准確性、預防的實效性。

當發生重大地質災害事件時,市(地)、縣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24小時內向省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特大地質災害事件要同時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發生地質災害時,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人員赴現場進行調查,了解災害的形成原因、發展趨勢,提出治理對策。

(六)審定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一項不同於一般道路、橋梁及城市建設的特殊的地質工程。必須在充分掌握地質災害的形成機制、發生發展規律的基礎上實施治理工程才可能對症下葯,取得有效的治理效果。所以,對承擔地質災害防治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工作的單位的素質有特別的要求。國務院賦予地礦主管部門負責地質災害勘查、設計、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的職能。地礦主管部門已頒布實施了《地質災害勘查-設計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單位資質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辦法》;目前,正在制訂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單位資質管理辦法。按現行管理程序,申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甲、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申請丙級資質的單位由其上級主管部門推薦,經所在省(區、市)人民政府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報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國務院地礦行政主管部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資質實行年度審核制度;除對單位的資質管理以外,還負責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監理工程師的資質審批工作。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承擔單位及監理工程師的資質管理工作,嚴禁任何單位承擔與其資質不相適應的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以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七)地質災害責任鑒定、糾紛調處

對地質災害防治,實行「以防為主」的方針。自然作用形成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受益、誰出資」的原則,即受災害威脅,開展防治工作後能受益的部門、單位和個人出資開展防治工作。對人為活動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由責任者負責治理。由於地質災害成因十分復雜,很多情況下,不易分清是自然成因還是人為誘發,實際上不少情況是兩種因素的疊加作用。所以,在責任不清的情況下,各級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各自許可權進行地質災害的責任鑒定。在充分調查、勘查的基礎上,弄清災害發生的真正原因,各種因素在災害形成中所起的作用大小,進行災害糾紛調處。

注釋

E. 我國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現狀

我國政府一直十分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20世紀70年代,在總結世界許多國家地質災害防治方面因無預報無預防、有預報而無預防或有預報、有預防而沒有組織實施等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基礎上,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已由災後被動救災,轉為災前主動地、有目的地勘查、監測、預報、預防和治理。在地質災害防治的實踐中,有預報、有預防並組織實施的實例越來越多。例如,1975年2月4日,遼寧省海城7.3級地震是我國乃至世界上預報預防最成功的震例。在震前,國家地震局和遼寧省地震局作出了准確的中、短期預報,特別是作出了臨震預報,遼寧省政府據此向全省發布了臨震預報,並布置了預測預防的對策,位於震中區的營口市,縣政府採取了組織群眾撤離等應急對策,雖然地震使建築物遭受嚴重破壞,但是人員傷亡卻大為減少,死亡的人數(1328人)僅為人口總數的0.02%。

20世紀90年代,在制定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的同時,制定了未來12年(1999~2010年)中國地質災害防治戰略,包括東部地區首先是做好以國土經濟開發區為重點的環境地質綜合評價和地質災害防災區劃,在此基礎上,及時調整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建設布局,避免重大工程和重要設施建在岩溶地面塌陷危險區和礦山采空區;中部地區在全面開展地質災害調查的基礎上,加強國土經濟開發區和大江大河、交通干線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多發區段的地質災害防災區劃;西部地區採取的防災工作手段是避讓,主要任務是做好重大工程設施的選址和保證居民區的安全。考慮到國家經濟建設重點逐步西移的狀況,應做好國土經濟開發區地質災害調查和防災區劃,加強區域地殼穩定性評價工作,並且提出了以下具體要求。

1)認真貫徹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開展全國地質災害時空的分布、形成機理與現今地殼變形研究,進行地質災害預測、預警分析,逐步掌握地質災害的分布、發育規律,做好重大地質災害的事前防範工作。

2)進一步加強法制建設,建立健全防災法規。大力宣傳、認真貫徹《防震減災法》、《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若干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水土保持工作條例》、《環境保護法》、《礦產資源法》、《土地管理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江河管理條例》等,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群眾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的自覺性,以法規的形式來管理地質環境,預防和減輕地質災害,逐步把防治地質災害納入法制的軌道。

3)建立起統一管理與分級、分部門管理相結合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體系,實行嚴格的責任制,按照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做好如下工作:①做好以地質災害現狀、防治目標、防治原則、易發區和危險區的劃定、總體部署的主要任務、基本措施、預期效果為內容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②擬定好地質災害監測、預防重點,主要地質災害危險點的威脅對象、范圍的地質災害防災預案;③做好工程建設誘發地質災害的可能性,工程建設本身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危險性及擬採取的防治措施等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④做好地質災害發生時間、地點、成災范圍、影響程度等的地質災害防治預報。

4)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和信息系統建設。根據地質災害的性質及防治措施確定監測內容,並建立監測網路和信息系統,密切觀察地質災害的發展動態,實行防治信息化施工。

5)實施專業隊伍與群眾相結合,技術業務與行政措施並重的綜合防治方針,動員全社會力量,建立群測群防體系,建設由社會各界共同參與的防災網路,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地質災害防治之路。

為加強對重大城市、重大建設工程和生命線工程抗禦災害的能力,做好建設工程場地地質環境安全性評價工作,國土資源部於1999年3月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規定:「城市建設有可能導致地質災害發生的工程項目建設和在地質災害易發地區進行工程建設,在申請建設用地之前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國務院2003年11月發布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394號)的第二十一條明確規定:「凡是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進行的工程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我國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2008年1月,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科學地劃分出了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即長江三峽庫區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泥石流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鄂西湘西中低山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桂西桂北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陝北晉西黃土滑坡重點防治區、黃土高原西南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十一五」規劃》的頒布,表明我國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入了緊張有序的發展階段。

小 結

本章的學習重點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原則和工作步驟,難點是地質災害防治的工作步驟。在教學過程中,教師可藉助一些簡明的實例,通過直觀教學法或圖解法進行相關內容的講解,學生上課前應對重點和難點進行必要的預習,課中、課後應對重點內容進行理解和識記。

復習思考題

1.地質災害的類型有哪些?如何進行地質災害的分級?

2.地質災害防治的基本原則有哪些?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有哪些步驟?

3.我國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可依據的法律法規有哪些?

F. 地質災害治理與地方經濟發展的關系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

改革開放以來,甘肅省經濟有了突飛猛進的發展,特別是進入本世紀後,地方經濟在以房地產為支柱產業的帶動下,取得了連續十餘年的高速發展。房地產業的發展是與土地開發為基礎的產業,隨著農村小城鎮建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和安居工程的實施,人民群眾居住條件得到了改善,但同時人地矛盾也凸顯了出來。在土地日趨緊張的情況下,對一些非耕地的改造勢在必行。隨之而來的是地質災害的頻繁發生,其所帶來的危害也不斷加大,發展經濟的同時,進行地質災害治理也成為構建和諧社會的內容之一。

一、地質災害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制約因素

甘肅省是全國地質災害最為嚴重的省份之一,「十一五」期間,全省共發生各類突發性地質災害8940起,共造成1692人死亡,297人失蹤,以2008年和2010年傷亡人數最多;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5.67億元(未含舟曲泥石流災害損失)。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遭遇了特大地震和極端天氣的影響,地質災害頻發,並造成了嚴重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5·12」汶川特大地震引發的次生地質災害造成甘肅省地震災區151人死亡,473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8.76億元,地震也同時對甘肅省地質環境造成了極大的創傷;「5·16」蘭州市九州石峽口滑坡造成7人遇難,兩個單元的家屬樓被摧毀;舟曲「8·8」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造成1435人遇難,330人失蹤,泥石流災害同時對舟曲縣城基礎設施造成了嚴重破壞;「8·12」特大暴洪災害造成隴南市37人遇難,17人失蹤,其中以成縣最為嚴重;「3·2」東鄉縣城滑坡災害造成730人被迫轉移,縣城部分區域處於滑坡危險區。特別是受「5·12」汶川地震影響,全省中東部、南部的隴南市、甘南藏族自治州、天水市、慶陽市、平涼市、定西市等6個市(州)所轄38個縣(區)地質災害頻發,地震在這些地區引發崩塌、滑坡、地裂縫和地面塌陷災害共8108起。

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查明各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0629處。地質災害類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及地裂縫等,其中崩塌、滑坡6699處,泥石流溝3580條,地面塌陷193處,地裂縫157處。受地質災害威脅人口190.82萬人,受威脅財產304.81億元。

二、地質災害治理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內容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遭遇了「5·12」汶川特大地震及「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等事件。面對特大地質災害的侵襲,甘肅省國土資源部門在省委、省政府及國土資源部的正確領導下,實施了地質災害監測預警、地質災害排查及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等一系列有效的防災減災工程,為災後重建做出了一定貢獻。

(一)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工作取得重要進展

截至2010年,甘肅省全面完成了87個縣(市)的1:10萬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並完成蘭州市、隴南市、天水市和平涼市所轄22個縣(區)1:5萬地質災害詳細調查工作,基本摸清了這些地區地質災害發育分布規律,為防災減災工作奠定了一定的基礎。

(二)地質災害監測網路初步建立

在全省地質災害調查和詳查基礎上,全省87個縣(區)建立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群測群防監測點達到1萬多個。「十一五」期間,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取得顯著成效,累計成功預報地質災害57次,轉移群眾32.6萬人,避免經濟損失3.2億元。甘肅省「十有縣」建設都得到加強,蘭州市城關區等29個縣(區)進入國土資源部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名單,一批優秀群測群防員受到國土資源部的嘉獎。為全面提升基層地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土資源部有關精神,結合全省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實際,甘肅省實施了鄉(鎮)國土資源所地質災害防治「五到位」宣傳培訓活動,並取得顯著成效。蘭州市、隴南市等地質災害多發區專業監測網建設工作已初步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全面展開,省國土資源廳與省氣象局合作開展了省級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工作,取得了較為顯著的成效。「十一五」期間,成功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警140次,其中Ⅲ級98次,Ⅳ級42次。

(三)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得到加強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加大了特大型、大型地質災害防治項目投資經費,多處險情嚴重、危險性大的地質災害得以及時治理。通過申請中央和省級財政治理的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包括應急治理)510餘項,治理投資經費總額達數十億元,有效減輕了地質災害對危險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危害。同時,「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地質災害防治體製得到了加強,蘭州等地區地質災害年度防治經費常規投入逐步形成。

(四)重大地質災害事件災後恢復治理成效顯著

1.震後災區重建成效顯著

「5·12」汶川地震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了《汶川地震甘肅災區隴南市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並得到了國務院的批復,重建項目成效顯著。隴南市災後重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共實施314項,其中工程治理項目265項,總投資10.97億元,基礎項目(包括基礎調查、應急能力建設、氣象預警預報系統建設等)49項,總投資2.09億元。截至2010年底,265項工程治理項目已竣工165項,在建100項;基礎項目已完成29項,在建20項。此項工作的實施,很大程度上有效遏制了甘肅省地質災害多發、頻發、群發的隴南地區地質災害的發生,減少和降低了甘肅省因地質災害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舟曲災後重建工作進展順利

「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災害發生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的《舟曲災後恢復重建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得到國務院的批准實施,規劃治理工程26項,總投資8.5億元。該規劃正在實施,計劃在2012年完成。

3.蘭州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初步展開

蘭州城市地質災害的多發性、突發性、危害嚴重性引起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針對地質災害頻發、危害嚴重的狀況,蘭州市人民政府於2007年批准印發了《蘭州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2007~2020年)》,同時組織編制了《蘭州市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規劃》、《蘭州城市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可行性研究報告》,為科學規劃、有效防治地質災害奠定了基礎。

4.東鄉縣城災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展開

東鄉縣城特大地質災害發生後,省國土資源廳組織編制了《東鄉縣城特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及《東鄉縣城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已初步展開,計劃2011年完成。

5.永靖縣二方台滑坡應急治理工程進展順利

甘肅省國土資源廳組織實施的永靖縣二方台滑坡應急治理工程進展順利,工程實施後,將有效保護危險區內212戶村民、1000餘人的生命與財產安全。

(五)地質災害應急體系建設初步開展

甘肅省成立了省級地質災害應急中心,主要負責省級地質災害應急專家庫建設和管理,突發地質災害現場應急調查和處置,地質災害氣象預警,地質災害應急信息平台建設、運行管理和維護。省地質災害應急中心的成立,有力地推動了甘肅省地質災害的應急體系和應急能力建設的步伐。省、市(州)、縣(區)均制定了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

(六)地質災害防治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十一五」期間,甘肅省加強了地質災害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已成為地質災害防治的強力技術支撐,主要分布在國土資源系統所屬的地礦、有色、煤炭等地勘單位以及省科學院、蘭州大學等院校。隨著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加強,專業技術人員得到很好的實踐鍛煉。

三、防災減災是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保障

「禍兮福所倚,福兮禍所伏」,所有的物質運動,對於人類都有正反兩個方面的作用,既造福也可為害。如果我們承認事物的雙重性,那麼地球、生物、環境、人類、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在為人類生存和發展創造有利條件的同時,也必然在另一方面帶來災害,而減輕災害,改善環境造福於人類,就可以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1)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減輕災害是全社會的協調行動,為取得減災的綜合效益,必須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推動減災工作的社會化,需要制定國家、部門和地方的減災規劃,動員全社會共同參與。

(2)實施減災系統工程,進行綜合減災: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包括監測、預報、評估、防災、抗災、救災、安置與恢復,宣傳與立法,保險與基金,規劃與指導等項。減災系統工程的制定要與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相協調,突出農業與城市兩大減災重點,充分發揮科技的先導作用和社會各種減災力量的聯合作用,進行綜合減災。

(3)開展減災示範區工作:為了研究減災的方法、技術,總結減災經驗,推動全國減災工作的開展,應選擇多災頻發的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重點地區作為減災示範區,在保證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的同時,探索系統減災經驗,再向全國普遍推廣。

(4)綜合治理地質災害,保護地質環境:實施建設項目地質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堅持「開發利用與保護環境並重」和「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誰利用誰補償」的方針。加大地質災害防治投資力度,重大地質災害體的治理與國土資源開發整治相結合,統籌規劃綜合治理。

(5)深入開發災害科學研究,提高社會減災的能力和水平:減輕災害是一項系統工程,其中,每一項都需要高新技術的支持和高水平災害科學理論的指導,只有提高災害科學研究的水平,才能提高社會的減災能力。

G. 城市災害的類型

五種城市災害,包括城市霧霾、光化學污染、熱島效應、固體廢物、地下水污染災害。

1、霧霾

霧霾天氣是一種大氣污染狀態,霧霾是對大氣中各種懸浮顆粒物含量超標的籠統表述,尤其是PM2.5(空氣動力學當量直徑小於等於2.5微米的顆粒物)被認為是造成霧霾天氣的「元兇」。

隨著空氣質量的惡化,陰霾天氣現象出現增多,危害加重。中國不少地區把陰霾天氣現象並入霧一起作為災害性天氣預警預報。

2、光化學污染

光化學煙霧主要是由於汽車尾氣和工業廢氣排放造成的,汽車尾氣中的烯烴類碳氫化合物和二氧化氮(NO2)被排放到大氣中後,NO和NO2都是對人體有害光化學污染的氣體。

這些物質的分子在吸收了太陽光的能量後,會變得不穩定起來,原有的化學鏈遭到破壞,形成新的物質。這種化學反應被稱為光化學反應,其產物就是含劇毒的光化學煙霧。

3、城市熱島效應

城市因大量的人工發熱、建築物和道路等高蓄熱體及綠地減少等因素,造成城市「高溫化」。城市中的氣溫明顯高於外圍郊區的現象。

在近地面溫度圖上,郊區氣溫變化很小,而城區則是一個高溫區,就象突出海面的島嶼,由於這種島嶼代表高溫的城市區域,所以就被形象地稱為城市熱島。

形成城市熱島效應的主要因素有城市下墊面、人工熱源、水氣影響、空氣污染、綠地減少、人口遷徙等多方面的因素。

4、城市固體廢物

由於沒有合適的處理處置場所,固體廢物隨意傾倒、大量堆放而又處理不妥時,不僅妨礙市容,而且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目前隨著城市人口的迅速增加,城市生活垃圾以每年8%~10%的速度增加,固體廢物正面臨著無處安納的困難局面。

嚴重影響環境衛生,產生「視覺污染」,而且堆放的城市生活垃圾非常容易發酵腐化,產生惡臭,導致蚊蠅、老鼠等滋生繁衍,容易引起疾病傳播。

5、地下水污染

由於人為因素造成地下水質惡化的現象。地下水污染的原因主要有:工業廢水向地下直接排放,受污染的地表水侵入到地下含水層中,人畜糞便或因過量使用農葯而受污染的水滲入地下等。

污染的結果是使地下水中的有害成分如酚、鉻、汞、砷、放射性物質、細菌、有機物等的含量增高。污染的地下水對人體健康和工農業生產都有危害。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霧霾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光化學污染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熱島效應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城市固體廢物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地下水污染

H.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

根據上述原則和方法,在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劃出的6個防治區的基礎上,進而確定了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見圖5.1,即:

Ⅰ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Ⅱ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Ⅲ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Ⅳ區: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Ⅴ區: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Ⅵ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現將各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列於表5.3,並分述於後。

5.4.1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該區位於長江三角洲,范圍包括上海、蘇錫常、杭嘉湖等地區,面積5.52萬km2

該區第四系厚達200~300m,岩性主要為細、粉砂及淤泥質粘土、砂質粘土等,承壓含水層分布廣泛,厚度不一,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20世紀90年代末,蘇錫常、杭嘉湖及上海市累積沉降超過200mm的面積近1萬km2,為該區總面積的1/3,並在區域上有連成一片的趨勢。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上海、蘇錫常、杭嘉湖地區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

5.4.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該區位於我國華北地區,范圍包括北京、天津、滄州、德州等城市和農業區,面積7.5萬km2。該區地勢平坦,第四系沉降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為200~600m,有海陸過渡相的淤泥、淤泥質黏性土,新構造活動強烈,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表5.3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覽表

續表

截至2004年,該區地面沉降累計沉降量大於1000mm的地區有755km2,大於200mm的地區達42120km2。同時,華北平原已發現地裂縫482處,主要分布於滄州、衡水、廊坊等地,地裂縫長度一般在幾米至500m之間,最長達千米,寬度一般在0.01~0.5m之間,最寬處超過2m。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城鎮人口居住密集區。防治重點:北京、天津和滄州等地區的地面沉降與地裂縫。

5.4.3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該區位於我國東北部邊界,范圍包括中俄界河—黑龍江、烏蘇里江界河段,我國一側。總長2379km。

該區有98處總長454km的江段塌岸災害嚴重,塌岸速度為2~30m/a。造成我國每年有1.0~11.5km2的國土流失。

防治重點:黑龍江、烏蘇里江河岸崩塌。

5.4.4 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該區位於華東地區,包括浙江、福建和江西丘陵地區。面積10.12萬km2

該區以構造侵蝕中低山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復雜。受台風影響明顯,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800~2200mm之間。碎屑岩、變質岩及花崗岩類等廣泛分布。是滑坡中、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群發性滑坡、崩塌發育,以中小型土質滑坡為主。已發生的8121處地質災害中,滑坡4650處、崩塌1666處、泥石流106處、地面塌陷56處、地裂縫2處。造成人員死亡734人,直接經濟損失1.8億元。威脅村鎮居民安全。

該區人口密集,是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浙、閩、贛丘陵地區的群發性滑坡、崩塌。

5.4.5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該區位於廣東省,范圍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廣州、深圳、江門、惠州等市(區)和四會、高要等縣(市)。面積4.16萬km2

該區地勢低窪分布有海河混合相的沉積黏性土、淤泥類軟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分布承壓含水層。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中易發區。

截至2002年,該區地質災害的種類較多,主要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據不完全統計,發生各類地質災害157處。造成人員死亡24人。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河口三角洲地面沉降和深圳等地的地面塌陷。

5.4.6 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該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包括伊寧市和伊寧、霍城、特克斯、鞏留、尼勒克等縣,以及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面積5.36萬km2

該區70%以上為山地,風積黃土多分布於低山丘陵帶,多呈黃土梁地貌,地形起伏不平,在暴雨或地震的觸發下,便形成滑坡、泥石流災害,是滑坡、泥石流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泥石流810處,其餘為崩塌158處、地面塌陷48處、地裂縫1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27人,直接經濟損失3501萬元。嚴重威脅公路和轉場牧道的安全,威脅著農牧民、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國家西部重要口岸。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滑坡、泥石流。

5.4.7 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該區位於陝西和山西省北部,范圍包括忻州市的偏關縣、河曲縣、保德縣,呂梁地區的興縣、臨縣、柳林、石樓等縣,面積6.67萬km2

該區在地貌上為黃土丘陵區,屬黃土高原的一部分。黃土蓋層厚,溝谷切割深,水土流失嚴重,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23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68處、崩塌62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1處、地裂縫1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6人,直接經濟損失6027萬元。威脅對象主要為村莊、道路和礦區。

該區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防治重點:居民地和礦區的黃土滑坡、崩塌。

5.4.8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寶雞、咸陽、西安、銅川、蘭州、西寧和天水等地區,面積3.84萬km2

該區為黃土高原西南緣。以壟、崗、梁、峁地貌類型為主。活動斷裂發育,新構造運動活躍,黃土節理發育、濕陷性強,黃土邊坡穩定性差。多暴雨久雨天氣,激發滑坡所需的臨界暴雨強度較低。是滑坡、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585處、崩塌73處、泥石流269處、地面塌陷2處、地裂縫6處。因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31人,直接經濟損失1.7億元。

防治重點:重要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和礦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西安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地裂縫。

5.4.9 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和甘肅省南部的漢中—鳳縣、略陽—武都、舟曲、西和縣、禮縣、成縣,面積9.22萬km2

該區地貌類型復雜,山高谷深,地形起伏大。新構造活動強烈,山體岩石破碎,殘坡積分布廣泛且結構鬆散,斜坡穩定性差。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383處、崩塌47處、泥石流1316處、地面塌陷9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主要有和政、蘭州、武山、漳縣、渭源、清水、平涼、崇信、鎮原、環縣、華池等;鐵路有寶蘭線、蘭青線、蘭新線;公路有312國道、213國道、省道及縣公路。

該區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城鎮和農村地區的泥石流和滑坡。

5.4.10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該區位於我國中南部的長江三峽地區,面積5.4萬km2。區內以中山地貌為主,坡陡谷深,年平均降雨量1200~1800mm,地質災害呈點多、面廣、危害大的特點。此外,受多種人為不合理工程活動的影響,地質災害又具有帶狀和相對集中於城鎮等人口密集區分布的特點。長江三峽庫區是滑坡高易發區。

該區具有一定規模、影響庫岸穩定和城鎮安全的地質災害點有2100餘處,重慶市的豐都、萬州、雲陽、奉節、巫山和湖北省的巴東、秭歸等縣(市、區)以及區內的210國道、212國道、319國道、318國道等主要交通干線的安全受到地質災害的威脅。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國務院批準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部署。

5.4.11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該區位於我國湖北和湖南省的西部,面積12.91萬km2。該區地貌形態多樣,以中低山為主,地質條件復雜,降雨豐沛,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該區發生的55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633處、崩塌482處、泥石流94處、地面塌陷229處、地裂縫81處。截至2003年,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威脅十堰市等城市、焦柳線等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防治重點是交通干線兩側、重要基礎設施區和人口集中居住區的滑坡、崩塌災害。

5.4.12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該區位於我國湖南省,范圍包括湘中新化—冷水江市,漣源—婁底市、湘潭市、常寧、郴州、臨武。面積7.08萬km2

該區地處雲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地帶。以山、丘為主的多種地貌類型組合為特徵。碎屑岩、碳酸鹽岩等發育。降水量時空分布不均,變化梯度大,洪、澇、旱災害頻繁發生,是地面塌陷和滑坡高、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77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062處、崩塌180處、泥石流89處、地面塌陷173處、地裂縫2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31人,直接經濟損失4.3億元。威脅郴州、婁底等礦業城市、邵陽和張家界等旅遊經濟發展帶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重要礦業基地。防治重點:礦業城市、旅遊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3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該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包括桂林市、鹿寨以西,以及百色市、河池市等地區,面積12.60萬km2

該區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地形切割較強,降水量豐富。岩性主要為變質岩、碎屑岩和連續型純碳酸鹽岩,岩溶發育強烈,地下水位埋藏淺,是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22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630處、崩塌1217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91處(群)、地裂縫42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1人,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能源基地和大型水電工程區的崩塌、滑坡、地面沉降。

5.4.14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該區位於我國四川東部,重慶東北和東南地區,雲南東部,貴州六盤水、畢節、貴陽、遵義、銅仁等地區,面積17.65萬km2

該區地貌屬於我國西部高原山地,平均海拔1100m左右,主要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種基本類型,在高原山地和丘陵地帶,山高、谷深、坡陡,易產生滑坡、崩塌;在盆地區,由於碳酸鹽岩廣布,岩溶的強烈發育,易引發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是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近50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05處、崩塌497處、泥石流260處、地面塌陷247處(群)、地裂縫454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68人,直接經濟損失5.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和礦區主要有昆明,六盤水、畢節等地的煤礦山,貴陽、黔南等地的磷礦山,遵義、銅仁等地的汞礦山等。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城市和礦山地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5 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該區位於我國青藏高原東部,范圍包括涼山州大部分,甘孜州部分、樂山地區部分,大渡河中下游,岷江流域、安寧河流域,雅礱江下游及黑水河上游,東川和小江流域,面積13.54萬km2

該區地質構造復雜,地形十分陡峭,鬆散碎屑物質極其豐富,生態條件十分脆弱,降雨量大,具備了泥石流活動最為有利的地形和物質條件,滑坡、泥石流活動均較強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5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474處、崩塌283處、泥石流652處、地面塌陷44處、地裂縫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343人,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滑坡泥石流易造成堵江,威脅河谷兩岸重要基礎設施、城鎮和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城鎮、交通干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5.4.16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該區位於雲南西部,面積17.58萬km2

該區地勢北高南低,以高山、中山為主,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奔騰於群山之中,地形切割強烈。岩性復雜,碎屑岩、碳酸鹽岩及變質岩、岩漿岩均有大片出露、交錯分布。歹字型構造與經向構造重接復合,活動斷裂密集,屬滇西地震帶展布范圍。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8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61處、崩塌123處、泥石流520處、地面塌陷19處、地裂縫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845人,直接經濟損失11.2億元。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於怒江、瀾滄江河谷及其支流沿岸,威脅兩岸基礎設施、居民點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區、居民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泥石流、滑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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