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括該區域地質災害
㈠ 地區地質災害概況
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發育的主要地質災害(因素)有地震、地面沉降、海水入侵專、土地鹽鹼化、地屬面塌陷、地裂縫、沙土液化、黃河尾閭擺動、海底滑坡、泥流、海底崩塌、海岸侵蝕、活動斷裂、海底淺層氣、風暴潮、河口港灣淤積、水下軟泥層、活動性沙丘、地下水污染、古河道等。這些潛在的地質災害(因素)嚴重地威脅著上述地區的人民生命與則產安全,查明它們發育的時空特點將有助於環境地質質量的評估。
動力來源和形成機制決定著各種地質災害的時空分布特點、發育過程、關聯性、危害性和可控性。通過對山東沿海及近海地區各種地質災害發育特點的系統分析,著眼於各種地質災害形成的機理,山東半島城市群地區的地質災害劃分為地面變形、斜坡災害、流體災害、水土環境變異等。
㈡ 規劃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1)前言來(任務自由來、目的、任務、項目概況、前人研究程度、執行的技術標准、評估級別、工作手段、工作量及質量評述);
2)自然地理概況;
3)地質環境;
4)致災地質體特徵及分析;
5)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
6)分區評估;
7)用地的規劃建議;
8)結論與建議。
地質災害易發程度分區圖主要反映規劃區內地質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地質災害分布及易發程度分區等內容。平面圖應配置代表性剖面圖和易發程度分區說明表,說明表應反應分區存在的主要環境地質問題、致災因素、用地規劃建議等。
㈢ 地質災害的概念
地質災害屬於災害的范疇。為了討論地質災害的概念,有必要先明確何謂災害。在日常生活中,人們普遍地能夠領悟或感受到災害的存在和災害的威脅,然而,對於災害的定義卻有不同的說法。
(一)災害的內涵
在自然災害學中,有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指「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另外的一種觀點認為,「災害是由種種不可控制或未予控制的破壞性因素引發的、突然的或在短時間內發生的、超越本地區或本團體防救能力所能解決的大量人員傷亡與物質財產損毀的事件」。此外,還有學者認為,「災害是由反常(意外)事件導致人類社會遭受的損害」。1984年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對災害作了如下定義:「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上述定義在文字表述上雖不完全相同,但在內涵上卻有共同之處,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
(1)災害就其本意是指後果,而不是現象本身。鑒於人們對某些事物產生的後果有先驗的認識,所以,常把具體現象與其對人的損害、威脅聯系在一起,不再嚴格區分它們之間的語義差異,直接把有關的現象視為災害,如洪水災害、地震災害。
(2)從人的利益或者價值取向角度審視,許多客觀事物對人的生存、發展是不利的,但不利的程度有差異,而能夠稱之為災害的,是指其後果對人是不可接受或不可忍受(危害性最高的等級)的,即造成人員傷亡的那些事物。
(3)災害具有突發性和能量集中的特點,正是因為突然發生才使人猝不及防,而能量集中則使人難以抵禦,釀成嚴重後果。
(二)地質災害的內涵
地質災害是災害的一種特殊類型,其內涵應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要符合災害定義的要件;二是具地質學屬性。缺少其中任一個方面都不能稱為地質災害。
目前有關地質災害的定義有許多不同的提法,其中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條例》(2003)和《地球科學大辭典》(2006)最有代表性。《地質災害防治條例》中是這樣規定的:「本條例所稱地質災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球科學大辭典》中地質災害的解釋是:「以地質動力活動或地質環境異常變化為主要成因的自然災害。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以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地質災害種類繁多、對其范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應該指出,上述兩個定義存在一些不完善之處:①一個准確的定義其邏輯規則應是內涵明確,外延方能清楚,而上述定義存在用災害定義災害的同義反復之嫌;②對定義災害的要件,即災害的本質特徵表述不夠清楚,缺乏「度」的控制;③定義中更多的是陳述地質災害的成因或外延(具體災種),而未能全面地概括地質災害的基本屬性和特徵。或許正是這些原因,造成了目前人們對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理解上的混亂。
綜合以上的分析,我們認為地質災害是指:可對人的生命財產構成嚴重危害後果的突發性的地質現象及地質過程。
弄清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問題的關系,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和社會管理方面的需要。
㈣ 我國山區主要地質災害概述
地質災害是指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為活動引發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地質災害發生的動力是地球的內動力、外動力和人類工程、經濟活動作用於地殼表部的力。地球的內動力發生於地球內部,非常強大並無法控制;外動力產生於地表和地表鄰近的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控制的,如風化作用和侵蝕作用;而人類本身作用於環境的不合理的工程以及經濟活動是可以控制的。伴生的各種災變事件是指地殼發展演化過程中同時發生的對自然環境、人為環境產生破壞,對人類本身的財產、生命造成危害的事件。
廣義的地質災害可分為:①地球內動力作用為主產生的地質災害,如地震、火山和海嘯等;②以地球外動力作用為主產生的地質災害,如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陷、地裂縫和地面沉降等。
針對我國實際情況,火山、海嘯災害不突出,地震災害歸屬國家地震局管理,所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將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縫、地面沉降等與地質作用有關的災害歸為地質災害。
地質災害形成、發生的條件很多,主要有地形、地層岩性、地質構造、新構造活動、地震、岩體結構、節理裂隙、降雨、地表溝河水沖刷、地下水侵蝕、水庫、湖水浪擊和眾多的不合理的人為工程、經濟活動等。不同的災種,形成、發生的基本條件也不盡相同。如滑坡形成的基本條件是地形、地層岩性及地質構造等內部條件,加上降雨、河流沖刷以及人為開挖坡腳等1~2個外部條件就會發生;泥石流發生的基本條件是高陡的地形(溝床比降)、豐富的鬆散固體物質和強降雨(動力條件)等。
地質災害主要分布於山區溝、河兩岸陡坡地形,有少數分布在丘陵緩坡地形,並受地層岩性的控制;黃土地面塌陷受黃土性質、降水分布、黃土分布的控制;大部分地面塌陷發生在石灰岩分布區的岩溶發育帶和地下采空區;滑坡發生在軟岩、易滑地層分布區。
山區危害油氣管道的主要地質災害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塌陷和山洪沖刷等類型,其中又以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災害為主。
㈤ 地質災害的概念及特徵
(1)地質災害的概念
聯合國減災組織(UNDRO)(1984)對災害的定義是:一次在時間和空間上較為集中的事故,事故發生期間當地的人類群體及其財產遭到嚴重的威脅並造成巨大損失,以致家庭結構和社會結構也受到不可忽視的影響。
災害也就是地球表面因自然變異、人為因素或二者共同作用所引發的對人類生命財產、生活生產和生存發展條件造成的危害。災害的種類很多,根據主導成因可分為自然災害、人為災害、自然人為災害、人為自然災害,每一類災害又可進一步劃分出多個災種。
地質災害(GeologicalDisaster)是指在地球內動力、外動力或人為地質動力作用下,地球發生異常能量釋放、物質運動、岩土體變形位移及環境異常變化等,危害人類生命財產、生活與經濟活動或破壞人類賴以生存與發展的資源、環境的現象或過程。
地質災害包含了致災動力條件和災害事件的後果兩個方面的含義。動力條件包合了外營力、內營力及人為活動的影響。災害事件的後果強調的是對人類生命財產和生存環境產生影響或破壞。若某種地質過程僅僅改變地質環境,並沒有破壞人類生命財產或影響生產、生活,則不是地質災害。
(2)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
地質災害既有自然屬性,又有社會經濟屬性。自然屬性是指與地質災害的動力過程有關的自然特徵,如地質災害的規模、強度、頻次以及孕育條件,變化規律等。社會經濟屬性主要指與成災活動密切相關的人類社會經濟特徵,如人口和財產的分布、工程建設活動、資源開發、經濟發展水平、防災能力等。
地質災害的屬性特徵主要有:①地質災害的必然性與可防禦性;②地質災害的隨機性和周期性;③地質災害的突發性和漸進性;④地質災害的群體性和誘發性;⑤地質災害的成因多元性和原地復發性;⑥地質災害的區域性;⑦地質災害的破壞性與「建設性」;⑧地質災害影響的復雜性和嚴重性;⑨人為地質災害的日趨顯著性;⑩地質災害防治的社會性和迫切性。
㈥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類型與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目的是通過揭示地質災害的發生和發展規律,評價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其所造成的破壞損失和人類社會在現有經濟技術條件下抵禦災害的能力,並運用經濟學原理評價減災防災的經濟投入及取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類型
(一)根據評估時間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災前預評估、災期跟蹤評估和災後總結評估3種類型(張梁等,1998)。
災前預評估是對一個地區地質災害事件的危險程度和可能造成的破壞損失程度的預測性評價。它是制定國土規劃、社會經濟發展計劃,以及減災對策預案的基礎。
災期跟蹤評估是在災害發生時對災害損失的快速評估。主要評估內容:一是地質災害類型及特徵,闡述已發生的災種、數量、分布、規模、形成機制、危害對象、穩定性等;二是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按災種分別進行評估。它是制定救災決策和應急抗災措施的基礎。
災後總結評估是指在災害結束後對災害損失進行的全面評估。它是決定救災方案、制定災後援建計劃和防禦次生災害的重要依據。
(二)根據評估范圍或面積劃分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分為點評估、面評估和區域評估3種類型(表4-1)。
三、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表4-1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范圍分類及其特徵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
2)經初步分析判斷,凡符合泥石流形成基礎條件的沖溝,應為調查的重點。例如,泥石流形成區山坡坡度多在30°~60°,是泥石流鬆散固體物質和水源的供給區,溝谷的中下游,多地形較順直,溝槽坡度大多為泥石流流通區。泥石流堆積區是固體物質停積的場所,位於沖溝的下游或溝口處,多呈扇形、錐形或帶形。
3)依據區域岩溶發育程度、鬆散蓋層厚度、地下水動力條件及動力因素的初步分析判斷,圈定出的可能誘發岩溶塌陷的范圍,應作為調查的重點。
4)在前人資料的基礎上,圈出的各類特殊性岩土分布范圍,可作為調查重點。
(二)地質災害調查的主要內容
1.崩塌調查
1)崩塌區的地形地貌及崩塌類型、特點、規模、范圍,崩塌體的大小和崩落方向。
2)崩塌區岩體的岩性特徵、風化程度和水的活動情況。
3)崩塌區的地質構造、地層岩性、岩體結構類型、結構面的產狀、組合關系、閉合程度,崩塌的力學機制、力學屬性。
4)地下水的影響,氣象(重點是大氣降水)、水文和地震情況。
5)崩塌前的跡象和崩塌原因,地貌、岩性、構造、地震、采礦、爆破、溫差變化、地下水(降水)的變化,人類活動的影響等。
6)當地防治崩塌的經驗,以往災害發生及治理、防護的情況等。
2.滑坡調查
1)搜集當地滑坡史、易滑地層分布、水文氣象、工程地質圖和地質構造圖等資料,並調查分析地形地貌、地層岩性、山體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人類活動情況等。
2)調查微地貌形態及其演變過程;圈定滑坡邊界、滑坡壁、滑坡平台、滑坡舌、滑坡裂縫、滑坡鼓丘等要素;查明滑動帶部位,滑痕指向、傾角,滑帶的組成和岩土狀態,裂縫的位置、方向、深度、寬度、產生時間、切割關系和力學屬性;分析主滑方向、主滑段、抗滑段及其變化,分析滑動面的層數、深度和埋藏條件及其向上、下發展的可能性。
3)調查滑帶水和地下水的情況,泉水出露地點及流量,地表水體、濕地分布及變遷情況。
4)調查滑坡帶內外建築物、樹木等的變形、位移及其破壞的時間和過程。
5)對滑坡的重點部位宜攝影或錄像。
6)調查當地整治滑坡的經驗,分析滑坡的成因機制、滑坡的類型,提出治理方案,防治次生災害的發生。
3.泥石流調查
調查范圍應包括溝谷至分水嶺的全部地段和可能受泥石流影響的地段。
1)調查泥石流形成的水源條件:冰雪融化和暴雨強度、前期降雨量、一次最大降雨量、平均及最大流量、地下水活動情況。
2)調查泥石流形成的物源條件:物源區內的地層岩性、地質構造,不良地質現象,鬆散堆積物的物質組成分布、類型、結構、性狀和儲量。
3)溝谷的地形地貌特徵,包括溝谷的發育程度、切割情況,坡度,粗糙程度,並劃分泥石流的形成區、流通區和堆積區及整個溝谷的匯水面積。
4)形成區的水源類型、水量、匯水條件、山坡坡度、岩層性質及風化程度。查明斷裂、滑坡、崩塌、岩堆等不良地質現象的發育情況及可能形成泥石流固體物質的分布范圍、儲量。
5)流通區的溝床縱橫坡度、跌水、急彎等特徵。查明溝床兩側山坡坡度、穩定程度、溝床的沖淤變化和泥石流的痕跡。
6)堆積區的堆積扇分布范圍,表面形態、縱坡、植被、溝道變遷和沖淤情況;查明堆積物的性質、層次、厚度、一般粒徑及最大粒徑,以及分布規律;判定堆積區的形成歷史、堆積速度,估算一次最大堆積量。
7)調查泥石流溝谷的歷史,歷次泥石流的發生時間、頻數、規模、形成過程,爆發前的降雨情況和爆發後產生的災害情況,並區分正常溝谷或低頻率泥石流溝谷。
8)開礦棄渣、修路切坡、砍伐森林、陡坡開荒及過度放牧等人類活動情況。
9)當地防治泥石流的措施和經驗,調查泥石流的運動特徵與機理,包括泥石流的流態特徵、流速流量特徵、直進性、爬高性和周期性。
4.地面塌陷調查
地面塌陷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塌陷。
(1)岩溶塌陷
1)調查過程中首先要依據已有資料進行綜合分析,掌握區內岩溶發育、分布規律及岩溶水環境條件。
2)查明岩溶塌陷的成因機制和形成條件,塌陷的成因、形態、規模、分布密度、土層厚度與下伏基岩岩溶特徵。
3)地表、地下水活動動態及其與自然和人為因素的關系。
4)劃分出變形類型及土洞發育程度區段。
5)調查岩溶塌陷對已有建築物的破壞情況,圈定可能發生岩溶塌陷的區段。
(2)采空塌陷
1)了解礦體的埋藏位置、分布、礦體層數、厚度、深度、埋藏特徵和開采層的岩性、結構等。
2)查明礦層開採的深度、厚度、時間、方法、頂板支撐及采空區的塌落、密實程度、空隙和積水等。
3)地表變形特徵和分布規律,包括地表塌坑、台階、裂縫位置、形狀、大小、深度、延伸方向及其與采空區、地質構造、開采邊界、工作面推進方向等的關系。
4)地表移動盆地的特徵,劃分中間區、內邊緣和外邊緣區,確定地表移動和變形的特徵值。
5)采空區附近的抽、排水情況及對采空區穩定的影響。
6)搜集建築物變形及其處理措施的資料等。
5.地裂縫調查
1)單縫發育規模和特徵以及群縫分布特徵和分布范圍。
2)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地形地貌、地層岩性、構造斷裂等)。
3)地裂縫成因類型和誘發因素(地下水開采等)。
4)地裂縫發展趨勢預測。
5)現有防治措施和效果。
6.地面沉降調查
主要調查由於常年抽汲地下水引起水位或水壓下降而造成的地面沉降,不包括由於其他原因所造成的地面沉降。主要通過搜集資料、調查訪問來查明地面沉降原因、現狀和危害情況。著重查明下列問題。
1)綜合分析已有資料,查明第四系沉積類型、地貌單元特徵,特別要注意沖積、湖積和海相沉積的平原或盆地及古河道、窪地、河間地塊等微地貌分類,第四系岩性、厚度和埋藏條件,特別要查明壓縮層的分布。
2)查明第四系含水層水文地質特徵、埋藏條件及水力聯系;搜集歷年地下水動態、開采量、開采層位和區域地下水位等值線圖等資料。
3)根據已有地面測量資料和建築物實測資料,同時結合水文地質資料進行綜合分析,初步圈定地面沉降范圍和判定累計沉降量,並對地面沉降范圍內已有建築物損壞情況進行調查。
7.潛在不穩定斜坡調查
主要調查建設場地范圍內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等潛在隱患的陡坡地段。
1)地層岩性、產狀、斷裂、節理、裂隙發育特徵,軟弱夾層岩性、產狀,風化殘坡積層岩性、厚度。
2)斜坡坡度、坡向,地層傾向與斜坡坡向的組合關系。
3)調查斜坡周圍,特別是斜坡上部暴雨、地表水滲入或地下水對斜坡的影響,人為工程活動對斜坡的破壞情況等。
4)對可能構成崩塌、滑坡的結構面的邊界條件、坡體異常情況等進行調查分析,以此判斷斜坡發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危險性及可能的影響范圍。
二、地質環境條件分析
1)一切致災地質作用都受地質環境因素綜合作用的控制。地質環境條件分析是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的基礎。
A.分析地質環境因素的特徵與變化規律。
a.岩石物性:岩石類型、組分、結構、工程地質特徵。
b.地質構造:構造形態、分布、特徵、組合形式和地殼穩定性。
c.地形地貌:地貌形態、分布及地形特徵。
d.地下水特徵:類型、含水岩組分布、補徑排條件、動態變化規律和水質水量。
e.地表水活動:徑流規律、河床溝谷形態、縱坡、徑流流速與流量等。
f.地表植被:種類、覆蓋率、退化狀況等。
g.氣象:氣溫變化特徵、降水時空分布規律與特徵、蒸發與風暴等。
h.人類工程——經濟活動形式和規模。
B.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對評估區主要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發育所起的作用和性質,從而劃分出主導地質環境因素、從屬地質環境因素和激發因素,為預測評估提供依據。
C.分析各地質環境因素各自和相互作用的特點及主導因素的作用,以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分布實際資料為依據,劃出各種致災地質作用的易發區段,為確定重點區段提供依據。
2)綜合地質環境條件各因素的復雜程度,對評估區地質環境條件的復雜程度做出總體的分區段劃分。
3)各種致災地質作用受控於所有地質環境因素不等量的作用。主導地質環境因素是致災地質作用形成的關鍵,從屬地質環境因素總是以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的作用為前提或是通過主導地質環境因素發揮作用,激發因素在致災地質作用孕育成熟的條件下,因其作用而導致災害發生。因此,在預測評估過程中,應首先分析某些地質環境因素可能發生的變化及進而出現的不穩定狀態,評估地質災害發展趨勢。
㈦ 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與手段
一、地質災害管理的目的與原則
地質災害管理的基本目的是建立適合我國國情的地質災害管理體制。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等手段,實現減災社會化、科學化、信息化。調動全社會力量,預防治理地質災害,最大限度地減輕災害損失,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
地質災害管理的基本原則是:①實行分級管理,推進減災社會化;②推進災害管理信息化、科學化、現代化、規范化、法制化;③同其它自然災害管理相結合;④同資源管理、環境管理及國土開發等相結合;⑤同國家改革和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結合。
二、地質災害分級管理
我國地質災害的基本特點是:種類繁多,破壞損失嚴重;分布零散而又十分廣泛;防治周期特別長。因此,減災工作不僅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而且需要廣大災害區有關部門和億萬民眾堅持不懈地長期投入才能奏效。面對這種情況,傳統的由政府包攬的減災體制不但無法籌措足夠的資金,而且難以用行政手段無償調動人力、物力組織實施減災工程。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出路是實行地質災害分級管理,推行減災社會化。
表10-1地質災害分級管理責任簡表
地質災害分級管理的核心是在對地質災害進行科學分類分級基礎上,根據社會系統中對於減災的責任和損益關系,建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行業與企業、個人相結合的社會化減災體系(表10-1)。在該體系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應發揮骨幹領導作用。其基本任務是:制定減災法規和區域減災規劃;制定技術規范及有關的標准;組織區域性地質災害勘查,進行區域災情監測,組織災情預測、預報;實施重大地質災害防治;組織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參與區域國土整治和環境治理,削弱地質災害發生的基礎;與國際減災行動協調;實施災害研究。行業和企業根據政府制定的減災規劃和實際需要,通過基建投入和災害保險等方式,承擔本部門、本企業的災害防治工作。家庭和個人通過個體防護以及災害保險、災害互助等形式投入減災工作。
按照這一體制運行的減災工作有三個優勢:第一,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形成全國、區域、地區、局部相結合的防治網路,加大減災覆蓋面,提高減災效果;第二,多方面籌措資金,增加減災投入;第三,明確減災責任與權益,有利於災害預防。
三、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管理的主要內容是根據分級管理責任,實施災情管理,進行地質災害調查與勘查,防治工程管理與項目管理,制定與實施減災規劃與減災法規,推行減災技術,合理使用減災資金,組織實施防治工程。
災情管理是地質災害管理和減災工作的基礎。其主要任務是根據地質災害調查、勘查、防治工程提供的信息;採用地質災害災情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報表等手段進行災情信息收集與統計,並進行災情評估與災害預測預報,使政府和社會能夠及時准確地掌握地質災害災情現狀和可能出現的變化。
根據減災發展的需要,災情管理要努力實現科學化、信息化。要達到這一目標,就必須建立覆蓋全國的災情信息網路及相應的地質災害統計報表體系和計算機信息系統;並以此為依託,及時收集與處理各種災害信息,並按照一定程序和形式發布災情報告。地質災害信息庫可分為國家和地方兩個層次。災情報告可分為災害事件專項報告、地質災害災情年度報告、地質災害綜合報告三類。全國地質災害災情報告由地質礦產部提供,企業和地區地質災害報告由企業和地方主管地質機構提供。
地質災害監測與預測、預報是實現地質災害災情管理動態化和有效防治災害破壞的重要手段。其內容可劃分為:區域性監測、預報;地區性監測、預報;災害事件(或災害點)監測、預報。根據災害分級管理原則,國家、地方政府、企業應根據各自的職責負責建立有效的監測預報系統,並相互配合,逐漸形成完整的監測預報網路。
在地質災害成災過程中,災害事件或災害活動是成災系統的主體;承災對象則是災害系統的客體。二者相互作用,決定了災害的形成與發展。因此,災情管理除了掌握災害活動信息外,還必須掌握承災客體(或受災對象)對災害的承受能力與防治水平。此方面信息同樣是制定減災規劃、實施減災工程的重要依據,所以也是災情管理的重要內容。承災信息主要包括人口分布、工程分布、資產分布、產值分布、土地分布以及防治工程分布和防災軟體系統等。上述內容可大致分為基礎信息和專業信息兩類信息。基礎信息通常以國家和地方常規統計資料為基礎,適當輔以抽樣調查即可獲得。專業信息則需通過專門調查取得。
制定和實施減災規劃是實現減災目標的最實際步驟。地質災害減災規劃可分為全國規劃、區域規劃、企業規劃。不同層次的減災規劃分別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制定。任何形式、任何地區的減災規劃都不是孤立的,因此,全國規劃、區域規劃、企業規劃要相互銜接,彼此配合;此外,還要與其它自然災害減災規劃,以及與同期、同地的經濟發展、城市發展、資源開發、國土整治、環境保護等相協調。減災規劃既要有超前目標和先進的科學性,又要有切實可行的方法與措施。建立和健全地質災害減災法規,是實施地質災害管理,實現減災目標的重要保障。地質災害減災法規體系由基本法規、專項法規、地方法規等組成。這些法規除相互協調外,還必須與礦產資源法、水法、水土保持法、土地管理法等相關法規相銜接。要確保法規的權威性,切實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糾。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管理的基本目的是提高減災科學水平,最大限度地發揮減災效益。多年來的地質災害管理和防治工作,側重於災害形成條件、變化規律等「硬體」內容,災害經濟等「軟體」內容非常薄弱,因此,在進一步深化災害自然屬性研究的同時,著力加強社會屬性的研究尤其必要。
四、地質災害管理手段與方法
地質災害管理手段或方法主要有經濟的、行政的、法律的、技術的。
(一)地質災害管理的經濟手段
1.籌措管理地質災害減災資金,支持地質災害勘查、監測、研究、防治及災後恢復和重建。
2.發展減災產業,結合市場經濟發展,組織社會減災活動。
3.推行災害保險,調動社會積極性,廣泛投入減災事業。
(二)地質災害管理的行政手段
主要是指各級政府在地質災害管理中行使領導組織職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1.制定和實施減災規劃。根據全國和地區減災目標,結合區域社會經濟發展,制定不同層次、不同方面的減災規劃,並組織社會有關方面貫徹實施,使整個減災活動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
2.進行減災宣傳教育。通過不同途徑宣傳減災知識,推行減災技術,提高全社會的防災抗災意識,推動減災社會化。
3.組織實施基礎性地質災害勘查和區域地質災害監測、預測以及災情評估工作。
4.指揮協調抗災救災及災後重建,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三)地質災害管理的法律手段
就是利用法律、法規對地質災害進行管理。其主要作用是指導和規范減災活動,保障災害管理的順利進行,促使減災目標的實現。
災害管理法不是一項單行的法律,而是由相關法規組成的法律體系。主要由下面幾部分組成。
1.災害管理基本法
災害管理基本法在災害管理法體系中佔有核心地位,它對災害管理的基本內容、原則和災害管理的目的、范圍、方針政策、基本原則、重要措施、管理制度、組織機構、法律責任等作出原則性規定。
2.專門性災害管理法規
專門性災害管理法是以災害種類,以及災害管理的特殊領域、特殊問題、特殊行業為內容的災害立法。可以分為災害管理部門法及其配套法規、行業災害管理法規和程序法規等。
3.地方性災害管理法規
各地區,特別是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地區,可在全國性法規基礎上根據本地區需要制定地方性災害管理法規,以規範本地區地質災害管理工作。
(四)地質災害管理的技術手段
制定有關的技術標准、規范、規程,並在地質災害勘查、監測、防治工作中貫徹執行,提高地質災害減災水平。
㈧ 簡述銅陵地區地質概況-重點描述該地區地史,地層構造,岩漿岩,礦產以及地質災害
一、銅陵市情概述及城市轉型的趨勢
銅陵礦產資源豐富,是全國礦產資源品種最多的地區之一,歷史上就有「八寶之地」的美稱,是全國礦產種類最為豐富、儲量最多的地區之一,現已探明的有銅、金、銀、硫、鐵、石灰石及與之伴生的各類稀有金屬30餘種。銅的儲量佔全省70%以上,在全國名列前茅,硫鐵礦儲量位居華東第一、全國第二,石灰石、黃金和白銀等儲量均居全省之首。
銅陵作為一座依靠資源而發展起來的工業城市,經濟結構、社會發展和環境狀況都呈現出典型的資源型城市特徵。從「七五」開始,特別是「十五」以後,銅陵加快了對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在產業多樣化、發展主體多元化、資源利用集約化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一是經濟實力快速提升。銅陵被列入安徽沿江城市發展的中心城市,2005年GDP達182億元,財政收入超過24億元,發展速度居全省前列。二是產業體系呈多元結構,已走出單一采礦冶銅的產業格局。新型「三三三」產業架構已現雛形,經濟發展對資源性產業的依賴逐步減小。三是企業群體增勢強勁。銅陵有色、銅化集團、精達集團、銅峰電子、銅陵三佳、銅陵華源、銅陵海螺等骨幹企業發展勢頭迅猛,具備了推動轉型的實力。四是銅陵的資源產業正逐步由內供向外購轉變,已開始實施面向全球的資源控制戰略。五是大力發展循環經濟。這些都為銅陵走出一條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轉型提供了良好條件。
二、銅陵市礦產資源開發情況及現狀
(一)礦產資源狀況
1.礦產資源豐富
現有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產26種,包括:能源礦產煤,黑色金屬礦產鐵、錳,有色金屬礦產銅、鉛、鋅、鈷、鉬,貴金屬礦產金、銀,化工原料礦產硫鐵礦、砷,冶金輔助原料礦產白雲岩、石英岩和建築原料礦產水泥用灰岩、膨潤土等。具有銅、金、硫鐵礦、水泥用灰岩四大優勢礦產。銅、金、銀、硫鐵礦、水泥用灰岩資源儲量分別佔全省資源儲量的70%、77%、66%、32%、31%,銅、金、銀、水泥用灰岩資源儲量居全省第1位,硫鐵礦資源儲量居全省第2位。
2.礦產地分布集中
金屬礦產集中分布在獅子山、新橋、安慶銅礦、銅山銅礦、銅官山、鳳凰山以及天馬山等七大礦田,銅、金、鐵、硫鐵礦等礦產資源儲量佔全市90%以上,其中獅子山銅、金、銀資源儲量分別佔全市的60%、48%和62%,敕山-虎形山一帶的水泥用灰岩資源儲量佔全市的89%。
3.共伴生礦產多
銅礦共伴生礦產有鐵、硫、鈷、鉬、金、銀、鉛、鋅、硒、碲,硫鐵礦共伴生礦產有鐵、銅、金、銀。查明資源儲量的共伴生礦產有鐵、銅、鉛、鋅、鈷、鉬、金、銀、硒、碲、硫鐵礦、砷等。鐵、銅、金、銀共伴生礦產的資源儲量占相應礦產資源儲量的87.6%、16.6%、74.3%、91.0%,硫鐵礦共生礦占資源儲量的40%,有大、中型共伴生礦床39處,共伴生礦的綜合利用價值大。
(二)主要礦產開發利用狀況
銅陵市現有各類礦山240多個,其中井下開采礦山100多個(含煤礦31個),露天開采30個,各類採石場80餘個。每年開采礦石總量近2000萬噸,開采各類石料約3000萬噸。
1.金屬礦產。 我市金屬礦產以銅、金、鐵居主導地位。有色公司自產銅料,只能滿足冶煉能力的1/10。「十五」期間銅官山、金口嶺、鳳凰山、銅山等主要生產礦山,因資源枯竭將相繼閉坑,銅礦石生產能力消失約100餘萬噸/年。在建礦山的生產能力難以補償老礦山生產能力衰減的損失,銅礦石產量將呈下降趨勢。由於冶煉能力還在繼續加大,銅礦的資源接續不能滿足產業發展需要。鐵礦石主要為銅礦的共、伴生礦,鐵金礦、硫鐵(金)礦選冶後的尾礦以及低品位褐鐵礦。 金、銀以鐵帽金礦、硫(金)礦為主,產能約占總量的40%,其餘絕大部分為銅冶煉的副產。低品位含金石英岩已有利用。
(1)銅礦:資源儲量246萬噸,礦產地33處,大中型礦床9處,平均品位1%,礦床深度一般在500米以內。目前已開採的礦山有29個,年產礦石約800萬噸,其中銅陵有色金屬(集團)公司擁有我國有色金屬行業的幾個骨幹礦山,采選冶及深加工工藝技術水平處於全國同行業領先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而90%的為民營礦山,平均生產能力不足3萬噸,且生產工藝和技術落後,資源利用低,環境破壞嚴重。
(2)金銀礦:金資源儲量100噸,岩金礦產地16處,中型礦床有4處,岩金平均品位為5.48克/噸;伴生金礦產地11處,大中型礦床有8處,伴生金平均品位5.17 -0.14克/噸。銀資源儲量1351噸,礦產地13處,銀礦以伴生礦為主。現已開採的礦山有12個,年產黃金6000Kg。
(3)鐵礦:資源儲量7585萬噸,礦產地30處,中型礦床有5處。鐵礦主要作為矽卡岩型銅礦的伴生組分或共生礦產出。目前開采礦山有31個(不含銅礦的伴生),年產量不足100萬噸,露天礦山佔40%,剝離量大,露天采坑和排土場佔用大量土地,植被破壞嚴重。
2.非金屬礦產。 非金屬礦產資源豐富,品種較多,開采條件較好,經濟潛力巨大。其中硫鐵礦、水泥石灰岩、膨潤土、冶金用石英岩等具有一定比較優勢。硫鐵礦中,單一礦產與主要礦產約佔70%,共生礦產約佔30%。2005年生產硫鐵礦石(折35%S)187萬噸,源保證程度較高。
水泥、建築用石灰岩。2005年石灰岩礦石產量約2500萬噸。除供本市生產水泥和建築使用以外,尚有300多萬噸剩餘外銷。我市石灰岩礦儲量豐富,資源保證程度較高,接續資源實力雄厚。
(1)硫鐵礦:礦石硫資源儲量23154萬噸,有礦產地29處,大中型礦床有8處。伴生硫礦產地有8處,中型礦床有5處,硫資源儲量427萬噸。已開采礦山13個(不含伴生礦),年生產礦石約200萬噸,露天礦山佔30%。
(2)水泥用灰岩:資源儲量103447萬噸,礦產地8處,大中型礦產地有5處,水泥用灰岩質量優良,氧化鈣平均含量52.4%。全市80餘個採石場,其海螺、上峰的年產量達2000萬噸,占總產量的三分之二,其餘近80個採石場年開采總量不足1000萬噸。
3.煤礦:我市煤炭已開發利用礦區31處,現保有儲量不足3000萬噸,以年產原煤100萬噸計,僅供開采20年之需,資源保證程度不高。且為薄煤層,開發條件較差,安全隱患大,佔全市工業份額小。
四大優勢礦產銅、金、硫鐵礦、水泥用灰岩是銅陵市開發利用的主要礦種,佔全市固體礦石總產量的77.9%、總產值的93.7%。
今後十年的發展,礦產資源的消耗仍將占重要位置,隨著產業結構調整、人口增長、城市化進程和人民生活質量提高,必然要求不斷擴大礦產資源的有效供給。特別是毗鄰的長江三角洲經濟區將進入工業化中期階段,傳統和現代礦產資源的用量不斷增長,仍促進我市對有色、建材和化工等礦產品的開發。從總體看,礦產資源消費總量將呈上升態勢。因此,從經濟發展需要和市場規律要求,必須利用「兩種資源、兩個市場」,以緩解礦產資源供需的嚴峻形勢
(三)銅陵礦產資源對經濟發展的貢獻
銅陵是安徽省四大礦業城市之一。依託豐富的礦產增援,銅陵從有色工業起步,逐步形成了有色金屬、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黃金四大礦業生產加工體系,使礦業和相關原材料加工業成為全市國民經濟的主要支柱產業,並籍此奠定了銅陵作為全國重要的有色金屬、硫磷化工、水泥建材和黃金生產基地的特殊地位。銅陵礦產資源對經濟發展的貢獻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為國家提供了大量的產品和利稅。截止2004年底,銅陵累計為國家生產粗銅346.2噸,佔全國粗銅總產量的20.2%;電解銅223萬噸,佔全國電解銅總產量的8.6%;黃金39473千克,硫酸1495萬噸,化肥423萬噸(折純),水泥2071萬噸。全市工業企業累計上繳利稅已超過100億元,其中四分之三以上由資源性產業提供。
加快了銅陵工業化進程。銅資源的開發利用,使銅陵有色金屬工業不斷壯大。在此基礎上,一些新的產業陸續從中衍生或分離出來,如化肥、焦化、鋼鐵、水泥、機械、紡織、電子等。這種裂變式的發展,極大地推進了銅陵工業化的進程,使銅陵初步形成了以銅、化工、電子、建材、紡織為支柱,以能源、機械、鋼鐵、醫葯為補充的綜合工業體系。依託資源發展起來的銅陵工業在支撐銅陵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也為安徽省和全國的工業化做出了重要貢獻。2004年,銅陵主要產品產量佔全省、全國分別為電解銅88.2%、15.4%,硫酸74.5%、3.94%,化肥17.8%、0.8%,水泥及熟料14.2%、0.94%,電工薄膜100%、35%。
推動了銅陵城市化進程。工業化帶動了銅陵的城市建設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轉移,加速了銅陵城市化進程。由於以資源產業為主的工業迅速發展,銅陵社會勞動力加快集聚,城市從無到有,從小到大,擴展迅速。2004年,銅陵城市化水平已達57%,位居全省第一。
三、存在的問題分析
銅陵市現有各類礦山240多個,礦區面積超過100平方公里,每年開采礦石總量近2000萬噸,開采各類石料約3000萬噸。這些礦石、石料的開采為銅陵市的經濟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支撐作用。但采礦過程中,由於多種原因也給銅陵礦業經濟的持續發展造成不利因素、甚至給銅陵的社會和經濟發展帶來很多負面影響。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礦業結構不盡合理,調整步履維艱。礦山開采規模小、數量多,小型礦山佔全市礦山總數95%以上,平均開采規模不足3萬噸/年。裝備陳舊,技術落後,作坊式管理,資源低效利用,產品缺乏市場競爭力,經濟效益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方式粗放,為追求效益,大量成本向社會分攤,資源利用低,多數礦山基本未開展資源的綜合利用。現有大中型礦山多已步入晚期,開采難度大,可供利用的銅礦資源相對不足。
2、開發密度高。銅陵地域面積僅有1113平方公里,而礦產資源主要集中在山區,即銅陵縣的鍾鳴、順安、天門三鎮和郊區的新建、獅子山區的西湖鎮。在這不足全市二分之一的土地上分布240餘個各類礦山,致使礦礦相連、礦中有礦、一礦多開等現象屢屢發生。由於這些現象的存在,不僅在安全上留下重大隱患、在資源的有效利用也產生很大的浪費、而且在投資上也造成不必要的重復。
3、土地環境治理不足。全市有相當一部分礦山在近城鎮、近村莊、近農田出開采。井下開採的礦山,在開采過程中由於形成的采空區不能及時充填導致地面沉降、塌陷、道路變形、建築物損壞等突出問題,同時地下排水將破壞地下及地表水系,造成民房倒塌、農田無法耕種;城市因礦山排水和超量開采地下水,誘發岩溶塌陷。開采產生塌陷面積超過400公頃,其中以銅礦和煤礦的采空區塌陷規模和破壞性最大。僅鳳凰山、獅子山、銅官山、金口嶺四座銅礦山,采空塌陷區就約有40公頃;煤礦,采空塌陷區面積250公頃以上,破壞農田超過600畝。采礦疏排地下水引起岩溶塌陷面積在500公頃以上,尤以小街岩溶塌陷、新橋礦區、安慶銅礦區、獅子山礦區新民村、周沖等地較為嚴重。近年來,由於開采礦坑排水而發生岩溶塌陷、水田的破壞以及爆破震動擾民,上訪事件時有發生。
4.礦山生態環境破壞比較嚴重,治理程度較低。礦山基礎設施建設佔用和挖損土地,如露天采礦場佔用土地等;礦山開采過程中固體排放物(尾礦砂、廢石土等)堆放佔用和壓覆土地以及礦山開采過程中采空區塌陷、岩溶塌陷破壞土地等侵佔大量土地。目前全市主要礦山露采場、排土場、尾礦場、塌陷區等侵佔土地超過2200公頃,約佔全市總面積的2%。其中露采場近300公頃,排土場300公頃以上,尾砂庫600公頃以上,塌陷區1000公頃。而尾礦場、排土場和塌陷區復墾率不足15%。目前礦山開采每年仍在破壞、侵佔新的土地,所造成生態環境破壞的影響尤為深遠。老礦山遺留的礦山生態環境問題較多,小型礦山缺乏污染防治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措施,礦山環境的保護滯後於礦山開發,對環境恢復治理的意識不足、投入少,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難度大。
5、石料開采嚴重破壞植被,污染環境。全市80餘個採石場,其海螺、上峰的年產量達2000萬噸,占總產量的三分之二,其餘近80個採石場年開采總量僅有1000萬噸。這些採石場大部分都建在公路附近,而且都是山坡露天開采,使大片青山被毀壞;在開采和石子加工時灰塵遮天蔽日,嚴重影響周邊的居民日常生產生活。
6、二次資源開發不足。開採的礦石在選礦加工需排放大量的尾礦堆放在尾礦庫中,全市為存放這些尾礦已建近40個尾礦庫,累計堆放選礦廢渣4300多萬立方米,現在每年約有200萬立方米選礦產生的尾礦量排放。這些尾礦也是資源,但堆放起來既是資源的閑置,所形成的尾礦庫既是安全上的重大危險源,也造成很大的環境污染。土法選金點約有30多處,產量約佔20%,多為小型堆氰和土法池浸,尾礦基本不作處理,環境污染十分嚴重;硫金礦中的金的選礦回收率僅有60%。
7、 礦產資源勘查開發利用的法律法規體系尚待完善。宏觀調控方式與市場經濟不適應,礦產資源管理方式滯後,依法行政尚待強化。
四、 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調整思路
(一) 調整優化礦業結構
在規模結構方面。大、中型礦山開采規模要與礦床(區)儲量規模相適應,小型礦山開采要遵循規模經濟原則。關停布局不合理、嚴重浪費資源、嚴重污染環境、嚴重破壞土地植被的小礦山;引導布點過密的小礦山聯合辦礦,鼓勵技術條件好的大礦收購小礦,集約化開采,形成規模經濟。
在采、選、冶結構方面。調整重要礦種采、選、冶比例,改變以原礦生產為主的單一產品結構。鐵、銅、金、銀、多金屬礦山,要調整與采礦規模不相適應的選礦能力。對分散而符合最低經濟規模開採的小礦山,分片集中建設選礦廠,提高綜合利用水平。新建礦山要建設與其規模相適應的選礦廠。
在產品結構方面。金屬礦產要提高產品質量和增加新品種,延伸加工產品鏈。非金屬礦產著力研製環保建材,重點發展精深加工技術,開發新材料,新型建材比重有所上升。水泥生產向高標號、特種水泥方向發展。用3年左右的時間消除傳統磚瓦粘土生產,提倡新型節土產品。
在技術結構方面。調整現有礦山的技術結構,提高礦山的技術水平。逐步改變目前小型礦山的裝備、技術水平落後狀況,推廣先進適用的采、選、冶技術、設備、工藝和方法,金屬礦山大力推廣采選冶新技術和綜合利用技術;非金屬露采礦山採用正規的台階和分層開采工藝,井采礦山採用先進的采礦方法和工藝。通過結構調整使礦業結構趨於合理
1、金屬礦山:制定相應措施,鼓勵相臨礦山合並,大礦收購小礦等,實現規模采選,壓縮小礦山總數,淘汰落後的采選工藝,逐步取締工藝落後、布局不合理的小選廠。小礦山實施最低開采規模要求,基本扭轉大礦小開、一礦多家開採的現象,減少重復投資和資源浪費。
2、逐步整合小煤礦,僅保留少數礦井,並提升其開采規模和裝備水平,制定和實施小煤礦強制退出機制,力爭用5~10年逐步退出煤礦開采業。
3、採取合並、關閉等措施,壓縮整合現有小採石場數量,經過5年,使小採石場數量控制在30個左右,產能控制在1000萬噸左右,實現集約化開采,控制加工中的揚塵和雜訊,實現環保達標。
(二)調整礦產資源開發布局
根據資源分布、重點礦區現狀、新材料礦物的開發與應用、環境保護、建設生態銅都的要求等綜合因素,對現有礦產資源的開采進行區劃。
——鼓勵開采區。開采資源相對集中,可供性程度高,市場前景好,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對環境影響可以控制的礦產資源。
——限制開采區。限制開采資源條件較差或開采技術經濟不合理,易造成資源浪費、破壞的礦產資源;限制嚴重影響生態環境及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特別是近城市、近村莊的礦產開采。
——禁止開采區。禁止在各類保護區開采;禁止在鐵路、省級以上公路兩側的可視范圍內和沿江近岸一定范圍進行露天開采;禁止在生態環境不可恢復利用的地區和地質災害危險區開采礦產資源。
(三)加強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與保護
1、理順國家、省及市、縣級在礦產資源開采項目審批、監管脫節的關系,建立新建礦山聯合審批機制。
2、加強礦產資源開採的可行性論證,強化開采設計。礦山企業必須按照批準的礦山設計或開采方案組織實施,開採回採率、選礦回收率、采礦貧化率必須符合要求,含多種礦產的礦床必須包括共、伴生礦產綜合回收利用的指標。
3、鼓勵礦山企業開展資源綜合利用。對低品位貧礦和難選冶礦石的低品位硫、磷等礦床實行有效控制和保護;鼓勵企業對「三廢」特別是選礦尾砂和矸石的綜合利用,進一步落實有關優惠和扶持政策。禁止投資建設采選綜合回收率低礦山開采項目。
4、完善制度依法行政、強化監督。完善企業「三率」考核體系,嚴格按設計指標進行考核。加強開採回採率和綜合回收率的管理,嚴格執行開採回採率與資源補償費徵收掛鉤。強化礦山監督,制止對資源破壞性開采。大礦推廣先進采礦方法,小礦推廣適用采礦方法和設備,禁止土法采選,提高資源利用水平。
5、加快對小煤礦的改造。按照統一規劃、合理集中、正規開采、保障安全、依法監督的方針,對現有小煤礦進行改造,減少生產礦井數,擴大單井生產規模;制定和實施小煤礦強制退出機制,促進安全生產。
6、加強科學研究,採用新工藝、新技術進行高科技產品的開發。發展精深加工技術;發展新能源及節能、降耗技術和工藝,降低資源消耗水平,積極發展急缺資源的廉價替代產品,鼓勵對廢舊金屬及二次資源的回收利用。
(四)加強礦山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
堅持礦產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保護並重的原則,加強礦產資源勘查、開發、閉坑的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的全過程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健全適應市情和市場經濟體制的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管理體系。重點做好礦山土地復墾、生態環境恢復治理,不再新建破壞生態環境且不可恢復利用的礦山,建立地下開采動態監測系統,有效控制礦山次生地質災害,達到資源開發與保護的良性循環,實現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資源效益及生態環境效益的統一。明確開發主體的權益和責任,正確處理局部與全局、當前與長遠的關系,使礦產資源開發與環境保護協調發展。開展礦山生態環境調查,逐步建立和完善礦山生態環境動態監測體系。
盡快調查研究制定新建礦山、選礦廠的准入條件;生產礦山生態環境保護的監管辦法;現有選礦廠「三廢」排放監測監控體系,尤其是控制堆淋小金礦數量,預防氰化物對水體的污染;對於歷史上由采礦造成的礦山生態環境破壞,或已接近閉坑礦山的生態環境治理與恢復政策。
㈨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的主要內容包括危險性評價、易損性評價、破壞損失評價和防治工程評價4個方面,其中危險性評價和易損性評價是災情評估的基礎,破壞損失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核心,防治工程評價是災情評估的應用(張梁等,1998)。
表4-1 地質災害災情評估范圍分類及其特徵
(一)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
地質災害危險性是地質災害自然屬性的體現,從定性分析看,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越高,危險性越大,災害的損失越嚴重。評價的核心要素是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地質災害危險性分為歷史災害危險性和潛在災害危險性。
歷史災害危險性指已經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活動強度,評價要素為災害的類型、規模、活動周期,以及研究區內災害的分布密度。評價已發生的地質災害,為應急搶險、救援、災害預判等服務。
潛在災害危險性指具有災害形成條件但尚未發生的地質災害的潛在危害性,評價要素包括地質條件、地形地貌條件、氣象水文條件、植被條件和人為活動條件等。評價潛在地質災害的危險性,為治理、防治、避險、災後重建服務(張梁等,1998)。
(二)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
地質災害易損性評價主要評價內容包括:劃分受災體類型、調查統計各類受災體數量及其分布情況、核算受災體價值、分析各種受災體遭受不同類型、不同強度地質災害危害時的破壞程度及其價值損失率。
(三)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是定量化分析地質災害經濟損失程度的過程,利用以貨幣形式表示的絕對損失額和相對損失額來反映地質災害破壞損失的程度。
其主要內容包括:計算評價區域地質災害經濟損失額、損失模數、相對損失率;評價經濟損失水平和構成條件;分析破壞損失的區域分布特點。
地質災害破壞損失評價的基本途徑是在地質災害發生概率、破壞范圍、危害程度和受災體損毀程度分析的基礎上,研究地質災害的經濟損失構成,進而確定經濟損失程度和分布情況。
成本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成本價值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或者修復成本、防災成本投入核算受災體的價值損失。房屋、道路、橋梁、生命線工程、水利工程、構築物、設備及室內財產等絕大多數受災體均可採用該方法進行價值損失核算。
收益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可能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於農作物價值損失核算。
成本收益價值損失核算:以受災體的成本和收益為基數,根據其災害損失程度核算受災體價值損失,主要適用於資源價值損失核算。例如,土地資源的價值表現為成本價值和效益價值兩個方面,前者包括為建設交通、能源、通訊設施等投入的費用,後者包括可能的商貿效益、工業效益、農業效益和旅遊效益等。
(四)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
地質災害防治工程評價的基本內容和目的:分析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科學性,評估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經濟效益,評價地質災害防治工程的可行性和合理性,為地質災害防治項目優選和方案優選提供依據(潘懋等,2002)。
㈩ 我國常見類型地質災害分布
(一)地震
地震每天都在發生,只不過人類能察覺的地震(有感地震)還不到1%。科學家們通過對地球上地震發生頻率的統計,劃分出環太平洋地震帶、地中海-喜馬拉雅地震帶、大陸斷裂地震帶和大洋海嶺地震帶等大地震帶,其中環太平洋地震帶和地中海-喜馬拉雅地震帶的范圍均涉及我國境內。我國是受地震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1970年以來,中國(含邊界附近)共發生震級M≥5.0地震4500餘次。
圖1-1 2005~2009年不同地質災害類型發生次數統計(統計數據不包括地震)
根據中國地震網提供的有關資料,中國的地震活動主要分布在6個地區的24條地震帶上。這6個地區是:①台灣省及其附近海域,包括台灣東部帶和台灣西部帶;②西南地區,主要是西藏、四川西部和雲南中西部,包括滇東-滇西帶、騰沖-瀾滄帶、武都-馬邊帶、康定-甘孜帶、安寧河谷帶、西藏察隅帶和西藏中部帶;③西北地區,主要是甘肅河西走廊、青海、寧夏、天山南北麓,包括銀川帶、六盤山帶、河西走廊帶、天水-蘭州帶、塔里木南緣帶、南天山帶和北天山帶;④華北地區,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兩側、汾渭河谷、陰山—燕山一帶、山東中部和渤海灣,包括郯城-營口帶、燕山帶、山西帶、渭河平原帶和河北平原帶;⑤東南沿海的廣東、福建等地;⑥東北地區,主要指黑龍江省東南部和吉林省東北部。
中國的台灣省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西藏、新疆、雲南、四川、青海等省(自治區、直轄市)位於喜馬拉雅-地中海地震帶上,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處於相關的地震帶上。
(二)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崩滑流)
我國崩塌、泥石流和滑坡地質災害發生的區域性分布規律非常明顯。特殊的地質環境條件是地質災害形成的基礎和根本原因。從地質方面分析,這些類型地質災害重災區一般分布在地形起伏大,構造活動強烈,岩、土體物理風化嚴重,地質環境十分脆弱的地區。在降雨、地震、人類活動等條件觸發下,極易發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質災害。
根據中國地質環境監測院地質災害調查監測室2004~2010年資料(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地質災害月報和速報資料)統計(表1-2),我國地質災害的地域分布和損失特點非常明顯。在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除上海市等個別省(自治區、直轄市)外,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危害。這些地質災害高易發區主要分布在我國大地貌的第二級地貌階梯的川東鄂西地區、湘西和雲貴高原區、青藏高原東緣區、橫斷山高山峽谷區,行政區劃上主要是西南地區的雲南、四川、重慶、貴州省(市),中南地區的湖南、湖北、廣西等省(自治區)以及華東地區的江西、福建、浙江等省。
表1-2 2005~2009年地質災害高發地區統計
斜貫中國中部的遼、京、冀、晉、陝、甘、鄂、川、滇、貴地區,由於地處中國西部高原山地向東部平原、丘陵過渡地帶,地形起伏切割特別劇烈,同時許多地區暴雨強烈,加上人為破壞植被和改造地表斜坡、岩土的活動廣泛而又嚴重,所以崩滑流特別發育,不但分布密度大,而且活動特別頻繁,是我國崩滑流災害嚴重的地區。在以下地區形成崩滑流密集區(帶):
1)長白山-燕山-太行山密集帶。主要以泥石流為主,其次有少量滑坡,局部有崩塌。主要分布在遼寧的鳳城、寬甸、岫岩,河北的青龍,北京的懷柔、密雲等地區。
2)黃土高原密集區。主要為黃土滑坡,其次為泥石流。以西部的隴中高原和中部的陝北高原最嚴重,特別是在黃河上游主流和主要支流沿岸以及鐵路沿線尤為發育。
3)秦嶺-大巴山密集區。以泥石流、滑坡為主,其次為崩塌。以白龍江和漢水流域最發育。
4)長江三峽密集帶。以滑坡和崩塌(危岩)為主,其次是泥石流。廣泛發育在宜昌—重慶之間的長江沿岸。
5)龍門山、橫斷山、五蓮峰、烏蒙山密集區。以滑坡、泥石流為主,崩塌(危岩)次之。鮮水河、大渡河、安寧河、雅礱江、金沙江、瀾滄江流域最發育。
6)雲貴高原密集區。主要為滑坡、泥石流,其次為崩塌(危岩)。以瀾滄江、元江流域最發育。
此外,在西北的天山、祁連山,青藏高原的念青唐古拉山,華南和東南沿海的仙霞嶺、武夷山和台灣山脈的一些地區崩滑流災害也比較嚴重。
(三)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
地面沉降、地面塌陷和地裂縫活動主要是在20世紀70年代後,伴隨一些地區過量開采地下水而急劇發展,目前已廣泛分布在我國大城市、城鎮、礦區與鐵路沿線。其最大的危害是形成沉降帶,引起地面下降與裂縫,如上海、西安等大都市。
據不完全統計,我國目前已有96個城市和地區發生了不同程度的地面沉降,同時引發不同程度地裂縫。據鄭柏舉(2010)資料,目前我國的沉降總面積約9萬平方千米,而且仍然處於蔓延趨勢,其中約80%分布在東部地區。地面沉降從地質角度看,容易發生在3種區域:三角洲和濱海平原、沖洪積平原及內陸盆地。體現在我國的地域分布上,就形成了4條主要的地面沉降區(帶):下遼河平原的沈陽-營口地面沉降區、北部黃淮海平原的天津-滄州-衡水-德州-濱州-東營-濰坊地面沉降區、長江三角洲的嘉興-上海-蘇州-無錫-常州-鎮江-南通地面沉降區、汾渭溝谷的太原-侯馬-運城-西安地面沉降帶。其中黃淮海平原和長江三角洲是全國地面沉降最為嚴重的地區。
我國岩溶塌陷災害十分嚴重。據全國地質災害普查資料統計,全國有岩溶塌陷3000多處,塌陷坑約33200個,塌陷總面積330平方千米。中國岩溶塌陷廣泛發育在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廣西、湖南、貴州、廣東、河北、江西、雲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從地理分布看,主要分布在長白山—燕山—呂梁山—四川盆地—哀牢山以東區域。該區域內可劃分為兩大岩溶塌陷分布區:秦嶺和淮河以北的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和以南的南方岩溶塌陷分布區。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遼東半島、伏牛山山麓及一些山間盆地。南方區岩溶塌陷主要分布在川東山地、雲貴高原和幕阜山、九嶺山、羅霄山、南嶺、粵北山地。
我國地裂縫類型復雜,除伴隨地震、滑坡、凍融以及特殊土質的脹縮或濕陷活動產生的地裂縫外,主要是伴隨構造蠕變活動而產生的構造地裂縫。構造蠕變地裂縫的分布十分廣泛,在華北和長江中下游地區尤其發育。在該區域中,地裂縫主要集中在汾渭盆地、太行山東麓平原、大別山東北麓平原地區,形成3個規模巨大的地裂縫密集帶。此外,在豫東、蘇北以及魯中南等地區,還有一些規模較小的地裂縫發育帶(區)。
(四)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和鹽鹼化
地面的剝蝕、侵蝕作用,也必然要造成大量的水土流失。造成水土流失最嚴重的侵蝕形式以表層滑坡、崩塌、泥石流為主,主要分布在基岩裸露的斜坡、陡坡地帶,雖然它總的水土流失、侵蝕面積所佔比例不大,但其危害嚴重。
我國是世界上水土流失特別嚴重的國家,據調查統計,至20世紀末,全國水土流失總面積367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38%。長期以來,我國水土流失呈持續發展態勢,其面積、侵蝕強度和危害程度不斷加劇,全國平均每年擴展約1萬平方千米。水土流失分布非常廣泛,以黃土高原地區最嚴重,長江、珠江中上游和山東半島、遼東半島等地區比較嚴重。其中黃土高原地區水土流失面積43萬平方千米,年均侵蝕模數約8000噸/平方千米,平均年流失表土厚度3~5厘米,泥沙總量為1316億噸。長江流域水土流失面積為56萬平方千米,年侵蝕土壤為24億噸。
我國現有荒漠化土地共計262萬平方千米,約占國土總面積的27%,廣泛分布在西北、華北、東北等區域,以新疆、甘肅、青海、內蒙古、寧夏、陝西、山西、河北等省(自治區)最嚴重。全國荒漠化面積和荒漠化程度呈不斷上升趨勢,近年來平均每年擴展2460平方千米。
全國現有各類鹽漬土地99萬平方千米,其中現代鹽漬化土地37萬平方千米,殘余鹽漬化土地45萬平方千米,潛在鹽漬化土地17萬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西北乾旱地區、黃淮海平原、三江平原以及沿海平原地區。以青海、西藏、新疆、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天津、山東、江蘇等省(自治區、直轄市)最嚴重。
(五)火山災害
火山災害目前僅屬於次要的,我國大多數火山為死火山。活火山主要分布在新疆、雲南、黑龍江與台灣等邊緣省份。目前我國有危險的活火山有3處,即長白山、騰沖和台灣的陽明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