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防治重點
⑴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與防治原則
一、地質災害防治途徑與基本方法
如前所述,地質災害的形成必須具備災害體和受災體。這兩方面條件決定了成災程度。因此,防治地質災害的基本途徑主要有兩方面:第一,限制災害源,消除或消弱災害體活動能量,解除或緩解災害活動威脅;第二,對受災體採取防避保護措施,使其免受災害破壞,或增強受災體對災害的抵禦能力。
防治地質災害的具體方法主要包括:
保護和治理區域地質自然環境,消弱災害活動的基礎條件。其基本措施是根據區域條件,科學地進行資源開發和工程建設活動,特別注意合理利用土地資源、水資源、生物資源,避免過度開發。在廣大山區應廣泛植樹造林,治山治水,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涵養水土,防治水土流失。在城鎮和沿海地區,尤其注意合理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量入為出,保持地下水動態平衡,防止地下水環境惡化,預防地面沉陷和海水入侵等活動。
加強地質災害勘查。弄清地質災害的分布情況與形成條件。合理制定城鎮規劃,選擇工程建設場地,盡可能避開地質災害危害區;對於必須在地質災害危險區實施的工程建設,制定防災規劃,實施預防措施。
對重要受災體實施專門性防治工程。為了保護城鎮、企業和鐵路、公路、橋梁、房屋等工程建設安全,應專門實施不同的防護工程、加固工程等。對不同防災工程措施不一,將在下面進行專門論述。
加強災害監測,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應根據需要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或採取其它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雖然各種地質災害的防治途徑基本相同,但具體措施不一。所以,無論是哪種地質災害,都必須首先進行深入細致的勘查工作,以查清災害體范圍、性質、活動條件和受災體類型、分布情況等。在勘查的基礎上選擇防治措施,並合理地設計工程規模,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
(一)崩塌(危岩)災害防治措施
1.清除危岩
對規模小、危險程度高的危岩體可採用靜態爆破或手工方法予以清除,消滅隱患。
2.部分削坡
對於規模較大的危岩體,難以全部清除其隱患。但可以在危岩體上部清除部分岩土體,降低臨空面的高度,減小斜坡坡度和上部荷載,提高斜坡穩定性,從而降低危岩的危險程度或減少其它防治工程的工程量。
3.排水防滲
在危岩體及其周圍地帶,應修建地面排水系統和堵塞裂隙孔洞,以防治過量地表水進入危岩斜坡,從而提高危岩穩定程度,減少崩塌機會。
4.加固斜坡、改善危岩岩土結構,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所採取的措施,其具體內容有:①灌漿加固,以增強岩體完整性,提高岩體強度。②採用支撐墩、支撐柱、支撐牆等支撐措施保護斜坡,防止坍落。③採用預應力錨桿或錨索等錨固措施加固危岩體,防止崩落。④軟基加固,即在危岩或陡崖底部發育有泥岩等軟弱岩層時,採用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軟基,防止強烈的風化作用和水體浸泡。如在軟基發育部位已形成風化凹腔,應根據規模、形態,採用嵌補、支撐、噴漿護壁等方法保護加固;如凹腔內積水,應進行疏干,並採取措施防止繼續浸水。
5.攔截
對於在雨季才發生活動的墜石、剝落或小型崩塌活動,可在岩石崩落滾動途中修建落石平台、落石槽、擋石牆等,以攔截落石,防止破壞建築設施。
6.遮擋
為了防止小型崩塌對鐵路等工程設施的破壞,可修建明硐、棚硐等對工程設施進行保護。
7.加強監測預報
(1)危岩體形變監測主要手段包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從外部監測危岩體位移、裂縫變形、地面傾斜等現象;採用鑽孔傾斜測量、電測、聲發射監測、地應力測量等方法從內部監測危岩體深部變形位移及應力變化情況。
(2)激發崩塌活動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雨量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溫場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基本方法是分析斜坡穩定程度,建立危岩變形數值模型,確定崩塌活動的臨界值。在條件允許時,應建立預警系統,進行有效的災害預報。
8.躲避搬遷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建築設施,應選址搬遷,避免受害。
(二)滑坡災害防治措施
1.消除或減輕地表水、地下水對滑坡的誘發作用
(1)修建排水溝,攔截地表水,減少進入滑坡體的地表水量,並及時將滑坡體發育范圍內的地表水排走,減輕地表水對斜坡的破壞。
(2)修建截水盲溝和支撐盲溝、開挖滲井或截水盲洞、敷設排水滲管、實施排水鑽孔等,以攔截疏導地下水,減輕地下水對斜坡的破壞。
2.改善斜坡狀況,增加滑坡平衡穩定條件
(1)在滑坡體上部削坡減重,在坡腳加填,改變斜坡外形,降低斜坡重心,提高滑坡穩定程度。
(2)修建抗滑垛、抗滑柱、抗滑牆、抗滑洞等支擋工程,阻止滑坡體滑動,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實施錨固工程,「加固」滑坡,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4)採用焙燒法、電滲排水法、灌漿法等物理方法或化學方法,改善滑坡體岩土性質,提高軟弱岩土層強度,提高斜坡穩定程度。
3.加強監測預報
(1)滑坡體形變監測通過地面觀察、形變測量、地傾斜測量、綜合自動監測等方法監測裂縫變形、滑坡體水平位移、垂直形變以及滑坡體上樹木、房屋等工程設施形變等情況。採用傾斜儀測量、短基線測量、地應力測量等監測滑坡體內部形變位移情況。
(2)激發滑坡活動的外界要素監測主要包括降水監測、水文動態監測、地下水動態監測、地震監測等。
(3)綜合分析與預測預報方法與崩塌預測預報基本相同。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防治困難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三)泥石流災害防治措施
1.實施生物措施,保護水土,消弱泥石流活動的基本條件
基本方法是保護森林植被。禁止濫砍亂伐,合理耕牧,並且有計劃地植樹種草,以提高森林覆蓋率和植被覆蓋率,抑制水土流失,減緩泥石流活動。
2.實施工程措施,限制泥石流活動,保護耕地與工程設施
(1)攔擋工程修建谷坊、攔砂壩、格柵壩等,蓄水攔砂,減小泥石流流速、容重、規模,抬高局部溝段侵蝕基準,護床固坡,降低泥石流沖刷破壞能力,減輕溝床侵蝕。
(2)排導工程修建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引水輸砂,規范泥石流路徑,防止漫流,降低泥石流流速,削弱泥石流沖擊破壞能力。
(3)停淤工程根據泥石流發育地區地形條件,修建停淤場,將泥石流引入預定場所減速停淤,防止漫流。
(4)溝道整治工程採用固床砂壩、水泥砂漿砌石、石籠等方法保護泥石流溝坡,防止岸坡坍塌、滑移;在溝底進行鋪砌或修建肋板穩固溝底,減少溝底沖刷。
(5)防護工程與錯避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鐵路、公路、橋梁、隧道、房屋等工程設施,進行防護或錯避,抵禦或避開泥石流的危害。防護工程包括修建護坡、擋牆、順壩、丁壩等。錯避工程主要包括跨越式錯避、穿過式錯避等。跨越式錯避是指修建橋梁,使工程設施凌架於泥石流溝上空,免受泥石流破壞。穿過式錯避則是將工程設施置於泥石流溝地下,避開泥石流破壞。
3.監測預報
除利用遙感技術,結合氣象資料分析,進行區域泥石流活動中長期預報外,主要是利用降雨預測進行泥石流活動的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此外,還可利用泥石流遙測地聲警報器、泥石流超聲波泥位警報器、地震式泥石流警報器等儀器直接監測泥石流活動,並進行短期預報和臨災警報。
4.躲避搬遷
對於威脅嚴重,難以防護的工程建築,應選址搬遷,避免災害破壞。
(四)岩溶塌陷災害防治措施
1.控水措施
(1)地表水防水措施在塌陷區周圍修建排水溝,防止地表水進入塌陷區,減少向地下的滲入量。在地勢低窪、洪水嚴重的防治區圍堤築壩,防止洪水入侵灌入塌陷洞或岩溶孔洞。對塌陷區內嚴重淤塞的河道進行清理疏通,加速泄流,減少對岩溶水的滲漏補給。對嚴重漏水的河溪、庫塘,鋪底防漏或人工改道,減少地表水倒灌。對嚴重灌水的塌陷洞隙採用粘土或水泥灌注填實,減少地表水入滲倒灌。採用混凝土、氯丁橡膠、玻璃纖維塗料等封閉地面,增強地表土層強度,防止地表水沖刷入滲。
(2)地下水控水措施根據水資源條件規劃地下水開采層位、開采強度、開采時間,合理開采地下水。必要時進行人工回灌,控制地下水動態,限制地下水位的頻繁升降,並使動水位最低水位不低於基岩面,保持岩溶水承壓狀態。在地下水主要逕流帶修建堵水帷幕,減少區域地下水補給,促使外圍地下水位升高,防止塌陷向外圍地帶擴展。在礦區井下修建防水閘門,建立有效的排水系統,對水量較大的突水點進行注漿封閉,控制礦井突水、突泥,避免礦區地下水大排大放,防止地下水位和岩溶水壓力的大起大落,控制地面塌陷活動。
2.加固措施
(1)挖填當孔洞規模和埋藏深度較小時,可清除岩溶上部覆蓋層中的軟弱土層和洞穴中的軟弱充填物,回填碎石或混凝土,改善建築場地條件,提高地基強度。
(2)強夯在土體厚度較小,地形平坦情況下,採用強夯砸實覆蓋層,破壞土洞,提高土層強度。
(3)灌注填充在溶洞埋藏較深時,通過鑽孔灌注水泥砂漿,填充岩溶孔洞,提高強度。
(4)鑽孔充氣鑽孔深入到基岩面下溶蝕裂隙或溶洞的適當深度,破壞真空腔的岩溶封閉條件,減少發生塌陷的機會。
(5)採用錨固柱、柵欄柱,支撐建築物,防止洞穴坍塌。
(6)跨蓋採用梁式基礎、拱形結構,或以剛性大的平板基礎跨越、敷蓋溶洞,避免塌陷危害。
3.監測預測
目前對岩溶塌陷還沒有建立有效的預報方法,只能根據專門地質調查,查明岩溶分布情況和岩溶塌陷的活動規律,結合淺層地質雷達探測和地下水動態監測、水文動態監測、氣象預報等方法,進行一般性預測。
(五)地裂縫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因素對地裂縫活動的強化作用
主要是合理開采地下水,限制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從而控制地面沉降活動,防止地面沉降對地裂縫的促進活動。其次是在礦區井下開采時,根據實際情況,控制開采范圍,增多、增大預留保安柱,防止礦井坍塌誘發地裂縫。
2.建築設施避災、防災措施
(1)查明地裂縫發育帶及潛在危害區,據以作好城鎮發展規劃和場地工程地質勘查,合理規劃工程建築物布局,使工程設施盡可能避開地裂縫危險帶,特別是嚴格限制永久性建築設施橫跨地裂縫,一般避讓寬度不少於4~10m。
(2)對於已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工程設施,應根據具體情況採取加固措施進行加固。對於必須建在地裂縫危害帶內的新的工程設施,應實施設防措施。如跨越地裂縫的地下管道工程,可採用外廊道隔離、內懸支座或內支座式管道活動軟接頭連結措施預防地裂縫的破壞。對於已受地裂縫嚴重破壞的工程設施,進行局部拆除或全部拆除,防止對整體建築或相鄰建築造成更大規模破壞。
3.監測預測措施
通過地面勘查、地形變測量、斷層位移測量以及音頻大地電場測量、高分辨縱波反射測量等方法監測地裂縫活動發展情況,預測預報地裂縫發展方向、速率及可能危害范圍。
(六)地面沉降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地面沉降的促進作用
(1)根據水資源條件,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大幅度持續下降,控制地下水降落漏斗規模。
(2)根據地下水資源的分布情況,合理選擇開采區,調整開采層和開采時間,避免開采地區、層位、時間過分集中。
(3)人工回灌地下水,補充地下水水量,提高地下水水位。
2.防護措施
地面沉降除有時會引起工程建築不均勻沉降外,主要是因沉降區地面標高降低,導致積洪滯澇,海水擴侵等次生災害。次生災害可造成十分嚴重的破壞損失。針對這些次生災害,採取的主要防護措施是修建或加高、加固防洪堤、防潮堤、防洪閘、防潮閘以及疏導河道,興建排洪排澇工程等。
3.監測預測
基本方法是設置分層標、基岩標、孔隙水壓力標、水準點、水動態監測網、水文觀測點、海平面觀測點等。定期進行水準測量;進行地下水開采量、地下水位、地下水壓力、地下水水質監測及回灌監測;進行河流水位、流量監測;進行潮汐及海平面變化監測等。根據地面沉降活動條件和發展趨勢,預測地面沉降速度、幅度、范圍及可能危害。
(七)海水入侵災害防治措施
1.控制人為活動對海水入侵活動的促進作用
(1)限制地下水開采量,防止地下水水位持續下降。使地下水位保持在海平面或地下鹹水水位以上,並具有一定的水頭壓力。使其能維持濱海地區地下水與海水動力平衡,扼制海水入侵。
(2)利用回灌井、回灌廊道等實行人工回灌,補充地下水,提高濱海地區地下水水位。
(3)在發生海水入侵或容易誘發海水入侵的濱海地帶,禁止挖砂,保護海岸,防治海岸侵蝕,削弱海水沿河上溯活動。規范曬鹽、海產養殖,防止人為將大量海水抽引到陸地,減少海水補給源。
2.限制海水入侵的工程措施
(1)修建防潮閘,抑制海水沿河上溯活動。
(2)建造隔水牆或防滲圍幕,阻斷海水入侵通道,扼止海水擴侵。
3.監測預測
主要監測手段是建立地下水動態監測網,進行水位、水化學監測,必要時輔以海水水文動態監測。根據海水入侵活動機制和歷史海水入侵規律,預測海水入侵速率、規模、危害范圍。
(八)膨脹土脹縮災害防治措施
主要包括避災措施和防災、治災措施。
在進行城鎮規劃和建築工程選址時,要進行充分的地質勘查,查明工程地質條件,弄清膨脹土的分布范圍、發育厚度、埋藏深度以及膨脹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在此基礎上合理規劃建築布局,使容易受害的建築工程盡可能避開膨脹土發育區。在膨脹土分布面積比較大,難以選擇非膨脹土工程場地時,盡可能選擇地形簡單、膨脹土脹縮性相對較弱、厚度較小而且地下水水位變化較小、容易排水,而且沒有淺層滑坡和地裂縫的地段進行工程建築,最大限度地減少膨脹土的危害。
在膨脹土發育區進行工程建築時,應避免大挖大填,加寬建築物四周散水,設置圈樑,敷設砂墊。鐵路、公路施工避免深長路塹,多填少挖,路堤底部墊砂,路塹設置擋土牆,邊坡植草鋪砂。水利工程要快速施工,合理堆放棄土;必要時設置抗滑樁、擋土牆;渠道要合理選擇渠坡坡角;穿過壠崗時使用涵管、隧洞。工程設施附近要修建排水設施,避免降雨、地表水、城鎮廢水等大量滲入地下。同時要合理開采地下水,保持地下水位相對穩定,避免地下水位大幅度地頻繁升降,防止膨脹土反復脹縮。
對於已受膨脹土破壞的工程設施則視具體情況,採用加固、拆除重建等措施進行治理。
綜合上述8種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基本可分為4個方面,即:削弱災害活動強度措施;受災體防護措施;監測預報措施;避災措施。不同災害的具體方法不同(表8-1)。
三、地質災害防治基本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的根本目標是取得最充分的減災效果。然而要實現這個目的,必須遵照下列原則科學地規劃、設計、實施防治工程。
(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雖然是一種不可避免和無法准確預測的自然現象。隨著人類科學技術水平及社會生產力水平的不斷發展,人類對地質災害的認識水平逐漸提高,因此,在災害面前擁有了越來越大的自主能力。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第一,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災害發生機會,削弱災害活動強度;特別是對於那些主要因人為活動控制的地質災害,可以通過調整人類活動基本扼制災害的發展,防止或減少災害的破壞損失。例如,可以通過人工改變斜坡形態、負荷,減少地表水入滲,加固斜坡等方法增強斜坡穩定程度,減少發生崩塌、滑坡發生的可能;可以通過限制地下水開采量,調整地下水開采層等方法,控制地下水水位,預防和限制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的發生與發展。第二,有效地進行災害預測預報,及時避災。在地面塌陷、地裂縫和膨脹土發育地區,盡可能使工程設施避開高危險區。對於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突發性災害可進行綜合監測,根據災害發生的危險程度,及時疏散人口、財產,減少災害損失。實踐證明,適時採取預防措施是防止災害破壞,減少災害損失的最有效途徑。
(二)防災減災的相對性、持續性原則
盡管人類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手段越來越豐富,防治技術越來越高超,但要想制止地質災害的發生,或者是完全預測預報地質災害,徹底防治地質災害是不可能的;無論是現在,還是將來,對地質災害的防治效果永遠也不會達到百分之百。因此,任何時候人類所進行的防治工作都是相對的。基於這種現實,地質災害的防治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任務。為了促進社會經濟的健康發展,地質災害防治要長期持續地進行下去,在不同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力求取得與之相應的減災效果。
表8-1地質災害主要防治措施
(三)全面規劃與重點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除了具有長期性特點外,還具有廣泛性特點。因此,要取得充分的減災效果,首先要做好防治規劃,根據不同地區地質災害發育情況和不同時期社會經濟發展需要,提出地質災害防治目標、防治對策與措施,從總體上指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由於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國家,目前科學技術水平和社會財力還都不高,因此,不可能對所有地質災害進行全方位的徹底防治。在這種情況下,只能在全國和地區災害防治規劃指導下,一方面加強區域環境保護與治理,改善地質自然環境,削除或削弱地質災害活動的背景條件;另一方面選擇受地質災害威脅強烈,破壞損失嚴重的城鎮、交通干線、重要企業等實施重點防治,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減災效果,真正做到「好鋼用在刀刃上」。
(四)防治地質災害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相結合的原則
實踐證明,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常常並不是孤立進行的,它與其它社會經濟活動具有不同程度的聯系。因此,把防治地質災害措施與其它環境治理結合起來,並且把地質災害防治納入國家和地區社會經濟規劃,可以取得充分的效果。
首先,從宏觀上看,地質災害防治與土地資源開發、水資源開發、礦產資源開發、植被資源開發以及城鎮建設、交通建設等具有直接關系。因此,地質災害防治應該與這些活動有機地結合起來:一方面在這些活動中積極主動地進行相應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地質災害的有效防治將促進這些活動的正常進行,二者取得相互促進的效果。另外,地質災害防治不僅是中央政府的責任,而且是一種廣泛的社會行為。因此,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經濟的發展,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個人在發展經濟活動中,為了免受災害損失,取得效益和利潤,就應該將所涉及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納入經濟活動之中,在市場經濟利益驅使下開展防治工作。
(五)防治工程最優化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一般需要比較巨大的投入。它所防治的對象是復雜的自然現象,所以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既是復雜的技術工作,又是復雜的經濟工作。無論是哪個部門實施哪種防治工程都需要本著最優化原則審慎對待。最優化原則的核心就是實現科學性、可操作性與最小風險、最大效益的有機結合。
1.科學性
其科學性主要體現在:防治工程類型選擇要有充分依據,符合地質災害的減災特點或受災體的防護需要;防治工程設計要有針對性,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和規范要求。
2.可操作性
其可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在目前技術水平條件下能順利實施;在人力、物力、財力方面有充分保障;現場環境沒有嚴重障礙。
3.最小風險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是在對災害評價基礎上實施的。由於對災害破壞損失認識的不徹底性,所以防治工程具有一定的風險。其主要表現在:防治工程不完全符合地質災害成災特點和受災體防護需要;設防標准不完全符合災害活動概率和成災規模,因而導致防治工程部分失效、完全失效或者超標准運行;防治工程不符合施工標准,達不到預期功能或達不到使用年限。基於這種性質,在設計、實施防治工程時,要力求將風險程度降到最低程度。
4.最大效益
其主要表現是以盡可能少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投入,取得最大、最長效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環境效益。
⑵ 地質災害防治宣傳要點
利用報刊、電視、廣播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防災減災基本知識和技能,對縣、鄉、村群內測群防人員定期舉辦容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培訓,提高防災減災水平,在大中小學校開展地質災害基本知識普及宣傳活動,增強廣大師生地質災害防災意識。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國土地日」和「全國防災減災日」等時機,在全縣廣泛開展減災科技「宣傳日」和「宣傳周」等活動,增強各級領導和廣大公眾的防災減災和保護地質環境意識。
⑶ 當今地質災害研究的重點與發展趨勢
近十年來,地質災害問題日益受到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和高度重視。聯合國已將地質災害納入了「國際減災十年計劃」,並成立了國際滑坡研究組等專門組織,實施了「全球滑坡災害編圖計劃」。與此呼應,還提出了一些洲際或大區域的地質災害編圖計劃。如由日本地調局組織的「東亞自然災害編圖計劃」。國際地科聯地質環境委員會目前則正在組織編制區域性和全球性地質災害目錄清單,尤其是影響城市地區的地質災害目錄清單,目的旨在幫助和指導主要由一些國際組織如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等管理的地質災害防治和減輕方面的特別援助項目計劃。一些發達國家如美、英、日等早在70年代便開始了全國性的地質災害調查與評價,其它一些國家如加拿大、澳大利亞、巴西、俄羅斯、義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等,從80年代後期始,也分別開展了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地質調查評價和研究工作。目前我國正在實施新一輪國土資源大調查工作,「地質災害預警工程」是其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從國內外地質災害研究和工作部署來看,總體呈現以下趨勢:①建立地質災害資料庫及災害風險填圖;②地質災害實時監控與定量評價及其災害預警系統研究;③注重群發或誘發的災害系統研究;④建立地質災害快速反映部隊;⑤工作部署重點包括快速發展地區、城市走廊帶、工程和交通走廊的地質災害主題填圖及其監測研究計劃。
⑷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和方法
5.3.1 確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原則
(1)以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類型組合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取決於多種因素,不同的災害種類又有不同的主導因素。充分研究不同區域控制地質災害發生、分布規律及危害特徵的地質環境條件的差異性,據「區內相似,區際相異」原則,在圈劃時,將發生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區域劃入一個區,把發生條件不同的區域劃入不同的區。
(2)相對完整原則
主要是為政府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決策服務的,為增強規劃的實用性和易操作性,劃分出的地質災害重點區在遵循地質規律的前提下,應盡量考慮地質環境、流域的完整性,盡可能保證行政區的完整性。
(3)定性分析為主的原則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區劃分,綜合考慮了地質環境條件、國家重要經濟發展規劃、國家重要基礎設施和人類工程活動狀況,結合各類地質災害的發育程度,並考慮近年地質災害災情,以定性分析為主確定地質災害防治重點區。
(4)在區域上東、中、西部並重,在災害類型上突發性和緩變性地質災害同舉
地質災害重點區確定既要考慮地質災害發育的地域規律,又要考慮我國重大戰略部署,體現在區域上東部平原區以地面沉降等緩變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中、西部地區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和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防治為重點。
5.3.2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確定方法
依據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分區和易發程度分區,主要針對地質災害易發程度中等以上的地區,考慮社會經濟重要性因素,從中選出規劃期內人口密集,社會經濟財富集中,有重要基礎設施,或涉及國家安全的地區,以及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規劃區,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共有16個,總面積143萬km2,占易發區面積的23%。
經濟社會重要性以人口分布、經濟發展和重要基礎設施,以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等情況為基礎,按照各縣(市)(2004年)經濟社會統計資料,依據表5.2所列標准,劃分為經濟社會重點區和經濟社會一般區。
表5.2 經濟社會重要程度判別標准
⑸ 地質災害防治原則
延安市寶塔區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應堅持以下八項原則。
一、與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的原則
寶塔區正處於歷史時期以來經濟最為快速發展的時期,經濟發展應當和保護與防治協調發展,切不可重發展、輕保護或不保護,甚至認為要發展就不能保護,將兩者對立起來。發展經濟是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地質環境又是發展經濟重要的自然條件,因此,保護地質環境也就是從根本上促進經濟發展,兩者是一致的、統一的。
地質環境是人類永久生存所需的基本環境,一旦受到破壞將對人類的生存產生深遠影響,且難以恢復。應從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戰略高度出發,有的經濟活動所帶來的環境破壞在當代顯現的不是那麼突出,可能表現出一時的或者是明顯的經濟效益,但為將來以及後世子孫的生存環境埋下了極大的隱患。這是應當引起人們特別注意之處。保護地質環境,不僅是當前的需要,更是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需要。
二、與新農村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黨中央在新的歷史條件下著眼於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做出的一項重大戰略決策。在地質災害防治各項工作中,要結合新農村建設的實際需要,特別是在基礎設施建設、村鎮和農宅建設方面做好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確保新農村建設的順利實施。
三、與環境保護和災害防治相結合的原則
黃土高原區域自然環境條件差,水土流失嚴重,黃土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多發,長期以來都是國家重點開展區域環境地質保護的地區。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要與區域地質環境保護密切結合,以地質環境保護為基礎,大力推廣和維護已經初見成效的退耕還林工作,進一步加強植被和綠化建設,有效地減輕和遏制水土流失,減弱和消除地質災害形成因素。通過做好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從根本上減少和防止地質災害的形成,達到防治的目的。
四、保護優先、防治結合的原則
在保護與防治中,要加強地質環境保護意識,當發展經濟建設與地質環境保護出現矛盾時,首先,要考慮的是地質環境保護。應堅持避免對地質環境的破壞,實在難以避免時應將破壞降低至最低,甚至另尋他策。不能以犧牲地質環境為代價去換取一時的經濟效益。
此外,從地質災害防治意義上講,要以防為主,以治為輔,防治結合。一旦形成地質災害隱患,治理起來非常被動;而保護地質環境,則是變被動為主動,防患於未然。建立一支懂技術有裝備的地質災害監測隊伍,落實區、鄉(鎮)、村和戶群眾性監測網,走群測群防,群專結合的路子。實行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特殊工作制度,把握重點、險點,千方百計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對必須採取工程措施的要及時排危排險,消除地質災害的威脅。要改變只重救災,不重防災的局面,變事後救災為事前防災,掌握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主動權。
五、與常規水土保持相結合的原則
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是水土流失的主要形式,預防滑坡崩塌等地質現象的發生,是地質災害防治的重要內容。因此,地質環境保護與地質災害防治,同水土保持有著密切的聯系。水土保持工作做得好,地質環境就得到了有效的保護,有利於減少滑坡崩塌等地質災害的發生,並充分發揮出防治工程的效益。
六、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是地質環境保護的兩個方面,應將兩者很好地結合起來,不可重此薄彼。工程措施如淤地壩側重於治理溝道,穩定溝床,保護坡腳,從而達到預防滑坡崩塌的目的。生物措施如植樹造林主要是保護坡面,攔截地表水,減少新的溝谷衍生,減輕洪水對谷坡的危害。兩者相結合,既保護溝道又維護坡面,從而達到對整個溝谷及斜坡的保護,有效地預防地質災害的發生。
七、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是一個系統工程,要做到統籌兼顧、突出重點。針對不同地質環境條件下地質災害的危險程度和危害性大小,根據財力物力,分輕重緩急,統籌安排。首先是對於人民生命具有重大威脅性的地質災害先行考慮重點安排,予以防治,確保沒有人員的傷亡;其次是威脅到國家重點工程、事關人民群眾安危和生活的重要基礎設施,要重點考慮。
八、保證安全下的經濟合理原則
根據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投資大小,比較搬遷和防治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以較小的代價將地質災害損失降到最低。保證安全是前提,經濟合理是目標。只有保證安全,才能實現經濟合理,這樣的經濟合理才具有實際意義。
九、宣傳教育與法制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保護與防治需要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全員參加,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明顯的效果。不僅是主管和專業部門的事,更是全民的責任和義務。因此,需要開展廣泛的社會宣傳教育,提高全員保護與防治意識和變成大家的自覺行動。此外,還必須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將地質環境保護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於破壞地質環境的行為予以堅決打擊,從而有力制止違法犯罪行為。
⑹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
根據上述原則和方法,在全國地質災害防治區劃劃出的6個防治區的基礎上,進而確定了16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見圖5.1,即:
Ⅰ區: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Ⅱ區: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Ⅲ區: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Ⅳ區: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Ⅴ區: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Ⅵ區: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現將各重點防治區的主要特徵列於表5.3,並分述於後。
5.4.1 長江三角洲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1)
該區位於長江三角洲,范圍包括上海、蘇錫常、杭嘉湖等地區,面積5.52萬km2。
該區第四系厚達200~300m,岩性主要為細、粉砂及淤泥質粘土、砂質粘土等,承壓含水層分布廣泛,厚度不一,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20世紀90年代末,蘇錫常、杭嘉湖及上海市累積沉降超過200mm的面積近1萬km2,為該區總面積的1/3,並在區域上有連成一片的趨勢。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上海、蘇錫常、杭嘉湖地區的地面沉降和地裂縫。
5.4.2 華北平原地面沉降重點防治區(Ⅰ-2)
該區位於我國華北地區,范圍包括北京、天津、滄州、德州等城市和農業區,面積7.5萬km2。該區地勢平坦,第四系沉降厚度受基底起伏的控制,一般為200~600m,有海陸過渡相的淤泥、淤泥質黏性土,新構造活動強烈,是地面沉降高易發區。
表5.3 全國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一覽表
續表
截至2004年,該區地面沉降累計沉降量大於1000mm的地區有755km2,大於200mm的地區達42120km2。同時,華北平原已發現地裂縫482處,主要分布於滄州、衡水、廊坊等地,地裂縫長度一般在幾米至500m之間,最長達千米,寬度一般在0.01~0.5m之間,最寬處超過2m。威脅國家重大基礎工程設施和城市生命線工程,增加了洪澇的程度和次數。
該區是城鎮人口居住密集區。防治重點:北京、天津和滄州等地區的地面沉降與地裂縫。
5.4.3 東北中俄界河河岸崩塌重點防治區(Ⅰ-3)
該區位於我國東北部邊界,范圍包括中俄界河—黑龍江、烏蘇里江界河段,我國一側。總長2379km。
該區有98處總長454km的江段塌岸災害嚴重,塌岸速度為2~30m/a。造成我國每年有1.0~11.5km2的國土流失。
防治重點:黑龍江、烏蘇里江河岸崩塌。
5.4.4 浙閩贛丘陵山地群發性滑坡重點防治區(Ⅱ-1)
該區位於華東地區,包括浙江、福建和江西丘陵地區。面積10.12萬km2。
該區以構造侵蝕中低山為主,山高坡陡,地形地貌復雜。受台風影響明顯,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800~2200mm之間。碎屑岩、變質岩及花崗岩類等廣泛分布。是滑坡中、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群發性滑坡、崩塌發育,以中小型土質滑坡為主。已發生的8121處地質災害中,滑坡4650處、崩塌1666處、泥石流106處、地面塌陷56處、地裂縫2處。造成人員死亡734人,直接經濟損失1.8億元。威脅村鎮居民安全。
該區人口密集,是我國東南沿海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浙、閩、贛丘陵地區的群發性滑坡、崩塌。
5.4.5 珠江三角洲地面沉降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Ⅱ-2)
該區位於廣東省,范圍包括珠江三角洲的廣州、深圳、江門、惠州等市(區)和四會、高要等縣(市)。面積4.16萬km2。
該區地勢低窪分布有海河混合相的沉積黏性土、淤泥類軟土和砂性土,深部普遍分布承壓含水層。是地面沉降、地面塌陷中易發區。
截至2002年,該區地質災害的種類較多,主要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滑坡、崩塌、泥石流等。據不完全統計,發生各類地質災害157處。造成人員死亡24人。
該區是國家重點經濟發展區。防治重點:河口三角洲地面沉降和深圳等地的地面塌陷。
5.4.6 新疆伊犁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Ⅲ-1)
該區位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西部,包括伊寧市和伊寧、霍城、特克斯、鞏留、尼勒克等縣,以及察布查爾錫伯族自治縣,面積5.36萬km2。
該區70%以上為山地,風積黃土多分布於低山丘陵帶,多呈黃土梁地貌,地形起伏不平,在暴雨或地震的觸發下,便形成滑坡、泥石流災害,是滑坡、泥石流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泥石流810處,其餘為崩塌158處、地面塌陷48處、地裂縫1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27人,直接經濟損失3501萬元。嚴重威脅公路和轉場牧道的安全,威脅著農牧民、遊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國家西部重要口岸。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滑坡、泥石流。
5.4.7 陝北晉西黃土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Ⅳ-1)
該區位於陝西和山西省北部,范圍包括忻州市的偏關縣、河曲縣、保德縣,呂梁地區的興縣、臨縣、柳林、石樓等縣,面積6.67萬km2。
該區在地貌上為黃土丘陵區,屬黃土高原的一部分。黃土蓋層厚,溝谷切割深,水土流失嚴重,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23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68處、崩塌62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1處、地裂縫1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6人,直接經濟損失6027萬元。威脅對象主要為村莊、道路和礦區。
該區是國家重要能源基地。防治重點:居民地和礦區的黃土滑坡、崩塌。
5.4.8 黃土高原西南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Ⅳ-2)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寶雞、咸陽、西安、銅川、蘭州、西寧和天水等地區,面積3.84萬km2。
該區為黃土高原西南緣。以壟、崗、梁、峁地貌類型為主。活動斷裂發育,新構造運動活躍,黃土節理發育、濕陷性強,黃土邊坡穩定性差。多暴雨久雨天氣,激發滑坡所需的臨界暴雨強度較低。是滑坡、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585處、崩塌73處、泥石流269處、地面塌陷2處、地裂縫6處。因突發性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31人,直接經濟損失1.7億元。
防治重點:重要城市、交通干線兩側和礦區的滑坡、崩塌、泥石流。西安等城市的地面沉降、地裂縫。
5.4.9 隴南陝南秦巴山地滑坡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Ⅴ-1)
該區位於我國中西部,范圍包括陝西省和甘肅省南部的漢中—鳳縣、略陽—武都、舟曲、西和縣、禮縣、成縣,面積9.22萬km2。
該區地貌類型復雜,山高谷深,地形起伏大。新構造活動強烈,山體岩石破碎,殘坡積分布廣泛且結構鬆散,斜坡穩定性差。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0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383處、崩塌47處、泥石流1316處、地面塌陷9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主要有和政、蘭州、武山、漳縣、渭源、清水、平涼、崇信、鎮原、環縣、華池等;鐵路有寶蘭線、蘭青線、蘭新線;公路有312國道、213國道、省道及縣公路。
該區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交通干線兩側、城鎮和農村地區的泥石流和滑坡。
5.4.10 長江三峽庫區滑坡重點防治區(Ⅴ-2)
該區位於我國中南部的長江三峽地區,面積5.4萬km2。區內以中山地貌為主,坡陡谷深,年平均降雨量1200~1800mm,地質災害呈點多、面廣、危害大的特點。此外,受多種人為不合理工程活動的影響,地質災害又具有帶狀和相對集中於城鎮等人口密集區分布的特點。長江三峽庫區是滑坡高易發區。
該區具有一定規模、影響庫岸穩定和城鎮安全的地質災害點有2100餘處,重慶市的豐都、萬州、雲陽、奉節、巫山和湖北省的巴東、秭歸等縣(市、區)以及區內的210國道、212國道、319國道、318國道等主要交通干線的安全受到地質災害的威脅。
該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按國務院批準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防治總體規劃》部署。
5.4.11 鄂西湘西中低山地滑坡崩塌重點防治區(Ⅴ-3)
該區位於我國湖北和湖南省的西部,面積12.91萬km2。該區地貌形態多樣,以中低山為主,地質條件復雜,降雨豐沛,是滑坡、崩塌高易發區。
該區發生的55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633處、崩塌482處、泥石流94處、地面塌陷229處、地裂縫81處。截至2003年,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937人,直接經濟損失3.49億元。威脅十堰市等城市、焦柳線等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防治重點是交通干線兩側、重要基礎設施區和人口集中居住區的滑坡、崩塌災害。
5.4.12 湘中南岩溶丘陵盆地地面塌陷滑坡重點防治區(Ⅴ-4)
該區位於我國湖南省,范圍包括湘中新化—冷水江市,漣源—婁底市、湘潭市、常寧、郴州、臨武。面積7.08萬km2。
該區地處雲貴高原向江南丘陵過渡地帶。以山、丘為主的多種地貌類型組合為特徵。碎屑岩、碳酸鹽岩等發育。降水量時空分布不均,變化梯度大,洪、澇、旱災害頻繁發生,是地面塌陷和滑坡高、中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177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1062處、崩塌180處、泥石流89處、地面塌陷173處、地裂縫2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331人,直接經濟損失4.3億元。威脅郴州、婁底等礦業城市、邵陽和張家界等旅遊經濟發展帶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重要礦業基地。防治重點:礦業城市、旅遊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3 桂北桂西岩溶山地丘陵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Ⅴ-5)
該區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范圍包括桂林市、鹿寨以西,以及百色市、河池市等地區,面積12.60萬km2。
該區主要是峰林平原、丘陵盆地,地形切割較強,降水量豐富。岩性主要為變質岩、碎屑岩和連續型純碳酸鹽岩,岩溶發育強烈,地下水位埋藏淺,是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22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630處、崩塌1217處、泥石流7處、地面塌陷191處(群)、地裂縫42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1人,直接經濟損失1.5億元。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能源基地和大型水電工程區的崩塌、滑坡、地面沉降。
5.4.14 雲貴高原滑坡崩塌地面塌陷重點防治區(Ⅴ-6)
該區位於我國四川東部,重慶東北和東南地區,雲南東部,貴州六盤水、畢節、貴陽、遵義、銅仁等地區,面積17.65萬km2。
該區地貌屬於我國西部高原山地,平均海拔1100m左右,主要為高原山地、丘陵和盆地三種基本類型,在高原山地和丘陵地帶,山高、谷深、坡陡,易產生滑坡、崩塌;在盆地區,由於碳酸鹽岩廣布,岩溶的強烈發育,易引發地面塌陷和地裂縫等地質災害。是滑坡、崩塌和地面塌陷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近5000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05處、崩塌497處、泥石流260處、地面塌陷247處(群)、地裂縫454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768人,直接經濟損失5.9億元。受威脅的城市和礦區主要有昆明,六盤水、畢節等地的煤礦山,貴陽、黔南等地的磷礦山,遵義、銅仁等地的汞礦山等。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防治重點:城市和礦山地區的地面塌陷、滑坡、崩塌。
5.4.15 川滇南北構造帶滑坡崩塌泥石流重點防治區(Ⅵ-1)
該區位於我國青藏高原東部,范圍包括涼山州大部分,甘孜州部分、樂山地區部分,大渡河中下游,岷江流域、安寧河流域,雅礱江下游及黑水河上游,東川和小江流域,面積13.54萬km2。
該區地質構造復雜,地形十分陡峭,鬆散碎屑物質極其豐富,生態條件十分脆弱,降雨量大,具備了泥石流活動最為有利的地形和物質條件,滑坡、泥石流活動均較強烈,是滑坡、崩塌、泥石流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55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3474處、崩塌283處、泥石流652處、地面塌陷44處、地裂縫8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343人,直接經濟損失10.2億元。滑坡泥石流易造成堵江,威脅河谷兩岸重要基礎設施、城鎮和交通干線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城鎮、交通干線的滑坡、崩塌、泥石流。
5.4.16 滇西橫斷山高山峽谷泥石流滑坡重點防治區(Ⅵ-2)
該區位於雲南西部,面積17.58萬km2。
該區地勢北高南低,以高山、中山為主,怒江、瀾滄江、金沙江等奔騰於群山之中,地形切割強烈。岩性復雜,碎屑岩、碳酸鹽岩及變質岩、岩漿岩均有大片出露、交錯分布。歹字型構造與經向構造重接復合,活動斷裂密集,屬滇西地震帶展布范圍。是泥石流、滑坡高易發區。
截至2003年,該區發生的3800餘處地質災害中,滑坡2561處、崩塌123處、泥石流520處、地面塌陷19處、地裂縫6處。因地質災害造成人員死亡8845人,直接經濟損失11.2億元。泥石流、滑坡主要分布於怒江、瀾滄江河谷及其支流沿岸,威脅兩岸基礎設施、居民點的安全。
該區少數民族聚集,是生態保護重點地區和大型水利水電工程開發區。防治重點:重要水電工程區、居民點、交通干線兩側的泥石流、滑坡。
⑺ 地質災害防治分區與防治重點
一、防治分區原則與方法在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的基礎上,遵循「以人為本」的原則,根據深圳市地質災害的分布特點、險情、人類工程建設和經濟活動強度,分析預測區內地質災害潛在的險情程度,結合深圳市城市規劃、深圳市礦產資源規劃,對深圳市進行地質災害防治分區,並依據地質災害的發育類型和空間分布劃分防治亞區。共劃分為14個重點防治亞區,9個次重點防治亞區和18個一般防治區。
二、地質災害防治目標
(一)總體目標用9年的時間,建立相對完善的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法規體系和管理體系;基本掌握主要地質災害類型的發育規律,並能夠開展相對有效的監測預警;地質災害防治的措施科學,治理效果顯著,使地質災害的風險明顯降低,基本實現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規范和有效。
(二)近期目標
到2010年,實現以下目標:
1)法規建設:建立地質災害防治法規體系,頒布實施《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辦法》,依法進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
2)管理體系:建立較為完善的地質災害管理和運行機制,防治責任製得到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初步建立,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得到完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制度和地質災害防治資質管理制度的執行力度得到加強,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制度(簡稱「三同時」制度,下同)逐步推行。
3)調查與專項研究:加強地質災害基礎調查工作,開展深圳市城市規劃建設用地區1∶1萬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及地質災害信息自動採集系統建設工作。完成深圳市地質災害防治管理運行機制研究、深圳市海水入侵地質災害調查與防治對策研究、深圳市大比例尺岩溶塌陷綜合地質調查研究。
4)監測預報:建立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和專業監測網路,完善深圳市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系統,完成深圳市地質災害資料庫信息系統建設工作。
5)地質災害防治:結合深圳市城市規劃(2007~2020年),做好重點工程、城市發展區和新城區的地質災害預防工作;對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明確監測與治理方案,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隱患點的工程治理。
6)宣傳培訓:開展地質災害的宣傳、培訓,提高全民的防災減災意識。
通過上述工作使重點防治區人為誘發地質災害明顯減少,盡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質災害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群死群傷事件發生,中型以下地質災害爭取達到人員不傷亡、財產損失低。
(三)中期目標
到2015年,實現以下目標:
1)法規建設:完成《深圳市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地方性地質環境保護法規體系。
2)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系統,地質災害防治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責任製得到全面落實,具備完善的地質災害應急指揮系統,在地質災害易發區開展建設活動依法全面開展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工程「三同時」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3)調查與專項研究:在對地質災害發育規律和機理有了較深入的認識的基礎上,開展深圳市三維城市地質調查與利用研究、深圳市城市地質信息管理與服務系統建設專項開發研究、深圳市填海造地的地質環境演變及防治對策研究。
4)監測預報: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和專業監測網路,繼續開展專業監測研究和推廣工作。使地質災害監測預報水平不斷提高,基本滿足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需要。
5)地質災害治理:繼續實施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完成已查明地質災害隱患點的防治方案,使目前已查明的險情中型以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治理,新引發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及時根治。
6)宣傳培訓:繼續開展地質災害的宣傳與培訓,使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深入民心,使廣大人民群眾主動參與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的有效實施,將極大地減輕地質災害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威脅,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顯著提高,達到總體目標要求。
三、防治分區及防治工作重點
地質災害防治共分3個區(表2-4-45)。
(一)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A)
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分布於低山、丘陵周邊等適宜開展工程建設的地段、台地地區人類工程建設活躍的地段和未來城市建設可能加劇地質災害發生的地段,共分為14個亞區,總面積594.64km2,佔全市總面積的30.45%。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分布地質災害點和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30處。其中崩塌189處,滑坡109處,不穩定斜坡4432處。規劃編制時已有15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完成了治理,其中崩塌32處,滑坡20處,不穩定斜坡105處,投入治理經費約34253萬元。另因工程活動等因素清除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包括崩塌9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7處。
該防治區內地質災害發育,防治工作任務重,工作量大,佔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量的80%以上。該區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重點是: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493處,其中近期治理183處(崩塌47處,滑坡34處,不穩定性斜坡102處),投入治理經費56417萬元;中期治理310處(崩塌78處,滑坡35處,不穩定斜坡197處),投入治理經費69729萬元。另對該區內的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9700人和1042831萬元財產的威脅。本規劃期暫不治理採用群測群防進行防範的地質災害隱患點63處(崩塌23處、滑坡19處,不穩定斜坡21處)。
表2-4-45 地質災害防治分區表
1.公明-光明-鳳凰-白花洞崩塌、滑坡地質災害重點防治亞區(A1)
該亞區位於公明-光明-鳳凰-白花洞一帶,面積53.77km2,占重點防治區9.04%。該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
該亞區有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9處,其中5處(2處崩塌、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投入治理經費約590萬元。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有33處,其中崩塌11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19處;近期治理17處,投入治理經費4835萬元;中期治理16處,投入治理經費390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716人和45806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滑坡地質災害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2.福永虎背山-沙井五指耙水庫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2)
該亞區位於寶安區福永東側,南起福永虎頭山,北至沙井五指耙水庫,面積21.2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3.57%。該區以防治已有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3處,其中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7處;近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1950萬元;中期治理7處,投入治理經費85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96人和33213萬元財產的威脅。
3.玉律-石岩-大浪-龍勝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3)
該亞區位於玉律-石岩-大浪-龍勝一帶,沿布龍路、龍岩路、石岩-石岩水庫周邊地段,呈帶狀分布,面積44.25km2,占重點防治區的7.44%。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7處,其中22處(8處崩塌、2處滑坡,1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在工程活動中被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40處,其中崩塌16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23處;近期治理12處,投入治理經費3235萬元,中期治理28處,投入治理經費613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712人和14036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3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列入本規劃期治理。
4.西鄉桃源居-鐵崗-留仙洞-西麗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4)
該亞區位於西鄉桃源居-鐵崗-留仙洞-西麗一帶,面積21.4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3.60%。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1處,其中4處(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崩塌4處,不穩定斜坡11處;近期治理5處,投入治理經費1710萬元;中期治理10處,投入治理經費3996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843人和4219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用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5.西麗白芒-福光-安托山-梅林關-清水河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5)
該亞區沿西麗白芒-西麗水庫北側-福光村至梅林關及珠光村-安托山-梅林-清水河一帶分布,面積63.0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10.59%。該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16處,其中36處(12處崩塌、8處滑坡,16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2處崩塌因工程活已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64處,其中崩塌28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31處;近期治理31處,投入治理經費10960萬元;中期治理33處,投入治理經費750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696人和146982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4處地質災害隱患點(9處崩塌、1處滑坡、4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列入本規劃期治理。
6.大南山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6)
該亞區位於南山區大南山及小南山區域,面積16.22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73%。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5處,其中7處(1處滑坡,6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8處(2處崩塌,1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0處,其中崩塌5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4處;近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439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689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955人和75156萬元財產的威脅。
7.觀瀾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7)
該亞區位於觀瀾凹背圍至新田、新圍仔以北地區,面積47.53km2,占重點防治區的7.99%。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0處,其中7處(3處崩塌、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9處,其中崩塌10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8處;近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4380萬元;中期治理15處,投入治理經費365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427人和90709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4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8.平湖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8)
該亞區位於平湖輔城坳至雁田一帶,包括平湖鎮街周邊的大片地區,面積27.20km2,占重點防治區的4.57%。該區以突發性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共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0處,其中4處(1處崩塌、1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2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8處;近期治理8處,投入治理經費128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191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770人和23886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2處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9.布吉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9)
該亞區位於布吉周邊,包括羅湖區東湖、大望、布吉水徑、李郎等地,是密集的城市區,面積54.34km2,占重點防治區的9.14%。地質災害的防治重點是對現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治理。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96處,其中15處(1處崩塌、1處滑坡、1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1處崩塌地質災害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74處,其中崩塌13處,滑坡8處,不穩定斜坡53處;近期治理22處,投入治理經費6022萬元;中期治理52處,投入治理經費15387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3198人和226577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6處(2處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0.羅芳-蓮塘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0)
該亞區位於羅湖東側羅芳-蓮塘一帶,面積6.98km2,占重點防治區的1.17%。重點是對現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防治。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均為不穩定斜坡,其中5處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12處;近期治理8處,投入治理經費4100萬元;中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146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180人和46885萬元財產的威脅。
11.橫崗荷坳-龍崗中心城-坪地-坑梓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點防治亞區(A11)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包括龍崗、龍城、橫崗、坪地、坑梓等街道的廣大地區,面積158.56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6.67%。該區內有規劃的大運新城和龍崗中心城,以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防治重點。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52處,其中27處(3處崩塌,7處滑坡,17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3處(2處崩塌,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01處,其中崩塌13處,滑坡43處,不穩定斜坡45處;近期治理33處,投入治理經費6960萬元;中期治理68處,投入治理經費9673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610人和107119萬元財產的威脅。另有21處(7處崩塌,9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採用群測群防措施進行防範。
對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規劃和工程建設中採取預防措施;對地下水開發利用實行嚴格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取地下水;加強地下水及地質環境監測,進行龍崗中心城岩溶塌陷監測站網建設,為岩溶塌陷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技術支撐。
12.碧嶺-坪山-石井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點防治亞區(A12)
該亞區位於碧嶺-坪山-石井一帶,面積38.58km2,占重點防治區的6.49%。重點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27處,其中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已經治理,另有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7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13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340萬元;中期治理14處,投入治理經費202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052人和2685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的監測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對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規劃和工程建設中採取預防措施;加強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取地下水;進行地下水及地質環境監測,為岩溶塌陷地質災害的防治提供技術支撐。
13.鹽田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3)
該亞區位於鹽田區沙頭角、鹽田港、大梅沙、小梅沙沿海一帶,面積25.97km2,占重點防治區的4.37%。該區是規劃的深圳市5個副中心之一,以防治已有地質災害及新引發的滑坡、崩塌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7處,其中14處(2處崩塌,1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31處,其中崩塌7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21處;近期治理15處,投入治理經費5705萬元;中期治理16處,投入治理經費257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445人和17115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滑坡和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4.南澳下沙崩塌、滑坡重點防治亞區(A14)
該亞區位於大鵬西側下沙至南澳一帶,面積15.64km2,占重點防治區的2.63%。以防治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28處,其中4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22處,其中崩塌6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14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550萬元;中期治理19處,投入治理經費3753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770人和19982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在本規劃期暫不安排治理。
(二)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B)
地質災害次重點防治區主要分布於寶安、光明新區、龍崗區的台地和河谷平原區,由於該區地勢較平緩,雖然人類工程活動較強烈,但形成的人工邊坡一般規模較小,數量較少,引發的崩塌、滑坡地質災害較少,遺留的不穩定斜坡數量有限,總體來看地質災害發育程度相對較弱;但該區同時也是適宜進行城市建設的地區,往往是城市規劃的發展區,隨著城市建設的推進,可能引發新的地質災害,需對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引起重視,因此,將該類區域劃分為次重點防治區,總面積313.89km2,佔全市總面積的16.07%,共分為9個亞區。區內已查明的地質災害隱患點121處,其中崩塌40處,滑坡24處,不穩定斜坡57處。威脅人口2321人,潛在經濟損失175818萬元;已有29處(7處崩塌、4處滑坡、18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了治理,投入治理經費約7996萬元;另有3處崩塌地質災害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69處,其中近期治理24處,投入治理經費7365萬元,中期治理45處,投入治理經費9338萬元;通過上述地質災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321人和175818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專業監測措施,對20處(10處崩塌、5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1.碧頭-松崗-公明-田寮-玉律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1)
該亞區位於碧頭-松崗-公明-田寮-玉律一帶,面積23.18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7.45%。該亞區處於城市發展的中部發展軸上,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地質災害的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重點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5處,其中1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有1處崩塌因工程開挖而清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13處,其中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7處;近期治理7處,投入治理經費2520萬元;中期治理6處,投入治理經費1728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653人和58155萬元財產的威脅。
2.鶴洲-黃麻布-石岩湖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2)
該亞區位於鶴洲-黃麻布-石岩湖一帶,面積14.90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4.79%。屬於未來城市發展控制區,地質災害防治是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共8處,其中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6處,其中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2處;近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1315萬元;中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31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90人和31943萬元財產的威脅。
3.龍華-民治-白泥坑-橫崗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3)
該亞區位於龍華-民治-白泥坑-橫崗一帶,面積138.22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44.43%。該亞區處於城市規劃的中部發展軸及東西向發展軸上,特別龍華中心城即位於該亞區,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防治的同時,重點是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36處,其中7處(1處崩塌,1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另1處崩塌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24處,其中崩塌5處,滑坡4處,不穩定斜坡15處;近期治理4處,投入治理經費840萬元;中期治理20處,投入治理經費5041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595人和49311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4處(3處崩塌,1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4.布吉水徑西側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134)
該亞區位於布吉水徑西側沿清平快速路地帶,面積8.47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2.72%。地質災害防治是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特別是採石場邊坡的治理。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1處崩塌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5處,其中崩塌1處,滑坡1處,不穩定斜坡3處;近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370萬元;中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33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90人和1183萬元財產的威脅。
5.龍崗寶龍工業城-六聯-坑梓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5)
該亞區位於龍崗寶龍工業城經六聯至坑梓一線,呈東西向展布,面積57.73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18.39%。該亞區處於城市發展的東西向發展軸上,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的同時,重點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17處,其中9處(2處崩塌,2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為5處滑坡,均安排在中期,投入治理經費104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225人和2255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3處(1處崩塌,2處滑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6.下洞-葵沖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次重點防治亞區(B6)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下洞至葵沖一帶,面積17.06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5.44%。該亞區是深圳8個城市組團中心之一的葵沖中心所在地,地質災害防治是在開展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的同時,重點是加強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應加強對岩溶塌陷的預防,嚴格對地下水開發利用的科學管理,禁止過量抽汲地下水,加強對岩溶地下水監測。區內有斜坡類地質災害隱患點10處,其中5處(3處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其中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1處;近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760萬元;中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2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440人和10600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2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7.葵沖壩光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7)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葵沖壩光,面積7.51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2.39%。該亞區處於深圳市發展備用地區域,隨著未來城市建設用地的開發,可能引發和加劇該區地質災害,是崩塌、滑坡等潛在隱患區。該亞區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是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在該區進行重要的工程建設(如修築公路、工業與民用建築時)應首先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工作,貫徹落實建設工程與地質災害防治「三同時」制度。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6處,其中1處崩塌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其中崩塌2處,.不穩定斜坡1處;近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390萬元;中期治理2處,投入治理經費150萬元。另對2處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8.大鵬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8)
該亞區位於大鵬街道,包括王母圩鎮周邊、楊梅坑、大亞灣核電站、嶺澳等地,面積36.48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11.62%。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共19處,其中4處(1處滑坡,3處不穩定斜坡)已經治理。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共8處,其中崩塌3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3處;近期治理3處,投入治理經費1060萬元;中期治理5處,投入治理經費695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8人和2014萬元財產的威脅。另對7處地質災害隱患點(3處崩塌,2處滑坡、2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9.南澳東沖-西沖崩塌、滑坡次重點防治亞區(B9)
該亞區位於龍崗區大鵬半島南側,由東沖和西沖兩個海灣及其間的海岸山地組成,面積10.33km2,佔次重點防治區的3.32%。屬旅遊發展區,以現有地質災害的防治為重點,同時加強對人類工程活動引發地質災害的防範。區內有地質災害隱患點4處。
規劃治理地質災害隱患點2處,其中崩塌1處,滑坡1處;近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110萬元;中期治理1處,投入治理經費140萬元,可消除地質災害對10人和62萬元財產的威脅和對進出該區的道路、旅遊設施的威脅。另對1處崩塌及1處滑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三)一般防治區(C)
-般防治區共18個區域,主要分布於鵝頸水庫-吊神山-羌下-羅屋田水庫、白石洲-南頭-西鄉-沙井、阿婆髻-鐵崗水庫-西麗水庫-塘朗山及羊台山、雞公頭山及周邊、香密湖-黃貝嶺、梧桐山-梅沙尖-馬巒山-排牙山、清林徑-白石塘水庫、七娘山等地,面積1044.31km2,占規劃面積的53.48%。該區地形地貌分為兩種類型:一為平原,包括有濱海平原、山前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平原區;二為低山及高丘陵。平原地區主要為福田、前海兩大中心,規劃8個組團中的航空城及沙井,人類工程活動強烈,但因該區地勢平坦,除區內幾個作為公園的孤丘發育幾處崩塌、滑坡和不穩定斜坡外,突發性地質災害不發育,大部分為海水入侵地質災害易發區。低山及高丘地區大多為規劃的生態保護區、郊野公園與水源地保護區等,因嚴格控制人類工程活動,崩塌、滑坡等突發性地質災害不發育,所遺留和產生的不穩定斜坡很少。因此,將這些地區劃分為地質災害一般防治區。
該區有崩塌、滑坡、不穩定斜坡等地質災害隱患點54處,其中崩塌16處,滑坡5處,不穩定斜坡33處,受威脅人口1003人,潛在經濟損失43821萬元。該區已有10處(4處崩塌、6處不穩定斜坡)地質災害隱患點完成治理,1處不穩定斜坡因工程活動被挖除。
規劃治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41處,其中近期治理13處,投入治理經費2917萬元;中期治理28處,投入治理經費4710萬元;對1處崩塌及1處不穩定斜坡採取群測群防措施,暫不在本規劃期安排治理。
⑻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的建議
地質災害總防治原則是「以防為主,防治結合,及時治理,因地制宜。」根據本工程特點及山西支幹線地質環境條件和地質災害發育的具體情況,提出地質災害的防治建議如下:
(一)地質災害防治分級
根據已有和潛在地質災害對擬建工程的危害程度及危險性,將評估區地質災害分為重點防治點(段)、次重點防治點(段)和一般防治點(段)。分述如下:
1.重點防治點(段)
(1)管線穿越的霍西煤田、東山煤田采空區、平遙祁縣地裂縫密集區、黃河、汾河砂土液化區,均作為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段,防治工作需在工程建設前進行。
(2)管線沿線穿越的不穩定斜坡,H1、H3、H19滑坡、B10崩塌要進行重點防治,防治工作需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
(3)對運城盆地GL1地裂縫、臨汾盆地GL2、GL3地裂縫要進行重點防治,防治工作與工程建設同期進行。
2.次重點防治點(段)
(1)管線穿越的濕陷性黃土區、鹽漬土、軟土、人工堆積土分布區,泥石流(潛在泥石流),洪水沖蝕對管道有一定的危害,防治工作需與工程建設同步進行。
(2)對離管線較近、對管線有潛在威脅的不穩定斜坡、滑坡、崩塌等,防治工作可在工程建設後進行。
3.一般防治點(段)
對離管線較遠的地質災害點,作為一般防治點,防治工作可視工程情況而定。
表9-20 山西支幹線各站場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一覽表
(二)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針對各種災種(包括潛在的地質災害)的特點、發展演化的過程和階段以及制約和誘發因素,提出防治對策與措施的建議如下:
1.采空塌陷和地裂縫
考慮到管線穿越的霍西煤田、東山煤田采空區地裂縫、塌陷災害發育,現狀和預測地質災害危險性均大,工程治理難度較大,建議管線避讓,重新踏勘選線。
建議在霍州—靈石段管線沿大運高速公路東側50m外穿越,該區段絕大部分地段未開采,可為管線留設保護煤柱,或部分利用高速公路留設的保護煤柱,另外遇到采空塌陷和地裂縫地質災害少,易於治理,但地形高差較大,不穩定斜坡較多。原管線長66km,改線後58.4km,較為經濟,改線方案見圖9-8。
太原東山煤田區,管線向西避讓穿越東山煤礦、長溝煤礦等采空區和人類活動密集區;向東避讓雖可減少採空區行走線路,同時也遇到了一些大型採石廠礦和其他問題。管線在工程勘察階段需重點勘察,並在工程建設前,對地裂縫、塌陷進行治理。該段宜全部採用抗變形結構鋪設管道,其方法是在輸油管道底部鋪設一定厚度的鋼筋混凝土層,必要時在管道兩邊加設鋼筋混凝土牆,形成鋼筋混凝土框,並在管道兩側預留一定的錯動空隙。
2.地裂縫
對運城盆地、臨汾盆地GL1、GL2、GL3地裂縫延伸方向可能涉及的地段,管道宜採用抗變形結構。並對其地裂縫設置變形觀測裝置,定期觀測。
平遙—祁縣地裂縫發育密集且規模大,地質災害危險性大,危害程度大,影響管線長同時威脅祁縣分輸站安全,採取一般治理工程效果不一定有效,建議管線避讓,重新選線。提議管線從平遙城西K380北上繞過地裂縫密集區後沿兩條裂縫間(GL11與GL12)穿越至K430處與原線相交,分輸站也設此地,可減少其危險性。原線路長50km,改線長度約51.3km,改線方案見圖9-18。為防患於未然該段管材及管道敷設均宜採用抗變形結構。並對GL4、GL7、GL10、GL12地裂縫設置變形觀測裝置,定期觀測。
3.不穩定斜坡
管線穿越不穩定斜坡較多,在施工開挖過程中首先要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坡體坍塌。①針對不同高度、不同坡度、不同岩性的坡體選擇安全坡比;②減少坡體前緣壓力,施工工程活動和材料堆放距離坡緣20m以上;③為管道砌築護體;④盡量不要大面積破壞原有坡體形態;⑤必要時削方減載處理。
4.滑坡、崩塌和岸邊坍塌
避讓管線穿越的H1、H3、H19滑坡,B10崩塌。對汾河岸邊坍塌地段要加大管道埋設深度,同時對岸邊進行砌護等措施。
5.泥石流和洪水沖蝕
(1)在管線經過的洪水沖溝和泥石流溝時,修建防沖蝕護坡等防護工程,應加大埋設的深度,同時要加保護層。
(2)在管道沿線應加強植樹種草,以利水土保持。
6.地面沉降
管線穿越介休地面沉降的邊緣地帶,為防止地面沉降引發的地裂縫危及管道,該段管材宜採用抗變形結構。
7.黃土濕陷
對於Ⅰ級、 Ⅱ級自重或非自重濕陷性黃土採取換土或強夯法處理。
對於m級自重或非自重濕陷性黃土應採取沖擊碾壓、土樁擠密法處理。同時做好坡面排水工作。
8.鹽漬土鹽脹與腐蝕
(1)首先在選輸油管材時,應選用抗腐蝕性強的管材,同時管外採用先進的防護層等抗腐蝕工藝。
(2)適當加大管道的埋設深度,設置隔離牆等。
(3)埋設管道的基槽回填前,底部應鋪設一定厚度的粗砂層,以隔斷有害毛細水上升通道。
9.地震液化
根據今後工程地質勘察資料提供的液化層的深度分別採取挖除液化層、加密法。如振動加密、砂樁擠密,強夯等措施。
圖9-18 管線繞避構造地裂縫改線方案圖
⑼ 地質災害防治措施
崩塌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攔擋:對中、小型崩塌可修築遮擋建築物或攔截建築物。攔截建築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攔石堤或攔石牆等,遮擋建築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撐與坡面防護:支撐是指對懸於上方、可能拉斷墜落的懸臂狀或拱橋狀等危岩採用墩、柱、牆或其組合形式支撐加固,以達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對危險塊體連片分布,並存在軟弱夾層或軟弱結構面的危岩區,首先清除部分松動塊體,修建條石護壁支撐牆保護斜坡坡面。
3、錨固:板狀、柱狀和倒錐狀危岩體極易發生崩塌錯落,利用預應力錨桿(索)可對其進行加固處理,防止崩塌的發生。錨固措施可使臨空面附近的岩體裂縫寬度減小,提高岩體的完整性。
4、灌漿加固:固結灌漿可增強岩石完整性和岩體強度。一般先進行錨固,再逐段灌漿加固。
5、疏干岸坡與排水防滲:通過修建地表排水系統,將降雨產生的徑流攔截匯集,利用排水溝排出坡外。對於滑坡體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將地下水排出,從而減小孔隙水壓力、減低地下水對滑坡岩土體的軟化作用。
滑坡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動多與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動有關。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設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滲入滑體,減少地表水對滑坡岩土體的沖蝕和地下水對滑體的浮托,提高滑帶土的抗剪強度和滑坡的整體穩定性。
2、減重與載入:通過削方減載或填方載入方式來改變滑體的力學平衡條件,也可以達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這種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載入,主滑地段或牽引地段減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災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溝上方修築橋梁、涵洞跨越避險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證道路的暢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築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從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響。這是通過泥石流地區的又一種主要工程形式,對於隧道、明洞和渡槽設計的選擇,總的原則是因地制宜。
3、防護工程:對泥石流地區的橋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設施修築護坡、擋牆、順壩和丁壩等防護工程,從而抵禦泥石流的沖刷、沖擊、側蝕和淤埋等危害。
4、排導工程:修築導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導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勢、增大橋梁等建築物的排泄能力。
5、攔擋工程:修築攔砂壩、固床壩、儲淤場、支擋工程、截洪工程等攔擋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體物質和雨洪徑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減緩泥石流的沖刷、撞擊和淤埋等危害。
(9)地質災害防治重點擴展閱讀:
誘發地質災害的因素主要有:
1、採掘礦產資源不規范,預留礦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體開裂,繼而發生滑坡。
2、開挖邊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設中,形成人工高陡邊坡,造成滑坡。
3、山區水庫與渠道滲漏,增加了浸潤和軟化作用導致滑坡泥石流發生。
4、其它破壞土質環境的活動如採石放炮,堆填載入、亂砍亂伐,也是導致發生地質災害的致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