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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災害預算

發布時間: 2021-02-08 03:30:03

A. 建立健全經費投入機制,多方籌集地質災害防治資金

多年以來,我國地質災害防治資金投入嚴重不足,亟須加大投資。

在2003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工作座談會上,胡錦濤總書記指出「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是一項具有顯著社會效益的公益性事業,國家和社會都要增加投入,完善投入機制。隨著經濟發展和中央財力的增強,中央要逐步增加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財政投入,地方也要切實增加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財政投入。國家投入要著眼於對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基本需要,屬於基礎性投入。各級政府要把人口資源環境事業的基本經費納入本省財政預算,切實予以保障。」

綜上可知,中央要求加大環境保護投入,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環境保護的重要內容。因此,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的資金投入是符合中央精神的。

政府投入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資金來源。目前看,政府財政投入還遠遠不能滿足現實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需要,需要調動全社會的力量。這也是2003年中央人口資源環境座談會上所要求的。要採取必要的鼓勵性政策和措施,鼓勵社會各方面採取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作貢獻,包括吸引國外資金投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遵照各級政府對環境質量負責和「誰開發、誰保護」的原則,地質災害實行分級管理,充分發揮國家、地方、部門、集體、個人的積極性,多渠道、多層次投入。國家投入著眼於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需要,屬於基礎性投入,各級政府要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基本經費納入本省財政預算,安排一定的專項資金,定期按計劃投入,並建立保障機制。由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防治經費在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權和事權的基礎上,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年度財政預算,專款專用;因人為引發或者加重的地質災害防治費用,由責任人承擔。建立政府、社會和責任企業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地質災害所在地的政府可以嘗試建立多種靈活有效的地質災害防治資金融資渠道,逐步形成地質災害防治經費投入的良性機制。

隨著經濟發展和財力的增強,國家及各級政府要逐步增加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財政投入。力爭國家地質災害防治財政預算達到全國財政總預算的2%,歸口國土資源部統一管理;地方地質災害防治財政預算達到地方財政總預算的2%,由同級國土資源部門統一管理。

通過財政投資與社會贊助、有關專項資金等渠道,建立地質災害防治基金,專款專用,滾動使用。國家建立重大地質災害防治專項基金,用於重點地區重大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國家和當地政府相應採取必要的鼓勵性政策和措施,包括提供信貸金融支持,給予稅收優惠、減免或減少進出口稅等政策吸引資金包括國外資金投向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B. 地質工作規律與地質預算體系

地質工作是專業性極強的基礎性工作,需要資料積累,需要不斷深化調查研究工作,不斷提高地質研究程度,才能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但是,目前在我國財政預算體系中對地質工作的地位並沒有與其相應的在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和重要性相協調。特別是在1999 年地勘隊伍體制改革以來,一段時間內地質工作大幅度地被削弱 ( 無論是基礎性的,還是戰略性的礦產勘查) ,其影響在過後的幾年內已經顯現出來,基礎地質資料服務落後,礦產資源勘查基地短缺,礦山接替資源的危機尤為明顯,直到國務院做出了關於加強地質工作的決定前後,由於經濟社會對資源、環境等方面的地質工作需求十分迫切,使得地質工作得到了較大的發展,基礎地質調查覆蓋面擴大、礦產勘查的投入熱情和力度更是達到了空前的地步。在這種形勢下,地質工作在國家 ( 中央)財政預算體系中地位的不協調更加突出。

2006 年以前在中央財政預算支出科目中設置 「地質勘探費」 項,通稱 「地勘費」,是政府預算收支科目支出項下的 「類」級科目,財政部對其的解釋為「反映地質勘探單位的勘探工作費用支出」,編碼為 04,下設次級科目 「款」共13 款,是按照原地勘部門 ( 地礦、冶金、有色、煤炭等) 設置為 10 項,每款下設 3 個 「項」,即地質事業費、地質勘查費和其他。其中地質事業費為 「反映地質事業單位和地勘單位的事業性支出」。另有其他地質勘探費、地質行業轉產財政貼息和國土資源調查等設置。

當時財政支出科目的設置沒有完全體現中央財政由建設財政向公共財政的轉變; 財政支出科目的設置與地勘隊伍改革錯位,與地勘隊伍管理體制改革不適應,部門已在改革實際中淡化或消失; 由於地質事業費的不足,地質勘探費使用中社會保障資金和事業費中的基本支出經費、工作經費混為一體; 中央財政用於地質工作的資金分散使用在各部門,資金分散,地質工作項目設置分散,工作缺乏統一規劃和部署; 國家地質工作與國家財政管理體系和方式與地質工作規律不協調,中央財政預算年度與地質工作的實際工作年度不協調,資金撥付與野外地質工作周期脫節,大好工作季節無經費可支出,不利於地質工作的正常開展。加上就連工程項目都難以做到的 「固化」的項目預算,在地質勘查中無法與多變的地質條件相適應。

2006 年財政預算收支體系做了重大的改革,在國家財政支出中突出了 「公共服務」。地質工作 ( 按照加強地質工作決定中所列出的六項任務) 在預算體系中列為 「一般公共服務 ( 201) 」類,「國土資源事務 ( 18) 」款中,具體則分散在「國土資源社會公益服務 ( 07) 」、 「國土資源大調查 ( 09) 」、 「地質災害防治( 11) 」、「地質及礦產資源調查 ( 13) 」、「地質礦產資源利用與保護 ( 14) 」、「國外風險勘查 ( 16) 」、「礦產資源補償費支出 ( 17) 」、「探礦權采礦權使用費和價款支出 ( 18) 」等項中。這些項的設置有些具體內容不但有相互接續的問題,還有重復和交叉的問題,我們不知道財政部門如何來區分這些工作 ( 隨意性很大) ,也不知道如何來實現上下工作階段的聯系和支持,更不知道中央出資的項目和中央支持的地方和工業部門的項目是如何列入這些項中的。例如 「國土資源大調查09」 列支的長江中下游的深部找礦,與 「地質及礦產資源調查 ( 13) 」 列支的「危機礦山接替資源勘查」的不相協調等,這一類在國土資源部 「管轄」的范圍內,至少可以知道。而 「國外風險勘查 ( 16) 」是財政部直接通過省財政立項的,與國土資源部的有關國外的地質調查工作、商務部的援外地質工作沒有任何關系。不可想像,財政部是如何全面協調和統籌中央財政出資的地質工作的。

現在我國還沒有一個較權威的統籌部署全國地質工作,特別是統籌部署國家財政 ( 中央、地方) 地質工作的部門。目前的中國地質調查局實際上只能做到國土資源大調查的統一部署,國土資源部也做不到,財政部也做不了。因此發生重復立項、多頭立項、簡單的重復工作、斷層式的接續工作現象,多年沒有得到改變。除了中國地質調查局有一套系統完善的管理制度外,其餘項目大都在實施過程中是失控的,當在做 「績效評估」時已經是無法挽回了。礦產資源補償費項目、扶持屬地化地勘單位項目、扶持中央轉企地勘單位項目、中央支持的地方專項———如 305 項目,都有教訓。但是至今,從中央財政預算中仍然將這一類相同的地質工作分割開來。2007 年所謂 「國土資源大調查增量項目」在中央財政預算中的科目不是 「國土資源大調查 ( 09) 」,而是 「地質及礦產資源調查 ( 13) 」,以至於遲遲未能啟動。

在目前財政預算體系中,測繪 ( 20) 、地震 ( 21) 、氣象 ( 22) 、海洋 ( 19)都是一般公共支出中的款級預算單位。唯獨 「地質」與 「土地」人為地將兩個科學意義、管理方式有著截然不同的工作混合在一起。地質工作與測繪、地震等工作都是 「基礎性、服務性、支撐性、前期性」的工作,與土地主要是 「管理性」的工作混合在一個科目下預算是不科學的。

中國地質調查局目前是屬於國土資源部下的二級預算單位,無論是部門預算,還是專項科目預算全部都要通過國土資源部報出、下發 ( 當然撥款是國庫集中支付) ,造成地質工作的預算申報渠道環節層次多,地質項目工作經費與地質工作政府履行職能的資金相交叉。

目前,國家出資的地質工作是在缺乏統一管理、統一部署,缺乏統一有效的組織實施,成果質量和效益失控 ( 沒有一個單位負責運行,中國地質調查局目前只有對國土資源大調查有控制的能力) 的狀態下運行著。就是中國地質調查局的預算地位,也無法實現地質工作的統一部署。經費沒有實現統一使用,地質工作就無法實現統一部署。

基於對地質工作發展規律的認識和對財政預算的了解,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建議: 將地質工作由中央財政支出的各項 ( 包括 09、11、13、14、16、17、18) 在財政預算科目中從國土資源事務 ( 18) 款中分離出來,上升為 「款」,與測繪、氣象、地震等國家基礎性、公益性、服務性工作平等 「對待」。這樣中國地質調查局成為一級預算單位,從而將履行政府職能的工作與為其支撐的專業技術工作分開。

C. 實施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工程的投資估算及效益評估

12.4.1 投資估算

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所包含的涉及實物工作量的內容包括以下三個方面:①地質災害調查;②地質災害監測;③地質災害治理。

(1)地質災害調查投入

地質災害調查投資估算根據地質災害調查規劃所列的投資項目的實際工作量及其定額,採用如下公式計算:投資額=實施工作量×定額。其中實施工作量參考《全國地質災害調查專項規劃》,定額參考「十五」期間開展的相關項目投入資金,同時依據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建設部聯合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等有關標准測算。

地質災害調查規劃項目包括以下幾項:

1)全國第二輪(1∶25萬)的地質災害調查。投資額:

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研究

2)大江大河流域1∶10萬地質災害調查。投資額:

3)應急處置工程:根據地質災害發生趨勢預測,規劃近期(2004~2010年)死亡30人、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每年按5處計,每處應急處置費用按800萬元計,其中,中央財政給予二分之一的補貼,則每年用於應急處置工程的費用中央投資2000萬元,地方投資2000萬元。

總投資中,除地方級搬遷避讓工程投資90.5億元由地方政府獨自承擔外,特大型災害治理工程項目、示範性治理工程項目、國家級搬遷避讓工程和應急處置工程,應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共同承擔。其中中央政府承擔的投資總額為35.6億元,地方政府分攤的部分為61.8億元,上述3項地質災害治理投資總額為187.9億元。

12.4.2 減災效益評估

僅2004~2010年規劃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一項,國家和地方共投資27.2億元。根據以往治理經驗,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平均投保比為1∶19,粗略估算可以保護516.8億元的財產損失,可見減災效益顯著。

經初步估算,在2004~2010年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期內,中央政府投入經費總額為67.4億元。其中,地質災害調查投入15.7億元,地質災害監測投入16.1億元,地質災害治理投入35.6億元。7年中,每年平均投入經費9.63億元。

通過效益分析,國家投入到地質災害防治方面的經費,尤其是治理工程,除能夠產生巨大的經濟效益外,主要表現為對人民生命財產的保護,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更是無法估量的。因此,實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非常必要的。

D. 編制《地質災害評估報告》的收費標准依據是什麼

全國沒有統一的標准,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均未單獨或者聯合下發相關回的預算標准答或者定額。各省、各地方可能有各自的說法,但是好像沒有明文的規定,自己和業主商定。
需要考慮的費用主要有這么幾項:差旅費、人工費、專家咨詢費、評審費、測試費、資料費等等。實際操作中差別非常大,大的幾百萬,小的僅僅只有幾千元。
我們一般的點狀工程,按一級評估8-10萬,二級評估3-5萬,三級評估2-3萬的價格(甲級資質)。
供你參考。

E. 地質災害勘察設計費用應下浮多少

全國的有水利部的,勘查設計收費標准6水利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 四川省有專門的 勘查設計收費標准6四川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概預算標准》

F. 地質災害治理用什麼定額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單位資質,均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一)甲級資質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5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30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10名;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二)乙級資質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3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5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名;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三)丙級資質1.單位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20名,其中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名且具備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名;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勘查項目相適應的鑽探、物探、測量、測試、計算機等設備。第七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一)甲級資質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30名,其中岩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5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8名;2.近3年內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優良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二)乙級資質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20名,其中岩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10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5名;2.近3年內承擔過5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任務,有良好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三)丙級資質1.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10名,其中岩土工程設計、結構設計、工程地質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名且具有高級職稱的人員不少於3名;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設計相適應的設計、測試、制圖與文檔整理設備。第八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單位的各等級資質條件如下:(一)甲級資質1.岩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於50名;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大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二)乙級資質1.岩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於30名;2.近3年內獨立承擔過5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3.具有與承擔中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三)丙級資質1.岩土工程、工程地質、工程測量、工程預算專業技術人員和項目經理、施工員、安全員、質檢員等管理人員總數不少於20名;2.具有與承擔小型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施工相適應的施工機械、測量、測試與質量檢測設備。第九條除本法第六條、第七條、第八條規定的資質條件外,申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的單位,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其中申請施工資質的單位必須具備企業法人資格;(二)有健全的安全和質量管理監控體系,近5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質量事故;(三)技術人員中外聘人員不超過10%。第十條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勘查、設計和施工資質單位,可以相應承攬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設計和施工業務。第十一條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分為大、中、小三個類型。(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2000萬元以上,或者單獨立項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項目經費在人民幣50萬元以上;2.治理工程所保護的人員在500人以上;3.治理工程所保護的財產在人民幣5000萬元以上。(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1.治理工程總投資在人民幣5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或者單獨立項的地質災害勘查項目,項目經費在人民幣3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

G.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設計和施工按照什麼標准收費

全國的有水利部的,勘查設計收費標准!《水利建築工程預算定額》《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准》
四川省有專門的 勘查設計收費標准!《四川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概預算標准》

H. 地質災害計價軟體上覆土套什麼定額

不知道你是什麼地方,地質災害治理工程部分地方有專門的概預算定額,比如四川有一套《四川省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概)預算標准》,如果沒有的地區,一般套用水利定額或公路定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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