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地質復雜程度
Ⅰ 岩土工程勘察中場地的復雜等級如何劃分
根據建設場地工程地質復雜程度可分成:一級(復雜)場地、二級(中等復雜)場地和三級回(簡單)場地。
場地的答復雜程度主要是指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
(1)對建築抗震危險、不利、有利(或抗震設防烈度等於或小於6度)的地段;
(2)不良地質作用強烈發育、一般發育、不發育地段;
(3)地質環境已經或可能受到強烈破壞、一般破壞、基本未受破壞;
(4)地形地貌復雜、較復雜、不復雜;
(5)有影響工程的多層地下水、岩溶裂隙水或其他水文地質條件復雜,需專門研究的場地為復雜場地;基礎位於地下水位以下的場地為中等復雜場地;地下水對工程無影響的為簡單場地。
在確定場地復雜等級時,從一級開始向二級三級推定,以先滿足為准。
Ⅱ 工程地質勘查分級
甲級: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地基復雜程度等級有一項或多項為一級。
乙級:除勘察等級為甲級或丙級以外的勘察等級。
丙級:工程重要性等級、場地復雜程度等級、地基復雜程度等級均為三級。
Ⅲ 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的分區
綜上所述,輸油管線穿越不同的構造單元,穿越地貌類型多樣,沿線出露除中生界以內外的華北容地台上所有地層,岩性岩相較復雜,地質構造條件復雜,新構造運動強烈,地下水類型復雜多樣,礦產資源分布不均,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強烈程度不等,地質災害發育程度差別較大。其中地質環境條件簡單的分布區段189.23km,佔全線總長的37.3%;地質環境條件中等的分布區段203.27km,佔全線總長的40.0%;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的分布區段115.49km,佔全線總長的22.7%。各區段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說明見表9-8和圖9-7。
Ⅳ 地形地貌復雜程度如何劃分 不是地貌的形態成因分類,而是何如劃分簡單、中等復雜和復雜程度
地形地貌為復合形,可認為是復雜.
地形地貌單一,可認為是簡單或中等復雜:根據地面高差、地表覆蓋層厚度、工程地質單元、山體破碎程度綜合考慮細分.
屬個人理解.
Ⅳ 基坑如何分級
基坑一般按下面種分類法綜合分析,符合兩個等級的,按周邊環境高一級考慮,因為保
護周邊環境安全最重要。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的劃分:
一級:周邊環境條件很復雜;破壞後果很嚴重;基坑深度H>12M;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位很高、條件復雜、對施工影響嚴重
二級:周邊環境條件較復雜;破壞後果很嚴重;基坑深度6M<H≤12M;工程地質條件較復雜;地下水位較高、條件較復雜、對施工影響較嚴重
三級:周邊環境條件簡單;破壞後果部嚴重;基坑H≤6M;地下水位低、條件簡單,對施工影響輕微
備註:從一級開始,有兩項(含兩項)以上,最先符合該等級標准者,即可定為該等級。
基坑按安全等級劃分
一級:破壞後果很嚴重或開挖深度大於等於10米;
二級:壞後果嚴重或開挖深度介於7-10米;
三級:壞後果很嚴重或開挖深度小於10米;
基坑按周邊環境等級劃分
基坑根據周邊環境可以劃分為特級、一級、二級、三級
特級:離基坑1倍開挖深度范圍內有重要的地下設施、大直徑管線,重要建(構)築物;
一級:離基坑1-2倍開挖深度范圍內有重要的地下設施、大直徑管線,重要建(構)築 物;周邊環境條件很復雜;破壞後果很嚴重;基坑深度H>12M;工程地質條件復雜;地下水位很高、條件復雜、對施工影響嚴重
二級:離基坑1倍開挖深度范圍內有重要的支線地下管線,大型建(構)築物;周邊環境
條件較復雜;破壞後果很嚴重;基坑深度6M<H≤12M;工程地質條件較復雜;地下水位較高、條件較復雜、對施工影響較嚴重
三級:離基坑2倍開挖深度范圍內沒有需要保護的管線或建(構)築物及設施;周邊環境
條件簡單;破壞後果部嚴重;基坑H≤6M;地下水位低、條件簡單,對施工影響輕微
基坑按地質復雜程度劃分
1、地質復雜;
2、地質中等復雜;
3、地質簡單;
基坑工程安全等級
目前基坑工程安全等級的劃分不同規范中有所不同。
《建築地基基礎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 50202-2002的劃分方法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基坑,定為一級基坑:
1)重要工程或支護結構作為主體結構的一部分;
2)開挖深度大於10m;
3)與鄰近建築物、重要設施的距離在開挖深度以內的基坑;
4)基坑范圍內有歷史文物、近代優秀建築、重要管線等需要嚴加保護的基坑。
三級基坑為開挖深度小於7m,且周圍環境無特別要求的基坑。
除一級基坑和三級基坑外的基坑均屬二級基坑。
《建築基坑支護技術規范》JGJ 120-99的劃分方法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按照基坑破壞後果劃分
基坑側壁安全等級表
安全等級 破壞後果
一級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很嚴重
二級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一般
三級 支護結構破壞、土體失穩或過大變形對基坑周邊環境及地下結構施工影響不嚴重
重要性系數
1.10
1.00
0.90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 50007-2002的劃分方法
該規范中的基坑監測項目的選擇是按照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確定的,它將地基基礎設計等級分為甲、乙、丙三個設計等級。其中「位於復雜地質條件及軟土地區的二層及二層以上地下室的基坑工程」屬於甲級設計等級。
Ⅵ 工程地質勘察為什麼按階段進行
勘察是一種探索性很強的工作,對自然界的認識總是由粗而細,由淺而深,不可內能一步到位,這也要求工容程地質勘察宜分階段進行。但是,由於工程的規模和要求各不相同,場地和地基的復雜程度差別很大,要求每個工程都分階段勘察是不實際也不必要的,勘察單位應根據任務要求進行相應階段的勘察工作。
Ⅶ 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它與地質災害風險性的關系
①中國地質災害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
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危險性等級劃分標准進行危險性評判。
②風險性是概率。地質災害風險性是指地質災害發生不同危險等級的概率。
Ⅷ 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類問題
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是工程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基礎。它是一個綜合的概念,內涵包括區域地質背景、地層岩性與岩土工程性質、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不良地質現象發育、礦產資源、斷裂活動性與地震,以及人類活動對地質環境的干擾影響等要素。進行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前提條件,是要充分論證評估區的地質環境條件。
西氣東輸管道工程沿線自然地理和地質環境復雜多樣,地域差異極大;即使在同一省(自治區)內變化也是相當大的。為了切實做好建設用地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必須劃分出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不同的區段。依據國土資發〔1999〕392號文附件《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技術要求》(試行)的規定,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劃分為復雜、中等和簡單三類。分類要素主要包括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岩土工程地質性質、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人類工程活動對地質環境的破壞程度、地質災害發育強度等,共歸納為5項條件。只要有一條符合較復雜條件者即劃分為較復雜類型。工程全線皆以上述統一規定作了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類。現將工程沿線各省(自治區)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類列於表5-1中。
地質環境條件是制約地質災害成生的物質基礎。一般情況下,地質環境條件復雜地段的地質災害往往發育較強烈,建設用地區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較大。不同區段制約地質災害成生的環境地質要素是不同的,應作具體分析。例如,黃土高原區的主導要素是岩土工程性質和地形地貌;山西山地區的主導因素是地層岩性、地形地貌和人類工程活動;而長江三角洲區的主導因素則是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和人類工程活動。
表5-1工程沿線各省(自治區)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類表單位:km
Ⅸ 地形地貌復雜程度如何劃分
地形地貌為復合形,可認為是復雜。
地形地貌單一,可認為是簡單或中等復雜:根據地面高差、地表覆蓋層厚度、工程地質單元、山體破碎程度綜合考慮細分。
屬個人理解。
Ⅹ 地質環境條件復雜性等級分段劃分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總體上從西往東,由復雜至簡單。具體劃分為:隴縣、千陽、鳳翔一帶,里程359+200~386+500、430+500~434+500、440+000~453+000。該三區段處於不同構造單元的接壤處,構造活動強烈,岩體風化破碎,有軟弱岩層,岩土工程地質性質復雜,此外,深切的黃土梁峁或中、低山,滑坡、崩塌發育,地質環境脆弱,人類活動較強烈,地質環境條件復雜。此外,涇陽611+500~620+000里程段地質災害發育強烈,人類活動強烈,地質環境條件也復雜。
潼關747+000~760+000里程段:地形起伏變化較大,坡陡溝深,大面積分布的黃土具濕陷性,水文地質條件較差,地質環境條件中等;西安、咸陽二支線(0+000~13+100及0+000~23+900)經過多種地貌類型,黃土具濕陷性,人類活動強烈,有地裂縫、崩塌和地震液化等地質災害。渭南支線0+000~20+700里程段,構造活動較強烈,以非自重濕陷性黃土為主,土體工程地質性質較差,滑坡、崩塌、地裂縫較發育,人類活動較強烈,地質災害中等發育,地質環境條件中等。
其餘地區為河谷階地和黃土塬,地形平坦,構造形跡深埋於鬆散層之下,表層的鬆散覆蓋層較厚,以非自重濕陷性黃土為主,岩土工程地質性質較差,人類工程活動一般,地質災害一般不發育,地質環境條件簡單。
現將地質環境條件復雜性等級分段劃分列於表6-4中。
表6-4 陝西段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程度分段一覽表
經統計,蘭州—鄭州—長沙成品油管道工程陝西段地質環境條件復雜的有4段,共長52.8km;中等的有3段,共長70.7km;簡單的有5段,共長360.1km。它們占陝西段總長的比例分別為10.92%、14.62%和74.46%,所以總地說陝西段地質環境條件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