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監理招標
A. 地質災害治理勘查設計招投標承諾書 如果有分檔次的怎麼承諾
這些都屬於災害治理的前期工作 假如某一地方 比如礦山吧 國家投錢進行災害治理版 會把這些錢下撥給當權地的國土局 國土局會採用招標的形式招標勘察、設計、監理、施工單位,勘察單位會對治理區進行危險性評估和工程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勘察單位提交的勘察報告設計施工方案。
B.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直屬機構
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中心什麼時候成立
C. 同一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和監理可以同時投標嗎
不可以,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不允許是同一家單位!
D. 地質災害治理必須用比價招標法嗎
邊坡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資料需要的表格:
1、施工組織設計審批表
2、工專程測量屬成果報審單
3、工程測量記錄
4、進場設備報審表
5、進場材料檢驗報審單
6、工程主材報審匯總表
7、單位工程開工申請書
8分部(分項)工程開工申請書
9、工程復工申請書
10、工程事故報告單
11、工程變更申請報告
12、合同工程項目延長工期申報表
13、工程索賠申報表
14、施工現場會簽單
15、施工影響簽證表
16、工程測量交樁簽證單
17、監理通知書回復單
E. 銅陵鑫銅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怎麼樣
簡介:銅陵鑫銅建設監理有限責任公司2002年4月組建成立,注冊資本300萬元,主回要從事建設工程監答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及相關技術服務
法定代表人:黃紅
成立時間:2002-04-10
注冊資本:3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40700000001493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法人獨資)
公司地址:銅陵市義安大道北段327號五松山賓館院內西側2號樓
F. 國土部地質災害治理招投標甲乙的區分
根據2015年5月6日國土資源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單位資質管理辦法》規定,地質災版害治理工程監理權單位資質分為甲、乙、丙三個等級。
甲、乙資質等級主要從業務業務范圍進行區分:
(一)甲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三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二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中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優良的工作業績。
3. 甲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大、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二)乙級資質
1.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總數不少於二十人,其中具有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岩土工程、工程預算等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十人;
2.近三年內獨立承擔過五項以上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項目,有良好的工作業績。
3.乙級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監理資質單位,可以承攬中、小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監理業務。
G. 地質災害防治"十二五"規劃投標文件中的質量保證措施怎麼寫
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制 [摘要]地質災害一般發生在西部廣大山區,治理工程施工質量控 制也跟普通的建築工程有較大區別,本文主要從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的影響因素,施工過程式控制制,重點工序等方面介紹地質災害治理工 程施工質量控制要點。 [關鍵詞]地質災害;施工;質量控制 2008 年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後,一進入汛期,滑坡、泥石流等地質 災害在地震災區頻頻發生,每次地質災害的發生,都給當地人民群 眾的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面對地質災害現場的慘烈場景,對地 質災害治理施工質量的控制顯得尤為重要。治理施工質量的好壞直 接影響到地質災害發生時的破壞影響力,只有切實做好了地質災害 施工的質量控制,才能達到設計預期的防治效果,才能保護好人民 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本文結合實際施工經驗就地質災害治理施工 過程中的質量控制總結以下幾點。 1 地質災害治理措施 遵循「信息法」施工,「動態設計」的原則,在安全可靠、科學經 濟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特點的地質災害應分別採取相應的治理措 施。 治理滑坡地質災害一般採用:混凝土擋牆、錨索、抗滑樁等;治 理危岩、崩塌地質災害一般採用:錨桿、錨索、掛網噴射砼護面、 主、被動網、攔石牆等;治理泥石流一般採用:鋼筋混凝土攔擋壩、 鋼筋石籠攔擋牆、防護提等。各項治理措施中以錨索、抗滑樁的施 工質量控制難度最大。 2 影響質量因素 2.1 人的因素 (1)人的技術水平 人的技術水平、操作技能直接影響施工質量,因此,一些主要技 術工種和崗位施工人員,如鑽工、焊工、鋼筋工等都須經技術培訓 取得崗位證書,而且還須具備一定的地質災害施工經驗和熟練的操 作技能。 (2)人的質量意識 人的質量意識是指對工程質量的重視程度,為保證工程質量應加 強施工人員、技術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全員質量意識,增強 工作責任心。地質災害治理工程是造福災區群眾的民生工程,施工 人員責任重大。 2.2 原材料的質量控制 材料質量是工程質量的基礎,材料質量不符合要求,工程質量也 就不可能符合標准。所以,加強水泥、鋼筋、鋼絞線的質量控制, 是提高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重要保障。 2.2.1 材料質量控制要點 (1)水泥、鋼筋、鋼絞線等主要外購材料,進場時必須具備正式的 出廠合格證和材質化驗單,否則不準進入工地現場。 (2)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水泥砂漿配合比設計等,所採用水泥、砂、 石、等材料,都必須按有關試驗規程規定的方法現場見證取樣。 (3)要使施工人員對施工准備使用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適用范 圍必須充分了解清楚,慎重選用,嚴禁亂用、錯用。 2.2.2 材料質量控制內容 (1)材料質量檢驗的目的,是通過檢測手段,將所取得的材料質量 數據與材料的質量標准相比較,藉以判斷材料質量的可靠性及材料 能否用於工程施工中,同時,還有利於掌握材料質量信息。 (2)材料質量檢驗的取樣必須有代表性,即所采樣品的質量應能代 表該批材料的質量。在採取試樣時,必須按規定的部位、數量及采 選的操作要求進行。材料的檢驗取樣應按規定進行,隨機抽樣法、 二次抽樣法、分層抽樣法等方法取樣。 (3)材料的選擇不當和使用不當,均會嚴重影響工程質量或造成質 量事故。為此,必須針對工程特點,根據材料的性能、質量標准、 適用范圍和對施工要求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慎重地選擇和使用材 料。 2.3 機械設備的控制 鑽機、灌漿機是地質災害治理施工中必不可少的施工設備,對工 程項目的施工進度和質量均有直接影響。為此,在工程施工階段, 必須綜合考慮現場條件、機械設備性能、施工工藝和方法、技術經 濟等各種因素制訂機械化施工方案。使之合理裝備、配套使用、有 機聯系,以充分發揮機械設備的效能。從保證工程施工質量角度出 發,應著重從機械設備的選型和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等方面 加以控制。 2.3.1 機械設備的選型 機械設備的選擇,應本著因地制宜,符合地災治理施工條件,按 照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生產上適用、性能上可靠、使用上安 全、操作和維修上方便等原則,突出機械與施工相結合的特色,使 其具有工程的適用性,具有保證工程質量的可靠性,具有使用操作 的方便性和安全性。 如預應力張拉設備,根據錨具的形式,對於錐錨式千斤頂,適用 於張拉鋼筋束的ovm 型錨具。從保證質量和可靠地建立預應力值出 發,則必須使千斤頂的張拉力大於張拉程序中所需的最大張拉值, 且對千斤頂和油表一定要定期配套校正、配套使用,在使用中,若 干斤頂漏油嚴重,油表指針不能回到零,更換新油表時,均須重新 校正。 2.3.2 機械設備的使用、操作要求 合理使用機械設備,正確進行操作,是保證工程施工質量的重要 環節。應貫徹「人機固定」原則,實行定機、定人、定崗位責任的 「三定」制度。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執行各種規章制度,嚴格遵守操 作規程,防止出現安全質量事故。 2.4 環境因素的控制 影響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質量的環境因素較多,如場區溶洞較多, 節理裂隙發育,錨索灌漿量大,要特別注意錨索注漿這工序的控制; 如遇低溫天氣,則應加強對現澆混凝土的保溫控制。往往前一工序 就是後一工序的環境,前一分項、分部工程也就是後一分項、分部 工程的環境。因此,根據工程特點和具體條件,應對影響質量的環 境因素,採取有效的措施嚴加控制。 3 施工質量控制措施 3.1 施工准備過程中質量控制 (1)施工方案正確與否,是直接影響工程項目的進度控制、質量控 制、投資控制三大指標能否順利實現的關鍵。為此,在制訂和審核 施工方案時,必須結合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實際,優化施工方案,積 極採用先進的施工工藝,科學安排施工進度,合理調配勞動力,對 總體計劃要有周全、細致的安排,對施工中易碰到的技術問題要有 詳細的針對性措施。 (2)治理工程開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召集有關技術人員共同進 行圖紙會審和技術交底工作。對於推廣應用的新技術、新工藝要組 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對於特殊工種人員操作前要進行技術培訓, 經考核持證上崗。 (3)建立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組成的質量檢查監督機構,定期對工程 質量進行檢查。 (4)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以項目經理部為核心的qc 領導小組, 負責領導該工程的全面質量管理工作,各小組均應制定自己的管理 目標,以便遵照執行與檢查。 (5)降低材料在運輸、裝卸過程的損傷,從材料出廠至材料最終使 用,其中的每一個環節都要嚴加控制,保證材料完好無損地送到施 工人員手中。 3.2 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控制 (1)每道工序施工前,技術負責人必須組織有關人員對治理設施的 位置、標高進行全面復核,確認無誤後方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加強現場聯系,定期召開協調會,協調交叉施工中的相互關系。 事前以工程聯系單書面通知對方。施工期間必須遵循先後原則,後 者不得強行施工。 (3)為了實現質量目標就要調動每個管理人員的積極性,搞 好壓力傳遞,管理人員做到目標明確、指揮分工、管理到人。現 場施工控制線、材料供應控制線、內業管理控制線、現場文明施工 管理控制線。每條控制線由若幹人組成,指定專人負責,並分別與 項目經理簽訂責任狀,與經濟利益掛鉤。 (4)採用質量預控法中的因果分析圖、質量對策表、「五合一」記 錄表開展質量統計分析,掌握質量動態。追蹤「病灶」,對症「下」 葯。 質量管理小組在每月月底召開一次質量分析會議。活動過程嚴格 按照pdca 循環有秩序地開展,即按p(計劃)、d(實施)、c(檢查)、 a(處理)工作程序進行。 各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實行質量程序控制。根據設計及規范 要求,編制各主要分項工程質量控製程序圖,並按各質量控製程序 圖進行施工。 3.3 重點工序質量控制 3.3.1 錨索施工質量控制 (1)腳手架的搭設,必須穩定,對緊固體的緊固必須有人復核,搭 設位置必須根據錨索孔的位置確定。 (2)鑽機在腳手架上必須固定牢固,避免因鑽機固定不牢而導致孔 位出現偏差。 (3)若遇坍孔,應立即停鑽,進行固壁注漿處理,注漿24 小時後 重新掃孔鑽進。 (4)錨孔要清洗干凈,空中不得留有岩粉和水。 (5)錨索的編制要確保每一根鋼絞線始終均勻排列、平直、不扭不 叉,銹、油污要除凈,對有死彎、機械損傷及銹坑者應剔出。 (6)錨索下科長度允許誤差不應超過規范,並對錨索按孔號相應編 號。 (7)錨索的張拉要在注漿體強度達到設計要求後方可進行。 (8)張拉前必須對張拉設備進行標定,保證各級張拉的穩定時間。 張拉到位後用機械切除多餘鋼絞線,嚴禁電割、氧割。 (9)樁上錨索的張拉必須按張拉程序進行,即:從上到下的原則進 行張拉、鎖定。 3.3.2 抗滑樁施工控制 (1)抗滑樁開挖過程中,應隨時核對滑動面情況,及時進行岩性資 料編錄,當其實際情況與設計不符時,應進行處理。 (2)施工宜在旱季進行,當雨季施工時,孔口應搭雨棚,做好鎖口, 孔口地面上加築適當高度的圍堰。 (3)施工前應准備備好各項工序的施工機具和井下排水、通風、照 明設備。 (4)施工時整平孔口地面、設置地表排水、截水及防滲設施。應對 滑坡變形、移動進行監測。 (5)開挖及支護應分節開挖,分節應嚴格按照規范和設計要求,不 宜過長,不得在土石層變化處和滑床面處分節,挖一節應立即支護 一節。 (6)開挖應在上一節護壁混凝土終凝後進行,護壁混凝土模板的支 撐應在混凝土強度達到能保持護壁結構不變形後方可拆除。 (7)開挖樁群應從兩端沿滑坡主軸間隔開挖,樁身強度不低於設計 強度的75%時可開挖臨樁。 (8)鋼筋籠搭接接頭不得設在土石分界和滑動面處。 (9)抗滑樁樁身混凝土澆築前,應檢查斷面凈空,混凝土護壁應清 洗干凈。混凝土澆築必須連續進行,樁間支擋結構及與樁相鄰的擋 土、排水設施,均應按要求與抗滑樁正確連接、配套完成。 3.4 成品保護措施 對已經施工完成的防護結構,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受損、 從而才能保證結構物的質量。加強養護,使成品盡快達到設計強度; 加強覆蓋,以免成品受損;設擋保護;增設標識;建立責任區,落 實到人,實行損壞賠償制度。 3.5 工程質量竣工驗收 建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初步驗收機制。治理工程完工後,由監理 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進行預驗收,預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初步驗收。 初步驗收由業主邀請有關單位和專家對地質災害治理工程的實體 和資料進行檢查驗收。待初步驗收合格,通過一年的治理效果監測 後再進行最終驗收。只有達到預期治理效果的,才能辦理最終驗收 相關手續。
H.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運行機制與資金籌措
9.10.1 運行機制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實行規范化管理。
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運行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1)按地質災害等級,由負責組織實施減災工程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根據勘查(調查)結論提出治理方案;
2)報相應的人民政府批准;
3)資質審驗、工程招投標;
4)工程施工與質量監理;
5)工程完工驗收;
6)工程運營與治理效果監測;
7)項目經費決算審計;
8)工程竣工驗收;
9)資料匯交。
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治理,由責任單位按災害等級將治理方案報轄區內相應級別的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審批;工程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相關的資質證書。工程竣工後,由責任單位組織驗收,驗收專家必須具有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認證的資質。
9.10.2 資金籌措與使用
1)屬於自然形成的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費用主要由地質災害所在地人民政府出資治理;對造成嚴重影響的特大級地質災害防治工程和區域性地質災害治理示範工程,實行以中央財政支出為主,省、地、縣財政配套資金的原則。
2)鐵路、公路、水利、礦山等工程建設引發的地質災害,實行「誰引發、准治理」的原則;工程建設階段的地質災害治理實行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地質災害治理費用由相關部門從工程建設資金中支付;工程運營階段的地質災害治理費用由相關部門從工程運營的利潤中支付。礦山行業將逐步實行地質災害治理保證金制度。
3)地質災害防治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匹配資金必須到位。
4)地質災害防治專項資金優先保證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根據本轄區內前五年突發地質災害應急處置投入的平均費用,確定下一年度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費用;汛期結束後,對剩餘的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工程費用,根據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安排地質災害隱患點的治理工程或搬遷避讓,使資金使用到最急需、最關鍵的地方,使有限的資金發揮最大的作用。
5)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費用,結合小城鎮建設和山區脫貧致富計劃,由地方人民政府出資;國家級貧困縣境內的地質災害搬遷避讓工程,中央財政給予一定補貼。
I. 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指導方針、基本原則和目標
9.3.1 指導方針
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以《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為依據,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穩定為核心,以突發性地質災害為重點,以科技為依託,以健全法規和管理體制為手段,堅持「以人為本、人地和諧共處」的原則,把地質災害防治與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緊密結合起來,促進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的協調統一,不斷提高我國地質災害防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的保障能力。
9.3.2 基本原則
根據我國地質災害發育和分布特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土資源總體規劃,確定我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的原則如下:
(1)遵循地質災害自身發展規律,「因地制宜、講求實效」的原則
地質災害的發生、發展有其自身的客觀規律,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應根據成災環境、致災因素與危害對象的不同,因地制宜地確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重點,因害設防,合理選擇地質災害減災工程方法與技術,使有限的投入產生盡可能大的減災效益。
(2)「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相結合」的原則
我國地質災害分布十分廣泛,既有威脅人口聚集地和重大工程的地質災害隱患點,也有威脅邊遠貧困山區分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採取工程措施治理地質災害需要巨大的資金投入,國家每年只能拿出有限的資金用於重點防治。因此,對地質災害隱患點和已發生地質災害的防治措施,需依法進行技術經濟論證,分別採取搬遷避讓和工程治理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地質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的原則
在區域調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我國地質災害的分布、危害程度和災害損失情況,綜合考慮全國地質災害分布特點和不同地區社會經濟發展水平,進行全面統一的規劃,集中物力和財力,選擇重點地區和重大工程進行重點防治,分步實施。
(4)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地質災害防治事關國土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是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計劃的組成部分,自然因素形成的地質災害,發揮中央、地方和各行各業的積極性,減災工程費用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鼓勵企業和社會各界廣泛參與;除特大型地質災害以中央財政補貼為主進行治理外,省、市、縣各級政府根據管理許可權和防治責任分別負責本轄區內大型、中型和小型地質災害的減災工程。
因工程建設等人類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由相關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負責,誰引發誰治理,治理費用由責任單位承擔。
(5)綜合治理,非工程措施與工程措施相結合的原則
以地質災害調查為基礎,加快地質災害監測預警系統和信息系統建設,開展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提高整個社會的綜合減災能力;對危害特別嚴重的地質災害實行工程治理或搬遷避讓,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6)減災工程項目規范化管理與市場運行機制相結合的原則
健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法規體系和技術規范,加強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監督管理,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申報、審批、資質管理、工程施工、質量監理、項目經費決算審計、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匯交等規范化管理。
運用市場機制,對地質災害減災工程項目進行招投標。
(7)典型示範與普遍推廣的原則
選擇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地質災害點開展示範治理,使地質災害減災工程具有示範性和推廣性。
9.3.3 目標
依據地質災害調查結果、規劃期內地質災害趨勢預測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需求制定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劃。
減災工程規劃目標分兩個階段,近期目標為2004~2010年,遠期目標為2011~2020年。
(1)近期目標(至2010年)
1)以提高減輕地質災害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綜合能力為核心,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2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20%;
2)使威脅縣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有效治理;
4)對700個已調查縣(市)境內,威脅零散居民點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實施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實現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規范化管理,推廣應用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的新技術、新方法。
(2)遠期目標(2011~2020年)
1)在實現近期目標的基礎上,基本改變我國地質災害日趨嚴重的局面,使地質災害的發生率低於「十五」期間的水平;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與「十五」期間相比,因地質災害死亡的人數降低50%,因地質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降低50%;
2)使威脅鄉級以上城鎮、居民集中點,以及鐵路和重要交通干線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根本治理;
3)使威脅重大工程、大江大河流域生態環境和大中型工礦企業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得到基本治理;
4)對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零散居民點全部完成搬遷避讓工程;
5)對每年新發生的、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突發地質災害進行應急處置;
6)通過實施地質災害減災工程,為地質災害防治、土地資源利用和地質環境保護等提供堅實的保障。