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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地質災害分布

發布時間: 2021-02-07 09:20:46

1. 新疆地區常見的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的定義及分類,聯系新疆的地形地貌實際情況,我們能夠發現,新疆地區常見的地址災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地熱害等。

自然科學界的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界定
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的基本分類
主要分類方法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主要類型介紹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圖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2. 新疆地區常見的地質災害有什麼!

新疆地區常見的地址災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地熱害
最嚴重的就是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

3. 新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研究

第一節 地質災害現狀

一、地質災害發生情況

新疆突發性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的主要發生情況:1958~1997 年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56起,因災死亡345 人,經濟損失12697.89 萬元。其中泥石流33起、滑坡12起災害、地面塌陷8 起、崩塌3 起;1998~2005 年新疆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483 起,因災死亡79人,經濟損失18897.52萬元(見表1-6-1)。

1998~2005年發生的地質災害以滑坡災害為主,發生352 起,佔72.88%,其次為泥石流災害,發生92起,佔19.05%,崩塌和地面塌陷災害發生較少,發生26起和13起,佔5.38%和2.69%;造成人員傷亡最多的是滑坡災害,因災死亡60 人,佔75.96%,其次為泥石流災害,因災死亡14 人,佔17.72%,崩塌和地面塌陷分別造成3 人和2 人死亡,佔3.79%和2.53%;造成經濟損失最大的是滑坡災害,達12500.1 萬元,佔66.15%,其次是泥石流災害,為6183.54萬元,佔32.72%,崩塌和地面塌陷災害造成的損失較少,分別為112.58和101.3萬元,佔0.59%和0.54%(見表1-6-2)。

表1-6-1 1998~2005年災情統計表

1998~2005年災情最重的地區為伊犁地區,發生災害369 起,佔76.39%,死亡62 人,佔78.48%,經濟損失12233.56 萬元,佔64.74%;災情較重地區為克孜勒蘇州、巴音郭楞州、昌吉州、塔城地壓、烏魯木齊市,共發生災害85 起,佔17.59%,死亡15人,佔18.98%,損失4671.2萬元,佔24.71%;其他地區災情較輕,共發生災害29 起,佔6.00%,死亡2 人,佔2.53%,損失1992.76萬元,佔10.55%。

表1-6-2 1998~2005年災種分類統計表

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進展及存在問題

(一)地質災害調查、勘查與治理工作

新疆地質災害調查、勘查與治理工作起步較晚,主要為國家出資項目。1993年首次開展了「新疆地質災害現狀調查」工作,此次工作以收集資料、編圖為主,未投入實物工作量。1998 年以後,國家和自治區逐漸加大了地質災害防治基礎工作的投入力度,並先後安排了「烏魯木齊市南山礦區泥石流災害勘查」、「伊犁地區地質災害調查」、「阿勒泰市區崩塌、泥石流災害勘查」、「新疆1∶50萬區域環境地質調查」、新源縣等33 個「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伊犁地區地質災害應急調查與處置」、「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塌陷區環境恢復治理項目示範區勘查」、「新源縣、鞏留縣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等工作。這些基礎性工作的開展,明顯提高了新疆地質災害的研究程度和防治水平,尤其是開展「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普及了地質災害防治知識,提高了當地政府和群眾對地質災害危害性的認識,建立了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制定了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災預案,增強了地質災害的預警能力,為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學依據。

(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

為避免工程建設誘發和加劇地質災害或遭受地質災害的威脅,國土資源部就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下發了一系列文件,並對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進行了規范。新疆此項工作始於1999年,至2005年我區共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135 項,其中1999 年開展了1 項,2000 年開展了5項,2001年開展了7項,2002年開展了11項,2003年完成14項,2004年完成51 項,2005 年完成43 項,呈逐年增加的趨勢。項目涉及公路建設、房地產開發建設、水利工程建設、公共設施建設、輸油(氣)管線建設、廠礦企業建設、電廠建設、旅遊設施建設、農業開發基地建設、機場建設、移民搬遷選址、城鎮規劃建設等。在已進行的135 項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項目中,一級評估72 項,二級評估24項,三級評估39項(見表1-6-3)。

表1-6-3 1999~2005年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匯總統計表

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的開展對項目建設可能誘發和加劇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建設項目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可能性進行了評估,提出了適應建設項目特點的可行的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和建議,為保證建設項目用地安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三)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及巡查檢查工作

根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要求,我區每年汛期均組成汛期地質災害巡查檢查組,檢查防災預案、險情巡查、汛期值班、災情速報等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制度的落實情況,發生災情及時上報,並組織力量及時趕往現場進行調查,1998~2005 年共派出291 人次、歷時盡500餘天、行程數萬千米(見表1-6-4)。

表1-6-4 地質災害巡查檢查及應急調查工作統計表

通過汛期地質災害巡查檢查和應急調查,提高了各級政府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視程度和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在汛期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應急反應能力,為各級政府在減災防災工作決策中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為最大限度地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四)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

我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的主要為氣象預報預警。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的災種為崩塌、滑坡、泥石流3種類型,採用的預報方法為專家分析法。2004年4 月5 日起正式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發布形成以傳真或電話方式每天向伊犁地區發布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和向達到4 級(預警級)以上地區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信息362餘期,並於2004年5月15日起在新疆人民廣播電台及新疆專業氣象服務網上發布。

(五)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

近年來新疆地質災害防治管理工作取得長足的進展,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①法制建設取得了突破性進展(2002 年5 月1 日起施行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質環境保護條例》);②地質災害各項工作制度建設進一步深入;③地質災害防治組織體系已經形成;④地質災害監督管理得到加強;⑤全民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得到提高。

(六)地質災害防治存在的主要問題

盡管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取得了較大的成績,但依然存在以下主要問題:①地質災害防治法規、制度不夠完善;②地質災害防治投入嚴重不足;③基礎調查工作推進緩慢;④礦山地質災害嚴重;⑤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水平較低;⑥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亟待治理。

第二節 地質災害發育分布規律

一、地質災害的成因分析

地質災害的形成除受自然因素控制外,還受社會因素的影響。其中自然因素包括地形地貌條件、地質構造條件、地層岩性條件、水文條件、氣象條件、地下水作用、植被條件、地震作用;人為因素包括人類活動、社會經濟發展條件。

二、地質災害的發育分布規律

新疆地質災害總的發育特徵是阿爾泰山、天山、昆侖山三大山系由西向東具有由強變弱的趨勢,其中天山最為發育;在天山西段伊犁谷地和天山中部多呈環帶狀分布。各大山系沿溝谷和交通沿線常呈條帶狀發育。根據地質災害形成發育的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類型、發育強度、誘發因素、分布特徵和人類活動強度,將地質災害易發區劃分為高易發區、中易發區、低易發區和不易發區4個不同的區。

(一)地質災害發生程度分區

1.地質災害高易發區

(1)伊犁谷地山區以黃土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高易發亞區,面積20530.80平方千米;

(2)重要交通沿線山區段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高易發亞區,面積19403.84平方千米;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爾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帶以地面塌陷為主的地質災害高易發亞區,面積16916.24平方千米;

(4)大河流域山區段及西昆侖高山區以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高易發亞區,面積19963.16平方千米。

2.地質災害中易發區

(1)中高山、極高山以崩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中易發亞區,面積165116.85平方千米;

(2)其他山區不同災種集中分布的地質災害中易發亞區,面積19.86萬平方千米。

3.地質災害低易發區

分布在阿爾泰山、天山、昆侖山三大山系的低山丘陵區和昆侖山—阿爾金山部分高山區,面積344328.64平方千米。

4.地質災害不易發區

主要分布於塔里木盆地、准噶爾盆地、吐魯番—哈密盆地、焉耆盆地、伊犁谷地、塔城盆地及巴里坤—伊吾盆地等若干山間盆地的平原區,面積880077.40平方千米。

(二)地質災害在時間上的分布特徵

新疆地質災害在時間上總的分布規律特徵是:年內具有汛期(4~9月)高發,其他時間時有發生,全年呈正態分布的特點,年際具有與大氣候特徵相對應的周期性(8~12年)變化規律。

(三)地質災害在空間地域上的分布特徵

新疆地質災害總的空間地域分布規律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沿三大山系環繞兩大盆地呈「E」字形展布,即阿爾泰山和北天山圍繞准噶爾盆地、南天山和昆侖山圍繞塔里木盆地呈向東開口的環狀分布。

(四)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地質災害的發育在規模上由局部、孤立,向群發、成片趨勢發展,在空間上由以中低山區為主向高山區擴展的趨勢,在時間上由汛期發育向以汛期為主、各個季節時有出現的趨勢發展。預測新疆崩塌、滑坡、泥石流未來變化北疆呈加劇趨勢,伊犁谷地部分地區滑坡加劇趨勢明顯,南疆阿克蘇到庫爾勒一帶有加劇趨勢。地面塌陷發展趨勢取決人類采礦活動增強而加劇。

第三節 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開展了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

我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工作主要開展以下工作:

(1)群測群防系統建設與運行;

(2)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3)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

(4)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5)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

(6)對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了治理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地質災害預警預報及防治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

(2)在管理上、技術上,尚存在較多不完善之處,有待進一步提高。

二、地質災害預警、預報與防治

(一)地質災害預警、預報

(1)建立並運行自治區群測群防網路體系:「十一五」期間,完成52個縣(市)群測群防網路體系的建立。首先建成伊犁谷地、天山北坡經濟帶兩個區域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之後完成北疆、東疆重要地質災害點的專業監測骨幹網路的建設。

(2)繼續加強和完善我區地質災害應急反應系統建設。

(3)正式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主要區域為烏魯木齊及西天山南、北地區。

(4)全面落實地質災害防災預案的編制。

(5)地質災害空間信息系統建設:「十一五」期間完成52 個縣(市)地質災害資料庫建設,建成自治區地質災害監控中心站。建成14個地(州、市)級監控站。

(6)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建設:建立、完善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鞏留縣滑坡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示範區,遠期推廣滑坡監測預報預警經驗。

(二)地質災害防治

我區劃分了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Ⅰ)、次重點防治區(Ⅱ)和一般防治區(Ⅲ)3 類防治區,具體劃分出4 個重點防治亞區、2個次重點防治亞區。

1.重點防治區(Ⅰ)

(1)伊犁谷地山區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1 ),面積21632.24 平方千米。「十一五」期間,制定伊犁哈薩克自治州直屬8縣1市的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路體系,新建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地質環境監測站,開展汛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對受重要地質災害隱患嚴重威脅的學校、農牧民實施移民搬遷工程。嚴禁已遷出危險區域的居民回遷。限制在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范圍內從事各類工程建設;確需建設且又無法避讓的,必須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勘查治理。

(2)重要交通沿線崩塌、滑坡、泥石流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2 ),面積20598.30平方千米。完成217、312、314國道山區段的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劃定危險區,建立警示標志,制定防災預案,完成217國道獨—庫公路山區段、312 國道果子溝段地質災害勘查。在重要交通沿線兩側200米范圍內,嚴禁露天采礦活動,限制地下采礦活動;嚴禁誘發或加劇地質災害的其他人類活動。

(3)天山南北麓和准噶爾西部山地低山丘陵含煤帶地面塌陷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3 ),面積36353.38 平方千米。完成天山北坡經濟帶11縣(市)的以地面塌陷災害為主的礦山地質環境及地質災害專項調查工作,完成烏魯木齊市六道灣煤礦地面塌陷區治理示範工程,出台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實施辦法,全面推行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和新建礦山准入制度,嚴格執行礦產資源儲量壓覆佔用制度。嚴禁威脅城鎮及重要工程設施安全的采礦活動,禁止在地面塌陷危險區進行其他人類活動。

(4)大河流域山區段及西昆侖高山區以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Ⅰ4 ),面積25601.87 平方千米。完成克蘭河阿勒泰市區段、葉爾羌河山區段以泥石流為主的專項地質災害調查工作;完成阿勒泰市將軍溝泥石流治理和葉爾羌河、開都河山區段和庫車河、喀拉喀什河、奎屯河、瑪納斯河等出山口段嚴重威脅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以泥石流、滑坡為主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勘查治理工作。嚴禁從事誘發對人民生命財產和重要工程設施安全構成威脅的泥石流、滑坡災害的人類工程活動。

2.次重點防治區(Ⅱ)

(1)中高山、極高山以崩塌、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1 ),面積135993.50平方千米。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設立警示標志、實施避讓措施、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科普宣傳等預防工作,以避讓為主,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中低山以崩塌、滑坡-泥石流為主的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亞區(Ⅱ2 ),面積105898.74平方千米。通過分期開展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加強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科普宣傳,採取以避讓為主的防治手段,達到防災減災目的;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方案編審制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恢復保證金制度,對礦業開發誘發的地質災害,採用工程、生物等多種措施進行治理。

3.一般防治區(Ⅲ)

包括全疆除重點防治區和次重點防治區以外的所有地區,面積1322012.15平方千米。

三、地質災害預警減災建議

(1)應積極推進法制建設,依法防治地質災害。

(2)加快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規劃體系的建立,加強領導,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監督管理體系。

(3)逐步建立並完善相關技術要求,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基礎技術工作規范化。

(4)建立地質災害防治獎懲制度,建立穩定的投入保障機制,保證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經費來源。

(5)依靠科技進步,實施科技創新,提高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

(6)加強部門合作,逐步推進社會化減災系統建設;廣泛宣傳地質災害防治基礎知識,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

4. 新疆地區常見的地質災害有

根據地質災害的定義及分類,聯系新疆的地形地貌實際情況,我們能夠發現,新疆地區常見的地址災害有: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地熱害等。 自然科學界的定義 地質災害是指在自然或者人為因素的作用下形成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環境造成破壞和損失的地質作用(現象)。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岩爆、坑道突水、突泥、突瓦斯、煤層自燃、黃土濕陷、岩土膨脹、砂土液化,土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火山、地熱害等。 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中的界定 根據2004年國務院頒發的《地質災害防治條例》規定,地質災害,通常指由於地質作用引起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的災害。地質災害可劃分為30多種類型。由降雨、融雪、地震等因素誘發的稱為自然地質災害,由工程開挖、堆載、爆破、棄土等引發的稱為人為地質災害。常見的地質災害主要指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六種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 地質災害的基本分類 主要分類方法 地質災害的分類,有不同的角度與標准,十分復雜.就其成因而論,主要由自然變異導致的地質災害稱自然地質災害;主要由人為作用誘發的地質災害則稱人為地質災害。就地質環境或地質體變化的速度而言,可分突發性地質災害與緩變性地質災害兩大類。前者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即習慣上的狹義地質災害;後者如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等,又稱環境地質災害。 根據地質災害發生區的地理或地貌特徵,可分山地地質災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平原地質災害,如地質沉降,如此等等。 主要類型介紹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岩體由於某種原因在重力的作用下沿著一定的軟弱面或軟弱帶整體向下滑動的現象。 崩塌:是指較陡的斜坡上的岩土體在重力的作用下突然脫離母體崩落、滾動堆積在坡腳的地質現象。 典型泥石流示意圖泥石流:是山區特有的一種自然現象。它是由於降水而形成的一種帶大量泥沙、石塊等固體物質條件的特殊洪流。識別:中游溝身長不對稱,參差不齊;溝槽中構成跌水;形成多級階地等。 地面塌陷:是指地表岩、土體在自然或人為因素作用下向下陷落,並在地面形成塌陷坑的自然現象。

5. 新疆地質災害有哪些

融雪性洪水,雪崩,沙漠化等!!!

6. 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和分布有哪些

一、我國常見的地質災害類型

我國是地質災害多發國家,災害類型多樣,其中地震是最主要、危害最大的地質災害。通過對中國地震發生記載次數的統計發現,我國的地震發生頻率和強度都居世界之首。歷史時期我國有文字記載的地震就有8000多次,地震發生十分頻繁。同時,我國又較多發生強震,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就先後發生7級以上地震50餘次,而6級以上地震,僅20世紀90年代以來,就發生了近千次,涉及范圍幾乎遍布全國,但貴州、浙江和港澳等省(區)除外。

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在我國也頻發,是除地震外最嚴重的地質災害。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室發布的全國地質災害通報2004~2009年資料(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地質災害月報和速報資料匯總)統計(表1-1;圖1-1),這3種地質災害占的比例高達95%,其次是地面塌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而其他地質災害居於次要地位。

表1-2 2005~2009年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統計

斜貫中國中部的遼、京、冀、晉、陝、甘、鄂、川、滇、貴地區,由於地處中國西部高原山地向東部平原、丘陵過渡地帶,地形起伏切割特別劇烈,同時許多地區暴雨強烈,加上人為破壞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動廣泛而又嚴重,所以崩滑流特別發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動特別頻繁,是我國崩滑流災害嚴重的地區。在以下地區形成崩滑流密集區(帶):1)長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帶。主要以泥石流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遼寧的鳳城、寬甸、岫岩,河北的青龍,北京的懷柔、密雲等地區。

2)黃土高原密集區。主要為黃土滑坡,其次為泥石流。以西部的隴中高原和中部的陝北高原最嚴重,特別是在黃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鐵路沿線尤為發育。

3)秦嶺-大巴山密集區。以泥石流、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以白龍江和漢水流域最發育。

4)長江三峽密集帶。以滑坡和崩塌(危岩)為主,其次是泥石流。廣泛發育在宜昌—重慶之間的長江沿岸。

5)龍門山、橫斷山、五蓮峰、烏蒙山密集區。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危岩)次之。鮮水河、大渡河、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流域最發育。

6)雲貴高原密集區。主要為滑坡、泥石流,其次為崩塌(危岩)。以瀾滄江、元江流域最發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華南和東南沿海的仙霞嶺、武夷山和台灣山脈的一些地區崩滑流災害也比較嚴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活動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後,伴隨一些地區過量開采地下水而急劇發展,目前已廣泛分布在我國大城市、城鎮、礦區與鐵路沿線。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帶,引起地面下降與裂縫,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96個城市和地區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時引發不同程度地裂縫。據鄭柏舉(2010)資料,目前我國的沉降總面積約9萬平方千米,而且仍然處於蔓延趨勢,其中約80%分布在東部地區。地面沉降從地質角度看,容易發生在3種區域:三角洲和濱海平原、沖洪積平原及內陸盆地。體現在我國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條主要的地面沉降區(帶):下遼河平原的沈陽-營口地面沉降區、北部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面沉降區、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面沉降區、汾渭溝谷的太原-侯馬-運城-西安地面沉降帶。其中黃淮海平原和長江三角洲是全國地面沉降最為嚴重的地區。

我國岩溶塌陷災害十分嚴重。據全國地質災害普查資料統計,全國有岩溶塌陷3000多處,塌陷坑約33200個,塌陷總面積330平方千米。中國岩溶塌陷廣泛發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廣西、湖南、貴州、廣東、河北、江西、雲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從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長白山—燕山—呂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東區域。該區域內可劃分為兩大岩溶塌陷分布區:秦嶺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遼東半島、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間盆地。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東山地、雲貴高原和幕阜山、九嶺山、羅霄山、南嶺、粵北山地。

我國地裂縫類型復雜,除伴隨地震、滑坡、凍融以及特殊土質的脹縮或濕陷活動產生的地裂縫外,主要是伴隨構造蠕變活動而產生的構造地裂縫。構造蠕變地裂縫的分布十分廣泛,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尤其發育。在該區域中,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此外,在豫東、蘇北以及魯中南等地區,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裂縫發育帶(區)。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

地面的剝蝕、侵蝕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嚴重的侵蝕形式以表層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帶,雖然它總的水土流失、侵蝕面積所佔比例不大,但其危害嚴重。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國家,據調查統計,至20世紀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67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38%。長期以來,我國水土流失呈持續發展態勢,其面積、侵蝕強度和危害程度不斷加劇,全國平均每年擴展約1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廣泛,以黃土高原地區最嚴重,長江、珠江中上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區比較嚴重。其中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43萬平方千米,年均侵蝕模數約8000噸/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總量為1316億噸。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56萬平方千米,年侵蝕土壤為24億噸。

我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區域,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斷上升趨勢,近年來平均每年擴展2460平方千米。

全國現有各類鹽漬土地99萬平方千米,其中現代鹽漬化土地37萬平方千米,殘余鹽漬化土地45萬平方千米,潛在鹽漬化土地17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乾旱地區、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區。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重。

(五)火山災害

火山災害目前僅屬於次要的,我國大多數火山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黑龍江與台灣等邊緣省份。目前我國有危險的活火山有3處,即長白山、騰沖和台灣的陽明山。

7. 請問新疆30年來有哪些重大的地質災害

30年來??這個范圍太大了。新疆屬於地震高發地段,尤其是南疆地區經常會地震。
這個在新內疆地震局網站上應容該能查到,但現在新疆的網路不通,沒有辦法登錄伺服器在新疆的網站。所以只能等網通才能進入地震局網站。
我這里找到了一個2000——2003年的地震統計數據,你可以參考一下。
http://tjsj..com/pages/jxyd/30/38/_0.html

8. 新疆現有有多少地質災害資質!!!

再往後10年還不就是滑坡、泥石流、地裂縫、地面塌陷、坑道突水、突泥專、突瓦斯、煤層自燃、土屬地凍融、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及沼澤化、土壤鹽鹼化,以及地震、地熱害這些么`````新疆能有什麼地質災害``````再說了國土資源廳的人又不是神仙``````

9. 新疆主要環境地質問題及其防治

於慶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烏魯木齊,830001)

摘要本文系統論述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存在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有突發性地質災害、土地沙漠化、土地鹽漬化和其他環境地質問題等,並分析總結了發育分布特徵。在此基礎上分別對這些環境地質問題提出了防治措施。可供從事相關工作單位人員參考。

關鍵詞新疆主要環境地質問題防治措施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位於我國西部邊陲,面積166.49萬平方千米。全疆地形地貌總輪廓是「三山夾兩盆」,即阿爾泰山、天山、昆侖山環繞准噶爾、塔里木兩大內陸盆地。2002年全區共有人口1905.19萬人,主要分布在盆地邊緣的綠洲地帶。新疆地域遼闊,山脈連綿起伏,地形高差懸殊,新構造運動強烈,氣候和自然環境復雜多變。隨著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人類工程活動的增強,突發性地質災害、沙漠化、鹽漬化等環境地質問題已越來越突出,直接影響了國民經濟持續發展和社會安定。從現在起,到2020年是自治區全面實現小康社會、經濟快速發展時期,為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環境,促進自治區的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研究並解決環境地質問題是十分必要的。

1環境地質問題發育分布特徵

1.1突發性地質災害

新疆有記載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質災害共發生了520起,造成990人死亡,4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3億多元。1998~2003年,新疆共發生突發性地質災害294起,因災死亡66人,直接經濟損失1.79億元。目前已調查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1692個,其中,威脅人數在3人以上,潛在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的隱患點1013個,威脅人數29127人,威脅資產5.4億多元。

1998~2003年發生滑坡災害241起,佔81.97%,造成48人死亡,占總死亡人數的72.73%,直接經濟損失1.18億元,占總直接經濟損失的66.07%;泥石流災害37起,佔12.59%,死亡14人,佔21.21%,直接經濟損失0.6億元,佔33.27%;崩塌災害10起,佔3.48%,死亡3人,佔4.55%,直接經濟損失58萬元,佔0.32%;地面塌陷災害6起,佔2.04%,死亡1人,佔1.51%,直接經濟損失61萬元,佔0.34%。

1998~2003年災情最重的地區為伊犁州,發生災害232起,佔78.91%,死亡51人,佔77.27%,經濟損失1.17億元,佔65.17%。災害發生的時間主要集中在每年的4~7月份。

突發性地質災害在地域上主要發育分布於阿爾泰山、天山、昆侖山與塔里木盆地、准噶爾盆地相間的中低山丘陵區。其中,崩塌主要分布在山區交通沿線的陡坡、礦山邊坡和自然斜坡的陡崖地段;滑坡主要分布在第四系鬆散堆積物組成的中低山高陡斜坡區,以伊犁谷地黃土型滑坡最為典型;泥石流主要沿中低山區的河流、溝谷發育;地面塌陷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區的採煤工程分布區。突發性地質災害在具有汛期高發,其他時間時有發生,全年呈正態分布的特點,年際具有與大氣候特徵相對應的周期性變化規律。

1.2土地沙漠化

新疆土地沙漠化范圍分布廣,主要沿塔克拉瑪乾和古爾班通古特兩大沙漠周邊分布,除盆地綠洲中部和沙漠區以外,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土地沙漠化,而且還在不斷擴大。20世紀70年代和90年代,全疆土地沙漠化面積分別為63627.9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積14553.9km2,中度沙漠化面積11349.6km2,輕度沙漠化面積37724.4km2)和92941.5km2(其中重度沙漠化面積20979.5km2,中度沙漠化面積25043.1km2,輕度沙漠化面積46918.9km2)。20年間,土地沙漠化面積擴大了29313.6km2,平均每年有1465.68km2的土地向沙漠化演變。土地沙漠化造成了土地資源減少、生產力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毀壞建築設施、惡化生態環境等,給當地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多方面的危害。

1.3土地鹽漬化

土地鹽漬化主要分布於山前傾斜平原的扇緣帶、沖洪積平原溢出帶、大河流域沖積三角洲平原的下部、沖積平原的下游地帶。即沿著塔里木和准噶爾盆地傾斜平原地下水溢出帶以下,至盆地沙漠邊緣地帶發育分布。土地鹽漬化是造成農業落後,單產水平低,土地棄耕的重要原因,同時,對交通、建築物等危害也十分嚴重。新疆綠洲灌溉農業經過50多年的發展建設,已經形成相對配套完善的灌溉排水系統,在改良鹽漬土防治土地次生鹽漬化方面取得了豐富的經驗,形成了較成熟的土地次生鹽漬化防治方法,次生鹽漬化逐漸得到控制,鹽漬化面積在不斷減小,程度在不斷減輕。20世紀7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鹽漬化面積115729.4km2,其中重度鹽漬化面積6535.5km2,中度鹽漬化面積29957.2km2,輕度鹽漬化面積79236.7km2;20世紀90年代,新疆土地次生鹽漬化面積為97066.2km2,其中重度鹽漬化面積6608.2km2,中度鹽漬化面積20232.1km2,輕度鹽漬化面積70225.9km2;至20世紀初,新疆土地次生鹽漬化面積減少到93986.87km2。30年來,土地次生鹽漬化面積減少了21742.53km2,平均每年減少725km2

1.4其他環境地質問題

1.4.1煤層自燃

新疆九大煤田幾乎都有火區存在,主要分布於准噶爾盆地南、東緣、焉耆盆地、吐哈盆地、伊犁谷地、塔里木盆地北緣等煤田,總面積135.13km2,涉及9個地區28個縣(市)42個火區。火區面積大、災情重,其中尤以准南和准東煤田最甚。

截至2003年,全疆42處火區中,已治理滅火6處,2處古火區已自然熄滅,面積全計為37.94km2,目前仍在自燃的火區有34處,面積97.19km2,其中明火區面積8.26km2

煤層自燃造成的危害極大,主要表現為對資源造成巨大浪費(每年因煤層自燃損失煤炭3000t,累計已損失煤炭資源儲量31億t),污染環境(自燃產生大量的硫化氫和二氧化碳等有害氣體),影響礦山生產和燒毀草場、破壞植被等。

1.4.2地方病

由於新疆閉流水系發育,部分流域水文地球化學元素交替緩慢和積累過剩,形成了地域性的高氟、高鹽、高砷、高硫酸鹽、高硬度、低碘等地下水化學環境,使新疆地球化學地方病多發,主要有地甲、地克病、地氟病、地砷病及伽師病等,受影響的人員達數百萬。

1.4.3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與泉流量減少

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與泉流量減少主要是由過量開采地下水造成。新疆區域地下水水位下降主要分布在經濟較發達的天山北麓和吐哈盆地,這些地區地下水開采程度較高,平均達60%以上,個別地區可達80%,甚至已經超采,如烏魯木齊市和哈密市。

地下水超采除引起區域性地下水水位下降外,還引起泉流量減少。新疆平原泉水流量已從20世紀80年代的58.466億m3/年,減少至1999年的17.345億m3/年,減少了約70%。

1.4.4地下水污染

新疆地下水總體質量較好,以未污染為主,個別地區有輕度污染,但范圍不大,中、重度污染僅以點狀出現在較大城市工業區。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工業廢水、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和大量施用化肥等。

2防治措施

2.1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

堅持「以人為本」,以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主線,以地質災害防治機制和體制改革為保障,以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為目的,加強地質災害防治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地質災害的防災減災水平,有效遏制地質環境惡化。將地質災害防治與經濟社會發展緊密結合,處理好長遠與當前、整體與局部的關系,促進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的協調統一,為自治區國民經濟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服務。

2.1.1「以人為本」,確定防治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要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將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城鎮、人口集中居住區、風景名勝區、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作為地質災害防治的重點。加大地質災害防治知識的宣傳普及力度,提高公眾防災意識和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2.1.2預防為主、避讓與治理相結合

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法制建設和監督管理,加強地質災害調(勘)查,建立健全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系統,將消極被動的應急避災變為積極主動的防災減災,使地質災害防治實現良性循環。在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基礎上,研究地質災害發生發展機制,防止地質災害特別是因工程建設等人為引發的地質災害的發生,充分發揮各級政府的主導作用,調動社會和廣大公眾的積極性,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講究實效,加強預測預報,注重合理避讓,選擇重點治理。

2.1.3統籌規劃、突出重點、分步實施、全面推進

綜合考慮自治區南、北疆地質災害特點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統一規劃,分階段實施。重點抓好對人民生命財產和交通干線、重點水利電力工程等基礎設施有嚴重危害的地質災害的防治,力爭在短時間內有所突破,帶動和推動自治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抓緊地質災害多發縣(市)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及防治規劃工作,集中資金優先安排基礎性調查、勘查、監測和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做到近期與長遠相結合,重點防治與區域環境保護相結合。

2.1.4「誰引發、誰治理,誰受益、誰出資」

因工程建設等人為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由責任單位承擔治理責任和治理費用;對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質災害,確實需要治理的,在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由本級人民政府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組織治理。同時,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防治投入力度,逐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社會化防治體系。

2.1.5依靠科技進步與創新,提高地質災害防災減災的能力和水平

應用新理論研究地質災害發生和演變規律,採用「3S」(全球衛星定位系統、地理信息系統、遙感系統)等新技術、新方法防治地質災害。建立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監測預警體系,全面提高防災、減災的能力和水平。

2.1.6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地方人民政府應對轄區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全面負責,高度重視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建立健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目標責任制,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計劃、經費列入預算。

2.2土地沙漠化防治

(1)增加水資源供給、減少盲目開荒、杜絕濫砍亂伐,實施退耕還林、還草是防治沙漠化的關鍵,因此減少河流中、上游地表水引水量,加大下游地表水徑流量,保證植被生長用水,恢復植被,遏制沙漠化發展。

(2)合理規劃,禁止盲目毀林、毀草開荒,杜絕進一步樵採、砍挖和過度放牧,使綠州外圍荒漠植被盡快恢復,防治沙漠化擴展。

(3)開展植樹造林,退耕還林還草,以「三北」防護林體系為主體,建立綠州外圍的人工防護林防線及綠州內部的農田防護林網,綠州外圍建立荒漠林保護區,對沙漠化危害嚴重的道路,採取工程治理措施。

(4)通過封育、營造植物等手段,建立人工植被或恢復天然植被等生物措施和建立立體棚欄(牆、障)、引水沖沙造田等工程措施,控制沙漠化(新疆目前使用的有草方格沙障、尼龍網膜棚欄沙障和防風牆,主要用於公路和鐵路),同時,加強水土資源科學合理開發利用,改善生態環境。

2.3土地鹽漬化防治

(1)水利措施。在流域地表水、地下水資源統一調配,科學合理開發利用的前提條件下,通過提高扇緣、溢出帶及細土帶渠系防滲系數,減少渠系滲漏補給量,使地下水位不至於持續上升,同時,採用井灌井排、渠排等措施,達到治理土壤次生鹽漬化的目的;另外可以通過改變灌溉方式,變大水漫灌、明渠排水為豎井排灌,降低地下水位從而達到防治土壤次生鹽漬化的目的。

(2)生物措施。通過大地園林化、造林治鹽,牧草綠肥、培肥改良,增施有機肥、推廣秸稈還田,平整土地、精耕細作和多種覆蓋等生物技術措施改良土壤,防治土地鹽漬化。

(3)化學措施。對於鹼化土和蘇打土除採用常用的鹽漬化改良措施外,還需施用如石膏、風化煤和腐殖酸銨等化學改良劑進行土壤改良。

2.4其他環境地質問題防治

(1)煤層自燃。主要採取打鑽注水、注漿或黃土、沙土覆蓋以及打鑽注水注漿與覆蓋聯合等方式進行治理。截止目前,新疆已滅火煤層自燃面積37.9km2,佔全疆火區面積的28.08%。

(2)地方病。主要是通過改水,改善地方病區居民飲用水條件,達到防病的目的,而且目前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

(3)區域地下水位下降與泉流量減少。通過建立合理的水資源開發利用模式(河流上游以利用地表水為主,中游以地表水、地下水聯合開發,下游以開發利用地下水為主),維持地下水位相對穩定,使水資源達到科學合理與可持續利用的目的。同時,加強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民節水意識,提高水資源的利用率。

(4)地下水污染。通過無害化處理,防治工業「三廢」、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及農業施肥等對地下水的污染,同時,加強管理和保護,防治越流污染等。

10. 我國常見類型地質災害分布

(一)地震

地震每天都在發生,只不過人類能察覺的地震(有感地震)還不到1%。科學家們通過對地球上地震發生頻率的統計,劃分出環太平洋地震帶、地中海-喜馬拉雅地震帶、大陸斷裂地震帶和大洋海嶺地震帶等大地震帶,其中環太平洋地震帶和地中海-喜馬拉雅地震帶的范圍均涉及我國境內。我國是受地震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1970年以來,中國(含邊界附近)共發生震級M≥5.0地震4500餘次。

圖1-1 2005~2009年不同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次數統計(統計數據不包括地震)

根據中國地震網提供的有關資料,中國的地震活動主要分布在6個地區的24條地震帶上。這6個地區是:①台灣省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台灣東部帶和台灣西部帶;②西南地區,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雲南中西部,包括滇東-滇西帶、騰沖-瀾滄帶、武都-馬邊帶、康定-甘孜帶、安寧河谷帶、西藏察隅帶和西藏中部帶;③西北地區,主要是甘肅河西走廊、青海、寧夏、天山南北麓,包括銀川帶、六盤山帶、河西走廊帶、天水-蘭州帶、塔里木南緣帶、南天山帶和北天山帶;④華北地區,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兩側、汾渭河谷、陰山—燕山一帶、山東中部和渤海灣,包括郯城-營口帶、燕山帶、山西帶、渭河平原帶和河北平原帶;⑤東南沿海的廣東、福建等地;⑥東北地區,主要指黑龍江省東南部和吉林省東北部。

中國的台灣省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西藏、新疆、雲南、四川、青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位於喜馬拉雅-地中海地震帶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處於相關的地震帶上。

(二)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滑流)

我國崩塌、泥石流和滑坡地質災害發生的區域性分布規律非常明顯。特殊的地質環境條件是地質災害形成的基礎和根本原因。從地質方面分析,這些類型地質災害重災區一般分布在地形起伏大,構造活動強烈,岩、土體物理風化嚴重,地質環境十分脆弱的地區。在降雨、地震、人類活動等條件觸發下,極易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室2004~2010年資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地質災害月報和速報資料)統計(表1-2),我國地質災害的地域分布和損失特點非常明顯。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上海市等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這些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主要分布在我國大地貌的第二級地貌階梯的川東鄂西地區、湘西和雲貴高原區、青藏高原東緣區、橫斷山高山峽谷區,行政區劃上主要是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湖北、廣西等省(自治區)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福建、浙江等省。

表1-2 2005~2009年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統計

斜貫中國中部的遼、京、冀、晉、陝、甘、鄂、川、滇、貴地區,由於地處中國西部高原山地向東部平原、丘陵過渡地帶,地形起伏切割特別劇烈,同時許多地區暴雨強烈,加上人為破壞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動廣泛而又嚴重,所以崩滑流特別發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動特別頻繁,是我國崩滑流災害嚴重的地區。在以下地區形成崩滑流密集區(帶):

1)長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帶。主要以泥石流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遼寧的鳳城、寬甸、岫岩,河北的青龍,北京的懷柔、密雲等地區。

2)黃土高原密集區。主要為黃土滑坡,其次為泥石流。以西部的隴中高原和中部的陝北高原最嚴重,特別是在黃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鐵路沿線尤為發育。

3)秦嶺-大巴山密集區。以泥石流、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以白龍江和漢水流域最發育。

4)長江三峽密集帶。以滑坡和崩塌(危岩)為主,其次是泥石流。廣泛發育在宜昌—重慶之間的長江沿岸。

5)龍門山、橫斷山、五蓮峰、烏蒙山密集區。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危岩)次之。鮮水河、大渡河、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流域最發育。

6)雲貴高原密集區。主要為滑坡、泥石流,其次為崩塌(危岩)。以瀾滄江、元江流域最發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華南和東南沿海的仙霞嶺、武夷山和台灣山脈的一些地區崩滑流災害也比較嚴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活動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後,伴隨一些地區過量開采地下水而急劇發展,目前已廣泛分布在我國大城市、城鎮、礦區與鐵路沿線。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帶,引起地面下降與裂縫,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96個城市和地區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時引發不同程度地裂縫。據鄭柏舉(2010)資料,目前我國的沉降總面積約9萬平方千米,而且仍然處於蔓延趨勢,其中約80%分布在東部地區。地面沉降從地質角度看,容易發生在3種區域:三角洲和濱海平原、沖洪積平原及內陸盆地。體現在我國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條主要的地面沉降區(帶):下遼河平原的沈陽-營口地面沉降區、北部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面沉降區、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面沉降區、汾渭溝谷的太原-侯馬-運城-西安地面沉降帶。其中黃淮海平原和長江三角洲是全國地面沉降最為嚴重的地區。

我國岩溶塌陷災害十分嚴重。據全國地質災害普查資料統計,全國有岩溶塌陷3000多處,塌陷坑約33200個,塌陷總面積330平方千米。中國岩溶塌陷廣泛發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廣西、湖南、貴州、廣東、河北、江西、雲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從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長白山—燕山—呂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東區域。該區域內可劃分為兩大岩溶塌陷分布區:秦嶺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遼東半島、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間盆地。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東山地、雲貴高原和幕阜山、九嶺山、羅霄山、南嶺、粵北山地。

我國地裂縫類型復雜,除伴隨地震、滑坡、凍融以及特殊土質的脹縮或濕陷活動產生的地裂縫外,主要是伴隨構造蠕變活動而產生的構造地裂縫。構造蠕變地裂縫的分布十分廣泛,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尤其發育。在該區域中,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此外,在豫東、蘇北以及魯中南等地區,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裂縫發育帶(區)。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

地面的剝蝕、侵蝕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嚴重的侵蝕形式以表層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帶,雖然它總的水土流失、侵蝕面積所佔比例不大,但其危害嚴重。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國家,據調查統計,至20世紀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67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38%。長期以來,我國水土流失呈持續發展態勢,其面積、侵蝕強度和危害程度不斷加劇,全國平均每年擴展約1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廣泛,以黃土高原地區最嚴重,長江、珠江中上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區比較嚴重。其中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43萬平方千米,年均侵蝕模數約8000噸/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總量為1316億噸。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56萬平方千米,年侵蝕土壤為24億噸。

我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區域,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斷上升趨勢,近年來平均每年擴展2460平方千米。

全國現有各類鹽漬土地99萬平方千米,其中現代鹽漬化土地37萬平方千米,殘余鹽漬化土地45萬平方千米,潛在鹽漬化土地17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乾旱地區、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區。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重。

(五)火山災害

火山災害目前僅屬於次要的,我國大多數火山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黑龍江與台灣等邊緣省份。目前我國有危險的活火山有3處,即長白山、騰沖和台灣的陽明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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